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书是当人得知自己即将死亡时,留下的文字讯息,也有可能是在要自杀或是有自杀意图时留下的文字讯息。

遗书参考用词

概观 编辑

世界上估计25%至30%的自杀会伴随着遗书,不过这部分也有文化及民族的差异,在一些地方的自杀遗书比例可以到50%[1]。自杀遗书的内容可能是恳求家人及朋友的原谅,说明自杀的原因,或是对自身生活失败的不满。

须注意遗嘱和遗书略有不同,在许多国家遗嘱须符合法定要式,法定要式是指法律为求某种特定目的,通常是为了审慎的法律观,制定了某些既定的要件以供遵循,如果欠缺所要求的格式时该法律行为无效,尤其是其中涉及财产等分配效果。但也有遗书可以视同法律效果的型态这更取决于各国在各案件中的司法官员见解。例如一个日本案例中日本三菱电机的一个职业场所中出现职场霸凌,上司辱骂下属的内容被记载于下属自杀后的遗书内[2],以此遗书证据兵库县警方将死者的上司以教唆自杀罪嫌函送法办。所以遗书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其常见难点在于不符合法定要式情况下,拿出遗书者要如何证明遗书出自本人亲笔且非强迫下的天然意愿,[3]此一造成司法举证难点是常见败诉理由,所以遗书还是在生前以严谨法定流程在律师等处所书写方为减少纠纷。[4]

随时代进步视频影片和录音等也被接受为遗书型态。但在部分国家法律中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6条到1138条中对于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书也要求法定要式。

著名遗书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Incidence of note-leaving remains constant despite increasing suicide rates. Psychiatry and Clinical Neurosciences. April 2005, 59 (2): 226–228. PMID 15823174. doi:10.1111/j.1440-1819.2005.01364.x. 
  2. ^ 中时-日本三菱职场霸凌案
  3. ^ 在律法学网-遗嘱法定继承有效期
  4. ^ 律图网-遗书受法律保护吗

相关条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