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

在澳門負責維持公共安全,維護公共及私人財產的警察部隊。澳門警察總局兩個部門之一。

治安警察局(葡萄牙语:Corpo de Polícia de Segurança Pública,缩写:CPSP,英语:Public Security Police Force,简称治安警),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司辖下的局级政府部门,负责维持公共安全,维护公共及私人财产。

治安警察局
Corpo de Polícia de Segurança Pública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局长吴锦华
副局长黄伟鸿、梁庆康、伍素萍
部门资讯
部门性质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内部保安系统中的一支保安部队,按法律规定行使刑事警察机关的本身职权。
成立年份1691年
所属部门保安司
警察总局(指挥)
总部 澳门十月一号前地治安警察局大楼
联络资讯
网站http://www.fsm.gov.mo/psp
治安警察局大楼
挂在治安警察局外墙的宣传海报

荣誉 编辑

  • 特警队保护重要人物及设施组在2002年获澳门特区政府授予英勇奖章
  • 银乐队在2004年获澳门特区政府授予劳绩奖章

历史 编辑

  • 1691年3月14日在葡萄牙陆军介入接管澳门治安职责之前,驻防葡属澳门的军队首先由葡萄牙海军负责执法,起初,有一小部分驻军负责警察工作,但在1784年,大部分职责由葡萄牙驻印度士兵接管。
  • 1810年5月13日,摄政王营成立,作为殖民地的警察部队,由四个连的400人组成。两个公司设在海关大楼,另外两个公司设在Fortaleza do Monte(山堡垒)。
  • 1841年3月3日,皇家诏书批准设立一支永久性的警察队伍,由非澳门人组成。由贝纳迪诺·德·塞纳·费尔南德斯在澳门本地人的协助下,创建了一个叫“警卫集市”的守夜人小组,负责夜间巡逻居民区,该组织称为市场警察,以保卫市场的主要居民。市场警察被澳葡政府承认为合法的执法机构。最初的统计是50人,但很快增加到100人。
  • 1861年,澳门总督通过一项法令,将澳门警察更名为澳门警察部队(缩写:CPM;葡萄牙语:澳门警察社团),使警察获得了公共力量的地位,改称警察部队。
  • 1868年11月18日,根据颁布的第56号法令,澳门警察委员会获得了在殖民地水域巡逻的权力,并将这项职责赋予了澳门港口警察(缩写:PPM;葡萄牙语:澳门港)。
  • 摩尔人于1873年被招募入伍,1874年8月9日澳门警察成立了摩尔人分部。
  • 1879年1月18日,澳门总督欧亨尼奥·卡洛斯·科雷亚·达席尔瓦解散了澳门警察总队,代之以澳门警察卫队。
  • 尤金尼奥·卡洛斯·科雷亚·达·席尔瓦州长于1879年1月18日解散了CPM,代之以澳门警察卫队 (缩写: GPM; 葡萄牙语: 澳门警察).他们的基地在旧金山兵营作为GPM建立的一部分。
  • 1912年6月10日颁布的第106号省级法令要求总理办公室由一名县行政长官领导,由工作人员和警察协助。
  • 1914年,县行政长官丹尼尔·费雷拉创建了一个有300名警察的警察部队民事部门。
  • 治安警察分局成立于1916年,有304名警察,工资为7810英镑。
  • 1937年,根据第533号行政命令,澳门治安警察总监的职位从殖民地行政长官中分离出来葡萄牙家园PSP)起初在葡萄牙军队中由上尉或中尉指挥。
  • PSP的警察乐队于1951年在路易斯·奥古斯托·德·马托斯·帕莱蒂的领导下成立,作为警队在官方活动中的礼仪单位。社会康复中心成立于1961年,旨在帮助照顾有困难的人,如孤儿、无家可归者或在澳门没有永久住所的外国人。到1968年5月,PSP在葡萄牙殖民政府下作为一个军事组织。
  • 1974年10月7日,治安警察部队首次招募了女警官。
  • 1975年,由于驻澳葡军的撤出,于是澳门保安部队及治安警察分局成立治安警察厅,由澳门保安部队统一指挥,肩负起澳门内部保安的任务。
  • 1999年12月20日,随着澳门主权的移交,治安警察厅改称治安警察局
  • 2001年1月29日,特区政府在公报刊登第1/2001号法律《澳门特别行政区警察总局》,成立警察总局,治安警察局和司法警察局改由警察总局统一指挥。
  • 2018年12月18日,特区政府在公报刊登第14/2018号法律《治安警察局》和第34/2018号行政法规《治安警察局的组织及运作》,重组治安警察局。

职责 编辑

 
治安警察局入境申报表
  1. 治安警察局在履行其职责时,尤其具有以下职权,但不影响法律赋予的职权:
    • 保障澳门特别行政区体制的正常运作;
    • 监察及保障法律的遵守;
    • 保障居民行使基本权利及自由;
    • 确保尊重法治,并维持公共秩序、安全及安宁;
    • 预防犯罪,尤其预防有组织及严重暴力的犯罪;
    • 向处于公共灾难的人提供帮助及救援;
    • 巡逻街道及公众地方,保障在集会、示威、庄严仪式、庆典、体育或文化表演以及任何引起公众聚集的活动时的公共秩序及安宁;
    • 确保遵守道路交通及总体陆上运输活动的法例规定;
    • 在获悉任何犯罪的预备或实施时,采取必要的迫切措施,以防止犯罪的实施、保存证据并拘留行为人,如调查有关犯罪属其他刑事警察机关的专属职权,则继续采取上述措施直至有关刑事警察机关介入;
    • 履行法律就刑事诉讼程序事宜所赋予的职责,尤其是收集犯罪消息并将所获悉的犯罪消息告知主管司法当局,以及采取与侦查或预审有关的措施及进行调查,但仅以获主管司法当局授权进行者为限;
    • 监察易于预备或实施犯罪,以及易于因犯罪结果而获利或包庇罪犯等的活动及地点,如摊档、非法赌场、酒店业场所及类似的场所、娱乐场所以及交通工具;
    • 注意任何可能扰乱安宁及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行为;
    • 针对可能会危害机场及民用航空安全的不法行为,采取预防及遏止措施;
    • 行使法律赋予关于出入境及边境管制等事宜的职权;
    • 履行法律赋予关于行政条件及有关监察事宜的职责及职权,尤其是关于发出私人保安业务执照及使用及携带自卫武器准照的事宜。
  2. 治安警察局亦有以下职权:
    • 属迫切情况所需,看守公共建筑物及其他重要设施;
    • 监管有关使用及携带武器、弹药、爆炸性物质以及狩猎等的一切法律规定的遵守;
    • 当公共部门及其他公法实体,以及有关工作人员为担任其职务而要求协助时,予以协助;
    • 发生公共灾难,尤其是自然灾祸或火灾时,与其他公共及私人实体合作,并提供协助;
    • 在知悉拾获物物主的情况下,根据现行法例的规定,将拾获物交还物主;
    • 向上级汇报有关传染病的任何迹象或表现;
    • 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监察法律规定的遵守,作实况笔录以及在有需要时科处规定的罚款;
    • 为更好遵守有关设立工业的现行规定,提供协助及援助;
    • 维护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财政利益,保护合法交易、工艺及工业,并对执行法律、规章、规定及有关良好管理的命令,提供必要的协助;
    • 如属必要且风险程度致使,须提供对重要人物的保护;
    • 对工业企业或其他在运作上已被声明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具公认战略利益的企业,提供长期或临时保护;
    • 监察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遗体的运送、搬离、埋葬、火葬及焚化的规定的遵守;
    • 组成并持续更新有关私人保安业务的卷宗,以及确保依法进行有关的监察;
    • 致力为居民提供在保安事宜上的培训、教育及资讯;
    • 控制、防止流浪者和行乞者以任何方式打扰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为,并将之转介到社会工作机构。 
  3. 在不影响《刑事诉讼法典》规定的适用下,推定赋予治安警察局专属职权以调查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使人成为奴隶罪、绑架罪或挟持人质罪,但仅以第一款(五)项所指预防行动中所取得的犯罪线索而随即展开的调查者为限。
  4. 属上款规定的情况,治安警察局除须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的规定行动外,应在最短时间内将有关事实通知司法警察局。
  5. 治安警察局在行使其行动职权时,受合法性原则及适度原则约束。

组织法例 编辑

  • 第7/94/M号法律(1994年12月19日《澳门政府公报》)重新调整澳门保安部队军事化人员及消防局人员之职程-若干废止。
  • 第66/94/M号法令(1994年12月30日《澳门政府公报》)核准澳门保安部队军事化人员通则。
  • 第9/97/M号法令(1997年3月31日《澳门政府公报》)因《刑事诉讼法典》开始生效而对司法警察局以及治安警察局之组织法引入个别修改。
  • 第22/2001号行政法规(2001年10月22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核准治安警察局的组织与运作-废止一九 九五年一月三十日第3/95/M号法令(除第 七条第四款、第八条第二款、第六十A条至第六十三条外)及二○○○年十二月四日第39/2000号行政法规。
  • 第9/2002号法律(2002年12月9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订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内部保安纲要法 - 废止十二月二十六日第76/90/M号法令及六月二十二日第26/98/M号法令。
  • 第4/2006号号法律(2006年5月1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修改保安部门及保安部队若干人员组别的薪俸点。
  • 第40/2007号行政命令(2007年10月1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在氹仔客运码头的临时设施内设立出入境事务站。
  • 第2/2008号法律(2008年4月2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重组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职程。
  • 第53/2009号行政命令(2009年11月3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设立一非法移民拘留中心。
  • 第33/2011号行政命令(2011年6月20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设立一非法移民拘留中心。
  • 第8/2013号行政法规(2013年4月22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核准治安警察局及消防局的工作证式样。
  • 第23/2015号行政命令(2015年6月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在路环码头设立出入境事务站。
  • 第8/2016号行政命令(2016年2月1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修改治安警察局人员编制。
  • 第20/2016号行政命令(2016年3月2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在澳门渔人码头内的游艇码头设立出入境事务站。
  • 第14/2018号法律(2018年12月17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治安警察局的组织及运作。
  • 第34/2018号行政法规(2018年12月17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治安警察局的组织及运作。
  • 第98/2019号行政命令(2019年6月24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修改治安警察局人员编制。
  • 第32/2020号行政命令(2020年8月17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设立横琴口岸澳门口岸区出入境事务站。
  • 第13/2021号法律(2021年8月9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人员通则。
  • 第35/2021号行政命令(2021年9月6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设立青茂出入境事务站。
  • 第20/2022号行政法规(2022年5月23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人员通则的施行细则。

历任局长 编辑

# 姓名 任期
治安警察厅(回归前)
1 Bernardino de Senna Fernandes 1857年10月14日 - 1863年7月29日
2 Gaudêncio de Conceição Tenente 1924年7月16日 - 1931年2月28日
3 Câncio José Jorge 1925年9月30日 - 1925年11月15日
4 Frederico Tamagnini de Sousa Barbosa 1929年12月20日 - 1930年5月23日
5 Major Alexandre dos Santos 1931年3月1日 - 1937年1月22日
6 Carlos de Sousa Gorgulho 1937年3月5日 - 1939年7月31日
7 Júlio Manuel de Oliveira Montalvão e Silva 1939年8月1日 - 1939年8月27日
8 Capitao Eduardo Madureira Proença 1939年8月28日 - 1941年3月16日
9 Capitão Alberto Ribeiro da Cunha 1941年3月17日 - 1946年3月21日
10 Álvaro Marques de Andrade Salgado 1946年6月27日 - 1948年1月1日
11 Luís Augusto de Matos Paletti 1948年1月2日 - 1952年12月20日
12 José da Conceição Miguel 1952年12月21日 - 1953年4月12日
13 Júlio Augusto da Cruz 1953年4月13日 - 1954年9月1日
14 Artur da Palma Vicoso 1954年9月2日 - 1955年1月21日
15 João Victor Teixeira Bragança 1955年1月22日 - 1956年9月2日
16 Dias da Silva Terente 1956年9月3日 - 1960年12月4日
17 Delfim Nunes 1959年12月9日 - 1960年8月7日
18 Henrique Ferreira da Conceição Fontes 1960年12月5日 - 1960年12月18日
19 Major Info. Sigismundo G. da C. Revês 1960年7月26日 - 1963年1月3日
20 T. Cor. Carlos A da M. Cenveira 1963年1月17日 - 1963年10月14日
21 Tenente Coronel Octávio de C. Galvão de Figueiredo 1963年1月16日 - 1967年1月11日
22 Major de Arto. Henrique Manuel Lajes Ribeiro 1966年12月15日 - 1967年9月9日
23 Tenente Coronel José L. de A. Ferreira Machado 1967年7月21日 - 1970年12月30日
24 Major de Infantaria Eduardo C. F. B. de Velasco 1970年12月30日 - 1972年10月20日
25 Ten. Cor. Info. António Miguel Rodrigues 1972年10月26日 - 1974年12月1日
26 Major de Infantaria Rodrigo A de S. Lobo D Ávila 1974年12月9日 - 1978年12月5日
27 Tent. Coronel de Infantaria Virgílio de P. B. de Magalhães 1979年4月3日 - 1981年10月30日
28 Major de Infantaria José Alberto Cardeira Rino 1981年11月4日 - 1982年7月8日
29 Coronel João Manuel Duarte Moniz Barreto 1982年10月4日 - 1984年10月4日
30 Ten. Cor. Info. Cmd. Raúl Miguel Socorro Folques 1984年10月4日 - 1986年10月1日
31 Cor. Info. Cmd. António Martins Dias 1986年10月1日 - 1991年9月16日
32 Tenente Coronel Info. Fernado da Silva Pinto Ribeiro 1991年9月17日 - 1998年1月5日
33 Tenente Coronel Info. Manuel António Meireles de Carvalho 1998年1月7日 - 1999年3月14日
34 1999年3月15日 - 1999年12月19日
治安警察局(回归后)
1 *白英伟 1999年12月20日 - 2001年9月16日
2 李小平 2001年9月17日 - 2014年1月30日
3 马耀权* 2014年1月31日 - 2014年12月19日
4 梁文昌* 2014年12月20日 - 2019年12月19日
5 吴锦华 2019年12月20日 - 现在

* 被行政長官提名擔任警察總局局長

组织架构 编辑

 

基本装备 编辑

枪械 编辑

手枪 编辑

冲锋枪 编辑

步枪 编辑

狙击步枪 编辑

霰弹枪 编辑

其他 编辑

个人装备 编辑

  • 胡椒喷雾
  • 伸缩警棍
  • 通信机
  • 急救包
  • 电筒

监督 编辑

为维持社会对保安部队人员操守和廉洁认可,保安司办公室在其官方网站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上推出名为“警钟长鸣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的页面,记录对部队内违法人员的跟进记案。每个案都个对外公布详细事件,回应,跟进情况和结果。

事件 编辑

2014年12月30日,司法警察局揭发一名治安警察局特警队员,长期透过社交网站诱取大量可被识别身份之少女的不雅照片和视频,并自2013年中至2014年期间,多次以有关照片要胁及奸淫多名未成年女性,2014年12月28日采取行动将其拘捕,以强奸、性胁迫、对儿童之性侵犯、奸淫未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之重要性欲行为和胁迫等罪名,将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

2015年4月30日,澳门廉政公署揭发两名治安警察局交通厅警员在2014年1月对青洲附近街道的违泊车辆作出检控时,故意不对一辆属同僚所有的违例车辆进行票控,及后基于途人指证,又刻意开出填写错误车辆资料的罚单,意图使违例泊车的同僚免于受罚,涉嫌触犯了公务员所实施之伪造罪及渎职罪。

2015年6月12日,一名休假中的治安警员伙同两名本澳居民于2015年6月11日凌晨冒充便衣警员,以诬蔑他人藏毒的方式,勒索一名内地男子三万港元,被治安警察局警员拘捕。

2015年7月上旬,有市民在网上发布一张拍摄到治安警察局一辆警用轻型汽车的相片,相片中有两名穿着制服之警员坐在车辆前排位置睡觉。

2015年7月29日,治安警察局接报于马场海边马路发生交通意外,警员到场后证实为私家车与摩托车相撞,2名驾驶者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后,证实摩托车驾驶者(治安警休班副警长)体内酒精含量严重超标。

2016年2月27日,治安警察局一名需要在当天9时正担任总值日官工作之副警司,致电局方报称身体不适,未能担任总值日官工作;及后失去行踪。

2015年4月,任职治安警察局的一名警员在处理证物期间,将原须作为呈堂证物的电击器错误送往内部其他部门销毁,事后该名警员为掩饰有关错误,透过另一名警员协助从内地购买一支相类似的属于禁用武器的电击器并违法带回本澳,借此伪冒为原应呈堂的证物以呈司法机关。期间,涉案警员更伪造内容不实的公函连同伪冒的证物送呈司法机关,意图隐瞒原证物被错误销毁的事实。

2016年8月1日,一名当值男警员于当晚巡经氹仔时发现有男女2人因感情及金钱发生纠纷,在介入处理期间,涉嫌收受其中男子一方的港币一万圆筹码作为调解费。其后,事件中女子知悉警员收受筹码后遂于8月2日向治安警察局报案。治安警察局以涉嫌触犯“违法收取”罪对该名警员提起刑事程序,并于8月3日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处理。

2016年农历新年5天期间,多名警员先后于执勤期间擅离岗位,故随即依法就上述违纪行为开立纪律程序。在调查过程中,翻看内部监察录像时,再发现130名警员怀疑在上述期间逗留于茶水间及值日房候营室等设施内,引起市民讨论批评治安警的行为有损澳门形象。

2017年5月23日,一名治安警察局休班警员在氹仔孙逸仙博士圆形地发生交通意外,治安警察局交通厅警员到场处理,经进行酒精测试后,发现休班警员涉嫌醉酒驾驶。

2020年4月27日, 一名休班警员触犯醉酒驾驶罪,被判6个月徒刑,暂缓执行徒刑3年,禁止驾驶2年[2]

各单位位置分布 编辑

 
澳门南区交通警司处
 
出入境事务大楼
 
资源管理厅 - 辅助及服务警司处
 
特警队大楼
 
澳门关闸马路附近驻守的治安警察局特别巡逻组警车

治安警察局总部大楼 编辑

单位 地址
策划行动厅 澳门十月一号前地治安警察局总部大楼侧门(北京街)三楼
资源管理厅出纳组 澳门十月一号前地治安警察局总部大楼侧门(北京街)四楼
内部监管及资讯厅 澳门十月一号前地治安警察局总部大楼
总办事处 澳门十月一号前地治安警察局总部大楼正门一楼

出入境事务大楼 编辑

单位 地址
情报厅 澳门氹仔北安码头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大楼
居留及逗留事务厅

出入境事务站 编辑

隶属部门 单位 地址
出入境管制厅 关闸出入境事务站 澳门关闸广场
青茂出入境事务站 青茂口岸澳门边检大楼
外港码头出入境事务站 澳门海港前地外港客运码头
机场出入境事务站 澳门氹仔伟龙马路澳门国际机场
横琴口岸澳门口岸区出入境事务站 横琴口岸澳门口岸区
氹仔码头出入境事务站 澳门氹仔北安大马路
内港及游艇码头出入境事务站 澳门火船头街
珠澳跨境工业区出入境事务站 澳门工业园大马路
港珠澳大桥出入境事务站 港珠澳大桥澳门边检大楼

交通警务 编辑

隶属部门 单位 地址
交通厅 澳门南区交通警司处 澳门得胜马路
交通侦查警司处 士多鸟拜斯大马路(近柏景停车场入口)
海岛交通警司处 澳门氹仔大连街159号

治安警务 编辑

隶属部门 单位 地址
澳门警务厅 南湾警司处(原一区警司处) 澳门夜呣斜巷/岗顶斜路澳门警务厅大楼
南湾警司处分站 / 旅游警察服务中心 板樟堂街1A至1C号地下(原新闻局大楼)
北区警司处(原二区警司处) 澳门罅些喇提督大马路/提督马路
北区警司处分站 澳门李宝椿街青洲坊大厦M铺及N铺
东区警司处 港珠澳口岸环形马路
东区警司处分站(原二区分站) 澳门东北大马路418号广华新邨第9座地下
东区警司处港珠澳大桥报案室 港珠澳大桥澳门边检大楼
新口岸警司处(原三区警司处) 澳门十月一号前地治安警察局总部大楼正门一楼
新口岸警司处分站 澳门科英布拉街336号
海岛警务厅 机场警务处 澳门氹仔伟龙马路国际机场大楼南翼地下面向停车场
氹仔警司处 澳门氹仔大连街141号
路环警司处 澳门路环石排湾业兴大厦第六座地下
路环警司处分站 澳门路环田畔街
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分站 横琴澳大校区凯旋大马路
横琴口岸澳门口岸区分站 横琴口岸澳门口岸区

警察学校、特警队、其他部门 编辑

隶属部门 单位 地址
警察学校 警察学校 澳门新口岸友谊巷
警察学校分教处 澳门路环石街
特警队 特警队大楼 澳门关闸广场特警队大楼
警犬基地 澳门路环黑沙马路
资源管理厅 辅助及服务警司处 澳门青洲大马路

新总部大楼 编辑

治安警察局位于新城E区的新总部大楼于2024年1月完工,较预计工期提早45日完成。治安警察局会对其进行内部装修,预计同年下半年起迁入。[3]

参考文献 编辑

  1. ^ 警钟长呜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澳门特别行政区保安司司长办公室》 2018年12月30日
  2. ^ 一名休班警員觸犯醉酒駕駛罪 (HTML). www.gss.gov.mo. 2020-04-28 [2020-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1) (中文(繁体)). 
  3. ^ 治安警总部特警新大楼下半年启用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24-01-20,澳门日报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编辑

新机构   葡属澳门治安警察 继任:
  葡属澳门警察部队
前任:
  葡属澳门治安警察
  葡属澳门警察部队 继任:
  葡属澳门警卫队
前任:
  葡属澳门警察部队
  葡属澳门警卫队 继任:
  葡属澳门警务局
前任:
  葡属澳门警卫队
  葡属澳门警务局 继任:
  葡属澳门警司处
前任:
  葡属澳门警务局
  葡属澳门警司处 继任:
  葡属澳门警司处
归入治安警察
前任:
  葡属澳门警司处
  葡属澳门治安警察厅 继任:
  葡属澳门治安警察厅
直属澳门总督
前任:
  葡属澳门治安警察厅
  葡属澳门治安警察厅
直属澳门总督
继任:
  葡属澳门治安警察厅
纳入澳门保安部队
前任:
  葡属澳门治安警察厅
直属澳门总督
  葡属澳门治安警察厅
纳入澳门保安部队
继任:
  澳门治安警察局
前任:
  葡属澳门治安警察厅
  澳门治安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