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第五届立法会

2012-2016年香港立法会
(重定向自第五屆香港立法會

立法会香港立法机构,亦是香港的一院制议会第五届立法会共有70个议席,经2012年9月9日的选举产生[1]。当中,地区直选功能界别分别选举35位议员[1]。70名议员的任期为四年,由2012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本届立法会是自回归后第二届立法会以来首次没有香港岛补选的一届,但新界东地区直选议员汤家骅于2015年10月1日辞职,新界东补选于2016年2月28日举行,维持第二届立法会以来每届立法会皆须进行地区直选补选。

第五届立法会
第四届立法会 第六届立法会
概览
管辖 香港
召开会议地点立法会综合大楼
任期2012年10月1日-2016年9月30日
选举2012年选举
政府梁振英政府
官方网站第五届立法会
议员数量70
主席曾钰成
建制派召集人叶国谦
民主派召集人刘慧卿(2012-2013年度)
冯检基(2013-2014年度)
梁家杰(2014-2015年度)
何秀兰(2015-2016年度)
执政党建制派
议会会议
第一次2012年10月10日-2013年7月8日
第二次2013年10月9日-2014年7月15日
第三次2014年10月8日-2015年7月13日
第四次2015年10月14日-2016年7月15日

议员列表 编辑

根据《议事规则》及《内务守则》,连续担任立法会议员的时间较长者排名较前,而连续担任议员时间相同者则按宣誓的先后决定排名,即按中文姓名繁体字笔划较少者为先,下表乃根据立法会公布之排名次序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而列出。议员的政治联系是根据议员向立法会申报的资料,双重党籍者则列出较主要者,或其载列于立法会网页的首项党籍计算,而于任期内有任何改动者,则按其任期结束前最后情况列出。政治派系仅为大概分类,并不代表同一派别议员只有单一取态;于重大事项(如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改)中的投票取态可视为分类的依据。

议席 选区 肖像 议员 政党 派系 任期[a] 连任始于[b] 注释
地区 香港岛   曾钰成 民建联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1996 立法会主席
功能 区议会(第二)   何俊仁 民主党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1995
地区 新界西   李卓人 工党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1995 [c]
功能 区议会(第二)   涂谨申 民主党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1991
地区 九龙东   陈鉴林 民建联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1995
地区 新界西   梁耀忠 街工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1995
功能 乡议局   刘皇发 经民联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1985 [d]
地区 新界东   刘慧卿 民主党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1991
地区 新界西   谭耀宗 民建联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1985
功能 地产及建造界   石礼谦 经民联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00 [e]
功能 饮食界   张宇人 自由党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00
功能 区议会(第二)   冯检基 民協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1991
功能 批发及零售界   方 刚 自由党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04
地区 香港岛   王国兴 工联会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04
功能 卫生服务界   李国麟 无党籍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04
功能 商界(第一)   林健锋 经民联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04 [d]
功能 工业界(第一)   梁君彦 经民联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04 [d]
功能 进出口界   黄定光 民建联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04
地区 新界东   汤家骅 无党籍 民主派 会期开始
2015年
9月30日
2004 [f][g]
地区 香港岛   何秀兰 工党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1998 [h]
功能 区议会(第二)   李慧琼 民建联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08
功能 工业界(第二)   林大辉 无党籍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08
地区 新界东   陈克勤 民建联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08
功能 保险界   陈健波 无党籍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08
地区 九龙西   梁美芬 经民联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08 [i]
功能 医学界   梁家骝 无党籍 中间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08
功能 社会福利界   张国柱 工党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08 [j]
地区 九龙东   黄国健 工联会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08
功能 区议会(第一)   叶国谦 民建联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1996
地区 香港岛   叶刘淑仪 新民党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08
地区 九龙东   谢伟俊 无党籍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08
地区 九龙东   梁家杰 公民党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0 补
地区 新界东   梁国雄 社民连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0 补
地区 新界西   陈伟业 人民力量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0 补
地区 九龙西   黄毓民 无党籍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0 补 [k]
地区 九龙西   毛孟静 公民党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地区 新界西   田北辰 新民党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地区 新界东   田北俊 自由党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1988
功能 金融界   吴亮星 无党籍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1996
功能 渔农界   何俊贤 民建联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功能 航运交通界   易志明 自由党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地区 九龙东   胡志伟 民主党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功能 旅游界   姚思荣 无党籍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地区 新界东   范国威 新民主同盟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功能 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   马逢国 新论坛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1996
功能 资讯科技界   莫乃光 公专联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地区 新界东   陈志全 人民力量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l]
地区 新界西   陈恒镔 民建联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m]
地区 香港岛   陈家洛 公民党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功能 区议会(第二)   陈婉娴 工联会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1995
地区 新界西   梁志祥 民建联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功能 会计界   梁继昌 公专联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地区 新界西   麦美娟 工联会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地区 新界西   郭家麒 公民党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04
功能 劳工界   郭伟强 工联会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功能 法律界   郭荣铿 公民党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功能 金融服务界   张华峰 经民联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n]
地区 新界东   张超雄 工党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04
地区 香港岛   单仲偕 民主党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1995
地区 九龙西   黄碧云 民主党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功能 教育界   叶建源 无党籍 民主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地区 新界东   葛珮帆 民建联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功能 商界(第二)   廖长江 无党籍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功能 劳工界   潘兆平 劳联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功能 劳工界   邓家彪 工联会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地区 九龙西   蒋丽芸 民建联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功能 工程界   卢伟国 经民联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n]
功能 纺织及制衣界   锺国斌 自由党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地区 香港岛   锺树根 民建联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功能 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   谢伟铨 无党籍 建制派 会期开始 会期结束 2012
地区 新界东   杨岳桥 公民党 民主派
2016年
2月29日
会期结束 2016 补 接替汤家骅

议席分布 编辑

政党 选后议席 解散时议席
民建联 13 13
工联会 6 6
民主党 6 6
公民党 6 6
自由党 5 5
工党 4 4
人民力量 3 2
经济动力经民联 3 7
新民党 2 2
公专联 0 2
社民连 1 1
街工 1 1
西九新动力 1 0[2]
民协 1 1
新同盟 1 1
劳联 1 1
新论坛 1 1
普罗政治学苑 0 1
独立 14 10
建制派总计 43 42
民主派总计 27 27
中间派或其他总计 0 1
总计 70 70

备注:“斜体”代表组织仍然运作但议席计入其他政党。

政党组成 编辑

第五届立法会以民建联为第一大党,其次为经民联民主党工联会。按议员或政团过往表决时的投票倾向、言论立场,大致可分类为建制派民主派两大阵营[3]

根据《基本法》附件二:“政府提出的法案,如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议员的过半数票,即为通过。”;另外,“立法会议员个人提出的议案、法案和对政府法案的修正案均须分别经功能团体选举产生的议员和分区直接选举、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议员两部分出席会议议员各过半数通过。”因选举委员会制度已于第三届立法会取消,实际上即为“功能团体选举产生的议员和分区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两部分出席会议议员各过半数通过”[4]

 
政党 议员 地方选区 功能界别 总议席 备注
建制派
民建联 曾钰成锺树根蒋丽芸陈鉴林谭耀宗陈恒镔梁志祥葛珮帆陈克勤何俊贤黄定光叶国谦李慧琼 9 4 13
经民联 梁美芬刘皇发卢伟国石礼谦林健锋梁君彦张华峰 1 6 7
工联会 王国兴黄国健麦美娟郭伟强邓家彪陈婉娴 3 3 6
自由党 田北俊易志明锺国斌方刚张宇人 1 4 5
新民党 叶刘淑仪田北辰 2 0 2
劳联 潘兆平 0 1 1
新论坛 马逢国 0 1 1
独立 谢伟俊陈健波谢伟铨姚思荣廖长江林大辉吴亮星 1 6 7
建制派总计 17 25 42
民主派
公民党 陈家洛毛孟静梁家杰郭家麒杨岳桥郭荣铿 5 1 6
民主党 单仲偕黄碧云胡志伟刘慧卿涂谨申何俊仁 4 2 6
工党 何秀兰李卓人张超雄张国柱 3 1 4
人民力量 陈伟业陈志全 2 0 2
公专联 梁继昌莫乃光 0 2 2
社民连 梁国雄 1 0 1
街工 梁耀忠 1 0 1
新同盟 范国威 1 0 1
民协 冯检基 0 1 1
普罗政治学苑 黄毓民 1 0 1
教协 叶建源 0 1 1
独立 李国麟 0 1 1
民主派总计 18 9 27
中间派或其他
独立 梁家骝 0 1 1
中间派或其他总计 0 1 1
总计 35 35 70

委员会 编辑

立法会内设有不同委员会,以履行研究法案、监管公共开支及监察政府施政等职能。以下列出第五届立法会各主要委员会于各年度的正、副主席[5]。红色、绿色及紫色分别表示建制派民主派中间派[3]

委员会 年度主席 年度副主席
2012-2013 2013-2014 2014-2015 2015-2016 2012-2013 2013-2014 2014-2015 2015-2016
内务委员会 梁君彦 汤家骅 马逢国
议会联络小组委员会 刘慧卿 何秀兰
财务委员会 张宇人 吴亮星 张宇人 陈健波 刘慧卿 陈健波 陈鉴林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 黄定光 叶刘淑仪 梁继昌 叶刘淑仪 梁继昌 单仲偕 黄国健
工务小组委员会 陈鉴林 卢伟国 梁家杰 卢伟国 卢伟国 梁志祥 胡志伟 易志明
政府账目委员会 石礼谦 谢伟俊
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 叶国谦 刘慧卿
议事规则委员会 谭耀宗 梁家杰
事务委员会
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 梁美芬 廖长江 郭荣铿
工商事务委员会 方 刚 黄定光 蒋丽芸 方 刚
政制事务委员会 谭耀宗 谢伟俊 梁美芬
发展事务委员会 刘皇发 谢伟铨 谢伟铨 刘皇发 梁志祥
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 林健锋 田北俊 林健锋 田北俊 锺国斌 林健锋 锺国斌 林健锋
教育事务委员会 林大辉 叶建源
环境事务委员会 何秀兰 陈克勤 锺树根 陈克勤 陈家洛
财经事务委员会 李慧琼 陈健波 吴亮星 陈健波 张华峰
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 梁家杰 黄碧云 张宇人 何俊贤
卫生事务委员会 梁家骝 李国麟 李国麟 梁家骝
民政事务委员会 马逢国 李慧琼 陈家洛 姚思荣
房屋事务委员会 王国兴 麦美娟 锺树根 冯检基 胡志伟 锺树根 麦美娟
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 黄毓民 葛珮帆 葛珮帆 卢伟国
人力事务委员会 李卓人 黄国健 郭伟强 黄国健 蒋丽芸
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 叶刘淑仪 潘兆平 潘兆平 郭伟强 王国兴
保安事务委员会 叶国谦 涂谨申 吴亮星 锺国斌
交通事务委员会 陈鉴林 田北辰 范国威 邓家彪
福利事务委员会 陈婉娴 张国柱 张国柱 陈婉娴

注释 编辑

  1. ^ “会期开始”代表该届立法会任期之始,即2012年10月1日;“会期结束”代表该届立法会任期之结,即2016年9月30日。
  2. ^ 该议员自该年起连任至今,但撇除临立会所致的连任中断。
  3. ^ 同为  职工盟成员
  4. ^ 4.0 4.1 4.2 2012年10月7日前为  经济动力成员
  5. ^ 2012年10月7日前为  专业会议成员
  6. ^ 因泛民否决政改方案而在2015年6月22日宣布请辞。
  7. ^ 2015年6月22日前为  公民党党员
  8. ^ 同为  公民起动成员
  9. ^ 2012年10月7日前为  专业会议成员;同为  西九新动力成员
  10. ^ 同为  社总成员
  11. ^ 2013年5月20日前为  人民力量成员
  12. ^ 同为  前线成员
  13. ^ 同为  新界社团联会成员
  14. ^ 14.0 14.1 2012年10月7日前为  无党籍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 1.1 2012年立法會選舉‧選舉便覽. [2012-10-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0). 
  2. ^ 梁美芬兼任经民联成员。
  3. ^ 3.0 3.1 注:双重党籍者,先以其载列于立法会网页的首项党籍计算。建制派及泛民主派仅为一大概分类,并不代表同一派别议员只有单一取态;于重大事项(如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修改)中的投票取态可视为分类的依据。
  4.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全文. [2012-10-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9-17). 
  5. ^ 香港立法會各委員會. [2012-10-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29). 

参见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