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学院(英语:Inns of Court)于中世纪时期成立,位于英国伦敦。由 林肯律师学院(Linconln's Inn,1422年)、中殿律师学院(Middle Temple,1501年)、内殿律师学院(Inner Temple,1505年)、格雷律师学院(Gray's Inn,1569年)组成,但四所律师学院是互不隶属的。

律师学院亦是训练英国的大律师的组织,现时在英国执业的大律师均会是其中一间律师学院的会员,英国的君主或皇族会担任学院的名誉院长,学院的院长会由资深的大律师通过互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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