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大明(1953年3月1日),山东荣成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山东省省长,国土资源部部长[1],兼任国家土地总督察,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共十五大代表,第十六届中共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七届第十八届中共中央委员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

姜大明
姜大明

生平 编辑

 
2010年时任山东省省长姜大明视察防护堤建设。

1969年,16岁的姜大明作为知青下放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劳动。1969年9月至1975年4月历任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战士、班长、副排长、团政治处新闻报道员。1975年4月至1977年3月任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团政治处书记,其间于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3月至1978年3月任黑龙江国营锦河农场办公室秘书。1978年3月进入黑龙江大学哲学系学习,任党支部副书记。1982年1月毕业后进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组织部工作,历任干事,组织处副处长、处长,组织部副部长。1990年6月出任团中央组织部部长,1991年12月升任团中央常委。1993年5月,姜大明出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并于1998年2月当选全国青联副主席。

1998年7月,姜大明调往山东省工作,任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0年12月升任山东省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2004年1月,姜大明调任济南市委书记。2007年6月13日,姜大明被任命为山东省副省长、代省长,2008年1月26日在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当选山东省省长,主要负责财政、税务、审计方面的工作。

2013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根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名,会议经过投票表决,决定姜大明为国土资源部部长。2013年3月29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同意姜大明辞去省长职务的请求[2]

2018年1月,当选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3][4]。2023年3月,卸任政协职务。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徐绍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长
2013年3月-2018年3月
继任:
陆昊
自然资源部部长
前任:
韩寓群
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
2007年6月-2013年3月
继任:
郭树清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孙淑义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委员会书记
2004年1月-2007年3月
继任:
焉荣竹
前任:
王修智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专职副书记
2000年12月-2006年6月
继任:
高新亭
前任:
王克玉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组织部部长
1998年8月-2001年7月
继任: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