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胶唱片(Standard-playing Record,78-rpm Record,简称SP),早期又称电木唱片[1](英语:phonograph record),指转速每分钟78转、声槽宽度0.10—0.16毫米、声槽密度每厘米30—50条的留声机唱片。黑胶唱片是一般人对过往使用唱盘机播放的唱片的称呼。这种唱片是一种黑色圆盘形的胶片,早期为石墨材质,之后使用虫胶(后期再改用聚氯乙烯,即PVC)压制,上面刻有凹凸的坑纹以记录声音。早期的黑胶唱片只有单声道,到后来发展成为双轨的双声道音轨。到了1980年代后期时,这些唱片的颜色已不再局限于黑色,而可以是白色、橙色、透明、萤光色,甚至可以把歌手的样貌印制在唱片里,不过成本比较高。黑胶唱片可使用钢针(早期手摇唱机)和粗纹宝石唱针(电唱头)放唱,唱针与密纹唱片不能通用。

密纹黑胶唱片
1936年由弹簧马达驱动的78转原声(非电子)留声机播放虫胶唱片的影片。

播放此文件有问题?请参见媒体帮助

制作 编辑

一般来说,唱片都是先用一块质料比较软的物料造成母碟,再把铝金属倒在上面制作压碟用的母版。利用母版,唱片生产商可以重复多次的把半融的空白硬胶碟压成音乐唱片。

尺寸规格 编辑

黑胶唱片直径常见10英寸和12英寸两种规格,前者大量用于录制流行音乐,录音时间较短,一面一般只能容纳一首歌曲,早期飞利浦德律风根 (Telefunken)等厂牌出版的单声道LP也有采用此尺寸。值得一提的是,此规格为中国唱片大量用于录制单声道黑胶、薄膜唱片并一直沿用至1980年代;后者一面录音时间也仅有约5分钟,通常用于录制交响乐,此尺寸成为日后立体声LP的标准规格。此外,还有6又二分之一英寸规格(类似后来EP的规格),但因录音时间太短,并未广泛采用。可见,早在粗纹唱片时代,唱片的尺寸标准就基本形成。

格式 编辑

早期的78转黑胶唱片,每一面只能录制一首长约3分钟的歌。1950年代45转的细碟渐渐的成为了主流。到后来出现了转速较慢、面积较大的33又三分一转密纹唱片(即LP,Long Play),每面大约可以录制6首歌左右;另一方面,原来的45转唱片也由于生产技术的改进,使原来每一面只能录制一首歌,变为可以录制两首歌,这种唱片被称为EP(Extended Play)。

局限 编辑

这种沟槽粗大的唱片是德国发明家爱米尔·贝利纳发明圆盘唱片后最早诞生的格式。早期的唱片转速因各厂牌而异,并不统一,后来逐渐上述规格定立标准。直至1948年密纹唱片诞生前,粗纹唱片是圆盘形唱片的唯一规格。

密纹唱片LP的诞生不仅打破了SP“大一统”的局面,也使其缺点暴露无遗:

  1. 录音时间短。由于单面录音时间仅为5分钟左右,一首《华沙协奏曲》需一整张12英寸SP的两面来记录,瓦尔特(Walter)指挥的贝多芬第五钢琴协奏曲(皇帝)需4张SP。
  2. 单张SP唱片 较LP重量重,加之同样录音时间需要的唱片多,使SP特别笨重,不易携带。
  3. 粗纹唱片十分脆,极易损坏。
  4. 粗纹唱片保真度较密纹唱片差很多,信噪比低,低频、高频的频率响应差。

因此,自密纹唱片出现后,粗纹唱片便被迅速淘汰,于1950年代基本被密纹唱片取代。

参看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1. ^ 国立台湾历史博物馆. 聲音的印刷術—淺談「黑膠」 - 臺灣音聲一百年. 台湾音声一百年. [2023-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