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德·维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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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德维特荷兰语Johan de Witt,1625年9月24日—1672年8月20日),荷兰政治家,是17世纪荷兰最重要的政治人物之一。当时正值荷兰黄金时代高峰,尼德兰七省共和国(中文也译作“荷兰共和国”)得益于繁盛的海上贸易和全球化,是欧洲最为强大的国家之一。德·维特在1650到1672年之间作为大议长控制了荷兰的政治,与多个主要城市的分政府紧密合作,尤其是他的家乡多德雷赫特以及他妻子的出生地阿姆斯特丹。 [1]

约翰·德维特
Johan de Witt
大议长
任期
1653年7月30日—1672年8月4日 (1653-07-30 – 1672-08-04)
前任Adriaan Pauw英语Adriaan Pauw
继任Gaspar Fagel英语Gaspar Fagel
个人资料
出生(1625-09-24)1625年9月24日
 荷兰共和国多德雷赫特
逝世1672年8月20日(1672岁—08—20)(46岁)
 荷兰共和国海牙
政党States' Party英语Dutch States Party
配偶Wendela Bicker
儿女Johan de Witt Jr.英语Johan de Witt Jr.
亲属
母校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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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德维特出生于显赫之家,父亲雅各布德·维特曾多次出任多德雷赫特的市长。维特从小就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并跟随哥哥的壮游走遍了大半个欧洲。1647年,22岁的维特在大学毕业后,于海牙开始律师事业。到了1650年,荷兰执政威廉二世在逮捕了敌对的反执政派议员(包含维特的父亲雅各布)后,突然得病死去,他的遗腹子威廉三世在父亲死后一周才出生,荷兰国会(由反执政的议会派控制)因此趁机取消执政一职,扩大议会的寡头政治及大议长(国会领袖)的权力。

 
妻子芬德拉·皮克,1659年绘

1650年12月,年仅25岁的维特,以自己的才华当选为多德雷赫特市的首席法官,同时也成为该市在国会的代表,而他的政治才华也很快就展现出来。到了1653年,他上位就任荷兰伯国大议长,在第一次无执政时期英语First Stadtholderless Period再一次将大议长这一省级官职变为了实际上的荷兰共和国领袖。他上台后立刻结束第一次英荷战争,甚至在1658年亲赴英国,与克伦威尔谈判,成功化解两国的矛盾;虽然荷兰仍承认战败并接受英国克伦威尔提出的航海法,但总算让荷兰的持续的损失止血回复。同时他与英吉利共和国协议,接受秘密允诺的《除名条款》〔Act of Seclusion〕),保证荷兰永远不把奥兰治亲王选为执政和最高统帅,因为为威廉斯三世亲王之母是前英王查理一世之女,而克伦威尔正是推翻查理并处死他的敌人,自然不希望查理的外孙威廉坐上执政之位。

随着和平的恢复,德维特因完成国会交付的任位,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政治威望,他成为共和国内政和外交决策的卓越领导人。此时他又娶了富有的芬德拉·皮克为妻,借助妻子的关系,维特结识了许多阿姆斯特丹的商业大亨。有了这些富商的支持,维特更加坐稳大议长的位子,并替自己的父亲雅各布、哥哥康勒斯·德·维特及亲友们都安插上了重要官职,成为自己的执政团队,如此联省共和国的大权彻底掌握在他手中。

维特的政府有朝气,也有执政能力。他制止荷兰人铺张浪费的风气,对大商人降低政府贷款的利息;整修和购买军舰,并进一步改良军舰上的武器、加强对海军的训练。磨刀霍霍以向英国报复第一次英荷战争惨败的仇。他重用“海神”鲁伊特、降低债务、改善总议会和荷兰省议会两者的财政状况,并且恢复共和国在欧洲的威信。靠着这些出色表现,让他在1663年再次当选大议长。除了政绩突出外,他为人谦逊、态度和蔼,有和谐幸福的家庭生活;他热爱文化,结交各行各业的知名人物,就连一向很少与他人接触的大哲人史宾诺沙,也在他的盛情邀请下移居海牙

维特治下的荷兰缔造了黄金时代最高峰的20年,并打赢了1665-1667年的第二次英荷战争,1667年尼德兰舰队溯泰晤士河梅德威河上达查塔姆,摧毁英国造船厂并在系泊处焚毁英国战船。为了应战,维特孜孜不倦地处理军事上的各种问题,从大的战略到小的细节都一一过问,甚至多次与舰队一起出海,置身于危险之中,让海军官兵都深刻地被大议长折服,奋勇杀敌以表达他们对维特的敬意。当荷兰越占上风并计划提出报复性的条约时,却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在1667年法王路易十四表面要支援盟友荷兰时,他没有派出海军和地面部队去援助尼德兰,却率领大军开始侵入西属尼德兰,展开遗产战争。由于法国迅速征服低地国南部对荷兰共和国和不列颠都构成威胁,两方面于1667年7月31日达成协议签订《布雷达和约》,接着德·维特利用外交手段,促成了反法1668年三国同盟(荷、英、瑞)的成立,在关键时刻使得战争局势逆转,发动侵略战争的法王路易十四也不得不作出让步,归还所有弗朗什-孔泰西属尼德兰的占地。1668年1月,瑞典-英国-尼德兰联盟成功强迫法国与西班牙媾和。

 
1672年维特与弟弟被暴民包围住家,即将被杀害的图画

路易十四因为战争准备不足,被迫接受荷兰的要求而答允和议,但却种下路易十四对德·维特与荷兰的强烈怨恨。正巧当时英王查理二世在第二次英荷战争输给荷兰之后,虽然被迫在1668年与荷兰缔结同盟去向法国施压,但查理二世一直愤恨不平,渴望复仇。因此一拍即合的英法两方,于1670年签署多佛密约,英王查理二世与法王路易十四结盟,计划在两年后联合攻打荷兰。

于是1672年最终法荷战争爆发了,英法联军于5月大举入侵荷兰,阿姆斯特丹危在旦夕,史称灾难年。德·维特民心丧尽,被迫下台,最终也被愤怒的奥兰治派暴民枪杀,据说有食人行为以泄愤。 2004年票选最伟大的荷兰人当中,他排名第3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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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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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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