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星(1537年—1599年),拱辰东泉直隶大名府东明县城内石家井(今解放街仁义胡同)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己未进士。隆庆时任给事中,直言敢谏。万历朝官至兵部尚书。因朝鲜之役不利被革职,下狱瘐死。

石星
石星


大明少保兵部尚书
籍贯 直隶大名府东明县民籍
字号 字拱辰,号东泉
出生 嘉靖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1538年)
逝世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
配偶 娶郑氏,继娶高氏
出身
  •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举人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顺天府乡试第一百二十名举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联捷己未科会试第275名,三甲八十名进士。授行人司行人,隆庆元年(1567年)十一月,选任吏科给事中[1]翌年正月,他因上疏切谏:“陛下为鳌山之乐,纵长夜之饮,极声色之娱。朝讲久废,章奏抑遏。一二内臣,威福自恣,肆无忌惮。天下将不可救。”结果在金殿上被廷杖六十,罢黜为民。夫人郑氏误信石星被杖毙,竟触柱而死。

明神宗继位,隆庆六年七月恢复原职,八月升尚宝司少卿,万历二年(1574年)八月升大理寺右寺丞,三年五月转左寺丞,十月升本寺右少卿。万历四年三月升任南京太仆寺卿。[2]第二年又因言事得罪首辅张居正遭罢官回乡,万历十年张居正去世才得以复出。

万历十一年(1583年)五月,起复为太仆寺卿,八月升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协理院事,十二年三月清理贴黄,升任左副都御史,协理院事[3],八月升兵部右侍郎,进左侍郎,十五年三月升工部尚书,十六年九月以神宗寿宫完工,加太子少保。万历十八年(1590年)三月改任户部尚书,十九年八月改任兵部尚书。纳浙人李茂之女为,结识沈惟敬

万历二十年(1592年)日本丰臣秀吉入侵朝鲜,占平壤,明军赴朝鲜增援,日军退守釜山,是为朝鲜之役。石星以军饷难继,一意主和,派沈惟敬到平壤和小西行长谈判,并佯言秀吉恭顺受封。[4]副总兵杨元南原而走,日军逼近汉城。不久,日军破朝鲜闲山岛,万历帝大怒,认为石星有“谄贼误国之罪”。万历二十五年二月,石星被革职,九月,下狱。[5]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九月,石星瘐死狱中,其妻、子皆发配粤西。

家族 编辑

曾祖石文增。祖父石能。父石魁。母燕氏。具庆下。兄石昱。

有子石潭、石涛。后石潭移民朝鲜,创建海州石氏[6]

参考文献 编辑

引文 编辑

  1. ^ 《明穆宗实录》卷十四,隆庆元年十一月癸酉条
  2. ^ 《明神宗实录》卷四十八,万历四年三月乙卯条
  3. ^ 《明神宗实录》卷一四七,万历十二年三月乙未条
  4. ^ 《两朝平攘录》曰:“即和议一事,本心无非为国。第大臣贵虚心集善,根本不欺。星乃偏听执己,希幸成功,事涉欺罔。遂亦不顾封事之败,举国知之,举国言之,星皆目为异己新进浮躁而排斥之,一惟敬言是听……故委曲掩饰以陷于罪。此皆偏执所致。迨其终也,欲身请入倭营,捋虎须,愚亦甚矣哉!”
  5. ^ 张廷玉:《明史》卷一一二《七卿年表二》
  6. ^ 석씨(石氏) 본관(本貫) 해주(海州). 한국족보출판사.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30). 

书目 编辑

  • 《明神宗实录》
  • 谈迁《国榷》“卷七十六”
官衔
前任:
何起鸣
明朝工部尚书
1587年-1590年
继任:
曾同亨
前任:
宋𫄸
明朝户部尚书
1590年-1591年
继任:
杨俊民
前任:
王一鹗
明朝兵部尚书
1591年-1597年
继任:
田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