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解释
刑法解释,是指对刑法规范蕴含的阐述,是一类刑法学概念[1]。
其效力上通常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立法解释是指立法机关对于刑法所做的解释,具有法律同等效力,通常是在刑法实施过程中对发生歧义的规定作出的解释,这种立法解释不能采取类推解释的方法。而司法解释则是司法机关(比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理和检察工作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也不得采取类推解释方式。学理解释则是指国家未授权的机关组织及个人所做的解释和分析,没有法律效力,但具有参考性[2]。
刑法解释方法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3]。文理解释是指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通常使用方法诠释刑法意义。而论理解释则包括刑法产生原因、理由、沿革和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所阐述的刑法真是含义的解释方法,包括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和反对解释[4]。
相关
编辑参考
编辑- ^ 社群主义共识观与刑法解释. 网易. [2014-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29).
- ^ 何荣功. 经济自由与刑法理性:经济刑法的范围界定. 《法律科学》2014年第3期. [2014-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 ^ 法律解释方法规则之初探. 中国法院网. [2014-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8).
- ^ 论刑法解释方法的位阶.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2014-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