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非常大总统

孙中山于第二次护法时的职任名称
(重定向自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

中华民国非常大总统,简称非常大总统,是中华民国广州政府时期的最高领导人职务,孙中山于1921年5月5日至1923年2月21日第二次护法期间担任。因当时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北京政府中华民国唯一合法代表,且徐世昌为时任中华民国大总统广州政府未能获得国际社会普遍承认,故而孙中山称自己为“非常大总统”,以表示其“总统”职权来源不是正规。

中华民国非常大总统
孙中山 肖像
先前职位中华民国军政府陆海军大元帅
设立1921年5月5日
首任孙中山
末任职位被裁撤
废止1923年2月21日
后继职位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

军政府大元帅 编辑

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是1912年10月产生的,在这一届国会中第一大党是国民党。法定这届国会的任期是六年。1913年因宋教仁遇刺,引发二次革命,之后袁世凯下令解散国民党,并剥夺国民党的议员资格。

1916年袁死后,国会恢复,但当时的政治大权全部集中在各省的督军和国务总理段祺瑞手中。1917年大多数督军希望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对德国宣战,国会意见不一,但比较倾向于保持中立。段祺瑞和其他督军组织督军团要挟和逼迫国会。中华民国大总统黎元洪借此机会免去段职。之后11省督军先后宣布独立。为了稳定北京的局势,黎决定叫张勋入京调解。张勋却趁机复辟满清帝制,失败后,段祺瑞重返北京,国会已经陷入停止工作的状态。

孙中山此时在广州打起护法的旗号,呼吁国会议员南下广州组成新政府。他认为北京政府此时已经明显违背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成为“非法政府”。孙中山的呼吁受到许多国会议员的响应,纷纷来到广州。与此同时,段祺瑞筹划组织第二届国会,成员主要是段的党羽,被称为“安福国会”。孙中山不承认这个国会的合法性,因为许多省分没有参加国会选举,而且在选举过程中明显有作弊现象。当时无法进行全国性的国会选举,因此他认为第一届国会依然在任。其成员在1917年8月广州召开“国会非常会议”,孙当选为“大元帅”。

1918年5月,非常国会通过改组,以七总裁取代大元帅,孙中山在护法军政府内实际上被架空,于是辞职离去。

非常大总统 编辑

 
孙中山在广东咨议局就任非常大总统时的会场

1920年中,陈炯明成功驱逐广州之桂系滇系,孙中山回。然而广州护法军政府与在北京的北洋政府相比,并未得到国际的承认。为了表示北洋政府不代表全中国的政府,孙中山决定让非常国会在广州选举一个大总统,来与在北京被安福国会选举的大总统徐世昌抗衡。

1921年4月4日,孙中山邀请在的非常国会议员并对他们表示,假如他们不尽快选举一个大总统的话,他就离去。4月7日非常国会议员共222人选举大总统,孙得218票,陈炯明得3票,1票无效。5月5日,孙中山就任大总统,称自己为“非常大总统”,以表示其总统职权的来源不是正规的。孙当选后向国内外分别发表声明,并写公开信给徐世昌劝他自动离职。同时孙发表他的新政府的人事名单:

唐绍仪和陈炯明都不肯到任,由此可见当时孙在广州军政府地位并不稳固。

1922年6月16日清晨,陈炯明与孙中山意见不合,命令叶举攻击总统府,孙中山被迫离开广州,首先逃到珠江上的永丰舰。后来看到短期无望收复广州后,经香港上海。非常大总统一职在形式上继续保留着。

1923年2月21日孙中山返回广州时,不再使用“非常大总统”的职称,设立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自任大元帅

参考文献 编辑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