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工区河南省1975年设立的地级行政区[1]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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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5月2日,中共河南省委下发〔1975〕10号文件,批准建立中共河南省济源工区委员会、河南省革命委员会济源工区办事处,行使地方政权职能。济源县划归济源工区领导。新乡地区在济源县所建立的工矿企业,仍归新乡地区管理。[2]1975年7月1日济源工区正式建立。1975年12月10日中共济源工委决定设立虎岭区(县级),建立中共虎岭区委员会、虎岭区革命委员会。

1976年3月24日,国家计划委员会下发〔76〕计字107号文件,批准在济源县坡头公社境内建设中国自行设计、自行制造设备、自行建设的第一座500万吨规模的“河南炼油厂”。

1977年5月27日,河南省委决定撤销中共济源工委、济源工区办事处,济源县划归新乡地区。1978年3月,河南省委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决定将孟县吉利公社和济源县坡头公社的7个生产大队划归洛阳市成立吉利工区。1978年1月开始建设洛阳石化总厂。1978年8月,虎岭区被撤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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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济源市历史沿革》,来源:济源市人民政府网站。
  2. ^ 《河南大事记》1975年,来源:河南省党史方志网 > 河南数字方志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