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监是中国古代官制,用于掌管皇家经籍图书,是秘书省的长官。

东汉延熹二年(159年)始置秘书监,掌管皇家经籍图书,属太常寺,不久废置。魏文帝又置,属少府南北朝以后有秘书省,为秘书省首长。唐代近三百年间,秘书省屡易其名。龙朔二年(662年)至咸亨元年一度改称兰台,秘书监改称兰台太史。咸亨中(670年),复为秘书监。天授初(685年)至神龙元年改为麟台,秘书监改麟台监。神龙年间(712年)复改秘书监。宋朝沿置。[1]元朝以后不置,遂永久废除。

初,秘书省曾有“著作”、“太史”两个局,掌理著作国史等事;后来这些事务改由其他单位负责,秘书监仅负责校对勘误而已。秘书监不是掌握重大政务的繁重职务,然而以嗜书者,也常寻求机会担任这一职务。[1]白居易有《秘省后厅》诗,描述诗人担任秘书监时工作的情形:“槐花雨润新秋地,桐叶风翻欲夜天。尽日后厅无一事,白头老监枕书眠。”[2]别称大蓬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 1.1 杜祐通典职官八》。
  2. ^ 朱金城笺注《白居易集笺校》。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1988年初版,2008年三刷。ISBN 9787532502806。17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