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和平条约

巴黎和平条约(英语: Paris Peace Treaties 法语:Traité de Paris)签署于1947年2月10日。巴黎和平条约是二战结束后1946年7月29日到10月15日召开的巴黎和会的成果。该条约由战胜方同盟国(主要为英国、苏联、美国、法国)与包括以意大利王国为首的欧洲轴心国罗马尼亚王国匈牙利王国(签署时已为共和国)、保加利亚王国(签署时已为共产国家)和芬兰在1945年二战结束后协商而成(不包括纳粹德国大日本帝国)。

1947年巴黎和平条约
巴黎和平会议时的加拿大代表 Palais du Luxembourg. (L.-r.:) Norman Robertson, Rt. Hon. William Lyon Mackenzie King, Hon. Brooke Claxton, Arnold Heeney
类型多边条约
签署日1947年2月10日 (1947-02-10)
签署地点 法国巴黎
最初签署者 英国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美国 法兰西第四共和国
 意大利 罗马尼亚王国 匈牙利第二共和国 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 芬兰
批准者 英国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美国 法兰西第四共和国 意大利 罗马尼亚王国 匈牙利第二共和国 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 芬兰

该条约允许新成立的意大利共和国匈牙利第二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以及罗马尼亚和芬兰在国际事务中恢复其作为主权国家的责任并加入联合国

此和平条约亦有意大利和约针对结束意大利殖民帝国。意大利作为二战发起人之一亦需要作战争赔偿,特别赔偿予阿尔巴尼亚、南斯拉夫、希腊、苏联和埃塞俄比亚。并重新规划意大利本土及处理战时占领区归属问题、禁止一切法西斯组织在意大利活动和禁止意大利发展导弹核武

边界变化 编辑

芬兰 编辑

芬兰的边界被恢复到1941年1月1日的状态(但佩察莫省除外,该地区全部被划入苏联),正式确认了其在冬季战争损失的领土。冬季战争后,芬兰在西方获得了同情,但这种同情心因为芬兰在1941年至1944年与纳粹德国的合作而削弱,继续战争期间,芬兰不仅收回了1940年失去的领土,还继续向苏联深处进攻,占领了一大片领土。这导致英国于1941年12月向芬兰宣战,进一步削弱了西方对芬兰的政治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