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

清朝官员 (1687-1738)
(重定向自李衛

李卫(1688年2月2日—1738年),又玠江南铜山(今江苏徐州丰县大沙河镇李寨)人。清朝官员,以捐纳出身,初为兵部员外郎,官至浙江总督、兵部尚书。雍正时期,与鄂尔泰田文镜并称为“三大模范”。

生平 编辑

李卫十岁而,识字不多,好习武,武艺精湛,善于治盗。史载“凡盗之巢薮火伴,访制如绘。临期以一锦囊付将弁,并往调教,即时擒获。所到处江湖千里,如枕席行舟。”[1]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入赀兵部员外郎;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迁户部郎中;康熙六十一年,直隶驿传道;康熙六十一年-雍正二年,云南驿盐道。雍正元年监管理铜场。雍正二年-雍正三年,任云南布政使兼理盐务

雍正三年到雍正十年,任浙江总督。雍正三年,坐都察院副都御史衔,雍正4年起兼理两浙盐务,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十年,授浙江总督巡抚事;雍正六年-雍正七年,坐兵部侍郎衔,雍正六年,兼管江南柒府伍州督捕事务,雍正七年-乾隆三年,坐兵部尚书衔加太子少保,雍正八年,署浙江学政,雍正十年署刑部尚书,署直隶总督;雍正十年(1732年)-乾隆三年,除直隶总督节制直隶提督等官。乾隆元年兼管直隶总河,乾隆二年赏四团龙补服

李卫在浙江期间,雍正全面推行“摊丁入亩”。在到浙江之前,浙江巡抚曾试图推行,因地主土豪的阻挠而作罢。他上任后,明确表示了坚定的改革决心。雍正四年(1726年)七月,他在任上制止了一些富户刻意制造的骚乱,自此“摊丁入亩”得以实施。

雍正极力称赞李卫,甚至在奏折上批道:“此筹是,览而不嘉悦者,除非呆皇帝也。此时,天下督抚与朕心关切者,鄂尔泰田文镜、李卫三人耳”。

雍正六年,浙江总督李卫以日本招集内地人,教习弓矢技艺,制造战船,虑为边患,奏明:“密饬沿海文武营县,及各口税关员役,严行稽查,水师兵船不时哨巡,以为有备无患之计。”上览奏,雍正帝谕曰:“昔圣祖(康熙)遣织造乌林达麦尔森阳为商人,往觇其国。比复命,盛言国小民巽,开洋之举继此而起。朕数谕闽、广总督巡抚留意考察。闻日本近与朝鲜交亲,往来无间。夫安内攘外之策,以固本防患为先。其体朕前谕无怠。”并颁谕沿海诸省防海。两广总督孔毓珣疏请沿海练舟师、置火器、增炮台,并自赴厦门、虎门诸口巡察。上不欲启外人疑惧,但令饬备而已。李卫复奏称:“日本贸易不能遽绝,请于洋商中择殷富老成者,立八人为商总,责其分处稽察,互相绳举,庶免日久弊生之虑。”报可。[2]

雍正七年(1729年)正月到九月,他侦破了一起以江宁张云如以符咒迷惑百姓的反清复明集团,张云如与其党甘凤池、陆同庵、蔡思济、范龙友等人被逮捕。[3]

乾隆三年(1738年)八月,在随乾隆帝拜谒泰陵时,突发肝病。同年十月,乾隆帝允准其解任调养。然而未及还乡,即吐血身亡,年五十二岁。乾隆帝深为悼念,遂曰“李卫才猷干练,实心办事,宣力封疆,无少瞻顾,畿辅重地,正资料理……今闻溘逝,深为悼念。”谥号“敏达”。

家庭 编辑

评价 编辑

雍正曾对下属评价过李卫,首先赞赏他勇于任事,大节好;其次是批评他粗率狂纵,不注意小节[4]

雍正最欣赏李卫、鄂尔泰田文镜三人,曾语两江总督尹继善,谓当学此三人。尹继善回答说:“李卫,臣学其勇,不学其粗;田文镜,臣学其勤,不学其刻;鄂尔泰,宜学处多,然臣亦不学其愎。”[5]

相关作品 编辑

电视连续剧 编辑

由于李卫的传奇身世,他的故事在《雍正王朝》之后起,不断被改编成为电视连续剧

小说 编辑

现代历史小说《雍正皇帝》有一定笔墨描述其人。

延伸阅读 编辑

[]

 清史稿·卷294》,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李桓《国朝耆献类征·李卫》
  2. ^ 清史稿/卷158,志一百三十三,邦交六(日本)载:雍正六年,浙江总督李卫以日本招集内地人,教习弓矢技艺,制造战船,虑为边患,奏明:“密饬沿海文武营县,及各口税关员役,严行稽查,水师兵船不时哨巡,以为有备无患之计。”上览奏,谕曰:“昔圣祖遣织造乌林达麦尔森阳为商人,往觇其国。比复命,盛言国小民巽,开洋之举继此而起。朕数谕闽、广督抚留意考察。闻日本近与朝鲜交亲,往来无间。夫安内攘外之策,以固本防患为先。其体朕前谕无怠。”并颁谕沿海诸省防海。两广总督孔毓珣疏请沿海练舟师、置火器、增炮台,并自赴厦门虎门诸口巡察。上不欲启外人疑惧,但令饬备而已。李卫复奏称:“日本贸易不能遽绝,请于洋商中择殷富老成者,立八人为商总,责其分处稽察,互相绳举,庶免日久弊生之虑。”报可。
  3. ^ 《清史稿·李卫传》
  4. ^ 《朱批谕旨·程元章奏折》:“李卫之粗率狂纵,人所共知者,何必介意。朕取其操守廉洁,勇敢任事,以挽回瞻顾因循,视国政如膜外之颓风耳。除此他无足称”。
  5. ^ 《小仓山房文集·卷三·<文华殿大学士尹文瑞公神道碑>》
  6. ^ 李卫当官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新华网
  7. ^ 李卫当官2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新华网
  8. ^ 李卫辞官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ETtoday

参考文献 编辑

  • 清史稿/卷291,列传七十八:"...雍正十一年,上命海望偕直隶总督李卫勘浙江海塘,与卫议奏在海宁尖、塔两山间建石坝,使海潮外趋,并在仁和、海宁两县境改建大石塘。..."
  • 清史稿/卷291,列传七十八:"...雍正五年,上以浙江被水,米贵,上命王国栋同巡抚李卫发库帑四万,于杭州、嘉兴、湖州三府修城、濬河、筑堤,俾饥民就佣食力。王国栋奏:“杭州至海宁塘河淤,当濬治。太湖堤闸及嘉兴石塘多倾圮,当修理。冬春雨雪,工作多费,请俟九、十月水落兴工。”上韪之。..."
  • 清史稿/卷291,列传七十八(蔡仕舢):"...蔡仕舢,福建南安人。康熙三十二年举人。五十八年,自刑部主事考选御史,出为浙江粮道。雍正六年,授佥都御史,充浙江观风整俗使。七年,署巡抚。八年,坐事降调。上谕曰:“浙江风俗已渐改移,又有总督李卫善于训导,不必再遣观风整俗使。”仕舢旋卒。"
  • 清史稿/卷320,列传一百七(永贵):"...前总督李卫领盐政,发帑收余盐,名曰“帑盐”..."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