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北

中國地理區域概念

塞北,又称塞外[1],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地理区位名词,随着近代以来外蒙古的独立,现已罕用。

由来 编辑

 
中华民国时期的塞北四省

是指边塞要塞,这里所谓的相当于今日的明长城。而以此为界,以北的部分已经出边塞,故名塞北。偶尔会与塞外一同使用。

范围 编辑

清朝时的塞北大约是漠南蒙古漠北蒙古科布多唐努乌梁海西套蒙古(今阿拉善盟)等以蒙古人居住为主的地理区域。中华民国政权成立以后,用来做为地理划分的区域,包括热河省察哈尔省绥远省宁夏省蒙古地方五个省区。中华民国政府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今蒙古国)期间,塞北用以代指其他的四个省份。

热河省
察哈尔省
绥远省
宁夏省
蒙古地方

逐渐罕用 编辑

塞北一词,在作为划分地理区域时并不像东北西南之类单纯的方位概念。塞有边界的含意,是指历史上汉族农耕文明与北方游牧部落的分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外蒙古的独立,而另外四省在行政区重置后全数撤销(省名仅留下“宁夏”,但省区大量缩小),部分区域划入河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外,皆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由于只剩一个行政区,加上内蒙古本身也不仅包含塞北还有东北的西部部分,再加上上述原因,在如今塞北一词在地理区划上已很少使用。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塞北的区划方式与概念仍在地理教科书上继续使用,直至1990年代教改开始及教科书开放后,为顺应现实划分,现在也已经弃用,但地理位置划分和大陆不同。中国大陆将内蒙古划入华北地区,而蒙古国(原外蒙古)则移到世界地理索引作为独立国家标示。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朝鲜朴趾源. 漠北行程錄热河日记》. 1780 [2023-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30).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