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禧

臺灣憲法學學者

李鸿禧台湾话Lí Hông-hi,1937年3月22日),台湾嘉义市人,台大荣誉教授宪法学专家。

李鸿禧
Lí Hông-hi
法律学者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37-03-22) 1937年3月22日87岁)
日治台湾台南州嘉义市
国籍 大日本帝国(1937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至今)
儿女李俊俋(男)
学历
经历
著作
汉语名称
繁体字 李鴻禧
台语罗马字拼音 Lí Hông-hi

经历 编辑

父亲李长庚曾于日治时期服务于台湾银行嘉义分行,颇受日本人重用。1949年,李鸿禧考进嘉义中学初中部。1955年,李鸿禧进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法学组,在学期间涉猎日本的宪法著作,对“日本近代公法学宗师”美浓部达吉的“天皇机关说”更作深入研究。李鸿禧钦佩美浓部达吉的宪法学养及其风骨,后决心去日本攻读宪法。1958年,李鸿禧毕业,服预官役后回嘉义教书,不久进行政院任职。1964年,李鸿禧放弃中华民国教育部举办的美国奖学金留学考试,一心前往日本国立东京大学。1968年,李鸿禧考取日本政府奖学金,“远离寡母、妻子和一对仍在幼稚园的儿女”,留学东京大学法政研究所,从硕士班到博士班六年期间专攻宪法。东京大学教授芦部信喜是李鸿禧博士论文《战后日本司法独立之分析研究:以人权保障为基准》的指导教授,而芦部本人是美浓部达吉的学生、宪法大儒宫泽俊义的学弟。虽已经进入东大赤门,但最终李鸿禧并未取得东大博士学位,只获得“博士课程修了”(博士班课程修毕)。

1974年8月,李鸿禧回到台大,初任讲师,再升为副教授、教授。李鸿禧著有《宪法教室》等书,对于《中华民国宪法》的“怪异性”有极其激烈的批判,称《中华民国宪法》为“龙的宪法”。

1996年10月11日,建国党公布组织架构与各委员会负责人名单,李鸿禧为顾问之一[1]。1997年8月初,前《自由时报》社长颜文闩新台币六亿至八亿元购入《台湾日报》并自任董事长,政治评论家江春男出任《台湾日报》发行人[2],李鸿禧应《台湾日报》之邀请担任广告代言人

1997年10月5日,李鸿禧在建国党第一届全国党员代表大会中批评民主进步党的“酷哥辣妹助选团”与“候选人包尿布比赛”等活动,认为民进党已变质;他说,最近台湾独立运动的路很坎坷,过去被台独人士寄望“结束外来政权”的人(民进党)如今已经变节了,“他们以为:辣妹摇两下之后,大家就会赶快入党”;他还向民进党内的“清流”喊话:“如果清流不能将浊流赶出去,算什么清流?”[3]民进党随后在建国党中央党部门口发动抗议,批评李鸿禧有大男人主义思维。

1997年10月12日,李鸿禧接受《新新闻》专访时批评:“民进党如果要争取年底选举胜利,应该说服原有支持民进党的人,让他们了解民进党在想什么,才能扩大年底的胜利,而不是去做‘辣妹’或‘包尿布’这些事。……我在日本住了很多年,也常到欧美,从来没有看过有哪个国家选举时用‘辣妹’、‘包尿布’这种东西;这就和过去国民党叫影歌星穿得很清凉以招来群众,都是不健康的政治文化。”李鸿禧还说,民进党是不健康的党:“只要民进党组织跟国民党一样是列宁式政党,中央只要少数几个人合纵连横就可以控制整个党;公职不能挂帅的话,一点办法都没有。”民进党文宣部主任陈文茜反批:“我们要用年轻人熟悉的语言,所以取了‘辣妹’;要凸显我们的托育政策,所以我们用‘包尿布’。而民进党有许多的文宣主题,为什么就只有这二项被拿出来批评?这代表了他们认为‘有关女人的事是很低俗的’,其中显示的意义就是‘庄严的男人政治是否该处理女性的问题’,这跟民进党的转型根本就没有关系。”陈文茜也不认为民进党不健康,“我实在很难想像:一个民主政党,在它的造势活动上还有人放炮的。学习民主教养及团队精神,这中间是不冲突的。民进党有多少人是比我更个人主义、更个人风格的,但是我绝不会去破坏大局,我相信自己是团队的一员,但是民进党内有太多人只为了个人的利益。”[4]

1997年10月19日,李鸿禧接受《今周刊》专访时批评,民进党中央有反智情形,民进党中央现在对待学者的态度比国民党还不如:“学者批评国民党,国民党甚至还会想请你当大法官;但批评民进党,却会被扣上‘历史罪人’”;他同时批评,民进党的各种“转型”作法“是变质、不是转型”,而且把台湾带进更危难的路,也将难以实现两党轮替的政党责任政治目标;他也说:“我不是国民党员,也不是民进党员。我不会加入任何政党,过去是、现在是,未来也一样,因为:保持清楚与冷静的观点,是一个宪法学者的基本立场。我一直期待并协助民进党能壮大。等国、民两党差不多了,政党轮替就有实现的可能。”他抨击:“如果民进党把台独党纲拿掉,那就真正转型了;可是民进党不愿放弃党纲,却用很多的作法来摆脱台独。例如许信良说‘民进党获得政权不会宣布独立’,并主张‘政经分离’,又说‘现在不能要求中共承认台湾是一个政治实体’,这些与过去包括我在内的热烈支持民进党者的认知有所不同,这是转型吗?恐怕是变质吧。”[5]

2003年9月,时任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提出“台湾新宪法”。10月,李鸿禧被聘为民进党“新宪法小组”召集人,并制定“制宪时程表”:原预计2006年完成新宪法架构,2007年5月20日付诸公民投票,2008年5月20日正式实施新宪法,唯并未实现。10月19日,台湾新世纪文教基金会举办“如何催生台湾新宪法”座谈会,李鸿禧在会中首度提出完整的“制宪时程表”,并明确使用“制宪”二字。李鸿禧在会中强调,所谓的法国第五共和模式已没人在用,台湾除了制宪以外“已无其他路可走”;至于国旗、国号、领土、新宪法名称、新宪法内容等问题,将交由未来的“制宪小组”草拟决定;一旦公民投票决定新宪法,“《中华民国宪法》就自然消失了。”[6]

2003年12月15日至2004年,李鸿禧主持民间全民电视公司(民视)对话型政论节目《天佑台湾:与国师对话》,于台湾时间每日21:00首播,取代原时段已制播6年的民视元老级政论节目《头家来开讲》。[7][8]

2004年3月8日,李鸿禧在参加228百万人手牵手护台湾相关感恩茶会时建议,每年2月28日都应举办牵手活动,“一直举行到国家改名,然后用二二八当做台湾国国庆日。”[9]2004年4月10日,民进党在台北市中泰宾馆举行临时全国党员代表大会,李鸿禧在会后餐会中以“赌输了却气喘,选赢的不敢偷喝啤酒庆祝”形容民进党胜选之后的心情。[10]

2004年5月13日,凯达格兰学校召开校务会议,宣布原校长陈师孟请辞,李鸿禧接任校长。[11]2004年5月14日,李鸿禧正式接任凯达格兰学校校长,宣称2000年陈水扁首次就任总统时有不得已的理由而提出“四不一没有”,然而现在“四不一没有”的条件已不存在,因此他期待陈水扁总统就职演说不要再提“四不一没有”。[12]

2004年7月1日,手护台湾大联盟在台北市圆山大饭店举办“台湾制宪运动誓师大会”,李鸿禧与考试院长姚嘉文、前总统李登辉台湾北社社长吴树民、李登辉之友会总会长黄崑虎、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尤哈尼·伊斯卡卡夫特等人共同连署〈台湾制宪运动誓师大会声明〉[13];李鸿禧在会中强调,“不管是制宪或修宪,目标都一样。未来新宪法第一章有关国号、国体、国名、领土等,都会留给各政党政治协商”,他相信4年内极可能会完成制宪、提出一部让全世界眼睛一亮的新宪法。[14]

2004年10月29日,《台湾日报》刊登李鸿禧的投书〈台湾当然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其中讽刺部分台独人士:“同时,令人匪夷所思的,竟然也有部分以‘台湾独立’、‘推翻国民党政权’为厥志的台湾人士,竟也随鲍尔[15]、中国人及泛蓝统派媒体及政客,异口同声否认‘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强调台湾目前仍然不是主权独立的国家;有的人甚至荒腔走板,为固执己见而不惜将台湾自我降格成为国际公法上之‘叛乱团体’,而不顾及此种说法做法正授中国以侵略台湾——平定内乱——之口实。至于有人表示‘中华民国’是殖民国家、台湾是殖民地不是国家,以此来否定‘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那就走火入魔、不可救药了。用类此荒诞之说法来激励台湾人‘台湾尚未独立,国人仍须努力’,实在是舍本逐末、离谱太远了。”[16]

2005年1月底,李鸿禧在凯达格兰学校原住民班学员结业典礼中说,他曾多次建议当时总统陈水扁多关照台湾原住民族事务,有一次他和陈水扁同搭总统专机的时候,他再次为台湾原住民事务向陈水扁建言,没想到陈水扁向他说:“我恐怕也是原住民,所以跟你一样很关心原住民的。”李鸿禧还说,他自己可能也有台湾原住民血统,“因为我也很喜欢打猎、打鸟。”[17]

2005年2月27日,李鸿禧、彭明敏辜宽敏在媒体刊登紧急动员令,呼吁参加由台湾北社与手护台湾大联盟等团体于该月28日举办的“二二八自由台湾全球行动”[18];同日,李鸿禧之子李俊俋成立服务处,正式宣布投入年底嘉义市长选举,李鸿禧到场吁请乡亲支持李俊俋参选嘉义市长[19]

2005年3月1日,陈水扁与欧洲议会议员进行视讯会议时表示:“我必须要坦诚,我不能够骗自己,我也不能够骗别人。我做不到,我就是做不到。在我的任期之内,要把我叫的国号改为台湾共和国,我做不到。我也相信,李登辉前总统在他的12年总统任期内,他也没有做到;纵使今天总统给他做,他也做不到。”[20]对此,2005年3月3日,李鸿禧在凯达格兰学校“国家领导与发展策略班”说明会结束后表示,陈水扁并非自愿说自己在总统任内无法推动“正名制宪”,正名制宪是陈水扁的一贯主张,并没有“变来变去”或“骗选票”的情形,但是2004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结果显示泛绿没有过半,所以必须顺从民意、把正名制宪收起来,“难道要戒严或制定临时条款硬干吗?”李鸿禧同时强调,陈水扁并非政客:“阿扁没有能力和意愿背叛台湾。除了台湾,阿扁还有什么路可以走?”[21][22]李鸿禧也说,“扁(陈水扁)宋(宋楚瑜)会”后的十点结论,并不代表陈水扁不愿推动“正名制宪”,而是基于2004年立法委员选举后的情势所做的调整,其实是说给美国听的。[23]2005年3月6日,在李登辉学校结业典礼上,李登辉当着李鸿禧与当时考试院长姚嘉文的面,逐字逐句以国语讲,推动正名制宪是现阶段的重要任务,不达目标绝不终止,“我们没有必要去理会背离我们的人。眼前虽然遭受一时挫折,其实我们并不孤独。”[24]

2005年10月16日,凯达格兰学校讨论《两岸和平促进法》草案与未来两岸关系,李鸿禧指称,《两岸和平促进法》草案将一个中国原则法律化,尤其在面对中国明显的敌意时,该法禁止百姓有台独意识,是相当严重的问题。[25]

2005年11月29日,彭明敏辜宽敏黄昭堂台独大老召开手护台湾大联盟记者会号召台独群众团结支持民进党,李鸿禧等人上台扮演神职人员、对着写着“联共卖台”四字的吸血鬼钉下“神钉”时,二二八事件受难者家属张秋梧当场怒骂李鸿禧纵容陈水扁,李鸿禧气得拿着铁锤和神钉走下台;会中,张秋梧在李鸿禧发言时起身不让李鸿禧说话,李鸿禧屡次怒批张秋梧“不要脸”、“三八查某”,张秋梧则回批李鸿禧:“阿扁会这样,都是李鸿禧害的。”[26][27]

2006年9月16日,台湾社于台北市凯达格兰大道举办“我们在向阳的地方:爱、希望、台湾之光”大会,李鸿禧上台全力支持陈水扁[28]2006年11月16日,李鸿禧参加“总统刑事豁免权宪法争议”研讨会时批评说:“陈总统放弃豁免权,是犯了宪法上的错误。政治上的错误,应透过弹劾机制。”[29]

2006年12月16日,李鸿禧表示,陈水扁之妻吴淑珍在为国务机要费案出庭应讯时昏倒就医,审判长蔡守训却四度要求吴淑珍回庭应讯,这种行为不近人性、且对被告偏执不公,律师团应声请要求蔡守训回避审理;李鸿禧同时批评蔡守训“对宪法的理解太浅”、“这种人若继续担任办理具有宪政争议的案子,适当性备受质疑”;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刘寿嵩回应,相信合议庭会依法作出适当的处置。[30]

2007年2月6日,李鸿禧与高志鹏等民进党立法委员宣布要发起“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的公民投票运动,以解决台湾国际地位问题;李鸿禧说,台湾与中国互不隶属,谈“统一”太不实际;李鸿禧说,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通过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中国唯一代表,中华民国已经成为过去历史、无法被国际社会接受,“正名制宪成为台湾加入联合国必走的不归路”;李鸿禧又说,现有70%以上的台湾民众赞成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60%的人认为要赶快制宪正名。[31]

2007年3月17日,由李鸿禧与陈明通等人合作起草的《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宪法草案》公布,李鸿禧受访时表示,目前修宪的困难度很高,所以他认为现在应该是制定新宪法让台湾展开第二共和的时代;李鸿禧强调,此举不是在寻求独立,而是在维护台湾的独立。[32]

2007年3月18日,李鸿禧明确表态支持苏贞昌谢长廷代表民进党参选正副总统,并提出民进党提名总统候选人应有“能胜选”、“支持本土政权”及“会做事”等三大条件。[33]

2008年11月22日,李鸿禧于“台湾,咱的国家:声援主权、民主、人权、公义”群众大会上台演讲声援陈水扁,他抨击陈水扁家庭密帐案承办检察官及承审法官:“我一生在教法律的学生,现在很多法律的学生去做那种不公不义的法官、不公不义的检察官,所以我很痛苦。那些做法官的乱来,那些做检察官的乱来,我要诅咒他们,诅咒他们一代、两代、三代都不得好死!”[34]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回应:“不予置评。”[35]2008年11月28日,凯达格兰基金会以“这几天董事长(李鸿禧)没进办公室”回应李鸿禧这段话所引发的争议。[36]

2009年1月4日,李鸿禧在参加台湾教授协会举办的“台湾国家定位论坛”时批评,若陈水扁有贪污犯罪就应重办,但侦办时的程序正义很重要;他说,依据无罪推定原则,只要陈水扁无“逃亡”、“传唤不到”或“串证”之虞,陈水扁家庭密帐案承审法官就应该释放陈水扁,以让陈水扁准备接下来的法庭攻防:“不是学法律的人乱搞,还可以说对法律的公正、对社会的意义不了解。你来学法律,而且知法犯法;这种人,社会应该鄙弃他。”李鸿禧被问到是否要去法务部矫正署台北看守所探视陈水扁时,说:“有机会,很想早一点去看一看他。”[37]

2009年1月20日,李鸿禧说,陈水扁的新书《台湾的十字架》很像林觉民与妻诀别书〉,“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同时,由于该书的李鸿禧序文将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的名字写成台中市长胡志强,李鸿禧向胡志强致歉。[38]

2009年6月5日,李鸿禧到法务部矫正署台北看守所探视陈水扁,特地带来一张正面是陈水扁之母陈李慎、背面是圣母像的照片给陈水扁;在场记者向李鸿禧询问此张照片的意义,李鸿禧不发一言。[39]

2010年9月27日,一边一国连线正式成立,李鸿禧与陈唐山担任民进党籍一边一国连线助选团荣誉团长。[40]

著作 编辑

学术论文由于发表刊物分散,故未列入。

荣誉 编辑

中华民国勋章奖章 编辑

电视政论 编辑

广告代言 编辑

  • 《台湾日报》

参考文献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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