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府

台灣淸治時期行政區

台北府[注 1]大清帝国清治台湾设置的行政区域,为1876年1月16日(光绪元年12月20日)清廷沈葆祯奏请在原台湾府北部增设设置之官署[注 2][注 3][1]。台北府初设时隶属于福建省台湾道之下,与台湾府并立之区划;1885年(光绪11年),台湾建省后则改归福建台湾省台湾道,也是大清帝国218个建制之一。

台北府
台湾语言写法及拼音
汉字台北府
注音ㄊㄞˊ ㄅㄟˇ ㄈㄨˇ
汉语拼音Táiběi Fǔ
威妥玛拼音T′ai²-pei³-fu³
台语白话字Tâi-pak-hú
台语罗马字Tâi-pak-hú
客语白话字Thòi-pet-fú
英语Taipeh Prefecture

1876年(光绪元年)台北府设立之初,府治先暂设在竹堑城(今新竹市),1878年(光绪四年)才移往艋舺(今台北市万华区[2]。而后于大稻埕南修建新台北府城,1884年(光绪10年)建成后迁台北城内(今台北市中正区市中心)。其与台湾巡抚衙门台湾布政使司衙门淡水县知县衙门比邻(今台北中山堂附近)。

台北府设置台北府知府等官员,与分别受台湾道福建台湾巡抚福建台湾布政使等官职制约。1895年(光绪21年、明治28年),依照两国签定之《马关条约》,福建台湾省割让予日本后,台北府不再设置。

沿革 编辑

1876年(光绪元年)台北府设立之初接收原台湾府下辖噶玛兰厅淡水厅土地,并改为三县一厅,分别是宜兰县淡水县新竹县基隆厅[2]。辖区是大甲溪以北,相当于今台中市北部、苗栗县新竹县新竹市桃园市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宜兰县[2][3]:38。1887年(光绪13年)建立福建台湾省,行政区调整为三府一直隶州时,台北府新竹县南边一部分划出苗栗县并改归台湾府,但这时仍维持三县一厅的编制[3]:40

年代 1876年以前 1876年-1887年 1887年-1895年 1895年起
行政区域   大清帝国  大日本帝国
福建省 福建台湾省 台湾
台湾府 台北府 台北县
噶玛兰厅
淡水厅
宜兰县
基隆厅
淡水县
新竹县
宜兰支厅
基隆支厅
淡水支厅
新竹支厅

最迟到1887年(光绪13年),才确定以南港溪为淡水线跟基隆厅的分界[2]。另有说法指出1894年(光绪20年)曾析淡水县南部设立南雅厅,但其存在有争议。

台北府各时期之行政区域
1812年
(嘉庆17年)
1876年
(光绪元年)
1887年
(光绪13年)
1894年
(光绪20年)
噶玛兰厅 宜兰县 宜兰县 宜兰县
淡水厅 基隆厅 基隆厅 基隆厅
淡水县 淡水县 淡水县
南雅厅
新竹县 新竹县 新竹县
苗栗县 苗栗县
  • 注:灰底者为台湾府所辖之行政区域。

1895年(光绪21年、明治28年),台湾迈入日治时期台湾总督府将原台北府废止,台北府改称台北县

相关条目 编辑

注释 编辑

  1. ^ 清代台湾相关地名专用“臺”字,“台”为日治之后用字。
  2. ^ 台湾通志》/疆域/建革:“台北府,光绪元年建。领县三:曰淡水、曰新竹、曰宜兰;厅一:曰基隆同知厅。”
  3. ^ 王石鹏《台湾三字经》附录:台湾说略:“台北府,光绪元年奏裁淡水同知,设台北府……”

参考来源 编辑

  1. ^ 台湾文献丛刊》〈台湾舆地汇钞〉,台湾省文献委员会(今国史馆台湾文献馆),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96年重印,第113-116页,《清朝续文献通考》卷315,刘锦藻,〈台湾省舆地考〉乙文
  2. ^ 2.0 2.1 2.2 2.3 王静仪. 〈臺北設府與首任臺北知府林達泉在臺事蹟研究〉. 《台北文献(直字)》. 2019-12-25, (210): 99-121. 
  3. ^ 3.0 3.1 黄清琦. 《臺灣輿圖暨解說圖研究》. 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 2010-09. ISBN 978-986-02-46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