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钺锋(1958年7月),男,汉族,籍贯台湾桃园中坜,出生于重庆渝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常务副主席。

生平 编辑

李钺锋于1976年6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加入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历任台盟中央委员、重庆市工委主委、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等职。2008年,代表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分入第十三组[1],担任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委[2]

2024年3月23日,李钺锋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接受国家监委监察调查[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共2237人,2008年1月25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8年1月25日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9月28日). 
  2. ^ 全国政协信息-李钺锋. 全国政协委员会. [2013-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5). 
  3. ^ 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李钺锋接受国家监委监察调查. 央视网. [2024-03-23].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