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读中国古代职官名称。

沿革 编辑

北朝 编辑

南北朝北魏始设侍读,随侍皇帝读经。东魏北齐沿置。西魏设为王公属官,北周沿置,并为太子属官。

南朝设侍读为宗室诸王属官,设为太子、王公属官。掌导读经史,皆非常设。[1]

唐朝 编辑

唐朝开元初年选择精文辞、工书法的学者充任侍读,于十王宅教导诸王。[1]

宋朝 编辑

北宋置侍读,选授有学术之学士、侍从,职责为经筵、太子进讲及顾问经史,元丰改制时定为正七品[1]

明朝 编辑

明朝洪武十八年(1385年)于翰林院置侍读2员,即翰林院侍读,秩从五品,掌讲读经史,品秩及职掌与侍讲相同,但位在侍讲之前。永乐年间,特简侍读、侍讲入值文渊阁参与机要政务,称为“阁臣”,但不属内阁职官,也不得与奏事官员沟通关说。[1][2]

清朝 编辑

翰林院侍读 编辑

清朝沿置翰林院侍读内阁侍读学士出缺时,翰林院侍读有奏补资格。

顺治元年(1644年)定为正六品,置2员,皆为汉缺。十五年(1658年)增置汉缺1人,共3员。康熙九年(1670年)增置满缺3人,共6员。雍正三年(1725年),改品秩为从五品乾隆五十年(1785年),裁减满缺1人,定为满2员、汉3员。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各增置1人,定为满3员、汉4员,升为正五品宣统元年(1909年)改品秩为从四品

翰林院侍读为翰林詹事专缺,由翰林院修撰编修检讨詹事府左右中允、左右赞善升补。例外于翰詹不敷升转时,以部院进士出身司员升用,称为“外班翰林”。

翰林院侍读职掌协助典籍纂修、撰述,起拟祝文、祭文、册文、碑文等,并于经筵时值勤随侍,选值南书房,选充尚书房教习,纂修实录、史志时充提调官、纂修官、协修官等职位。 [1][3][4]

内阁侍读 编辑

顺治二年(1645年)创设侍读于内阁属官,即内阁侍读,初定为四品,后改正六品,置满洲缺11员、蒙古缺2人、汉军缺2人、汉缺2人,共17员。满洲侍读其中5人处理清文、6人兼理清汉文。

康熙九年(1670年)增设蒙古缺2人、汉军缺2人,裁撤汉缺2人,定为总共19员。三十八年(1699年)裁减满洲缺清文1人、清汉文2人;随即又各增置1人,定清文、清汉文各5人。雍正四年(1726年)复置汉缺2人。定制共21员至清末。

内阁侍读职掌校勘题奏本章、检核缮签票拟事务,侍读学士出缺时,内阁侍读亦有奏补资格。内阁侍读出缺时,由内阁中书、内阁典籍中书科中书、部院主事奏补。[1][3][4]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1.5 吕宗力编,《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修订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1月),页563。
  2. ^ 张廷玉等奉敕修,《明史》,卷七十三,志四十九,职官二,翰林院。
  3. ^ 3.0 3.1 朱金甫、张书才编,《清代典章制度辞典》,(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7月,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工具书丛刊),页385。
  4. ^ 4.0 4.1 赵尔巽等修,《清史稿》,卷一百十五,志九十,职官二,翰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