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恩宠
郑恩宠(1950年9月2日—),中国上海律师,曾代理上海的一些拆迁纠纷案件,并向中国上级政府告发上海高层的一些贪污案件,涉及周正毅、黄菊、陈良宇、韩正等人。[1]2003年10月2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判处郑恩宠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2]在郑恩宠入狱后,上海的主要媒体比如《新民晚报》、《解放日报》、《新闻晨报》和《文汇报》发表了《“桂冠”背后的真相——郑恩宠其人其事》的文章,文中称“大庭广众面前,郑恩宠以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招摇撞骗;在阴暗角落里,他却从事着坑、蒙、骗的勾当”。[3]
2006年6月5日,郑恩宠出狱,后接受媒体采访表示,自己不但无罪而且有功[4],并言及在狱中曾多次遭受虐待,包括殴打等。[1]
2014年11月15日,郑恩宠说,两千年的儒家曾是古代汉民族的公共文化和官方意识形态;但一百多年前,在普世价值与外来先进文化的冲击下,儒家文化实际已经解体,失去了社会和制度的根基;虽经几代新儒学者的力挽狂澜,然而儒家学说早已成了孤魂,“只在少数失宠的精英上空游荡,不再在大地上有其肉身”;儒家文化既没将中国带入现代科学、民主的社会,更不会将中国带入真正的市场经济社会,也绝无可能将中国引入富强、自由、宪政民主制的国家之列[5]。
人物生平
编辑郑恩宠,1950年9月2日出生于中国上海,籍贯广东省中山市。 出生于普通工人家庭,1963年考入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于1968年8月,从上海迁户口到黑龙江省密山县,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工作。1979年4月,由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场管理局将户口迁回上海工作。1985年,郑恩宠自学考取律师资格后,在上海四维律师事务所工作,擅长财产诉讼方面的官司,多年来代表超过五百名受市区重建计划的居民打官司。 2003年,他受上海静安区东八块被强迫拆迁居民委托,控告地产商兼“上海首富”周正毅和静安区政府勾结,非法取得土地,将周正毅告上法庭。2003年6月6日,上海警察将郑刑事拘留,到6月18日以“非法取得国家机密”的罪名正式将他拘捕。8月28日郑律师被判罪名成立,至2003年10月28日他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莫须有的“为境外非法提供秘密罪”判刑三年。判决书指郑曾向一名记者要求取得一篇有关上海市政府非法收地的“内部参考”报告,并指他为一家境外组织提供一份关于上海工人示威的资料。郑恩宠被拘捕和判处一案引起国内和国际社会的巨大回响,尤其是因为他把财雄势大的地产富商告上法庭,而周正毅最后亦被调查,被控官商勾结违法侵夺居民财产罪名成立。
泄密内容争议
编辑郑恩宠向海外的“中国人权”组织,提供过两份信件,一份内容是数百名“益民食品一厂”被裁员的工人前往上海市人民政府请愿,造成交通堵塞,后被数百名警察驱散的经过;另一份信件内容是2003年4月30日新华社《内参选编》(第17期)刊登的新华社记者黄庭钧写的稿件《强行拆迁引发冲突,记者采访遭遇围攻》。上海市国家保密局将两份信件,均鉴定为“机密级国家秘密”,[2]法庭认为郑恩宠的泄密行为具有危害性,进而对其判刑。
郑案的辩护律师认为这两份资料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都不应归为国家机密。有人认为,这两份信件内容,都是社会上发生的公开事件,不应属于秘密,国家将社会公开的事情作为国家机密来进行封锁,本身是荒谬的。德国柏林律师公会认为“一个律师为了维护自己委托人的利益,经于委托人协商,有权诉诸公众,这个律师权利是不容剥夺的。”[6]
现状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专访郑恩宠谈狱中情况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自由亚洲电台,2006年6月8日,2008年5月18日查阅
- ^ 2.0 2.1 中国人权促关注郑恩宠案,美国之音,2003年11月6日,2008年5月18日查阅
- ^ 郑恩宠“桂冠”的背后:荒唐自封“反腐英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03年10月29日,2013年8月15日查阅
- ^ 律师郑恩宠获释:还要申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BBC中文网,2006年6月5日,2008年5月18日查阅
- ^ 郑恩宠. 儒家與公民不服從格格不入. 《开放杂志》2014年11月号. 2014-11-15 [2014-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18).
- ^ 郑恩宠案引起德国司法界极大关注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德国之声,2003年10月30日,2008年5月18日查阅
- ^ 郑恩宠被传唤及抄家 世博会将引来外省访民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FA,201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