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巡抚,明称巡抚广西地方,为明朝清朝设立的一个巡抚职位[1]。清朝该官职全称为“巡抚广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加节制通省兵马衔”。

沿革 编辑

  • 正统元年,设立,辖区包括广西全境,后撤销。
  • 正统十四年,恢复。
  • 天顺元年,罢免。
  • 天顺二年,与广东巡抚合并为两广巡抚
  • 天顺六年,自两广巡抚中分离,辖区包括广西全境。
  • 成化元年,再次与广东巡抚合并为两广巡抚。
  • 成化四年,分离。
  • 成化六年,再次合并为两广巡抚。
  • 嘉靖四十五年,自两广巡抚分离,此后不变。

历任广西巡抚 编辑

清朝 编辑

参考 编辑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73):“巡抚广西地方一员。广西旧有巡抚,沿革不常。隆庆三年复专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