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至伦(1942年3月10日—2007年4月28日),男,辽宁锦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部长。

生平 编辑

李至伦196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7年毕业于北京政治学院政法专业,后任广东省保亭县(现属海南省)县委办公室主任、县委常委兼宣传部部长、县委副书记等职。1979年到共青团中央团校工作,历任组织教育处处长、副教育长、校党组书记、副校长兼共青团中央青运史研究室主任等职,与时兼任校长的胡锦涛关系密切。1985年李出任《中国青年报》社社长,1987年调任监察部办公厅主任。

1992年,李升任监察部副部长,并进入中共中央纪委,2003年升任中纪委副书记。2003年3月17日,经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提名,国家主席胡锦涛发布第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李至伦被任命为监察部部长[1]。2007年4月在任上病逝。

参考资料 编辑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届第2号). 中国人大网. [2021-0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何勇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部长
2003年-2007年
继任:
马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