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明(1946年2月),山东宁津人。中国共产党党员。新疆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历任中共库尔勒市委副书记、书记,吐鲁番地委委员、秘书长、副书记,喀什地委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等职。1998年2月获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2000年1月兼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2003年3月升任自治区党委副书记,2006年1月当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1]

参考文献 编辑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林洛贤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2005年12月—2006年11月
继任:
朱海仑
前任: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2000年1月—2005年1月
继任:
侯长安
前任:
徐效成
中国共产党喀什地区委员会书记
1993年2月—1996年12月
继任:
姚永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陈金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1996年12月—2003年4月
继任:
柳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