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台湾巡抚

(重定向自臺灣巡撫

福建台湾巡抚,简称台湾巡抚。1885年光绪帝设福建省台湾道行省,1887年正式建省,巡抚为福建台湾省的最高地方统治者。

 清朝福建台湾巡抚
首位巡抚刘铭传
官邸台湾巡抚衙门
先前职位按察使衔分巡台湾兵备道
设立1885年10月12日
首任刘铭传
末任唐景崧
废止1895年5月20日
后继职位大日本帝国台湾总督

简介 编辑

晚清治台官员有沈葆桢王凯泰丁日昌吴赞诚裕宽李明墀勒方锜岑毓英张兆栋刘铭传邵友濂唐景崧[1]

根据《清史稿》,光绪元年(1875年),福建巡抚移驻台北府。十一年(1885年),建行省,福建台湾巡抚兼学政事。刘铭传原为福建巡抚,因福建台湾省成为行省,改任台湾巡抚[2]。直至二十一年(1895年),福建台湾省割让而终结[3]

1885年,废福建巡抚改设闽浙总督,并由总督统领,时命设“台湾巡抚”。

1887年,原福建省的台湾府和台北府宣告正式建为行省正名改称为福建台湾省,巡抚亦更名为福建台湾巡抚

台湾巡抚总管军政兼海关学政,依例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在官职上属巡抚官衔,品等从二品,依例若加兵部侍郎衔后升为正二品。在官饷方面,台湾巡抚年薪约为白银155养廉银则达一万两,而当时工人差役一年薪饷则约为20至30两银钱

列表 编辑

序号 姓名 字号 籍贯 出身 原任官职 任职期间 附注
到任时间 卸任时间
1 刘铭传 字省三 安徽 合肥 咸丰9年办理本乡团练屡胜发捻保奖千总并五品顶戴 福建巡抚 光绪11年9月5日
(1885年10月12日)
光绪17年4月28日
(1891年6月4日)
光绪11年9月5日
(1885年10月12日)设台湾巡抚。
光绪13年(1887年)台湾巡抚改为福建台湾巡抚。
代理 沈应奎 字吉田 浙江 平湖 附贡 福建布政使
福建台湾布政使
光绪17年4月28日
(1891年6月4日)
光绪17年10月24日
(1891年11月25日)
以福建台湾承宣布政使护理
2 邵友濂 初名维埏
字小村、筱村
浙江 余姚 同治4年乙丑补行辛酉壬戌举人 湖南巡抚 光绪17年4月2日
(1891年5月9日)
光绪20年9月15日
(1894年10月13日)
光绪17年4月2日
(1891年5月9日)任,同年10月24日
(1891年11月25日)到任。
任满调署湖南巡抚
3 唐景崧 字薇卿
号南注
广西 灌阳 同治4年乙丑进士 福建台湾布政使 光绪20年9月15日
(1894年10月13日)
光绪21年4月26日
(1895年5月20日)
光绪21年4月26日
(1895年5月20日)解职

参考文献 编辑

  1. ^ 第五章清朝後期積極治臺 表5-4 晚清負責治臺人選表. 福爾摩沙傳奇─臺灣的歷史源流. 台湾大学图书馆. : 177 [2018-1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7). 
  2. ^ 清史稿 列传二百三/程学启 何安泰 郑国魁 刘铭传 张树珊 弟树屏 周盛波
  3. ^ 清史稿 志九十一/职官三

书籍 编辑

  • 刘宁颜 编:《重修台湾省通志》. 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今国史馆台湾文献馆),1994年.
  • 郑喜夫 编:《台湾地理及历史,卷九官师志》第一册<文职表>. 南投县: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8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