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凯(?—1786年),字倬成清朝官员。举人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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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凯,字倬成,苏州胡厢使巷人。乾隆二十一丙子年(1756)举人。[1] 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接替程峻,于台湾担任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又称淡水同知,为台湾清治时期的重要地方官员,官职品等为正五品,专司负责北台湾内政,为驻守于淡水厅的地方父母官。因为当时淡水厅管辖区域约今台湾基隆新竹,因此实为北台湾的统治者。

1786年,他于前往猫里社相验命案的返途中,遭台湾直加末南社目怀两原住民社袭杀殉职。其被害案是台湾历史重大悬案之一。[2] [3] [4]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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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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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顾震涛《吴门表隐》卷十八:潘凯,字倬成,胡厢使巷人。乾隆丙子举人,官淡水同知。五十年生苗起事,力拒被戕,役夫十三人尽去其首。事闻赐祭葬。(《补乘》。)
  2. ^ 新竹市志-人物志:潘凯,字倬成,江苏吴县人,乾隆三十一年(1756)举人出身。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任淡水厅第三十九任同知,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为检验城外无名尸首,与胥役一同出城;途中为民众截杀而殉职。潘同知平日为政甚得民心,遭此不幸,后建庙祭祀。
  3. ^ 潘凱案. 国家文化记忆库. 
  4. ^ 戴维森. 潘凱砍頭案. 重大历史调查悬疑案件调查办公室. 2018-04-02 [2024-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26).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前任:
程峻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
1784年上任
继任:
程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