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国会

荷兰的立法机关

国会荷兰语Staten-Generaal)是荷兰王国两院制立法机构,包括一院(即上议院,或参议院)和二院(即下议院,或众议院)。国会平日在海牙内庭开会。

国会
Staten-Generaal
国会
Coat of arms or logo
种类
种类
架构一院(上议院)
二院(下议院)
领导
一院议长
Jan Anthonie Bruijn(自由民主人民党
自2019年7月2日
二院议长
Vera Bergkamp(六六民主党
自2021年4月7日
结构
议员225
75 (一院)
150 (二院)
一院政党
执政联盟(32)
  •   自由民主人民党(12)
  •   基督教民主呼吁(9)
  •   六六民主党(7)
  •   基督教联盟(4)

在野党(43)

二院政党
联合政府(77)

在野党(72)

选举
间接选举
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
一院上届选举
2019年5月27日
二院上届选举
2021年3月17日
会议地点
荷兰海牙内庭
网址
https://www.staten-generaal.nl/

国会起源于15世纪,是勃艮第属尼德兰所有领地的大会。1579年,荷兰起义期间,低地北方各省公开反抗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三级会议发生分裂。1581年,北方省份的三级会议取代菲利普二世,成为荷兰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构。1795年,巴达维亚革命后,三级会议被国民议会 (荷兰语Nationale Vergadering) 取代,直到1814年国家重新获得主权后才恢复。1815年,随着荷兰联合王国成立,国会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1848年修宪后,众议院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国会的权利得到极大的扩展,实际上确立了荷兰的议会民主制

自1918年起,众议院议员采用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每4年选举一次。参议院75名议员,由各省议会每4年选举一次。在特殊情况下,两院组成联合会议,称为联合大会,由参议院议长担任议长。自由民主人民党的 Jan Anthonie Bruijn 自2019年起担任参议院议长。

名称来源 编辑

国会的荷兰文名中的“staten”一字来自古时的“standen”一字,意为封建阶级。中世纪欧洲社会主要分为三阶级:神职人员、贵族和平民。后此词指代表各阶级的政治机构。在历史上常译作三级会议,而法国的三级会议亦与其同名。

荷兰自独立至今国会就沿用此名,令不少探险家都以国会“staten”这名字命名不少岛屿,如亨利·哈德逊命名的斯塔滕岛,为纽约五埠之一。

注释 编辑

  1. ^ Elected for Forum for Democracy.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