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简称《一异表》,此表虽名为“第一批”但至今未出台“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下详),是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规范字选字表,原有810组,淘汰异体字1,055个(但“妳”、“粇”二字分别出现了两次),于1956年2月1日开始实施,但用作姓氏的可以不加改变,像“邱”姓可以不改为“丘”。

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一异表》从同音(不一定完全同义)的“异体字”中选出一字,当规范字,其中一些选用字习惯上被看作简化字,例如:布[佈]、痴[癡]、挂[掛]、哄[閧鬨]、迹[跡蹟]、杰[傑]、泪[淚]、厘[釐]、脉[脈]、猫[貓]、栖[棲]、弃[棄]、笋[筍]、席[蓆]、凶[兇]、异[異]、涌[湧]、岳[嶽]、韵[韻]、灾[災]、札[剳劄]、扎[紥紮]、占[佔]、周[週]、注[註]等。《一异表》经过多次调整(例如:1988年收入《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的“骼”、“薰”、“黏”、“愣”等15个字成为规范字,也不再作为淘汰的异体字,据此,“骨骼”不能再写成“骨胳”,“黏膜”不应再写成“粘膜”[1]),于2013年被《通用规范汉字表》取代。

1955年版的《一异表》将常用字形“兔”列为异体字废除,选用节省一笔的“兎”,但是1965年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用“兔”为标准;与此相类,上方字形近似“兔”的“魚”字,在1956年的《汉字简化方案》中,简化偏旁定为与“兎”相似的,直到1959年推行简化偏旁,才更改为“鱼”。

1955年版的《一异表》中选用“佇”字,废除异体字“伫”。但是1964年《简化字总表》,把“宁(寧)”定为可作类推简化字后出了问题,过了一年后就把原来“宁”旁字都去掉竖钩。(《总表》只把原“宁”字改作“㝉”,没处理其他带“宁”旁字。)于是“佇”字被废除,而本来废除了的“伫”变相成为选用字。

调整 编辑

  • 1956年3月23日,文改会、文化部发出《修正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内“阪、挫”二字的通知》,恢复“阪[注 1]”、“挫”二字。
  • 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的说明恢复了11字:“䜣[訢]、䜩[讌]、晔[曄]、詟[讋]、诃[訶]、䲡[鰌]、䌷[紬]、刬[剗]、鲙[鱠]、诓[誆]、雠[讎]”,均为类推简化字
  • 1988年3月25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关于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的联合通知》,恢复使用15字:“翦、邱、於、澹、骼、彷、菰、溷、徼、薰、黏、桉、愣、晖[暉]、凋”。
  • 1993年9月3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字应用管理司删除“熔〔鎔〕”组,再将“鎔”类推简化为“镕”[2],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的名字如按照《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应该称“朱熔基”,有香港报纸评论,用“熔基”就是熔化基础,而用“鎔基”则是铸造国基,但“鎔”却是被淘汰的异体字,国家语委文字应用管理司专门为这个字发了一个文件《关于“鎔”字使用问题的批复》:“异体字必须是同音同义的,只是字形不同。‘鎔’字有‘熔化’、‘铸造’、‘铸器的模型’等几个义项,在这些义项中只有‘熔化’这一义项‘鎔’、‘熔’意义完全相同,‘鎔’是‘熔’的异体字。‘鎔’字的另外几个义项是‘熔’所不具备的,因此,当人名用字中‘鎔’表示‘熔化’以外的意思时,‘鎔’不是‘熔’的异体字,可继续使用,并按偏旁类推简化原则,‘鎔’字应作‘镕’。”从而使异体字减为795组,淘汰异体字减少为1,026个(字形为 1024个)。

其他修正 编辑

  • 1997年语文出版社出版的《语言文字规范手册》删除“粳〔稉粇秔〕”中之“粇”字和“諂〔謟〕”组,原因为“根据群众意见,经过专家组论证”[3]。如果将之计算在内,所剩字组为794组,淘汰异体字数为1024个(字形为 1023个)。
  • 2013年《通用规范汉字表》部分恢复当中45字为规范字,用于地名人名和专门术语。该45字为:
皙、瞋、噘、蹚、凓、勠、迺、桠(椏)、耑、钜(鉅)、昇、陞、甯、飏(颺)、袷、麹(麴)、仝、甦、邨、氾、堃、犇、龢、迳(逕)、𬬻(鑪)、缐(線)、釐、脩、絜、扞、喆、祕、𫖯(頫)、赀(貲)、叚、𪟝(勣)、菉、蒐、淼、椀、谿、筦、澂、劄、吒

使用情况及编码 编辑

异体字中国大陆属于“不规范汉字”,因此绝大部分没有编入国标编码GB2GB4 收纳了一些,GB 8565.2-88 收录了 23 个);但由于其他汉字区域仍会使用,故除了少数字,全部已编入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该少数字没有编入部分原因是它们被视为同一字之不同字形,例如“”字与台湾写法相同,与“”字认同了,使用同一编码 U+73CA;“”字与台湾写法相同,与“”字认同了,使用同一编码 U+865C。

例子 编辑

以下列出一些选用字的例子,当中被废弃的异体字在香港澳门台湾或某些方言仍然很常用,或有不同的用法和意义。由于选用字的笔画大部分比异体字少,这些字很多时都会被错认为简化字

汉语拼音排列:

A

  • 庵[菴]

B

  • 霸[覇] 柏[栢] 背[揹] 杯[盃] 并[併並] 鉢[缽] 布[佈]

C

  • 采[採] 册[冊] 厠[廁] 鏟[剷] 嘗[嚐] 場[塲] 耻[恥] 厨[廚] 床[牀] 唇[脣] 糍[餈] 匆[怱] 村[邨]

D

  • 蕩[盪] 雕[彫鵰琱] 吊[弔] 叠[疊] 豆[荳] 妒[妬] 朵[朶]

E

  • 鵝[鵞] 鰐[鱷]

F

  • 珐[琺] 峰[峯] 佛[髴]

G

  • 秆[稈] 杆[桿] 杠[槓] 扛[摃] 糕[餻] 個[箇] 亘[亙] 粳[稉秔] 够[夠] 鈎[鉤] 雇[僱] 挂[掛] 館[舘] 果[菓]

H

  • 蚝[蠔] 和[龢] 恒[恆] 哄[鬨] 糊[餬] 嘩[譁] 獾[貛] 輝[煇] 匯[滙]

J

  • 羈[覊] 鷄[雞] 績[勣] 迹[跡蹟] 鑒[鑑] 奸[姦] 减[減] 繮[韁] 僵[殭] 脚[腳] 届[屆] 劫[刧刦] 杰[傑] 晋[晉] 徑[逕] 凈[淨] 韭[韮] 厩[廐] 巨[鉅] 局[侷] 决[決]

K

  • 疴[痾] 剋[尅] 扣[釦] 况[況] 昆[崑崐] 捆[綑] 坤[堃]

L

  • 琅[瑯] 泪[淚] 棱[稜] 厘[釐] 裏[裡] 狸[貍] 煉[鍊] 斂[歛] 梁[樑] 凉[涼] 爐[鑪] 略[畧] 侖[崘崙]

M

  • 駡[罵] 麻[蔴] 脉[脈] 猫[貓] 幂[冪] 眯[瞇] 麵[麪] 渺[淼]

N

  • 乃[迺] 你[妳] 昵[暱] 拈[撚] 念[唸] 娘[孃]

P

  • 炮[砲] 匹[疋] 憑[凴] 鋪[舖]

Q

  • 栖[棲] 凄[淒] 弃[棄] 潜[潛] 强[強] 墻[牆] 槍[鎗] 丘[坵] 球[毬] 却[卻] 群[羣]

S

  • 删[刪] 姗[姍] 栅[柵] 珊[珊] 膳[饍] 膻[羶] 升[陞昇] 尸[屍] 謚[諡] 竪[豎] 蘇[甦] 笋[筍]

T

  • 它[牠] 嘆[歎] 罎[罈壜] 掏[搯] 同[仝] 馱[䭾] 托[託]

W

  • 挽[輓] 喂[餵] 污[汙汚]

X

  • 席[蓆] 閑[閒] 嫻[嫺] 綫[線] 厢[廂] 效[効] 蝎[蠍] 泄[洩] 携[擕㩗攜㩦] 幸[倖] 汹[洶] 凶[兇] 綉[繡] 銹[鏽] 叙[敘敍] 勛[勳]

Y

  • 烟[煙菸] 咽[嚥] 檐[簷] 岩[巖] 肴[餚] 异[異] 殷[慇] 咏[詠] 涌[湧] 恿[慂] 游[遊] 岳[嶽] 韵[韻]

Z

  • 灾[災] 榨[搾] 扎[紥紮] 咤[吒] 占[佔] 沾[霑] 哲[喆] 志[誌] 侄[姪] 衆[眾] 周[週] 伫[佇] 注[註] 猪[豬] 妝[粧] 踪[蹤] 棕[椶] 粽[糉] 樽[罇]

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 编辑

1956年6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写《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初稿)》,收入605组异体字,淘汰了759个字。征求意见后,10月印出《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收入595组异体字,淘汰766个字。1957年1月,《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和《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合并为《异体字整理表》。同年6月,文改会会议决定只以音义全同,但字形分歧的字为异体字,将音义不全同的字撤消,又删去极生僻的古代异体字。1959年、1962年、1965年都进行了异体字整理工作,但是《异体字整理表》一直没有公布。1976年底制订了《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征求意见稿)》,1977年5月修改后改名为《异体字整理表(征求意见稿)》。但是文改会当时主要工作是制订二简字,所以停止整理异体字。[4]

另见 编辑

注释 编辑

  1. ^ 用于日本地名“大阪”。

参考文献 编辑

  1. ^ 什么是规范汉字?什么是不规范字?. [2013-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02). 
  2. ^ 存档副本. [2014-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21). 
  3. ^ 张书岩主编,2004年,《异体字研究》,中国:商务印书馆,ISBN 978-7-100-04007-5
  4. ^ 武占坤. 漢字·漢字改革史 第1版. 湖南人民出版社. 1988年4月: 页166.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