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

(重定向自加盟

特许经营(英语:Franchising),又称为加盟,是指由许多个别店铺经营者透过总部的指导,经营相同品牌连锁店的一种商业模式;透过这样的经营方式,个别经营者可以迅速取得经营的知识,减少自我学习的时间;企业总部也可以借此方式,无需投入较高资金开设直营分店,但又能快速扩张经营版图。品牌亦会透过特许加盟顾问公司[1]为其品牌寻找合符资格的加盟者。也指投权人将其商号、商标、服务标志商业秘密等在一定条件下许可给国外经营者,允许他在一定区域内从事与授权人相同的经营业务。

麦当劳加盟店

作为一种商业经营模式,在其经营过程和方法中有以下四个共同特点:

  1. 个人(法人)对商标、服务标志、独特概念、专利、经营诀窍等拥有所有权。
  2. 权利所有者授权其他人使用上述权利。
  3. 在授权合同中包含一些调整和控制条款,以指导受许人的经营活动。
  4. 加盟主需要支付加盟金。

定义 编辑

中国政府对特许经营的法律定义:特许经营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1. 直接特许:即特许者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特许经营申请者,获得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者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设立特许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再行转让特许权。
  2. 区域特许:即由特许者将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该被特许者可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者,也可由自己在该地区开设特许点,从事经营活动。

国际特许经营协会对特许经营的定义: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对受许人经营中的如下领域,经营诀窍和培训,特许人有义务提供或保持持续的兴趣;受许人的经营是在由特许人所有的控制下的一个共同标记、经营模式和(或)过程之下进行的,并且受许人从自己的资源中对其业务进行投资。

欧洲特许经营联合会对特许经营的定义:特许经营是一种营销产品和(或)服务和(或)技术的体系基于在法律和财务上分离和独立的当事人--特许人和他的单个受许人--之间紧密和持续的合作,依靠特许人授予其单个受许人权利,并附加义务,以便根据特许人的概念进行经营。其项权利——经由直接或间接财务上的交换--给予并迫使其使用单个受许人商号,和(或)商标,和(或)服务标记,经营诀窍,商业和技术方法,持续体系,和其他工业和(或)知识产权,在双方一致同意而制定的书面特许合同的框架和务款之内。

经营形式 编辑

 
自愿加盟方式经营的英国Co-operative
 
台湾烟酒公司的特许加盟店
 
日本东京的7-11加盟便利商店

特许经营的经营形式依出资比例与经营方式分为特许加盟、委托加盟、自愿加盟、合作加盟[2]

特许加盟 编辑

特许加盟(Franchise Chain),通常加盟主与总部必须要共同分担设立店铺的费用,其中店铺的租金装潢多由加盟主负责,生产设备由总部负责,此种方式加盟主也需与总部分享利润,总部对加盟主也拥有控制权,但因加盟主也出了相当的费用,因此利润较高,对于店铺的形式也有部分的建议与决定权力。为现代加盟之主流,日本多数便利商店体系皆采此种方式经营。

委托加盟 编辑

委托加盟(License Chain)是指加盟主加入时只需支付一定费用,经营店面设备器材与经营技术皆由总部提供,因此店铺的所有权属于总部,加盟主只拥有经营管理的权利,利润必须与总部分享,也必须百分之百的听从总部指示。

此种方式的优点是风险极小,加盟主无须负担创业的大笔费用,总部要协助经营也要分担经营的成败,但缺点是加盟主自主性小,利润的多数往往都要上交总部。美国便利商店7-Eleven皆采此种形式经营。

自愿加盟 编辑

自愿加盟(Voluntary Chain)是指个别单一商店自愿采用同一品牌的经营方式及负担所有经营费用,这种方式通常是个别经营者(加盟主)缴交一笔固定金额的指导费用(通称加盟金),由总部教导经营的知识再开设店铺,或者经营者原有店铺经过总部指导改成连锁总部规定的经营方式;通常这样的方式每年还必须缴交固定的指导费用,总部也会派员指导,但也有不收此部分费用者,开设店铺所需费用全由加盟主负担;由于加盟主是自愿加入,总部只收取固定费用给予指导,因此所获盈亏与总部不相干。

此种方式的优点是加盟主可以获得全部大多数的利润而不需与总部分享,也无百分之百的义务需听从总部的指示,但缺点是总部因此可以不负责任,往往指导也较松散,此外店的经营品质也不容易受到控制。许多台湾连锁饮食业多采用此种方式经营。

合作加盟 编辑

合作加盟(Corporate Chain)是由性质相同的零售商,共同合作经营,会产生一个总部,总部的工作主要在于负责统一采购及广告促销活动,藉统一采购以获得折扣上的优待来回馈于各零售商。有些批发商为了让销售通路能更宽广,加上自己又有一套经营技术,于是开始寻一些零售商的合作,对于愿意加入的零售商,必须依合约规定帮批发商销售某些产品,并且甚至是挂上批发商的招牌,因为某些产品是由批发商提供,所以零售商必须支付保证金,也因为批发商提供了招牌,所以零售商必须支付权利金,而批发商因为只提供部分商品而已,其他商品都是零售商自行进货,再加上店面是零售商自己所有,所以利润均归零售商,批发商即是加盟总部,零售商则为加盟主,具体例如贩售三星OPPO的手机行、游戏片零售商等店家。

各地特许经营的例子 编辑

  美国 编辑

  香港 编辑

  台湾 编辑

  • 开放加盟 : 截至2018年9月。以知名连锁店面为主。

加盟网 编辑

超商 编辑

茶饮店 编辑

房仲业 2023年5月底 编辑

【加盟品牌】

  • 住商不动产 623家
  • 永庆不动产 482家
  • 有巢氏房屋 406家
  • 台湾房屋 342家
  • 台庆不动产 284家
  • 中信房屋 260家
  • 东森房屋 181家
  • 太平洋房屋 176家
  • 大家房屋 154家
  • 群义房屋 118家
  • 21世纪不动产 116家
  • 全国不动产 85家

【直营品牌】

  • 信义房屋 485家
  • 永庆房屋 245家
  • 台湾房屋

零售业 编辑

其他 编辑

* 4C快修连锁门市-首创复合式维修买卖门市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国大陆 编辑

  菲律宾 编辑

  新加坡 编辑

相关条目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