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特别志愿兵制度

海军特别志愿兵制度大日本帝国台湾朝鲜自1943年8月实施的海军募兵制度,直到1945年8月终战时废止。

简介 编辑

1943年7月27,大日本帝国政府公告《海军特别志愿兵令》,宣布在台湾朝鲜同时实施“海军特别志愿兵制度”,并在同年8月1日实施。海军特别志愿兵征召的条件与大日本帝国陆军特别志愿兵类似,提出申请书后,除接受身体检查、学力测验(考国语、国史、算数)外,还需接受口试,以观察申请者的思想、态度、语言能力等。合格后,进入海军兵志愿者训练所接受为期六个月的基本军事训练,再接受三个月完整的海军专业训练后,依其体能、智力、技能及教育程度,分配至海军担任不同的兵种[1][2]。在台湾方面,第一期生募集时,有316,097人申请了名额只有1,000名的训练生徒。为了训练海军志愿兵,在釜山镇海警备府日语鎮海警備府高雄警备府所在地设置了“海军兵志愿者训练所”,然而因战事急迫,训练所在隔年1944年8月1日即被废止,志愿兵在经招募后直接至海兵团受训,此亦代表在学校的军事训练已有成效[3][4]

虽然朝鲜在1942年、台湾在1944年实施征兵制,但海军特别志愿兵制度未因征兵制的施行而废除。至1945年8月战争结束为止,在台湾共征集了六期,第一期招募1,000人,其余五期各招募2,000人,合计约1万1千人[5]。除少数第一、二期生被派往菲律宾、新加坡、日本等地外,其余多数人均在台湾从事本岛防卫,并支援特攻作战之后勤工作。[6]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 斯土斯民-臺灣的故事:海軍特別志願兵. 斯土斯民展品列表. 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 [2018-01-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2). 
  2. ^ 蔡锦堂. 戰爭體制下的臺灣. 台北: 日创社文化. 2006: 页113–114. ISBN 9868125189. 
  3. ^ 台湾总督府. 朝鮮總督府海軍兵志願者訓練所官制及臺灣總督府海軍兵志願者訓練所官制廢止. 1944-07-28. 
  4. ^ 黄金麟. 戰爭、身體、現代性. 联经出版公司. 2009. 
  5. ^ 陈柏棕著,《军舰旗下:台湾海军特别志愿兵(1943-1945)》,国史馆ISBN 9789860370836
  6. ^ 陈柏棕. 若櫻的戰爭足跡 — 台灣海軍特別志願兵之部署與戰後復員(1944-46) (PDF). 台湾国际研究季刊. 201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