第一届立法院

1948-1992年立法院屆期;通稱「萬年國會」

第1届立法院中华民国行宪后的首届立法院,由全国50个省市及地方选出。该届立法委员任期原应自1948年5月起至1951年5月止,但因国府迁台中华民国政府为维持其法统,该届立法委员在无法源依据的情形下继续行使职权,经释字第31号解释事后追认,嗣又依《动员戡乱时期自由地区中央公职人员增选补选办法》举行了6次增额补选,直到1991年修宪后,才终于在1993年正式解散,故又被谑称为“万年国会”。[1][2]

第1届立法院
第2届
立法院位于旧都南京的院址
概览
管辖 中华民国
任期1948年5月17日 (1948-05-17)-1993年1月31日 (1993-01-31)
选举1948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
政府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在野党
基本资讯
院长
副院长
列表
秘书长
列表

第1届立法院任期长达近半世纪,经历90个正常会期及2次的临时会,共有10任的立法院院长

沿革 编辑

法定六期 编辑

  • 1948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选出第一届委员[1]中国共产党拒绝参与选举,政党仅有中国国民党、中国民主社会党、中国青年党获得席次。
  • 1948年,第一会期、第二会期,于南京国民大会堂召开。修正《立法院组织法》,将常设委员会增加为21个。[2]
  • 1949年,第三会期、第四会期,于南京、广州召开。[1][2]部分委员对离宁至穗召开持不同意见。[3]:825月,龙文治赴广州报到,被暗杀于广州。
  • 1950年,立法院随国府迁台,立委陆续抵达台北,达到法定人数,第五会期、第六会期于台湾台北中山堂召开。修正《立法院组织法》,将常设委员会整并为12个。[1][2]

陈诚内阁建议总统咨商立院,由一届立委续行立法权 编辑

  • 1950年12月,由蒋中正政府主导、陈诚内阁建议总统咨商立法院,由第一届立委继续行使立法权。[4]隔年2月,第七会期于台北召开。
  • 1951年7月,召开第一次临时会。9月24日,中国国民党成立立法委员党部[5]:27
  • 1952年4月,陈诚内阁再度建议总统咨商立法院,由第一届立委继续行使立法权。[4]7月召开第二次临时会。隔年2月,第九会期于台北召开。
  • 1953年4月,陈诚内阁三度建议总统咨商立法院,由第一届立委继续行使立法权。[4]9月,蒋中正批准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续行职权[6]:大事年表VIII,12月,立院通过修改国大开议法定人数,减为三分之一。[7]:1内政部长黄季陆于立院表示,修订国大开议人数对总统副总统选举无影响。[8]:1隔年2月,第十一会期于台北召开。

释字第31号解释,未能选出次届委员集会前,应仍以第1届委员行使职权 编辑

立法院迁入中山南路院区 编辑

依临时条款定期增额选举 编辑

资深委员全数退职,由1989年选出委员行使立法权 编辑

立法委员 编辑

第一届立法院各会期概况
会期 1 2 3 4 5 6 7-24 25-44 45-50 51-56 57-66 67-72 73-78 79-84 85-88 89 90
年份 1948 1949 1950 1951-1959 1960-1969 1970-1972 1973-1975 1976-1980 1981-1983 1984-1986 1987-1989 1990、1991 1992
立法委员
选出年份
1948年
(法定任期)
1948年
(延长任期、万年国会
1969年
(增选、万年国会
1972年
(第一次增额)
1975年
(第二次增额)
1980年
(第三次增额)
1983年
(第四次增额)
1986年
(第五次增额)
1989年
(第六次增额)
集会地点 南京市 广州市 台北市
国民大会堂 市政府礼堂 中山堂 现址

另见 编辑

前任:
首届
行宪以后的立法院
1948年5月5日-1993年1月31日
继任:
第二届立法院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1.2 1.3 罗俊强. 《行憲第一屆立法委員之研究(1948-1949)》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2000. 
  2. ^ 2.0 2.1 2.2 2.3 曾繁川. 《我國中央民意代表機構變遷歷程之研究--行憲後立法院結構變遷之分析(民國37年--民國80年)》中國文化大學政治研究所碩士論文. 1992. 
  3. ^ 林桶法. 〈政府機關遷臺的問題〉. 《国史馆馆讯》第5期 (国史馆). 2010-12-01 [2020-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0). 
  4. ^ 4.0 4.1 4.2 4.3 4.4 立法院议政博物馆. 《第1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退職案》. 立法院议政博物馆. 2011-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7). 
  5. ^ 杨超. 《政黨輪替後立法院黨團組織運作之研究-以中國國民黨為例》 (行政管理硕士论文). 国立政治大学. 2008. 
  6. ^ 赖昭呈. 《台灣政治反對運動:歷史與組織分析(1947-1986)》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博士論文. 2005. 
  7. ^ 本报讯. 修正國大組織法第八條 立院委會審查通過 國大開議人數減為三分之一. 中央日报. 1953-12-24. 
  8. ^ 本报讯. 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法富有彈性立法周密 修訂國大開議人數 仍無任何影響. 中央日报. 1953-12-24. 
  9. ^ 薛化元. 《臺灣大百科全書》萬年國會條目. 2009-09-24 [2020-10-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19). 
  10. ^ 游凯翔. 打造萬年國會 學者揭當年大法官只花5天釋憲. 2020-09-28 [2020-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3). 
  11. ^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關於立法院,簡史. 立法院网站. [2020-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2). 
  12. ^ 华视. 【歷史上的今天】1988.04.07_朱高正推倒劉闊才 立法院打群架. 华视. 2016-03-28 [2020-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3). 
  13. ^ 陈钰馥. 「寄生」國會?救總前後從立法院領逾2.6億元. 2020-09-27 [2020-1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31). 
  14. ^ 蔡墩铭,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编. 從立法院與行政院的互動關係探討國會助理功能與其角色. 秀威资讯. 1996. ISBN 9789860134650. OCLC 816451876. 
  15. ^ 胡文栋. 〈我國立法院黨團協商制度之探討〉. 《社会科学学报》第14期 (国立空中大学社会科学系). 2006-11.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