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科

中華民國第2任行政院院長・第4任考試院院長・孫中山長子
(重定向自孙科

孙科(1891年10月20日—1973年9月13日),字哲生[1]:2935广东香山翠亨乡(今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人[注 1]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长子,其母为孙中山原配卢慕贞。高中毕业于美国夏威夷火奴鲁鲁的圣路易斯学校[3]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毕业[1]:2935[4]。曾任广州非常国会外交部秘书,英文《广州时报》副主编,广州市市长国民政府常委、代理广东省长、交通部部长,中国国民党政治委员会委员、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委、军事委员会委员[1]:2935。1927年起历任国民政府建设部长、财政部长、铁道部长、考试院副院长、行政院长立法院长副主席[1]:2935。其为中华民国史上唯一一位国民政府副主席、第一位先后当过五院制之下不同院的院长(行政院长、立法院长和考试院长)的人[5]:81。曾代表国民政府去苏联谈判,签订《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和《中苏商务条约》[1]:2935

孙科
 中华民国第4任考试院院长
任期
1966年9月1日—1973年9月13日
总统蒋介石
前任莫德惠
继任杨亮功
 中华民国第2任行政院院长
任期
1948年12月23日—1949年3月24日
总统蒋介石
前任翁文灏
继任何应钦
 中华民国第1届(改选前)立法院院长
第1任
任期
1948年5月17日—1948年12月24日
总统蒋介石
前任宪政开始后首任
继任童冠贤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第4任立法院院长
任期
1932年1月29日—1948年5月17日
主席蒋介石
前任张继
继任训政移交宪政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副主席
任期
1947年4月17日—1948年5月20日
主席蒋介石
继任行宪职位废除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第3任行政院院长
任期
1932年1月1日—1932年1月29日
主席蒋介石
前任陈铭枢
继任汪精卫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891年10月20日(光绪十七年9月18日)
 大清广东香山翠亨乡(今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
逝世1973年9月13日(1973岁—09—13)(81岁)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市北投区台北荣民总医院
墓地 台湾台北市北投区阳明山第一公墓
籍贯广东香山翠亨乡(今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
国籍 大清(1891年-1912年)
 中华民国(1912年-1973年)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配偶陈淑英
1912年结婚—1973年结束
伴侣严蔼娟(1930年代-1950年)
蓝妮(1930年代-1948年)
儿女孙治平(长子)
孙治强(次子)
孙穗英(长女)
孙穗华(次女)
孙穗芳(私生女,与严蔼娟所生)
孙穗芬(私生女,与蓝妮所生)
亲属孙中山(父)
卢慕贞(母)
学历

高中毕业于美国夏威夷火奴鲁鲁的圣路易斯学校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1911年)

经历
  • 大元帅府秘书
    (1917年)
  • 广州时报总编辑
    (1918年)
  • 英文时报编辑
    (1918年-1920年)
  • 参议院秘书
    (1918年-1920年)
  • 广东治河委员会督办
    (1921年-1926年)
  • 广州市政厅厅长
    (1921年-1926年)
  • 广州特别市市长
    (1922年-1926年)
  • 国立交通大学校长
  • 中国国民党广州特别市党部组织部部长
  • 中国国民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
    (1923年1月-?)
  •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
    (1925年-1928年)
  • (国民政府)预算委员会委员
    (1926年)
  • 广东省政府(代)主席
    (1926年-?)
  • 广州市政府市长
    (1926年-1927年)
  • 广东省政府建设厅厅长
    (1926年-1927年)
  • 中国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
    (1926年1月-?)
  • 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
    (1926年4月-?)
  • (国民政府)交通部部长
    (1926年8月-?)
  • 中国国民党广州特别市党部组织部部长
    (1927年)
  • 中国国民党青年部部长
    (1927年-?)
  • (国民政府)财政部部长
    (1927年10月12日-1928年1月3日)
  • (国民政府)考试院副院长
    (1928年10月18日-1931年6月24日)
  • (国民政府)铁道部部长
    (1928年10月24日-1931年5月29日)
  • (国民政府)禁烟委员会委员
    (1928年12月31日-1929年5月25日)
  • (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委员
    (1928年-1929年)
  • (国民政府)广东治河委员会委员
    (1929年)
  • (国民政府)赈灾委员会委员
    (1929年)
  • (国民政府)首都建设委员会委员
    (1929年)
  • (国民政府)黄河水利委员会委员
    (1929年1月24日-1933年)
  • (国民政府)财政委员会委员
    (1929年1月31日-1930年7月5日)
  • 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委员
    (1929年6月28日-1946年7月9日)
  • (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
    (1931年1月1日-1932年1月29日)
  • (国民政府)立法院院长
    (1932年12月23日-1948年6月18日)
  • (国民政府)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
    (1933年)
  • 中苏文化协会会长
    (1935年12月-?)
  • (国民政府)稽勋委员会委员
    (1941年7月-1948年)
  • 中韩文化协会会长
    (1942年-?)
  • 国民政府副主席
    (1947年-?)
  • 制宪国民大会代表
    (1946年)
  • 国父陵园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
    (1946年7月9日-1948年)
  • 国民政府委员
    (?-1948年)
  • 行政院副院长
    (1948年11月26日-1948年12月23日)
  • 行政院美援运用委员会主任委员
    (1948年11月26日-1949年3月24日)
  • 行政院院长
    (1948年12月23日-1949年3月12日)
  • 立法院(第一任)院长
    (1948年6月18日-1948年11月26日)
  • 中华文化教育基金会董事长
    (1964年)
  • 中美文化教育基金会董事长
    (1964年-?)
  • 总统府资政
    (1965年12月20日-1973年9月13日)
  • 考试院(第四任)院长
    (1966年6月20日-1973年9月13日)
  • 东吴大学董事长
著作
  • 《孙科文集》
  • 《公意与民治》
  • 《广州市政忆述》
  • 《八十述略》
  • 《孙哲生言论选》
  • 《中国之前途》
  • 《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
  • 《广告心理学》
  • 《都市规划论》
孙科青年照,摄于1916年

生平 编辑

 
陈炯明委任孙科为广州市长的命令。

出生、求学 编辑

1891年,孙科在翠亨村诞生[6]:6,母亲为孙中山元配夫人卢慕贞。1895年,当孙科在虚岁五岁时随着祖母杨氏移居美国夏威夷火奴鲁鲁,并在火奴鲁鲁的圣路易斯学校英语Saint Louis School完成中学学业,然后前往美国加州攻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文学士、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后获得哥伦比亚大学的荣誉法学博士。

返回中国 编辑

1917年返回中国,在广州担任大元帅府秘书。

1918年至1920年期间,担任非常国会参议院秘书兼《广州时报》编辑。

广州市长 编辑

1921年,任广州市长兼珠江治水督办

1922年,孙科到香港处理讨伐陈炯明的筹款工作。孙科年轻时任性,在1923年担任广州市长期间,曾经因征讨陈炯明为发滇桂军军饷筹措问题与素有芥蒂、时任大元帅府秘书长的胡汉民发生冲突,以致于其父孙中山盛怒之下几乎要亲手将其枪杀[7]

1923年2月,再任广州市长。10月,参与中国国民党改组,获指定为国民党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负责起草党纲章程。

1924年,主持国民党广州特别党部,6月与黄季陆合作提出《弹劾共产党案》。

1925年7月,国民政府在广州开府,任政府委员。1926年1月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5月,第三次就任广州市长。

国民政府常务委员、行政院长 编辑

1927年3月,任中国国民党常务委员与国民政府常务委员。7月,随汪兆铭清共。1928年1月,与胡汉民伍朝枢赴英德等地考察,起草《中国国民党训政大纲》,协助制定《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3月,在上海创办《再造旬刊》,宣传“第三条道路”的改良主义路线,孙科的追随者后被称为“再造派”。10月,任铁道部长与考试院副院长。

1931年2月,在蒋介石与胡汉民之争中支持胡汉民。5月,参加非常会议,任广东国民政府常务委员。九一八事变后,中国国民党内寻求合作,任南京政府行政院长,但旋因政府财政拮据而被迫下台。

 
1930年代的孙科

立法院长 编辑

1932年年底,任立法院长与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长,主张结束党治,还政于民。1935年组织中苏文化协会并担任会长。1936年,主持起草和公布《五五宪草》。1937年3月28日,中苏文化协会在南京召开周年大会,推选孙科连任总会会长,陈立夫、邵力子为副会长,蔡元培、于右任、冯玉祥、鲍格莫洛夫、颜惠庆为名誉会长[8]:5392

抗战期间,续任立法院长,并与苏联谈判,签订《中苏互不侵犯条约》、《中苏商务条约》。1946年1月,代表国民党与共产党协商,然后跟随蒋介石进攻中国共产党占领区。1942年,被选举为上海大夏大学校董会董事长。

1947年1月10日,立法院院长孙科发表书面谈话称:解决国共和谈问题方法,最好于不久将来各党派负责代表再举行一次圆桌会议[8]:8262。1月11日,中共驻南京办事处发言人就孙科建议举行党派圆桌会议事发表谈话,认为中国国民党应对中共两项要求明确答复[8]:8263。1月12日,孙科、张群雷震乘专车抵达南京,就恢复和谈事请示蒋介石;蒋对孙科召开各党派圆桌会议之建议,认为可以考虑研究[8]:8263-8264。1月14日,孙科、张群、邵力子张治中陈立夫、雷震等在孙科私邸集会,商拟恢复和谈方案[8]:8265。1月18日,国民政府代表孙科、张群、张治中等与青年党、民社党领袖在孙科公馆会晤,认为延安之答复已关闭和谈之门,考虑另辟新途径,由政府发表声明[8]:8269。2月1日下午5时,蒋偕宋美龄在励志社举行茶会,招待立法院全体立法委员,到孙科等60余人;蒋称,今兹胜利复员,实施宪政,立法委员工作益加繁重,特表慰勉[8]:8277。3月1日,国民政府聘孙科为宪政实施促进委员会会长;曾琦徐傅霖莫德惠张继为副会长;曹明焕等125人为常务委员[8]:8299。3月24日下午,中国国民党六届三中全会闭幕,通过发表宣言,宣称中国国民党之任务;孙科、陈果夫、于右任、邹鲁赖琏李文范、张群、钱大钧康泽谷正纲柳克述李宗黄等12人当选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8]:8320

4月5日,立法院院长孙科在三民主义青年团游园会中对记者称:“宪政政府必须由人民直接选举,此次各党派参加政府之人物,皆系由各党内产生,既未经民选程序,当然不能称其为宪政。且在本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宪法正式实施之前,训政时期约法仍属有效,盖国家决不能一时无法也。故今日之改组政府确为自一党训政改为多党训政,然后再达到民主宪政之阶段。”[8]:8328

国民政府副主席 编辑

1947年4月17日,中国国民党中常会通过蒋提出之国府五院院长名单,孙科为国民政府副主席,张群、孙科、居正于右任戴传贤分别为行政、立法、司法、监察、考试五院院长[8]:8336。6月9日,国民政府公布《宪法说明书起草委员会组织规程》,凡七条;该会置委员10人,由国民政府主遴选,并指定孙科为召集人,委员10人:孙科、王宠惠、王世杰、张君励蒋匀田陈启天、常乃悳、王云五雷震浦薛凤[8]:8369。6月18日,中国国民党中政会讨论时局,各委员咸认为有重大决策之必要,有主张国军全部撤出东北者,决议推孙科、陈立夫将讨论意见呈蒋核夺[8]:8372。6月21日,孙科邀宴政府委员,交换时局意见;陈布雷、王宠惠、邵力子、陈立夫、张厉生、王世杰、吴鼎昌等出席[8]:8373

6月22日,孙科就接收旅大问题对《新民报》记者发表谈话称:中国之东北现已成为国际问题,苏联显然违反中苏友好条约;中国若失东北,即对美国为威胁,美国应有所表示,美国反应冷淡,即等于放弃中国;目前已经无和谈可言,政府必须打垮共产党,否则即是共产党推翻国民政府[8]:8373。6月24日,孙科发表谈话,主张:中国应准备早日与日本议和,因为亚洲今日最大危机,为共产党破坏经济复兴之企图,应使日本成为遏阻赤色极权扩张之缓冲区[8]:8374

7月3日,孙科与青年党民社党领袖会谈国民大会代表、立法委员选举事[8]:8378。7月4日,国民政府举行国务会议,通过蒋介石提出之《厉行全国总动员勘平共匪叛乱方案》;张继认为该案“相当于讨伐令”,孙科说,“目的在加强剿共之军事行动”,陈立夫主张“应集中人力物力加强戡乱”[8]:8379。7月7日,孙科在上海回答记者问时称:总动员令下达后,政党不能再言反对内战,否则即为反对政府政策,必予以断然处置,此意诸君不妨转告民盟[8]:8379-8380

8月25日,国民政府聘请孙科、居正、张继、胡适程潜卢汉龙云孔庚傅作义鹿锺麟刘文辉黄琪翔、邵力子、蒋介石、宋美龄蒋经国曾琦于斌、王云五、陈启天、萧一山高一涵吴贻芳李烛尘胡子昂、吴蕴初、潘公展傅斯年等1,733人为宪政实施促进委员会委员[8]:8401。8月26日,孙科在广州发表谈话称:“内乱之责任应绝对由共党负之”,解决共党问题可能途径有三:一、共党完全放弃军事行动之政策;二、共党完全控制中国;三、完全消灭共党;“魏使虽称武力将不能消灭共产主义”,“但中共行同盗匪,非戡平不可”[8]:8401。8月28日,孙科在广州发表谈话,称日本对中国威胁已消失,代之而起者为苏联[8]:8402

1948年1月,于广州市选区角逐行宪第一届立法委员选举,并以十八万余票当选,3月1日,国民政府副主席孙科在台湾对记者发表谈话称: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容外国袭扰;对于美国一些记者歪曲事实之言论,他要求中国新闻界要予以驳斥[8]:8524。在谈及中苏邦交问题时,孙科称:中苏关系如果不能正常发展,其责任不在中国[8]:8263。年初,孙科竞选第一届行宪副总统,败于李宗仁。4月15日,国民政府副主席孙科在招待民社、青年两党之国大代表时称:必须三党继续合作,始能“勘平内乱”,以进行艰巨之建设工作,而三党合作之基础,即在于党与党之间互谅与互助[8]:8572。4月16日,国民政府副主席孙科招待国民大会全体回教代表,就边疆与少数民族问题发表讲话称:建设中国,最重要就是要实现三民主义,至少要使各民族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护各民族尤其是边疆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与内地享有平等发展的权利,而平等机会与权利的获得,则必须采用保护边疆政策,多予边胞以各种有利之机会[8]:8573。4月17日,孙科招待四川籍国大代表并发竞选演说称:“在今日戡乱期间,淦川亦不失为西南戡乱大本营,至盼川籍人士,努力建设,并充实自卫实力,以捍卫乡土,戡平匪乱。”[8]:8574孙科之反对派攻击孙科欲获副总统及立法院长双重身份和职位;4月19日,立法院长孙科致函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声明放弃行宪立法委员之当选资格[8]:8576。4月20日,副总统候选人孙科、程潜等分别招待国民大会代表、发表演说,竞选副总统[8]:8577。4月21日,孙科正式宣称:“余本人已辞去已当选之立法委员一职,以是,行宪立法院院长之竞选,余决不参加。”[8]:85794月29日,孙科在副总统竞选中以1295票败于李宗仁的1438票。败选后,孙科再被任为立法院长。

再次组阁 编辑

1948年11月26日,行政院长翁文灏请辞获准,蒋提名孙科继任;次日,立法院投票,同意孙科为行政院长[9]:14。12月23日,行政院长孙科正式视事,主持首次内阁会议,发表施政纲领,宣布继续“戡乱”,作战到底,称政府用兵最后目的在争取和平,对内不倚外力支持,对外努力敦睦邦交;中国青年党决定参加孙科新内阁,仍由左舜生任农林部长,林可玑任政务委员[8]:8759。12月25日,中共方面宣布头等战犯名单,第一批43名人,孙科是其中之一[8]:8760。12月28日,行政院新闻局否认孙科派代表晤李济深[8]:8760

1949年1月1日,行政院长孙科发表广播演说,谓此次内战各方均有责任;并表示政府力求解除人民痛苦,改革征兵、征粮制度和稳定物价[8]:8766。1月7日,行政院召集国防部长徐永昌、财政部长徐堪、主计长庞松舟、秘书长端木恺、交通部次长凌鸿勋开会,拟定疏散事宜[8]:8771。1月,蒋介石“下野”,由李宗仁代任总统。

2月1日,监察院长于右任、立法院长童冠贤致电在上海之行政院长孙科,希望孙为便于和谈大计,以政府各要员仍留南京为宜;同日,孙科应李宗仁之召,偕内政部长洪兰友自上海抵南京[8]:8799。孙科认为南京不稳,将行政院迁往广州,一度令李宗仁政府无法运作,亦无法与中共和谈。2月4日,行政院长孙科偕副院长吴铁城等由上海飞抵广州[8]:8803。2月6日,孙科于广州举行记者招待会,发表谈话称:政府力谋光荣和平,使国内一切问题获“公平合理解决”;反对李宗仁愿以中共八项和平条件谈判之声明,称:“共党所提出之惩治战犯一节,即系绝对不能接受者。”;对各方反对行政院迁广州事,宣称迁广州办公,不等于迁都;次日,又在广州纪念周上作报告,宣称绝不接受投降的和平[8]:8806。2月28日,南京可靠消息,奉蒋“命令”,孙科今天下午抵达南京[10]:80

3月8日,孙科内阁“宣布总辞”[11]:167。3月16日,蒋经国溪口迎接孙科[11]:169。3月26日,孙科在广州说,李宗仁与何应钦任命傅秉常为外交部长,目的在讨好中共与苏联:傅已婉拒任命,何请叶公超暂代外交部长[10]:95。4月29日,美国驻广州公使克拉克报告他拜访孙科:孙科显得紧张不安,几乎不能对话,虽坚称政府会保卫上海,却说得未见信心。孙科离职前往香港[10]:135。1950年,游历法国巴黎西班牙等地。

 
东吴大学外双溪校区哲生楼
 
1973年9月29日行政院长蒋经国出席考试院故院长孙科公祭

总统府资政、考试院院长 编辑

1952年,孙科定居美国洛杉矶县圣莫尼卡,以种菜、读书度日,4年后迁居拉古纳比奇。1965年到台湾定居,被蒋介石聘为总统府资政[1]:2935。1966年9月1日,接任考试院[1]:2935。1967年出任东吴大学董事长。

晚年 编辑

1973年9月13日,孙科在台北市台北荣民总医院逝世[12],埋葬于台北市阳明山第一公墓,享年八十一岁。

东吴大学外双溪校区“哲生楼”系纪念孙科而得名,铸字招牌由叶公超题字。而广州市西堤马路(今沿江西路),曾于1940年代被命名为“哲生路”,直至1967年文化大革命时期,才被中共政权恢复原名。广州市的中山大学南校园内的“哲生堂”亦为纪念孙科而得名,该名保留至今未曾更改。

著作 编辑

《孙哲生先生文集》 (1-4册) 国民党中委会党史会编 79.10.20

  • 第一册 忆述、论著
  • 第二册、第三册 演讲(上、下)
  • 第四册 函电、公牍、谈话、别录、文录

婚恋 编辑

妻子:陈淑英 编辑

孙科的元配夫人陈淑英,为孙科的远亲(孙中山是其堂舅)。陈淑英的父亲是老同盟会会员。光绪三十四年(1908),陈淑英在火奴鲁鲁加入同盟会。孙科1912年出国留学时,两人在火奴鲁鲁成亲,婚后陈淑英与丈夫相伴而行。次年在加州柏克莱生下大儿子。儿子生下后便去电告知孙中山,孙中山以国家初建,百废待新,因之希望国治民安,天下太平,所以给大孙子取了个孙治平的名字。1914年,陈淑英又生下次子孙治强。1917年,陈淑英和孙科回到广州,随后陈带着两个儿子回到翠亨村,照顾婆婆。1923年,长女生于广州,仍由孙中山命名,取名孙穗英,1925年,公公孙中山去世后六天,陈淑英又生次女孙穗华。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与孙科一同供职京城,由于南京湿热难熬,陈淑英生病,无法适应这里的生活,便返回澳门养病。1929年,陈淑英与宋庆龄在北平碧云寺参加孙中山移灵南京的国葬仪式,随后到参加孙中山奉安大典,将孙中山灵柩护送进墓室。抗战初,在香港发起组织青年救护团、设立医疗组、召集海外各地华侨外科医生,分赴前线救护伤患官兵。1940年赴重庆陪伴孙科。1947年曾任中山县育幼院董事长。1947年中华民国国民大会代表选举中,以香港青年救护团主席、香港妇女群福会会长身份当选广东省中山县国民代表。孙科因情妇蓝妮的丑闻导致副总统竞选落败后,是陈淑英陪伴他左右,并扶着孙科微笑着离场。就职典礼前,蒋介石专门将陈淑英请来,坐到他和宋美龄之间。蒋介石和陈淑英谈笑风生,却把李宗仁夫妇晾在一边。

1950年秋随夫赴巴黎,1953年移居美国,1965年10月移居台湾。曾当选为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陈淑英和孙科始终相依相伴,白头偕老。1990年,陈淑英在台湾去世,享年98岁。

情妇:严蔼娟 编辑

严蔼娟,浙江鄞县人。1932年孙科结识,曾为孙科的秘书,两人婚外同居近四年生下一私生女孙穗芳,严怀孕时孙科移情另一情妇蓝妮,因蓝妮要求,孙科在严生产前即与严分手,不承认并长期弃养孙穗芳,严蔼娟多次控告孙科遗弃索取女儿生活费,孙科顾及自己的地位和名誉,叫蓝妮出面与严蔼娟谈判。然而,因蓝妮作梗,严的要求长期未果。1946年5月,孙科最终同意拿出26根金条当作孙穗芳抚养费,却又被蓝妮私吞了14条,严蔼娟只拿到12条。严蔼娟与孙科的关系一直持续至1950年。

情妇:蓝妮 编辑

蓝妮(学名蓝业珍:乳名巽宜),两人婚外同居,没有婚姻关系。

出生于没落贵族世家,其父精神失常家道中落,蓝妮遂于1929年“半卖半嫁”给上海名门李调生之子李定国,每月从公婆处拿走100元补贴娘家。生了三女和一个儿子李振亚,李振亚后来结婚生下李蒙(蓝妮的孙女),即骆家辉的第二任妻子。李家对本就家道中落,长期挖婆家贴娘家,且平时生活奢侈挥霍的蓝妮颇为不满,李家上下都看不起蓝妮的行为,蓝妮不愿忍受,于是1934年与李定国离异,从此抛弃年幼的四个孩子。

离异后蓝妮没有收入,遂到上海做起交际花,周旋于各色男性,经由同学陆英介绍认识了孙科。孙科与蓝妮同居后,蓝妮以“二夫人”自居。情浓之时,为了表示对蓝妮的感情,孙科亲笔给蓝妮写了一张字据:“我只有元配夫人陈氏与二夫人蓝氏二位太太,此外决无第三人。特此立证,交蓝巽宜二太太收执。”蓝妮屡次借孙科“二夫人”名义特权操弄房地产,走私敌伪财产营利,在战争期间与汪精卫政权多人勾结牟取暴利,战后以“汉奸罪”被捕,在孙科的运作下获释。最终因蓝妮事件的种种丑闻导致孙科1948年的败选副总统,二人分道扬镳[13]

家庭子女后代 编辑

孙科有2个儿子:孙治平孙治强,2个女儿:孙穗英孙穗华, 2个婚外私生女:孙穗芳孙穗芬

  • 长子:孙治平中华民国迁移至台湾后,孙治平与比自己小1岁的弟弟孙治强长期旅居美国。1965年,孙治平陪父亲孙科到台湾,担任总统府国策顾问、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会委员等职、台湾电视公司副董事长等职,1980年起定居香港。2005年在香港柴湾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病逝。
    • 孙治平有一子孙国雄,1943年生于美国,娶白娣,生一子孙伟仁,三女孙美玲、孙美兰和孙美莲。
  • 次子:孙治强,1915年出生,曾留学加州大学。1960年代中期随父亲到台湾后一直怀才不遇,仅担任中央信托局顾问与国立故宫博物院顾问,第一次婚姻以失败告终,但得两女孙嘉霖、孙嘉瑜,她们现均旅居美国。后来,孙治强先生与比他小30岁的林伦可女士结婚,得两子,孙国元、孙国升。孙治强晚景凄凉,不但生活拮据,而且身体欠佳。为了治病,他只能在台北市荣民总医院附近租屋居住。1992年、1993年两次回大陆,受到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会见,还游览了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等地方,并回翠亨村瞻仰过祖父的故居。2001年夏,孙治强抱病赴美参加小儿子孙国升大学毕业典礼,因肺炎而撒手尘寰,享年87岁。
  • 孙穗英,孙科的长女,生于1922年,生有一子林德杰和一女林淑真
  • 孙穗华,孙科的次女,生于1925年,育有一子张孔颖和2个女儿张乐文张乐真
  • 孙穗芳,孙科的私生女,1936年生于上海,其母严蔼娟在做孙科秘书时有的她。但由于孙科有妻子且严怀孕时另找了情妇,孙穗芳未出生时,其母即被抛弃,长期由其母独自抚养。孙穗芳曾著《我的祖父孙中山》和《我的祖父孙中山先生纪念集》等书。
  • 孙穗芬,孙科的私生女,1937年在上海出生,其生母蓝妮是孙科的情妇。1955年,孙穗芬高中毕业后,成为中华民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空中小姐。她生有孙忠仁孙忠杰孙忠伟3个儿子。2011年1月1日于台北市发生车祸,一度伤势好转,但于同年1月29日下午,因车祸伤势过重逝新光医院,享寿74岁。

先祖 编辑

孙科家族
 
 
 
 
 
 
 
 
 
 
 
 
 
 
 
 
 
 
高祖父:孙恒辉
 
 
 
 
 
 
 
曾祖父:孙敬贤(1789-1850)
 
 
 
 
 
 
 
 
 
 
 
高祖母:程氏
 
 
 
 
 
 
 
祖父:孙达成(1813-1888)
 
 
 
 
 
 
 
 
 
 
 
 
 
 
曾祖母:黄氏(1792-1869)
 
 
 
 
 
 
 
 
 
 
 
父:孙中山(1866-1925)
 
 
 
 
 
 
 
 
 
 
 
 
 
 
 
 
 
外曾祖父:杨胜辉
 
 
 
 
 
 
 
 
 
 
 
祖母:杨氏(1828-1910)
 
 
 
 
 
 
 
 
 
 
 
 
 
 
孙科(1891-1973)
 
 
 
 
 
 
 
 
 
 
 
 
 
 
 
 
 
 
 
 
外祖父:卢耀显
 
 
 
 
 
 
 
 
 
 
 
 
 
 
母:卢慕贞(1867-1952)
 
 
 
 
 
 
 
 
 
 
 
 
 
 
 
 

家族世系图 编辑

孙中山家族
孙殿朝林氏
孙恒辉程氏
孙敬贤黄氏
孙达成杨氏孙学成程氏孙观成谭氏
孙眉谭氏孙金星孙典孙妙茜杨紫辉孙中山卢慕贞陈粹芬宋庆龄大月薰浅田春孙秋绮林喜智
孙昌王金顺孙顺霞杨杏聪程月红孙科陈淑英严蔼娟蓝妮孙娫孙婉王伯秋戴恩赛宫川富美子大泽吉次林耀梅林帝镜
孙满伍月娥梁佩珩孙妙娟孙治干苏仲英孙霞杨连合杨惠娥杨连鑫杨连逢孙治平谢秀玲张佩霞孙治强刘肇云林伦可孙穗英林达文孙穗华张家恭孙穗芳王守基孙穗芬孙康威王𬙋蕙税兰州王弘之戴成功戴永丰宫川东一宫川弘
孙绍如孙丽贤孙爱娜孙子元孙杰孙丽雅孙必胜孙必兴孙必达孙必成孙嘉穗孙必立孙国雄白娣孙嘉琳孙嘉瑜孙国元孙国升林德杰林淑真林山立张孔颖张乐文张乐真王祖荣王祖耀孙忠仁孙忠杰孙忠伟税力耕税道耕税儒耕王志雄王志纮王志玲宫川祥子
孙敬孙伟伦孙慧珍孙伟国孙少英孙伟勇孙伟刚孙凯玲孙伟明孙珮莲孙珮玉孙美玲孙美兰孙美莲孙伟仁

艺术形象 编辑

注释 编辑

  1. ^ 关于孙中山家族,曾一度被一部分专家学者认为其家族为客家人,但广东中山大学邱捷、林家有教授曾于1992年,与翠亨孙中山故居纪念馆的工作人员,对翠亨村周边做过调查访问,发现周围凡二十四村,除翠亨村及迳仔路村为广府村外,其余东、西、南面的竹头园、长沙埔、平顶、杨贺、兰溪、三家村、攸福隆、新村、金竹山、后门坑、书房坳、练屋、张琶企、田心、龙田、大象埔、峨嵋、白石岗、黄猄头、张落坑、木子埔、剑首、刘屋排等村皆为客家村,形成三面包夹态势的香山本地白话(中山粤语方言岛,更了解到翠亨村无论在历史上还是现在,都是操本地白话(中山粤语)的村落,孙中山家族为客家人一说实为讹传[2]

参考文献 编辑

引用 编辑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辞海编辑委员会 (编). 《辭海》(1989年版).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89. 
  2. ^ 翠亨孫中山故居文物的社會史解讀 - Publication (PDF). [2023-01-2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1-22). 
  3. ^ Saint Louis School. [2020-10-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05). 
  4. ^ 陈红民. 南京国民政府五院制度研究. 2016-12-01 [2019-06-27]. ISBN 97872130770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0) (中文). 
  5. ^ 传林. 《黑白民國》. 北京: 九州出版社. 2015. 
  6. ^ 黄宇和. 《三十歲前的孫中山——翠亨、檀島、香港1866-1895》. 中华书局(香港). 2011. ISBN 978-988-8104-67-3. 
  7. ^ 孙中山追打孙科:我要枪毙你这个死野仔!. [2012-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4-24). 
  8. ^ 8.00 8.01 8.02 8.03 8.04 8.05 8.06 8.07 8.08 8.09 8.10 8.11 8.12 8.13 8.14 8.15 8.16 8.17 8.18 8.19 8.20 8.21 8.22 8.23 8.24 8.25 8.26 8.27 8.28 8.29 8.30 8.31 8.32 8.33 8.34 8.35 8.36 8.37 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韩信夫、姜克夫主编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华书局. 2011. ISBN 9787101079982. 
  9. ^ 刘维开. 《蔣介石的一九四九——從下野到復職視事》. 台北: 时英出版社. 2009. 
  10. ^ 10.0 10.1 10.2 王景弘编译 (编). 《1949大流亡:美國外交檔案室密錄》. 台北市: 玉山社出版. 2011. ISBN 978-986-294-000-6. 
  11. ^ 11.0 11.1 蒋经国. 〈危急存亡之秋〉. 《風雨中的寧靜》. 台北: 正中书局. 1988. 
  12. ^ 存档副本. [2019-09-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6). 
  13. ^ 民國奇女藍妮曾是孫科二夫人. 网易新闻. 2009-04-09 [2011-03-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4-13). 

网页 编辑

参见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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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国民政府
前任:
陈铭枢代理
正任:蒋介石
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
第三任
1932年1月1日—1932年1月29日

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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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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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任
1932年1月29日—194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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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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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政移交宪政
任期延续
立法院院长
第一任
1948年5月17日—1948年12月23日

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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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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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任
1948年12月23日—1949年3月24日

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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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院
前任:
莫德惠
考试院院长
第四、五届
1966年9月1日—1973年9月13日

继任:
杨亮功
教育职务
学术机关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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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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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大学董事长
第六任
1967年—1973年9月13日

继任:
杨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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