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道明

中華民國首任官派台灣省政府主席

魏道明(1899年10月28日—1978年5月18日)[1],字伯聪江西省九江府德化县(今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外交官[2]

魏道明
 中华民国第8任外交部部长
任期
1966年5月27日—1971年3月31日
行政院院长严家淦
前任沈昌焕
继任周书楷
 中华民国第8任驻日大使
任期
1964年6月11日—1966年8月29日
前任陈泽华
继任陈泽华
台湾省政府第1任主席
任期
1947年5月16日—1949年1月5日
前任陈仪台湾省行政长官
继任陈诚
 中华民国第4任驻美大使
任期
1942年9月11日—1946年6月26日
前任胡适
继任顾维钧
 中华民国第2任驻法大使
任期
1941年5月9日—1942年9月11日
前任顾维钧
继任钱泰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第6任行政院秘书长
任期
1937年9月9日—1941年12月27日
行政院院长孔祥熙
蒋中正
前任翁文灏
继任陈仪
第4任南京市市长
任期
1930年4月14日—1932年1月6日
前任刘纪文
继任马超俊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第2任司法行政部部长
任期
1928年11月3日—1930年4月14日
司法院院长王宠惠
前任王宠惠
继任朱履龢
个人资料
出生1899年10月28日
 大清江西省九江府德化县
逝世1978年5月18日(1978岁—05—18)(78岁)
台湾台北市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配偶郑毓秀
1927年结婚—1959年丧偶)

荣辑芙1962年结婚)
获奖大十字级秘鲁太阳勋章
学历

生平 编辑

早年生涯 编辑

1919年,魏道明赴法国留学。1925年,毕业获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是首位中国留法博士,论文为《中国票据论》(Le chèque en Chine)。1925年偕郑毓秀返回中国,两人在上海公共租界开设律师事务所,次年两人结婚。1927年,任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部主任秘书。1928年,升任司法部(该年司法部更名为“司法行政部”)次长、部长。1930年,任南京特别市市长。1931年赴欧洲,向各国说明日本侵略中国东北真相。[2]

1935年,魏道明回国,任孔祥熙的《时事新报》、《大陆报》、《大晚报》社总经理。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魏道明出任行政院秘书长。[2]

驻美国大使 编辑

 
最新支那要人传》中的魏道明照片

1941年,魏道明被任命为中国驻法国大使,但未到任。1942年,魏道明接替胡适出任中国驻美国大使[3]

1943年1月11日,中国驻美国大使魏道明与美国国务卿科德尔·赫尔华盛顿签订平等条约《中美新约》,宣布废除美国在中国的治外法权[4]3月17日,国民政府特派驻美大使魏道明为互换中美条约本全权代表[5]:7077。1944年,魏道明参加敦巴顿橡树园第二次会议。1945年,参加旧金山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1946年,兼任联合国远东委员会副主席,参与制定对日本的政策[2]

台湾省主席 编辑

 
1943年1月11日,中国驻美国大使魏道明与美国国务卿科德尔·赫尔华盛顿签订平等条约《中美新约》,宣布废除美国在中国的治外法权

1946年7月,魏道明回国出任立法院副院长[2]。1947年2月,台湾发生二二八事件,蒋宣示处理方针[6]:50。台湾形势一片紧张。4月22日,蒋介石主持行政院第784次例会,以台湾事变既平,陈仪引咎请辞台湾省行政长官兼警备总司令。4月,撤销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改为台湾省政府,以魏道明为台湾省政府主席[6]:51

1947年5月15日,魏道明抵达台湾。5月16日,台湾省政府成立。5月17日,魏道明主持第一次台湾省政府会议,台湾省政府委员13人出席。依照《省政府组织法》,台湾省政府的机构编制为六个厅处,包括民政厅、财政厅、教育厅、建设厅,以及秘书处、会计处,吸纳了许多台湾籍精英延揽杜聪明林献堂等人担任省政府委员、徐庆钟任农林处长、王民宁任警务处长、李连春任粮食局长、颜春辉任卫生处长。

6月2日,台湾省政府主席魏道明命令全省军事演习,并实行戒严[5]:8367。6月下旬,魏道明在台湾省参议会一届三次大会上发表施政报告称:“省政问题,虽然是千头万绪,亟待解决者很多,然而在省政府成立之际,吾人觉得最急迫者,即是因二二八事变所产生非常状态之复原。”[7]魏道明致力清除陈仪施政流弊,立即取消戒严,结束了二二八事件后的清乡,解除交通管制。白崇禧、魏道明循司法途径处理二二八事件人犯,约束军队、警察、宪兵的滥捕滥杀,对二二八事件人犯采取宽大政策。魏道明支持推动自由经济体制,公营事业开放民营,改组专卖局为公卖局,整顿专断政策及公卖商品数量,又改组贸易局为物资调节委员会,整顿商品销售流通事宜及应付私人企业需,此二改组机构增加大量台湾私有企业数量,提供台湾本地商人更自由稳定经商环境,获得台湾籍资本家的支持[8]:87-88[7]

 
魏道明

此外,魏道明加速整理重建战后的台湾,重修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破坏的台南孔庙,强化台湾与中国大陆各方面的连结。由于台湾重建需大笔资金,且受中国大陆通货膨胀波及,魏道明不得不大量发行台币,加速了物价暴涨。但台湾经济总算得以维持[7]

1947年7月19日,国民政府派魏道明为台湾选举事务所主任委员;国民政府同时派定其为国民大会代表立法院立法委员[5]:8385-8386

1947年12月4日,当时廖文毅廖文奎台湾独立运动人士及美国政界部分人士认为台湾应交由联合国进行托管,受美国保护;邱永汉等人则向联合国寄出“决定台湾未来地位时,应诉诸公民投票”的请愿书[9],具有外交背景的魏道明在台湾省参议会作施政报告,反对前列人士所提的台湾托管论[7]

1948年年底,蒋中正宣布下野之前,于12月29日任命陈诚为台湾省政府主席。已在台湾待命的陈诚随即取代魏道明,接管台湾省政府事务[7]

晚年生涯 编辑

 
魏道明1947年12月题词的照片

1948年底去职后,魏道明移居香港朝鲜战争期间,曾请求返回台湾,被蒋介石拒绝,在此期间流亡至法国巴黎。1951年9月,迁居乌拉圭。1953年10月返回台湾,未被委以任何新职务[10]。据说,魏道明此次回台湾是因为1954年中华民国将举行第二届总统选举,当时孔祥熙有意竞选副总统,魏道明受托从美国回到台湾窥察行情。但孔祥熙的意图遭到蒋经国陈诚强力否决[11]。1954年9月初,魏道明又以送妻子郑毓秀治病为由飞往美国。3 个月后,魏道明再回台湾[10]

1959年,魏道明出任中华民国外交部顾问,1964年出任驻日本大使。1966年回国,接替沈昌焕出任中华民国外交部部长。担任部长期间,每年均亲往纽约联合国总部,为维护在联合国的中国代表权进行外交战[12][13]

1971年,魏道明辞去外交部长职务,转任总统府资政[13][10]

1978年5月18日,魏道明在台北病逝,享年78岁[1]

荣誉 编辑

家庭 编辑

  • 第一任妻子:郑毓秀(1891年-1959年)
  • 第二任妻子:荣辑芙。1962年,魏道明娶荣毅仁的妹妹荣辑芙女士为续弦。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 1.1 刘国铭主编,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团结出版社,2005年,第2464页
  2. ^ 2.0 2.1 2.2 2.3 2.4 中国现代史词典,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年,第878页
  3. ^ 十六 中國駐國外使節名録 (1911——194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4-27). 
  4. ^ 历史上1月11日 中国和美国签订《中美新约》 ,新华网,2008年01月10日. [2013年5月2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年1月11日). 
  5. ^ 5.0 5.1 5.2 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韩信夫、姜克夫主编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华书局. 2011. 
  6. ^ 6.0 6.1 陈布雷等编著. 《蔣介石先生年表》. 台北: 传记文学出版社. 1978-06-01. 
  7. ^ 7.0 7.1 7.2 7.3 7.4 褚静涛,魏道明与二二八事件善后,现代台湾研究2007年第5期. [2013-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7). 
  8. ^ 林孝庭. 《意外的國度:蔣介石、美國、與近代台灣的形塑》. 译:黄中宪. 台北市: 远足文化. 2017-03-29. ISBN 9789869442534. 
  9. ^ 邱永汉的公投、香港、检察官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自由电子报 2012-5-27
  10. ^ 10.0 10.1 10.2 郑剑,孤岛残梦:国民党在台湾的日子里,群众出版社,1997年,第828页
  11. ^ 刘红,蒋家结局,时事出版社,2000年,第246页
  12. ^ 林藜,宝岛蒐古录(八),台湾新生报,第26页
  13. ^ 13.0 13.1 江西省志: 人物志,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第471页
  14. ^ condecorados: orden el sol del peru. [2019-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4) (西班牙语).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台湾省政府
首任 台湾省政府主席
第一任
1947年5月16日-1949年1月5日
继任:
陈诚
行政院
前任:
沈昌焕
外交部部长
第八任
1966年6月1日-1971年3月31日
继任:
周书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