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

-- 子房 2012年6月23日 (六) 06:13 (UTC)回复

问号
问号

有问题?请在本页提出。别忘记:讨论后要签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个波浪纹“ ~~~~ ”。

你知道吗?
你知道吗?

恭喜您!您最近创建或大幅改进的条目房茂宏经推荐后,获选于首页作新条目展示。如果希望推荐其他您关注的条目,欢迎前往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提名。在您创建或大幅改进的所有条目中,总计有35篇条目获推荐作首页新条目展示。

35

Re: 历届校长 编辑

好,多谢指正。--ForgetMyselfTalk to Anatta 2012年8月21日 (二) 10:59 (UTC)回复

(陆军官校)章节标题若干繁简字转换问题 编辑

~贵版机器人寻查指我22465435繁简字转换,为避免无谓问题,我已再修回简字,怎又机器人寻查22510103与22510152指我此繁简字转换问题,到底要我转或不转?Chinuan12623留言) 2012年8月29日

我个人的意见是不要转,没有必要保证源码全文统一。Liangent留言 2012年8月29日 (三) 08:16 (UTC)回复

Re: 中国国民党条目内容探讨 编辑

欢迎前辈您参与编辑维基百科!只要是认真探讨条目或模板的留言,均可发表于该讨论页或相关用户之个人对话页。维基的习惯是:除非是明显错误或全无来源的内容,否则删除整段或整章节有合理出处的文字常需先经讨论取得共识再行动。当然,有些较资深的用户可能基于经验判断而只在编辑摘要作说明。新用户在尚未了解维基方针前或未被广为认识前贸然大删有时会被社群认为是破坏。

如果您常参与编辑维基就知道:总有无数的中共同路人天天在破坏中华民国台湾等许许多多具主权意涵的相关条目与模板,我们这些志愿性的编辑列入监看的条目可能有数百数千则,在人数、时间、心力都有限的情况下,除了个别感兴趣者外,其他编辑通常以修订、增补、维护台湾相关内容为优先。台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政治观点,但绝大多数都有通力合作对外的默契。可想而知,除了prc或ccp被五毛党垄断外,六四天安门大屠杀法轮功西藏第十四世达赖喇嘛新疆独立运动香港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王丹刘晓波陈光诚艾未未夏业良等条目与延伸都是被轮番破坏与窜改的目标。

我们这些使用繁体中文台湾维基人很需要更多朋友继续为我们相信的制度理念发声、或为我们熟悉的人事物做记录!有的台湾维友专注在台湾史,有些专注在中华民国史。相信学长的您,当可于国民政府领导的剿匪作战对日战争中华民国政府领导的国共战争、各台海保卫战、中华民国军事及我们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治制度等等条目做出建设性贡献。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也欢迎至维基百科讨论:台湾主题公告栏留言。-- 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7日 (日) 07:21 (UTC)回复

钓鱼台讨论 编辑

前几天,我有注意到您邀请我参与 关于钓鱼台主权称呼 的讨论, 我去互助客栈看了一下,但还不是很懂,加上时间较紧,因此暂未留言表示意见。 不过,看到您勇于表达看法,还是要先向您致意。 在维基百科上,不怕观点不同,维基百科 就是欢迎大家切磋交换意见,从中理解。 加油啰! 未来也请继续多多指教。 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20日 (二) 07:27 (UTC)回复

  • (!)意见:本来我看不大懂。现在明白了大家的争论所在,也理解并赞同Chinuan12623的立场。理解的说明如下:(1)以日本政府为例,日本政府 对一个地方主张有主权,跟“设置--具体行政区画”是完全不一样的层次问题;能“正式、有效”做这件事情的,只有“政府、官方”而不是民间的推论及主张。 以中国政府处理“黄岩岛争议”,中国政府曾提出设置“南海特别行政区”就代表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效力下”不存在此行政区画---但中华民国地图上有行政区画(2)依照中华民国的宪法、国土主权地图,“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一些省直辖市、甚至马路名称”都不存在!!(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认定,中华民国 在中国地图上的 行政区画 也已经不存在。然而,台湾地图上的马路、行政区画都是“中华民国政府”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的法效力、主权效 实际掌握。(4)再如 外蒙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上 是“蒙古国”,但在中华民国地图上是“蒙古”。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20日 (二) 09:25 (UTC)回复

因为我有些事得忙,今天没办法继续参与。您辛苦了,谢谢您对维基百科的贡献,以及实事求是的坚持,我想能试着理解您的想法与认知。 对于目前这个状况,我提几点意见,不一定对、对整体状况了解也有限,因此,只是提供您参考,不足、不理解的地方,请您善意理解并包涵

  1. 退一步海阔天空。之后继续编辑就是了,名词上/而非实质上的事,不争一时。
  2. 如果双方实在不能有共识,也许变通作法:(1)在对方主张的后面,加上括弧说明,例如(民间民众自行宣称,中共官方未曾提出...)(2)在该段陈述上,使用“请求来源”的标记。
  3. 台湾是华人民主的灯塔,看看来台湾的陆生们--就会知道大陆朋友真心的想法,谁不向往自由人权?当多理解些实质,形式问题大陆朋友也不这么在意--“因为理解”---例如有些陆生来台就说“现在,台湾还是别跟大陆统一吧”改变了他们来台前原先长期的观念。目前遇到的状况,没有关系,有很多“实质条目”可以透过“事实”表达台湾、华人的软实力。“形式”上的事固然要厘清,不过“实质”的事也可进行,别因此耗尽了您宝贵的心神与热情(有时候,彼此就是为了争一口气、争眼前一步),读者、编辑都会理解、感受到的---打动人的,是真相、事实,是品格、文化--这才是真正中华民族的样子、老祖宗留给华人及台湾社会的宝藏,不是吗?

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20日 (二) 13:34 (UTC)回复

Kokuyo的回复如下,其实也蛮有道理;

我想,就是两人出发角度不同,对于百科全书处理资讯的标准不同。

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05:20 (UTC)回复

我同意主权主张与行政区划是分开来看,但是行政区划可以是有、但没有宣布的,甚至后者是一种事实看待。以此观点来看,主权主张应该是以政府宣称为主,但是行政区划应该是以使用事实讨论之。中国确实没有统治过台湾,但是的确有个台湾省,而且行政区划还会随着中华民国政府稍作更新。如果说中国政府宣称主权、媒体也只表示主权而没提到行政区划的话那就算了,但是很可惜中国政府也宣称对台湾有主权、大量媒体与报告也是提到中国将钓鱼台列为宜兰县头城镇……对我来说这已经是要作为当前事实(也就是有这件事)看待,而维基百科应当是尽可能将所有资讯搜集整理,而因为政治立场而将资讯屏除我才认为是一种偏见,既然是观点的偏见那也不能当成让步的理由。还有就来源来看,官方声明的资料跟一般媒体所报导的内容、专家人士提出的书籍资料等等层次是一样的,重点是来源是否有能够中立或真实的形容此事。所以我不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要声称有这个行政区划才能放上去的道理,一来基于对方要两岸统一的理由也不可能如此声称,二来这这个叙述在中国已经是实际存在的说词、我想不到不能放上去的理由。附注:其实钓鱼台交叉管理是先前的在互助客栈的讨论,不是我自己提的。--KOKUYO(留言) 2012年11月21日 (三) 04:51 (UTC)

钓鱼台主权行政区划标示争议正方总结 编辑

  • 总结:现在讨论的是主权声称模版的写法。官方宣称什么维基就应写什么,传媒意见不能代表官方意见。如何“事实沿袭”?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了使用中华民国行政区划?如果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称会使用“一国两制”,那可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宣称台湾是其特别行政区。重申,主权声称模版应描述官方宣称了什么,不应涉及常识、预计、猜测。 ——CommInt'l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5:46 (UTC)回复
  • 总结:两钓岛篇(主权争议国声称页面)应回归有正确之官方来源撰述,日本与中华民国官方均有声明钓岛主权,且连行政区划都有门牌,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维基相关官方引述只有(中国拥有调钓岛主权),应可显示三国国旗国名,但仅在日本与中华民国下注行政区划模板,就完全符合现况,如要加注其他引述(可在内文),但不可在(主权显示页)。本人赞同CommInt'l的意见,并辅以上文(客随主便~主权说不宜代官方延申导读)。另摘引Wetrace前述意见(本来我看不大懂。现在明白了大家的争论所在,也理解并赞同Chinuan12623留言)的立场。并引述克劳棣看法~(问题是,“中华民国台湾省”的下级行政区划能直接套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上吗?“中华民国台湾省”有个宜兰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也必然有个宜兰县吗?未必吧!?更何况是宜兰县下的乡镇,以及乡镇下的村里。宜兰县有个头城镇,还有苏澳镇、壮围乡、三星乡等等,可这是中华民国的区划,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Chinuan12623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6:35 (UTC)回复
    • 为什么是你们总结,就当作是你们意见的总结作回复吧ˊ_>ˋ……一、我真搞不懂为什么某人就是无法把宣称主权跟行政区划分开来,宣称主权是某国宣称对于争议地点有主权,行政区划是介绍该国对于某地区的划分,两者是独立分开的。二、我也搞不懂某些人一直说要官方声明等等的,我只能说就来源来看只要来源引用部分没有偏颇,那么其他第一手、第二手和第三手来源都与官方声明的内容都是可以拿来作为注释的。三、给一大堆文件档案就是不愿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个台湾省、台湾省有个宜兰县这种话吗?给一些中国网站就不能自己搜寻判断中国对于钓鱼台的行政区划吗?--KOKUYO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6:55 (UTC)回复

汉疆计划更名汉疆演习名称 编辑

页面、讨论页都已经移动了。相关讨论过程,也都在该条目讨论页。建议您 把 两个名称的关联、不同的角度,做一个简单的说明,放进条目中。让这次的讨论更有意义。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7日 (五) 08:03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编辑

  文明星章
您进步得很快,又能坚持表述原则及合理认定之事实,令人佩服。建议再花些时间 阅读 新手工具箱 里的方针、指引等等,可以提升您编辑的效率与品质,用户彼此的沟通也会更好! 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6日 (四) 07:00 (UTC)回复

授予维基见习编辑(B)荣誉 编辑

恭喜!您现在已经符合维基见习编辑(B)的最低要求;通过申请荣誉审核后现在授予 阁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维基见习编辑(B)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后如果要申请更高级的荣誉请再到维基百科:维基荣誉与奖励/申请与变更申请。

授予人: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6日 (四) 08:25 (UTC)回复

Re 寻图 编辑

hi 谢谢您的鼓励! 我看到 器官的新闻,真的很震惊,因此想弄清楚。编写过程中,越写越震惊...。 关于两勋章,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80 这个link里面就有喔,图片点进去就是了。 上传图片,请选择 画面左方的“上传文件”,您试一次看看 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0日 (一) 07:12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编辑

  不倦星章
感谢您对中华民国陆军军官学校不倦地连续进行贡献。顺带一提,或者您可以更改新条目推荐的问题? 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2年12月11日 (二) 10:57 (UTC)回复

关于 编辑

刚刚 在当前破坏区,举报一位用户,不当使用傀儡、不文明、人身攻击、侮辱宗教信仰、绰号性质歧视。

我不知道,我的申诉及理由,是否合宜,是否错过他人;若您有空时,欢迎提供我意见。
http://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当前的破坏#.7B.7BUserblock.7CAistsana_.7D.7D

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2日 (三) 05:37 (UTC)回复

关于勋章主题的分享 编辑

非常谢谢您跟我分享中山勋章的条目,真是有趣呢!!忍俊不禁的Smail886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10:10 (UTC)回复

给您一杯啤酒! 编辑

  恭喜您获得首个DYK!--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2年12月16日 (日) 15:11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 编辑

  原星章
这两天 一直在处理其他 有点莫名其妙 的事情,虽有想到您第一个DYK,但一直忘了来祝贺。已经两条DYK了!!恭喜!相信您会提供许多高品质条目! 一起学习。祝您愉快编安

--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19日 (三) 02:55 (UTC)回复

Re 诚实商店 编辑

诚实商店这是个很好的条目、很有趣的主题!台湾有好几个地方都有呢。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24日 (一) 09:42 (UTC)回复

授予维基助理编辑(C)荣誉 编辑

恭喜!您现在已经符合维基助理编辑(C)的最低要求;通过申请荣誉审核后现在授予 阁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维基助理编辑(C)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后如果要申请更高级的荣誉请再到维基百科:维基荣誉与奖励/申请与变更申请。

授予人:--K's Sirius 会议厅一起听 2012年12月24日 (一) 10:43 (UTC)回复

布朗尼送给您! 编辑

  恭喜获得 助理编辑 荣誉! 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24日 (一) 11:17 (UTC)回复

有关卿云勋章 编辑

看到卿云勋章有不少外国授勋者,不知道这些译名是不是官方文书上载明的?--Numenor留言2012年12月24日 (一) 12:22 (UTC)回复

在中国大陆其实也有诚实商店 编辑

从无人售货商店到平价商店。--36.232.220.103留言2012年12月25日 (二) 15:10 (UTC)回复

RE: 编辑

  • 以我第一篇提荐(陆军官校)篇,我认为适大家分享之条目,未过是因(编辑天数中断)问题,非内容本身。
  • 现(九二一车机)篇昨未过,正反票数各四票意料中事,但此亦非条目内容本身不够格,是提删论影响投票。现条目已补强关注度够,内容也维基化,但(泗水)票未撤。而(KOKUYO)说名称不对,没国名,改921数字,我题也改,他也没撤,是前论战结怨。另二票是(主张提删讨论中而反对)。而综观该篇现之提删讨论,多数认为文式以符、关注度够,宜单独成篇,若(管理员也仲裁保留),则推荐反对那四票理由已不再,我想届时(再提推荐)。

Chinuan12623 您说的角度也是有道理。既然有不错的内容,当然推上首页 总可以让更多人分享。921车机篇 AlvinLin已有具体建议。陆军官校 条目,内容已经相当大量,要送DYK很难再新增(量也太大了)--可以考虑把一些地方再改善、格式做得更好后,直接送“优良条目”选拔,可参考Wikipedia:更优秀条目写作指南,看一下其他Wikipedia:优良条目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26日 (三) 07:25 (UTC)回复

您的看法完全正确。您只要在30日前连续编辑且扩张1525位元,就可以于30日前提荐。另外,不知阁下愿意在下帮忙在中华民国陆军军官学校一文寻找并增添参考文献?--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2年12月27日 (四) 05:00 (UTC)回复

虽然陆官篇只是中文条目六十余万中一篇,但是有超过五十余万条目的水准都比不上陆官篇。因此我非常欣赏您主编的陆官篇。希望届时真的能成功当选优良条目!--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2年12月27日 (四) 05:40 (UTC)回复

同感!其实陆官这篇写得相当丰富。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27日 (四) 06:22 (UTC)回复

九二一车机应尽快提荐--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2年12月29日 (六) 03:39 (UTC)回复
没办法,维基百科的一些人只懂依死规矩的,并且在鸡蛋里挑骨头。相信九二一车机比起其他当选的提荐质量更高。可惜我刚查阅后,发现扩充不足。依今天计算,5日前7,776字节,今天12,395字节,扩充59.4%,不符合要求的66.7%。要增加568字节才能符合要求。而被提删时投票截止时间延至提删讨论结束之后,但管理员截止了投票,应是管理员失误。找相应管理员询问--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2年12月29日 (六) 04:14 (UTC)回复
同感,已投支持票--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2年12月29日 (六) 09:22 (UTC)回复

Re: 请对921地震车机条目做裁决 编辑

一般存废讨论是在提送后第七天进行处理,但讨论如果仍未取得共识会延长讨论,而所谓的“共识”并不是单纯的投票比票数,目前这个讨论确实是保留意见较多,但也因为“意见”非常多,我还需要一些时间消化这些意见......--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27日 (四) 07:50 (UTC)回复

记得新条目推荐的规则是:进入提删程序的条目也可被提名,投票截止时间延至提删讨论结束之后;因此只要有提名,是否在30日前结束讨论应该不会影响推荐资格。这条目目前的讨论应该会继续延长到明年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29日 (六) 02:52 (UTC)回复
我已经提前在今天关闭讨论,不过因为目前的讨论内容并未能达到“保留共识”,所以现在只能以无共识暂时保留结束讨论。--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2月29日 (六) 23:57 (UTC)回复

中华民国陆军军官学校条目研讨 编辑

在下相信添补来源与维基化中华民国陆军军官学校需时甚久,并相信您对陆官的认知比我高,故望您能助我改进条目。以下将会陆续向您请教一些问题,令中华民国陆军军官学校成为优良条目。 问题如下:关于校旗部分,您可否上载校旗?本人自会扩充校旗部分。--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2年12月27日 (四) 13:05 (UTC)回复

给您一杯啤酒! 编辑

  恭喜获得一级维基创作奖!干杯!--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2年12月29日 (六) 04:15 (UTC)回复

已协助诚实商店加入自定义消歧义 编辑

依您在讨论中的答复,由此得到您的需求,已协助在这笔编辑版本中加入自定义消歧义。--36.232.246.184留言2012年12月29日 (六) 14:28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 编辑

  改进星章
您加入维基时间不长,但在几个条目贡献良多,且听取各方不同意见,快速成长,不因此挫折放弃,令人敬佩! 恭喜获得 1级创作奖!!--Wetrace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05:32 (UTC)回复

控窑 编辑

语调明显是教学,应修改语气。或许我帮您?--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1月2日 (三) 04:48 (UTC)回复
“代表温度ready了”、“别把食物挖烂”、“别太省”、“若没人吃头脚”等,这些用语不适合写进维基百科。要知道,维基百科不是说明书。--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1月2日 (三) 04:52 (UTC)回复
或者您可以增添一些历史、概述,使之适合放进维基?完成请通知我取消提删--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1月2日 (三) 07:25 (UTC)回复
我明白,但是模板就不能不加上去了。我已经取消提删,等人去移除提删模板吧!--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1月2日 (三) 08:53 (UTC)回复
您若认为教学内容已减少到可接受程度,欢迎自行移除教学模板。另外,支持您提荐控窑--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1月3日 (四) 08:29 (UTC)回复

给您一些果仁蜜饼! 编辑

  皇天不负有心人,921大地震救灾中华民国政府调租民间车辆工程重机械行动终于当选DYK!--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1月2日 (三) 13:28 (UTC)回复

RE:车机篇 编辑

“某一主题的关注度并不一定依赖于该主题的知名度、重要性或流行度——尽管它们通常会有助于我们判断”(维基百科:关注度),关注度本质上不是几个人说了算的事,是需要可靠来源佐证,见条目现在的版本的20个来源,第2,6,20个来源与主题没有关系,第1,3,4,5,7,8,17,18,19非独立来源,第9,10,11,12个无法得知是否有在报道中有效介绍了“调租民间车辆工程重机械行动”,报道可能只是说救灾然后顺带提及这个行动,第14,15,16个无法得知灾后重建典礼是否与是次行动有关,因此我认为需要跑一趟页面存废讨论得共识。页面存废讨论是一个讨论平台,既然阁下说讨论能化解分歧,那为何移除关注度模板?无论如何,我终于找到了这篇我认为属可靠来源的报道,那此主题应该符合关注度指引。这件事希望也告一段落。

一个条目的存留与条目有没有意义没有必然关系,一些事情可以写不代表需要独立另起条目写,我从来没有对此行动的重要性、条目存在的意义、内容是否有意义提出质疑。对阁下提出921大地震的部分内容没有实质意义并疑似反衬此行动的“关注度”感到诧异和不解。阁下提到“但双方票数如有超过三比二是认定为多数共识”,请参考维基百科:共识
最后,我不想解释条目第二次DYK符合推荐规则与否,只希望阁下不要视这样的处理是理所当然。还有,我希望重申DYK与条目主题符合关注度指引真的没有直接关系。如果阁下在此事中感到任何形式的被冒犯或不快,我在此道歉。--Lakokat 2013年1月5日 (六) 13:29 (UTC)回复

其实我不是很明白 编辑

你完全可以不用那个wiki做来源,何故要坚持?博物馆之类的网站也可以。正如投票中下面所指,其实将那些wiki移除,就算是没有参考对条目内容本身不是什么大问题。--下限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5日 (六) 04:12 (UTC)回复

921大地震救灾中华民国政府调租民间车辆工程重机械行动 编辑

我尝试整理了一下,理由见Talk:921大地震救灾中华民国政府调租民间车辆工程重机械行动。另外,我不明白“另调租不以重灾区机具之原则,在有部分业主切结愿意投入之实际经验获得,应优先调租灾区车机……”是什么意思。阁下是否想指出部分受灾民众指可在日后遇类似情况时应因后述原因优先调用灾区车机?当中阁下能否解释一下“另调租不以重灾区机具之原则”、“在有部分业主切结愿意投入之实际经验获得”这两个部分。我猜想“另调租不以重灾区机具之原则”是指此行动调租机具时不理机具的所在地是否在重灾区,而后面那半句则无法理解--Lakokat 2013年1月5日 (六) 14:25 (UTC)回复

我不了解此事,把您的留言移到客栈了,留待其他人处理。Liangent留言 2013年1月6日 (日) 12:19 (UTC)回复

Re:焢窑 编辑

您会写这段话:“不宜加创土窑名词 且为红字链 两焢控字引用有歧义解释呈现必要 不宜以隐藏注释为之”,可见您对您自己写的条目“焢窑”没有很认识,否则怎会说是加创土窑呢?您对土窑是认为我自创,那就麻烦您多去为“焢窑”多找些资料来写吧,您这样只不过落人话柄罢了,土窑是有资料可查,所以我不认为是加创所为,相对若您是心想自己写的条目不愿被人碰,说实在,维基百科倒也不乏这种人存在,倒楣只不过是条目本身,不会是我们这些读者。而且注释哪时候改成隐藏了?我不知道维基百科进步到连注释都可以被隐藏,那么这样子您又如何下手编辑改回来呢?--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9日 (三) 11:17 (UTC)回复

其它话题我都写在wp: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暂时无心再去动“您家的条目”。--Phillena留言2013年1月9日 (三) 12:03 (UTC)回复

感谢您的指教,目前我也暂时不动这个条目,毕竟我也不是很了解,等完全了解再来改善,谢谢。Honmingjun--铭均 2013年1月11日 (五) 13:13 (UTC)回复

Re: 机器人异常 编辑

我的机器人不管那个框的事儿,甚至我自己都不了解那个框是什么逻辑(不是我做的)。Liangent留言 2013年1月16日 (三) 16:17 (UTC)回复

机器人只管往页面里填数据,然后有人利用机器人填的数据做了各种显示我就没怎么管过。我最开始设计的时候甚至还没有那东西,以前是直接看候选项排到页面最底下作为投票截止的。Liangent留言 2013年1月17日 (四) 04:38 (UTC)回复
机器人是我操作的,但它所做的仅限于把条目往首页更新。Liangent留言 2013年1月17日 (四) 04:53 (UTC)回复
那个框的话,街灯应该知道。然后点票的问题找User:Jimmy xu wrkLiangent留言 2013年1月17日 (四) 05:54 (UTC)回复

授予维基执行编辑(B)荣誉 编辑

恭喜!您现在已经符合维基执行编辑(B)的最低要求;通过申请荣誉审核后现在授予 阁下:

  感谢您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根据您的贡献,现授予您维基执行编辑(B)荣誉。欢迎您继续帮助改进维基百科。

特此授予。日后如果要申请更高级的荣誉请再到维基百科:维基荣誉与奖励/申请与变更申请。

授予人:—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3年1月22日 (二) 08:03 (UTC)回复

给您一个芝士汉堡! 编辑

  恭喜 获得执行编辑、2级维基创作奖!感谢持续贡献!--Wetrace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17:05 (UTC)回复

诚邀加入: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 编辑

本会欢迎加入。--叛逆的千反田留言2013年1月26日 (六) 08:20 (UTC)回复

感谢您 编辑

  文明星章
感谢您在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中,为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按理据表达中肯的合乎方针的独立意见。(研究维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27日 (日) 02:14 (UTC)回复

另外,若可以,也请您按您自己的独立判断,考量是否该目满足DYK新条目推荐基本要求来到此投票,若我没弄错,之前似乎有特定条目因为获选DYK而成为该条目快速保留的理由,按此惯例,若上DYK则可获快速保留

另外补充说明,上面的Wikipedia:编辑研究会魔法少年爱德华User:Edouardlicn创建,而该用户对本人的编修行为的不友善可见User:Hanteng/讨论页统计,而该用户也是该特定条目因为获选DYK的条目发起人,并在英文同条目讨论页亦有个人认为的不文明发言记录,供您独立判断参考。--(研究维基和百度百科的hanteng|留言) 2013年1月27日 (日) 02:14 (UTC)回复

给您一些果仁蜜饼! 编辑

  欢迎参与互助客栈其他版的方针讨论,目前阶段是对勋爵及类似条目的讨论。--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28日 (一) 01:35 (UTC)回复

Re 编辑

  • 谢谢鼓励...说实在,看到时,楞了一下,诚惶诚恐 ^^ Wetrace留言2013年2月6日 (三) 10:53 (UTC)回复
  • 谢谢您的提名,我这几天实在很忙,刚刚看到投票区 热烈的投票,我有空时再去公开回复说明。老天看良心、不看名,我不在意的,至于有些用户还是习惯泼墨,洗干净就算了,脏得了表面,脏不了我的实与心,我还是会秉持良心、维基百科 进行编辑。无论如何,都没有关系--很谢谢您的鼓励与肯定,这就很够啰!Wetrace留言2013年2月8日 (五) 03:02 (UTC)回复

dyk rules 编辑

不好意思,怕误会您的意思,您是说我不应该质疑别人没有修改不间断超过5天,还是那些条目因为没有修改不间断超过5天值得质疑,刚刚看了一些条目也都没有修改不间断超过5天,不过看来都没人说话,所以我在想是不是我误会或弄错了....lzk留言2013年2月2日 (六) 05:04 (UTC)回复

新年快乐! 编辑

  年糕
农历新年快乐!--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2月10日 (日) 16:21 (UTC)回复

乌拉跨氪特区 编辑

乌拉跨氪-乌语录事件簿 编辑

只有Cravix因诡辩的需要假装无知。因Cravix只知一味诡辩和满嘴脏话,还胡乱攻击他人是欺诈和伪君子

不是人身攻击。要别人保持冷静前,是否该先看看另一方又做了什么?若无厨师先行挑衅,乌拉会说出这样的话?就这样。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13日 (三) 14:25 (UTC)回复

      • 我说了,怎么样。如果这句话是人身攻击请你去找CCTV吧。在家电视台在全世界最多人收看的电视节目中,在至少10亿人面前把一堆“人身攻击”的语言播给了大家看。我又不幸的看见了,跟CCTV学坏了,人参公鸡了不知谁。如果你去把CCTV告赢了,说他在大庭广众之下有辱斯文,我二话不说,立即跟你们各个大大道歉,给你们三拜九叩之大礼。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3日 (三) 14:47 (UTC)回复
      • 我把乌君认为其贴文,认非人身攻击的两句话覆贴如上,如有管理员认为此话不宜,请警告我不得再犯,乌君不可三犯,众人不可有样学样,如默认未理,倒也给了大家一个损人不带责新词可用,此或带给大家不舒服,先行致歉。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15:16 (UTC)回复
        • 随便你贴,只不过是拾人牙慧而已。难道我还会为我自己说出话而感到不适?您真是低估了我的情商。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3日 (三) 15:26 (UTC)回复
          • 圣贤也有差池,况凡人,但重在及时修正,而始终未见己身不适者,反易招损,你状自评,我不待估。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15:48 (UTC)回复
            • 警言已出,劝君好自为之,切莫固若罔闻,而再编造事实,招惹事端。维基之事,功在千秋,数事巨细皆可翻查。无论红朝轮党,非可查之事实而不可举之告诉。今之数人,狂言叫嚣欲泼他人以粪石,却无耐有人戳之背脊,甚是可笑。然则忽醒,大觉事态不妙,转而顾左右而言他。绝不承认其泼粪之行径,而妄言他人人参公鸡于斯。众人皆可探之一二,亦可觉之一二。孰是孰非,公道自在人心。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3日 (三) 16:03 (UTC)回复
              • 视清我问,非言"你与楼上谈论"之事,如认某君有侮人"欺诈和伪君子"之羞词,当依程序警告,不止再封禁,而非相暴于文明维基,且君司管理要职,应以身相示。我此询疑,旨就教该话是否为羞词,不可模糊带过,如尔后他人相辩不悦时,也以此话应搭,成为损人不带责新词,可乎?慎乎,今不见余管理员参赞,甚惑?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3日 (三) 16:43 (UTC)回复
                • “说谎”“欺诈”这样明显是描述客观事实的言辞(再强调一遍,某位声称“因为拉票导致某条目删除”,但存废讨论记录却明白显示出,拉票针对的化学君根本没有投票,讨论内也没有大规模拉票迹象。若这不是说谎、欺诈,那请问什么是?),竟然以“损人”偷换概念;因为厨师已多次明知故犯,导出“伪君子”之言又不知何过。我不知道对你来说,是否“鄙人欲与令堂行床第之事,享鱼水之欢,请阁下许之”这类话便友善,厨师的一番侮辱在你看来也极为文明吧。双重标准还是不用太明显了。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14日 (四) 01:41 (UTC)回复
                • 另外,关于“伪君子”,我的原话是

我是尊重人权运动的,但极度厌恶将人权作为随地便溺的借口的家伙,比如“台湾五霸”之一卢XY,因为伪君子才是最可怕的。

似乎没有特指谁吧?如果这也让你愤怒,那你大可学习卢XY去信威胁或直接起诉维媒,要求封我的嘴,正好让厨师的行为彻底曝光,我也随时恭候。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14日 (四) 02:01 (UTC)回复

                  • Cravixs你误我意,中文语法虽广,但含意明确,如损人、骂人、羞词都是人身攻击词意,榨欺,伪君子当属,然每人对上述相关鄙词,接受度不同,忍受或警示举报不一。我也曾警示他人,他人也曾警示我,气头上没犯的还少数,但重点在会改正。此次类似楼上双方争论之事,非相关当事人,旁观者宜先中立,是单或对骂、谁对错?贸然加入反不客观,只更混乱;同理,如我是该相关人,知谁确有对人羞词,我会示警或再举报封禁。然乌君之两语明显羞人,他也说了(跟CCTV学坏了),生气谁都会,如有"一杀人犯杀了小偷,再辩我是正义无罪"可吗?邬君是维基职法人却率身违规,别人对他示警删该羞词,他还放话回复,大有他说的(我说了,怎么样)之老大心态,大家都寒蝉效应此一有多些权限之人,而礼貌与不人身攻击之维基文明在此顿失光明,我敢说此提名页是近来最多人点阅的,余观看之管理员就这两句话,还需他人举报再处理或开会讨论判断吗?损人不带名一向成为骂人漏习,在骂句"不带名"或"某君"或"貌似"...骂人之道行高深,在维基里是发挥淋漓尽至,乌君如不对该两句话交代处置,不排除举报其管理员权职适格问题。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4日 (四) 04:30 (UTC)回复
                    • 还有,请Cravixs不要再代达,就由乌君对他的(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原来不要脸他妈不在是不要脸的奶奶开的门。)两话达覆,维基里是不能骂人,任何人均同,多些权限之人其标准更高,否枉为管理者之名,乌在上页以(我会对作出这些行为的用户进行封禁,)来胁迫相关之人,依方针,涉议之当事管理员应回避,如查确有之相关违规人员,也宜改由其他管理员仲裁,以乌君目前之言行,实也不宜,尔后可否?待观。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4日 (四) 05:16 (UTC)回复
                    • 乌君与此提名页及乌君讨论页上若干名管理员,可不要说未见此另加子标题之探讨社群都在看,如乌君对他的(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原来不要脸他妈不在是不要脸的奶奶开的门)确为人身攻攻击话语,连骂两次,别人示警删又复,再加现在辩解,已属故犯,请予处份;若管理员群不处理,默认其行,或表明这两句话不算骂人,那以后大家论辩不悦时,都可以此应搭而免责。面对问题,闪躲不能解决问题,社群等著看。讨论期间尚有空间,一旦举报,宜做适格检讨。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4日 (四) 09:51 (UTC)回复
                      • (!)意见--楼上各位,无论是持哪种角度看法。拜托---建议都别再用 “脏话字眼”飞来飞去。(1)若您是认为这只是“人参公鸡”,那也不宜把“不要脸”(脏话)、别人的“妈妈、奶奶”挂在嘴上。(2)若您是认为这是“人身攻击”,那也不要做您不认同的事;其他人的价值文明认知,也只能尊重。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5日 (五) 08:48 (UTC)回复
                      • (!)意见:不要脸并不是脏话,原文中也没有针对任何一个指明的人的妈妈或奶奶。将此称为人身攻击实在是误导他人。另外,不认为这句话是脏话的人不再说这句话了,反而认为这句话是脏话的人明知之而用之,不止一次使用这句话,只能说明后者企图使用脏话的欲望很强烈,更有恶意,无他。—Snorri留言2013年2月15日 (五) 10:20 (UTC)回复
                      • (:)回应:谢谢 Snorri的说明:
                        1. “敢说(?)敢当”...讲那句话的真实用意是什么,在场的人都可以会心理解;或者 维基上有“专说侮辱词语”的吟游诗人...? Chinuan12623是心直口快,但是条 敢当的“有骨气的汉子”。
                        2. 至于“不要脸”在每一位用户 所在家乡、居住地 是一句什么样的话--是诗词?是脏话?是侮辱词语?是称赞脸皮厚薄的赞美词?是称赞一个人不畏惧攻击?...那就是各位用户 向社群介绍自己所在文明 的一种方式。
                        3. 在本人及Chinuan12623所在的台湾(跟大陆同文同种,都源于中华文明),“不要脸”是甚具攻击性、贬义的“侮辱性词语”...不过 还不到“脏话”;另外,在台湾、或在中国大陆、国外,在下都没见过有人走到哪里 随口对着天空喊 “不要脸”的...。Chinuan12623知道“不要脸”这句话的意思,而且“敢说敢当”--这说明 华人“国之四维,一个不缺”。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5日 (五) 15:42 (UTC)回复

检整乌语录要项 编辑

  • Chinuan12623 请乌君释义,回:我说了,怎么样....如果这句话是人身攻击请你去找CCTV吧......我又不幸的看见了,跟CCTV学坏了,人参公鸡了不知谁.....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3日 (三) 14:47 (UTC)
  • Cravix与Wetrace:回应(略述)
  • Jimmy xu致乌君  :还请文明处事,不管是不是作为管理员。在下无心参与讨论,但这种留言不管上没上央视都也不要出现为好。--Jimmy xu2013年2月14日 (四) 07:04 (UTC)
  • 乌君回Jimmy xu:...如果你认为我的言论属于人身攻击,请明确的告诉我:我的言论属于人身攻击,或不是。...乌拉跨氪2013年2月14日 (四) 11:50 (UTC)
  • Jimmy xu回乌君:我不会这么说,但我认为说属于也不为过。...--Jimmy xu2013年2月14日 (四) 11:57 (UTC)
  • Snorri回应:不要脸并不是脏话,原文中也没有针对任何一个指明的人的妈妈或奶奶。将此称为人身攻击实在是误导他人。另外,不认为这句话是脏话的人不再说这句话了,反而认为这句话是脏话的人明知之而用之,不止一次使用这句话,只能说明后者企图使用脏话的欲望很强烈,更有恶意,无他。—Snorri(留言) 2013年2月15日 (五) 10:20 (UTC)
  • 综观此事之肇因,为我对jsjsjs1111之良善建言,我不希投票结果影响他去留,因事后定有一些人会拿承诺或语病来打击他,故我希他删划此语,要改"超级大反对"我也尊重,总不希望有个出乎意想之结果,让维基少了一分子。然Altt311却反指我说对话页拉票行为,有影响投票之虞。而Snorri更明指是“选择性通知”是不当拉票行为的一种,对投票产生恶劣影响,要管理员对此行为进行警告或进一步处理。后经与 Dr. Cravix 一翻论述,Dr. Cravix也致歉说-

停下来冷静思考后,我觉得应先向你道歉。我不否认,之前是因为看到你把应答别人的话加在别人的回复之上,搞得好像别人在谈你早说过的事情的行为后,觉得很生气,所以才引出那句的,以至离题万里,但对我来说,这无法成为卸责的理由,所以我必须在此为我的鲁莽致歉。

是而大家当误会一场。

  • 然Altt311司此提名相关经办,立场是否该更中立,如污我善意拉票为选择性通知,却无视jsjsjs说如Wetrace获奖则他退维基,对投票之严重影响?而Snorri是多些权限之人,又再误指我等"'更有恶意"'说,我告诉你,是善意,只是乌君与你等把这事轻描带过,只为一时乡愿,可曾想来日后困扰,现未对这两句不指名带姓的羞词作一明确裁定,尔后他人对辩时引用如何适处?文明之维基威信顿失啊!想到你说不要脸并不是脏话,原文中也没有针对任何一个指明的人的妈妈,试想谁会笨到指名带姓?没说人名或影射就不算人身攻击吗?真不敢相信这话是从你这资深维基人口中说出。
  • 此题我就不再回应,免有人说我爱.....,但很遗憾,个人造业要众人担,有权限的或囿于情面....(警告)-但确造成尔后使用这些话应搭之人,管理员却无权制止窘境。哀啊!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6日 (六) 19:13 (UTC)回复
    • (!)意见--Chinuan12623您好,建议对此 别再着墨了。(1)双方因为言词讨论激烈、认知上的不同(或因语境割裂、信任度不足),情绪越发上升...说出这些情绪话。其实该说的,彼此也都说了不少,建议别再就此多说。(2)关于CCTV...原谅在下忍不住离题说一句:“央视春晚”有些节目,在下认为真是害了中国人!Wetrace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01:34 (UTC)回复
  • (&)建议:留留记录可以,该用户在Jimmy Xu警告后若无再犯,就不要再提,再犯再提。--(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17日 (日) 02:59 (UTC)回复
    • 我本就说此题我就不再回应,但请注意Jimmy Xu对乌君非用正式警告页面,而是聊天对话。另我注重的是(警告)-确造成尔后使用这些话应搭之人,管理员却无权制止窘境,总不能两套标准,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04:24 (UTC)回复
    • 其他事情我懒的管,但(*)提醒一句,请勿歪曲别人的意思。我之前根本不是为谁发声,而是要阐明“‘人身攻击’根本判断标准并非不可能有确切标准的‘脏词’而是‘对人不对事’”;另外,我也说过了,我道歉的原因是“情绪化推测发言引致离题万里”,而且你的作为像是“不慎踩线”,而非“全无问题”,你说的“禁轮通知”者似乎也只有一人,Altt君做出如此推断并非无理,他的依据亦绝非你给化学君的回复,请不要莫名其妙想当然;而关于化学君的宣示,根本未违反规定,也不知何来“重大影响力”。该说的就这样。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18日 (一) 01:59 (UTC)回复
      • 在化外之境或有以暴制暴之事,但我们是文明社会,故要确认不管是‘对人不对事’或‘对事不对人’,‘脏词’不会因‘何人’说出,或‘何事’说出而改变性质。如一杀人犯义愤填膺骂了小偷再杀死他,就可‘合理骂人与杀人’之理由,法官审理时犯人也不认错,法官再骂他三字经,可以吗?我当知乌君此语是因小莲质疑jsjsjs拉票标准,而此又因Altt311质疑我不当拉票引议,故我有此肇因起说。(关于化学君的宣示,根本未违反规定,也不知何来“重大影响力”),此在维基小霸王留言-认可Wetrace但不希jsjsjs离开故投中立票,即是例;小霸王心直坦述,他人或我就算因此想而投反对票,或多不会将此因直述,同现不都流行骂人不带名,以免招议或免责般。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03:35 (UTC)回复
        • “不再回应”后的回应真是更扯。以你逻辑,“‘欺诈’也是‘脏词’”,甚至按wetrace所说,连“指控‘说谎’也是人身攻击”,是吗?然后那些“文明”地模糊焦点扯开话题的发言又怎样?
        • 后面那段我真觉莫名其妙,“潜在影响”是会影响到一人、十人、百人、千人还是万人?说到底这所谓“重大”还不是你的臆想?而且化学君所作的是“宣示”,只是个人行为,和“拉票”这类串联行为相提并论根本见鬼,还说“这是后面投反对票者的原因之一”,真是臆想到了极致,请仔细看看后面的反对票理由,恐怕某位在厨师说谎时,模糊焦点打太极的行为为己减分更多吧。该说的就这样。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22日 (五) 01:30 (UTC)回复

Jimmy Xu对乌拉跨氪是否有警告? 编辑

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页面中[1],Jimmy Xu对乌拉跨氪宣称已做出“用户已获警告”,请问这样警告是在哪有记录?以免Chinuan12623上述“非用正式警告页面,而是聊天对话。”的质疑。--(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17日 (日) 07:01 (UTC)回复

  • (:)回应乌拉跨氪至今未承认粗口或致歉,也似尚未有管理员对其正式警告,Jimmy Xu在乌拉跨氪讨话页内容仅是聊天对话-

*还请文明处事,不管是不是作为管理员。在下无心参与讨论,但这种留言不管上没上央视都也不要出现为好。--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3年2月14日 (四) 07:04 (UTC) *回复:NPA我知道你不想参与这种无意义的争执,但既然你选择了处理这些VIP提报,那还烦请好人做到底,完成其流程。我也在VIP内提了其警告后的编辑。还有一点就是,如果你认为我的言论属于人身攻击,请明确的告诉我:我的言论属于人身攻击,或不是。再者就是,对于我提报的破坏中的内容,Marvin 2009捏造jsjsjs1111投票拉票事实这一点,请明确的告诉我你是否认同:Marvin 2009捏造jsjsjs1111投票拉票事实,或没有。乌拉跨氪 2013年2月14日 (四) 11:50 (UTC)*我不会这么说,但我认为说属于也不为过。VIP已处理。--Jimmy Xu 查 · 论 · 编 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3年2月14日 (四) 11:57 (UTC)

这就是我担心的,以后同此羞词出现,管理员无辄,自造苦果。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07:34 (UTC)回复

  • (?)疑问:那么Jimmy Xu的说法呢?若是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这么正式的管道的处理,应该程序上要正式地走完啊?--(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17日 (日) 14:31 (UTC)回复
    • (!)意见我预判整个管理员群七十余名,或光此提名页露脸的就多少人,大家算算看,没人会当坏人,这话要别人讲,不用正式举发先给正式警告单一张,似乌君连犯,又回复羞词,再辩解,早就封禁,尤为职司管理职知法违法,以触适格检讨。此案突显法规还是不过于情面,本页面已出现之管理员,尔后以何标准纠处他人之人身攻击言论,渠等如欲开单给别人前,请先回头看与此两句羞词比较合为严重,不要自打嘴吧。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2月18日 (一) 00:15 (UTC)回复

就守望封禁与乌拉跨氪乌语录事件簿论,封禁乌拉? 编辑

本说不要再发言,但当..乌拉、AddisWang、广雅 范..等此管理员在此依序大谈阔论后,让我感觉很不舒服,汝等除多些权限,其他在我看什么都不是,尤其在"天天选举管理员"中,会采最后三小时集票式投反票时(依理要有12支持票方可抵冲,拉人下马意图甚明),已知渠等管理员是懂等玩规则的人,尤其AddisWang在最后几分钟的连续6次编辑,有制造编辑冲突之嫌,手法不甚光明,除证明尔等有能力以少搏大,搞点小聪明外,什么都不是。另乌拉跨氪去年二月乌语录事件簿,对他人回应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原来不要脸他妈不在,是不要脸的奶奶开的门,Symplectopedia示警乌拉人身攻击,并删两段羞词乌拉回应Symplectopedia-人参公鸡长这么大啊,管这么宽啊。并回复羞词内容,我怎不见70多管理员中有人处份封禁乌拉?他是连二次羞词,别人示警删他词,还反呛对方,且再恢复羞词,更重要的是乌拉至今未承认骂人,也没管理员正式说这话是人身攻击。乌拉、AddisWang、广雅 范..检讨此案时,先想想自己,守望者爱孟对此案至少还有表示歉意,乌拉呢?余管理员也请比较,是否合理对待。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2:14 (UTC)回复

Chinuan12623如果是用羞辱回应羞辱,那你的话不看也罢。汝等、尔等这种词明显是你想俯视他人。另外IP用户们,冷不丁的出没只会让你们更多蒙上傀儡的阴影。再有就是上面参加过上海线下聚会的人,人多也好声大也好不等于有理,何况有的用户连自动确认都是虚的。--Zhxy 519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2:40 (UTC)回复
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原来不要脸他妈不在,是不要脸的奶奶开的门。上词是去年乌拉应人的话。Zhxy 519你要否表个态?因为至今还没个管理员处理或封禁,我们的乌拉阁下还将别人删词做恢复并回呛-人参公鸡长这么大啊,管这么宽啊,但我至少有请守望对他要注意修词,勿有羞人让人不礼貌不适之处。我会平视他人,不会俯视他人,你应观察某些管理员会不会俯视他人,还是希望用户都来仰望他?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5:49 (UTC)回复
Chinuan12623词穷了也就会拿这些无关的事情出来晾晒,以表示他位于道德制高点上。然后也不见Chinuan12623对同信人士编造他人言论事实的诡辩上有任何的所谓歉意。所谓的合理不过取决谁会与之同流,谁不会罢了,何必说得这么清高。乌拉跨氪 2014年2月7日 (五) 03:40 (UTC)回复
我不会词穷。我也没这么清高,你去翻老本,本人若与他人论战要是理亏,还会至个歉,我也认为守望有不当可议处,但须永封吗?你也可问守望,我有无请他要注意修词,勿有羞人让人不礼貌不意之处,且此页多人已引述守望已表歉意,倒是乌拉你对你的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原来不要脸他妈不在,是不要脸的奶奶开的门,至今未表,也无管理员参理,倒让我常提做类比,与回赠他人,你若要向社群致歉,自封禁或请他人封禁个月,我会另外看你,重新评估,站务能力行,也得搭个高尚人品,可早投天天反对票,偏与三个人来个最后三小时回马枪,只是证明熟念规则技巧,而行事做法不光明点,则什么都不是,此页面这么多人支持解封,甚质疑与影射某些管理员打压,难道还不自省吗?本案守望应适处与适封,不必要到永久封禁,再犯则累惩。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5:30 (UTC)回复
还是那句话,你对帮助M某编造事实的诡辩你什么时候致歉了?你就顾左右而言他吧。我不认为我存在什么过失,即是Jxu有不同意见我也依旧这么认为,所以我不会致歉,你也不用再问。若你想作为道歉的标杆,请你就帮助M某编造事实的诡辩先致歉吧。投票规则里规定了只要在投票期内投票即为合理,请问阁下你所谓的合理又是以什么个人标准制定的?你口口声声说的双重标准,在你身上都体现得淋漓尽致了。我还能和你辩解什么。阁下自省吧。乌拉跨氪 2014年2月7日 (五) 06:43 (UTC)回复
你是管理员吗?问话思维让我为难?你说-你对帮助M某编造事实的诡辩你什么时候致歉了?"M某是Marvin 2009吗?我跟他熟吗?你质疑与处份他捏造jsjsjs1111事,关我何事?我是质问你(全摘)--烦请乌拉跨氪阁下释疑!因我是真无法说服自己-你话"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与原来不要脸他妈不在是不要脸的奶奶开的门"不是人身攻击,大家都是用户,有些还多些权限,如这都不算损骂,那是否意味尔后可使用这些话应搭,而管理员是无权制止。论辩让人生火生气难免,情绪用语克制很重要。Chinuan12623--请问用户就算真错,管理员就可骂人吗?我有质你处份你所谓M某编造事实而做之处份吗?还无厘头的要我先致歉,怪哉!另我何时又说天天投票是双重标准,只是认为管理员头脑都很清晰,要正、反票应早有谱,不必到与三个人来个最后三小时回马枪投反票,光明正大点,至少我不会做那事,还有人搞最后几分钟的6次连续编辑有制造编辑冲突让人无法进票之嫌,但现阁下等已教了这点小技巧,以后会不会就不知?是要光明正大论表,还是有样学样,赢了再说,手段其次呢?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7日 (五) 07:14 (UTC)回复

2014年2月24日提请就乌拉跨氪骂人的乌语录处分乌拉提案 编辑

远离客栈有益健康-是本人原则,如各自解读多说无益。摘录讨论要点:
  1. 请管理员就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原来不要脸他妈不在,是不要脸的奶奶开的门乌语录做出是人身攻击的骂人属性判定,还是无人愿给定,是情面或乡愿,社群自判。
  2. 乌拉至今仍坚认该话没过失没错不致歉
  3. 案发当时无人处份乌拉,现提封禁,几位管理员认有违反WP:封禁方针之虞;若改以不适任追处,则意朝不扩及处里。
  4. 仍有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同舟Zhxy 519回护乌拉骂人事实,又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甚至在此页多次人身攻击,已正式举报处里
提案已停止讨论,社群不必再浪费资源论述,本人也不再回应,公理自判之。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5日 (二) 05:12 (UTC)回复

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乌拉跨氪 编辑

2014年8月29日-9月18日进行:提案人-中华爱国阵线。

守望者爱孟应申诉的相关讨论感叹乌拉己身不正,还想正人,貌似正义化身 编辑

  1. 案发当时,有人举报乌拉骂人,但未有管理员对其警告,仅Jimmy Xu在乌拉跨氪讨话页属聊天对话之是否骂人之"属性"探讨,但Jimmy Xu辩称那已是警告,唯乌拉仍不承认骂人,一般人要是如此,连二次骂人,别人删其损话,又故意回复,又不承认骂人,应属恶性,早就封禁。
  2. 乌拉辩称是引用央视节目,非骂人。今年奥斯卡颁奖,主持人嘲讽亚裔之桥段,遭受批评,事后节目与主持人致歉;不是所有节目内容都可引用,要知取舍,身为管理员知法犯法,不知悔改,罪加一等。这是态度问题。
  3. Jimmy Xu等相关回护乌拉,辩称此是过去式,事后追处有违方针;但此案在"罢免乌拉案"中提出实属正当,唯在乌拉仍辩称是"未骂人"之情况下,Jimmy Xu等仍续其回护,且威胁E君不得再提,否以扰乱处份,后E君果真为Jimmy封禁。摘Ebay5678申诉文:Jimmy本已警告我不可再谈乌拉骂人案,以"阁下的扰乱行为"来直接威吓我。而他现在只是假借我摘录Zhxy519留言而行封禁之实。同此,反对页中还有个化学jsjsjs1111影射本人:"连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的人",与罢免案中乌拉骂人状况....两案对照处理本人的案例,显然标准不一。...此申诉再遭广雅范拒绝。后本人就此感叹-请注意Zhxy519Z连这次有3次骂人被封是累犯,在举报二天后才处理仅封一周,还牺牲了Ebay5678以diff=32596860来提醒管理员重视与处理,但也换来莫名奇妙的扰乱封禁加身。某些管理员处理举报速度是看人,像化学J诬告我犯3RR(实未犯,冤二个月才解封),乌拉很快没几分钟就封我一个月,比起Z有3次骂人累犯才封一周。
  4. 说真的,我很感叹若干管理员是依情结封人;Jimmy Xu这资深但又年轻的管理员,我很不以为然,除极力回护乌拉,砍我是不手软。翻些纪录,让社群看了吓一跳:1.1u, 别人举报-7骂Chinuan12623 ,骂-本人骨子里是一个非常非常坏的人。但Jimmy Xu拒绝处分。2.-7再骂Chinuan12623的更凶-说:就让他生儿代代做贼,生女世世为娼,让他所有的朋友、亲人全部不得好死。让他痛苦一生,死后也要下拔舌地狱。我举报-7,但反倒被Jimmy Xu封禁。3.看-7自荐优良条目[辣妈岛]Jarodalien用傀儡账户造票,要是别人傀儡马上封禁,但Jarodalien -7他竟未受任何处份。试问管理员谁公、谁私、谁真、谁假?谈罢免?
  5. 再问,硬说AddisWang遭守望威胁,请问这二年来AddisWang有受害吗?无法行使职权吗?天天第二次选举时他还是激昂陈述反对,他有受迫害吗?但反观自本人于2013年2月15日质疑乌拉骂人不道歉未处份后,接连遭到乌拉与其友好管理员广雅范、Jimmy Xu四次借故的无理封禁,前二次由瓜皮仔、Lanwi1接受本人的申诉解封;第三次是我追问Jimmy Xu对乌拉四人骂人话看法-乌拉:是他妈的不要脸.、化学君:拿垃圾条目来选优特.、Zhxy519:生殖器想跟谁做爱就做爱.、cobrachen:推优特拿橡皮图章和滥投充斥的结果也好拿出来说..,结果我反被Jimmy Xu说我扰乱而封禁,我未申诉,留做白色恐布证据。最后那次更扯,我举报-7连二次骂人,但反倒被Jimmy Xu封禁。在心痛维基沉伦之虞,我消失维基有一段时间,我这才是管理员给我的"白色恐怖",而现渠等管理员还好意思化正义之身,来拒绝与回退守望之解封。
  6. 犯错不可耻,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重提乌拉骂人案与守望封禁案相比,只是要社群比较:1.守望在外网站骂人,乌拉在维基骂人,网外互骂,维基来封禁适宜吗?2.就算守望在外网站骂人,已在维基多次致歉,且禁封二年了,而乌拉在维基骂人,至今未承认,也未受处份,有违比例原则。3.现乌拉在客栈骂守望下三滥...,己身不正,还想正人,还似正义化身,真令人不生嘘唏。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8日 (五) 01:25 (UTC)回复

RE 编辑

  您好,Chinuan12623。您在Wikipedia: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维基指导奖/Wetrace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17日 (日) 07:03 (UTC)回复

Talk:钓鱼台 编辑

多谢提醒!该条目正被保护中,我周末前会去回应。有时事忙,但很高兴能与您及其他台湾维基人共同关注钓鱼台列屿各相关条目!顺祝新年如意、继续创作维护台湾/中华民国相关条目!--WildCursive留言2013年2月21日 (四) 03:53 (UTC)回复

致敬 编辑

欣赏阁下前不久为维护维基编辑之间文明讨论所付出的巨大努力。因不知原因,数日来我不能发送勋章,只能留言略表心意。小莲庄处士 2013年2月21日 (四) 21:42 (UTC)回复

Re. 编辑

已经说得够多了,简作回应。我认为“依据事实指控‘说谎’‘欺诈’亦人身攻击”根本不是什么“举世标准”。看看K君和N君的发言便知,讨论的真正问题在于模糊焦点的发言,名声是自己抹黑的。至于“影响”,我已说过是个人宣示而非串联行为,未曾违反zhwp或enwp的方针指引,勿拿不同性质的事件对比来卸责。另请再看反对票理由,想想诸君是否是因为这所谓“影响”才投的反对票。小霸王写那种意见恰是因为觉得这样写比投支持影响更大,真正用意你应已自知。我是外星人,请别浪费时间和我谈地域差别谈“无法体会”,这只会令人厌烦,请聚焦事实,想想某些家伙的作为。该说的就这样。 - Dr. Cravix ♬La Pluie 2013年2月22日 (五) 13:56 (UTC)回复

talkback 编辑

  您好,Chinuan12623。您在Hanteng的对话页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参考星章
佩服您对条目及参考来源的高品质要求 (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6日 (二) 07:28 (UTC)回复

--(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6日 (二) 07:24 (UTC)回复

盐寮海滨公园 编辑

感谢您帮修,真不好意思...--lzk留言2013年3月7日 (四) 13:13 (UTC)回复

陆军官校 编辑

我发现黄埔陆官旧址一段与黄埔军校旧址完全相同。或许我们可以删减部分内容,并修改句子,以免被指内容重复?--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2月12日 (二) 13:42 (UTC)回复

佩服您对条目及参考来源的高品质要求 ,内容部分重复不是错,多利用main see also template再摘要一段即可。--(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6日 (二) 07:31 (UTC)回复

我已看过全文并予增修,但不确定首位台籍校长是全或刘。楼上所提于其他条目重叠之部分可删减,并继续增加台湾时期的资讯。--WildCursive留言2013年2月27日 (三) 06:16 (UTC)回复

OK。我周末时间多了后会尽量帮助您。--♥VC XC 2013年2月27日 (三) 22:17 (UTC)回复

已推优,请投票。--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3月4日 (一) 08:16 (UTC)回复

您好,在下主编的米老鼠正在进行优良条目候选投票,我非常希望您能发表意见。--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3月11日 (一) 14:51 (UTC)回复

前几天太忙没怎么能帮得上你。太抱歉了。--♥VC XC 2013年3月6日 (三) 14:29 (UTC)回复

台湾时期占陆官72%以上的历史,但台湾毕业的校友不成比例的少,尤其你列了专科班的将领,却全无正期班的,应该调整比例。我加了四位立法委员,应该还有军方以外的校友。我找到资料后会列入陆官33期的白色恐怖受难人江炳兴。其实还有些内容来源不符维基可靠来源的标准,我想删的还有好几个,只是那blog的品质明显不合格,任何人均可全数移除。我也常发现许多有趣、有用的资讯,但若不符维基规范、又找不到可替代的更好来源,宁可舍弃。今天留了,明天也可能被他人删除,何必?若你能找到适合来源,自可补回,否则没必要留着。我本来是想再加些和台湾相关的,但实在太忙。我会在加些内容后支持。--WildCursive留言2013年3月13日 (三) 06:11 (UTC)回复

帮你修改了一下,主要是删除了一些多余内容,之前的年表建议移动到“中华民国陆军军官学校年表”新条目中。著名校友建议缩减,否则会引起“收录标准”争议。此外现行教育内容建议扩充。--♥VC XC 2013年3月9日 (六) 23:53 (UTC)回复

在别人的角度来看,你写了第一期,就要有第二期、第三期,除非第一期有特别引人入胜的地方。要不然还是“收录标准”问题。--♥VC XC 2013年3月10日 (日) 03:35 (UTC)回复

我前年评选上海市进才实验中学的时候,也遇到和你一样的问题,就是写很多内容,结果出现一大堆反对票说我太罗嗦,后来删了近一半内容才得以当选。实际上那些东西放在条目里并没有害处,然而为了选上优良才会全按照它的既定规则线路走。所以说黄埔第一期的内容放在条目里,平时没有坏处,但选优良的时候能不能被人“挑刺”就不知道了。当然,如果参考来源十分充足,或者有及其显著的关注度,留在优良条目里面是完全没有问题。--♥VC XC 2013年3月10日 (日) 04:37 (UTC)回复

给您一个芝士汉堡! 编辑

  感谢您的星章,亦恭喜您大幅扩充的陆官提荐成功。--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3月19日 (二) 13:17 (UTC)回复

Re 编辑

hi~ 正在忙,刚刚去看了 CU页 的纪录与讨论......也许还不只如此吧?另外,您怎么看这件事?刚刚看了,我感觉不是很懂 管理员的意思,看起来 好像 黒雪姬 并没有被 CU ?? 上次我跟很多人一起被CU,没什么证据...还是被CU呢。继续看发展吧,看中文CU机制 能否像 Meta的CU机制一样?我注意到管理员My721tx留言板,您关切 专家奖投票瑕疵补救问题。其实个人事小,在下所在意的,是整体机制---如果一些条目等投票受假民意干扰,却无补救机制,那“滥用傀儡者”能达到目的又不会被多惩罚,那为何不用呢?从而 让滥用傀儡 仍有利益,这样 滥用傀儡者 就会继续滥用。而 维基百科 的社群仍然持续遭到扰乱。Wetrace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02:16 (UTC)回复

随手拈花 编辑

尊敬的阁下:

看到阁下的首页小词,想起李清照。阁下的名字早就让我感觉似乎有婉约的韵味,这完全是一种直觉,毫无逻辑道理,所以看见小词我就笑了。如此雅兴实在难得了!--维基准天使Gretchen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12:00 (UTC)回复

太有趣了!我已经复制。请问您可有博客?您倒是可以自己集结成集,不是更有趣?不过,情词往往总牵人,读多了真要命。我与词很容易感应,因此为免予受伤,只能隔空观瞧几眼。喜欢诵读的倒是豪放派,辛弃疾、苏东坡等,大气磅礴、豪气干云。那时候我就忘记自己是女的,立于天地间一人。--维基准天使Gretchen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16:01 (UTC)回复

新推荐条目规则释义留档 编辑

被提删中为理由投反对票,是会影响其他人之投票意向,但"一人提删"不能逾越"众人对此内容实质审查",故送推荐之条目,不宜以"提删"为由认定该条目之完善与否,推荐与提删应切割处理,同遇条目为提删与推荐并行者,当可自提成或反推荐新条目之各项理由,但独以提删为由投反对票,是不符规定之方针精神,毕竟提删形成只是一人所见,规定明示,被"提删条目进入提删程序的条目也可被提名,投票截止时间延至提删讨论结束之后;条目未有删除并符合获选标准,方可当选。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1月25日 (五) 05:11 (UTC)回复

  • 条目登上DYK,依据WP:SK予以快速保留
发正念条目登上DYK,依据WP:SK予以快速保留--Kegns 2012年8月30日 (四) 23:33 (UTC)回复
维基人上首页了,快速保留。--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3年5月23日 (四) 18:23 (UTC)
  • 推荐DYK条目,可连续编修超过五天,但编修不能有中断超过五天,并要在编修完成五日内提出。
新条目推荐标准修订案:可“连续不间断”超过五天,请参阅-方案E:“近期:在推荐日之前修改不间断超过5天内,创建或进行过重大增订。”获得通过,于2010年12月18日开始生效。“修改不间断超过5天内”等于取消之前某些人的误解“一定要5天内所扩充或创建限制”,而是可连修逾五日的。
陆军官校世界摔角娱乐陈良宇等推荐新条目时,均有遭误解而影响投票意向,不可不慎。
  • 分身账号:方针中禁止“在非登入状态下进行编辑以误导他人”的行为。刻意以匿名用户身份参与讨论可能被判断为违反方针使用多重账号。

Re:请延续与补正Wetrace之维基专家选举程序 编辑

所谓“当选所需最低票数”即10票支持早已达到,将“最低票数”曲解成“最低比例”无非是对您及您的朋党有利,完全违背了相应规则的设立初衷。一般而言,如若维基人认为参选者未能达到获选标准,投票会获得较少的票数,而非获得大量反对票。此时出于鼓励的目的,适当延长投票,以增大获选概率。而事实却相反,您所指的投票获得了大量的反对票,这证明社群认为该用户完全不应获得该奖项,不应适用这一规则。为了自己的利益要求别人“秉公而为”,不知您心目中有没有“公道”?就此打住,我不会更改此决定,也不会改变意见。不要再来找我。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3月22日 (五) 04:01 (UTC)回复

附议之。-Mys 721tx(留言) 2013年3月22日 (五) 04:02 (UTC)回复
  • (!)意见--Chinuan12623您好,不用再提延续专家奖投票程序。建议您不如关注 CU机制问题本身,让中文的新CU机制能有效健全,这影响到整个维基百科的发展与用户安全性。目前您善意提出 投票延续问题,很容易 模糊了焦点,有人 会质疑认为是为了“自利”,就别再提“延续此投票”了;我当时提问 Mys721tx管理员,主要是因为 Mys拒绝执行CU的理由我实在看不懂,因此就举自身例子(基于滥用傀儡伪造民意干扰之受害者之一的立场)询问相关机制及处理,但该管理员对在下的询问,没多少正面实质回复...对于该傀儡滥用导致破坏 也没表示意见,相反地,在下还被“警告”...令人遗憾(当然,我认为那是个“不符方针的无效警告”)。Wetrace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04:10 (UTC)回复
  • 昨日Bencmq再将UBlackLotux黑雪姬暂封到4月1日。选举事我就再回应达师一次,不再谈了,免他误解争私利,其实我在乎的是程序正义,过不过由众决,不是重点,但他仍搞错方向。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06:11 (UTC)回复

我也可以理解您为的是“程序正义”,我愿意接受提名、承受一群一贯反对用户 的炮轰,也是希望 彰显个文明的机制。没想到,竟然里面有人用 傀儡 到这种地步......。Wetrace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06:16 (UTC)回复

  • 您二位的关系尽人皆知,无非是碍于身份或者面子或者怕被围攻,不敢点破罢了,如此措辞非常准确,我想不必更注意了。“反倒延长之规定被你解了”,所谓“延长之规”是支持票不足延长,还是只要投票结果不通过就要延长,还是只要不合你的意就要延长?您举的那个例子满篇的逻辑和知识性错误,更不要提能不能用来做例子,呵呵。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3月22日 (五) 07:38 (UTC)回复
    • (!)意见--Chinuan12623您好,建议您就不用再回复两位朋友了。既然已经“恶意推定”至此程度;再多说,也还是误解。抱歉牵连到您,再次谢谢您的善意。Wetrace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07:50 (UTC)回复
    • (!)意见--User:Hat600您好,Chinuan12623 跟在下 确实没什么关系、也不认识,就是维基上相互扶持的新手朋友吧...就是当时看Chinuan12623 热心坚持,因此互相关心、提供点协助罢了。您觉得 我与他关系“尽人皆知”--这是很明显直接的恶意推定。在下也真的好奇 我和他能有什么关系?如果您这么想,建议您把 您这项标准 用来衡量 EDO先生等一群用户...他们的关系 看来比较有趣......Wetrace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07:50 (UTC)回复

呵呵,延长了就是“程序正义”?也是一样,合你的意就是程序正义,不合就不是程序正义吧?可笑。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3月22日 (五) 08:12 (UTC)回复

我已经在您所指的投票里面解释过了,无非就是抄过来一份,是你自己理解力有问题还是你自己故意不愿意看懂,那就不是我能左右的了。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未达到当选所需最低票数,相应顺延一周。”,而所谓“最低票数”是在“赞成票十票以上,且赞成票占票数三分之二以上即可获得维基奖励。”中的“赞成票十票”,此投票已经达到。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3月22日 (五) 08:17 (UTC)回复

  • 摘规定-正式投票期限为两周,如果未达到当选所需最低票数,相应顺延一周。)故理应至九日,为何提前至四日结束?且先前铁铁也裁至九日止,这规则白纸黑字谁看不懂众皆知,就你自创“获得了大量的反对票,这证明社群认为该用户完全不应获得该奖项”,那我反问,他更多的支持票意见放哪,还多六、七票?我程序正义很简单,按投票规则,过不过由众决,本有当选与落选之投票结果,这不是重点,平常心看,但如你自解释的要没规定佐证,就什么都不是,管理员是依规则为社群服务,不要自外于规范,还讲谁朋党、二位的关系尽人皆知...格调高点,我已应Wetrace不再谈了,故不再回你话,免误解争利。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08:44 (UTC)回复
  • (:)回应--(刚好编辑冲突...回应Hat600上面的上面留言)Hat600您好,在下并未要求延长,也不认为 这样就等同程序正义;在下对该投票的规定并不清楚,也不想弄清楚。在下只是说 理解 Chinuan12623的 程序正义 出发点(“程序正义”四个字不是我说的,而是C在本人的讨论页留言告知:是出于“程序正义”考量,他认为当时程序没走完--也就是对 规定的理解不同吧),但对在下来说,并不在意。在下并不认为这是现在该讨论的焦点,也觉得没有必要去争取什么,因此才劝Chinuan12623别再谈此事了;在下也说明 之所以在下提出该投票--是作为个例子 谈傀儡干扰的机制本身。希望能多一点善意理解他人的出发点。谢谢。Wetrace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08:24 (UTC)回复

规定白纸黑字写的是“最低票数”不是“最低比例”,二十余人投票早就超过此投票所需人数。且如若此类情况下都要延长投票,应当是直接写投票期三周而非两周。我关闭投票意味着投票结束日期是2日而非由9日提前至4日,换句话说根本没有延长7日。不过是因为铁铁的火大了误解了规则而导致未能及时结束罢了。如果您还不懂,我只能判断您为理解力有问题或者故意不愿意理解。为社群服务不代表依你的解释执行规则。另外W君,我不会回复在别人的讨论页上给我的留言。 --达师 - 261 - 442 2013年3月22日 (五) 08:54 (UTC)回复

  • (:)回应--
    1. Hat600您好,我相信您会比较关心 一般用户的权益与安全,这比在下的 专家奖投票 更重要。
    2. 虽然在下说的话 有时没做到,但是不是会说谎的人,如果您对在下有意见,别牵连到Chinuan12623,我跟他互相扶持 也是偶然的机缘促成,彼此并不认识。但在下感觉 Chinuan12623是一位直率的好人。
    3. Chinuan12623也是出于善意,但毕竟对 维基百科的规范理解不一定如您们熟悉;如同一般较严谨的法律条文,都会有不同解释空间,何况 是维基百科 非专业的规范逻辑。所以,我在劝他别再谈延长投票事,因为他是出于善意理解,但是在一些用户 对在下有意见的情况,很多动作都会被“误读”,对事情、对社群都没有帮助。我倒宁可大家 把心思 花在关注 中文CU新机制的健全观察上面。Wetrace留言2013年3月22日 (五) 09:05 (UTC)回复
  1. EDO虽操纵傀儡,但傀儡本身没有投票,即使作废也是针对他傀儡的票,他主账户的票没有理由作废;
  2. "当选所需最低票数"我支持达师的看法。因为如果那句话是如你所说来理解的话(无论谁都可以顺延一周),“顺延一周”这个方针就是句废话了,毫无意义。“所需最低票数”很显然是指投票人至少有10人,与支持率多少没有任何关系。
  3. 投反对票的基本都是资深活跃用户,对候选人wetrace看法如何,心里自然有数,不会有被EDO忽悠的可能。反倒是支持票有不少从未见过的新用户,还有刚凑满50次编辑就来投支持票的人,所以我认为反倒是支持票混入傀儡的可能性更大。
  4. 鉴于Wetrace前两日在客栈、香港人布告板发表的言论,我只会相信如果重启投票后反对票一定会继续增加。届时就不只是需要27票支持这么简单了。
  5. wetrace自己都说了“在下 也不敢认为 自己已经足以领受该奖”,既然这样,那为何还要接受提名?参选荣誉最基本的要求是“自信”吧,他连自己值不值得拿这个奖都不清楚,那还选什么?--♥VC XC 2013年3月22日 (五) 20:26 (UTC)回复
EDU在当初投票的时候,他还是主账号吧。--♥VC XC 2013年3月23日 (六) 03:59 (UTC)回复
  • 谢你提供看法,因我说不再回应达师,故征询你意见,你意我参研。我不喜欢客栈那种剑拔孥张气份,我与人所谓激辩,如各持己见我会自喊收停,因再论无益,你可观便暸解,w君投票事我不会再论。另提醒黑雪姬与E君,目前是黑雪姬主账号,E君是傀儡,虽达师建议黑雪姬废以E君重命为黑雪姬,但昨看黑雪姬覆达师似无必要,投票时是E君傀儡投反对票,总之不管投正或反票,我认为只要是傀儡票,宜揪处,但如何做?。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03:50 (UTC)回复
  • 就以相关讨论页内容显示,他自认黑雪姬主账号,E君是傀儡,且黑雪姬覆达师重命名"似无必要",而管理员查封也以此据。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04:08 (UTC)回复
  • 我怕人误解我对E君有成见,之前新推荐条目,我也曾投过E君四个条目支持票,此事是针对我厌恶傀儡扰乱情事,对事不对人。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04:16 (UTC)回复
  • (!)意见--user: yhz1221您好,“在下 也不敢认为 自己已经足以领受该奖” 这句话,我觉得不适合这么引用在此处。(1)毕竟程序是程序本身,当时接受提名,在下写的很清楚,是因为有几位所谓资深用户 反对理由显然 与该奖项无关,是用标签扣帽式的说法...在下希望有一个文明的对待、不希望社群内寒蝉效应扩大,因此才接受提名;(2)若您有意愿,建议阅读Wikipedia: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维基指导奖/Wetrace,我在“接受提名处”有写一段缘由(被折叠起来),也表示了 不知专家奖的标准在哪等等说明。希望您善意理解他人的出发点。(3)黑雪姬 确实在该投票页面违反了维基傀儡方针,重点是管理员没有做任何处理;何况,黑雪姬的发言 仍然可能忽悠其他人...也许有些用户看到,就不愿投支持票。在下是讨论机制本身,不是真的贪几张支持票,不然我何必都不去拉支持票呢??连反对的用户去拉票来反对在下,在下也欢迎...毕竟欢迎大家交流。Wetrace留言2013年3月23日 (六) 13:54 (UTC)回复
  • 维基奖励与新条目推荐延投比较再叙
    • 新条目推荐
  1. 4票支持方能中选。
  2. 投票期限为4天,如果4天后未达到中选所需的最低票数,则延后3天。
  3. 反对票与支持票采1:1互相抵消。
  • 维基奖励
  1. 赞成票十票以上,可获得维基奖励。
  2. 正式投票期限为两周,如果未达到当选所需最低票数,相应顺延一周。
  3. 有反对者,则一票抵一票。

(且赞成票占票数三分之二以上即可获得维基奖励)。

  • 请问两者都有第一轮未过延续第二轮之投票。新条目推荐是反对票与支持票采1:1互相抵消,只要4票支持就能中选;但维基奖励,有反对者一票抵一票,且赞成票要占票数三分之二,才可获得维基奖励,故他互相抵消后有10票支持并不见得中选。两种投票程序相同(尽管维基奖励有预投,仍累纳正式票数),只在最后结票数据统计不同,为何新条目推荐第二轮投票者多如毛麟,也未见有第一轮(举W君票比例)成票6,反票4,就提前截票情事,他还是得走完延投程序;而W君维基奖励案达师却裁提前截票,是我称未符程序正义。故我认为铁铁原裁定顺延一周方正解,请相信我是对事不对人,过与否,平常心看,W君维基奖励案可不必再走,但要确定规范之事实。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26日 (二) 06:26 (UTC)回复
  • Towatw2014.2.26再提交客栈讨论:仍是各有不同见解。另对Towatw所提WP:维基奖励/授奖提名投票#投票当选规则之修改提议,则无共识。

送给您一枚星章! 编辑

  原星章
陈叔教训的是,这次的确是本人眼拙导致误判。--Numenor留言2013年3月27日 (三) 15:02 (UTC)回复
的确,平时陈叔很多意见本人不敢苟同。但这次本人确实难辞其咎,劳烦您了,我定会吸取教训的。--Numenor留言2013年3月28日 (四) 01:50 (UTC)回复

感谢帮助 编辑

感谢这位前辈的鼓励和帮助,条目已经采用您的意见优化了,希望得到更多人的认同。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3月30日 (六) 00:14 (UTC)回复

衷心地感谢您如此关心和支持,我会做得更好,之前使用违规方法是在下的过失,再次致歉,希望大家能原谅新手犯错,那次使用分身是我的错,当时刚刚开始编辑,什么都不懂,几个朋友看我辛苦就在同一台电脑上注册然后。。。 条目的问题我会按照他人的意见修改的,只是很无奈,身在大陆网络环境下,很多网站都打不开,要取得来源的确很困难。还有就是有一些东西虽是事实,但是网上没有,我所得出:“陈良宇是上海市民最怀念领导人”主要依据是我在上海大街小巷近三年走访调查的结果,这一点官方的媒体或网络肯定没有。所以,难啊。。。多亏有您这样子的前辈帮助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4月3日 (三) 02:18 (UTC)回复
这次在下又推荐了一个条目:1988年上海市甲型肝炎大流行,所使用的都是正规网站来源,如搜狐和网易,之前别的人推荐成功也有用该两处网站作为来源,可是又有人说这是所谓“不可靠来源”,实在无奈了。。。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4月7日 (日) 03:18 (UTC)回复
  原星章
十分感激您的帮助,在下会继续努力!--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4月11日 (四) 06:52 (UTC)回复
您好!感谢在您的当初的指导下我现在对于维基编辑越来越自信了,且又成功推荐2个条目。这次很抱歉又来打扰您,我最近新推荐的条目上海国际汽车城被一个用户指出了一个问题,但我不明白他所说的,可以请您再次抽出宝贵的时间指导一下吗?他说的是关于“用noteTA修正千米/公里的使用”,详细情况见此链接-新条目推荐,十分感谢您!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2:01 (UTC)回复
我会把您的好传统传承下去的,相信也会得到他人的认同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16:19 (UTC)回复

给您一些果仁蜜饼! 编辑

  感谢您,在下的贡献实在微不足道。您的维基创作奖也达四级,非常感谢您的贡献。--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5月26日 (日) 11:49 (UTC)回复

RE: 编辑资格 编辑

似乎都有错,助理编辑需"新增条目5条"。而Davidzdh新增条目数2条,故应核予"维基见习编辑",请修正。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01:57 (UTC)回复

感谢 编辑

感谢您的鼓励,亦感谢您的贡献。希望有朝一日能与您促膝长谈。--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6月2日 (日) 15:06 (UTC)回复

Re 感谢 编辑

(:)回应--谢谢Chinuan12623的鼓励。对于最近发生的事,我衷心希望 管理员 能依据维基方针,维护这个自由的百科园地。不同意见的用户,在这里,应当以“维基方针”作为交流的基本原则。希望 中文维基百科 能持续往这方面改善。好阵子没跟您交流,您最近有什么编辑计划吗?Wetrace留言2013年6月3日 (一) 12:47 (UTC)回复

  • 以前我维基是常查阅,写维基是段巧遇。原本只想写"陆官专五期"条目,没想到后续写到21篇(含DYK),碰到乌拉的乌语录死不道歉,与达师对你荐选的提前截票论,我很失望,曾有想提客栈或仲裁,想算了,在维基有时真不是方针说了算,人治情况严重,偏坦....黑雪姬事那些事管理员不知吗?非得维基大使Wing出手。我是远离客栈有益健康,甚幸我撰与主扩编条目还没被删,也都全上DYK,我五十来岁从电脑白痴到编写了这些条目,足矣!以后可能少编写多于欣赏吧。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03:40 (UTC)回复
  • (:)回应--呵呵。
    1. 中文维基百科,反映了中文世界的现实情况,不是吗?台湾也一直在努力的扮演好在世界的角色、对中国大陆的正面角色,我们也该努力,分享自由真实的资讯,为自己与下一代好。
    2. 在下真是很佩服您的“一股劲”,也佩服您“勇敢的发言”,让我想到“无欲则刚”四字。
    3. 您的年纪,在中文维基百科上应该是很少见的用户。我倒觉得您这样的丰富人生历练,应该多参与编辑、多分享、多提供意见,多到客栈去说说话,别被影响动气,就说您想说、该说的话,不也很好吗?其实,我觉得很多人默默在看、观察,看谁说的有道理、日久见人心。最近发生的事情,不也反映了这段时间一些荒谬后,人们的判断吗?
    4. 因此,希望您千万别沮丧了...看看台湾在国际受到的打压,如果不是坚持,台湾如何能走到这一步,如何能帮助中国大陆更多人发声呢?“雪中送炭”、“坚持道义”者少,您就是一位;也许,一些现实的荒谬,正是试图 灭掉雪中之火、暗中之光。期待您继续贡献,无论在维基百科,或是在现实社会,相信您都是一位勇于为道义、真相说话的好人。祝好!!Wetrace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03:56 (UTC)回复
    • 我做事不会沮丧,但看开,否哪来主扩编条目没被删,也都全上DYK。上客栈真的方针无用,公说婆理,各自解读有利的一部,没是非,如果管理员能秉公处理,或许情况会改善,但以我现之体会,是少碰保健,你们年轻有劲,就去闯吧,我曾论战过,足矣。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04:11 (UTC)回复
路过您的页面,发现好像您也挺心烦的,希望您能拥有好心情,若有郁闷可以来和在下分享。另外端午节快到了,祝您和您的家人幸福安康!只是在下不知道如何在维基里送粽子。。。另,看见Wetrace了,帮我跟他说一声“守望者爱孟祝他端午节快乐!只是大陆把https给“咔嚓”了,我进不去他的页面,郁闷中!”另,我觉得他的条目写的都好,就是我身为大陆环境比较不便,我怕哪天,天朝把我和https一起“咔嚓”了。。。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6月9日 (日) 22:57 (UTC)回复
  • (:)回应--谢谢“守望者”的问候,希望您的“守望”是美好而公义,祝愿您的“守望”实现!也谢谢Chinuan12623的转达!对了,Chinuan12623您有在wiki系统设定您的 wiki专用信箱吗?不用公开贴给我,那是个人隐私与资安问题,如果有,我可透过维基系统发信给您。Wetrace留言2013年6月10日 (一) 03:21 (UTC)回复

Re 编辑

  友善星章
谢谢Chinuan12623您给的鼓励,您“和而不同”的君子式友善正是中文维基百科需要更多的友善方式,祝编写愉快。(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3日 (一) 16:07 (UTC)回复

Re 军人奖章 编辑

感谢和致意。还是将军最能理解我,我的战友殉职了,我也很遗憾。作为经验教训是一定要告诉新兵的,否则上战场站着迎敌送死,可不是玩笑。希望将军以后多给我力量和建议。--维基准天使Gretchen留言2013年6月4日 (二) 12:54 (UTC)回复

您宝刀不老,脱下戎装拿起笔刀,到维基耕耘,实堪敬佩。这是将军的风范。您比我后加入维基,却硕果丰硕,令我钦羡。多少人自甘迟暮而不思进取,您能心态常青不输青年,足见气质不俗。我以将军称呼,以示尊敬与激励。愿您成为维基上威风凛凛浩气凛然的将军。--维基准天使Gretchen留言2013年6月5日 (三) 15:13 (UTC)回复

优良条目评选 编辑

中华民国陆军军官学校正在进行优良条目评选,还请前辈积极关注。本应该昨天(纪念日)提名,我忙得忘记了。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6月17日 (一) 00:42 (UTC)回复

前辈,现在帮修缮陆军官校的那位是ALIEN,他仅仅是帮助您修缮链接,修复死链等等,不会修改条目内容。那些标记您先不要去删掉,他会帮改好的。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6月17日 (一) 02:13 (UTC)回复
已告知,他了解了。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6月17日 (一) 02:25 (UTC)回复
  • (:)回应--其实,中华民国陆军军官学校条目架构 是符合优良条目标准。主要问题就是“来源”需补齐。其实我发现,维基百科很多条目都没有附上来源、或来源不足;如果完全严格依照“第三方来源”的规定,很多条目根本不会像目前的状况,包括中国中央电视台。比较敏感性的条目,会被一些用户严格检视,以第三方来源为主。
    1. 建议--还是可以参加评选,也是提升条目的契机。但您可以明确说“希望有人能参与补齐来源”,能补多少算多少;如何选上了那很好,选不上就算了。您目前“希望撤回评选”声明也可以。这次,我建议顺其自然。
    2. 如同Alien所说,书本也是来源,不需要找“网络link”。Wetrace留言2013年6月17日 (一) 06:11 (UTC)回复
  • (:)回应--感谢提名,我主编人再次婉谢。
    1. 陆军官校条目已两次获他人推荐优良条目,感谢之认同。
    2. 此篇本人修改前版本在2006.6.5创条至2012.8.14间,编撰不下20人,23207字节,"参考来源2处"有够扯,但未见乌拉与他人评段内容简略松散毫无来源,本人现扩编至83000字节,来源91处,书目13处,倒见乌拉评段内容松散大量无来源。
    3. 维基虽是全面性,但读者多是选择性点读,就前日6月16日陆官校庆有1414人点阅,与每日均逾百余人点阅,我相信八成均为黄埔人,现版本符合资料点查所需,不须荐优而大幅更改,我也见数个网站与媒体引述此条目,查阅"年表",甚将"黄埔情歌"、"黄埔十道菜"转载,情歌不会有书、媒来源,但70年代之黄埔人在校都唱过,"黄埔十道菜"也一样,只是有人把它载到网站或部落格,难道要因没来源砍删,维基无规定每段落均要来源,如内容不实,不用维基人评论,早就先被几万名校友干翻。
    4. 写军校条目,来源是一大难度,就像有法写大陆现有军校般?你看维基中现有各军事院校条目内容都很简略,因他蒙上机密性,能揭漏来源不多,连英、日、大陆版的黄埔军校,也多只述至1949年。我写陆官篇部分内容是无书、媒来源,如有能人能将来源补上,我佩服与感激,条目重在内容属实可供查阅运用,此条目曾上推荐新条目,是否荐优不是很重要,现在这条目内容是很多黄埔人在运用,足矣。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18日 (二) 03:06 (UTC)回复
已撤销,真是非常抱歉,在下觉得前辈这个条目足够GA,且具有很高参考价值及关注度,未经您允许擅自提名而给您带来不便深表歉意。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6月18日 (二) 05:31 (UTC)回复
你是好意,无需致歉。此篇上次是Alvin Lee 提优,Wetrace也认为够资格,问题在于某些人似执意要各段落都有来源,又自认章节杂乱,什么多点段式段落,我实搞不清他们标准!我已将原版本从有够扯的"参考来源仅2处",增至来源91处,书目13处,还在挑三捡四,我认为章节段落一贯简明有序,故不会因它们看法改版本,管理员"书生"竟还砍掉"校歌"说侵权(我已复),在那年代没著作权法,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国歌般,经采用后即属学校国家所有,是公共财流通使用,条目中原拉凤山陆官校歌歌词与影音版也砍,水准.....,所以说我不想提优,与他们口水战,多说无益,条目曾上推荐新条目,重在内容属实可供黄埔人查阅运用,足矣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18日 (二) 08:50 (UTC)回复
  • 在下得前辈多次帮助,可是也没有什么可以帮上您的,本觉得陆军官校条目够GA,故提名,没想到反而给您添了麻烦,所以觉得很抱歉。不过我刚刚新写了一个条目上海二六大轰炸,或许前辈您有兴趣,在下也希望您来修缮或补充国军方面的来源内容,使条目更具中立性。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6月20日 (四) 06:14 (UTC)回复

陈祖康 编辑

陈祖康的词还在版权保护期之内,请不要将有版权内容贴入维基百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6月19日 (三) 02:39 (UTC)回复

我先予你告知,你不当破坏陆军官校编辑,删除校歌,如再姿意妄为,就你管理员学养举报,你再破坏我会改以正式警告,好自为之。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19日 (三) 02:37 (UTC)回复
你删陆官校歌歌词,文中已注来源摘自1977年6月16日在台湾凤山陆官勒石纪念,校歌同"两岸国歌",举世流通,我昨日"编辑要点"你仍不解 ,你可先提客栈讨论 ,若再乱删,我会真怀疑你"管理员学养"。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19日 (三) 02:55 (UTC)回复
何处依据说校歌同国歌?哪个法律条文说校歌没有版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6月19日 (三) 03:28 (UTC)回复
校歌、国歌、流行歌均同,校歌同两岸国歌均为个人编写,法律是保障各种创作均有知识产权,中华民国国歌歌词甚至是集体创作,但你应说明或举证在那"没有著作权法"年代,陆官校歌同两岸国歌编者有否主张著作所有权,当他们将"词付交使用"时,已等同公器,否则那来这些歌词流通于世,凤山陆官还勒石歌词,再由黄埔合唱团编唱,如你说法成立,现在流通之校歌或两岸国歌,都要被告侵权,或编者后代提告侵权,此歌词从2005年创条至今,校歌无人有异,应同我述,校歌也是稳定版本,你如认我述不对,欢迎交社群讨论,但切勿再删,不然我会认定你是恶意破坏编辑。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19日 (三) 03:56 (UTC)回复
你是管理员学养应较佳,我上述你如仍不解,那举一浅例:你以陆官校歌: 陈祖康,1979逝世,歌词侵权,而删陆官校歌;别人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田汉,1968年逝世,歌词侵权,而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你看大家如何想?编者人虽都同逝没逾50年,但歌词都流通逾50年以上。再强调法律是保障各种创作均有知识产权,校歌、国歌、流行歌均同,但在那"没有著作权法"年代,当他们将"词付交使用"时,已等同公器,这些歌词是流通于世。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19日 (三) 05:21 (UTC)回复
流通不等于无版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6月20日 (四) 01:14 (UTC)回复
你意~流通不等于无版权,也不认同我述~在那"没有著作权法"年代,陆官校歌同两岸国歌,当编者他们将"词付交使用"时,已同授与陆官、国家之公器使用。故我示你所见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田汉,1968年逝世,歌词侵权,依百无一用是书生见解,请提出原着编者出授之版权证明,我也删歌词来交由公评。陆官校歌在当时至少是由校周恩来主任嘱两位教官谱词曲使用,陆官有使用所有权应无疑;然"义勇军进行曲"不管是 1949年9月27日(代国歌)或1982年12月4日(国歌)使用,未见有田汉投搞或交付记录,难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征用 。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20日 (四) 05:27 (UTC)回复

自称外星人的Dr. Cravix 特区 编辑

论“我名消失恐惧症” 编辑

我向看到我们斗嘴页面的人致歉,因扰了它们视眼,坏了他们情绪。另你很喜欢将我名上传,有 “我名消失 ”恐惧症,果真,就用吧。另每次缠斗都我先提收手,改天换你,让人晓你也非好斗之人。此阅后可删。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15日 (五) 04:44 (UTC)回复

有些话我真不想说太直。只有没话说时才“收手”,还真不是好斗之人,之前是谁学舌,是谁乱指人“耍嘴皮”,却忽略自己一无所知却不懂装懂,胡乱指责他人的行为的?这种“不好斗”跟主动侵略的战争贩子快打败仗时才大喊“别打了,我热爱和平”有什么区别?id这么长我还不好叫,倒是你自己说过用真名显你无心机。至于你的道歉,根本就没有针对特定人,更不用说对我,不痛不痒,不过好看而已,由人自判。就这样。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15日 (五) 05:02 (UTC)回复
我道歉对象是真没把你算进。id这么长不用叫,大家都用覆贴吧,我是说过用真名是我初入维基无心机,但入境随俗改英字,你如有 “我名消失 ”恐惧症,用无妨。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15日 (五) 05:16 (UTC)回复
对,没算任何特定人,和“我向全世界道歉”几乎无差。复制粘贴更快?真是奇闻异事。自己早已应允他人呼名,现又自行发明“我名消失恐惧症”来指人,这种说辞倒让人觉得你怕“你名不消失”吧。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15日 (五) 05:23 (UTC)回复
中英文均可唤,但似乎“只有你”喜称中文名,我可没倒让人觉得你怕“你名不消失”之意。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15日 (五) 05:43 (UTC)回复
叫你原名的有得是,倒是对照之前说用原名表“无心机”,现在又如此反应,答案显而易见。“我可没倒让人觉得你怕‘你名不消失’之意”,学舌连主语也不会改,……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15日 (五) 05:55 (UTC)回复
我知,在与你对话群友中,很多叫我中文名,我是指在“公论网页”上,似乎只有你此称,只要不像以前加个什么“大、小、老、弟”字,感觉不敬的,都可。还有,你词有可用的,还是会检覆贴用,节省时间,祈谅。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15日 (五) 07:02 (UTC)回复
哪来对话群友,我说的就是维基百科上,请自己去搜你的原id,还有些其他变体。要说不敬的话,学舌更不敬,只管去问别人怎么想,就这样。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15日 (五) 07:34 (UTC)回复
还有,我年纪半百应大你们许多,不用怀疑我的行为像....一样,我很重视己身言行一致,良善之人我善,自大之人我恶,在维基循循善诱新人之人很多,自以为专家,不屑指导,或不睬别人意见的也不少,我,简单,人善我善,人恶我恶,但希世人皆善,则我不必为恶之,评人之前也请自量之。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15日 (五) 14:27 (UTC)回复
在现实世界如何与此无关亦无从查证,更不是在zhwiki为己行开脱的理由。不开玩笑地说,在zhwiki上,你早已声名远扬,你的言行就是最好的注解,逻辑奇特,又几乎从不愿接受反对意见,有些事我真不必说得太直接,只将你最后一句返送给你。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16日 (六) 00:05 (UTC)回复
不管言词如何交锋,另对方不舒服就是不宜,大家尚需学习还很多,我再修持时日,希尔后你我都能理性论述,还有,你与我在维基是否声名远播,我希他日此为正面之肯定。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16日 (六) 02:57 (UTC)回复
令别人不舒服不见得都错,只看理据所指与言行本质,自观辩者金字塔。要道歉随你,只是不开玩笑地说,看到次次被指还次次重犯,我真不抱太大希望,不需言,只需行,就这样。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16日 (六) 03:20 (UTC)回复
致歉之意,指双方言词交锋的“分围”,可能使对方不舒服之歉意,非指我论述“内容不妥”,勿“错解”。近日再检视我入维基来与人论述上应无大议之处,若阁下有空,也省思所言吧,你与我在维基是否声名远播,我真希他日为正面之肯定。另我说不会再于你“子进程”回应,故也希你已“回应过之内容不要再有增修编”情事。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3月19日 (二) 10:13 (UTC)回复
你是否回应与我无关。别人对照上面的讨论,就自知你的态度,我不过点明而已。仅此。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3月19日 (二) 10:47 (UTC)回复

释通知cn223原由 编辑

[2] 请您停下想想。--(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5日 (三) 05:15 (UTC) ~~回复Dr. Cravix回复

我真忍不住笑了,一如既往。既然再提出来,那帮我回答OOO(违个资法、隐示)一直躲闪的一个问题吧:OOO反复强调说“通知cn223说明就不是拉票”,那奇怪了,作为“唯一理由”,为什么会通知到一个“根本不认识”、“连ID都不知道”,甚至简单说就是“毫无交集”的家伙呢?如果你认真看到最后,你会发现OOO从未回答这个真正的中心问题。既然要提出来,那就帮OOO正面回答吧。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5日 (三) 05:31 (UTC)回复
我无意介您和他人的旧争论,只是提醒您言责及回归理据。--(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6月5日 (三) 08:47 (UTC)回复
路过插回话。没想不到你这小小心灵,对我拉票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邓小平复制人黄鲁宏cn223之原由至今仍不接受,我想当初顾虑之事也不必再瞒,因叛逆的千反田相关账号也除名了。我会拉票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是因拉票要有正反对象,而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成员大多是反对我提名人的,当时我与叛逆的千反田互动尚可,也有户投对方新推荐条目,故~2013年1月26日邀我加入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本会欢迎加入。--叛逆的千反田留言) 2013年1月26日 (六) 08:20 (UTC)~所以就入内看了下会旨与成员,方知有邓小平复制人黄鲁宏cn223,你一直说”、“连ID都不知道”,甚至简单说就是“毫无交集”的家伙呢?这就是答案,从此得知,cn223拉票不一定要有交集,把应是反对阵营的人列入拉票对象而已。我当初没提叛逆的千反田曾邀我入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只是不想增加相关人士困扰,我当初曾说此拉票可能会造成cn223困扰,所以隔天即去拉票通知,事后~邓小平复制人黄鲁宏(user:cn223)(☎) 2013年1月25日 (五) 00:28 (UTC)(不合资格,除名)~真被除名,原因就猜吧。可以的话改改你那爱辩的个性吧。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27日 (四) 04:01 (UTC)回复
你很白唉!!!我楼上不是说~因"叛逆的千反田"相关账号也除名了",你可不要跟我说不知道"黑雪姬、BlackLotuxE、Edouardlicn、MadokaKaname、叛逆的千反田、我们的太阳"是同一人,请再用心去查上述几个账号有无在新条目推荐投票与我互投对方几个条目,虽我当时不知他分身,但当时他应认为互动尚可,也有互投对方新推荐条目,才在2013年1月26日邀我加入加入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本,反之是你,没事就找我吵的,有可能邀我入会吗?
我再摘前二月提名时回你话~Dr. Cravix我曾经表示过没事少来与我对谈,与你谈话会坏我情绪,我不认同你与Snorri“选择性通知”论词,我是不分党派,传给讯息中还包含"编研会"成员,但他会很为难吧,隔日我删了!"。且看你现怎会胡诌说“在投票里,你说没发现Cn223是编研会的,所以拉票”,且说“发现是编研会成员后,怕会内对它不利,就删了”。你记忆衰退了吗?我说法前后一致,你倒不要窜改我发言。
Cn223是确定在二月份提名投票后被除名,该页面看不出除名原因,你跟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很熟,都知道内幕!厉害。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27日 (四) 14:53 (UTC)回复
回时序原由,解你所疑,本人心念与覆词一致:
2013年1月26日:叛逆的千反田等分身账号在新条目推荐投票与我互投对方几个条目,他应认为互动尚可,也有互投对方新推荐条目,邀我加入加入编辑研究会~当时就入内看了下会旨与成员,但未入会。
2013年2月6日:提名荐选指导专家奖项。拉票在我认定,本"不做党派"之分,编辑研究会我本未贴为反对票标签,故就自己讨论页面互动与编辑研究会成员"随机"拉票约八人,确实姓名倒"未详记"哪些人,也未记是"拉哪位"编辑研究会之成员。熟知当日即为编辑研究会成员反弹,故晓"研究会"多为提名者之反对阵营,"再进编研会确认"是有通知cn223,为避免对邓小平复制人黄鲁宏困扰,即撤其拉票通知。
一个寻常性通知却招你与Snorri“选择性通知”质论。为回应汝等要有"正反"对象通知,才将反弹颇大的"编辑研究会视为反对对象,以有通知过邓小平复制人黄鲁宏cn223来释你所疑。故2013年2月9日 (六) 15:19覆你 ~Dr. Cravix我曾经表示过没事少来与我对谈,与你谈话会坏我情绪,我不认同你与Snorri“选择性通知”论词,我是不分党派,传给讯息中还包含"编研会"成员,但他会很为难吧,隔日我删了!后又在2013年2月10日 (日) 11:41 覆你~何谓“选择性通知”?就已给人贴标签,如推荐新条目我有投“编研会”成员,而“编研会”成员也有投我,条目在未投前,你怎知他一定支持你意见,如何预判谁为正反方而均下通知,你说我(“有打算发给反对方”)是不对的,我是不贴人标签的,是在汝等“选择性通知”说后,我才释出说原有通知Cn223,所以Dr. Cravix你说的对(我本不知Cn223是“编研会”成员),事后进看“编研会”组织成员对此案反弹颇大,才晓通知中的Cn223是“编研会”成员,才予删留言免困扰,想法就这简单,......你不必将自己错误再反推给别人,只是更加罪恶罢了,虽然与你对谈会坏我情绪,但你如能及早回头也值,我言(自心诚报)天鉴,你言(推测论)天监,福祸自报。
简言之~我拉票本意不做党派正反对象分,你等执意要有正反对象,适才提有通知编辑研究会之Cn223,而Cn223是因叛逆的千反田邀我加入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才会随机通知到他,就这简单,净想些有的没的。
我做事存善念,在分享福报中,你不必担心我,倒你一天到晚诡辩造口业,自求多福吧。我不想此题再与你口水战,路人自判,你不用再覆,"再覆内容我会删",我覆你内容,你要留或删,请自便。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28日 (五) 02:34 (UTC)回复

PS:我原本有留Cravix三提问之发言内容,现在是Cravix在此删去自己的所有发言,我尊重之,但切勿误解是我删他先前发言。见~Cravix在此删去自己的所有发言;Dr.Cravix2013年6月28日 。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28日 (五) 13:16 (UTC)回复

前述~在已三答三覆后之Dr. Cravix再有关Cn223于我讨论页发言,"我会删",没完没了。Dr. Cravix要注意这是我私领域个页,不是公页,可交流,但要尊重我版主主人。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29日 (六) 03:15 (UTC)回复

举报Dr. Cravix 破坏讨论页编辑 编辑

我想向你提出,如在公页提出,多为"乌拉"处理,我对他处事不放心,我曾与他有过乌语录争执前事。

这是我先予Dr. Cravix 回复警告:

  • 在你不当要hanteng代答问题:OOO(违个资法、隐示)反复强调说“通知cn223说明就不是拉票”,那奇怪了,作为“唯一理由”,为什么会通知到一个“根本不认识”、“连ID都不知道”,甚至简单说就是“毫无交集”的家伙呢?如果你认真看到最后,你会发现OOO从未回答这个真正的中心问题。既然要提出来,那就帮OOO正面回答吧。 此.......你我已三问三答,内容揭露在你我讨论页Cravix 特区我不想再与你争论,故末留言:我不想此题再与你口水战,路人自判,你不用再覆,"再覆内容我会删",我覆你内容,你要留或删,请自便。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6月28日 (五) 02:34 (UTC)回复
  • 而你确三次擅改我讨论页面,强制对话,指我只留一方发言,自己也太没底气。编辑破坏记录四次
  • 我已警告在先:请自重!我厌你长拖缠功。每次都我先提收,你倒消遣我没底气。请遵重他人,勿强制对话,我讨论页求净洁,若再回复不自重,送你回护的"乌语录"。
  • 你若再破坏我编辑,我会再赠乌拉语录二,并正式举报你行径。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28日 (五) 07:53 (UTC)回复
  • (:)回应:真厉害,还要绕过正常程序,直接找管理员处理。事实就是,OOO反复删除我的回答,刻意只留下自己的辩解;只引用串内部分内容,却把下文完全忽略。而且,是OOO开始回退的(总计三次,在我明确说明下才没回退第四次),我也仅回退三次。欢迎去看那所谓“破坏记录”,看看是谁在破坏吧。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28日 (五) 08:04 (UTC)回复

以和为贵撤销对Dr. Cravix 举报 编辑

打扰你了。我见Dr. Cravix 已未再破坏我讨论页编辑,就"撤销对他举报"好了,以和为贵。另我在里面提"乌语录"两段话,当初有在公页提讨,有多人抨击,惜乌拉不认是骂人,又无管理员正式责罚(仅一管理员与乌拉闲聊示不宜),且Dr. Cravix 极力回护,本不宜应用,我提旨给人警惕"相愿"之果罢了。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29日 (六) 07:18 (UTC)回复

Dr. Cravix 诬举报Chinuan12623、遭  拒绝 编辑

  • 在自己的用户讨论页中删除他人回复,却刻意片面保留自己的意见。另,回退过三(参考:1234
  • 发现人: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28日 (五) 09:03 (UTC)回复
  • 处理:  拒绝用户有权自由处理其讨论页。乌拉跨氪 2013年6月28日 (五) 10:03 (UTC)回复
  • (!)意见:请不要胡乱进行破坏提报,勿浪费管理员的宝贵时间与精力。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6月28日 (五) 11:25 (UTC)回复
    • (:)回应:守望者爱孟,很抱歉,但不开玩笑地说,先搞清楚User:Chinuan12623是怎么到我页面上闹,又滥删我回复的吧。如果你不明白陈锦全为何删帖,只要对照着它开头的“我会拉票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是因拉票要有正反对象,而维基百科:编辑研究会成员大多是反对我提名人的”一句,看看它串中的最后回复(典型如“编辑研究会我本未贴为反对票标签”一句)吧。 - Dr. Cravix Electric Café♪ 2013年6月29日 (六) 05:03 (UTC)回复
  • (:)回应
    • 比起Dr. Cravix 我度量真大。Chinuan12623 2013年6月29日 (六)~致管理员~打扰你了,我见Dr. Cravix 已未再破坏我讨论页编辑,就"撤销对他举报"好了,以和为贵。
    • Dr. Cravix 说先搞清楚OOO是怎么到我页面上闹。只因他要别人不当代答我“通知cn223拉票"事由。故我路过认为需要亲答;其而又指我滥删回复,系因双方已三问三答,内容揭露在双方讨论页,因不想再与其争论,故末后留言:我不想此题再与你口水战,路人自判,你不用再覆,"再覆内容我会删",我覆你内容,你要留或删,请自便。
    • "个人讨论页"要尊重版主,已经谈过就好,不是没完没了,而要强制别人续谈与回复;版主有权整编删自己讨论页内容,我不是也请他对我留言"删留自便"吗?他不似条目或客栈,不能随意删修他人留言。Dr. Cravix 性我知,就是要争到赢,搞的每次长篇大论有碍观瞻,都是我提收,不觉得吗?我也碰过有人说不喜欢我到他那留言,我做法是除了不去,还把先前留言也删了,这就是尊重。没想到他破坏编辑四次,难道不知当事人可移除自己页面编辑,竟将我页面破坏改版,胆大妄为,强制我对话,反指我破坏,真不敢相信是老维基人所为,不思反省,还到公页反举报我,可笑。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30日 (日) 13:47 (UTC)回复

Dr. Cravix 再次诬举报Chinuan12623、遭删除 编辑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重复提报,已由乌拉跨氪于2013年7月2日 (二) 06:24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前辈不要太在意那些人,都是吃饱了撑了,我在提报破坏页面里看见了,还嗤笑了那个提报您破坏的用户,他真是无聊透顶。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6月29日 (六) 11:27 (UTC)回复

不请自来的Dr. Cravix 编辑

长不大 乱窜门子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8月6日 (五) 08:41 (UTC)回复

第二次 真长不大 乱窜门子 做好你的修持 不要做个令人讨厌的人 连标点都懒的打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15:02 (UTC)回复

  • 我明明未删改一字呢,只是在补完你引用的讨论串,你删一次删两次留言都不能改变现实,不是吗,小陈?(从发言看,我猜一直是陈锦全的曾孙辈(如果可能有的话)在代回,出于礼貌便如此称呼,若猜错请见谅)懒得打标点不要紧,其实这也好,你经常乱用标点,不打标点正好能避免这一问题呢。 - Dr. Cravix Eins Zwei Drei Vier♪ 2013年8月10日 (六) 02:15 (UTC)回复
    • 小D 不要老甩嘴皮 我年纪五十多 你如还年轻 或许我跟你爷爷同辈 帮问看你是否为我孙辈 若猜错请见谅 很不想回你话 可以的话 克制你乱窜门习性 我回你的话尽管删除 我肚量应比你大吧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8月12日 (一) 01:46 (UTC)回复
      • 唉,以前是想办法和Cn223沾亲带故,现在又打算和我攀亲么?你真的觉得,你如果不和他人攀亲的话,就没有底气吗?不开玩笑地说,小陈,请不要不齿自己的家门,否则你的家人会伤心的。至于“度量大”,也是呢,看看你几个片面删除留言+到处东拼西凑的讨论串,的确不言自明呀。 - Dr. Cravix Eins Zwei Drei Vier♪ 2013年8月12日 (一) 11:28 (UTC)回复

应Dr. Cravix 需求,回复赠与他认为"非损话"的乌语录 编辑

乌拉语录一-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
  • 在你不当要hanteng代答问题:陈锦全反复强调说“通知cn223说明就不是拉票”,那奇怪了,作为“唯一理由”,为什么会通知到一个“根本不认识”、“连ID都不知道”,甚至简单说就是“毫无交集”的家伙呢?如果你认真看到最后,你会发现OOO从未回答这个真正的中心问题。既然要提出来,那就帮OOO正面回答吧。 此.......你我已三问三答,内容揭露在你我讨论页,我不想再与你争论,故末留言:我不想此题再与你口水战,路人自判,你不用再覆,"再覆内容我会删",我覆你内容,你要留或删,请自便。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6月28日 (五) 02:34 (UTC)
  • 而你确三次擅改我讨论页面,强制对话,指我只留一方发言,自己也太没底气。
  • 我已警告在先:请自重!我厌你长拖缠功。每次都我先提收,你倒消遣我没底气。请遵重他人,勿强制对话,我讨论页求净洁,若再回复不自重,送你回护的"乌语录"。
  • 你若再破坏我编辑,我会再赠乌拉语录二,并正式举报你行径。
  • 上次我提检讨乌拉语录,没管理员搭理,你是否趁此老案重提。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28日 (五) 06:25 (UTC)回复
乌拉语录二-原来不要脸他妈不在,是不要脸的奶奶开的门
  • 我送你两次"乌语录",旨在你不晓得尊重人,"乌语录"乌拉说没骂人,事发至今日你仍在为乌拉回护这两句话,也可惜当初无管理员跳出来警罚此二话,故今我借话回赠你。
  • 我讨论页你已破坏编辑四次,你难道不知当事人可移除自己页面编辑。此题你我三问三覆,内容我已"全文"保留,只不想再跟你没完了,故末留言:我不想此题再与你口水战,路人自判,你不用再覆,"再覆内容我会删",我覆你内容,你要留或删,请自便。~没想你倒将我页面破坏改版,胆大妄为,强制我对话,反指我破坏,真不敢相信你是老维基人。
  • 我已举报你偏差行径。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6月28日 (五) 08:45 (UTC)回复

陆军官校台湾专题评级问题 编辑

(:)回应--抱歉,晚回了。
  1. “评级”是否仅限于台湾人,这点我真的不清楚。至于是否要有“自动确认用户资格”,不知是否有明确规范,但在下个人以为,应当要有 为适当。
  2. “评级”拉到“极高”,在下认为应该还不至于。因为百科全书的范围是很广的,在下以为可以排“中”以上、或“高”。Wetrace留言2013年6月28日 (五) 09:37 (UTC)回复
  • (!)意见:在下认为黄埔军校的重要度评级确实有必要拉高,台湾方面还是由台湾的朋友决定,我已经加入“中国专题”并评级为“高重要度”前辈和Wetrace可以酌情评定。另外,还请前辈帮助一起撰写光复大陆这个条目,之前这个条目被设定为重定向页,但十分不合理,光复大陆是一个政策主张,并非一个机构,因而在下独立了这个条目,还请前辈可以给予扩充修订。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6月28日 (五) 13:47 (UTC)回复

陈良宇 编辑

陈良宇大破大立,删除争议内容,补充可靠来源后再次参评dyk,还望您积极关注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7月2日 (二) 14:32 (UTC)回复

您说得对,应该把世博会内容加在引文中,竟然忘记了,是我疏忽。感谢提醒!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7月3日 (三) 03:29 (UTC)回复

类似上次的人又来了。。。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7月3日 (三) 09:10 (UTC)回复
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陈良宇到此为止吧,这个条目能写成这样其实我已经挺满意了,我写陈良宇的目的或许和您写黄埔军校较接近,我是为了让所有人能认识一个公正的陈良宇,外加让上海市民可以获得其有用的信息,这个条目到目前已经足够了,当然能上首页是最好,现在就这样子吧。另,据我其他渠道得到消息,这次陈良宇未能过和那次编辑战一样,有人在背后故意搞动作,当然我知道是谁,他自己不出来,通过自己在维基的人脉让别人出来(前辈可以去看看最上个月我被提报两次“破坏”就知道了,真是好玩透顶:第一次第二次)。。。此实乃非君子所为也。——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7月4日 (四) 12:29 (UTC)回复
  请喝咖啡!最近没怎么看到前辈,来问候一下。话说陈良宇条目又被保护成5月份的样子了,这次是三个月,估计永久保护也快了,真是无奈啊。。。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7月12日 (五) 11:15 (UTC)回复

您能来看看吗? 编辑

我想我是得罪某管理员了,请前辈到在下讨论页里来看看,真是笑话啊,我都说的那么清楚了。。。(对我进行原创研究的诬告)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7月8日 (一) 23:15 (UTC)回复

特色列表 编辑

在下的马里兰州行政区划新泽西州各县列表正在参与特色列表评选,请您抽空检查,并投下宝贵的一票,感谢。--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7月24日 (三) 07:50 (UTC)回复

问候 编辑

好久不见了,问候下!前辈看看我写的这些内容陆军官校是否有用,如果需要可以合并进去。--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3:48 (UTC)回复

我写这些的初衷本就是给你丰富陆军官校内容用的,您若觉得有用就拿去吧。话说,dyk页面大战又爆发了,还请前辈快来围观,上次诬举报您的D君——就是下面那个段落的那个人,又在那里大放厥词了!还请前辈前往发表看法。--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8月12日 (一) 14:53 (UTC)回复
你不必再介入我与Dr. Cravix纷争,免被归类与纠缠,我已懒理此自诩的外星人,三番两次没事不请自来对话页挑隙,令人反胃。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8月13日 (二) 03:40 (UTC)回复
恩恩!果断停了!必须停了!早就停了!前面只是感慨下。|不说那让人郁闷的话题了,话说在下最近转攻军事了,尤其是国军抗战与国共内战的内容还望前辈关注和共同提升质量呢!--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8月14日 (三) 14:33 (UTC)回复

中秋节快乐! 编辑

  月饼
祝君中秋节快乐!--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9月20日 (五) 14:43 (UTC)回复


大猫熊 编辑

原移动理由“内文、图、学名、科、属、种别、维基共享资源、维基物种分类...均载明为"大猫熊"”,你现为以地域观念命名为大熊猫,再将内文、图、学名、科、属、种别、维基共享资源、维基物种分类...全改为"大熊猫",这是很怪异行径。兹查该物种是以"小猫熊"命名而来,非"小熊猫"而来,已申请重定向,请阁下理性。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2日 (日) 11:47 (UTC)回复

请先搞清楚,之前是123.192.107.154在没有任何共识的情况下将全文的“小熊猫”机械性地替换为“小猫熊”,如果你要重复他的行为,请给出合理理由,否则可以算作地区词破坏。--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2日 (日) 16:16 (UTC)回复

尊重管理员的处理没有问题。我想补充一点,小熊猫的科是小熊猫科/小猫熊科,而不是熊科。大熊猫的科亦有争议,可见内文。--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3日 (一) 00:18 (UTC)回复

另外,阁下这种完全忽略他人的中间贡献机械回退至旧版本的做法是很不好的,请注意你上次回退令条目减少了2000+字节。--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3日 (一) 00:24 (UTC)回复

我有再回复增修处,可能有部分未复,抱歉。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3日 (一) 00:29 (UTC)回复

回复至你提争议前,由管理员处理。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3日 (一) 00:42 (UTC)回复

大猫熊在物种分类"科别"是"熊"-是毋庸置疑,怎再细分至"属、种别"变-熊猫的"猫"(物种分类科应置于后),如某"鱼"分类是"O鱼",不会是"鱼O",大猫熊在各地有其名,应各自尊重,但在维基百科,应依物种分类命名。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3日 (一) 00:45 (UTC)回复

让管理员处理吧,你们两个一直从大熊猫打编辑战都打倒小熊猫处了。JackJCSN 2013年9月23日 (一) 04:29 (UTC)

你涉嫌在大熊猫违反3RR,请好自为之。--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3日 (一) 05:19 (UTC)回复

少提3RR,我一人当难敌你两三个人,就让管理员处理或采社群共识。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3日 (一) 07:24 (UTC)回复

乌拉跨氪凭什么移动页面大猫熊覆盖重定向页大熊猫、小熊猫,谓称"地区词"先到先得。本次命名争议就是要舍弃"地区词",改朝"物界命名常规",KOKUYO原将编辑保护在William915等三人争议前之版本,即-大猫熊之命名,William915虽曾提出~恢复28693266至28693449之间所作的所有修订,但遭广雅 范"拒绝",请问"乌拉凭什么可以更改两位管理员之裁定",他权限较大吗?物种命名可采地区词吗?请"两位管理员"拿出迫魄力回复至KOKUYO原裁定保护页面。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4日 (二) 11:40 (UTC)回复

分类学~根据DNA,目前大猫熊通常被归类为熊科或猫熊科,小猫熊和浣熊归类为浣熊科,都兼有熊和浣熊的特性,有人提议把大猫熊单列为猫熊科来解决这个问题。现存生物中,与大猫熊最接近的生物,是位于南美洲的眼镜熊。《美国哺乳动物学杂志》2005年第四期发表论文,将大猫熊分为四川大猫熊和秦岭大猫熊两个亚种。2009年12月13日,大猫熊基因组测序研究项目完成,测序涉及了大猫熊的21对染色体上的2万多个基因,研究结果显示,大猫熊是"熊科"的一个种,并且与已完成基因组测序的物种中狗的基因组最接近。重申个人看法~百科条目名称要舍区域、求中立,依"物界命名常规"定调,如物种分类科别是"熊"就是猫熊,科别是"猫"就是熊猫,物种名称不是以使用多次或地区广算数,这是百科,要有"科学"根据,如本讨论在无新科学事证提出前,或无重大异议时,应将内文与条目名称合一,物种命名去"区域命名"迷失,以"科学命名常规"根据以大猫熊、小猫熊之名称定调命名,唯内文得加阐述各地区物种之"官方"名称。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5日 (三) 00:35 (UTC)回复

碰到乌拉跨氪都会变无词,也不便回复了?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5日 (三) 11:20 (UTC)回复

re 编辑

OK了。--♥VC XC 2013年9月26日 (四) 03:38 (UTC)回复

您误解了。我只对格式和语言等无争议内容进行修正,对命名问题暂不设立场。--♥VC XC 2013年9月26日 (四) 03:52 (UTC)回复

  您好,Chinuan12623。您在talk:小熊猫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对页面保护方针的严重误解 编辑

请到我的讨论页看范的回复。如果阁下继续这样误读方针的话,我也不想再讨论。另外你是不是从来没有看过那几个修订版本是什么内容。如果你连那个也懒得多看的话,说明阁下毫无讨论的诚意。--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6日 (四) 09:12 (UTC)回复

现在条目小熊猫已经被范移动保护,相信这足以扫除阁下对保护方针的一切误解。--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6日 (四) 09:41 (UTC)回复

我从没说范与KOYUKO"认同"我版本,我是说他们将大、小猫熊暂定保护在我之版本,目的就是"争议未获共识"前不要修动版本,我支持范现在的作法,也希望你在未获共识前不要一天到晚想动修版本,你可将大、小猫熊讨论页提"客栈"讨论,整篇挪,我支持共识决。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9月26日 (四) 10:08 (UTC)

阁下指控乌拉跨氪“推翻先前两人的裁定”的说法是不成立的。这是他根据命名方针所作出的合理移动。另外正如我说过的那样,希望阁下能给出方针依据。观点跟看法不能凌驾于方针之上。--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6日 (四) 10:27 (UTC)回复

乌拉跨氪根据是方针,他们两人是观点跟看法,你与乌拉说了算?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6日 (四) 11:21 (UTC)回复

他们两人保护也是根据保护方针啊。他们表达过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就是对此争议中立。他们根据的是页面保护方针,乌拉根据的是命名常规这一方针,有什么问题?--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6日 (四) 11:24 (UTC)回复

熊猫熊 编辑

阁下在两个讨论页的留言会自动加入到客栈,请留意。--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6日 (四) 10:50 (UTC)回复

拉到"哪处"客栈,连结?我会上去看社群意见,他人看法,我该表已表不再发言,除非回应人身攻击,客栈气氛都很差。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9月26日 (四) 11:15 (UTC)

WP:VPD第13节,那个讨论串我几天前(条目刚刚被保护)就开了,难道你一直不知道?--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6日 (四) 11:22 (UTC)回复

看来你是还未学会尊重,难道不知要先知会一下吗?我厌客栈气氛,提客栈只想听另方意见,不是只你我等在喷口水,即已转客栈,我就停述,观社群意见,除非人身攻击,否则不再回应。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6日 (四) 11:44 (UTC)回复

就我发表讨论串于客栈而未告知你一事,我表示歉意。另外该串到目前为止只有敝人一人在撰写,社群未给予任何回应。--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6日 (四) 11:48 (UTC)回复
几百人都知此讨论,管理员少说也五、六个,碰到要动敏感标题,退了....,我敢说大陆如38年新开国后也称大猫熊,管他几处几国称呼不同,早就称呼大猫熊。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6日 (四) 12:02 (UTC)回复
对最后一句话持保留意见。阁下已经可以见到敝人已经在很努力地寻求社群共识,如果最后还是没人理,亦属无奈。--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6日 (四) 12:38 (UTC)回复
你我心知肚明,猫熊主产大陆,在四川国际展后因横式书写有误读成熊猫后,即成当地念法至今,在"大陆说大熊猫"是国宝,也赠与多国做国民外交,故命题情感难舍..但要将他依物界分类法来命名熊科应是猫熊,不会是熊猫,猫熊或熊猫在各国各地有其称法与译名,但中文维基应依"物界分类法"或"谁念的多"来命名,我与你多说无益,社群连管理员可能也不愿碰涉此题遭议。但只要抽离政治与情感,改以科学根据后,自然明清而不复杂,你等能做得到吗?如你等见Yhz1221ru将"导论简介"微修此目前版本,且此内文版本也获范设定保护中,现内文如符法、理、情,则条目"标题"议解不远,内文与"标题"应求一致。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01:43 (UTC)回复
维基百科采用的是最常用名称,而不是最正确名称。条目保护回回退到争议发生之前的版本--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27日 (五) 02:19 (UTC)回复
你称"回复至争议前"版本,只有两处,一是William915质疑我重定向改标题前"大、小猫熊内文"版本,二是我质疑William915乱回复,也是"大、小猫熊内文"版本,而乌拉、KOYUKO与范保护设定版本也是"大、小猫熊内文"版本,"请回复范昨日设定保护",不要再错。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02:34 (UTC)回复

无法理解阁下为何认为自己很了解本人的思想似的。什么“心知肚明”“感情难以割舍”“只要抽离政治与情感“。试问阁下凭什么对本人的编辑意图作出如此揣测?另外,阁下执意忽略大熊猫条目”名称溯源“一节提供的1940年代之前的种种证据,坚持认为熊猫一词是1940年代因为横式书写而产生的错误,在下确实无法理解。--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7日 (五) 10:36 (UTC)回复

顺便说一下,所谓维基共享分类和维基物种资源均注明为猫熊,乃是阁下没有进行深入调查所得出的错误结论。阁下可自行前往这两个网站看看实际的情况是怎样的。Outlookxp的一次编辑摘要也说到了这个问题,不过好像被阁下无视了。另外,在下不希望看到阁下在那两个网站再挑起纷争。--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7日 (五) 10:38 (UTC)回复

我的看法其实很单纯,大、小猫熊是比大、小熊猫早的名词。早前我看资料知在大陆民国时期,且更早文献都是大猫熊,后面时期在大陆就叫大熊猫,中午看了燃玉见解相近,更将大陆有称大猫熊延续到80年代,并说两者还都有称呼。不管如何演变,保留延续"原名"是必要的。所谓维基共享分类和维基物种资源均注明为猫熊,是我"16日欲重定向"前,见两条目内文、学名、科别与维基共享分类和维基物种资源均注明为猫熊,基于前述,我认为"文、题"应一致,当然我是认为尚无点入维基共享分类和维基物种资源深入研究必要,尔后也是。另说到“心知肚明”“政治与感情难以割舍”..现台湾大多称为大猫熊,但也有少数人称大熊猫,我想两岸四地,也都有两名并称此状,差在"比例"数,尤其是大陆大多称大、小熊猫,两岸一直在交流与竞争,要将原产地"大熊猫是国宝"说成是大猫熊,是有"政治与情感"难与割舍,试想今天如大陆同台湾多称大、小猫熊,哪管他香港、新加坡或世界各国都叫大、小熊猫,此中文维基早就统一改题为"大、小猫熊"不是吗?一来这是"原始"中文名称,也符合"物界分类"之命名模式,不是吗?这也就是我说的“心知肚明”“政治与感情难以割舍”,我如猜错此大多数大陆民众方面的想法,那真代表我需要再加强,但真是吗?你我再多看其他社群讨论吧。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1:27 (UTC)回复

"回复至争议前"版本,只两处,一是你质疑我16日重定向改标题之前一版本,二是我质疑你乱回复之前一版本,这二处版本均同乌拉、KOYUKO与范保护设定时的"大小猫熊内文"版本,你都不查比对吗?故我回退至昨26日范设定保护"大小猫熊内文"版本。眼前要解决的是"标题命名",你却急着改"内文",不知为何?应待社群共识标题命名解决,再同修内文求一致,不是吗?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2:01 (UTC)回复

广雅范无理的封禁(已申诉解封) 编辑

  • (?)疑问:为何还没覆裁定,是要拖过解禁日吗?William915与我同时封禁,不到两小时受理覆裁完毕,我的过多久了!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6:44 (UTC)回复
  • (?)疑问:昨已贴文为何还没覆裁定?现仅见范回复解释,案仍未裁。再思,本申覆该不会又似乌语录-管理员未处理结案,无疾而终,呼叫!众管理员到哪,这像维基吗?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02:59 (UTC)回复
  • 再次 (?)疑问与呼叫广雅范:你的封禁通知~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但你说依方针WP:BLOCK#解除封禁下禁的人是不能裁覆申诉,怎办,本页中我已贴文两次催询,另意示也两次,快两天了,没管理员跳出来处理,很棘手吗?要拖过明解禁日变自行解禁,那就有点离谱了!解铃还须系铃人,烦请阁下通知其他管理员来帮忙裁覆,依WP:BLOCK#封禁申诉之"分类",只有接受、拒绝,可没有搁置之选项。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08:46 (UTC)回复
  • (?)疑问(?)疑问无理的封禁通知,封禁时间24小时还打错。封禁人无法对申诉人释疑,3RR对方中有两人三次承认是复错版本,故我回复这三次应不算数,我是保护编辑,实质不达3RR。申诉近三天,也明、暗催询五次,竟无管理员出来裁覆,天啊!不可思议!此页典藏笑留维基。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0:07 (UTC)回复
 
由于滥用编辑权限,据维基百科的封禁方针回退不过三原则,您已被禁止24小时内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在您的用户讨论页加入{{封禁申诉}}并说明您申诉的理由或您的疑问。重新注册一个账户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申诉的做法,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广雅 范 2013年9月27日 (五) 12:04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 从广雅范昨26日设定保护,维持内文-大、小猫熊标题-大、小熊猫版本,我曾留言支持。其意旨在社群讨论出"标题"共识,再对内文同修一致,免争议。但今27日起共有四人对"大、小猫熊内文"回复,谓称回复至争议前版本,但所谓争议前"版本只两处,一是William915质疑我16日重定向改标题之前一版本,二是我质疑William915乱回复之前一版本,但这二处版本均同"乌拉、KOYUKO(全保护)设定时的大小猫熊内文版本,故我都回退至昨26日阁下设定保护"大、小猫熊内文"版本,除告知阁下,今早并申请版本全保护,但仍未获,致刚又有William915与我再相互回复情事。眼前要解决的不是"标题命名"吗?却有四人急着改"内文",不知为何?我认应待社群共识标题命名解决,再同修内文求一致,固反复回复阁下昨26日设定保护版本,不对吗?小猫熊我回退过两次,大猫熊则面对不同三人回复,我意先有告知阁下,并申请版本全保护,如不妥,阁下应先告知本人作法为何,不宜贸然封禁,惟仍请阁下将"大、小猫熊内文"回复设定在你昨日版本,而非现今William915更改之版本,并行全保护。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3:02 (UTC)回复
  • 再提请注意:3RR对修复"恶意破坏"不受此限。面对大猫熊不同三、四人"错误回复"所谓其"争议前版本",而不理我编辑所诉,难道不是"恶意破坏",如我坚持回复正确之"争议前版本",可查"编辑历史"为证,应为William915质疑我16日重定向改标题之前一版本,或我质疑William915乱回复之前一版本,也是同"乌拉、KOYUKO"(全保护)设定时的"大、小猫熊内文"版本,我应是定位为保护编辑才是。小猫熊我回退过两次,大猫熊虽逾3RR,但其中Huhao801在我告知后,还贴文 谢谢提醒,而William915事后也致歉于我是他反复回复错的版本,故我回复这三次应不算数,实质不达3RR。保护设定不是以争议前版本来做,让各方冷静探讨,他人在未获"讨论共识"前,擅改版本,甚错复版本,难道不需提醒与回复吗?错改的没事,正确做累复,反遭封禁,倒是奇怪。请阁下详察何者才是"争议前版本",如我错,禁封无虞,如未,请解禁,而阁下现虽也添加新模版警示,但却停留在William915错误回复的所谓"争议前版本",故烦请回复你26日设定时版本为宜。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7:10 (UTC)回复
  • 申请解禁,未见回复?有理讲不通,再看之前可避免纷争的避免编辑战本人申请全保护,未获回应与留言范意见,均未回复 ,冷了,不管覆裁定为何,我即本案覆裁定日起,自封笔一个月清心,希望尔后的管理员行事让我对维基还有信心,此条目命名争议现在续有KOYUKO、燃玉两管理员..等人加入社群讨论,是幸,尊重共识决。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6:48 (UTC)回复
  • 整理版本时序~0915编辑争议前版本:内文主词-大猫熊,经三位管理员先后设定保护时的版本也是内文主词-大猫熊,0927书生等三人错回复所谓争议前版本,‎改内文主词为-大熊猫,Chinuan12623于编辑要中已注错误,并回复至0926广雅范设定全保护条目时的版本:‎标题条目-大熊猫、内文主词-大猫熊,应是保护编辑,怎反被禁封,怪哉?
整理版本时序对照:
  1. 0915编辑争议前版本:标题条目-大熊猫、内文主词-大猫熊。
  2. 0916Chinuan12623重定向(旨在题、文一致)版本:标题条目-大猫熊、内文主词-大猫熊。因大猫熊是"熊"科。
  3. 0923KOYUKO全保护设定时的版本:标题条目-大猫熊、内文主词-大猫熊,至0930。
  4. 0923广雅范设定‎模板时的版本:标题条目-大猫熊、内文主词-大猫熊,并拒绝William915恢复28693266至28693449间修订请求。
  5. 0924乌拉重定向全保护设定时版本:标题条目-大熊猫、内文主词-大猫熊,至1024。
  6. 0926仅管理员可编辑,Yhz1221微修"导言"时版本:标题条目-大熊猫、内文主词-大猫熊。
  7. 0926广雅范设定全保护条目时的版本:‎标题条目-大熊猫、内文主词-大猫熊,保护条目至1024。
  8. 0927书生"错回复"所谓争议前版本:‎将内文主词改为大熊猫。
  9. 0927接续Huhao801、William915二次回复改内文主词为大熊猫,均遭Chinuan12623回复至0926广雅范设定全保护条目时的版本:‎内文主词-大猫熊,其中Huhao801还贴文Chinuan12623的"谢谢提醒"。
  10. 0927Chinuan12623遭获广雅范3RR封禁:版本停留在William915最后回复的内文主词-大熊猫,但广雅范并未回复至26日自己设定全保护条目时的版本:‎标题条目-大熊猫、内文主词-大猫熊。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6:29 (UTC)回复
  • 摘录本人29日与William915(3RR事主)部分对谈。
  1. 非常抱歉,关于争议前的版本是在下搞错。现在小熊猫内文已经回退到阁下16日进行编辑之前的版本。--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9日 (日) 08:23 (UTC)回复
  2. 在下亦认为封禁3天并不合理,封禁1天即可。建议阁下电邮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及另一位阁下信任的管理员,这是在下之前进行申诉的办法。--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9日 (日) 08:52 (UTC)回复
  3. 我接受你的致歉。我站的住"理"字,两天了,我明、暗都催了"五"次,研判其他管理员不好介入,难做,可能就接受或拒绝二字,不会多做解释。...其实我意简明-回到争议前版本"条目标题"大小熊猫,"主词内文"大小猫熊版本,...我希望"社群讨论后"再统一题、文,或另作他解,...很高兴你将小熊猫回复至"主词内文"小猫熊版本,但大熊猫也请你善意回复至主词内文"大猫熊"版本(27日首页模板要保留),...你也是系铃人,解铃还须系铃人,就算覆我申诉人仅裁"拒绝"二字,不附任何理由,也可证明我不是搞编辑战,乱回复3RR之人。...也希望尔后管理员们不要在设定保护时高来高去,各自见解,可先"公页讨论"后再做,会更周延。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1:30 (UTC)回复
  4. 很抱歉,大熊猫已被全保护,故本人无法恢复。至于摘录,本人并无异议。--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9日 (日) 11:48 (UTC)回复
  5. 意思收到,谢了!很高兴你我理性探讨,误会已解,不必再将我封禁事归责于你。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2:03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到期已自动解封。请今后回退时注意不要把新加入的内容也直接退回旧版本。而有一点需注意,此条目内文在早期是“熊猫”(2011年3月21日版本),是后来被人破坏才全文变成“猫熊”。
  处理人:瓜皮仔Canton 2013年10月9日 (三) 15:44 (UTC)回复

感谢接受申诉 编辑

感谢阁下接受申诉,而其他管理员驼鸟心态我是领略到了。你即提熊猫版本,我提参处~你提条目内文在早期是“熊猫”(2011年3月21日版本),是后来被人破坏才全文变成猫熊,~但在我提重定向"题文合一"时内文是"猫熊",后面几位管理员设定保护时也是猫熊内文,故我认为之前就算有人改,也是看法不同,不应视为"破坏",而我回退旨在社群讨论未出前,维护当时管理员设定保护时版本,且重点是3RR对方有二人承认搞错。并请注意此讨论"仍进行中",几位管理员看法不一,而"书生"在此版本仍保护中,未有共识前以管理员权限删除猫熊词"简繁转换",我认不妥。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6:12 (UTC)回复

兑现承诺 编辑

终争回个理字,兑现承诺-不管覆裁定为何,我即本案覆裁定日起,自封笔一个月清心。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6:12 (UTC)回复

范管理员解释 编辑

我觉得我还是回复解释一下比较好?:#我不可能处理自己封禁的人的封禁申诉,否则与自我监管没什么两样;
  1. 页面编辑不属于回退破坏,3RR仍然适用;
  2. 您在我讨论内的留言,既不像需要我的帮助,也不像有疑问需要我回复,倒像是直接声明您的观点而已。我实在不知如何回复您的留言;
  3. 您之前因为3RR被封禁,故现在封禁时限有所延长;
  4. William915也被我封禁过,但貌似未达3次而被解封。--广雅 范 2013年9月28日 (六) 07:59 (UTC)回复

与范管理员对答 编辑

  1. 如管理员确有误封情事,有"规定"自己不能恢复吗?这是自我负责,应谈不上自监,政府机关、法院同此。
  2. 3RR对修复"恶意破坏"不受此限。你有查"编辑历史"的"争议前版本"为何?如确是你26日设定保护版本,那也同乌拉、KOYUKO(全保护)设定时的"大、小猫熊内文"版本,我应是定位为"保护编辑"才是,但错改的三人恶意回复没事,正确做累复的反遭封禁,怪哉!
    • “恢复至编辑战之前的版本”与“争议”是两回事。重申,保护页面并不是认可某一版本,也不是指之后版本皆为“破坏”。--广雅 范
      • 不必咬字,保护就是“恢复至编辑战之前的版本”,我也没说保护页面是"认可"某一版本,你只要说明你26日设定保护版本,是否同乌拉、KOYUKO(全保护)设定时的"大、小猫熊内文"版本?如是,那应是三人反复回复为破坏,如不是,才是我乱搞3RR回复。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2:17 (UTC)回复
  3. 我在你讨论内的留言摘~乌拉跨氪凭什么移动页面大猫熊覆盖重定向页大熊猫、小熊猫,请问乌拉凭什么可以更改两位管理员之裁定",他权限较大吗?请"两位管理员"拿出迫魄力回复至KOKUYO原裁定保护页面。另摘覆"书生"~ 你称"回复至争议前"版本....你是管理员不应犯此错误,请"回复范昨日设定保护"。~意思是乌拉设定与你等冲突,另有人未获共识前,不断退回你26日设定保护,你都不用关心,处理,或告知我做法吗?难道要在末尾明注"敬请回复",但没人这样写的。
    • 所以说,您的话像是在声明您的立场。如果需要我去沟通您的确应该说明。一般来说管理员不应以非中立身份介入争议,您与乌拉跨氪沟通才是正常的。--广雅 范
  4. 另指我之前因为3RR被封禁,但这是本人唯一一次的封禁~封我的Makecat行事早有争议,而他因用户查核确认滥用傀儡,已遭到"永久封禁",这人、事不谈也罢。
  5. 你说William915也被你封禁过,但貌似未达3次而被解封。但你有将他版本回退到"你26日设定保护"版本吗?至今"未见",只是加注模板,为何不回退至真正"争议前的大、小猫熊版本",告诉我原因?
  6. 此猫熊命名争议,光三、四位管理员,保护裁定就有不同见解,也不到社群讨论求共识,我坚持回复你26日设定保护版本,也是正确的"争议前版本",告诉我错哪?几个管理员做法"高来高去",就回复到9月15日我重定向前"标题"大小熊猫,"版本"大小猫熊,再全保护,由管理员带头社群讨论,不就解决。至今只见KOYUKO、燃玉两管理员加入社群讨论。
  7. 你解不解禁,对我已不重要,只让我对诸位管理员作法叹息,在讨论页四、五次秽词的匿名户,尔等有警示吗?大家都在看。此命题争议,我不会再议,心凉!解不解禁随你,我封笔一个月清心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9:22 (UTC)回复
    • 以上3个问题与本次封禁及3RR无关。--广雅 范 2013年9月28日 (六) 10:39 (UTC)回复
      • 至于后面三项你是无法,还不敢应对?就你"26、27"日设定保护版本都前后不一,自相矛盾,不要以为补挂一个"模版",再强调"保护页面并不是认可某一版本"来卸词,思虑周详的"同一"管理员,保护之版本应是立场一致,要"保护及恢复至"编辑战或争议前的"大、小猫熊"版本,更何况先前"乌拉、KOYUKO(全保护)设定时的也是"大、小猫熊内文"版本,要让双方冷却下来讨论,尽管事后社群共识决有否推翻,都不在预计考量内。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2:17 (UTC)回复

请复查的管理员明鉴! 编辑

该名用户的编辑行为仅仅是回退无意义的编辑而已。另,即使是违反3RR,封禁仅仅最多一天,但这个用户却被无理封禁3天,这是错误的。坚决要求立即解封该名用户!!!--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9月27日 (五) 17:38 (UTC)回复

Re守望者爱孟、Wetrace 关心 编辑

申请解禁,未见回复?有理讲不通,再看之前可避免纷争的避免编辑战本人申请全保护,未获回应与留言范意见,均未回复 ,冷了,不管覆裁定为何,我即本案覆裁定日起,自封笔一个月清心,希望尔后的管理员行事能让我对维基还有信心,此条目命名争议现在续有KOYUKO、燃玉两管理员..等人加入社群讨论,是幸,我尊重共识决。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7:47 (UTC)回复

封禁 编辑

感谢您的连日来的大量贡献。希望您在解封后仍然能对维基抱有信心,不会畏惧强权。--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9月28日 (六) 09:45 (UTC)回复

感谢你的关心。William915刚致歉是他回复错的版本,小熊猫他已再回复,大熊猫因全保护,他动不了,他诚意够,我接受他的致歉,请他不必再将我封禁事归责于己。倒是申诉裁覆,两天了,我明、暗都催了"五"次,其他管理员还撑在那?事情已明了,挑乱回复3RR之三人四次,有两人三次自承搞错回复版本,我这3RR封禁还成立吗?只也希望尔后管理员们不要在设定保护时高来高去,各自见解,可先"公页讨论"后再做,会更周延。另广雅范的封禁通知~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但他说依方针下禁的人是不能裁覆申诉,怎办?我请他通知其他管理员来帮忙裁覆,如要拖过明解禁日变自行解禁,那就有点离谱了!依封禁申诉之"分类",只有接受、拒绝,可没有搁置、不理睬之选项。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3:57 (UTC)回复

关于争议前的版本 编辑

非常抱歉,关于争议前的版本是在下搞错。现在小熊猫内文已经回退到阁下16日进行编辑之前的版本。--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9日 (日) 08:23 (UTC)回复

在下亦认为封禁3天并不合理,封禁1天即可。建议阁下电邮unblock-zh@lists.wikimedia.org及另一位阁下信任的管理员,这是在下之前进行申诉的办法。--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9日 (日) 08:52 (UTC)回复
我接受你的致歉。我站的住"理"字,两天了,我明、暗都催了"五"次,研判其他管理员不好介入,难做,可能就接受或拒绝,不会多做解释。虽然刚开始我有认为被你陷害搞封禁,但后来想应不是故意用车轮战害我,因为其中有一人贴文"谢我题醒"。其实我意简明-回到争议前版本"条目标题"大小熊猫,"主词内文"大小猫熊版本,而就期间几位管理员设定保护时"主词内文"也是大小猫熊版本,故这是吻合的。我希望"社群讨论后"再统一题、文,或另作他解,但你等就是反复回复至"主词内文"大小熊猫版本,真没那么急,我会尊重"共识"决,不用紧张。很高兴你将小熊猫回复至"主词内文"小猫熊版本,但大熊猫也请你"善意回复"至主词内文"大猫熊"版本(27日首页模板要保留),你不用在意广雅范,因他也无法回复我质疑的~~就你"26、27"日设定保护版本都前后不一,自相矛盾,不要以为补挂一个"模版",再强调"保护页面并不是认可某一版本"来卸词,思虑周详的"同一"管理员,保护之版本应是立场一致,要"保护及恢复至"编辑战或争议前的"大、小猫熊"版本,更何况先前"乌拉、KOYUKO(全保护)设定时的也是"大、小猫熊内文"版本~~。他可能没台阶下,你也是系铃人,解铃还须系铃人,就算覆我申诉人仅裁"拒绝"二字,不附任何理由,也可证明我不是搞编辑战,乱回复3RR之人。现社群有两管理员据理讨论,甚幸,另两匿名户还是言而无物,不知所云。不管申诉覆裁结果为何,覆裁后我会封笔一个月清心,也希望尔后管理员们不要"高来高去",各自见解,可"公页讨论"后再做,会更周延。另此你我对谈,我会摘录"部分"于申诉书内,请谅悉。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1:30 (UTC)回复
很抱歉,大熊猫已被全保护,故本人无法恢复。至于摘录,本人并无异议。--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9日 (日) 11:48 (UTC)回复
意思收到,谢了!很高兴你我理性探讨,误会已解,不必再将我封禁事归责于你。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2:03 (UTC)回复

馅饼送给您! 编辑

  一上来,突然发现您被封禁。很高兴看到您持续参与贡献。 ^^ Wetrace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2:19 (UTC)回复

共识 编辑

在下在客栈总结了一下社群共识,知阁下不愿涉足客栈,故如有异议可以在下面提出,谢谢。--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30日 (一) 04:38 (UTC)回复

我前已说不喜欢在客栈表意,尊重社群共识决,但两条目要同一致改。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0:19 (UTC)回复

在下先前亦强求文题一致,现已放弃,既然如此,又何须强求两条目一致?维持现状就好。--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10月1日 (二) 07:04 (UTC)回复

不是两条目要改题文一致,是要依"共识决"修改(在楼上与你曾聊到~我希望社群讨论后再统一题文,或"另作他解"),但两条目要一起改。Chinuan12623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07:21 (UTC)回复

特此感谢 编辑

您好!特此感谢阁下于本年初提名及投票予本人,从而获得了维基编辑奖,为了避嫌,于半年过后才特此致谢,多谢!CVS留言2013年10月5日 (六) 04:07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编辑

  原星章
首先感谢阁下维基做出的大量贡献!也祝贺阁下解封,望阁下能继续为维基百科做出贡献。(在下还是新手,以后有些问题还要向您请教呢!)

祝安,谨上。 在下--诸路驰 留言(☏) 互助(♥) 新页面 2013年10月5日 (六) 10:10 (UTC)回复

多谢阁下所送的勋章 编辑

当时,我处于被滥用权力者无理封锁的状态,阁下的鼓励尤其珍贵。小莲庄处士 2013年10月8日 (二) 02:22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编辑

  原星章
加油!维基 需要您的参与。多元的交流,相当好!!坚持!会越来越好!! Wetrace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9:00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编辑

  团体合作星章
不解释了哦!期待您回来参与编辑,共抗霸权。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0月10日 (四) 01:22 (UTC)回复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Chinuan12623,您好!建议您加入监管会 编辑

中文维基百科监察管理人员协会(Supervise Administrator Council,简称SAC),   可解作监管会。名称灵感来自香港的监警会。我们的职责是监察管理员、回退员和巡查员的行为有否违规和覆检管理员的决定。

我们希望您也能够参与到中文维基百科监察管理人员协会中来,为维基百科与监管会的发展都贡献出一份力来!(若有打扰,敬希见谅!)



邀请你的维基人是小莲庄处士 2013年10月10日 (四) 02:03 (UTC)回复

注:引述“监管会有加入的限制,仅仅是:为监管会散发一次邀请函,如已完成散发任务,请在下方申请区申请成为监管会成员。”

大熊猫 编辑

对此条目我是不会回复的,这与我的主张“维持现状”不符(见客栈讨论)。--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10月23日 (三) 11:48 (UTC)回复

是我没说清楚,我的意思是我不会回复内文,但是转换标签肯定要回复。--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10月24日 (四) 06:29 (UTC)回复

摘注 编辑

很抱歉,网站的设计是没有此功能的。--瓜皮仔Canton 2013年10月31日 (四) 09:21 (UTC)回复

要提前解封才有。--瓜皮仔Canton 2013年10月31日 (四) 13:12 (UTC)回复

一杯咖啡送给您! 编辑

  您好!很久没见到您了!近来如何? 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11月18日 (一) 11:44 (UTC)回复
OIC!对了,阁下可愿意给予在下联系方式?仅供交流之用。--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11月18日 (一) 13:42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文明星章
前辈近来可好?在您的鼓励下,我的dyk已经有了35个了,感谢您当初的帮助,特来给您请安。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2月16日 (一) 12:47 (UTC)回复

Re: 你搞错讨论对象了? 编辑

现在这个由另一用户提出的将小熊貓移动至小熊猫的请求,理由是要修复几年前的剪贴移动,假如真的移动以合并编辑历史的话,并不需要亦无必要修改内文用字(包括代码及字词转换);同样地,这个移动请求也与其他地区词(即小貓熊小猫熊)的重定向无关。综合以上两点,一直不能明白阁下为何纠结于对这个移动请求而言根本不存在的地区词问题,所以才多番阐释,希望阁下能理清问题重心。现在这个是修复剪贴移动的请求,并非重燃地区词争论之举。

本人并无参与之前的地区词讨论,现在亦无意要掺上一脚,请阁下理解。-Lif…lon 2013年12月30日 (一) 03:08 (UTC)回复

我的确是留意到了阁下那次编辑移除了移动请求模板,所以只是无心之失吧。嗯,再重申一遍没有要修改内文的意思,只是要解决剪贴移动的问题而已。-Lif…lon 2013年12月30日 (一) 05:20 (UTC)回复

Re:请谅解 编辑

感谢阁下的支持。管理员原本就要比一般用户承担更多的责任,相比今后可能面临的问题,一个提问尚且是前菜而已。再说候选人本就有义务回答其他维基人的疑问。此次若有幸担任管理员,定在中立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为社群服务。--天天 (留言) 2014年1月26日 (日) 02:55 (UTC)回复

前辈您好! 不必如此,您有投票权,亦拥有问询权,本就应当在投票前仔细确认该用户是否能够成为合格的管理人员,您做的没错!就是您转投反对票也是您认为到其不能担任管理人员,也无需我的谅解,因为您没有错啊~ 此致,祝编安。-- ZLC. talk 2014年1月26日 (日) 06:00 (UTC) 投票页面回复

感谢前辈的话,在下已知,但是在下是提名人并非投反的...还有能得知您的QQ联系方式吗?-- ZLC. talk 2014年2月1日 (六) 11:18 (UTC)回复

请求继续关注 编辑

您好!感谢您支持行走京沪线和守望者爱孟的解封事宜,为维基留住无私奉献的编者。原本,在他二人作出了道歉和保证之后,并且在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管理员“白河”已经解封了他们二人。但仅仅过了7个小时,他们二人在并无任何不合理行为的情况下,又被以“封禁申诉理由不成立,恢复永久封禁”这个十分让人无法理解的理由再次遭到永久封禁。还望您继续关注,能够留住无私奉献的编者是维基之福,感激不尽!--Fayhoo留言2014年2月9日 (日) 05:01 (UTC)回复

Chinuan12623 您好(关于中华民国陆军官校专科五期) 编辑

我来到维基已经快十年了,有件事要跟您说抱歉。
第一次认识您,是两年前夏天您初次建的中华民国陆军官校专科五期,因为我认为没有引用第三方的资料而被我提报关注度,最后被删。这对新手会是个打击,后来,我心中后悔没有协助您去改善。好在您不气馁,又补充资料来重建。不然,我又赶跑了有潜力的新人了。
我现在已改变作法,会去帮新人所建的条目改善,希望维基能增加越多人才。
祝 编安--Outlookxp留言2014年2月11日 (二) 08:50 (UTC)回复
我先前没写成中华民国陆军官校专科五期,是因没经验也不知撰写规范,第一次嘛,有挫折才有学习与成长。但真正首次成功写上的条目是扩编陆军官校并推DYK条目,而创条与主编的35个DYK条目中除了:诚实商店、焢窑、薰衣草森林、张同禄、李佩卿、红印花加盖暂作邮票、懒人包..外,其他都与军公教有关,如陆军官校校长:贾辅义、陈良沛、全子瑞、刘得金;警备后备司令:周仲南、王若愚、余连发、陈良濬;勋奖章:中山勋章、中正勋章、卿云勋章;军事:921大地震救灾中华民国政府调租民间车辆工程重机械行动、战士授田凭据、中华民国陆军官校专科五期、汉疆演习、中华民国保卫台湾纪念章、陆军官校专科班校友会、612凯道阅兵、李铭藤、王信龙、陈守山、中华民国陆军军官学校、罗友伦、中华民国抗战胜利纪念章、中华民国法警协会、彩虹眷村、军公教反污名要尊严九三大游行、我爱国旗嘉年华...等。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5日 (一) 06:30 (UTC) 回复

翻脸如翻书的WildCursive 编辑

我在职时的身份,是国家赋予的,我无法选择,我也很荣耀的为国家与人民服务了廿余年,1997年台海危机的备战与抢救921大地震,让我体会和平的可贵与生命之渺小,人们要学会惜福与把握当下。我写维基纯粹是公益和练脑力,起因很单纯,也不防人,但很可怕的是这个以前是军官,昔称我学长、前辈的WildCursive屡次起我的底,扯挑我写的条目有利益冲突,竟是因为我二次回退他的编辑(1.WildCursive将蔡英文于陆军官校校庆"冗长讲稿"-第一位女总统蔡英文参加凤山陆军官校校庆,登上大阅官校阅车接受“全军礼”致敬,并在司令台致词强调军队里没有政党、没有派系,只有国家,国家需要有纪律的军人来保疆卫土,训勉新时代的国军要为民主体制而牺牲、团结、负责,要以为台湾两千三百万人的自由生活方式而牺牲、团结、负责为使命,在演练、作战、救灾中身先士卒、勇于承担...-要全放入"陆军官校"条目中,被我回退,因我认为不应刊登其"大篇"讲稿,应同第一位"台籍"总统、第一位"政党轮替"总统之"简述"。2.我主张奖章名称以"官方"名称为主),与一次他请我帮忙投票,我未允,而仇怨之今,以前有人说WildCursive个性很刚烈,看来是无奈,翻脸如翻书。WildCursive甚至还应Barter84邀请来在"二二八条目"讨论,于里面再起我底(违骚扰方针、人身攻击,内容删除)加油添火,让Qqqyyy操作他的分身傀儡Mapayna来一搭一唱,见猎心喜的加大力道对我人身攻击和起底,对条目完全是对人不对事的离题讨论,不符文明与礼仪之规范,更可恶的是Qqqyyy、Mapayna本是同人的分身傀儡,竟还协同他人来反诬我有分身。我知你对Qqqyyy惋惜,但"二次"查核的文档与数据的比对,应是勿枉勿纵,不会冤枉他,但他个性太倔,其他管理员也警示过,还是没用,你我都向AT商情减轻封禁期,对他是人尽义至了。本来是不想写房茂宏,怕又被胡扯上是利益冲突(在"二二八条目"讨论时WildCursive就故意扯搭上),但房毕竟是正向人物,又是"八八水灾"救灾有功人员,所以还是写了也推DYK,至于7月1日要升中将的"何启镇",因Jackac也关注军事条目,还将何启镇标示现任陆军航空特战指挥部指挥官(少将占缺中将),2017.7.1将会少将晋任为中将,所以我有请他来编写何启镇条目,但我想机会不大。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5日 (一) 06:30 (UTC) 回复

对分身傀儡的Mapayna、Qqqyyy封禁期的不同看法 编辑

你我都向AT商情减轻封禁期,对他是人尽义至了。但见Ebay5678留言不同意缩短Qqqyyy封禁期,他也是被影射诬陷是我的分身,所以在气头上,我能理解。我跟他说了管理员Outlookxp一向中立客观也友我,就当Qqqyyy是被"二二八条目"的意识型态给冲昏了头,口无遮言,若能改善其言行,将"永久封禁"来缩短封期是可考量,他再坏也没比刘嘉Jarodalien坏,如是封Jarodalien,我会加码要求永封。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5日 (一) 07:10 (UTC)回复

Chinuan12623,我遇过更糟的是打无显示号码说再维基封他就要杀我的人,很可能是我上次追查某网络行销公司有关,电话中还说了他是上次封的某人。我今天已先跟User:逆袭的天邪鬼User:Patrickov说不自杀声明。虽然这样说有点情绪化,但我认为我封禁过一些真是该死的人渣。--Outlookxp留言2017年6月5日 (一) 08:21 (UTC)回复
很少看你说重话。我也摘个回忆...Jarodalien说要与我自清没用写维基"赚外快",我请Ebay5678做见证,我先发誓自清后,但Jarodalien一直闪躲,后来还反骂我,摘1.:阁下骨子里,是一个非常非常坏的人,那我也送你一句:我刘嘉要是没有凭着在维基百科这样夜以继日地天天写条目赚取经济利益,你也要天诛地灭。2.如果我没有以维基事项赚取外快,就让他生儿代代做贼,生女世世为娼,让他所有的朋友、亲人全部不得好死,让他痛苦一生,死后也要下拔舌地狱。...所以我先举报他人身攻击,他也回举报我骚扰,可笑的是骂人的没事,Jimmy Xu竟无理封禁我扰乱,还有一次是封说我有分身,幸好‎Lanwi1解封,还我清白,好笑的是Jimmy Xu事后还自嘲:摘~CU确认不能推出就是傀儡(比如Chinuan12623的封禁申诉被接受了)。这就是我会厌恶Jimmy Xu当管理员不适格之因,与Jarodalien这无礼违反文明之人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5日 (一) 09:02 (UTC)回复

分身傀儡的Mapayna、Qqqyyy举报陆军官校专科五期是宣传,遭管理员拒绝 编辑

@Outlookxp摘:Mapayna(Qqqyyy的分身傀儡,已遭永封)向管理员Antigng举报中华民国陆军官校专科五期是自我宣传,严重破坏维基百科,请管理员处置,遭管理员拒绝。

管理员Antigng回复:拒绝。COI强烈不建议,但不是禁止用户编辑自己的条目。条目内文未见明显的不中立之处,而一般的NPOV问题不属于破坏方针定义的破坏。是故,封禁理由不成立。破坏的定义是,透过增删或修改内容,故意危害维基百科的完整性与正确性。一般的WP:NPOV和WP:NOT问题通常无法被证明符合此定义:每个人的生活经历不同,都存在偏见,尤其是客体与这个人存在利益冲突的时候,这种偏见往往会变得十分严重。这也就导致不同的人对NPOV和NOT的判定标准不同。就拿您的观点为例:您认为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不值得收录,也许他就认为是生活日常,值得收录;您认为是“杂项资料”,也许他就认为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事实上您并不能证明对方是明知自己的内容有中立性问题、违反NOT的问题,而故意地将这些内容加入条目,以危害维基百科的正确完整性。故而我无法认同您的任何指控。(摘:Mapayna、Antigng于2017年5月6日之对话。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5日 (一) 16:17 (UTC)回复

Barter84在怀疑Ebay5678跟我的关系(摘自Outlookxp留言) 编辑

Barter84通知了你(Outlookxp),他和Matt Smith还在怀疑Ebay5678跟我的关系,你和很多人都知Ebay5678和我空中相识的一份缘,他会进、写维基跟他的兴趣有关,但他跟我都是维基独行侠,不参维基脸书、聚会,我想在国际展览遇他也没成,他现在虽还关注维基,但多点阅少评论,他电脑与外语能力很强,但他写第一篇条目就让他很感慨,我要他开讨论页,帮他套用户页参用,就是希望他多与维基人交流,他电脑与外语能力甚佳,所以没几天编撰与传图能力都超强,我也请他自传珍图,但因维基里面的争斗,让他亟想退出,但我鼓励他至少要拿到执行编辑,他也允诺做到,他被冤而没继续贡献真是维基的损失。我已懒的回复Barter84和Matt Smith说明其提问,没完了更无义,我都已隐喻说"牛到北京是什么?"我不相信他们不懂,你该劝劝他们改掉这种对人不对事的坏习惯,而挖我公职时的底,对条目一点帮助也没,我自律甚严,公私均同。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5月21日 (日) 04:12 (UTC)回复

Barter84质疑Ebay5678身份(摘自二二八讨论及Z7504留言) 编辑

当Barter84心态不对,执意离题而对人不对事讨论时,我就怀疑他写条目的客观性了。摘:Barter84-1.Chinuan12623自己将其定义成被诬指分身,那也是Chinuan12623自己个人的见解,还进一步送交用户查核自清,但实际上压根与IP查核无关,根本就是走错方向。Barter84-2.指责别人有找傀儡分身纪录的人,Chinuan12623何不自己去看看这个连结[4]。←(查该连结封禁之真正始末)

(:)回应发夹弯说谎令人厌,是Barter84等人连知管理员,指我与Ebay5678、S89176有分身关系,还请管理员送用户查核,管理员认为没实证不愿意,回说你们自己就可以申核,你们怯步不敢送,我是好心来"自清自送查核"来解你疑惑,谁知等查出我是没问题,现在你反大放厥词说是我自己将其定义成被诬指分身,意思你没这样认为,反消遣是我自清送交用户查核。

Barter84诬指Ebay5678进维基前已认识Chinuan12623-在真实世界相互认识(摘自二二八讨论) 编辑

Ebay5678进维基前已认识Chinuan12623(在真实世界相互认识)Ebay5678、Chinuan12623维基(空中)初识对话一览表

Ebay5678被冤有分身之始末 编辑

另Barter84你又搞错了。你找来助阵的所谓二二八专业人士Qqqyyy、Mapayna,是傀儡分身长期操作已久,他们是老鸟了,第一次查核已出,还不承认,经管理员再提复查确认,才将二者永封,他没配合你贴文与投票“无役不参”,少了哪次(其不当贴文大多已被管理员移除)。而Ebay5678虽是资深集邮者,但以前是不曾写维基,因见我写红票,正是他专项而栽进维基,他妻小也受他影响,认为写维基是正向,所以也登入维基 ,但初学者不懂"眉角"规定,他们不懂声明共同IP,就像他不会建立自己的用户页来跟社群互动,我还帮他般,他写红票也引用了一些他发表过的学刊,但被说抄袭,可能是他帮我写的红票大幅扩编惹了我的冤家,Jarodalien等人是见猎心喜,把他说的很难听;但最扯的是在"管理员乌拉被罢免案"中,他几次提及乌拉的"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之二段骂人的话,但乌拉坚持没骂人不道歉(罢免中一面倒认定是骂人),但Zhxy519、jsjsjs1111、Jarodalien还回护乌,并骂Ebay5678,而Jimmy xu以他曾警告过E不得再提乌拉骂人的事为由,将Ebay5678以"扰乱"封禁,但jsjsjs1111等骂人的反倒没事;是维基的几次不意,让他觉得维基不正常不公允,才让他渐退,不过红票最后还是在Ebay5678手里完编,并推获有20票特色条目,虽然Jarodalien有故意二次撤审优特,但还是以高达18票保留,他现在虽还关注维基,但少评论,他是个人才,家庭事业有成,没继续贡献维基是损失。(PS:或许Barter84又会说,C怎知这么多B的事,又扯说我跟他...,但正常的人是连猜的不用想我为何知道,只有心偏的人才会去"恶意"推定与曲解)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12:06 (UTC)回复

客栈讨论 编辑

那个封禁案在下实在看不下去了,在下已于客栈发表了意见,请您有空关注[5]。 --122.229.71.104留言2014年2月12日 (三) 04:17 (UTC)回复

我拜托请您们相信管理员人神之间,现在守望者爱孟已传达他的道歉与他的冤情给管理员们,厘清到底有何阴错阳差,不久就能水落石出。--Outlookxp留言2014年2月12日 (三) 11:34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特别星章
您于前段时间为上海社群提供了大力帮助,我谨在此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南瓜留言2014年2月23日 (日) 09:36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文明星章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贡献 Mengheng留言2014年2月24日 (一) 03:58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原星章
代最近一位被无理封禁的用户感谢您 Vickyzw大苹果cogito ergo sum 2014年2月24日 (一) 07:48 (UTC)回复

提报 编辑

  您好,Chinuan12623。您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Re: 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贬词 编辑

警告不需要管理员权限,请自行前往警告。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2月25日 (二) 08:31 (UTC)回复

我已正式举报,但有些事情已非理、礼两字可讲,维基...危机,是幼稚没错,现在部分年轻人的想法、态度与我是有落差的,连敬酒不喝喝罚酒也出得口,是司空见惯成了性,而我也稍许了解自始至终为何无管理员就乌拉的三句话"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原来不要脸他妈不在,是不要脸的奶奶开的门"之乌语录明定做出是人身攻击的骂人属性判定。停笔二个月清心吧。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2月25日 (二) 09:53 (UTC)回复
已经看到阁下留言,鉴于事情已发生了一年,且当事人没有再犯的情况,我觉得没有封禁的理由。阁下可以前往放置警告模板。如果当事人再犯,可以提请管理员注意。谢谢!--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4年3月18日 (二) 16:53 (UTC)回复

台北捷运江子翠站喋血命案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台北捷运江子翠站喋血命案”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Kanno留言2014年5月22日 (四) 01:57 (UTC)回复

已覆意见:因不知已有郑捷随机杀人事件条目撰写,本陆续扩充,现暂停而"同意合并"。唯请注意~本事件报导多以"北捷江子翠喋血..."题标报导,日后读者以"郑捷随机杀人..."查询,恐不易调阅资料。建议重定向条目为"台北捷运郑捷杀人事件"。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5月22日 (四) 02:13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编辑星章
感谢您对红印花邮票这个条目的编辑辛劳。Ebay5678留言2014年6月1日 (日) 12:13 (UTC)回复

其实, 如果红印花这个中国代表性邮品能在维基永久留存, 对邮坛真是功德一件。毕竟许多老一辈的邮人, 真的不太会使用电脑。Ebay5678留言2014年6月1日 (日) 12:53 (UTC)回复

我有看到词条了。是啊, 若有维基人问问题, 只能慢慢解释啊。Ebay5678留言2014年6月1日 (日) 13:43 (UTC)回复

您太客气了。其实, 词条的创建人是您, 我只是协助编辑而已。我觉得, 为了方便过关, 是否先把我移除。毕竟, 这个词条若能永存维基, 对邮坛有一点点的贡献, 才是我最大的心愿。Ebay5678留言2014年6月1日 (日) 14:39 (UTC)回复

小壹圆四方连的真影图片, 现有最清楚的也仅是这张照片了(包括可以看到很清楚的齿孔与票子原本的黄斑)。我手边还有一张照片, 是几年前丁劲松先生的小壹圆四方连在无锡亚洲邮展参展时, 朋友现场去拍的, 可惜很模糊, 光影很暗, 效果很差。Ebay5678留言2014年6月2日 (一) 09:41 (UTC)回复

不影响工作与生活作息确实很重要, 端午节连假, 几乎天天夜不安枕, 似乎初初接触维基, 有点痴狂了。Ebay5678留言2014年6月3日 (二) 06:54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编辑

  原星章
在下认为懒人包条目问题不大,惟关注度仍可改善。也谢谢阁下的贡献。 知捉常乐留言2014年6月3日 (二) 13:39 (UTC)回复

Re 编辑

感谢Chinuan12623创立中文维基百科"红印花邮票"条目并获得推荐条目过关登上2014年6月6日维基首页,这也是第一个"中国邮票"中文维基条目。在此再度感谢其所对红学维基化与邮史的贡献。Ebay5678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01:29 (UTC)回复

何需一昧跟风反对? 编辑

刚刚跑去试着投票,系统还不让我投,说我尚未成为自动确认用户。我有细读您懒人包条目的反对理由,几乎是无厘头的诡辩,如每条条目都是如此,那简直会没完没了。有意见,何妨等到成为推荐新条目后再进入编修,让条目更完整,更好。何需一昧跟风反对。Ebay5678留言2014年6月6日 (五) 06:14 (UTC)回复

你应是上周五晚上注册,可能要再过10小时才可投票。你所说~有意见何妨等到成为推荐新条目后再进入编修让条目更完整,~说法还不太完整;应说推荐中遇反对票之"合理指正"下来修掉错误,此推荐上首页,可分享更多人来精进扩修。我已将懒人包始末,在维基百科:新条目推荐/候选诉之以理,过与否交由社群自判,感谢你的支持。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7日 (六) 07:37 (UTC)回复
hi,在下因为好一段时期很忙碌,无法多花时间参与修改,也未能即时处理。若方便,我们可以写Email。Wetrace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02:51 (UTC)回复

Re 编辑

Chinuan12623君:

感谢您对小弟之支持,本人已将主编之世界摔角娱乐条目申请维基百科:新条目推荐/候选两次,但屡屡遭中国籍用户如刘嘉春卷柯南刁难,可能是本人对于两岸议题之立场过于鲜明,导致与本人立场不同之用户可能有刻意性的针对在下;最后还是感谢您提出了相关文献。

--Vanros Kloud K.S.H Benson C.C.Y Edward Hyde Steinway I ,Ioannes Pavlvs XYou Can't See Me 2014年6月7日 (六) 12:15 (UTC)回复

Snorri Re 懒人包 编辑

忍不住说一句。即便你到处诋毁我,将我的客观评价说成“不礼貌行为”,也请不要总是给我的用户名加链接,这样我的通知栏中会不断出现你的消息,让我无法忽略地一次又一次看到你的诋毁言辞。这也是十分不礼貌的做法。另外说一句,我的籍贯与我对你或任何人的评价无关,请不要拿地域来解释行为,这是标准的歧视行为。—Snorri留言2014年6月9日 (一) 02:50 (UTC)回复

你应该到我页面留言,让我知道是你这老维基人,在将你所谓的客观评价说我的条目是"极其低劣"有违维基文明用语,尊重自己与他人,恪守维基礼仪。还是一般寻常的的用户名加链接中,我叙述在先后二次推荐中有四位大陆用户素来与我意见相左,在我成功推荐24个条目中从未有其支持票,只有挑毛病的反对票,而改了意见,他们也从不会划票,故我会归类此等为有情结的为反对而反对...非事实。是你或我在搞地域或搞情结?当我不喜欢或认同一个人,我会少去评论惹议,因会让自己处于不客观中,很多维基人有个习性,争论过就永久否决,你我要尽量避免。如不反对,你我对话留存于双方页面,留Outlookxp之页面删除,免扰其清静。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9日 (一) 03:41 (UTC)回复
我从来没有针对过任何维基人。这几年我在DYK的投票九成以上都是反对票,因为我觉得投支持的人太多,没有必要再多我一个。我只会给我觉得有问题的条目投反对票,一般不会去看编辑的用户是谁。我说条目有极其低劣,是就事论事,说的是条目和编辑手法而不是人。我提到“条目编辑”的时候指的就是泛指“编辑条目的人”而不是针对某个人。如果你觉得有人在通过投反对票针对你,那是你自己有偏见。
  1. 如果你没有地域偏见,为何要说“大陆用户”?一个用户是否针对你,和他们是“大陆”或不是“大陆”有何关系?我在欧洲居住已经过十年,居住过的国家超过3个,不知道你如何判定我就是你所谓的“大陆用户”?还是说你觉得“大陆用户”都因为“大陆”而有某类特性?如果是的话,这就是歧视。
  2. 每个人都有投反对票的自由和表达意见的自由。如果你觉得我说的不对,应该第一时间到我讨论页留言询问,而不是直接认定为“挑毛病”,转向其他人询问,然后开始说我有问题。你也说了自己的行为依据“不喜欢或认同一个人”。这种丝毫不反省自身不虚心求问反而对人不对事的做法只会令人不齿。
以上。—Snorri留言2014年6月9日 (一) 03:46 (UTC)回复
回话已收,虽还是各说各话。重申你是老维基人,应遵守维基文明用语-尊重自己与他人,恪守维基礼仪-。"极其低劣"与你刚回话的"令人不齿"不要说,有高深的编缉身段,也得搭配合尚的礼仪,不再回你话,只是影响双方情绪。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9日 (一) 03:59 (UTC)回复
道德律己,法条律人。拿标准要求他人之前,不妨先拿来要求一下自己。泛泛来说,满嘴说好话“懂礼貌”的人做的事情却卑劣无耻素质低下,这是很常见的事情。如果你真的认为我是比你更有资历更懂维基的老维基人,那就拜托你虚心一点,在条件反射地指责我“没有礼貌”之前听一下我说的逆耳忠言,而不是一开始就摆出要“各说各话”的架势。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Snorri留言2014年6月9日 (一) 04:05 (UTC)回复
仅再回话一次。你说"听一下我说的逆耳忠言"...,我人不会太主观,在你评论"极其低劣"后,我有请港、美、台维基人修改内容,但无人改,是无法改或不需改?另有一管理员说内容来源做的很完整。请问我还要"听你的逆耳忠言来自我否定"吗?仅此。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9日 (一) 04:19 (UTC) 回复
既然我说的话你什么都听不进去,依然故我地拿用户籍贯来衡量内容,双重标准地要求自我与他人,毫不反省地固执己见,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加一句,管理员身份只不过是执行社群共识的工具罢了,以“港、美、台+管理员”组合作为理据,只暴露出你自己的偏见有多深而已。—Snorri留言2014年6月9日 (一) 04:43 (UTC)回复
  • 激辩的Snorri,言行不一?==
  1. 摘:经用户查核确认湛蓝海岸、叶知秋为Snorri的傀儡,原提名已不足6张有效票,故重新申请评选--GZWDer(留言) 2014年6月16日。...自提的优良条目得票6,其中3票为本尊与傀儡-湛蓝海岸、叶知秋、Snorri,有够扯,重新评选当然是无人愿给票,是否应将以湛蓝海岸、叶知秋、Snorri送选之条目,重新提验?
  2. 摘:很差的行为,在2014年台北捷运随机杀人事件讨论页 用本尊Snorri、傀儡叶知秋二人名义参与讨论,差点由第三者来主持投票表决,还好发觉讨论本有"多数意见"支持我论点,固撤销投票。
  3. 摘:湛蓝海岸为Snorri的傀儡,投票(懒人包)无效。GZWDer留言2014年6月16日
  4. 续摘:由于Snorri滥用傀儡扰乱讨论和投票,已被禁止在一个月内编辑维基百科...-Kegns(留言) 2014年6月15日 。
  5. 再摘Snorri对他人之戒铭,格外讽刺:道德律己,法条律人。拿标准要求他人之前,不妨先拿来要求一下自己,泛泛来说,满嘴说好话懂礼貌的人做的事情却卑劣无耻素质低下,这是很常见的事情。如果你真的认为我是比你更有资历更懂维基的老维基人,那就拜托你虚心一点...—Snorri(留言) 2014年6月9日
  6. 我说啊:Snorri你这老维基人,虽编辑能力强,但礼仪向来欠佳,现增此纪录,更令人诧异!倘管理员有误解,快申诉吧!如果真是,就好好闭门思过吧!我再想,老是不请自来踢我馆子的那几人,会不会有Snorri的傀儡分身,想不到这条目就出现一个傀儡分身来影响投票!Chinuan126232014年6月16日 (一) 12:39 (UTC)回复

懒人包 编辑

您好,我会看看有何可以帮忙改善条目的。--Outlookxp留言2014年6月9日 (一) 03:44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编辑

  正直星章
感谢阁下在年初的正直敢言,维基有您是幸事!我是永远封禁不掉的人!哈哈哈! PS:据闻,现在大陆的那一部分傻X管理员正郁闷无法找到我的新账号呢,呵呵!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4.6.9

给您的星章! 编辑

  原星章
希望阁下的口气能多加改善,送你原星章,以此奖励。 跃(留言)☜DC12 2014年6月9日 (一) 09:48 (UTC)回复

阁下自我感觉良好,正因为阁下不去做处理,反而反驳我们对你那条目的一些小意见,原本想改回(+)支持的,现在也只能改回(=)中立,望阁下的回应请好好改善一下。阁下虽有24条新条目推荐,但我觉得阁下的语气还是要稍微婉转一下,对阁下、对大家都无坏处。对于条目,对我而言已有水平,以不至于太差。--跃(留言)☜DC12 2014年6月9日 (一) 09:39 (UTC)回复

邀请您参加第十二次动员令 编辑

  第十二次动员令邀请函
 
维基娘,第十二次动员令的吉祥物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Chinuan12623您好:

首先,感谢你对维基百科的贡献!为了提升中文维基的条目品质及数量,第十二次动员令会于(暂定)2014年7月5日至2014年9月7日期间进行,我们竭诚邀请您积极参与。

本次动员令尚在讨论中,欢迎您至投票页面热烈参与投票。

关于本次动员令的详细信息请您参见:第十二次动员令,并欢迎您到动员令入门页了解什么是动员令,并请至报名页面报名参与是次动员令, 将于7月5日开放报名

请收到本邀请函的维基人,将{{subst:动员令}}转贴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也请参考工具),如果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响应本次动员令、积极建立新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历次动员令成败之关键,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维基的服务、品质及数量!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邀请你的维基人是:跃(留言)☜DC12 2014年6月9日 (一) 10:46 (UTC)回复

懒人包条目 编辑

如果还有发现适合的资料我会帮忙补上。ffaarr (talk) 2014年6月9日 (一) 13:44 (UTC)回复

嗯!我没有投票不是因为我不支持,而是因为我平常就没有在DYK投票,所以不希望特地去影响这个题目的表决结果。如我信中跟你说的,我觉得会影响投赞成反对主要对DYK的标准不同,或对条目重视的层面不同,我觉得问题没有这么严重。(如果我真的觉得投票有问题就会下去投了)ffaarr (talk) 2014年6月9日 (一) 15:30 (UTC)回复
综述我对条目的评价,我认为以可找到的资料已经很完整,但问题是出在现在可找到的资料本身是不完整的,而为何包括我在内大家都不好改,我我认为就是因为目前缺乏相关好用的资料可以补充。当然以我而言,我会从正面的角度认为你的编辑已经尽力,但从反面来说,就是这个条目的缺点是确实存在的,包括因为资料的范围不足,影响到词条解释的适用性和代表性,以及因为二手研究缺乏,所以有些事物是否适用于懒人包作解释会有争议。另外,我认为在维基,只要投票过程没有违反方针,我不觉得集中最后一分钟投票会真正成为问题(这和现实的政治是不同的,在维基投票的时间这么长,要想投票早就该投了,如果有人平常不想投票,因为最后被翻盘才愿意投票,或看到被翻盘才想再找人来再翻盘,然后抱怨最后一分钟有编辑冲突投不进去,当然你可以说最后才集中投票翻盘的人是有些心机,但我觉得主要还是投票者本身作法的问题)。ffaarr (talk) 2014年6月10日 (二) 03:38 (UTC)回复

欢迎参与DC12的主题投票 编辑

第十二次动员令相关主题投票,欢迎前去参与投票。--跃(留言)☜DC12 2014年6月10日 (二) 12:39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不倦星章
感谢阁下对维基百科的贡献。 I❤SH留言2014年6月12日 (四) 10:07 (UTC)回复
恭喜条目过关,DYK努力写就行了,结果不是很重要,但是佩服您的执著,陆军官校条目很棒!--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6月18日 (三) 12:53 (UTC)回复

Re 编辑

我刚刚上维基看到您重新编排一些图片的格式. 原本的小壹圆四方连图缩小, 与其他小壹圆放在一起. 另外有一张新的小壹圆四方连较大图片, 您把它排在较显眼处. 但是, 网络上许多小壹圆四方连的图照, 只是网友臆造做出来的图, 不是原本小壹圆四方连的真影. 您新放的那张小壹圆四方连较大图, 我在网络上常看到, 齿孔与真品完全不吻合, 所以当初, 我没用这张图. 您若手边有书或是比较一下原先那张图, 可以很明显看出差异.Ebay5678留言2014年6月16日 (一) 14:58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原星章
有目共睹的良多贡献 ZLC.lclc 2014年6月18日 (三) 03:07 (UTC)回复

红印花排版 编辑

关于小贰分漏齿, wiki上那件小贰分横双连没漏齿, 您可上网瞧瞧, 不知是哪个网友放上去的? 小贰分漏齿, 目前没听说过有发现双连.Ebay5678留言2014年6月19日 (四) 01:23 (UTC)回复

昨晚才有时间上维基, 看见您已将另一组六方连的彩图补上了. 另外, 看到一件小肆分, 注明沈诚旧藏. 沈诚是否是我在Google上找到的那位曾是蒋经国总统爱将的沈诚? 或是同名同姓? 因为, 沈诚在红印花界比较不算是知名的名家, 此枚小肆分是否有更早更明确的拍卖源流? 有些名票, 因为未经现在的原票主同意, 不好擅自将其姓名公布写出来, 只能尽量写最早持有的票主或是最早的拍卖纪录. 丁劲松不一样, 他已组集四处参展, 写出来的话, 他也不会在意. 问题是, 有些票主, 手上贵票一堆, 但不想曝光, 名字在邮坛也不怎么知名, 所以写源流时, 只好写上拍卖记录. 像那件红印花原票六方连带上边纸, 是香港一位现任太平绅士的收藏. 他平常是不跟台湾邮友互动的.Ebay5678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00:07 (UTC)回复

红印花邮票提名维基百科:优良条目评选 编辑

  • 关于排版问题, 我看见您把最早销戳的区块移除了. 提出问题的维基人目前也已改为支持.Ebay5678留言2014年6月22日 (日) 08:30 (UTC)回复
  • 刚刚上网观看, 有一广东维基人投下反对票. 看其资历, 应是专职翻译国外条目的编辑, 不是集邮圈内人. 反对理由是认为旧数据无法支撑新数据. 红印花很多贵票, 并非年年有成交纪录, 如果年年都有, 且年年都成交, 那也不配成为中国头号珍邮了. 至于张号让此条目变为集邮指南, 更是奇怪. 张号的研究, 是许多集邮先辈研究的心血. 中国邹小亮也出一本张号存世考. 红印花贵票讲究源流, 如果探讨存世变成集邮指南, 眼界未免肤浅. 因为有您先前的经验, 我担心若您做出回应, 对方搞不好会连珠炮似的扯一堆. 然后造成您所说的跟风效应. 先前提出建议的网友, 看他的遣词, 就知道对红印花颇熟稔. 但投反对票这位仁兄, 应与先前的网友不同了.Ebay5678留言2014年6月22日 (日) 10:40 (UTC)回复
  • 另外, 对方要求有些必须补足文献的部分. 基本上, 光是伪票辨伪那一节, 就无法引用文献. 我相信, 您应该认识亚太阿滨老板, 他应该也常口头告知其客人红印花原票与小4分的辨伪之法. 另外, 一些贵票的现任票主, 因为未征得人家同意, 因此只能用隐诲的方式表达. Spink Neill 先生与我是好朋友, 他无中文名字. 对方要求要中文译名, 我只好自己帮他译一个. 他的小肆分研究文章, 分集发表在Spink的拍目书末, 我曾问过他, 何时集结出书, 他说, 因为Spink是以拍卖业务为主, 在拍目后发表一些研究的邮文, 公司并无特别鼓励. 所以暂时无出书的计划.Ebay5678留言2014年6月22日 (日) 13:07 (UTC)回复
  • 另外, 邮票(尤其是贵票)的源流, 不可能每字每句都有源流. 毕竟, 收集邮票, 撰写邮文本身的性质只是娱乐, 并非撰写学术上的博士论文. 许许多多的邮文, 如果都要讲究证据, 那么, 当年黄光城的文章, 邮局编的红印花上下编, 集邮c汇报等等邮文邮刊, 全部没一篇可以够格登上维基的优良条目评选. 集邮界诸多前辈, 潘安生, 张敏生, 柯志军这些前辈, 不是白丁, 他们撰写邮文, 也无法引经据典, 常常也只是听说, 推测... 况且黄光城过世后, 红印花邮文几乎没人写. 试想, 收藏红印花者都需要相当财力, 能有财力收藏红印花的大家, 都是老板级的人物, 他们是不可能会有闲工夫去写文章的.Ebay5678留言2014年6月22日 (日) 13:27 (UTC)回复
  • 我有很仔细的通篇看完那位刘兄的高论. 但是他只是一个译者. 并无创建任何新条目的经验, 针对他的批评, 我采取的态度是相应不理. 其他网友则是在事后的回应中说出了我的心声. 与其去翻译一堆无太大实质意义的国外大大小小飓风或是国外的电脑游戏介绍来放在中文维基, 倒不如创建几条对华语区维基社群更有用的在地条目. 甚至, 希望维基将来能把翻译条目与原创条目的评选标志彻底分开, 这样子反而比较公平. 毕竟翻译已获选的现成条目, 和原创条目, 下的功夫与花费的时间差异很大. 若完全相等, 则研究生撰写论文, 直接翻译国外的论文就好了. 当然, 我也很清楚对方只是想利用翻译已获选的现成条目来冲高自己在维基的等级. 网络世界, 无奇不有, 一笑置之罢了. 毕竟, 现实世界与网络世界还是不同. Ebay5678留言2014年6月24日 (二) 05:21 (UTC)回复
  • 原本初接触维基, 认为是一块有书卷气的网络净土. 但我刚刚看到大陆用户"春卷柯南夫子", 骂人的遣词用字之粗鄙. 加上大陆用户6+, 对于他人的条目, 一律只给反对票(甚至对已获选的优良条目提出重审, 然后就是一票反对票), 原因一定有来源欠缺(当然, 因为他专司翻译, 原文都有现成的来源引用, 所以他不用费心). 这几个例子, 对于我这个维基新人而言, 真是一个最坏的示范. Ebay5678留言2014年6月25日 (三) 03:28 (UTC)回复

你好,请问红印花条目可否再补充下参考资料 编辑

如果后面大段参考资料缺失,确实有点妨碍质量,如果合适请补充一下。周子仪浪漫谎言 2014年6月23日 (一) 07:34 (UTC)回复

拍卖网站或者目录上都有拍卖的价格和成交记录吧,你提供一个就行。主要是为了可供查证,这是优良条目基本的素质,确实有点难为,还请君勉为其难补充下吧。周子仪浪漫谎言 2014年6月23日 (一) 10:38 (UTC)回复

Re:中华民国陆军军官学校 编辑

感谢回应。个人认为,这个条目需要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选列一部分如下。如果引用的资料是纪录片,应该注出的不是“优酷”,而应是拍摄者(出品商)之类。另外,参考资料建议使用{{Cite}}模板,更美观一些(可以在“参数设置”中“小工具”栏“编辑按钮扩展”下勾选“在编辑工具栏增加参考文献“引用”功能,可以快捷的使用文献引用模板”)。篇章的组织值得商榷,前面有了“校史”,后面又来一章“创期史”。琐碎内容偏多,例如校庆活动一节列出每次领导人主持校庆。“黄埔十道菜”之类的内容是否应该收入此条目的正文,也值得考虑。“校区”的“黄埔 陆军官校”一节写得零碎,缺乏组织,没有介绍整体的格局,而是逐个介绍几座建筑,难称人意。“校徽”一节宜改为连贯叙述,而非条列。“虽然蒋得到苏联及中国共产党人支持,……才能使当日有志之士望风而从”一段内容带有评论性质,却没有引用来源,恐怕不符合优良条目的标准,甚至不符合维基百科的规范。参考资料里的“设说钱博宝网”不对,那个网本叫“说钱网”或“说钱博宝网”,编者或是受了“设说钱网邮票频道为首页”的误导,随手复制,搞出一个“设说钱博宝网”来。虽然这个条目应该可以当选优良条目(已经超过6票),但我确实觉得它离优良条目标准还差不少。精力有限,不能协助全数修正,尚请见谅。--如沐西风留言2014年6月25日 (三) 07:21 (UTC)回复

1.条目于2014年6月24日通过为"优良条目。2.Jarodalien于2014年7月29日提起重审,因引起社群注意其不善之举,以14支持,2反对,保持。3.当Jarodalien于2016年10月9日故意再对本人"红印花条目"故意提起重审,社群专此条目护条获18支持,2反对,保留时,殊不知Jarodalien同时于10月12日再提"陆军官校"之重审,因其夸大条目不善,又无人关注,就此撤优。3.撤优当时本人曾说,以后他会年年再来砍,除非有人通知来防范,否则早晚还是被他砍下来。但年来思索,此条目为读者常索高关注条目,近来亦多所人参与修编更趋完善,故再次提名并获选为优良条目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16日 (五) 09:11 (UTC)回复

钓鱼台列屿钓鱼台主权争议模版修正(移自钓鱼台讨论页) 编辑

日本与中华民国官方均有声明钓岛主权,且连行政区划都有门牌,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相关官方引述只有"中国拥有调钓岛主权",故主权争议模版应修正可显示三国国旗国名,但仅在日本与中华民国下注行政区划模板,中华人民共和国则不做行政区划注记(依总结第壹、贰项之Chinuan12623、CommInt'l、Wetrace、克劳棣及后述H2NCH2COOH-"5人多数意见"修订)。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04:42 (UTC)回复

摘前述总结:

壹、现在讨论的是主权声称模版的写法。官方宣称什么维基就应写什么,传媒意见不能代表官方意见。如何“事实沿袭”?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布了使用中华民国行政区划?如果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称会使用“一国两制”,那可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宣称台湾是其特别行政区。重申,主权声称模版应描述官方宣称了什么,不应涉及常识、预计、猜测。 ——CommInt'l

贰、两钓岛篇(主权争议国声称页面)应回归有正确之官方来源撰述,日本与中华民国官方均有声明钓岛主权,且连行政区划都有门牌,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维基相关官方引述只有(中国拥有调钓岛主权),应可显示三国国旗国名,但仅在日本与中华民国下注行政区划模板,就完全符合现况,如要加注其他引述(可在内文),但不可在(主权显示页)。本人赞同CommInt'l的意见,并辅以上文(客随主便~主权说不宜代官方延申导读)。另摘引Wetrace前述意见(本来我看不大懂。现在明白了大家的争论所在,也理解并赞同Chinuan12623的立场。并引述克劳棣看法~(问题是,“中华民国台湾省”的下级行政区划能直接套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上吗?“中华民国台湾省”有个宜兰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也必然有个宜兰县吗?未必吧!?更何况是宜兰县下的乡镇,以及乡镇下的村里。宜兰县有个头城镇,还有苏澳镇、壮围乡、三星乡等等,可这是中华民国的区划,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Chinuan12623

叁、1.我真搞不懂为什么某人就是无法把宣称主权跟行政区划分开来,宣称主权是某国宣称对于争议地点有主权,行政区划是介绍该国对于某地区的划分,两者是独立分开的。2.我也搞不懂某些人一直说要官方声明等等的,我只能说就来源来看只要来源引用部分没有偏颇,那么其他第一手、第二手和第三手来源都与官方声明的内容都是可以拿来作为注释的。3.给一大堆文件档案就是不愿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个台湾省、台湾省有个宜兰县这种话吗?给一些中国网站就不能自己搜寻判断中国对于钓鱼台的行政区划吗?--KOKUYO

我想先前已经讲过了,来源什么讲我们就怎么写。还有别在他处乱诬赖人,我有给来源。--KOKUYO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10:25 (UTC)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相关官方引述只有"中国拥有钓鱼岛主权",请给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有官方宣称"钓岛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宜兰头城大溪"之来源,切勿拆组原文,组装来源,扩大解读。如无来源,不要原创。第一次警告,你已第一次不依讨论多数意见搞编辑"回复"。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11:16 (UTC) 回复
上面的讨论顶多就叫做没共识。然后维基百科只要求可靠来源,并没有要求要官方来源。--KOKUYO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12:18 (UTC)回复
主权宣示是要官方,且是权责单位,非哪个小官、小民自报,你仍未给出,续第二次违反多数意见搞编辑回复,再次警告,第三次正式举报。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12:30 (UTC)回复
摘-回味一下,钓岛篇另与我对论的某位资深维基人。本人-我已结论,....我知反对我述者多是辩才无碍,但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说(值得全体维基人警示:没有能力自大狂妄的,就不要随随便便说话,以免浪费其他人的现实生活时间),这不似一资深维基人妥言之词,歧见透过论述多可理出些多数看法或者共识,难道与你等看法不同之论述,都叫浪费其他人的现实生活时间。我正深切警惕在自由的维基百科中,期盼两岸名称对等叙述的普世价值竟有这多异见,我不狂妄,但我会去思索反对此看法人之心境Chinuan12623。对方回复-没什么,我也就是看完你跟群儒讨论完毕,完全看不出讨论出啥结果,吐槽两句而已。我文化水平不高,而且做事手法狠毒,打扰你不好意思了...。我这个人口直心快,敢来敝馆踢馆;其他人做事平和,也就是另开标题吐槽几句。我跟那些人也就是那样的差别而已。-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各位这位"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持五、六个分身搞扰乱编辑、伪投,本尊与分身早遭全数封禁。哀啊!说的一套,做的一套。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12:30 (UTC)回复
仍未给出官方主权宣示之有"钓岛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宜兰头城大溪"之来源,组装来源,原创,未依讨论多数意见搞(3RR)编辑"回复"。正式举报。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12:58 (UTC)回复
阁下就别一直无视“是中国固有领土,隶属于中国台湾省宜兰县头城镇大溪里管辖。”这类内容,然后一直威胁说要举报别人的编辑是破坏。--KOKUYO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13:01 (UTC)回复
光明网-董国昌-钓鱼岛是钓鱼岛列岛的主岛,是中国固有领土,隶属于中国台湾省宜兰县头城镇大溪理管辖。K君你是来乱的吗?主权宣示引用一个作者投报,还共产党认同呢?这"中国"是谁?地理的中国?你心中的中国又是谁?这话要中共主席、总理、外交部说就算了,不知怎么说你?我明天也投个报说"钓鱼岛是钓鱼岛列岛的主岛,是中国固有领土,隶属于中华民国台湾省宜兰县头城镇大溪里管辖,但就不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台湾上至总统下至小贩也极表认同,你要不要引用呢?很奇怪,中共官方仅说"中国拥有调钓岛主权",从没说过"钓岛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宜兰县头城镇大溪",你这台湾人还一直帮他加补上去,要说他早说了,皇上不急,倒急身边的?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13:09 (UTC)回复
我觉得你应该好好去看一下参考资料是要怎样用,使用第二手文献当然是合理的。--KOKUYO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13:16 (UTC)回复
对于一个明明内容附有来源、却不断删除该特定内容的行为,我认为已经算是破坏举动了。--KOKUYO留言2014年6月27日 (五) 13:39 (UTC)回复
补摘"支持意见"-现在我明确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未主张如此精细的行政区划,认为中华民国(台湾)有该地名,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张台湾主权,就推导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张台湾的钓鱼岛属于头城镇大溪里”,这并不能成立,维基百科收录这样的内容是人为制造错误,如果坚持错误,将来反而可能被以为是正确的,这样影响极坏。--H2NCH2COOH(留言) 2014年6月8日 (日) 14:04 (UTC)
已对K君二次举报(3RR)[6],无理由的回退争议模版者,请于"讨论页"论述获取"多数意见"后再议。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7月1日 (二) 07:21 (UTC)回复
我已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4年7月#再次讨论钓鱼台发起讨论。--KOKUYO留言2014年7月2日 (三) 04:50 (UTC)回复

感谢Chinuan12623创建红印花邮票条目被列为优良条目 编辑

相较于其他网络百科,此条目的内容的深度,广度与精确度远远胜出。感谢Chinuan12623创建此条目,过程中虽有许多波折,但辛苦终究开花结果,让此条目从推荐新条目,进一步获选为优良条目。希望有志集邮的新一辈年轻人能透过本条目获得启发,进入邮票搜藏的大家庭。Ebay5678留言2014年6月28日 (六) 18:02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紫色星章
创建红印花邮票条目,提优投票过程虽有委曲,但总算苦尽甘来。Ebay5678留言2014年6月28日 (六) 18:17 (UTC)回复

喝杯蓝山咖啡(?)吧! 编辑

  Stay rational can make the world better.-- Misaka Mikoto粉丝信箱久经沙场的战绩 来!为维基百科作战啰! 2014年6月29日 (日) 01:23 (UTC)回复

一杯茶送给您! 编辑

  众口难调,不用太在意。这个条目要在维基评选优特本身就有难度,不是因为质量不够,而是因为说到底黄埔军校也是政治性很强的一个主题。所以,放宽心就好。  上海滩悍将复活  守望者再现  2014年6月29日 (日) 13:51 (UTC)回复

Re 编辑

首先如果我在优评的留言有激怒于你的话,我很抱歉。其实我不想闹脾气,但因为我是典型的和平主义者,所以我很看不惯破坏和平的人,所以一冲动就..唔...你懂的。

重新声明一下好了:

  1. 有些发反对票的人只是向你提出意见,并不是刻意顶撞你。
  2. 我所说的“虚构的荣誉”指的是这并不是真实的荣誉,不用在意输赢。
  3. 或许有人词锋会很尖锐,但他们是有立场的,他们所做只是维护自我的尊严。
  4. 就算真的有人向你找碴,当它不存在就好了,不要跟他理论,跟他理论而受伤的不是他,而是自己。

我是不希望以我这16岁的手来向50多岁的你说教拉,我只是想改正你的错处而已。另外,我的反对票是不会收回的,待你态度有所改善我就考虑考虑XD-- Misaka Mikoto粉丝信箱久经沙场的战绩 来!为维基百科作战啰! 2014年6月30日 (一) 07:46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勤奋星章
不得不说,虽然维基里面人多口杂,但你老的运气还是不错滴,继续加油吧!  上海滩悍将复活  守望者再现  2014年7月1日 (二) 07:38 (UTC)回复

Re 编辑

我记得之前, 大陆6+网友才嘲笑这条条目只是集邮指南... 但不管如何, 如您评估后, 把此条目送去评选之后, 记得通知我一下. Ebay5678留言2014年7月1日 (二) 08:32 (UTC)回复

比较私密的文字, 我用电邮交寄. 关于红印花的条目, 小壹圆的部分或许可再慢慢多补一点. 加上市场行情一直在变, 这些资料将来都可慢慢加上Ebay5678留言2014年7月1日 (二) 13:08 (UTC)回复

Re: 编辑

烦请给出编辑战前的版本及其永久链接版本号--广雅 范 2014年7月2日 (三) 04:21 (UTC)回复

  • 所谓的编辑战前的版本反对原版本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相关官方引述只有"中国拥有钓鱼岛主权",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有官方宣称"钓岛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宜兰头城大溪"之来源,KOKUYO拆组原文,组装来源,扩大解读。推导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张钓鱼台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宜兰头城镇大溪”,这并不能成立,维基百科收录这样的内容是人为制造错误,如果坚持错误,将来反而可能被以为是正确的,这样影响极坏。
  • 建议为合理之修正版本,修正理由-日本与中华民国官方均有声明钓岛主权,且连行政区划都有门牌,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相关官方引述只有"中国拥有调钓岛主权",故主权争议模版应修正可显示三国国旗国名,但仅在日本与中华民国下注行政区划模板,中华人民共和国则不做行政区划注记(依总结第壹、贰项之Chinuan12623、CommInt'l、Wetrace、克劳棣及后述H2NCH2COOH-"5人多数意见"修订)。
更不对,简直是削足适履。争议领土之所以为争议领土,正是因为其含糊不清,断然删除所谓“虚”的资讯,无助于让读者了解主题。PRC的恐怕是没有声明(但研究尚不深入,不敢定论),日本的也值得商榷(来源不是中央政府的),但ROC的中央政府是肯定有相关声明的(请查阅引用连结),如此一来又变成矮化中华民国了。况且后面肯定会有“热心人士”加回去,这样处理恐怕非明智之举。--H2NCH2COOH留言2014年7月2日 (三) 12:24 (UTC)回复

优良条目评选 编辑

小弟现有两条目于GA评选,同样是之前遭刁难的条目,希望阁下能移驾支持,如有未尽善之处也请不吝提出,感激不尽!Vanros Kloud K.S.H Benson C.C.Y Edward Hyde Steinway I ,Ioannes Pavlvs XYou Can't See Me 2014年7月4日 (五) 05:44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微笑星章
希望以后能一起为维基贡献心力!Vanros Kloud K.S.H Benson C.C.Y Edward Hyde Steinway I ,Ioannes Pavlvs XYou Can't See Me 2014年7月4日 (五) 05:48 (UTC)回复

给您一个文化星章! 编辑

  文化星章
Chinuan12623创建并主编红印花邮票条目,宏扬华邮地位与传统文化,文化星章舍汝其谁。 H.C. Cheng留言2014年7月9日 (三) 15:41 (UTC)回复

Re 编辑

您贴的那个警告里已写明,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一言以蔽之:“在非常严格的条件之下,部分具有版权的作品可以不经允许,而在美国版权法条款下以“合理使用”名义使用。”,Wikipedia:版权信息:“上述条件基于以下的理解:其他权利 — 任何下列的权利绝不会受到本许可协议的影响:您合理使用的权利;”。先前的恢复歌词属合理使用,并已事先在讨论页声明,您未对国歌歌词不能合理使用提供有效的论据。请您在粘贴警告前首先仔细阅读内容,不应滥用模板。我已在讨论页申明理据,欢迎您按照自己的观点,提供论据参与讨论。--Ericmetro留言2014年7月5日 (六) 04:15 (UTC)回复

Re 误解 编辑

Chinuan12623,谢谢您的提点。没关系的,不用删除原意见,在下已经留言致谢。错了就错了,更正过来就好。感谢!!Wetrace留言2014年7月6日 (日) 05:29 (UTC)回复

Re: 编辑

请自行查看其封禁记录。--广雅 范 2014年7月6日 (日) 15:24 (UTC)回复

您·能·否·先·看·完·封·禁·记·录·了·解·我·设·定·的·封·禁·时·长?--广雅 范 2014年7月6日 (日) 15:30 (UTC)回复
本来页面名就是“被封禁用户”,要看历史记录请去日志。这么想要别人的名字留在上面?--广雅 范 2014年7月6日 (日) 15:40 (UTC)回复
维基里有太多魁儡分身扰乱,刚见一人讨论页说有一名管理员也是,但我点不去连结看个究竟,但至少与我激烈论述过的就有三人。你说-我这想了解他们留名?正所谓知道哪些人士言行不一的,或有不良纪录的,在与其论述时,可跳过或严检其高谈阔论,你看法呢?不知哪处有此"魁儡分身纪录表",如有,可否请阁下提供(做个连结),感激不尽。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7月6日 (日) 15:54 (UTC)回复

乌拉、Jimmy无理封禁(已申诉解封) 编辑

  • (※)注意:乌拉对我之封禁,是警告没、封禁模版也没;连2014年7月2日KOKUYO管理员犯3RR,范管理员都是先警告再封禁模板。我还真伟大。
  • (!)意见:说句公道话,该用户并无恶意破坏,且未有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封禁一个月处罚过重,何况目前条目已经按照与该用户编辑战的对方所编辑的版本获得保护,请管理员解封或减少封禁时间,谢谢。--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09:29 (UTC)回复
Chinuan12623您又被禁封了...。--Outlookxp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11:30 (UTC)回复
  • (!)意见:在下也认为有考量空间。封禁一周,在下认为都长了。3RR可能是编辑战,但不是“必然”是。尤其,Chinuan用户 是很实作的用户,希望管理员能再考虑。Wetrace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11:34 (UTC)回复
  • @Outlookxp@Lanwi1请仔细看清条目编辑历史[7],该用户在没有在24小时内回退超过3次,所以没有违反3RR,请求管理员重新复检封禁申诉,谢谢!--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11:37 (UTC)回复
  • @请看清方针WP:3RR:“该方针规定,一位编辑者对于一个维基百科的页面,在24小时内,不可以执行多于三次的回退(自我回退,以及修复恶意破坏不受此限)。但这并不表示回退不超过三次就肯定可接受。在极端情况下,即使用户在一天内回退次数未超过三次,由于编辑战、恶意破坏,也可以被封禁。”也可以封禁,不代表必须封禁,必须封禁的只有24小时内回退超过3次,所以,该封禁不是必须执行。另依据WP:封禁方针:“封禁,又称封锁或查封,是管理员阻止用户参与维基百科编辑的手段。封禁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防止维基百科遭到持续或严重破坏,而绝非惩罚用户。”该用户显然并非破坏。所以依据以上两点,一周封禁显然过长,请管理员考虑解封或者适当再减少封禁时间。
  • @烏拉跨氪请阁下对于为何封禁该非破坏用户不经警告封禁就封禁一个月作出解释,不然在下不排除启动包括提请解任等申诉程序,请见谅。--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12:54 (UTC)回复
  • 中华爱国阵线你不必再跟乌拉跨氪论,对他没意义,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好。我已将来去述明在第二次申覆书,浅而易明,就看管理员是维护搞破坏的J(未"客栈讨论"出出结果就乱搞回复),或封禁维护编辑的C(坚持先以"多数意见"为版本,并参予"客栈讨论"出结果再议)?不管核覆结果为何,就让社群来共同检验相关人之行谊。(第二次申覆书格式调不好,可以帮忙搞定一下吗)。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13:45 (UTC)回复
    • 已经整理,这样就可以了。--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13:57 (UTC)回复
      • 需要贴过去提醒管理员吗?Wetrace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14:39 (UTC)回复
      • (!)意见--少数管理员的判断标准,是令人疑虑。
        1. 真正参与讨论、寻求共识的用户,像傻子一样,依照方针在讨论;但有少数用户,完全不回应方针,就是坚持---在这种状况下,用心参与讨论的用户 却只因为“次数”被封禁!?那谁还要依方针讨论?管理员 变相在惩罚依据方针者。
        2. 尤其,在敏感条目时,往往 亲中共观点者 持续回退(却无方针理据),然后就说“编辑战”请求保护!?条目就保护在“亲中共观点的”版本。这是怎么回事?
        3. 就算举报 亲中共观点者 破坏,明显违反生者传记方针、3RR,管理员也可以当做没看到、甚至消失。但是,若被举报者 是跟中共观点不同者,管理员的“速度”就突然很快,出手很重,封禁一个月、三个月、一年!?当被争议封禁的用户,要求管理员依据方针说明,管理员也完全不理?这实在让人感到疑惑。管理员应当是服务社群的一般用户。Wetrace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14:48 (UTC)回复
      • 就事论事,此封禁不合理就说封禁不合理,把中共扯出来干嘛!?你和中共有那么大的仇吗?我就是中共人士,不也在为这位用户打抱不平,别什么事都往中共上扯,中共不欠你钱!--中华爱国阵线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15:21 (UTC)回复
        • 感谢楼上意见。在下只是感到 最近其他几个案例,刚好发生在敏感性条目,就给人这种感觉;因此也就一起反映。其实,有些中国籍管理员,用心是相当令人敬佩;当然有些中国用户,也令人敬佩。Wetrace留言2014年7月7日 (一) 15:29 (UTC)回复
(此非申诉处理之基础)阁下今后留言时,不知可否多花些时间疏通文句及正确使用标点符号以方便他人阅读。祝编辑愉快。--Jimmy Xu 2014年7月7日 (一) 19:14 (UTC)回复
建议Chinuan12623等禁封期过,不然一直申诉是没办法的。--Outlookxp留言2014年7月9日 (三) 13:25 (UTC)`回复
  • (※)注意:以下三则与Outlookxp之对话,为广雅范于7月10日滥权删除,至9月7日本人解封后本人再予恢复,可见广雅范是如此胆大脱序:
Chinuan12623求您不要再这样用申诉,为请您贡献维基为重,为日后为您所爱的事物建立条目而留下来,如红印花加盖暂作邮票等,拜托请静待一星期。我是无能的管理者,只能这样帮您。--Outlookxp留言2014年7月10日 (四) 13:26 (UTC)回复
在我的人生阅历,从未恶人,只有助人,近年余力于公益,闲来当义工写个维基,编辑多辩无妨,但有共识及多数意见版本不是要先维护,待再议出结果方可修。j不待议,先3RR破坏,我后回复(不属破坏),先封我3RR理由,现说不是3RR,再改持续多条目编辑战,我要老不讲道理搞编辑战,会只有一次封31小时纪录,这还不矛盾,依方针精神原封禁理由若消失,应撤封,奇怪的是竟还可再改理由来封,刑事犯罪可以这样?现更扯,再告我使用匿名或IP绕过封禁编辑搞破坏,就让老天来判,谁说谎、乱判,由天来收拾。我本希望Outlookxp你说个话,但你是静默的。你们当真认为我在乎"这几天没编辑会很难过",那就错了,我都可闭关三个月,还再乎一星期,告诉你们,我在乎的事,"没有的事不要赖在我身上",懂吗。以后不再编辑。有缘...三个月后再见。(一定有几个人很爽,也不用讨论或客栈了,没C挡,赶快搞相关编辑回复了)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7月10日 (四) 13:59 (UTC)回复
“这几天没编辑会很难过”,你不会难过,但我会难过。--Outlookxp留言2014年7月10日 (四) 14:03 (UTC)回复

Chinuan12623被误会而封禁,本人感抱歉 编辑

c君应该是我父亲的同学黄埔伯伯,但是哪位伯伯我不太记得。c君和几位伯伯常到我家谈黄埔往事并且写了一篇黄埔军校到维基百科,我也有看过很不错,但他们不会传图片,父亲有要我与弟弟帮忙过。前几天听他们说校歌被砍了,义勇军进行曲也有问题歌词也砍,这问题有提到客栈讨论,但是他们说只讨论国歌,c军伯伯他说被封禁中无法编辑,几位父亲同僚电脑也不懂,请我帮忙把陆官校歌议题也加入讨论(此事是父亲要我做,c伯伯不知道),因为没有编辑过维基,就用调档套印套词到客栈讨论,我好像还不小心砍掉一个人的编辑,导致c君伯伯被误会用匿名编辑,这个事情已经在今天下午向c君伯伯致歉让他误会被封禁,他虽然不介意,但我仍然认为有需要再此为他澄清。本来c君伯伯也鼓励同学和我们这些小孩编写维基,但经过此事后,我觉得维基太会斗了,还不适合,还是读书最实在。125.230.94.205留言2014年7月11日 (五) 09:04 (UTC)回复

(!)意见--建议Chinuan12623提出封禁申诉。既然是其他IP用户编辑,而非您绕过;且IP用户编辑内容 与您的封禁原因、申诉、编辑争议条目完全无关。一般绕过封禁的动机,是继续参加编辑战、或持续在争议中表达意见;从这一点来看,Chinuan12623并无绕过封禁的动机。Wetrace留言2014年7月12日 (六) 00:40 (UTC)回复

封禁申诉 编辑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 化学君诬指本人在钓鱼台列屿违反3RR:正告Jimmy管理员阁下,如此案的1.一个封禁原因,可以从违反3RR,到此变封禁不涉及3RR,现在改为持续编辑战来封?先是封一个月,再改一星期,足见品质....?这是否意谓...一个封禁理由不成立,可以再找一个来封,就是要封你。规定不是应封禁原因不成立,即应撤封吗?2.阁下说(既有讨论中未见任何共识或所谓“多数意见”形成),这话不对,我已先依前讨论总结"多数意见"做模版修正,大家本应认同,再未有新讨论前修改,就是破坏,故而有K提的客栈讨论。3.阁下又说(我在多个条目中以“正在进行讨论”为由发起类似编辑战的先例。并改封禁理由:持续编辑战-钓鱼台列屿等)。我进维基至今还未在"客栈"发起任何议题讨论过,如有请告知,我此申诉也撤了,如无,你是否应向我致歉。而我曾参此社群讨论之议题,大猫熊我尊重多数决,钓鱼台我尊重多数意见修模板,至有j君之诬告,钓鱼台两条目不是正"客栈"讨论中吗,没定,J可以反复回复吗?陆官校歌与义勇军进行曲同涉版权争议,可以回复两歌词吗?我也同意他人提"客栈"发起讨论,为避嫌与不中立,我还自禁不在其中发言。你如要提刚进维基所提两岸对等名称讨论,也是别人客栈讨论,我后来没尊重社群共识吗?而我如真(封禁理由:持续编辑战-钓鱼台列屿等),那我进维基仅封禁过一次31小时,这不很矛盾吗?4.又你说(无论您是否正在与他人就该议题进行讨论,进行反复回退均为不妥),请问,前几个讨论,本人均以论中共识或多数意见为版本做编辑保护,回退不当破坏,待有结论再修,这难道不是方针吗?5.我的申覆内容足证明乱搞破坏的,就是乌拉拒绝封禁搞破坏3RR"在先"的J(未"客栈讨论"出结果就乱搞回复),我这维护编辑于"于后"3回退的(坚持先以"多数意见"为版本,并参予"客栈讨论"出结果再议)理应解封,如J未受惩,此例一开,大家以后有争议都不必讨论,就搞编辑回退就好了。6.申覆理由同前,不需改变,宜请阁下回避,以为客观。
    1. 是j先24小时内3RR(7月6日0845.7月7日0150.7月7日0424),是我先举报,但乌拉说没看见拒绝处理。
    2. j接在后面诬告我3RR有四次,事实上仅3次(7月7日1021.7月7日0331.‎7月6日1351‎),但乌拉是先封我一个月,再回复拒绝处理j3RR,顺序也颠倒。
    3. 第一次申覆说j没有进行第四次回退,而您进行了第四次回退,错,我也没有回退四次。
    4. 化解编辑争议应透讨论解决,两条目现同在互助客栈再次讨论钓鱼台讨论中,j经我留言二次警告与回退编辑警告(要讨论出共识或多数意见,直前勿回复,故回退至多数意见版本),但J仍未待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4年7月#再次讨论钓鱼台讨论出共识下,又故意破坏回退,且对我扬言"要举报就举报",我才有第三次回退,且我是修复恶意破坏应不受此限,怎会他没事,我遭禁,滑天下之大稽。Jimmy裁退我申诉理由说(编辑战属实,正在讨论不能作为不断回退或指称他人编辑为破坏之理由),请看清楚,j回退的版本是建立在"多数意见"上,而现另辟客栈在讨论中,还未有新结论,如也不讨论,或结果未出,就反复回退,那还要讨论干麻,大家都来玩回退,这逻辑很奇怪,举例错置。我再请问Jimmy你,我所做的动作,不正是管理员该维护编辑的动作,我先举报J的无理破坏,不正是管理员应先给他封禁吗?
    5. 乌拉先封我时,以3RR长期(现改持续)钓鱼台列屿编辑战,意谓他长期观看本回复状况,那就应以管理员之姿,警告与取缔搞破坏的J(未"客栈讨论"出结果就乱搞回复),而支持维护编辑的本人(坚持先以"多数意见"为版本,并参予"客栈讨论"出结果再议),怎会没如此做,反封禁我,又将版本保护在j之破坏版本。
    6. 请撤除对本人之封禁(3RR修复恶意破坏不受此限),并对J封禁处份,如J未受惩,此例一开,大家以后有争议都不必讨论,就搞编辑回退就好了。
    7. 请裁覆之人看清楚回退编辑之时间点与编辑摘要。
    8. (增)本人二次私讯乌拉,乌拉不回复,却有空对他人解释,干脆说你就是冲我来。摘乌拉回复他人:(该用户层因类似原因受到封禁,该用户应已知晓关于编辑战的方针,所以不再进行重复警告。该用户在多个页面内长期编辑战,封禁是为了防止破坏,该用户由于3RR于2012年及2013年均受到封禁而未见改善其行为,而现又出现编辑战行为,所以封禁1个月。乌拉跨氪 2014年7月8日)。---我要不客气告诉乌拉胡扯,连k管理员3RR,范管理员都是先贴警告再封禁模板,一堆资深维基人也是同此!我警告没、封禁模版也没,我还真伟大。乌拉说我曾因类似原因受到封禁?"第一次"的2012年的M管理员就是不明究理乱封,自还行为不宜被永封;"第二次"2013年被范封3RR,连回复3RR对方都向我道歉,并欲改回我版本,这案拖13天后被"接受申诉"为保护编辑不受3RR限制,但却无法在封禁日志"补登录接受申诉",倒被乌拉拿来扯累犯。至于"乌拉封的这次",什么是乱搞3RR破坏,我当然很清楚,就是乌拉拒绝封禁搞破坏3RR"在先"的J(未"客栈讨论"出结果就乱搞回复),反倒封我这维护编辑于"于后"3回退的(坚持先以"多数意见"为版本,并参予"客栈讨论"出结果再议),我先举报,j后,乌拉却倒先处理j举封我,后处理我举报释J,前后倒置顺序,都不怕被J误导,真不知你标准在哪。
  • 摘诬遭IP傀儡绕过封禁之邮电申诉:送你Jimmy Xu-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原来不要脸他妈不在,是不要脸的奶奶开的门-乌拉跨氪乌语录全集(我曾质疑与检讨,竟无管理员说是骂人的话,乌拉也说不是骂人。)。Jimmy Xu你上一件裁覆乱判,现又乱搞,我修养都被磨光了,不用再跟你解释,封禁至今,我要有用其他用户或IP绕过封禁编辑搞破坏,活不过三天(我活五十多也够了),但我确定你是乱判,Jimmy Xu你同举报之人 ,还年轻,期间要多行善。封禁要撤不彻随你,不再跟你罗梭。想不到我开"行善团"搞济助贫困的,常鼓励旁人"存好心、说好话、作好事",来到这个维基,世界文化变了样,我本做事存乎心,为善,不害人,并将余力助人,倒被维基乌拉的乌语录、Jimmy Xu的乱判,坏了我的心。谁乱搞,由天来判。PS:后面再有破坏我清誉之言论,全删。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Chinuan12623对话贡献)于2014年7月10日 (四) 14:51 (UTC)加入。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较上次申诉并无更好理由
  处理人:Wcam留言2014年9月4日 (四) 20:18 (UTC)回复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再次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推翻之前的决定并接受这位用户的封禁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未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推翻之前的决定。
  在钓鱼台列屿未违反3RR,封禁时间过长且在2014年7月31日更改封禁设置后未做出使用IP绕过封禁等不当行为。
  处理人:Lanwi1(留言) 2014年9月7日 (日) 10:05 (UTC)回复
PS:摘~CU确认不能推出就是傀儡(比如Chinuan12623的封禁申诉被接受了)--Jimmy Xu 论 2014年9月12日 (五) 22:00 (UTC)


感谢接受申诉与解封 编辑

感谢管理员Lanwi1阁下接受申诉,还原真相与事实。感谢社群维友于本人遭受无理封禁期间之关心。现在持续原承诺之闭关三个月中,暂离纷扰之维基,以求清心。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7日 (日) 10:44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反辱骂星章
Chinuan12623如谦谦君子,卑以自牧,无端受害,给您一枚星章加油打气。 H.C. Cheng留言2014年7月9日 (三) 15:37 (UTC)回复

感谢Chinuan12623创建红印花邮票条目二次通过新条目推荐 编辑

感谢Chinuan12623创建并主编红印花邮票条目,过程中爬梳整理文献极其辛苦,更何况写维基是纯粹义工不支薪的差事。希望新一辈年轻人能透过本条目获得启发,对我国固有文化有更深一层的启发。H.C. Cheng留言2014年7月9日 (三) 15:27 (UTC)回复

H.C. Cheng的主编与扩修下,此条目彦然已成为网络百科界"红印花邮票"的葵花宝典,这十几天每天的点阅率都好几百人,想必大多是红学爱好者,H.C. Cheng对邮瀚之贡献居功厥伟,期待哪日再将提升为特色条目。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7月10日 (四) 12:02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护卫星章
阁下要忍耐啊!一些管理员已经挑明了是针对你了,血淋漓的封禁大刀在他们手里,您如果不忍耐的话,下场就是第二个“守望者爱孟”。您应该也知道,管理员对于看不惯的用户,是可以“(无理由)编理由封禁的”。请您务必忍耐!  深圳罗湖东  霸气仙湖  2014年7月11日 (五) 12:39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编辑

  原星章
表示慰问。并对中文WP表示担忧。另忠告阁下不要太相信“中华爱国阵线”,此人喜欢在背后捅人刀子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于中华民国103年暨 2014年7月11日 (五) 13:09 (UTC)回复
@Panzer VI-II呵呵!那您么冷不丁地在他人背后来这么一句,又算什么呢?孩子,我的为人chinuan12623前辈很清楚,你长大后自然也会懂。-- 深圳罗湖东  霸气仙湖  2014年7月11日 (五) 13:13 (UTC)回复

回复通告 编辑

  您好,Chinuan12623。您在WP:RFCU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此回复通告添加于2014年7月14日 (一) 09:07 (UTC),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回复

 深圳罗湖东  霸气仙湖  2014年7月14日 (一) 09:07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编辑

  特别星章
Anger is not the way to solve the problem, ignoring the provocation of others is the best approach. Railgun Girl /(≥ώ≤)/粉丝信箱久经沙场的战绩 来!为维基百科作战啰! 2014年7月30日 (三) 10:20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特别星章
对于阁下封禁,在下感到可惜,不过即使是不合理封禁,因为中文维基没有仲裁委员会之类的抗诉机构,亦深感无力。已经有不少用户有着先例了。对阁下的一些文章在封禁期间无法改进的事表示遗憾。 --脳補。◕‿◕。讨论 2014年7月30日 (三) 12:16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编辑

  真幽默星章
看到了你在用户页的那首诗,感觉很有趣。

另:TW+HK 的人数对比CN实在是不如何占优(特别是管理员方面),保重。 Temp3600留言2014年7月31日 (四) 09:43 (UTC)回复

所南心事几人知 编辑

  • 你的遭遇,是得罪了官家大老爷。好好保重吧。维基百科九成行政员是大陆人,不要指望太多了。自从SHIZHAO罢免案后,内地用户反攻了,现在是内地用户的天下。官老爷想整你,随心所欲。而且有一大批打手护航保驾。先生喜诗,愁绝风前郑所南,实在适合不过。-219.79.209.166留言2014年8月10日 (日) 17:46 (UTC)回复
    说大陆用户太笼统,而是内陆(中西部地区)管理员帮派和马仔们才对。沿海发达地区,比如上海社群或者大连、天津社群及江浙一带的用户可不是这样的,目测上海社群在大陆是最活跃的甚至是唯一成规模的社群,但在内陆管理员打压下,到现在,上海社群的人只要选举管理员都会遭到一群内陆管理员围攻,为了打压消灭上海社群,他们不惜滥权封禁,阻挠公告等等。他们要的只有权力,因为权力就意味着可以掌控维基,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就这么简单。 上海复活  传奇再现  2014年8月12日 (二) 08:20 (UTC)回复

送您一枚星章 编辑

  台湾星章
感谢您创建红印花加盖暂作邮票条目并对台湾专题作出贡献,此条目今已获选特色条目。Ebay5678留言2014年8月29日 (五) 05:17 (UTC)回复

给您的饼干! 编辑

  我个人对阁下的敬意是很浓厚的,希望阁下能够解封,阁下被封禁了(以至于讨论页)明显不合理,希望阁下能电邮给其他行政员以商量,相信阁下未使用IP破坏(很可能是诬陷)。也希望能尽早解封,很多条目等待着您的维护呢。 --脳補。◕‿◕。讨论 2014年8月30日 (六) 14:12 (UTC)回复

感谢接受申诉与解封 编辑

感谢管理员Lanwi1阁下接受申诉,还原真相与事实。感谢社群维友于本人遭受无理封禁期间之关心。现在持续原承诺之闭关三个月中,暂离纷扰之维基,以求清心。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7日 (日) 10:19 (UTC)回复

Lanwi1管理员的贡献,是我等人所不及的。--Outlookxp留言2014年9月8日 (一) 00:21 (UTC)回复

祝贺阁下解封 编辑

祝贺阁下解封。希望阁下在未来能为维基百科贡献更多有价值条目!(因系统问题无法发送星章等物品。。。)-- M26パンーシン重戰車 SCR-510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 暨 2014年9月8日 (一) 04:35 (UTC)回复

回来了 编辑

阁下回来了吗?很好,很好。那些首鼠两端的人,只仗人多,孤立起来,却是很虚怯的,哈哈!Queensroad留言2014年9月11日 (四) 04:15 (UTC)回复

Jimmy Xu的无理封禁(不做申诉,留做滥权罢免与白色言论恐怖之见证) 编辑

 
由于扰乱,您已被暂时禁止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邮件向管理员申诉,或在下方加入{{封禁申诉|您的原因}}(若您尚可编辑您的对话页)Jimmy Xu 2014年9月12日 (五) 02:08 (UTC)回复

滥权,滥到.....,社群还不觉醒。继续闭关中(三个月) 编辑

  • 2014年9月12日 (五) 02:08 Jimmy Xu(讨论 | 贡献)已查封“Chinuan12623(讨论 | 贡献)”(账户创建停用),终止时间为一星期 (扰乱,无礼的行为、攻击别人:diff=32627417(“支持乌拉的就是只会说[…]”))。
    J这无厘头的封禁是指“罢免乌拉讨论中发生争议封禁案”之我的对话:原音(是啊!这一年多来-7是翻译泛滥,如果美国与台湾的翻译之著作禁止揭露于网站又讨论或立法,那6+的捡便宜外翻优特会搞的虚名虚量一无所有,故还是创建与扩修华文条目,拯救优特为主,这才是中文维基所以的,而外翻、砍删优特就稍许节制吧!总不能说北京与台北故宫猛搜外国文物,自己的不怎管,还是回归于配比原则。另橡皮图章还是不要乱加别人身上,很不礼貌,维基各项选举是允许请人关注的,但是-7对自己条目用傀儡账户造票就绝对是禁止!本人虽闭关中,但因Cobrachen说这几位只剩下骂人了吗?有影涉到我,如确包含本人,请明示哪句,我会道歉,如没有,请住嘴。我一直在想,支持乌拉的就是只会说~乌拉说:是他妈的不要脸...、化学君说:拿垃圾条目来选优特...、Zhxy519说:生殖器想跟谁做爱就做爱....、cobrachen说:推优特拿橡皮图章和滥投充斥的结果也好拿出来说....。另我对6+-7等所疑都回答了,怎该二位对我所提还没答复?抱歉,再刷一次:)......真是无天理,摘述一票人骂人的话来示警,结果骂人的无事,引述的反被Jimmy Xu以扰乱,无礼的行为、攻击别人,来封禁我!

(!)意见 编辑

  • @Outlookxp@Bluedeck@Lanwi1@Jimmy Xu,维基现在是无政府吗?滥封成流行了吗?要让管理员声誉沉沦吗?
    1. 上述内容均为乌拉“罢免页”中相关人之发言,本人连结或引用也在“罢免页”来讨论,再说Jsjsjs1111、乌拉、Zhxy519、Jarodalien、Jsjsjs1111等人也从来没承认过骂人,我是引用来警惕,犯了哪条扰乱
    2. 又上述人员之话,哪个不是骂人,现“再增-阁下(指chinuan12623)骨子里,是一个非常非常坏的人-7.2014年9月12日”。请问是谁才无礼的行为、攻击别人。乌拉、化学君、cobrachen、-7等...管理员检讨了吗?我这么说,会不会又如E君般,把善意提醒关注,安我个宣扬“管理员不会处理这个”扰乱罪名,再来延长封禁。 
    3. “罢免讨论中发生争议封禁案”中,本人质疑Jimmy封E滥权明确,J与本人意见相左,甚本人质疑Jimmy二项问题,J也闪躲不答,我说J你对我之论述再不满意或令你不舒服,也不能大剌剌不避的找个很不衬的理由来滥封吗?社群可能要来审慎检视这话之可能性~(+)支持,解任这个管理员固然是好,但如果解任另一个管理员就更好.Darkpurpledoll。
    4. Bluedeck曾说Zhxy519骂人有在处理,但是在举报二天后才处理封禁,还牺牲了Ebay5678提醒换来莫名奇妙的扰乱封禁加身。我还讽刺某些管理员处理举报速度是看人,像化学J诬告我犯3RR(实未犯,冤二个月解封),乌拉很快没几分钟就封我一个月。现在比起Jimmy似随时监看的,有人举报吗?还不避嫌“随机”滥封与自己意见相左之人,速度之快令人辄舌。
    5. 发现化学J第二次来骂人-垃圾就是垃圾,再多人支持也是,呵呵。-CHEM.is.TRY 2014年9月12日,这是惯性过火的人身攻击,虽Jimmy Xu说重大的不需举报,为防止吃案,因本人被你滥封中,仅能以此请Jimmy Xu尽速查封,我看依你速度应不用几分钟可查封。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12:24 (UTC)回复
    6. @Jimmy Xujsjsjs1111继续影射骂人,罢免页jsjsjs1111他骂几次了,E与我提几次了,你还说我们扰乱,什么用户已不再犯,争眼说瞎,你当管理员有给他警告吗,在哪?摘昨天的~我说条目是垃圾,怎么有人自己对号入座了?PS:某人被封喜闻乐见-jsjsjs1111.2014年9月14日 。他现又骂,我再提给你来封禁jsjsjs1111。PS:jsjsjs1111讲E君的条目,他只编写过红印花邮票这条特色条目。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5日 (一) 01:26 (UTC)回复

摘~管理员解任投票/乌拉跨氪 编辑

  • 整页看不到C君骂人,也没人警告他发言有不当,也无人举报,但是他被封禁一星期。而投票区Jsjsjs1111与Jarodalien是明确骂人,除讨论页已提醒管理员处理,还正式举报,但没事。而乌拉、Zhxy519、Jsjsjs1111与Jarodalien等骂人也从未承认其过失,如引用警惕何来扰乱?惩处标准自订二套。
    1. Jsjsjs1111。二次人身攻击:1.连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的人,我又能期待什么呢?--CHEM.is.TRY 2014年9月8日 2.垃圾就是垃圾,再多人支持也是,呵呵。--CHEM.is.TRY。发现人: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4:46 。处理:拒绝。未获充分警告。如用户已获充分警告并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Jimmy Xu 论 2014年9月12日 (五) 15:17 --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6:06 (UTC)
    2. Jarodalien。Wikipedia talk:管理员解任投票/乌拉跨氪。严重的人身攻击:我真觉得,阁下(指Chinuan12623)骨子里,是一个非常非常坏的人。Jarodalien2014年9月12日 (五) 03:12 (UTC)。发现人: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5:29 (UTC)。处理:拒绝。未获充分警告。如用户已获充分警告并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Jimmy Xu 论 2014年9月12日 (五) 17:35 (UTC)
    3. 维基是人治?不讲理?很多人在此不敢出声,噤若寒蝉? 这就是维基令人佩服的地方。--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6:06 (UTC)
    4. 摘--再次举报Jsjsjs1111人身攻击。前二次人身攻击:1.连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的人,我又能期待什么呢?CHEM.is.TRY。2.垃圾就是垃圾,再多人支持也是,呵呵。CHEM.is.TRY。管理员处理:拒绝,未获充分警告,如用户已获充分警告并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Jimmy Xu 论 2014年9月12日。现在第三次又明知故犯: 我说条目是垃圾,怎么有人自己对号入座了?PS:某人被封喜闻乐见CHEM.is.TRY 2014年9月14日。我倒很想知道这次管理员又会怎样处理。发现人:Ebay5678.2014年9月15日 。处理:用户已获警告。Jimmy Xu 论 2014年9月15日(拒绝封禁)。
这个提报毫无意义。罢免案中的“封禁”,正是高压“维稳”之举,目的是吓阻用户站出来投(+)支持。所以双方行为无所谓,关键看你是否站错队,这时候,不看谁有道理,只看谁拳头硬。125.39.18.22.2014年9月15日。
想必我算是站错边的那个... 呵呵。只要站对边,就算说一堆污言秽语也算小事一桩。佩服!佩服!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08:57 (UTC)

并摘因Cobrachen影射本人骂人,本人接续回应于罢免页讨论页全文 编辑

  • 查此遭批的条目之二次推优特纪录高获33张支持票,太有趣了,橡皮图章和滥投充斥的结果也好拿出来说,当理由。一个解任案最重要的就是透过沟通去争取更多的同意票,想来这几位只剩下骂人了吗?-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11日 (四) 15:07 (UTC)回复
    我还真不知道,中文维基投票泛滥,橡皮图章的投票行之有年的现象,居然是不能讲的,讲出来就是没有理。用这个当理由,就像是拿翻译当作批评的借口一样的啊!真的是讲不出了吗?还拿地区来分喔!更低了啊。-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1:03 (UTC)回复
    是啊!这一年多来-7是翻译泛滥,如果美国与台湾的翻译之著作禁止揭露于网站又讨论或立法,那6+的捡便宜外翻优特会搞的虚名虚量一无所有,故还是创建与扩修华文条目,拯救优特为主,这才是中文维基所以的,而外翻、砍删优特就稍许节制吧!总不能说北京与台北故宫猛搜外国文物,自己的不怎管,还是回归于配比原则。另橡皮图章还是不要乱加别人身上,很不礼貌,维基各项选举是允许请人关注的,但是-7对自己条目用傀儡账户造票就绝对是禁止!本人虽闭关中,但因Cobrachen说这几位只剩下骂人了吗?有影涉到我,如确包含本人,请明示哪句,我会道歉,如没有,请住嘴。我一直在想,支持乌拉的就是只会说~乌拉:是他妈的不要脸...、化学君:拿垃圾条目来选优特...、Zhxy519:生殖器想跟谁做爱就做爱....、cobrachen:推优特拿橡皮图章和滥投充斥的结果也好拿出来说....。另我对6+-7等所疑都回答了,怎该二位对我所提还没答复?抱歉,再刷一次:
    提问1.-7说我不知道到底一个人要XXX到什么样的程度,才有脸说出什么我写维基纯义务贡献没外快,你呢。本人覆:因我现在退休有退休俸过活,我写维基纯义务贡献真是没外快,-7你呢?要说实话,老天在看哦。请-7明确告诉社群有无以写维基条目、讨论、或维基相关事项赚取外快?有或没有?
    提问2.请问Jimmy,Z与化学j批人言论是在此乌拉罢免页中发生,而乌拉去年2月骂人与4月骂人讨论也是此次罢免之理据,E君故也在此罢免页提出质询,善意提请关注处理Z与化学j批人言论有何不对?
    提问3.再问Jimmy你说人身攻击,除了太过火的,一般是得有人提告才得处理。那何谓太过火?E君认为化学jsjsjs1111批他:连垃圾条目都能拿去选GA的人已达标,所以不须提VIP,先就讨论提醒管理员处理,那也请你正式告诉社群批评垃圾条目有无太过火,是或不是?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1:37 (UTC)回复
    之前就已经提到过,你要觉得某些人利用优良特色条目换取名声,就点出直接的理由,这种现象,过去几年出现的可多了,配合滥投,橡皮图章,交换选票,就是中文维基的投票特色。你要用这个做为批评的理由,我还没什么意见,可能还会举出一些实例。但是,不拿实际的现象,却来批判翻译和原创哪个比较高等,这种出发点就了。瞧不起翻译和翻译需要花费的心力?我还真不知道阁下是有林语堂,余光中或者是梁实秋之实力或者是地位?-cobrachen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1:47 (UTC)回复
    请注意,在此页挑起"翻译"讨论的是Cobrachen,我是被动应答。楼上意指~你要觉得某些人利用翻译优良特色条目换取名声,就点出直接的理由...。就此,我不评论他人,我也挑明就是指6+,请他摸心自问有或没有?会以魁儡造票来获取推优特的人,你跟我说他不利用优良特色条目换取名声,很难让人信服,而我请-7明确告诉社群有无以写维基条目、讨论、或维基相关事项赚取外快?他还未覆,烦可否你通知他,如他真有以此赚取外快,那我更无语了!阁下再说:拿翻译和原创哪个比较高等,这种出发点就低了。请问这需要比吗?可能只有6+与你会说无法比,甚至翻译比较难等之高见。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2:06 (UTC)回复
    封禁命令到。恐怖啊!!!!!!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3:02 (UTC)回复

Jarodalien(6+.-7.刘嘉)特区 编辑

人身攻击1 编辑

  • 阁下骨子里,是一个非常非常坏的人。...那我也送你一句:我刘嘉要是没有凭着在维基百科这样夜以继日地天天写条目赚取经济利益,你也要天诛地灭。--7(留言) 2014年9月12日。
    所以再次映证我说的(并增录-7刚骂人的话):我一直在想,支持乌拉的就是只会说~乌拉:是他妈的不要脸...、化学君:拿垃圾条目来选优特...、Zhxy519:生殖器想跟谁做爱就做爱....、cobrachen:推优特拿橡皮图章和滥投充斥的结果也好拿出来说....、-7:阁下(指chinuan12623)骨子里,是一个非常非常坏的人。另-7很奇怪的比喻,如同他理论,那我是真的没外快,但我有要你-7去天诛地灭吗?这是什么论调?要你对答只是自清,-7只要回答有无以写维基条目、讨论、或维基相关事项赚取外快?有或没有? ,但却一直在那闪躲,你在怕什么?(解封后,此接续之讨论贴回罢免乌拉发生争议封禁之讨论区,-7如不介意现在也可代贴)。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06:03 (UTC)回复

Jimmy Xu拒绝举报处理 编辑

Jarodalien。Wikipedia talk:管理员解任投票/乌拉跨氪。严重的人身攻击:我真觉得,阁下(指Chinuan12623)骨子里,是一个非常非常坏的人。Jarodalien2014年9月12日 (五) 03:12 (UTC)。发现人: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5:29 (UTC)。处理:拒绝。未获充分警告。如用户已获充分警告并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Jimmy Xu 论 2014年9月12日 (五) 17:35 (UTC)

Ebay5678建议Chinuan12623与Jarodalien有无以写维基条目、讨论、或维基相关事项来赚取外快~自清 编辑

@Jarodalien还是不厌其烦提醒管理员处理,楼上刘嘉说:阁下骨子里,是一个非常非常坏的人。这铁定符合@Jimmy Xu说的人身攻击,是太过火的,不必提告也会处理的。看了-7和C君在互问对方有无用"写维基条目、讨论、或维基相关事项赚取外快?"c君已答没有,但-7就是不答复他自己的,还奇怪的以:我刘嘉要是没有凭着在维基百科这样夜以继日地天天写条目赚取经济利益,你也要天诛地灭。我倒也好奇,c君已答没有,但他有要你刘嘉天诛地灭吗?你的论调很诡异。如要真如由上天或有报应说,刘嘉应说是谁说谎,谁就天诛地灭才对啊,这才相对嘛!如双方都坦荡,那就请社群见证,老天为凭,请刘嘉回答有无以写维基条目、讨论、或维基相关事项赚取外快?有或没有?如有愿天诛地灭?因C君封禁中,无法在此答复,我会到他讨论页留话,如愿意,也承诺了,再将誓词转贴于此,就这么简单的事,如双方都誓诺了,就由天来谴,尔后就不要再提此事了。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14:42 (UTC)回复

同意Ebay5678之建议,快速有效。声明:男子汉大丈夫,做事光明,自清是不需扭捏作态,我自誓绝无以写维基条目、讨论、或维基相关事项赚取外快,如有愿天诛地灭,社群见证,老天为凭。(烦请转贴为证)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2日 (五) 15:14 (UTC)回复
  • 请兑现自己的承诺:这位陈先生既然喜欢这样指责他人动机,喜欢说人在做天在看这种话,那我只能也和他来赌个咒、发个誓,看看到底是谁天诛地灭。--7(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03:07 (UTC)
我都已做了2次自清是无偿编辑,但未见刘嘉自清,Jarodalien是心虚了,怕老天判谴?烦请Ebay5678通知@Jarodalien到"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解任投票/乌拉跨氪"自清。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3日 (六) 15:59 (UTC)回复
E君与我已3次连结通知刘嘉自清,6+还在装傻,@Jarodalien快到"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解任投票/乌拉跨氪"自清,有无赚外快之事就此誓证解决,像个男子汉,干脆点。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15日 (一) 08:50 (UTC)回复
(并参使用条款/有偿编辑修正案),本人已自清于维基之相关编辑均为无偿编辑,第4次再请@Jarodalien相对的到"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解任投票/乌拉跨氪"自清,或在Chinuan12623或Jarodalien你自己之讨论页自清声明有无赚外快之事,如有愿天诛地灭。既然6+敢回呛,那我只好登他的门,亲自要他的誓词了!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26日 (五) 01:45 (UTC)回复
  • 摘致@Cobrachen在你心理可能一直无法面对6+是否以以写维基条目、讨论、或维基相关事项来赚取外快之事。一般人不用怎想,在6+说出(我只能也和他来赌个咒、发个誓,看看到底是谁天诛地灭。-Jarodalien2014年9月12日),而本人也在第三者见证下做出~无赚外快之事,如有愿天诛地灭的自清,然6+却不愿兑现自己承诺,且摧了四次还不自清,这答案就已非常明显。6+有工作吗?是富二代吗?每天可都在电脑前翻译条目。他要你看红印花邮票与陆军官校之条目的品质如何?他意思是很差。我是中华民国国民台湾人,在二年前将只写到39年历史的陆军官校(算古迹)扩写至来台后的现今,而红印花邮票是华界最珍贵的邮票,在互动、百度、台湾大百科都写,就维基没有,我创建它不好吗?它的条目品质不是我和6+说了算,但推优特时支持票数都高过6+的外翻条目,而6+却几次要重审撤优,还故意挑我被无理封禁期间(已申诉解封),这是什么心态?我与6+之事,阁下与Ebay5678均参予讨论,6+在楼上不也留言向你取暖,故我希望你坦率一点做个见证。我是黄埔人,校训亲爱精诚,"诚"字诚肯诚实,且在使用条款/有偿编辑修正案中有相关规范,本人已自清于维基之相关编辑均为无偿编辑,6+若不兑现(我只能也和他来赌个咒、发个誓,看看到底是谁天诛地灭)的话,我会追他一辈子,就同乌拉骂人的那三句话,就算乌拉不承认是骂人,我冒着被封禁之虞,我也要其他管理员告诉我个答案般,如6+承认对维基之相关编辑是有偿编辑,那就不是义务贡献,也不用把他人想的那伟大,但如是而辩称是无偿编辑,在日后有事证查出说谎,我会请社群要他离开维基,因他是不够格留在维基。我以前曾说过在~在WIKI文化里面态度真假很难说,傀儡分身扰编,我就碰过五个跟我对头的(黑雪姬、6+、Jsjsjs1111、Snorri、Makecat),而6+、Snorri甚至还造票伪投,谁态度真、谁立场假,谁对人不对事投票,看久就知道。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27日 (六) 04:26 (UTC)回复
@Chinuan12623: 恕我这个见证人插个话。其实经过这次乌拉罢免案之后,6+、Cobrachen、Jsjsjs1111等人都是选对边的用户啊!换言之,选对边的这些用户用傀儡投票,用秽语骂人,说谎胡扯都完全没关系。但Chinuan12623与敝人目前算是选错边的那群人之一喔!因此,与6+一样选对边的Cobrachen已警告您了:"私人恩怨请自行处理,无法成熟面对也不要牵拖无关用户。想被继续封禁也无妨"。不过,Chinuan12623也别灰心,您倒是可以向6+大神讨教加入选对边的诀窍。保证不涉及经济利益!因为他是绝对不会用"教你如何选对边来赚取外快"的。另外,相信Chinuan12623也一定知道,维基上的那一堆特色条目星星就是某位用户生命的全部。因此,要这类用户一起来诅个咒或发个誓,那简直跟把他的现实生活与身份全抖出来没两样。相信社群大多数用户不是瞎子,每个用户是啥德性,大家都心知肚明。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28日 (日) 07:58 (UTC)回复
@Jarodalien@Ebay5678就是要Jarodalien兑现他2014年9月12日自己的承诺:(这位陈先生既然喜欢这样指责他人动机,喜欢说人在做天在看这种话,那我只能也和他来赌个咒、发个誓,看看到底是谁天诛地灭--7)。我在想:任何人在维基凡说过的话,必留下痕迹,一个大男人敢说而不敢为,若或做了不为人知的事,而再推三阻四,还歪告所谓:(我讨论页这两天经常遇到骚扰,cobrachen也躺枪了,这种反复不断地做法算不算扰乱或是POINT啊.包括不停地ping、写用户名出通知之类--7) ,不敢自兑先前承诺,怕天来谴,甚或说谎以对,那将为世人与维基所不齿,那么离开诚信与文明的维基也就理所当然。有无以写维基条目、讨论、或维基相关事项来赚取外快,如有愿天诛地灭的自清,等著Jarodalien来自誓。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29日 (一) 01:02 (UTC)回复

人身攻击2 编辑

  1. 刘嘉这句自清的话我留存待证~那我就说一下吧:我刘嘉如有以维基事项赚取外快,天诛地灭,希望这样的誓言能让你满意。--Jarodalien 2014年9月29日 (一) 02:31 。
  2. 但尔后如有事证发现是你说谎,那将为世人与维基所不齿,那我会要求你离开诚信与文明的维基。
  3. 我只是要6+你兑现自己的承诺:(那我只能也和他来赌个咒、发个誓,看看到底是谁天诛地灭--72014年9月12日 ) ,本人事后也已答没有,但我有要刘嘉天诛地灭吗?或反过来骂你吗与诸亲友吗?6+的品格论调很诡异。刘嘉先前骂人:阁下骨子里,是一个非常非常坏的人,现再骂的更凶再次举报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29日 (一) 09:03 (UTC)回复
我根本就没有问过你有没有在这里赚外快,是你自己要乱发誓,还要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指责他人。我只不过是说,如果我有,我就如此,如果我没有,你就如此,既然你那么深信我有,那你亲人朋友肯定没事。--7留言2014年9月29日 (一) 09:11 (UTC)回复

Jimmy Xu无理封禁-罗织以扰乱之名反倒封禁举报者,回护骂人之实 编辑

 
由于骚扰用户,您已被暂时禁止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邮件向管理员申诉,或在下方加入{{封禁申诉|您的原因}}(若您尚可编辑您的对话页)Jimmy Xu 2014年9月29日 (一) 15:49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1. 6+先前还请教Bluedeck我给他对话页之事,Bluedeck覆:(对话页,如果不是故意以扰乱为目的的留言即使频率很高也不应该算违规,不过一样可以明示自己不希望某个人高频率给自己留言)。本人是在6+讨论页要他兑现承诺(我只能也和他来赌个咒、发个誓,看看到底是谁天诛地灭。-Jarodalien2014年9月12日)来自清为目的,并非扰乱。而6+有明示本人不希望留言吗?或有管理员先警告不宜吗?
  2. Jarodalien已二次人身攻击本人,再看[辣妈岛]Jarodalien用傀儡账户造票他也没受任何处份?6+当真在维基已成神,我在6+用户页要他兑现自己承诺来自清,他做了人身攻击,但我举报人反被封禁?
  3. 请注意:在QQ群里6+好友"七海花音"对Jarodalien回了:你不是有偿编辑吗?"这话。在使用条款/有偿编辑修正案中有相关规范,要求用户账号自清或宣告,避免违反使用条款,使用条款/有偿编辑修正案也已明文白底黑字,请旁观者自律,尤其是Jimmy Xu。
  4. Jimmy Xu一而再三做出无理封禁,上一件我懒理的不做申诉,这件则要请管理员群作好规劝,免扰群誉,此等不当滥权封禁将搜列为尔后罢免之理据。
  5. 已有用户对"七海花音"账户提请用户查核#BlackLotux,理据-街灯电箱150号9月18日乌拉罢免投支持票:到最后阶段出现的拉票,我觉得有必要去抵销。随后Jarodalien不小心把"七海花音"卖了,9月18日乌拉罢免投票结果Jarodalien说:黑雪姬的确是世外高人,cdip150也上当了。但又是Jimmy Xu这管理员9月25日 :驳回,理据不足。请管理员群注意七海花音此人此事(七海花音可能惊觉事情大条,现已停用账户。)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02:50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过检查,管理员决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除User_talk:Jarodalien外,更在用户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况下于User_talk:Cobrachen施行骚扰。既非明确违规的警告模板之类,反复留言,诚然不妥
  处理人:Kegns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12:43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过期。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1. 请注意:本人是在6+讨论页要他(我只能也和他来赌个咒、发个誓,看看到底是谁天诛地灭。-Jarodalien2014年9月12日)兑现自我承诺来自清为目的,并非扰乱。而6+也未有明示本人不希望留言?也未有管理员警告不宜。
  2. 所谓在用户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况下于Cobrachen施行骚扰?应检视我传他三次之内容每次都做修正,只因Cobrachen与E君前次都参入我与6+人之相关讨论,故有需要同时知会。我也传E君,但并未认为是骚扰;但Cobrachen确独留6+陈述,我三次不同留言旨在平衡论述,难道只因他不喜我论,就归类是骚扰,甚有人明白标示哪些人不得到其处留言般,那不就失去用户页沟通讨论之功能,而履拒沟通,不也违反方针?而Cobrachen最后也删除双方留言,我认合理是对待,未再留言。故此乃"平衡论述"之留言沟通,非骚扰
  3. 举报6+第一次骂Chinuan12623 ,骂本人骨子里是一个非常非常坏的人。但未获处分。这次6+再骂的更凶我举报反倒我被封。再看[辣妈岛]Jarodalien用傀儡账户造票他也没受任何处份?管理员意谓在就所谓骚扰下,Jarodalien骂人都不必封禁,可视若无赌?
  4. 就上次申诉留言第3.5项合理怀疑,6+已知黑雪姬登陆之新魁儡账号,并与之连系或编辑,请管理员防杜绕封禁与魁儡扰编情事,余同前述。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14:13 (UTC)回复
  5. (补):有必要揭露Jimmy Xu管理员选择性查核,J二次拒绝查核七海花音,有掩护黑雪姬魁儡登陆之嫌。Jimmy Xu乡愿不查、滥封本人、保脏话(jsjsjs1111、6+、乌拉)不遗余力。幸有广雅 范★ 、Kegns根据本人封禁申诉要求重新查核"七海花音"...等嫌疑用户,据以查封相关魁儡。管理员群再不规制Jimmy Xu,官僚版乌拉再现。
  • 七海花音有hanteng用户查核#BlackLotux,理据-街灯电箱150号9月18日乌拉罢免投支持票:到最后阶段出现的拉票,我觉得有必要去抵销。随后Jarodalien不小心把"七海花音"卖了,9月18日乌拉罢免投票结果Jarodalien说:黑雪姬的确是世外高人,cdip150也上当了。但Jimmy Xu管理员9月25日 :驳回,理据不足。
  • 七海花音[10]:七海花音、萝卜炒饭与田中罗密欧、Mengheng、Dddddb。Jimmy Xu是否还记得这两次查核的数据?hanteng怀疑他们也是BlackLotux的维基用户分身。--GZWDer 2014年10月3日 03:29 。驳回,之前已有结论。--Jimmy Xu 论 2014年10月4日 03:04 。
  • BlackLotux[11]:BlackLotux、Aldnoah-one。据封禁申诉要求重新查核。--广雅 范★ 2014年10月3日 04:42 。已确认:Aldnoah-one、AeoliaSchenberg、七海花音,已属滥用多重账户--Kegns 2014年10月4日 03:24
  • "七海花音"、"Aldnoah-one"与"AeoliaSchenberg"已证实是"黑雪姬"的魁儡账号而被查封,希望@Jarodalien自觉,不要再受QQ群里"七海花音"影响。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10月5日 (四) 01:58 (UTC)回复
6.ps:就第5(补):如果有"未公开"的查核在进行,又在本用户已申诉质疑时,而管理员能答复说明,却不而为之,致产生误解时,实属不宜。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10月13日 (一) 12:21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封禁时间已到,或用户已被解除封禁。
  
  处理人︰113.236.10.40留言2014年10月21日 (二) 09:40 (UTC)回复
  • @Chinuan12623:我在9/28日在您的讨论区留言:"其实经过这次乌拉罢免案之后,6+、Cobrachen、Jsjsjs1111等人都是选对边的用户啊!换言之,选对边的这些用户用傀儡投票,用秽语骂人,说谎胡扯都完全没关系。但Chinuan12623与敝人目前算是选错边的那群人之一喔!因此,与6+一样选对边的Cobrachen已警告您了:"私人恩怨请自行处理,无法成熟面对也不要牵拖无关用户。想被继续封禁也无妨"。果然不出我所料,选对边的人做什么都没关系,选错边的人,要随时小心被封禁(这也是这群人唯一用来自慰的武器)。我先前也建议Chinuan12623君别灰心,您可以考虑向6+大神讨教加入选对边的诀窍。保证不涉及经济利益!因为他是绝对不会用"教你如何选对边来赚取外快"的。但后来仔细想一想,C君是半生奉献给国家的铁汉,如果硬是建议您去学习这些选对边的诀窍,简直污辱您的人格。毕竟这些诀窍得要适合的XX才能学得来。您以后倒是可以竞选个管理员,一旦选上,6+大神会马上改口叫您"小C"的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00:06 (UTC)回复
@Chinuan12623:1. C君与社群绝对很清楚这群人是什么样的人! 摘当初敝人被无理封禁时,脑补君在我讨论板留下的感言--"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中有说明如果对管理员处事不公而发表意见如“为什么他不被封禁,我被封禁”就构成扰乱从而封禁,那么意思就是管理员可以持双重标准,随自己喜好封禁他人,而别人反对则构成扰乱,这个方针大致就是这个意思吧。--脳补。◕‿◕。讨论 2014年9月11日 (四) 12:10 (UTC)。2. C君是正人君子,铁铮铮的汉子。为何我会这样说?因为C君明明很清楚6+君的底细,但至今没有讲白,这是做人的厚道。反观那些用封禁当自慰武器的一群人与围绕在他们身边左一句小X,右一句小X的献媚之徒,原来根本是有偿编辑!此人前几天发的誓,不知道算不算数?更好笑的是,揭穿谎言的竟是一个被永封用户的傀儡,然后利用傀儡替乌拉四处拉票。不过因为他们站对边,所以没事。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03:47 (UTC)回复
这句话已永存维基,刘嘉赖都赖不掉:我刘嘉如有以维基事项赚取外快,天诛地灭--7.2014年9月29日 。我说啊~人在做,天在看,相关人不义之举,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如果是谎言,总有揭穿之日。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04:03 (UTC)回复
@Ebay5678七海花音在乌拉罢免时说:花音是乌拉的好朋友,花音不要乌拉被女人SM,乌拉你要好好当管理员,不要辜负我对你的爱--七海花音9月18日。而6+不小心把"七海花音与黑雪姬"给连结卖了,虽然又是Jimmy Xu这管理员9月25日不予用户查核,给驳回,理据不足。但也让七海花音可能惊觉事情大条,现已声明停用账户。黑雪姬这段永封历史你可能不知,黑雪姬用多重账号魁儡已久,想也知非乌拉、J、范三人封禁,而是Hanten锲而不舍举报,直至维基大使Wing出手才永封!摘Wing:用户黑雪姬曾经滥用傀儡已被证实,而且直到最近一直不改:[12],最近的两个是今年3月21日发现和被封禁的,鉴于Edouardlicn的历史记录可以说该用户没有悔改的意图,所有帐户全部被我永久封禁了-Wing 2013年5月31日。我还是感叹!在维基有若干之管理员对用户之封与不封还是存有私情或怨怼而行。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04:48 (UTC)回复
@Chinuan12623只要站对边,上述"做贼喊捉贼"的行为都是正常的。在维基,被永封的用户就算重开一个账号,再被提名成管理员也可以。千万别奢望这些人都能像C君一样以"诚"为本。Ebay5678留言2014年9月30日 (二) 05:24 (UTC)回复
越来越佩服维基了!社群可以看看管理员解任投票/乌拉跨氪,反对解任不适任管理员的那一群人都是什么人!原来乌拉今天能保住管理员职位是靠一位用傀儡身份拉票的人来保住!当然还需配合"小吉"的封禁以及化学jsjsjs1111等人的脏话辅助。至于周边的6+、cobrachen等人负责汪汪。果真是物以类聚,老祖宗的话真有道理,呵呵。Ebay5678留言2014年10月2日 (四) 05:35 (UTC)回复
感觉6+口中的"小吉"官僚气习越来越像某位管理员,更让我赞叹不已的是他那保脏话(jsjsjs1111、6+、乌拉)能力,而非我族类的就算是被骂来举报,也反被他摘个"扰乱"之名封禁,佩服!Ebay5678你要小心,你已尝过,不过如再给你来个弹,在奇人奇治下,也不足为奇,可惜管理员群里尚无人来规制。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10月2日 (四) 06:00 (UTC)回复
@Chinuan12623我哪会去怕什么。怕封禁的话,当初就不会选择站错边了。就是看不惯这群人胡搞瞎搞,自以为是维基皇帝,其实在现实生活只是连吃饭都有问题的X丝。Ebay5678留言2014年10月2日 (四) 09:56 (UTC)回复

Miao233发起对管理员DreamLiner的解任讨论-本人与Jarodalien -7之对话,就-7骂人,Jimmy Xu反滥封被骂之人 编辑

(+)支持:个人认为受指管理员是有意作出虚假的陈述,撒谎骗取他人信任。--7留言2016年3月17日 (四) 05:49 (UTC)回复
(-)反对:个人认为Jarodalien(刘嘉)是虚假,陈述骗取他人误解。就-7与某些管理员关系牢固,还好意思在此厥词,翻些纪录,让社群看了吓一跳:1.1u, 别人举报-7骂Chinuan12623 ,骂-本人骨子里是一个非常非常坏的人。但Jimmy Xu拒绝处分。2.-7再骂Chinuan12623的更凶-说:就让他生儿代代做贼,生女世世为娼,让他所有的朋友、亲人全部不得好死。让他痛苦一生,死后也要下拔舌地狱。我举报-7,但反倒被Jimmy Xu封禁。3.看-7自荐优良条目[辣妈岛]Jarodalien用傀儡账户造票,要是别人傀儡马上封禁,但Jarodalien -7他竟未受任何处份。试问管理员谁公、谁私、谁真、谁假?谈罢免?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7日 (四) 08:57 (UTC)回复
你这么长时间以来,时刻不忘污蔑我在维基百科写条目换取经济利益,同样也是不提供任何证据,反复ping,反复使用提及,反复在他人页面留言(这里我再次向User:Cobrachen致歉,很抱歉让您的用户页也受到牵连),要求我赌咒发誓,有还是没有收钱。更可耻的是,这种人居然还能在维基百科,把写维基百科当成功德来讲。我在维基百科无论此前还是此后,都还没有见过有谁会把在这里把写条目作为值得夸耀的事情。要脸的话贴就贴全嘛,看看从头到尾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看看User:Jimmy XuUser:Kegns又是怎样收了我的好处费来封禁你的:2014年9月29日,我刘嘉在自己的讨论页这样回复:
  • 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别人以与维基相关的任何事情赚取外快,不知道这位人士自誓又有什么用,我要求的是你立誓说,如果刘嘉没有用维基事项赚外快,你就要天诛地灭,但你显然没有立这样的誓。所以既然你要如此盛气凌人,那我就说一下吧:我刘嘉如有以维基事项赚取外快,天诛地灭。但如没有,请让通过各种手段污蔑我如此的陈锦全天诛地灭。不不不,请不要让他天诛地灭,如果我没有以维基事项赚取外快,就让他生儿代代做贼,生女世世为娼,让他所有的朋友、亲人全部不得好死。让他痛苦一生,死后也要下拔舌地狱。如果我刘嘉有以维基事项赚取外快,也要受同样折磨和煎熬。希望这样的誓言能让你满意。--7留言2014年9月29日 (一) 02:31 (UTC)回复
    (:)回应Jarodalien-7自曝其短。在维基,恶行凡走过必留下痕迹:
  1. 不要乱用"粗体",还整段呢!
  2. 你帐名Jarodalien、-7、6+、刘嘉...,虽说应众人多知,但我有时会将其并陈,是怕"生人"不知同属一人,反观现在会将我名字在"维基"重现的,可能仅你一人,心虚?起底?宣传?词穷?
  3. 你的话是在讲自己吗?居然能在维基百科,把写维基百科当成"值得夸耀"的事情。看看你的页面展示的"星星"、各种"荣耀"满天飞...真让人眼花撩乱!
  4. 我没污蔑你在维基百科写条目是否"确定"换取经济利益,只因对岸有人"私讯"检举你写维基赚钱,如真,以你"翻译"速度之快,令人惊讶!己身不正何以正人,故我先自誓未赚外快并陈于你。同样,本地如有人向你举报本人不法,也欢迎你先自清后,再比照要求于我。 
  5. 在本人已自清(誓)后,你说(摘):那我只能也和他来赌个咒、发个誓,看看到底是谁天诛地灭,--7(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03:07 (UTC)。我要你兑现前项承诺,但你一直在躲,我不知是你心虚,还是什么?故我仍后续留言要你兑现自清承诺:
我都已做了"2次"自清是无偿编辑,但未见刘嘉自清,Jarodalien是心虚了,怕老天判谴?烦请Ebay5678通知@Jarodalien:到"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解任投票/乌拉跨氪"自清。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15:59 (UTC)。
E君与我已3次连结通知刘嘉自清,6+还在装傻,@Jarodalien:快到"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解任投票/乌拉跨氪"自清,有无赚外快之事就此誓证解决,像个男子汉,干脆点。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08:50 (UTC)
本人已自清于维基之相关编辑均为无偿编辑,第4次再请@Jarodalien:相对的到"维基百科讨论:管理员解任投票/乌拉跨氪"自清,或在Chinuan12623或Jarodalien你自己之讨论页自清声明有无赚外快之事,如有愿天诛地灭。既然6+敢回呛,那我只好登他的门,亲自要他的誓词了!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26日 (五) 01:45 (UTC)
6.你提对Cobrachen歉意?我如未澄清说明,社群又被你刘嘉误导:Cobrachen一直是回护你的,当时也见你到他页面留言取暖,本人为求客观与平衡,我当时与-7之对话,"同时"传至Cobrachen、Ebay5678二人参考,Ebay5678没删我言,Cobrachen是偏颇的只留你言,而删我言。
7.你刻意说Jimmy Xu和Kegns又是怎样收了我的好处费来封禁你?再次误导社群。当你第二次恶意骂人后,我举报你,但反倒被Jimmy Xu封禁,猜你也同护你的Cobrachen反举报我骚扰,Jimmy Xu一向亲你(-7昵称Jimmy Xu为小吉),就在你连二次骂人,还反封禁我,在我申诉后,Jimmy Xu应是避嫌未处理,而是Kegns拒绝处理,覆知:在用户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况下于Cobrachen施行骚扰(指我并同留言于Cobrachen、Ebay5678),诚然不妥。本人认为-所谓在用户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况下于Cobrachen施行骚扰?应检视我传他三次之内容每次都做修正,只因Cobrachen与E君前次都参入我与6+人之相关讨论,故有需要同时知会。我也传E君,但并未认为是骚扰;但Cobrachen确独留6+陈述,我三次不同留言旨在平衡论述,难道只因他不喜我论,就归类是骚扰,甚有人明白标示哪些人不得到其处留言般,那不就失去用户页沟通讨论之功能,而履拒沟通,不也违反方针?而Cobrachen最后也删除双方留言,我认合理是对待,未再留言。故此乃"平衡论述"之留言沟通,非骚扰。...我深信Kegns如详阅编辑要项,就不会被你与Cobrachen误导而拒绝处理。
8.-7事后又狡辩,(摘)我只不过是说,如果我有,我就如此,如果我没有,你就如此,既然你那么深信我有,那你亲人朋友肯定没事(就让他生儿代代做贼,生女世世为娼,让他所有的朋友、亲人全部不得好死。让他痛苦一生,死后也要下拔舌地狱)--7(留言) 2014年9月29日。我真不知怎会有如此狡辩之人,而管理员也不查,让骂人的没事,被骂二次的人反遭封禁。自清(誓)是对自己负责,怎可扯骂到别人,我已先二次自清,也没骂到-7,但-7他自清反骂到我,还歪理成堆,如我同理也来个本人自誓绝无写维基外快,如果我有,就让-7生儿代代做贼,生女世世为娼,让他所有的朋友、亲人全部不得好死。让他痛苦一生,死后也要下拔舌地狱..可以吗?不管真相为何,"故意弄个-假设性"前提来指桑骂槐更是不对,-7是步上乌拉骂人免责之权力,不可思议。
9.乌拉职权大,-7翻译力强,但也不可抵触维基之文明"不可骂人",而事后还振振有辞,可叹的是还有Jimmy Xu管理员不明事理回护,反打压与封禁提出质疑甚至举报之人。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8日 (五) 02:49 (UTC)回复

一杯茶送给您! 编辑

  许久未见。欣赏您耿直不屈的态度。

希望未来仍持续编辑,贡献您的经历、专业、兴趣。 双十国庆要到了! Wetrace留言2014年10月5日 (日) 02:40 (UTC)回复

@Wetrace维基被玷污了...卖肉的说他没卖肉,骂人的他说没骂人,小孩想当法官却搞的四不像,有仇必报秋后算账,有理无理他说了算,想无偿贡献的被迫淡离,而搞魁儡破坏的却纷纷抢进...。掀除这些鸟事,Wetrace双十国庆快乐。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10月5日 (日) 08:03 (UTC)回复
Chinuan12623,也祝您快乐。我好多条目都待写,却太多事让人力不从心。--Outlookxp留言2014年10月6日 (一) 12:58 (UTC)回复
“好多条目都待写,却太多事让人力不从心”这话倒是说中许多人的心声!这或许也是令有心参与的新人感到怯步的原因之一吧?--114.38.187.137留言2014年10月7日 (二) 16:48 (UTC)回复
我倒不同,空闲的很,但看到少数管理员与用户乱搞,让人心烦,懒的动笔写条目。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10月8日 (三) 00:16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勤奋星章
我喜欢这里 低级法术留言2014年10月15日 (三) 04:54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编辑

  不倦星章
是不是该回来了w 会放电の少女 访问 研究 2014年11月2日 (日) 06:17 (UTC)回复
@Jacklamf1d14如此的维基...卖钱的说他没收钱,骂人的说他没骂人,胡乱的管理员判骂人的没事,被骂而举报的却被关,这样少数管理员与用户乱搞维基,少入倒清心。Chinuan12623留言2014年11月2日 (日) 10:34 (UTC)回复

给您的泡沫红茶! 编辑

  Welcome Back! 期待你的条目! Queensroad留言2014年11月22日 (六) 03:22 (UTC)回复

台湾历史 编辑

Hello, Chinuan12623, 非常感谢您与各位支持本条目保留为特色条目者的关注!我因忙于其他条目而迟至评选最后时刻才有空较大幅增修。我会在评选结束后整整一个月的12/22重提评选,欢迎大家继续共同增补、完善、维护与支持台湾相关条目,相信届时台湾历史等重返特色条目应非难事。也欢迎您持续参与台湾维基人的行列!祝好!--WildCursive留言2014年11月23日 (日) 12:13 (UTC)回复

感谢来言。这次“台湾历史”的特色条目地位无奈被撤销,不过不要紧呢,稍作改善后,一个月后可以重新提名呢!Queensroad留言2014年11月23日 (日) 14:51 (UTC)回复

许久没来问候 编辑

您是个不气馁、坚持原则的维基人。这几年来新进的台湾维基人中,您是让我印象最好的。--Outlookxp留言2015年4月13日 (一) 14:52 (UTC)回复

不气馁与坚持原则也抵不过几个管理员的胡乱封禁Jimmy Xu无理的封禁Jimmy Xu无理封禁-罗织以扰乱之名反倒封禁举报者,回护骂人之实,你也使不上力平复不是吗?少上维基,少跟些无理的小屁孩对话,我心情与生活确实是愉悦了些,我现在生活很充实,感谢问候。Chinuan12623留言2015年4月14日 (二) 01:43 (UTC)回复

请管制林冠华条目 编辑

Uc888是八月底新入维基新手,应还不太懂编辑要项,我在编辑要点多次重申:前因后果(病因为家属亲述无误),平衡叙以客观,不必排斥。政论名嘴、个人脸书、You tube政论影片不收录百科。林冠华母要求暂缓课纲项,前有摘述不需重复。如无林母自承确受官员胁迫之来源,勿再述政论名嘴议员报料全篇资料....他置之不理,反复回复,烦请告知或行条目之管制。Chinuan12623留言2015年8月30日 (日) 13:50 (UTC)回复

已对Uc888执行封禁31小时。--Lanwi1(留言) 2015年8月30日 (日) 20:39 (UTC)回复
感谢。然后续加入编辑与IP用户之编写用语雷同,恐同为一人?Chinuan12623(留言) 2015年8月31日 (一) 02:06 (UTC)
我很讨厌一些条目被加上政治界、名嘴所谓的“反应”,那多数只是不公正的滥骂罢了。可是一些维基人都喜欢加那些圾垃。--Outlookxp留言2015年8月31日 (一) 02:21 (UTC)回复

陈建仁 编辑

邀请创编中华民国抗战胜利纪念章 编辑

您好,邀请您创编2015年创设的中华民国抗战胜利纪念章,应该是很有意义的条目。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11月29日 (日) 10:48 (UTC)回复

很久没编写条目了,中华民国抗战胜利纪念章在今年是个瞩目新闻,来源很多,我略已编写了,并获"DYK推荐新条目"[15],你可再继续补充内容与来源,“纪念章”、“纪念章证明书”、“抗战纪要”之图片。Chinuan12623留言2015年12月1日 (二) 04:36 (UTC)回复
感谢出手相助创编!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2015年12月1日 (二) 06:08 (UTC)回复

2016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候选人争议事件 编辑

Chinuan12623 您好,

感谢您近期参与编辑,不过在下个人认为若章节内容直接从其他条目复制(即一字不改)而成,那或许无必要重复贴上,直接放上内部链接即可。当然这仅是在下的浅见,是否参考由您自由决定。至于仅贴上换柱及王如玄部分,实属在下疏忽,在下在此向您表达歉意。印像中当时 604:2000:b985:ff00:98f1:937d:ac82:1e77 似乎对于王如玄部分直接编辑入2016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故在下移动时以为该章节仅存在于选举条目中,但后来查证在王如玄条目中也有同样章节。

祝编辑愉快,

--Sleepingstar留言2015年12月5日 (六) 20:21 (UTC)回复

  1. 人物主条目中有"争议"项,本就无须再复贴,连做内部链接都可略,要看之人自会去看,内容更详细,本不必多此一举。 
  2. 2604:2000在章节中另编此节,心态可议,又只显示特定之人"王如玄",未全般性对待。又人物主条目中有"争议"项为稳定趋共识版本,照贴即可,但他自我解读一些新闻式报导,未维基化编辑,屡劝不听。
  3. 阁下在移动成新条目时,仅贴上换柱及王如玄部分,谓似乎记得当时仅王如玄有文字叙述。本人质疑,因当时之版本已显示全般性争议,非仅王如玄,尔后请避免此况再生,而有立场不中立之嫌。 
  4. 原条目是否要有"争议"章节,或移动成新条目时,只作连结显示,或照贴文字,我没意见,只要全般性、一致性、维基化编辑,我都尊重。
  5. 2604:2000应有用几个IP匿名账号编辑,有管理员曾给他的警示意见(摘如下),请参考:1.请去讨论,对生者传记请斟酌用字与来源是否可靠。2.阁下编陈建仁有建设性,但王如玄则含有破坏性。请异位思考。3.不要加入引用没写的,把中立性的新闻变成争议。在2016年总统选举的条目也是这样。请用语中立化,不要直接用政治人物的滥骂,请不要再犯。Chinuan12623留言2015年12月6日 (日) 04:26 (UTC)回复

感谢您的回复。但容许在下在此解释:

  1. 正因当时在下考量王如玄章节的中立性问题,故在下先将章节在选举条目隐藏折叠,后再移动至新条目,并明确标示“本(该)条目的中立性和准确性都存在争议”、“本(该)条目的主要贡献者与本条目所宣扬的内容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已间接及直接表明在下不是特别认同章节内容的中立性。
  2. 当时在下考量其余部分(非王如玄部分),已在其他条目明确重复列出(报歉当时未查觉王如玄部分在王如玄条目的部分已与选举条目完全相同...由于其余人士的部分在下很早就在他们的条目读过),故当时仅保留部分章节,实属在下疏忽,再次向您表达歉意。
  3. 正如同您所讲的“人物主条目中有"争议"项,本就无须再复贴,连做内部链接都可略”,容许在下表示浅见:或许您在编辑时有您的考量,在下给予尊重;但与其重复章贴上其余侯选人争议事件,来合理化王如玄章节(重复)列出,不如直接将 2016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候选人争议事件申请删除(其实在下当时将王如玄章节孤立至新条目并挂上中立性问题便是为了凸显问题,已利移除)。
  4. 若您可接受的话,在下希望以内容重复的原因申请删除2016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候选人争议事件条目。

--Sleepingstar留言2015年12月6日 (日) 10:06 (UTC)回复

百分之百支持你申请删除2016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候选人争议事件条目。同我前述,我认为2604:2000在章节中另编此节,又只对特定之人"王如玄"编辑,未全般性对待,心态可议。人物主条目中本有"争议"项,内容更详细,要看之人自会去看,本不必多此一述。Chinuan12623留言2015年12月6日 (日) 13:40 (UTC)回复

感谢回复,已提交存废讨论。若您有空的话,能否麻烦您去存废页面表达意见,谢谢。--Sleepingstar留言2015年12月7日 (一) 00:36 (UTC)回复

维基星章 感谢您的鼓励。--Sleepingstar留言2015年12月8日 (二) 08:06 (UTC)回复

拜个早年 编辑

望猴年能看见您再多多贡献好的条目,多出现在DYK。那是比气长的事。虽我也与您意见有不合...。--Outlookxp留言2016年2月5日 (五) 12:39 (UTC)回复

也回拜个早年,祝你猴年行大运。你提-那是比气长的事...不解?你的个性较谦冲调和,我的个性是非分明,可能我在职时任政风监察职务有关,我在警总长达15年期间未受任何处份,同事说很奇杷,故在维基被一些乌鲁木齐管理员误解我,又不听我解释而乱封禁时,我反弹会很大,不足为奇;而周子瑜国旗事件之编修,我还是坚持将IS用词回复于"提要",意见不同没关系,暸解不误解就好。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2月5日 (五) 14:44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编辑

  和平星章
感谢阁下两年来的鼓励和支持!我这里给您拜早年了,祝猴年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天天 (留言) 2016年2月6日 (六) 00:37 (UTC)回复

本人遭受达师不当指控,请注意维护,确保投票自由(摘回自Outlookxp之对话页) 编辑

  • 摘与达师指控之对话,参论与否,悉便:
  有鉴于您在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DreamLiner/第2次的评论:请留意维基百科的不要人身攻击方针。任何意见都应针对条目内容,而不是编辑者。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会对维基百科社群和其他参与者造成伤害,理性的讨论更有助于您的观点被社群接受。注意,持续进行人身攻击的编辑者会遭到封禁。请在编辑时保持冷静保持善意。谢谢!--达师 - 334 - 554 2016年2月4日 (四) 11:36 (UTC)回复
管好你自己,做正自己,深居要职的管理员,是要服务社群,权力不要使人腐化。有空仔细浏览本人页面,乌拉、Jimmy Xu、广雅范在乱封禁什么,还好有几位公正的管理员理清接受申诉解封,后面更扯“乌拉骂人”,虽所有管理员与社群认为是骂人,但被检举没事,乌拉至今还不承认是骂人,也真没事,Jimmy Xu还警告别人不能同乌拉此损话加之于人,这叫只准州官放火。-7曾留言要自清发誓没拿钱来写维基,我真追要他兑现承诺来发誓,他拒不发誓还反咒我,并向Jimmy Xu举报我搔扰,Jimmy Xu这孩竟封我,天理二字何在?你们管理员群啊,要自清做正,讲的话才会入理,有些人年纪轻,似得志,玩法的人只会让人看不起,Outlookxp、Lanwi1做的还不错,参考着。天天第一次参选之争议性扰了一段时间,选举有需要搞的这么不光明正大吗?你扪心自问?我在第二次选举之留言,与此谈话,?忠言若刺耳,阅后自删。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2月4日 (四) 15:33 (UTC)回复
你人身攻击了。你以前做了什么,别的用户怎么对你,你表达的是什么观点,都和你有没有人身攻击没关系。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2月5日 (五) 07:53 (UTC)回复
你人身攻击了?你观点很奇怪,是步上面那些人的观点判断?正确点,显然你还没理清,我会再丢一些编辑历史给社群判断。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2月5日 (五) 11:02 (UTC)回复
你当一个管理员,应知有权利处理自己所认为不当的页面,如我留言你觉忠言刺耳,也请阅后自删。对于你的不当指控搔扰,我会提请别的管理员注意,以确保投票自由。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2月5日 (五) 11:09 (UTC)回复
您有投票的自由。但您不应在行使投票自由时违反维基百科方针。“光明手段”“大放厥词”“找茬”,还有在Wikipedia:申请成为用户查核员/Lanwi1/第3次的什么“孩”“自我感觉良好”“中国人的自谦美德丢回课本里”,哪个都是实打实的人身攻击,如果您不认为这是人身攻击的话,那么我只能说Special:Block见了。既然您不断删除警告标题,那么我认为您没有沟通意愿,不再前往您的讨论页留言。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2月6日 (六) 09:55 (UTC)回复
我说话光明正大,有非事实吗?,你等某些当管理员的如对个别或特定人士之辱骂他人都可挑者捡,有回护之嫌,或是而不见(如我第一项所示),那所说的话、判断、或发出的警告都将大打则扣,在维基凡走过都将留下痕迹...Jimmy Xu广雅范指我傀儡,幸他人还我清白,故我也告诫我那些卅几岁侄孙不要年少得志忘理;“光明手段”“大放厥词”算骂人?所以“乌语录”乌拉语录一-真是不要脸他妈给不要脸开门乌拉语录二-原来不要脸他妈不在,是不要脸的奶奶开的门,乌拉才可以至今不歉,标准层次匪宜所思;-7以非自荐来投L君反票,无理至此,怎不议,倒论“中国人的自谦美德丢回课本里”,不宜吗?又-7曾留言要发誓没拿钱来写维基(摘:那我只能也和他来赌个咒、发个誓,看看到底是谁天诛地灭。-7) ,但拒不发誓反咒我还举报我搔扰,Jimmy Xu竟迎合来封我,此等蔑迹永在。你我此对话转Outlookxp参处,如觉不妥,可移除。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2月6日 (六) 14:32 (UTC)回复
是否事实与是否人身攻击是两码事。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2月7日 (日) 10:30 (UTC)回复
你还是不了解我言之精髓,在台湾要是犯人与法官过往曾存有芥蒂,犯人与法官是可申请回避,因为结果可能产生偏差。我在职时曾任政风监察职务,因此我查办之人要是过去与我有过节,就必须回避。维基百科的管理员素质参差不齐,会上或解任之投票,多少带有人情关系,虽尔后判决纷争不必然都会是绝对公正,但还是要尽量去私偏,这点很难。以我第一项所提的几个管理员对我之封禁,前几件都遭其他管理员求证而解封,可见有瑕疵,然渠等对我之私偏已深,更应回避我之案件,然而后二次他们仍不避嫌,无理封禁,我曾有采取过"不申诉"之态度对之,这是对维基失望的悲哀。乌拉、Jimmy Xu、广雅范之能力如何我不知,但就对我之案件而言,是偏与差,老搞乌龙。故人身攻击之事实与否认定,若出自乌拉、Jimmy Xu、广雅范之言,我会鄙之,而你相关发言、投票与纷处,也已类同乌拉等人,犹如分身,他进你跟,他退你离,你要我接受你警告,为何不叫乌拉先对失言道歉,Jimmy Xu对我乱禁道歉,州官不可放火,更要以身作则,故我对你所提警告不以为然,标准我怀疑,才有要做正自己,注意权力不要使人腐化,是要服务社群之言。百科管理员八十几位,案件不会都没人处理,该挺身、该回避,自己要抓住。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2月7日 (日) 15:05 (UTC)回复
你当初的口气若如这段话一般,我也没有多少理由警告你。不论你要表达什么观点,尽可能使用方针或者WP页面的术语来描述别人的行为,不要用带有谴责色彩的措辞或者过多推定他人意图。到此为止吧。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2月7日 (日) 18:18 (UTC)回复

re: 编辑

我觉得彩虹眷村更为合适,因为条目主要内容是眷村的历史而不是公园的历史。--Antigng留言2016年2月15日 (一) 13:11 (UTC)回复

感谢提供意见,可否移至我刚扩编提"DYK推荐新条目"[17],发表看法与投票。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2月15日 (一) 13:18 (UTC)回复
可以。Antigng留言2016年2月15日 (一) 13:27 (UTC)回复
抱歉,我现在像人肉机器人那样巡查Special:最近更改(所以恰好发现了阁下在User:DreamLiner讨论页的留言),因而没有时间仔细读阁下的条目和相关来源。今天晚些时候我看看吧。--Antigng留言2016年2月15日 (一) 13:45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友善星章
上海网友了解到数年来一直您对上海维基人仗义支援,均表示非常感动和敬佩,若您有机会来上海旅游,许多上海网友已经表示愿意无偿给您做导游,甚至有人还说愿意承担部分费用!在下查阅了数年来的相关讨论记录,也十分敬佩您不畏霸权的公正言行。 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2月17日 (三) 13:56 (UTC)回复

依义理知其所言而已。感谢盛情,唯本人生性独立,就算国内旅游,一律自费,不愿叨扰他人。倘若有机会到大陆上海旅游,可抽空与维友交流,也是美事一桩。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5日 (二) 03:50 (UTC)回复

谢谢您和其他台湾用户一直为受到迫害的上海人站出来说话。那些人他们心里都很不正常的,他们表现出非常仇恨上海人,理由其实很搞笑的:是他们自己想冒充上海人,比如那个AddisWang,他觉得自己老家宁夏很穷很落后,都要靠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给他们的财政补贴,外加台湾和香港给的捐款,才能养活他们,而且他们那种地方盛行近亲乱伦。所以他觉得自己是宁夏人很自卑,所以就不希望别人知道自己是宁夏人,一心冒充上海人。他们觉得只要在维基把真正的上海人全部赶走,他们这些冒牌货就能“转正”了。正所谓: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他们这种心态实在是太不好了,所以这种样子的人都一个个当了维基百科管理员,维基百科现在很搞笑,也是必然的。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9月13日 (二) 04:37 (UTC)回复
我前次看法述之于理,想是应很多人认同,Lanwi1也和我论及,显得无奈,再些时日来解吧。我刚写李铭藤条目,推DYK选拔,有空看看,帮忙修饰,发表看法。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9月13日 (二) 07:06 (UTC)回复

Re:烦请摘除福克大叔之彩虹眷村之创条贡献 编辑

本人原扩编修订之彩虹眷村,因福克大叔指我是破坏内容,他已"自拆回"台贸五村原条目[18],现彩虹眷村版本纯为本人编创,但福克大叔之创条贡献[19]仍有彩虹眷村,烦请摘除。我很单纯想让条目更完善,未剥他创条权,将他原无"任何来源"的"初品"提升为TDK条目,内容"也涵盖"原三旧眷村与彩虹眷村,并修正若干错误,增拆留原由、绘者生平内容,让条目更周全,但他坚持拆回他的条目,又摘我章节绘者生平"自创人物"新条文,反倒了变成他新创建"彩虹眷村"、"黄永阜"二个新条目。"黄永阜"已重定向至彩虹眷村而移除(黄永阜不是不能独创,但若与主条目内容几尽相同就没必要,要拆也宜知由原编者拆分,这是著作尊重,但二篇之内容要做多寡区分,条目也要重定向几个名称来方便搜寻),现在的彩虹眷村未引用到福克之内容,烦请移除福克大叔之彩虹眷村创条纪录,已符原创编之实况 。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2月18日 (四) 14:24 (UTC)回复

抱歉,因技术原因而无法摘除。--Lanwi1(留言) 2016年2月18日 (四) 18:25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文明星章
感谢阁下在Dreamliner管理员选举(第一次和第二次)中坚定地维护方针,并及时制止了可能出现的扰乱行为。另外,这个久拖未决的封禁案或许您可以关注下。谢谢!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3月13日 (日) 07:44 (UTC)回复

2016年3月 编辑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每个人都可以对维基百科做出建设性的贡献。但是讨论页的作用是记录讨论。即使是善意地改写别人的意见或投票,正如您在User talk:守望者爱孟所做的行为,也是不被允许的。您可以在欢迎页面了解到更多注意事项与编辑技巧。谢谢您的合作!--- 和平、奋斗、救地球!2016年3月15日 (二) 02:35 (UTC)回复

不解?4Li可以更改原版本"标题"段落,我为何不可改回。而他自己新增段落,我已植回并未破坏,未修改他之发言,请你看清楚。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5日 (二) 02:49 (UTC)回复
您把他留言中“根本就不符合程序,用户本人又不在乎,这个投票可以结束了。”改成了“根本就不符合程序,可以结束了。”,而且移除了下面二段(“关于天天的擅自解封”及“关于社群在大陆的发展”)留言。详见[20]。- 和平、奋斗、救地球!2016年3月15日 (二) 02:54 (UTC)回复
那是误解了。只是在回复原标题段落时,未注意他中间有部分文字修饰,导致移除,以后我应在逐笔审视后再做编辑,感谢提醒。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5日 (二) 03:00 (UTC)回复
嗯嗯,下次记得注意一些。- 和平、奋斗、救地球!2016年3月15日 (二) 03:02 (UTC)回复
关于4Li在讨论页另辟的三个标题,感觉有点乱,无必要,如二天内无人入论与编辑,可否请阁下移除冗句,净洁页面。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5日 (二) 03:41 (UTC) 回复
可是“移除冗句”不就会修改到他的发言了?- 和平、奋斗、救地球!2016年3月15日 (二) 04:09 (UTC)回复
如过我也在下面列三个大家不感兴趣也不会入论与编辑之标题,社群应会疑认为我是来乱的,此时你“移除冗句”,应不涉修改发言。我说了等二天看看,这建议"仅供"你参考。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3月15日 (二) 04:27 (UTC)回复

Re.中华民国陆军军官学校专科班校友会 编辑

您好,编辑冲突所造成之资料遗失是无法恢复的,望君见谅。--James970028 · 欢庆编辑数破万 2016年4月11日 (一) 05:20 (UTC)回复

感谢关注~我编辑条目,一向注意避免有编辑冲突,昨日那笔约万字节内容,我是猜想应有编存过,不该给编辑冲突掉,也或许忘存,故才请管理员协助,后来想算了,干脆重新编辑,如现在版本,条目已提DYK推荐,我措词较精简,有些人希望再白话些,是否请阁下润笔卓修,提供看法。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4月12日 (二) 09:05 (UTC)回复
来源已请求于"各期入学日、毕业日、人数"以及"各期毕业前三名"。请阁下务必附上来源,感谢!--Engle跃筑梦踏实梦想起飞‎安装文字动画效果】 2016年4月13日 (三) 01:52 (UTC)
感谢意见:
综下而移除模板-1.此文推荐前,已请人过目2.本人已再卓修几次3.推荐后,再请人卓修4.业请管理员过目,覆内容满白话的,看不出有哪需再修的更白话已补述来源。
综下而移除来源请求-1.已补来源。2.维基不是每段落都要有书媒来源。3.旨在搜集详资,让维友、特别是"黄埔校友"查资。4.毕业前三名为"拍照"再摘述,人数数据、毕业日为手抄档案而来,不可能有公开来源可稽,已诚属不易。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4月13日 (三) 02:31 (UTC)回复
您好,如条目已经通过DYK候选,机器人将会自动处理后续事宜,烦请稍后。--James970028 · 欢庆编辑数破万 2016年4月18日 (一) 12:57 (UTC)回复


陆军官校各期毕业前三名名单内之人员皆为陆军官校专科班校友会成员? 前项问题针对专科班将领亦同。chlon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15:58 (UTC)回复

此条目是陆军官校"专科班"校友会,自然皆是"专科班"毕业之身份。而校友会会员之身份,未缴年费的为"当然"成员,交年费的为"正式"成员,都是校友会成员,都可参加校友会之相关活动,只在会务中有无选举权之差别,中华民国各军事院校校友会都是如此规定与运作。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4月21日 (四) 16:26 (UTC)回复

广雅范 编辑

一个本该是从维基方针和指引来评判一个用户是否能够胜任管理员的讨论/投票,居然被弄成了宗教和意识形态的对抗,真是叹为观止。在那投票里唯一的,看透真相又说出真相的,也只有陈叔您了。58.251.146.234留言2016年5月6日 (五) 12:38 (UTC)回复

都过去了,放下吧,希望范尔后能引以为鉴。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5月6日 (五) 16:54 (UTC)回复

感同身受 编辑

  自从于今年4月13日,参与了某个解任案联署之后:[21]。我想我还是暂离客栈,和您一起品茶,看看他们怎么闹法。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5月23日 (一) 13:12 (UTC)回复
有些事公说婆理,鸡同鸭讲,少涉客栈,有益健康。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5月24日 (二) 10:08 (UTC) 回复

Re.DYK登记问题 编辑

就算是出现错误,都无法改变是当时登记通过,而非你所谓认为的较早的登记时间。改了还是然并卵。——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27日 (一) 02:20 (UTC)回复

总算有人来讨论,很高兴,逃避问题不是办法。cwek也说了“可能”机器人登录时间有问题...。个人看法,1.合乎科学与逻辑作法是"修订"错误要比"维持"错误的重要,可推广到广大的人事物,否则世界都乱了。2.对于DYK已经登记"归档"的日期,仅归类到"月份"而非"日期",不影响所谓的定局。3.我先前已明示此问题而做修订错误日期,不改才是自欺欺人,鸵鸟心态。4.“问题不当”未在DYK通过标准"明文"规定可当否票或延计,就不能以"扩大解释"弄个"模版"以"机器人程式"来干预,而让人滥用,对"提问有意见"应回归本质可质疑甚投反对票。5. 陆官专科班校友会均无上述问题,为何延三天才登录,此未谈及,我想知道答案。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27日 (一) 03:50 (UTC)回复
已经发生的“错误”并不可怕,已经发生了就已经发生了,改了没用,又不会影响到过去。程序错误并不可怕,重新修葺程序,以后还是好的。但篡改过去,还自以为是,那才是最令人震惊的,一股某些人认为的某组织作风的味道。——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27日 (一) 04:40 (UTC)回复
天啊!已经发生的“错误”并不可怕,已经发生了就已经发生了,改了没用,这是你说的话,如理论成立,则社会无秩序,天下大乱。我修改时,已"编辑摘要"说明,再以"客栈"来讨论,"篡改"措词甚为不当。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27日 (一) 04:45 (UTC)回复
文革发生了,太可怕了,我们应该是修订规则防止再次发生,还是我们修改书本历史让它看上去不应该发生,那样?你还是参透我说的意义。——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6月30日 (四) 01:36 (UTC)回复
你还未参透我意,但近了,可喜,你我也了解更多不是吗,这叫学习与成长,我喜欢如此鞭策自我,得过且过的心是怠惰的、退步的,绝不可取。1.文革可怕,政府也承认错误,虽死伤无法回复,但要做到回复名誉。2.规则不清致肇错误,那就改规来避免。3.过关时间要按规则来,该哪天就哪天,机器人有误就要检修。4.请注意现在探讨二条目之实质问题,是在前段四天内已过关,而机器人未登录而延到第七天始登录过关。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6月30日 (四) 03:45 (UTC)  回复


给您的星章! 编辑

  原星章
您好,请问是否可协助增建蔡英文六万御厨事件于其版面上呢?谢谢您。 AdmimBenson留言2016年8月26日 (五) 04:39 (UTC)回复
这傀儡先检讨你昨天的破坏吧!更不用之前我与Antigng、白河等人处理你大量的恶搞。昨天你还被上面的Cwekj维基人举发是Copyangry7fcvc傀儡。中文维基一堆傀儡的品性比政治人物坏够多了。--Outlookxp留言2016年8月26日 (五) 05:27 (UTC)回复
蔡英文六万御厨是自己发钱(唯食材仍是公费),她有钱要吃好穿好事她的事,只是有人会说昨非今是,像是连五百、马五十、蔡千元....有人会做比较,此与几家报纸的蔡网络民调满意度仅4或8%,可做"轶闻"内容之摘写,但不知维基对纳写网络投票之惯例为何,此"网络投票"项在条目中已来回增、删几次了,认同Outlookxp看法,网络投票民调为IP投票而非“抽取”样本 ,信心水准和误差范围较大,故认同Outlookxp之看法,增编到"轶闻"项。另已有人写"六万御厨"项,本人酌增内容与来源。民进党很会选举,但我更希望它真会执政,不要像柯P不到二年,穷途匕现。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8月27日 (六) 15:05 (UTC)回复
蓝绿争吵是选民的事,我只负责送Copyangry7fcvc等傀儡分身[22]永久封禁。--Outlookxp留言2016年8月28日 (日) 06:38 (UTC)回复
蓝绿争吵是选民的事,但政事与经济之福祸却是全民承担。我很忧心年轻人的未来,似乎看不到我这一代那种知福惜福、肯打拼之身影,我领第一份薪资时还不到一万元,但现在年轻人之抗压、抗争...,又太容易被政客利用牵着走,未来堪忧!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8月28日 (日) 06:55 (UTC) 回复

守望者爱孟不可能获得解封 编辑

我认为守望者爱孟不可能获得解封,因为用户查核员认定守望者爱孟和中华爱国阵线是同一人,守望者爱孟对此否认。--Lanwi1(留言) 2016年8月29日 (一) 22:49 (UTC)回复

  1. 我看了,但此拒绝的管理员Kegns,也曾拒绝过我的申诉,只是我当初以他也未明究理,懒的再提申诉,而自行封关维基一年多,有无写维基对我非重点,算是退休后公益贡献给读者,但我最忌讳污蔑封我(在职实清白自爱未受处份,来维基受鸟气真没必要),故曾乱封或不受我申诉之管理员,我都不认同。
  2. Kegns提是当初封禁原因,而我也曾被栽赃有分身傀儡,再看[辣妈岛]Jarodalien用傀儡账户造票他也没受任何处份,双重标准?比例原则也要考量。
  3. 我支持你的做法,在广大社群中,你几乎是最受肯定的管理员。孰能无错、乌拉骂人不认错、广雅范等解职罢免,也是过半数人认为应给他们机会而续任。守望有无分身,你心中自有把尺,要不要原谅解封,看你初心,看他犯后态度,看一般封禁之比例原则,可惜的是管理员也有二派意见,易引车轮战,有无考虑移请Wing处理。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02:07 (UTC)回复

3RR的讨论 编辑

查询阁下的被(疑似滥权)封禁的记录,广雅范曾经因为指控您违反3RR而把您封禁过3天,现在我举报他违反了3RR(20分钟内编辑战4次),有管理员认可广雅范违规了但却不敢处理,而广雅范则辩称自己没有违反,还望您关注一下,谢谢![23]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14:02 (UTC)回复

已有二名管理员提出看法,双方均未违反3RR,秋意假发浓-也说了,就请观入的管理员Kegns、Wcam、T.A Shirakawa处理,尊重之。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15:10 (UTC)回复

2016年9月 编辑

  您似乎在“军公教反污名要尊严九三大游行”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继续进行回退操作,否则您将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请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请参阅争议的解决。 --Mewaqua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01:06 (UTC)回复

谈不上是编辑战:1.认同要显示各职业别退休金差异,但原文已有2.全程观看会议影片,委员会要求各部会报告要细部分析,但呈现给国人的是"平均值",而不当的极大、极小、比配值会造断章取义与误解,不宜。这也就是为何在召年金会议会后,相关报导多呈现各职业别退休金之月领"平均值"所在,而没有类似以往媒体或名嘴会引用极大、极小、比配值之报导而加深各职业之对立,原因所在。3.故我认为大游行之背景,就是年金改革,为何要改?恐年金不敷之原因?职业别退休金认同差异?显示即可,而历年年金改革之状况与历史,应繁述写在台湾军公教议题争议或者年金改革,此大游行之"背景",应单纯简要叙述。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9月5日 (一) 01:16 (UTC)
想了一下,我同意那段内容是台湾军公教议题争议年金改革的背景,不是此条目的背景,另外,Chinuan12623上文提到的“原文”是指什么?是指此条目吗?是否可以再说明一下?谢谢--Wolfch (简易留言 - 留言) 协作计划进行中 2016年9月5日 (一) 01:39 (UTC)回复
感谢认同。各职业别退休金差异,但原文(现在版本)已有是指-退役军人平均有4.9万元的月退休俸、公务人员5.6万元、公立学校退休教职员6.8万元,而劳工之劳保加上劳退,月领2.4万至2.6万元。我再举一例,易造成职业别对立或感觉不公,就是"金额"比较,军公教之月领是保险与退职金合计,但劳工会有故意不将退职金加计,常只以劳保1.6万显示,这是很奇怪,虽说合计后为月领2.4万至2.6万元仍少,但总比1.6万来的多,此数据操作会加剧对立感。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01:54 (UTC)回复

讨论与结果。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9月7日 (三) 13:23 (UTC)

有关军公教反污名要尊严九三大游行的参考资料 编辑

Chinuan12623您好,有关军公教反污名要尊严九三大游行,之前曾有人提过“需补充更多参考资料”(可能是我,也可能不我,我忘记XD),我想,目前已无来源不足的问题,只是出现了另一个问题:参考资料太多了。

我这次删除参考资料来看,最后四个参考资料其实只是为了这句话:“。另蔡英文原本要在93军人节宣布要帮义务役士兵加薪,国防部也编列21亿元预算,但最后因为行政院长林全没点头而取消,国防部对此回应,义务役调整薪资一事并非事实。”,我觉得这句话应该不需要用四个参考资料来佐证,因此我会觉得调整成一个参考资料即可。

祝编安 --Wolfch (简易留言 - 留言) 协作计划进行中 2016年9月8日 (四) 01:20 (UTC)回复

你是资深编辑,我只有几年资历,但我印象中似乎维基人只有挑剔来源太少,而无说来源会太多的,此条目昨已获选DYK,来源增删也不会受影响。你见解我尊重,来源要再做增删无妨。此条目有不见容于台湾某社会阶层、族群之原罪,故先前有用户乱编删、污蔑,实为不妥,我认为只要有"关注度"之条目,维基理应收录来服务读者,管它是江洋大盗或是英雄贞妇,这才是广纳百川,不是吗?再次感谢你对此条目之修编与理性讨论。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9月8日 (四) 04:19 (UTC)回复
有关参考资料可能过多一事,只是个人想法而已,我的想法是若那句话的资料已可以用某一个参考资料支持,那其他的参考资料可能就不需要列了。只是个人意见,供参考即可--Wolfch (简易留言 - 留言) 协作计划进行中 2016年9月8日 (四) 04:32 (UTC)回复

对尚存之人呼"O公",是否戏谑? 编辑

  1. 乌拉骂人,我追打多久了,乌拉说是引用央视的话所以没骂人,事后还一堆乌粉拥簇。
  2. 你等(Mapayna、Qqqyyy、克劳棣)引经据点,克劳棣还辅以说维基-男性死亡是被称为"o公"的充分非必要条件吧。但请注意,我在上面说过二次"初心"为何?Mapayna-有前总统马公英九的马小九(已死)前例可循,又Qqqyyy-“马公”是一种尊称耶。
  3. 我提"初心"是重点,指"原来之心态与表意",如果Qqqyyy、Mapayna原说的-前总统马"公"英九在"初心"上是出于"敬"意与"尊"词,哪是本人误解,理当致歉,然事实上是吗?二人敢摸着良心答复是或不是?不必再拿古典引经据点,还伯公、蒋公的卸词,"克劳棣说-就算他鄙视马英九,口里不一,也不能改变“男性死亡是被称为"o公"的充分非必要条件”的事实啊!",我说前面二句话是重点,但“男性死亡是被称为"o公"的充分非必要条件”在"现今",再次强调"现今"台湾社会"o公"概指"往生"者的尊称。
  4. 你我都是台湾人,在写维基时,评论台湾之人物时,也要符合民情与现况,探讨应对事不对人,但因台湾"颜色"分明,坦白说要像我这个人选举是选人不选党,蓝绿都有投都还真少,类似伯"公"...是老国党的还称,其他会有?陈水扁、苏贞昌、谢长廷会有吗?来个"马公"才是令人匪夷所思。
  5. 再次强调,现在谈论此题的应都是土生土长的台湾人,我五十几可能虚长各位几岁(维基里有人称我大叔、大哥,是真尊称?不想探究,但建议免否),但我周遭真不会有人去对尚存之人呼个"O公"的(不要再举例叔公、伯公的歪例)。各位在台湾的电视台,看到综艺节目里有人称对方为"O公"时,都是笑成一团,有看过是肃然起敬的表情吗? 
  6. "初心"是本,违背了,亦枉然,论述要合乎现况与情理,说对说错没什么大不了,更正就好,但心口不一,就是件很糟糕的事。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9月15日 (四) 07:53 (UTC)回复

年金改革回应 编辑

您真的胡说八道,居然拿别人的留言来质问我...(而且还香港人)莫名其妙。Mapayna留言2016年9月15日 (四) 09:38 (UTC)回复

@Chinuan12623可不可以别闹了,看清楚。“Mewaqua”不是“Mapayna”。您可不可以看清楚。而且这是香港人,台湾人叫钞票“银票”,银纸是拿来烧的。Mapayna留言2016年9月15日 (四) 09:34 (UTC)回复
是我看错,将Mewaqua、Mapayna的字有点像搞混,又都是使用繁体字,我致歉!有误会本要说清楚,你要没说明,我可能会一直误认下去。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9月15日 (四) 10:01 (UTC)回复
@Chinuan12623,那抱歉,我口气也差。Mapayna留言2016年9月15日 (四) 10:03 (UTC)回复

杨伟中条目 编辑

中秋节放个假,大家不要再编维基,客栈与否悉听尊便。中秋节快乐,谢谢。Qqqyyy留言2016年9月15日 (四) 12:40 (UTC)回复

附议,休兵过好节,中秋节快乐。Mapayna留言2016年9月15日 (四) 14:54 (UTC)回复
中秋节快乐。Mapayna留言2016年9月16日 (五) 07:41 (UTC)回复
此争论可以休矣,条目主是有硕士学位证书[24]。--Outlookxp留言2016年9月20日 (二) 07:11 (UTC)回复
政大2012年7月已发证书,学校与当事人真是粗心,四年多没去做发领,认同杨伟中条目之硕士学位编辑,我先略修此段内容,烦请@Outlookxp再检视与修编,并提前解除编辑保护。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9月20日 (二) 09:12 (UTC)回复
谢谢提醒,但我是觉得由于是近日有关注度的事件,写清楚点比较好。Qqqyyy留言2016年9月22日 (四) 13:02 (UTC)回复
陈彦伯条目偷情事件,既然您这样说了,我修短一点。Qqqyyy留言2016年9月22日 (四) 13:06 (UTC)回复
陈彦伯条目我已经原先引用报章描述的“偷情状况”取消,目前应无大问题。那杨伟中我们各自调修,但是保持联络,我会尽量尊重。这样好不好?Qqqyyy留言2016年9月22日 (四) 13:49 (UTC)回复

Re: 机器人错误?李铭藤、陆军官校专科班校友会、612凯道阅兵、我爱国旗嘉年华、房茂宏... 编辑

因为没有正确地把问题不当划掉。--Jimmy Xu 2016年9月16日 (五) 04:16 (UTC)回复

我很不想质疑你的公正性,我反应李铭藤二天已达标未登录,及为什么较慢的三个"陨石"条目比其他条目先登录过关是"同一"贴文,有一些管理员知晓,你应也看到,否则你会先处理修正"陨石"条目吗?但李铭藤问题为何会视而不见?再者,你能告诉我为何当时三个"陨石"条目比其他条目先登录过关,又先前陆军官校专科班校友会也慢三天登录过关吗?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9月16日 (五) 04:26 (UTC) 
我没看陨石,也没修过什么东西,票数到了自然就确认结果了吧。bot不处理被标上{{问题不当}}的候选,而谁在划掉的那个模板的时候没有用正确的方式划掉,从而导致bot认为那个候选依然问题不当。--Jimmy Xu 2016年9月16日 (五) 04:37 (UTC)回复
我问题有二子题,为何仅挑三个"陨石"条目,而不检视李铭藤为何没登录?你说没看陨石,也没修过什么东西?那是谁或机器人优先把它登录过关还"框显已过关莫编辑",我看过编辑历史,在我反映后,你的机器人删除了0913日陨石条目的"框显已过关莫编辑"。陆军官校专科班校友会也慢三天登录过关,先前一票人查不出问题,你能找出吗?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9月16日 (五) 05:07 (UTC)回复
我都不知道你在给我留言之前在哪里反映了什么,请不用过度揣测。bot会把它认为满足条件的条目加上结果,而不会管它认为没有满足条件的条目(除了把之前由它加上的结果去掉)。所谓的“优先”就只是那个候选更早满足条件(支持-反对>=4、反对<4、没有问题不当、没有其他人工标记)罢了。那个条目在候选页的历史已经太古早不太好翻出来了,不过真的不是因为有问题不当模板我的bot拒绝处理而需要人工确认而拖过了4天的候选期从而导致Liangent的bot要到7天才得处理?--Jimmy Xu 2016年9月16日 (五) 05:18 (UTC)回复
维基要是可以贴出"截图",就知道当下问题,我看也有其他人说"历史编辑难翻",否则也不会杵在那,不知真解。但0913日陨石条目的"框显已过关莫编辑"是先登后被你机器人移除才日前,应好查不是吗?而陆军官校专科班校友会当时我也提前反应,没人处理,硬是慢三天到第七天才登录过关,管理员处理要尽心啊。要了解,我提李铭藤陆军官校专科班校友会不是计较慢几天登录,再慢七天也会登录,只是遇问题反应,管理员要即时做修正不是吗?你说都不知道你在给我留言之前在哪里反映了什么,请我不用过度揣测。没错,我是尽量不找你,你我不睦,你几次主观处事乱封我,连带让我信任度差。我有时反应甲管理员,乙管理员主动跳出服务,还好几次,故我在想管理员应都会兼(监)巡问用户问题,特别是你,所以我也很讶异你说不知道前次讨论(612凯道阅兵问题贴文于-条目讨论、DYK讨论页、DYK候选页,后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 执行人:Jimmy-bot2016年7月31日-后加论陆军官校专科班校友会问题、@Jimmy Xu:-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与这次问题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9月16日 (五) 06:18 (UTC)回复
怀疑我的bot出问题不直接来找我是什么逻辑,终于来找了之后我不是马上就给你修正了?在这个修订版本你的候选还没有正确把问题不当划掉,所以机器人认为那个候选问题不当,当然不会处理。--Jimmy Xu 2016年9月16日 (五) 06:47 (UTC)回复
你再好好的看完我全部留话的涵意,你真都暸解了吗?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9月16日 (五) 11:39 (UTC)回复
我不知道,不过如果阁下希望我的bot特殊处理阁下的候选的话,我可以照办。--Jimmy Xu 2016年9月16日 (五) 18:52 (UTC)回复
管理员与机器人都是为社群服务,是全面性,而不是有选则性。我前说过-我有时反应甲管理员,乙管理员看到主动跳出服务,甚至连路人都跑出来释意...我很感谢与敬佩这些人。我是不想主动留言你,看你二次整我,我对你没信任度,但前述相关问题,都显示在DYK讨论页、DYK候选页、互助客栈/条目探讨 执行人-Jimmy-bot、@Jimmy Xu-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你与街灯是DYK管理者,你说都不知道,我不会相信,街灯都参与讨论,而你不见弾。类似"3D小红帽2:团结力量大、612凯道阅兵、李铭藤"因"问题不当"模板之问题一再发生,我前述于客栈希望以"612凯道阅兵"之问题不当"案例做"通案"检讨,"问题不当"是见仁见智,如要直到修改提问方能获选,那要是提注模版之人要不爽也坚持不改或失踪不上维基未改,或划删错误,就可当否决票延计,而让人胁迫滥用,故是否将"问题不当"定为"反对票"性质,与同意票等质做抵充,让问题单纯化。而"陆军官校专科班校友会"也没人查的出来了。又才二天前的我提问题中的-为什么0913日三个"陨石"条目过关,会比其他条目优先登录也"框显已过关莫编辑"模板,他前面还一堆过关的,请检查"机器人"是否有问题,或有人为操作?你可问Lanwi1、Outlookxp当时是否也见此异状,"陨石"之前的"盐"票数比他多早过关,也没模板问题,都没登录过关,这三个"陨石"条目却先挂模板"框显已过关莫编辑",我看了二天,都百思不解,反映后,才看到"框显已过关莫编辑"已被移除(但此三条目现又增二反票卡下,落差还真大)。算了,该说都说了,你是DYK管理者,机器人也会有小差错,防患未然,解决问题是你站务管理本务,我已说出全部留话的涵意,希望你真都暸解。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9月16日 (五) 19:54 (UTC)回复
DYK的本意是需要管理员来确认结果的,然而绝大多数候选都是无争议而一致通过的,如此才会有bot辅助确认这些无争议的候选。而如有问题模板或反对票过多,即使仍能获选bot也不会自动确认,而需要管理员人工审阅标记通过。bot不处理某个候选,只是因为这个候选没有简单到能让bot处理。DYKEntry的折叠是满足结束投票条件(4天或7天内有结果)后由模板自动作出的。还有什么问题?--Jimmy Xu 2016年9月16日 (五) 20:05 (UTC)回复
DYKEntry的折叠是满足结束投票条件(4天或7天内有结果)后由模板自动作出的。还有什么问题?当然有问题?机器人还会自挑喜欢的条目优先处理?重申:0913日三个"陨石"条目过关,也"框显已过关莫编辑"模板,但它前面还一堆比它早过关的,如"陨石"之前的"盐"票数比他多早过关,也没模板问题,都没登录过关,这三个"陨石"条目却先挂模板"框显已过关莫编辑",反映后,才看到"框显已过关莫编辑"已被移除,然现此三条目现又增二反票卡下,反差还真大。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9月17日 (六) 03:47 (UTC)回复
具体哪个修订版本?给永久链接。--Jimmy Xu 2016年9月17日 (六) 03:54 (UTC)回复
不是要你修,是要你查与了解。9月13日09:10日Hikaru Genji提名DYK三个"陨石"条目(阿拉戈陨石坑、萨宾陨石坑、李特尔陨石坑),在9月15日04:09我已发现优过并"框显已过关莫编辑"模板(优于其他比他早获过关之条目),当下我也请街灯、Lanwi1、Outlookxp注意此异状,但此"框显已过关莫编辑"模版后已被移除,这现象应很多人看到,然我今天也难找其历史编辑,莫非重蹈"陆军官校专科班校友会"之编辑纪录被吃难寻状况,愿你发挥功力找出,我真想知道真相。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9月17日 (六) 05:01 (UTC)回复
让我查与了解具体哪个修订版本?--Jimmy Xu 2016年9月17日 (六) 05:06 (UTC)回复
你是真看不懂我的字,说的话?我前面写的那么白,我都觉得重复写烦了,还在噜,算了,沟通有代沟,你不用回了。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9月17日 (六) 05:13 (UTC) 回复
  • @Jimmy XuOutlookxpAntigngAT我说了几次,Jimmy Xu机器人老是挑我麻烦,又来了,有时我还真怀疑,几次了(见上)。6月4日提房茂宏第二天就满四票,四天7票过关,而慢一天6月5日提的四个条目都展示了,他还亮再那里,我说Jimmy Xu你的针对性似乎也太强了吧,适格吗,其他管理员是否查察?李铭藤、陆军官校专科班校友会、612凯道阅兵、我爱国旗嘉年华、房茂宏...都是我的条目,过关而未结票登录,或登录过关后而未展示,我一再反应,这像话吗?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9日 (五) 12:59 (UTC)回复

有关"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 的赖神劝童条目 编辑

  1. 您提到:"另外,莫认为我就算对Jarodalien提出意见改善后,他就会划票,我真没碰过",我也没说Jarodalien会因此改反对票,我遇到的例子在这里,不过反对票就反对票,老实说也不会怎样,DYK也不是要全数赞成才算通过的。
  2. 另外,我在DYK提意见,是提出我的想法而已,我也不一定会因为意见被接受而提赞成票,或是将我原来的反对票改为赞成票(可能会,但不一定会)。

别人如何我不清楚,我的想法如上。祝编安--Wolfch (简易留言 - 留言) 协作计划进行中 2016年10月8日 (六) 00:58 (UTC)回复

一般人在其反对票意见,经由改善后,都会划票,这是一种尊重与互动,我投票几乎不给人反对票,我会"意见"显示给编者看法,他要改善,目的同样达到了。而在DYK中Outlookxp是很少给人投支持票,我感受到他对此条目之不安,恐有反生者传记之虞,在他提了几项意见,经我逐项说明后,他不但划反票,还改投正票。之后我见在提"并删"投票讨论中,看到赞同并删者几乎都用繁体字,应是我们这边之年轻人,我知年轻人对赖多是好感,所以我也告知他如在DYK之正票有为难之处,可移除,我不会介意,莫影响你辈之合谐。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10月8日 (六) 05:04 (UTC)    回复
有关意见改善后划票一事,可能我算是例外吧,不保证一定因为意见改善而划票或改票,另外,我以往提报DYK的经验是,不要太执著于一两张反对票,反对就反对,许多事无法让所有人赞成,可能维基百科也是一个例子。--Wolfch (简易留言 - 留言) 协作计划进行中 2016年10月8日 (六) 05:20 (UTC)回复
是不必太执著反对票,但能解释、改善,还是应去做。在维基各项投票、争议,我都是尊种共识决,多数决也行,你看过几次,应也暸绝,对讨论纠缠不清,没必要,也坏了情绪,不值得,凡事不可能尽如所意。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10月8日 (六) 05:30 (UTC)回复

红印花加盖暂作邮票被提交特色条目重审 编辑

 阁下主编之“红印花加盖暂作邮票”已被送至特色条目评选页面,如果投票期结束后,没有达到票数标准,该条目将被取消特色条目资格,敬请前往查阅,并对条目做整修已期继续符合标准。--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10月10日 (一) 18:38 (UTC)回复

有关“我爱国旗嘉年华” 编辑

有关此一条目目前提报DYK,然后被提删一事。我的想法如下:

  1. 在维基百科上,每个人都可以写条目,但不一定每个条目都可以提报DYK或是适合投DYK。投了DYK之后,更多人看到条目,好的情形是条目通过DYK推荐,上首页(某程度是对创建此一条目的肯定,另一方面,也就有更多人可能看到另一条目),中等的情形是条目DYK推荐不通过,再差一点的情形可能就是条目被人注意后,发现有问题而提报删除。所以提报DYK也有这部分的风险在,需要列入考量。
  2. 回到此一条目,目前内容的感觉,比较像是对“我爱国旗嘉年华”的宣传及细部介绍(还包括其中行程),我赞成“我爱国旗嘉年华”这个活动,只是我也不太赞成此一条目书写的方式。我认为此一活动是有意义的,不过以目前的写法,我也不太认为此一条目适合放在维基百科中。

(若要回复,您直接在您的讨论页回复即可,谢谢) 祝编安。 --Wolfch (简易留言 - 留言) 协作计划进行中 2016年10月11日 (二) 04:49 (UTC)回复

612凯道阅兵同样的性质与编辑手法。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10月11日 (二) 04:55 (UTC)回复
我的解读是,612凯道阅兵因为“是中华民国105年以来第一次由民间自发性主办的阅兵活动”,有其一定的特殊性,相对而言,我爱国旗嘉年华没有这様的特殊性,而且行文方式我也觉得不同,612凯道阅兵条目中,没有特别用哪一段去列活动的行程和内容。--Wolfch (简易留言 - 留言) 协作计划进行中 2016年10月11日 (二) 05:33 (UTC)回复
某些人的政治倾向,你可能多少了解,先前有这边的资深维友曾要我多体谅他,昨天我见此,连纪念章之证明书及官方名称有"中华民国"四字,都可移除。在台湾有些人说"中华民国"是真心、也有假意,在维基也是,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用,不要的时候弃之如敝席。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10月11日 (二) 06:01 (UTC)回复
真没想过,写个有上万人参加的爱国活动,倒变成宣传,还给自己这边人提删,真不可思议,可能要像昨天总统府的,把中华民国有你真好,改成台湾有你真好.....很想再给自己闭关一年,清个心。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10月11日 (二) 09:29 (UTC)回复

RE:我爱国旗嘉年华 编辑

有关我爱国旗嘉年华,您有提出再次调整的邀请,多谢肯定,不过提意见不代表有能力将条目改到合乎我心里的标准,因此可能无法协助修改该条目,不好意思。我目前也还无法确定这个条目可留不可留,这也是我一直没有投赞成票或是反对票的原因--Wolfch (简易留言 - 留言) 协作计划进行中 2016年10月14日 (五) 04:57 (UTC)回复

慰问 编辑

我是之前送阁下奖章的人。

许多不利民进党的条目会被埋伏在维基百科的台独分子提删或所谓的侵权回退。阁下越来越发现某些人也是其中之一。现在蔡英文政府已失去人心,在拥有中华道统的洪秀柱正带领正确的方向下,下次选举柯文哲会下台,国民党光复台北市,最后民众会还正道的国民党ㄧ大公道!将来无论和平统一或武统(像二二八、戒严不得不要杀某些人),维基百科的台独分子也会遭殃,他们的下场就不用讲了。--111.82.118.206留言2016年10月24日 (一) 11:44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护卫星章
干嘛闭关啊,刘嘉他的“朋友们”荼毒维基已经好几年了,曾经社群生态比现在恶劣得多,现在你的某个上海朋友的带头努力下,刘嘉他们已经收敛很多了。他重审你的邮票条目,只不过贻笑大方。不必较真,笑笑足矣。你如果现在隐退,岂不是正中刘嘉他们那些人的下怀? 黑暗雄鹰·给我留言·条目数量骤减8000+ 2016年10月30日 (日) 12:13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团队协作星章
修正方案有助于实质达到维基人共同参与把关优特条目存废的宗旨。 Cbls1911留言2016年11月11日 (五) 17:33 (UTC)回复

生者传记上的评论请加上评论者 编辑

因这不是代表维基百科[25][26]。--Outlookxp留言2017年1月7日 (六) 04:16 (UTC)回复

都有引述吧,如缺漏,烦请从报导上摘述;另此段改移-赖和、蔡英文政府。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8日 (日) 18:44 (UTC)回复
我的意见见上面2015年08月31日的留言。--Outlookxp留言2017年1月22日 (日) 05:54 (UTC)回复
我厌恶滥骂的口水战出现在维基,已改[27]。--Outlookxp留言2017年2月12日 (日) 00:45 (UTC)回复
出发点善意与中立,修改无妨。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2月12日 (日) 03:44 (UTC)回复

我爱国旗嘉年华 编辑

首先,感谢阁下重视在下的意见。经阁下提醒后,在下再次浏览了“我爱国旗嘉年华”一条目,以下是在下的见解:
1. 阁下在留言中表示用字遣词与文笔等已成习惯,这自然是能体谅,改变写作风格势必将强人所难;但在下对阁下的文笔并无意见,事实上,个人认为通篇条目读来十分流畅,词藻用字自无修正之必要;我所反对的是条目内文高度类似宣传的记述风格,这确实是自行判断后的结果,与他人之影响无涉。至少现阶段的内容我是不会投支持的。
2. 阁下另外提及条目业经Howard61313等人修订润饰,此已见及;然而若以一位普通读者的立场来阅读这篇文章,仍然给人一种在阅读活动文宣品或现场报导的感觉,我想,这或许是多数人投下反对票的原因之一吧。
以上为在下拙见,若有冒犯,还望主编见谅。敬祝 编安。--NoobWayne讨论 2017年1月13日 (五) 13:39 (UTC)回复

至少你已认为通篇条目读来十分流畅,词藻用字自无修正之必要。
但你说仍然给人一种在阅读活动文宣品或现场报导的感觉,或许是"多数人"投下反对票的原因之一?这话有议?在最近一次之存废讨论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6/12/20#我爱国旗嘉年华,WildCursive、-7不管是提废与DYK是始终敌对,另二票,一个说看不出特殊性,一个是因有提删过,再怎改就认定是"借尸还魂",理由很倔,但请注意,支持保留是7票多数,提删4票才是少数。....而现在的DYK有6票支持,5票反对,你若先旁观中立,就是4票反对,其中我说了WildCursive、-7是始终敌对票,我就是超高条目标准,他们还是反票,原因去爬梳我们过往即知,一票挑明搭付WildCursive,另一反票论来源格式...这没谁对错,况且也已修正,但他尚未画票,见讨论已通知画票
维基是一个义务贡献知识,除非是很离谱、不当,我不会去砍人条目。与其批评,何不动手帮忙修改,我刚看资深编辑A2093064也动手改了,不是很好吗。
综上,认为是反对票的宣传、新闻意味者反倒是少数,支持票才是"多数",而有支持票意见说-有的反对理由根本莫名其妙。不足处再修修吗,这还是一场关注度足够的活动。此送参考,不是要你划票,是希望你明了来去再做决定,我都尊重。当然啦,你如能认同就宣传、新闻意味之票数分析应是"少数",回归到你所说-若主编能够对内文稍加润饰,我十分愿意改投支持,而现也说通篇条目读来十分流畅,词藻用字自无修正之必要,来划票改投支持自然为佳。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3日 (五) 15:14 (UTC)回复
阁下的意思我完全明白,也必须承认在多位使用者的共同编辑下,条目现在的状况已较早先有所改善。然而,同时也希望阁下理解,并非多数人均支持某一项理念,少数意见即可迳予漠视之;反对意见并不会因为“支持票才是"多数"”就完全消弭,条目内容才是争执重点。条目内文的流畅度固然足够,但促使我投下反对票的基础问题仍未改善,即近似宣传、新闻一事;尽管如此,条目目前的状况确实处在模糊暧昧、可再观望的程度,迳投反对,未免过苛,这我是同意的。我将会划票,改投中立,支持票则仍需待进一步改善后再行评估。
另外,针对阁下表示“"多数人"投下反对票的原因之一?这话有议?”一事,我想这中间有点误会;在下的原意是指“多数投反对票者会投反对票的原因之一”,并无否定之意,特此澄清。--NoobWayne讨论 2017年1月13日 (五) 17:06 (UTC)回复
与你理性平和的对话,我喜欢,认同条目的已为9票多数,祈见阁下评看后依前述-若主编能够对内文稍加润饰,我十分愿意改投支持。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4日 (六) 04:42 (UTC)回复

Re: 你的机器人专挑我 编辑

上次你我讨论过三个条目四天已过关未"V"注记-李铭藤、陆官专科班校友会、612凯道阅兵,现又来了,"我爱国旗嘉年华"DYK正反票抵销后有5票已过关,机器人就是跳过,比他慢推也慢过关的-南洋共产党、盂城驿-都登录过关,就是不计"我爱国旗嘉年华"过关,真无法理解。我说过很不想找你,你还问bot是否特殊处理我的候选条目...,我虽说不需个别服务,但bot怎老出状况,要让人对它有信心嘛,可以吗。(有人曾跟我说-3D小红帽2DYK也是,我看过,真也是,bot还是会出错)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4日 (六) 15:00 (UTC)回复

反对票>=4的不会处理。--Jimmy Xu 2017年1月14日 (六) 18:34 (UTC)回复
那来的,你自创:反对票>=4的不会处理。(获选标准:有效反对票与有效支持票采1:1互相抵消。有效净支持票数满4票方能中选。是引用哪条?)
摘:获选标准
投票最新标准如下:
有效净支持票数满4票方能中选。推荐自己的条目投票不算,推荐别人的条目可以投票。
投票期限:基本投票期为4天。待至基本投票期届满时,如获得中选所需的最低票数或以上,投票即会结束并获通过;否则,投票期将自动延长3天,并待至延长投票期届满时方为结束投票;在结束时如获得中选所需的最低票数或以上,方获通过,否则以落选论。机器人将在相关日子自动计票。
有效反对票与有效支持票采1:1互相抵消。
关于投票的有效性,采取下列规定:
有效性:用户的投票除非由检查员划票,否则视作有效。
判断原则:
A:不含投票原因的票无效。
B:含有人身攻击的票无效。
C:投票理由须涉及投票条目或对应参与评选的问题。
D:如投票内容为针对其评选问题的不足,应以 问题不当表示。
你前说:而如有问题模板或反对票过多,即使仍能获选bot也不会自动确认,而需要管理员人工审阅标记通过。-Jimmy Xu 论 2016年9月16日 ....9正:4反,有反对票过多吗?就算,怎不同你说的来做人工审阅标记通过。管理员答复要依规则,如机器人有问题就修,出几次问题了,不然就人工审阅,不要还在打官腔"反对票>=4的不会处理",哪来的。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4日 (六) 22:32 (UTC)回复
safeguard,请自行寻求其他管理员处理。--Jimmy Xu 2017年1月15日 (日) 06:04 (UTC)回复
以下的话都是你说的~票数到了自然就确认结果了吧-Jimmy Xu 论 2016年9月16日。反对票过多,即使仍能获选bot也不会自动确认,而需要管理员人工审阅标记通过-Jimmy Xu 论 2016年9月16日。如果阁下希望我的bot特殊处理阁下的候选的话,我可以照办-Jimmy Xu 论 2016年9月16日。怀疑我的bot出问题不直接来找我是什么逻辑-Jimmy Xu 论 2016年9月16日。.....不找你时,说为何不找你,找了你而无法自圆其说时,立马推说去找别人吧,管理员要都像你这样,大家当躺着干,机器人不会有错,陆官专科班校友会、612凯道阅兵、3D小红帽2..这三个就出错,不思修正,还想推托,愧对职责。PS:你也会挑人服务?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5日 (日) 07:33 (UTC) 回复

一杯茶送给您! 编辑

  请先生喝茶。 No1lovesu留言2017年1月17日 (二) 06:56 (UTC)回复

回复通告 编辑

  您好,Chinuan12623。您在WP:VPD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此回复通告添加于2017年1月17日 (二) 14:26 (UTC),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回复

Antigng留言2017年1月17日 (二) 14:26 (UTC)回复

一杯茶送给您! 编辑

  先生别恼,好好喝杯茶。 Jarl av Kirkjubøur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13:49 (UTC)回复
见了你上次DYK(+)支持,符合标准+关注度足够。--Jarl av Kirkjubøur(留言)2017年1月14日,感谢。
上了年纪,偶来个脑力激荡防记退。诉诸于理,走遍天下。
现在提删页热闹,我虽不赞成开论,然若支持票不出,彷若指白为黑,故请同前来关注。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15:41 (UTC)回复

菲菇PhiLiP无理的封禁(已申诉解封) 编辑

 
由于不听他人劝阻,霸占新条目推荐候选栏目(我爱国旗嘉年华),在存在重大争议的情况下无视共识强行通过新条目候选,您已被暂时禁止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邮件向管理员申诉,或在下方加入{{unblock|您的理由}}(若您尚可编辑您的对话页)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7年1月18日 (三) 21:59 (UTC)回复

~~ 不做申诉,再一次烂封禁,保护编辑DYK通过条目的过关登录,条目在提名时至往后四天中,无任何模板,更别说是提删模板,前二天已达4正票,经四天有5票来通过DYK,竟被诬是霸占条目?

  1. 最近一次提删裁示结果,无共识:相对多数用户支持保留,先予以保留。请注意是保留
  2. 有前例DYK后又提删之二DYK提删案例,管理(行政)员之裁处:条目登上DYK,依据WP:SK予以快速保留--Kegns♖ 2012年8月30日 (四) 23:33 (UTC)、上首页了,快速保留。--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3年5月23日 (四) 18:23 (UTC)。社群要一直浪费时间与资源吗?
  3. 此条目DYK通过,是在提名时至往后四天中,无任何模板,更别说是提删模板,前二天已达4正票,经四天有5票来通过DYK,哪来违反方针,哪来没有推荐资格?方针是他反对者定的,要删条目,要废DYK是他裁定的,自大。虽然有投票不能代表...说,毕竟最近一次提删的是多数票保留,与现在的DYK是多数票过关,怎在这些人中犹如粪土,投票是神圣的,过关也经裁定,这些反对的自以为是的践踏,管理员应视之为扰乱处理,没规没矩,维基都乱了。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8日 (三) 16:20 (UTC)回复

~~@PhiLiP 我不会申诉,这我会存档当历史,有人说历史是一面明镜,也有人说是照妖镜,社群会看,自有公评。

  1. 此条目DYK通过,是在提名时至往后四天中,无任何模板,更别说是提删模板,前二天已达4正票,经前四天有5票来通过DYK,符合方针、推荐资格、获选标准。 机器人未做的通过结票登录既已补正完成,任何人不得破坏,有权限的人不制止,反倒是维护编辑的人处犯3RR封禁。
  2. 刘嘉恣意影响让他人来做重续投票,让机器人反复跳出结票KYD不登录过关,我是依候选规则回复原过关登录,是谁在"霸占新条目推荐候选栏目(我爱国旗嘉年华)"?
  3. 客栈里的讨论指向,jimmybot操作中虽有一个防御性的措施,反对票大于等于4就不按尽快结束来处理,但是按照"候选规则"而言,已经"满足"了,可以选择"手工结票"。...所以应该要做,但做了,为何又重开投票来打开。此例一开,维基乱了。
  4. 前二位行政员对获DYK标准条目之提删,请注意他裁定理由不是以"多数票"而保留,而是以"登上DYK予以快速保留",当有其意旨,一再开投票讨论,要浪费时间与资源吗? 维基是义务贡献,要法制非人制,才能留人刘文,长治久安。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9日 (四) 07:01 (UTC)回复

请注意:被封禁后保留的编辑自己讨论页的权限只用作封禁申诉用。如果您不打算申诉,请在封禁期结束后再发言,现在滥用这一权限将可能导致您被禁止编辑自己的讨论页。封禁期间如果有时间,请阅读WP:共识方针与WP:投票不能代替讨论论述。这两篇文章会解答您在“投票已过但条目未过”上的疑惑。—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7年1月19日 (四) 07:41 (UTC)回复

(:)回应:看过很多次。但有些人恣意曲解方针,误导社群,就像这次条目DYK在符合规范下已通过,又被错误引用条文打开续投票,该制止而未制止,该封而不封,如尔后有人比照办理,怎收拾(例:回想到乌拉当初连续二次骂人,不道歉不撤文,闹的满城皆知,我请管理员处置,全都消失、噤声,至今乌拉仍说他没骂人,也不道歉,也未受处份,更扯,还被威吓再提这事要封禁)。故防患未然为先,事后收拾最笨,要依法行政,社群自会支持,事后冗论只是浪费时间与资源。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20日 (五) 06:31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本不做申诉,然几位维友关心,应要让真相呈现分明,求个理字。这次封禁实让我对维基失信心,我本少上维基,不管本件处理为何?只求正解后,再度闭关至十月来清心。
  1. 肇因于此条目DYK通过,是在提名时至往后四天中,无任何模板,更别说是提删模板,前二天已达4正票,经前四天有5票来通过DYK,然机器人未登录,原因于客栈讨论处理。讨论摘要:1.引起质疑的,原来是没有加上那个绿色✔-Mewaqua 2.管理员只要在提名期结束的时候操作一下就可以了-Antigng 3.@Antigng:,既然有空回应,不如你帮手结票吧。——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4.@Cwek:,完成--Antigng 5.按照13日提交,4日后也就是昨天(17),票数为10:5,已经通过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至此完成我爱国旗嘉年华DYK手动登录过关,但随后跑来个"沉迷酒色的人"逾时投票,又打开破坏了机器人过关之登录,但即遭雾岛管理员标废,恢复为过关之登录。
  2. 我认为"沉迷酒色的人"对投票规则不是嘹解(@Chinuan12623:不知规则怎么定-沉迷酒色的人。@H2244932:,候选规则就在DYK首页上方),有投票跟提删资格吗?还用"拷贝"前次User:Wildcursive理据 来再次提删,我回应重点-获DYK条目不能(宜)提删(概以前二位行政员对获DYK标准条目之提删是以"登上DYK予以快速保留"),希望不要浪费时间与资源。
  3. 同此案被我先举报破坏之人Jarodalien的事由,在提删页加油添醋,又到当时DYK页面是不得编辑之状况下,来段-如条目在提名后才进入提删程序,则投票截止时间将延至提删讨论结束之后-7。但此条目是已"通过"而非"提名后",又误导--Sideways1994逾时投反票,又打开破坏了机器人过关之登录,但为我标废,恢复为过关之登录。其间Antigng也曾恢复不计票登录,但我以"请依候选规则办理,不要错误解读",Antigng应是未再回复,当然还有几次Jarodalien操作,造成机器人打开重新计票。
  4. 机器人登录DYK过关是基于客栈讨论(如第一项),未违反方针、符合投票资格、候选标准,既已登录,就应遵守。但每当Jarodalien与反投票者再编辑,就打开机器人之登录,我前后做了五次回复,编辑纪录会自然显示"撤销机器人",反被Jarodalien拿来说我"五次撤销机器人编辑"违反3RR,我举报Jarodalien扰乱破坏,管理员说他-用户行为属于反破坏,不做处理。我是维护候选规则下原先机器人的通过登录编辑,倒被他举报成,我 封禁2周:不听他人劝阻,霸占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我爱国旗嘉年华,在存在重大争议的情况下无视共识强行通过新条目候选。已属破坏和扰乱维基百科,请问是谁不听劝阻,谁霸占条目?谁无视已通过新条目候选而要强行推翻,再问有"重大争议情况下无共识通过新条目通过DYK吗?客栈中...实际jimmybot操作中有一个防御性的措施,反对票大于等于4就不按尽快结束来处理,但是按照规则而言,已经满足了,可以选择手工结票,..不是也都做成登录的讨论与动作吗?不该维护已登录过关之设定吗?
  5. 一个Jarodalien出来扰乱,可以倒黑为白,将白纸黑字的DYK规则破坏,提名时至往后四天无任何模板,有5票来通过DYK,硬是打开"结票"续投,条目在通过后,可以再用提删程序来延迟他获选标准吗?这是哪一条?把"提名后"ㄠ成"过关后"也可提删来继续投票,可以吗?维基没章法了。提删的"沉迷酒色的人"甚至对投票规则不是很嘹解(@Chinuan12623:不知规则怎么定-沉迷酒色的人),他的一个提删破坏了潜规则;有人说前二位行政员对获DYK标准条目之提删,是以裁定"登上DYK予以快速保留"不能当作共识,他是有经讨论的有"多数票",若然,应裁定是已获多数票予保留,干麻要注明是-"登上DYK"予以快速保留,他的旨趣,应是不必浪费多次投票讨论浪费时间与资源。 
  6. 我不在乎说长说白,只要社群知来去,是谁在乱,维基是义务贡献,要法制非人制,才能留人刘文,长治久安。
(※)注意现在进行的提删讨论,请管理员依前例做(○)快速保留。而重新投计票之DYK,是违反候选规则-投票期限:基本投票期为4天。待至基本投票期届满时,如获得中选所需的最低票数或以上,投票即会结束并获通过,请以前4天有效票5票登录过关。并改追究Jarodalien他扰乱破坏之责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9日 (四) 13:57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依据Wikipedia:破坏中:哪些不是破坏行为的相关论述,该用户的编辑行为较大程度为可认为是编辑争议,因此封禁时间过长,但明显编辑战的行为成立,改封禁三日为限,还望以后多沟通,避免更多冲突。
  处理人: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7年1月19日 (四) 14:24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 感谢管理员的处理,本人尊重但难认同。
  • 再重申,此条目DYK通过,是在提名时至往后四天中,无任何模板,更别说是提删,前二天已达4正票,经前四天有5票来通过DYK,符合方针,候选规则。
  • 我回复"原登录过关"之作为是保护(有请和平、雾岛管理员制止破坏,编辑战不成立),故非编辑争议,
  • 而Jarodalien破坏DYK候选规则重续投计票,耍的大家配合他来玩,竟无人制止,还在进行,应依候选规则,划除开票4日结票后之无效投票,回复原通过登录,并应处份Jarodalien之扰乱。
  • 既己通过,更不可以把提删规范之"提名后"ㄠ成"通过后"、"提名后"ㄠ成"通过后"、"提名后"ㄠ成"通过后"(很重要,讲三遍),以提删来继续投票吗,乱来。
  • 我回退编辑时已警诫Jarodalien,我也说了,有请和平、雾岛管理员制止破坏 他们还没处覆 ,维护理规,不让弊端扩大,维基人当之,沟通要建立在规则基础上,坏了规则,尔后何为?。歹徒结伙欲杀人质,民报警,警未到,情急,民斥搏歹徒救人,人质与旁观民众趁乱而逃,民搏中伤歹,警至,歹徒指控民伤害,歹徒结伙有多数证词卸责杀人,反控而不利救人民众个人之说法,警说双方证词无共识,不可强加于对方接受,后警不察,略观救人之民伤人为实,移送法办,结伙歹徒则饬回。封禁不成立,该追究Jarodalien扰乱之责。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9日 (四) 19:45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在理性讨论与不再DYK投票编辑战,让主事者讨论增定方针与改善条目。
  处理人:Outlookxp留言2017年1月22日 (日) 05:58 (UTC)回复
@Lanwi1DreamLiner,雾岛受诉改三日,我已再提诉(如申覆单),阁下酌处。我回退编辑时已警诫Jarodalien,我也说了,有请和平、雾岛管理员制止破坏 他们还没处覆 ,维护理规,不让弊端扩大,维基人当之。歹徒结伙欲杀人质,民报警,警未到,情急,民斥搏歹徒救人,人质与旁观民众趁乱而逃,民搏中伤歹,警至,歹徒指控民伤害,歹徒结伙有多数证词卸责杀人,反控而不利救人民众个人之说法,警说双方证词无共识,不可强加于对方接受,后警不察,略观救人之民伤人为实,移送法办,结伙歹徒则饬回。封禁不成立,该追究Jarodalien扰乱之责。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20日 (五) 11:23 (UTC)回复
@Lanwi1DreamLinerStang(※)注意:维基真的已无章法。白纸黑字的“候选规则-投票期限:基本投票期为4天。待至基本投票期届满时,如获得中选所需的最低票数或以上,投票即会结束并获通”,既然先前己依客栈讨论(...手动补正机器人结票,完成.按照13日提交,4日后也就是昨天(17),票数为10:5,已经通过了)通过也结票,为何又打开,“将已进入提删程序的条目不可提名,如条目在提名后才进入提删程序,则投票截止时间将延至提删讨论结束之后”之提删规范,硬ㄠ成通过后也可提删,续投票,管理员们而不制止。昨机器人已DYK再度结票又有人要求打开结票,继续投票 ,维基真的可以这样乱来,视白纸黑字的二项规则于无物,我真的心冷,今天就算解封后,闭关,少见少烦心。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21日 (六) 04:26 (UTC)回复

敬告-闭关 编辑

近来维基纷扰我心,再看到刘嘉这种乱提重审心态不正挟怨之人,倒胃。本人继2014年的闭关一年,此次自2016年10月20日起再度闭关一年来清心,而闭关前提出的修改优特条目选拔规则之建议,希望社群参处,以防杜不肖之人伤害维基。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10月18日 (二) 16:29 (UTC)回复


先出来把我爱国旗嘉年华条目处理到一段落,还是要继续闭关的。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7日 (二) 10:28 (UTC)回复

半退休
 此用户自我闭关中,于2016年10月起不再非常活跃于维基百科。

给您的星章! 编辑

  特别星章
辛苦了。中文维基百科已经乱到无法收拾,佩服您依然站出来抗击庞大体制的勇气。我没有勇气及时间与之对抗,所以潜水多年。希望您解除封禁之后,还能在编辑条目时获得乐趣及成就感。 Mark Cheng留言2017年1月19日 (四) 03:58 (UTC)回复

@Chengwenhsuan感谢支持。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9日 (四) 07:06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勤奋星章
希望您能继续贡献维基百科,然而目前维基风气本人也不敢恭维,本人就眼睁睁看到维基把很多单纯的编辑者给弄成了拉帮结派的人,有很多熟人离开了,然而我仍希望有朝一日能让维基这个大家庭重回温暖,也希望您能够继续贡献。 --脳補。◕‿◕。讨论 2017年1月20日 (五) 14:10 (UTC)回复

@脳内補完清心一阵子吧,感谢支持。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20日 (五) 16:55 (UTC)回复

Re 编辑

呃。。。那是我用来编用户页的分身。我的真名字是H2244932才对。--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1月21日 (六) 15:32 (UTC)回复

@H2244932你应是指我用 "沉迷酒色的人"查询仅编辑13次之事,我已改用H2244932查询编辑数四千余笔,故移除封禁理由中此述,勿慌。请注意:1.你现有之用户、讨论页、留言落款皆为"沉迷酒色的人",如用此查询就是编辑13次,有人会保留另式落款,让人知是同人,但看你此三者都为"沉迷酒色的人",是否刚做调整。2.我爱国旗-DYK、提删皆由你开启"结票过关"后之再续投,已颠覆破坏了候选规则,及获过关后之DYK是不宜做提删的,是浪费冗论与资源的,我担心规矩破坏,尔后何为?3.我已再度闭关,十月前不上维基清心,你莫误解我很重视增加多这一个"我爱国旗-DYK"条目,我是希望在规则下行事,你也看过候选规则,白纸黑字很清楚,有人曲解规则,希望你尔后莫再随机起舞。提删要有自己理据,不要拷贝,如WildCursive心意已改而不跟反票,那不打你脸,当然跟票之机会大。4.事已至今,我不会再怪你,双方说清楚就好,Jarodalien是我对头,他与我过往,如何诬我,我都有在讨论页留挡,你自参看。5.你可浏览我在"讨论页"与维友辩述多为平和(有设"特区"的例外,那是鸡同鸭讲区),我能让人"划反对票"是要讲理,我讨厌硬ㄠ之人,多树敌,何不多一友,碰到过多无理之事,我会自我"闭关"清心,维基本义务奉献之事,不必影响自己作息与心情,沟的了通就沟,沟不了先跳出,不必僵在那,几天后或许或有不同看法,重点是要自我舒活。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21日 (六) 16:38 (UTC)回复
这样就好了吧--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1月22日 (日) 01:35 (UTC)回复
姑且不论条目内容是否合标或存废。DYK投票的截止日规定确有模糊地方。机器人不是针对Chinuan12623,是因机器人就有难处理的地方。--Outlookxp留言2017年1月22日 (日) 04:08 (UTC)回复
@Outlookxp人会生病、电脑也会当机,机器人当然也会有问题;上次还有二个完全探查不出为何机器人会漏登结票过关之条目,J也说了可手动登录结案,但这次他推给别人,是不可取的;又既然原因于客栈讨论处理,已完成我爱国旗嘉年华DYK手动登录过关,又为何允许"沉迷酒色的人"逾时投票(虽曾遭雾岛管理员标废),与Jarodalien的曲解规则"DYK过关"可再提删;管理员该制止不制止,还封禁保护编辑之人,到底是机器人就有难处理的地方,还是管理员有难言之隐,可允许少数人破坏规则,你能释疑?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22日 (日) 04:55 (UTC) 回复
你这次DYK条目我个人是认为应要加后续影响或特别之处,不然像是ㄧ时新闻。但DYK方面投票编辑你是我十几年来看过第一位因此被重封的。我认为不是好范例。若你之后先不再编辑战,先忍住别指责别方,而是理性在客栈召集讨论增定规则,让方针更确实,让维基百科更好。我认为可解封。可以吗?--Outlookxp留言2017年1月22日 (日) 05:08 (UTC)回复
@Outlookxp我不是管理员,但我了解此事应按规则走,你参后妥覆:
  1. 此条目DYK通过,是在提名时至往后四天中,无任何模板,前二天已达4正票,经四天有5票来通过DYK,未违反方针与推荐资格,同以往规办作法,没特例可挡下,应即刻恢复客栈讨论之处理,完成我爱国旗嘉年华DYK登录过关
  2. 条目DYK已通过,与再提删,本不同程序,因他非"提名中"之提删;虽我以前二管理(行政)员之对条目DYK已通过之再提删,是裁定"登上DYK予以快速保留"而认为不宜提删,但有人质疑其裁定不能当作共识,他是有经讨论的有多数票,若然,应裁定是已获多数票予保留,为何要注明是-登上DYK予以快速保留,猜他的旨趣,应是不必浪费多次投票讨论浪费时间与资源。但现既已续论,结果要采多数票登上DYK来当保留条目的理由,社群都要尊重,潜规已破,以后DYK通过的条目也可再提删了。 
  3. 你说DYK投票编辑我被重封不是好范例,但我为应改为是错误示范。若我先不再编辑战,而是理性讨论,可解封;但请注意,我回退的是客栈讨论管理员所做的手动登录过关编辑,是保护,非编辑战,且我有请和平、雾岛管理员制止破坏 他们还没处覆,警力未到,迫于维护治安的无奈。
  4. 解封一词,你应知对我"名誉"是重于"管制我编辑"的时效,没错失,要我吞是不可能,对鸡同鸭讲的诬封我前都有放弃申诉权利,不爽也可闭关个壹年,我还在乎二周、三天的,今天就是解封日,有差这一天吗?但我告诉你,就算明日解封期后,你再接受我第二封申覆书,对我来说,都算是还我清白。我是认为Jarodalien是扰乱破坏应处,你们要有不同见解我也尊重。
  5. 另就提删页中-(○)保留,不过问题还是要指出,活动以章节"分段太散",缺少对活动的"评价"等问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1月21日-之意见。我现封禁无法改善,概因版本被匿名户115.82.99.232修改致章节分段太散,且有加入疑似宣传性内容之标签(我查我编辑时未产生此状),烦请阁下代劳撤销其编辑,回复至1月20日Wolfch前次编辑,再帮我增录"评价"段,至于"后续影响或特别之处"之增修,我再参研:==评价==国民党表示,活动当天是国庆日,标榜爱国情,还是全球跨国举办的活动,非常应景而有意义。而参与的正步操演人员于台北西门町快闪庆双十活动,也引起民众的惊艳叫好。感谢。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22日 (日) 05:50 (UTC)  回复
清白与否,众人眼睛会清楚。我只想让维基更好。请你自行改善条目与讨论。--Outlookxp留言
我于提删页(:)回应,1.与Jarodalien的互为举报封禁,经二位管理员二次都接受申诉解封,一并感谢。2.版本因被匿名用户调整过,致章节分段太散,故调整回原版本再增评价段,本版未被系统发出广宣的警告。3.此条目衍申的DYK结票规则与DYK条目适宜再提删?已多次释意,尊重社群之讨论,本人停述。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22日 (日) 07:13 (UTC)回复
另外鼓励你向我爱国旗嘉年华的主办方建议可今年再继承办,这样就不是一时的,就像国旗屋米干店的活动一样。--Outlookxp留言2017年1月22日 (日) 07:35 (UTC)回复
只要是爱国,可展现国力之活动,全民都应参加。所以612凯道阅兵、我爱国旗嘉年华.我都有参加,但我们黄埔是受邀的单位,我又是报名之个人而已,只是觉得活动有意义,事后搜集媒报来写条目,留个纪录在维基可稽,动机单纯,但Wildcursive、Jarodalien还以我是有图利、活动参与来砍我爱国旗嘉年华,故由个人建议继办乙节不可,怕这有心人给我戴帽了。但我知陆官校友会在今年还会独(合)办几场爱国活动,是否要续写条目,看媒报的关注度再说,致于DYK结票规则与DYK条目适宜再提删?,唯恳请尊重版规,而非人治。感谢关心,维基我要淡出了。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22日 (日) 07:56 (UTC)回复

给您的乳酪汉堡! 编辑

  DYK推荐处和条目存废讨论处,都针对我爱国旗嘉年华发表意见。阁下不要在意,这是正常的。包括对您的封禁、嘉年华条目的捣乱和守望君主编陈良宇条目的找茬,等等,都是“范”君罢免的后续效应,菲菇总得表点立场,说明他是维护“领导层面”利益的。如果你可以看到Unblock,就很清楚了。 黑暗雄鹰·给我留言·条目数量骤减8000+ 2017年1月26日 (四) 13:09 (UTC)回复
  • 补充,菲菇所谓:封禁后,讨论页只能进行申诉,作其他编辑就是滥用讨论页,会被封禁讨论页。这个观点没有任何方针或指引支持,纯属是他自己个人观点,他没资格强迫任何人按照他个人的要求行事。特此提醒。2017年1月28日 (六) 05:32 (UTC)
@金牌雄鹰你说的我认同,所以我本没理会。遭其不当封禁,早获其他二位管理员解封,更显见菲菇的是错封。敬祝阁下新春万事如意。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28日 (六) 06:32 (UTC)回复
看看,现在那个“菲菇”开始怼着陈良宇条目开火搞事了。黑暗雄鹰·给我留言·条目数量骤减8000+ 2017年1月28日 (六) 09:06 (UTC)回复

新年快乐 编辑

  新年快乐
祝阁下新年快乐,万事如意!感谢您过去一年来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贡献!-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2017年1月27日 (五) 07:40 (UTC)回复

要发送此消息,请使用{{subst:User:和平奋斗救地球/HNY|选填贺词}}。

@和平奮鬥救地球祝阁下新春如意,学业精进!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27日 (五) 08:24 (UTC)回复

祝Chinuan12623新年快乐! 编辑

  新年快乐!
虽然想法不一定完全相同,仍谢谢您在维基百科的贡献,值此新春佳节之际,在此祝Chinuan12623君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Wolfch (留言) 圆周率协作中 2017年1月27日 (五) 13:14 (UTC)回复
@Wolfch人各有思,不尽相同,但贵在理性沟通,阁下具此,善存维扬。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27日 (五) 13:23 (UTC)回复

陈兄,新春快乐! 编辑

陈兄辛苦了!新的一年风波还是会有,大家应该异中求同,度过这些风波。又是一年春来到,我祝陈兄身心康泰!--春卷柯南欢迎参加协作计划 ( ) 2017年1月27日 (五) 14:42 (UTC)回复

@春卷柯南失礼了,不知你早已当上管理员,未能及时祝贺。新的一年,祝你心想事成。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27日 (五) 16:52 (UTC)回复

这个我爱国旗嘉年华历史 页面是明镜、照妖镜,破坏条规、潜则 编辑

您现在高兴了吧--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1月31日 (二) 11:35 (UTC)回复

@H2244932高兴?维基灾难才来临?从我爱国旗嘉年华的DYK、提删的二处投票,正多于负,有人划反票,二位管理员都解封我,应知理字是始终存在的。我10天不编修此条目与提删讨论,14天不参与客栈与DYK之讨论,就是要让社群与管理员来客观论处,现在条目也上DYK,也保留了条目,结果是回归原点,但条规、潜则已遭Jarodalien和H2244932破坏了,Jarodalien这无理(礼)惯犯之人,我已找不到词来形容,但我不希望H2244932被他蒙蔽。此历史唯二遗憾与恶果以后终将再发生,那就是,第一:尔后提DYK条目,就算当时与结票前四天无挂任何模板,在正负票抵销为有效正票4票已过关,任何人都可比照此办理,以自我解读条目是不符方针来提删、挂模板、再延长3天(或更长时间)来审DYK。第二:尔后已过DYK之条目,任何人不爽都可来提删,管理员不能再以惯例"条目登上DYK依据WP:SK予以快速保留",社群要一直浪费时间与资源来冗长讨论。这个历史 页面是明镜、照妖镜,破坏条规、潜则,是谁乡愿造成,只是让维基更乱,殷鉴啊!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2月1日 (三) 15:04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编辑星章
恭喜我爱国旗嘉年华被合理保留,并通过DYK评选。另外,顺便通知:某个曾经恶毒辱骂阁下的无营养飓风首页制造商,因无礼待人,被封禁一周。 galaxyharrylion留言2017年2月1日 (三) 21:48 (UTC)回复
@Galaxyharrylion感谢关注,并祝新春愉快。被封禁的Jarodalien这个无理(礼)惯犯之人,我一点都不意外,但我很奇怪的是,当我举报他时,他常脱身没事,但最近的管理员们有较暸解他的恶行,看他被封过好多次了。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2月1日 (三) 22:13 (UTC) 回复

2017年2月-"中华民国"四个字的繁简转换 编辑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我们欢迎每一位用户对维基百科作出建设性编辑,惟阁下最近编辑中最少有一项(如阁下在我爱国旗嘉年华中的编辑)并不具建设性且已被回退或移除。请使用沙盒进行编辑测试,并参阅欢迎页面以了解更多关于贡献维基百科的事宜。阁下于该条目43058942版本手动将简体中华民国转换为繁体中华民国,违反WP:CST,切勿再进行类似破坏。---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2月3日 (五) 16:01 (UTC)回复

@Aotfs2013删的离谱,竟将有来源内容与相片移除,条目原码为正体字,有人修编部分内容为简体字,本不一致,统一字体,无关破坏。阁下切勿再进行内容破删,对无来源之内容可删,余应进行词汇修润即可。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2月3日 (五) 16:14 (UTC)回复
中文维基百科系统会自动统一繁简,切勿自行手动转换,提醒阁下:手动进行繁简转换行为可视为破坏并被予以封禁;且就算有来源,内容也不能违反WP:NPOV方针;再者,回退功能仅能将有破坏内容的整个版本回退,供阁下知悉。
前未见统一繁简。但回退简繁功能如会破坏整个版本,应谨慎使用,或于再回退简繁功能后再回复版本为妥。对我所增修版本,欢迎阁下修饰,但切勿再整体破删。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2月3日 (五) 16:37 (UTC)回复
在下重申,中文维基百科系统会自动在显示时统一繁简,手动繁简转换的行为已经明显触犯WP:CST方针。此外,维基百科赋予在下的回退功能仅能一次回退所谓的受破坏版本,恕无法专门挑出破坏之处回退,倘阁下欲回复至原先版本,请至历史版本调阅旧源代码,自行补上内容。-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2月3日 (五) 16:51 (UTC)回复
你可坚持你的"中华民国"四个字的繁简转换(全篇就那四字为简体字),但我另增修七百余字节有来源的内容与相片仅可修饰,你不可全删。大家都要护维基基石,小事扯偏弄大无益。我重点已说出,不再回应。尊重你举报,交由管理员处理。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2月3日 (五) 17:00 (UTC)回复
阁下似乎忘记了回退的原因是阁下破坏了维基百科,既然阁下破坏了,身为回退员的在下将受破坏的版本回退是完全符合回退功能赋予初衷的行为;孰料,阁下在接受在下警告后竟再度破坏,故在下才依照破坏方针提报阁下破坏维基百科。阁下似乎对维基百科的运作基石-方针与指引毫无尊重与遵守之意。-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2月3日 (五) 17:19 (UTC)回复

编辑

Bluedeck阁下查察,违反WP:CST方针的是其他编辑,而并非阁下,在此为在下未能知悉表示歉意。惟仍提醒阁下(因阁下显然不了解),依照WP:CST统一字体并非手动转换繁、简体的合理理由,倘若阁下见到其他用户擅自转换繁、简字体,应予以警告并回退其编辑,以维护中文维基百科。

(~)补充:阁下所添加部分字句也违反了WP:NPOV规定,请多加注意,尽管提出第三方之可靠来源,也仍应遵守中立的观点方针。祝编安。-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2月3日 (五) 17:28 (UTC)回复
@ Aotfs2013 真是尴尬,我又仔细查了查,发现实际上是一桩误会。请参见VIP的最新留言。Bluedeck 2017年2月3日 (五) 17:33 (UTC)回复
@Bluedeck  囧rz……阁下真是把“我各位”搞的人仰马翻。依善意推定,简而言之:Chinuan12623阁下在无知的(非贬意)状况下破坏了维基百科,手动转换简、繁体,请多加注意。祝两位编安。-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2月3日 (五) 17:39 (UTC)回复
@Aotfs2013其实我本还有些话要说的,但没说出而已,现也没必要了。单纯是误会一场,你我不必放在心上,我有注意并感谢你几次修饰我爱国旗嘉年华,维基是大家所有,我也欢迎你再次对我刚新增的内容润饰。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2月3日 (五) 17:48 (UTC)回复

一碗草莓送给您! 编辑

  兄台是否还在闭关?很希望你尽快出关,武功又上一境界,横扫群魔。少了兄台,这江湖中就少了清歌妙音。望兄台多为维基贡献佳酿。 维基准天使-诗琳童留言2017年2月13日 (一) 20:31 (UTC)回复

@诗琳童:所谓闭关,是在自家庭院打扫整理,少出门与理会俗事,俟清了一下被那些乱搞的人坏了的心,还是会出来,继续贡献维基的。

台湾这近天寒,猝死百来人,景气又差,但到百货公司逛,还是人潮多,钝觉不出,有感纾词

外边天寒景气冷,
里面人暖钱潮撑。
不知该喜或是忧,
一个世界两样情。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2月14日 (二) 05:16 (UTC)回复

王信龙相片 编辑

经查证,此图应是取自于总统府网站上公开刊登的影片(连结),依据“政府网站资料开放宣告”,总统府网站刊登的素材(影片或图片)在清楚指名出处的前提下,可以属于公有领域。已协助标明维基共享资源上所要求的授权条款,避免图片被删。
(至于中将图片,本来就是暂时放着顶替用的,现在有上将图片了当然很好)。——Howard61313留言2017年2月14日 (二) 09:22 (UTC)回复

*(~)补充:之所以编辑该条目,是因为维基共享资源中有诸多包含国军将领的照片,尚未分类或连结到适当条目中,例如右边这张图中的陆军中将,请问阁下知不知道其身份?——Howard61313留言2017年2月14日 (二) 12:19 (UTC)已查明回复

@Howard61313抱歉,不清楚,不过该照片是三人合照,引用到条目也不适宜。而阁下是否可把王信龙修为DYK条目。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2月14日 (二) 17:37 (UTC)回复
(:)回应:就我而言,王氏的公开生平资讯大致上都跟条目里介绍的差不多了,以我能力来说,即使扩充,篇幅也可能无法达到DYK标准。——Howard61313留言2017年2月14日 (二) 20:50 (UTC)回复
(~)补充:采用模板是为了方便加入页面存档,因为很多网络新闻过几年网址就会失效了。至于季中将,我知道,大概是我自己在今天早上查出来的
最后,关于条目扩充,我想我可以去找旧报纸。——Howard61313留言2017年2月15日 (三) 16:20 (UTC)回复
今日我将王信龙的扩充字节篇幅,已达到送DYK之评选标准,当然啦,如还有资料可加注是最好,但翻找旧报纸,会影响你的生活作息,没必要。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2月15日 (三) 16:27 (UTC)回复
放心,正因为我手边的旧报纸数据库几乎找不到其资料,所以很早就放弃了,不会影响到作息的。另请(※)注意,既然条目已达标准,那最好在18号以前送交,以免时效已过而失去资格。——Howard61313留言2017年2月15日 (三) 16:40 (UTC)回复
已提送-王信龙参选DYK,感谢。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2月16日 (四) 18:01 (UTC)回复
感谢告知,另对DYK问句有新建议,欢迎参考。——Howard61313留言2017年2月15日 (三) 18:02 (UTC)回复
感谢建议,已调整,并做相关联结。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2月16日 (四) 18:16 (UTC)回复
若少将授阶年分有附上参考来源会更好。另外,如果条目中提及的历任职务,有校官级别的军职,可考虑将之移到“2004年晋升少将”的前面,以示区别(如果没有就算了)。——Howard61313留言2017年2月17日 (五) 15:34 (UTC)回复
王信龙2004年7月晋升少将之参考来源已有,烦请增录该页面存档。另外校官职务会细多到不及备载,不但比将官职务更难搜寻来源,应该说是根本无来源(媒体不会有尉、校官之报导),应不需、也无法列入。谢谢。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2月18日 (六) 14:52 (UTC)回复
存档网页自动产生的。——Howard61313留言2017年2月18日 (六) 18:14 (UTC)回复
@Howard61313我用此段落的第一个来源,就是编辑不出来,存档网页转换不过来。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2月21日 (二) 08:24 (UTC)回复

回复 编辑

感谢阁下抬举。在下目前已不再编纂军事条目(至少短期之内不会)。关于“王信龙”条目,若有任何篇幅扩充需求,在下恐能力有限、帮不上忙,毕竟对这位军官的了解不多,还请见谅;不过若是其他较不重要的编修或语句的润饰,在下仍愿竭力相助。此外,阁下提到将此条目提名DYK一事,对此,通篇条目在下已阅读两遍有余,认为十分符合DYK标准,甚至可在近期内即行提名,供阁下参考。敬祝 编安--NoobWayne讨论 2017年2月16日 (四) 10:29 (UTC)回复

已提送-王信龙参选DYK,感谢。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2月16日 (四) 18:01 (UTC)回复

国家政军指挥中心 编辑

在下最近写了篇与国军相关的国家政军指挥中心并参与新条目推荐评选,欢迎阁下参与。谢谢。-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2月24日 (五) 04:33 (UTC)回复

支持,并略修内容与提问。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2月24日 (五) 07:05 (UTC)回复
@Aotfs2013抱歉,刚才在"二二八条目"之编修错误内链到阁下。不过既然你也看了该讨论,如不忌讳条目之敏感度,是否也来发表看法。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4月9日 (日) 16:02 (UTC)回复
这篇讨论实在太长了...,歉难以参与。-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4月9日 (日) 16:50 (UTC)回复

二二八事件 编辑

[28]这段是你加入的原创研究,维基不能这样写。引用也提到1946年的人口资料不可靠。我们不能写定论。--Outlookxp留言2017年3月21日 (二) 08:25 (UTC)回复

已修正。坦白说,任何人都很想知道228事件到底死了多少人,原条目版本中对外省人死亡之数避重就轻很少着墨,依当时媒报与警总汇报数略五百余,应是趋近。但就本省人死亡数,有数百至数万多项版本,空间、差异太大,我曾想过这问题,答案很难找吗?前年我至户政请领日据时代(民20年)户籍资料,户政单位告诉我,日本人的户籍资料建立与管理的很完善,投降后完整交给国民政府,所以民廿、卅余年户籍资料都很完整,现在都仍可索调。故我是认同以36年之存、殁人口数来反推228事件中之死亡人数,应是较为"科学"之举,适遇有项研究报告是以当时人口数来推算,我见其推估死亡总数在1304至1512人,此与外省人五百余加诸本省人申领赔偿金八百余人,应是趋近。但就本省人在条目中列举本省人死亡人数太多版本,很多是口述下来、道听转述或推估的,不是讲死越多人越悲情,也好政治操作,收割选票,但似应以申领赔偿金之八百余人为准,再怎么差距,也不可能晃到变数万。228是历史伤痕,该正向往前走,不是负向的争斗,但每年二月都要吵一次,228那天已非"和平日",而是"撕裂日",很可笑!我已将该段内容修改,你再看与修订。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3月21日 (二) 09:01 (UTC)回复
谢谢,这样就好多了[29]。--Outlookxp留言2017年3月21日 (二) 08:36 (UTC)回复
228每年被蓝绿红当工具利用,我感到很糟。像马英九对228与老蒋功过并陈的行为我倒很欣赏。--Outlookxp留言2017年3月21日 (二) 09:07 (UTC)回复
认同,人非圣贤,功过并陈。但要将老蒋批的一无是处,那就过当了。但228是每年被人当政治提款机工具利用,很不应该。而我认为228研究基金会之报告与先前228维基之内容有选样偏颇,背景原因仅述省籍情结那样单纯,而美国、共产党、潜台日人、教会、流氓之推介多未著述,后人须以平衡真相来撰写,当时全台官署几乎被攻占,老蒋派兵,与现今民众陈抗,政府派警维安道理一般(试想,台湾现今陈抗频繁,若非大批警察抵护,多处官署也是被攻占,故派军警维护是有所本,即使是英美各国亦同,重点在于不可报复伤了人命),而228时全台官署几乎被攻占,军警派遣更为迫切,但条目却略化老蒋电令"严禁军政人员施行报复,否则以抗令论罪",丑化老蒋是元凶似不宜,本是陈仪阳奉阴违而大肆镇压杀害,元凶是陈仪,陈仪应依法律审判来勿枉勿纵区分好、坏群众,没老蒋率国府来台,大家都是五星旗了,还有人权、民主生活,228当时也有部分趁机打杀之地痞混混,现也全都变了英雄,拿了赔偿金,不然还要怎样,叹在现今本土意识高张年代,那些被波及枉死的外省人很可怜,报告、条目、碑文中没人帮他们说个话,228每年吵,老蒋铜像与228纪念碑屡遭破坏,加剧族群隔阂撕裂,台湾都破碎了,国家会进步吗?悲情与愤怒是不能取代真相,228维基之内容不能偏颇,应平衡趋真来撰写。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3月21日 (二) 09:27 (UTC)回复
请管理员制阻Barter84在二二八事件中大量删除有来源之编辑。认同Outlookxp所说的-请以文献为依据,而不是个人身份。但很遗憾Barter84喜欢给我查底套帽子,我是台湾本省人,五十几岁的退休人员,没什么好避讳的,编修动机有向管理员说明,很单纯,尽求真相,平衡编辑。本人21日修编有1739人点看条目,就Barter84一人做出无理的全删式回退,让人难以苟同,烦请管理员阁下对本人增修内容中若有主观、原创、无来源部分,迳做内容之修订。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3月21日 (二) 16:04 (UTC)回复

珍珠奶茶送给您! 编辑

  辛苦了,请喝茶。 No1lovesu留言2017年3月24日 (五) 04:26 (UTC)回复

感谢。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3月24日 (五) 07:59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勤奋星章
感谢阁下在二二八事件的编写,如今像阁下这样的维基人不多见了!Custthedown留言2017年3月24日 (五) 05:51 (UTC)回复

@Custthedown感谢,但求客观之编修。也请阁下关注编修讨论。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4月9日 (日) 15:57 (UTC)回复

@Custthedown这编修讨论之"调节版",也请阁下来关注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2月21日 (五) 13:56 (UTC)回复

给您一枚星章! 编辑

  台湾星章
阁下在二二八事件与条目探讨中的实事求是精神,令人感佩。Tp0910留言2017年4月8日 (六) 22:44 (UTC)回复

深感支持。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4月9日 (日) 13:33 (UTC)回复

@Tp0910这编修讨论之"调节版",也请阁下来关注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2月21日 (五) 14:02 (UTC)回复

存档 编辑

这议题太敏感,点看虽有三万多人,但不至十人发表看法,摘要至三处内容是相同,本意是要来扩大讨论,但效果不大,某些人可能只到某处留言或投票,但最终还是要归结到"条目讨论页"来脉络一惯,昨天我原本将各处留言投票资料于各处互补,但太累了,如另二处资料不清空,只做连结,我怕还是有人留言或投票,结案后回归"条目讨论页"资料会大量重复,想不出更好之方法。如果阁下能了解我意,在避免上述情事之发生,又能保留编辑历史当然是最好,但在技术操作方面可否由阁下来执行,感谢。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4月10日 (一) 04:34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编辑

  原星章
阁下已与B兄进行了大半个月的讨论,佩服两位的毅力。 No1lovesu留言2017年4月15日 (六) 11:02 (UTC)回复

感谢,看笑话了!是讨论快一个月了,坦白说Barter84还算是比较言之有物,但另外二人就是来打屁的,我也很无奈,要跟着回话。我要是Barter84,对修编内容不会提原则性、意识形态式的争论,而是应该对那些句子不合宜的,提出理据,建议修编之内容,不要太主观,维基是要客观性的内容。比如说他们就一直排斥写入外省人死伤情形,这是不对的,再怎么写,就算是分类制表,外省人死亡以目前来源顶多是四百余人,但本省人单二个来源都上万人,一直冠说这会冲淡军队杀害的情形,是很奇怪的理论,客观上怎样就怎样,数据如何就如何,为何要比大小,有客观的来源都列入,不对吗,为何要排斥?又不在讨论页将他质疑欲修的提讨,让社群共论,却二次直接修改非共识之看法于条目,让我都觉得很奇怪?在讨论页不是已理出很多"合意之共识"修编了条目,Barter84可以在讨论页将他质疑欲修的提讨让社群共论啊。

查证警总公布的死伤人数 编辑

您声称的是这种声称“据事后各单位向...财产损失4.7亿台币”的来源吗?根据无限猴子定理,所有与上述来源的文本完全一致的来源,都应当被视作转引(或抄袭,whatever)了这个来源。而这个来源在这句话上标注的参考文献是“④杨天石:《二二八事件与蒋介石的对策——蒋介石日记解读》,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编《民国政治与民国人物》,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这本书有电子版,查阅后发现,这段话的参考文献就是朱浤源的《二二八事件真相还原》。--Antigng留言2017年4月21日 (五) 04:51 (UTC)回复

阁下所述有理,同样叙述如都指向出自同一来源,当应归自原始来源一处,但不知该六篇报导是否均同此状?就朱浤源之论述,个人虽认为朱说是"暴徒"所伤,自为是统治者与外省人,然事实上朱的报告是无明载"外省人"三字,当应尊重取消朱的报告与引述其之相关来源。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4月21日 (五) 05:19 (UTC)回复
抱歉回复晚了。我不清楚您的六个来源具体是哪六个,但是我在搜索引擎中找到的所有“死亡或失踪470人,受伤2131人”的来源都无一例外地可以追溯到朱先生的文章。如果您认为朱先生的文章中没有明确表述死亡者是大陆人而不是台湾人,这些来源过度解读了原始来源,那么自然就不能使用这些来源。--Antigng留言2017年4月21日 (五) 09:57 (UTC)回复
多维新闻.腾讯网.凤凰网.人民网.众知网.明镜历史网-外省人470人死亡失踪,2131人受伤被台湾遗忘的二二八受害者二二八事件”70周年:为何发生这种惨剧台湾2·28事件中的过激行为:殴打 强奸外省人台湾2·28事件中的过激行为:殴打和强奸外省人【秘史】“二二八事件”的历史本相台湾二二八事件真相到底如何。我说了,朱浤源报告虽没提到"外省人"三字,但就内容涵意就是指"外省人死伤",请注意它是写被"暴徒"死伤的军、公、警与民众,大家皆知"暴徒"不害去打伤本省人,"暴徒"的对象就是当时的统治者与报复外省人,我没解读错误,我也不认为就算引用的媒体也是解读错误,朱浤源指的就是外省人死亡470人,但如多数看法要以"字面"为准,朱报告中死伤没提到"外省人"三字,撤朱浤源的"外省人"死伤来源,我尊重。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4月21日 (五) 12:59 (UTC)回复
此来源未提及470这个数字,而是声称“第一天死100余大陆人”,来自另一个来源,叫做《台湾事变内幕记》。其余的5个来源均直接间接地引用了朱先生的论文。--Antigng留言2017年4月21日 (五) 13:02 (UTC)回复
有提到,你没看清楚,摘:在二二八期间,到底有多少死难者至今没有确切的结论。据事后各单位向台湾警备司令部的汇报,在国军抵台之前,外省人共有470人死亡或失踪,2,131人受伤。政府财产损失1.4亿台币,私人财产损失4.7亿台币。根据二二八基金会的补偿记录显示,本省人死亡673人,失踪174人,1,237人受伤。....前段是讲外省人死伤,后段是讲本省人死亡的补偿数记录,是有做明显区分的。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4月21日 (五) 13:06 (UTC)回复
这个来源被大陆的防火墙屏蔽了,由于翻墙手段不够高级,导致部分内容没加载出来。刚才在IRC上向User:WhitePhosphorus确认了一下,的确有这段内容。不过,这段话依然是“据事后各单位”开头,“财产损失4.7亿台币”结尾,依然是来自朱先生的论文。--Antigng留言2017年4月21日 (五) 13:15 (UTC)回复
  • 查证警总1947年5月26日记者会公布的死伤人数。我翻阅到“陈翠莲《重构二二八》-各方伤亡人数估算表”,有一重大发现。该表-警总记者会5月26日公布的死伤人数有三项:“1.本省人死伤失踪643人。2.外省人死伤失踪1958人。3.死亡失踪470人、受伤2131人”,而后述之死亡失踪470人、受伤2131人是为本、外省人之总数。由此与朱浤源之报告比对:根据台湾省警备司令部参谋长纽先铭在36.5.26记者招待会上答询,司令部统计:2月28日至5月26日,根据当时各单位事后报给警备司令部的资料,计有470人死亡或失踪,2,131人受伤是吻合,所以此数是本、外省人死伤之总数,我想那六家媒体的解读应是跟我一样,以朱的报告:在国军被迫出兵之前的一周中间,政府机关人员与民众被伤害的数量,及表三:二二八以来"被暴徒"加害人员伤亡,而解读此470人死亡失踪,2,131人受伤是"外省人"伤亡数。答案既出,纷争可歇,然此死伤数呈现是本省人"少",外省人"多",来源就由读者自判吧!重申:死亡失踪470人、受伤2131人是为本、外省人之总数。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5月26日 (五) 02:50 (UTC)回复

摘录二二八事件条目修编讨论 编辑

  • Barter84质疑、管理员Antigng答复内容:
  • 问:管理员您好,敝人挂上问题模板,是针对质量较低的来源与原创研究的部分要求用户Chinuan12623进行改善,里面的问题在讨论页几乎都有提到。关于敝人的修改,管理员可以前往版本历史页面一看究竟。用户Chinuan12623的从一开始编辑到今天以来的的变动总结在此[30],其所加入的资料在可靠性、来源声誉、与学术价值上与原先的内容根本不能相比,该用户Chinuan12623所添加的资料在讨论页当中被抓出来的问题非常多,但是用户Chinuan12623以种种自创理由与紧迫盯人的态度维护他个人修改的资料,加上内容错误百出,导致在讨论页中争议不断。他在维基百科的言论态度、编辑作为,在封禁日志上都可以看到[31]。今日敝人光是挂问题模板而不更动文字也要被他撤销,证明他不在乎维基百科来源可靠性与非原创研究的要求,如今他回退敝人的来源改善要求不到10分钟,就因“讨论尚未达成共识,而注册用户编辑战仍然持续。故进一步延长保护时长”被您给全保护六个月,其实也就被该用户回退一次而已,但是此后问题更大了,一方面该用户持续违反方针的行为本身没有受到制止,另一方面反而锁定维持住该用户的问题版本(第一点),各段落行间要求改善的模板被该用户撤销,使得不可靠来源与原创研究变成断言,并无从提醒读者(第二点),被刻意添加的问题内容、道聼涂说稗官野史无从更正,长期性误导读者(第三点),被刻意添加的错误资讯要怎么处理呢?以后大概就是个烂摊子。根据此条目的极高重要度与每日极高浏览人次来看,这种情况对维基百科的公信力将会造成一定的损伤(第四点),尤其许多台湾的学生会拿条目里面的内容当参考作学校报告,影响层面所及有谁能承担这个责任?(第五点),希望管理员能够理解这种情况。--Barter84留言2017年4月19日 (三) 16:35 (UTC)回复
  • 回复:
  1. 第一点“另一方面反而锁定维持住该用户的问题版本”,但是根据保护方针,保护并非对当前版本的认可。
  2. 第二点“各段落行间要求改善的模板被该用户撤销,使得不可靠来源与原创研究变成断言,并无从提醒读者”,我给条目挂了一个争议保护的模板,里面用黑字标出“在相关争议获得解决前,依据方针,本条目已获保护。”,红字标出“请注意保护并非对当前版本的认可”。
  3. 第三点“被刻意添加的问题内容、道聼涂说稗官野史无从更正,长期性误导读者”,问题在于您认为的“问题内容”他可能不这样认为,需要达成共识方能更改。
  4. 第四点“这种情况对维基百科的公信力将会造成一定的损伤”,第五点“尤其许多台湾的学生会拿条目里面的内容当参考作学校报告,影响层面所及有谁能承担这个责任”。条目长期编辑战对维基百科的公信力损伤更大,因为编辑战不仅无法解决争议,给读者呈现一个良好的版本,反而会让条目的修订历史充斥着无意义的编辑。--Antigng留言2017年4月20日 (四) 04:53 (UTC)回复
  • 问:
  1. 同理,那么管理员为何不保护明确点出该问题的版本呢?该用户所坚持加入的问题版本,被点出原创研究与许多不可靠来源,加入原创研究与不可靠来源在维基百科已经算是破坏行为,这是最不好的版本。
  2. 问题是绝大多数人是读者,并非编辑者,“请注意保护并非对当前版本的认可...请在讨论页提交您打算进行的修改”这是对于想要修改的编辑者所写的,但是对于不触及维基百科规则的一般读者,这句话应没有意义,读者还是会被里面有问题的文章内容所误导。
  3. 非原创研究与要求提供可靠来源是维基百科的规定,敝人在文章当中挂模板直接点出问题所在要求该用户改善,按理该用户应该提供可靠来源以供查证检验,但是他却选择全数删除规避,意图很明显。另外,原创研究与没有可靠来源的文章本身就没有参与讨论与表决的价值余地,在讨论页参与讨论的观点要有非原创研究与可靠来源当背景,然后大家才协调达成共识,而不是拿自己的编制、自行总结的观点到讨论页说服别人接受、还提表决争输赢。
  4. 敝人于3月21日该用户于第一天编辑互相回退2次、4月15日敝人加上问题模板要求改善被该回退后,敝人仅回退1次,4月19日敝人加上另外要求改善的模板被回退后,管理员随即采取全保护6个月。敝人一个月以来总共回退2+1=3次,并没有长期编辑战的事实,但是该用户却强势将敝人的修改全数回退,显见该用户有不惜打编辑战的意图,该用户也有3次违反3RR被封禁的纪录。敝人想导正条目,然而遇到违背方针的问题版本却强力维护不惜打编辑战的用户,在这种情形下敝人想导正也心有余而力不足,观看敝人的编辑纪录也清楚知道敝人无意打编辑战,却遇到管理员采取全保护该问题版本6个月,因此在这种情形下,敝人认为这对于读者是最不好的结果。--Barter84留言2017年4月20日 (四) 12:25 (UTC)回复
  • 回复:
  1. 根据保护方针,发生编辑争议的时候,通常会全保护当前的版本,如果有一个明确的、编辑战之前的版本存在,管理员也许可以保护编辑战之前的版本。现在的情形是正常的修订和不正常的修订交错地出现在条目的编辑历史里,此时如果回退到一切灾难(第一次回退)之前的版本,那么必然会连带拿掉很多正常的编辑。是故,那个明确的,编辑战之前的版本不存在,当然应当保护当前版本。
  2. “加入原创研究与不可靠来源在维基百科已经算是破坏行为”,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我已经强调过很多次。根据WP:EW方针,“但是正常情况下的少量不中立观点,正常的加入或删除内容,或其他善意的修改,都不应当被视为破坏”,根据WP:VAND,“尽管有些维基人的行为可能违反维基社群的共识或守则,但只要他们怀有改进维基百科的善意,那就不算破坏。”现在的情形很明显是,对方认为这些内容是正确的,并不是他明知这是错误的,故意加错的信息。故而,不符合VAND的定义。
  3. “但是他却选择全数删除规避,意图很明显”,从行为推测意图是个坏主意,因为存在着大量其它的可能性。“原创研究与没有可靠来源的文章本身就没有参与讨论与表决的价值余地”,这同样不对,我们判断来源的可靠性是看来源是否专业,是否有专业的审查流程。然而这两者却并没有一个客观的评价标准,其中不仅有讨论余地,而且有很大的讨论余地。
  4. 编辑战的定义是“如果两位或团体多位作者就一个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因此不断地互相删改或撤销对方的编辑内容时,就被称为‘编辑战’。”如果您在同一个问题上达不成共识,进行了三次回退,那么同样地也符合了编辑战的定义。一件无法否认的事情是,条目在近两个月内,在一个问题上发生了近十次回退,而且涉及数位用户。在这种情形下,管理员必须采取措施阻止进一步回退的发生。他们手里的工具就两个:全保护条目,封禁双方。“敝人一个月以来总共回退2+1=3次”,这也就是为什么我没有对您们执行封禁,而对条目执行全保护的原因。“观看敝人的编辑纪录也清楚知道敝人无意打编辑战”,如果您无意打编辑战,那么自然不应该做出进一步的回退行为,在达成明确共识之前,回退是没有用的。--Antigng留言2017年4月20日 (四) 14:17 (UTC)回复
  • 问:管理员阁下,请您到讨论页一看究竟,看看该用户到底是以什么思维态度与方式进行编辑,去年该用户就来此条目以错误的资讯(林明珠对媒体的爆料)直接替换掉正确的资讯,被敝人与另一管理员用理据驳回,该用户只是靠自己的逻辑推演来说理,还一直企图从明确证据中自己抓漏洞,结果其只好不了了之。该用户之前在杨伟中条目也是态度强硬坚持自己的看法不放跟其他人闹了很久,结果也是理亏结束。今日因为敝人在此条目经营已久,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道听涂说、宣传用的,所以才有把握把他有问题的添加资料一一抓出来。敝人也知道少量、非故意加入原创研究与不可靠来源基于善意原则不算破坏,那如果是故意硬要添加,缠扰不休、又刻意删除模板,回避可靠来源呢?请管理员阁下到讨论页与其添加的版本差异一看究竟,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阁下可能不知道,该用户一开始就打着某个特定的前提要进来编辑,然后该前提被敝人破解,证明其命题错误。其提供的引用来源里面有引用个人评论、有引用blog文章、执意引用基金会驳斥过的个人文章,另有撰写条目文本与引用来源不合的描述、有描述来源中没有明确提及结论的原创研究、被说明已经覆灭的组织却又执意强加上去的头衔、有相同来源却又强辩为不同来源重复添加的数字资讯。另外,该用户因违反3RR被封禁的纪录有3次,这次因为敝人新增添加模板的编辑(非回退)被该用户全数回退,可见该用户的强硬态度,像人数表格中,在讨论页谈了很久,已经解释表达得很清楚、证据很明确,该用户还是硬要添加重复的数字,就可知道为什么讨论页会拉这么长,却没什么作用。善意推定虽然是个原则,然而证据已经这么多,做得又这么明显,管理员可以去问问看各条目中多少人已经受够了!--Barter84留言2017年4月20日 (四) 15:31 (UTC)回复
  • 回复:
  1. 对事不对人,用户在B、C、D...上的所作所为和A没有关系。
  2. “那如果是故意硬要添加,缠扰不休、又刻意删除模板,回避可靠来源呢”、“该用户一开始就打着某个特定的前提要进来编辑”:问题在于您没有排他性的证据证明“故意”两个字。如果无法证明他人有恶意,那么自然就不能认定其行为属于破坏。
  3. 在编辑战问题上,管理员需要判断的问题是,是否有一个版本属于明显的、破坏方针定义的破坏,而不是该编辑是否中立、来源是否可靠,文本是否直接准确地体现了来源的意思,这些都是需要透过讨论解决的问题。管理员不应当在一个问题上既扮演讨论者,又扮演裁判。
  4. “证据已经这么多,做得又这么明显”,在维基百科上,需要直接而明确的证据。--Antigng留言2017年4月20日 (四) 15:42 (UTC)回复

  • 管理员Antigng提醒(或是警告)Mapayna :
文明方针指出,“粗鲁与冒犯”、“嘲弄贡献者的语文水平”、“对某人的过失予以恶意之猜测及指控”均属于不文明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善意推定指引指出,在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的具有恶意的情形下,不应断言对方具有恶意。然而,您在二二八事件讨论页上的留言已经严重地违反了这些准则。例如:
  1. 您在没有给出明确证据的情形下,声称对方“一直要利用管理员OutlookXP来遂行自己的欲望”、“你本来就是心虚删文啊”、“还骗对方说一字未删,来麻痹对方,避免对方查核”,违反了善意推定的原则;
  2. “连“嘴巴”两个字都不会写,是要笑死人吗”,是在嘲弄贡献者的语文水平;
  3. “果然维基独裁者,比蒋介石还独裁”则是具有冒犯性的断言;
  4. 类似案例非常多,不一而足。您必须立即停止类似的行为,否则您将有可能被剥夺编辑权限。--Antigng留言2017年4月23日 (日) 07:32 (UTC)回复
    1. WP:SHARE对此有要求:“此外,我们也建议这些用户仔细阅读诸如编辑战等相关方针页面,并在进行编辑时,将自己视作单一帐号,小心地进行编辑。如果不愿公开两人的关系,他们应当避免参与同一领域的编辑,特别是要避免具争议性的话题。”
    2. “而后便将Barter84长篇留言删除,可能有报复之嫌”。事实上,那段讨论相当长,他完全有可能是没有留意到这段留言的存在,误以为那边的讨论内容和讨论页的内容完全相同,才整个儿删除的,而不是像您所述,是为了报复而蓄意地删除留言。维基百科讲究证据,我们不接受“可能”正确但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的推测。
    3. “并将他人留言胡乱排列重组,导致版面大乱,极难阅读,根本是破坏行为”,在维基百科上,破坏的定义是通过增删或修改内容,故意危害维基百科的完整性与正确性。您认为他把您们的留言弄乱了,但是存在着其他的可能性:比如,有可能他只是在以他认为正确的方式重新排版留言。您没有办法排除掉这些可能性,确证用户具有明显恶意,自然就不能作出破坏的指控。
    4. “此种行为非常逾矩,烦请管理员予以指导”,讨论页指引未对子标题的运用有明确的限制,我们也不指望讨论页能达到印刷品的排版水准,不认为这样的行为需要刻意干预。
    5. “或者在辩论结束后,回去增补、删改自己留言的纪录”,用户对自己的留言拥有所有权。修改自己的留言是允许的,但强烈不建议,最好使用<s></s>划去旧的留言。
    6. “Chinuan12623自称年纪甚大,称别人论辩无益,又自夸自己对社会贡献很大,并骂人“嘴上无毛”;与Barter84吵完,立即删除Barter84的长篇留言,并告知Barter84文章“一字不少”。还有在辩论结束后删改自己留言的行为,此类行为甚多,令人难以接受。故“倚老卖老”、“作弊”等词虽属批判,但皆非凭空想像,有理有据。”他的人身攻击行为我已加以警告。但是,您在我的讨论页的其他指控并非“有理有据”,都存在着漏洞。--Antigng留言2017年4月24日 (一) 11:18 (UTC)回复

  • 管理员Antigng对本人提醒(或者警告):
文明方针指出,“对某人的过失予以恶意之猜测及指控”属于不文明的行为,人身攻击属于“相当不文明的行为”。善意推定指引指出,在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的具有恶意的情形下,不应断言对方具有恶意。然而,您在二二八事件讨论页上的留言已经严重地违反了这些准则。例如:
  1. “真是滥、滥、超烂、无敌滥,嘴吧是长浓疮,老是在喷墨”、“真是去你的滥货,“脓疮”更严重”、“你再开滥标题,我再骂,确实是烂货,“脓疮”爆了”、“就是滥”,这是相当严重的人身攻击;
  2. 您在没有明确证据的情形下,断言对方“烂诬几处”;
我要求您立即停止类似的行为,否则您很可能被剥夺编辑权限。另祝您编辑愉快。--Antigng留言2017年4月23日 (日) 07:39 (UTC)回复

  • 管理员Antigng询问,本人答复:
  • 问:首先从您给我留言的标题谈起,您的标题是“请制止Qqqyyy、Mapayna的多次诬蔑”。根据辞典的解释,“诬蔑”指“造谣毁损他人名节或声誉”,而“造谣”指“捏造不实的说辞”。对方的话也许在您看来不符合实际情形,这,您当然可以解释。但是问题是,您是否有证据证明对方留言是在“捏造不实的说辞”,目的是“毁损您的名节或声誉”?如果没有,那么这样的词语是不能用的,因为它断言了对方的恶意。--Antigng留言2017年4月23日 (日) 12:08 (UTC)回复
  • 答:感谢关注。他们所指控一直跳针的杨伟中与我删B之留言,我有摘要、连结、说明,你看完讨论页便知他是否为恶意。我上面摘述杨伟中的一些对谈话,渠等心态前恭后倨,让人不敢领教。而我是无心漏登B一则留言,B知,所以未细究,就同B删我留言而覆盖他文,说开了,我也没再谈,倒是渠等一直抓此说我恶意删人留言。又昨晚我自删表格部分编辑,是跟我Outlookxp说明已查到470人伤亡非外省人之后,自删的动作,他又诓我心虚偷摸自删。他把这些事重炒再炒,还可再乱编四个子标题,其中二个还重复,我真的是被气到骂人,你说他是不是在“捏造不实的说辞”,目的是“毁损我的名节或声誉”,不清楚的人可能还让他牵着走。再提诬说我自炫富,没犯过错,倚老卖老,这是因果对答,他知我是军公教退,因仇故说徒领纳税钱,我才说我经济佳不需以此,酸我人格有问题,我才回当过政风公职未受惩过,现退休有余力也组团公益,被他说我是说教,倚老卖老,官当很大。我先前看到Outlookxp以前有留话给他们:TO Qqqyyy,虽然Chinuan12623与你意见不同,但他是个会尊重众人多数意见、有民主素养的人,你可放心他是个正人君子-Outlookxp 2016年9月15日,但显然他们还是视我为劣。回头再看,他们先前在讨论杨伟中时于我之留言,简直判若二人,翻脸如翻书,想不到二二八条目之敏感意识形态,能让人如此改变,怪不得讨论一个月四万人点阅,却不到十人讨论。
  • 编修之反方Qqqyyy、Mapayna,我真怀疑是同一人?原因不赘述,阁下应可探究出,如真是同一人所为,应予处置,我不希望跟一个分身对话。就编辑心态:Matt Smith细理缓述,Barter84概理急述,Qqqyyy、Mapayna无理躁述。编辑方式遣词用字:Matt Smith与Barter84是有不同可明显看出,但Qqqyyy、Mapayna似一个模子。
  • 编修之正方,我则略述。Ebay5678中手,创编条目可,也敢表达,不怕去得罪人,但已对维基不再恋栈,说个几句话,投几个票走人。S89176新手,虽已创户多年现才编辑,创编条目不行,敢表达,但不会去得罪人,也不常编辑,错字偶些。S099001、Tp0910熟手,创编条目可,虽敢表达,但无意坠此惹议给贴标签,点一下走人。
  • 我始终认为,条目就算是优特,还是有未善之处,更何况此条目似乎非优特与DYK,为什么反方有某些人很排斥别人提修,有讨论就可找出缺失,还原趋真客观,不好吗?我很用心在讨论也设标题案,尔后有类似编辑争议,也可入内查询,不好吗?但偏偏碰到Qqqyyy、Mapayna乱加一些对人不对事的标题,劝也不听,还故意弄一些重复的题标,你说气不气人,阁下可以的话,就将这些不对题,重复的内容删除吧,如我动手删除这些重复的内容,又给Qqqyyy、Mapayna来喷墨。
  • Outlookxp跟Qqqyyy说过,我是个会尊重众人多数意见、有民主素养的人,你可放心他是个正人君子。对照先前“从我爱国旗嘉年华”提删也是阁下裁定保留,我在是下留言:我10天不编修此条目与提删讨论,14天不参与客栈与DYK之讨论,就是要让社群与管理员来客观论处。这就是我讨论的心态,尊重社群的讨论,维基条目是大家的,不是某人某派某意识型态的,昨天Qqqyyy提将“造成台湾与外省籍民众伤亡”改成“造成本省、外省、日本及朝鲜籍人士伤亡”,如有明确理据,可讨论执行啊。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4月23日 (日) 15:29 (UTC) 回复

re: 编辑

我们把问题一分为三看待。

  1. “来护航其个人的问题版本”断言了用户的意图,在没有明确证据情形下如此做,违反了善意推定原则,该用户尚未收到相应的警告,故先提醒一次。@Wildcursive
  2. 但是另一方面,利益冲突这个论述强烈地建议您不要编辑和自己相关的条目,因为您可能无法正确地评估与自己相关的事物的重要性。您编辑了自己相关的条目,他人质疑这些内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是可以理解的,这,的确是个问题。
  3. 但是无论如何,这个问题和二二八无关系,用户是一个怎样的人,先前作了怎样的编辑,和他提出的观点是否正确,是两回事。我们分开来解决两个问题,先解决二二八的争议问题,再解决您的利益冲突问题。故而,我强烈建议您们先停止“原来如此:版本与内容争议背后的严重利害冲突”之下的讨论,以避免在跑题的路上越滑越远。--Antigng留言2017年5月6日 (六) 13:10 (UTC)回复
  • 摘参考:Chinuan12623 您好
我来到维基已经快十年了,有件事要跟您说抱歉。
第一次认识您,是两年前夏天您初次建的中华民国陆军官校专科五期,因为我认为没有引用第三方的资料而被我提报关注度,最后被删。这对新手会是个打击,后来,我心中后悔没有协助您去改善。好在您不气馁,又补充资料来重建。不然,我又赶跑了有潜力的新人了。
我现在已改变作法,会去帮新人所建的条目改善,希望维基能增加越多人才。
祝 编安--Outlookxp留言2014年2月11日 (二) 08:50 (UTC)回复

最后,我还有一点要指出。您自行总结了您参与过的讨论,我认为您这样做是不妥当的。参考en:WP:TPG,关闭讨论、总结讨论结果的应该是未参与讨论的第三方,这样得出的结论才可信。(中文版尚无此条,可能需要更新)就像我不能先作为用户投删除票再作为管理员删除同一条目那样。--Antigng留言2017年5月6日 (六) 13:14 (UTC)回复

1.认同阁下先对该用户相应的警告,先提醒一次。
2.我是军公教退休,是否都不能写其相关条目,这是不能一直无限上纲,我如是该单位或组织的"主事、干部、发言人"这当然是不宜编写,然到我写的-陆军官校校长:贾辅义、陈良沛、全子瑞、刘得金。警备后备司令:周仲南、王若愚、余连发、陈良濬。勋奖章:中山勋章、中正勋章、卿云勋章。军事:921大地震救灾中华民国政府调租民间车辆工程重机械行动、战士授田凭据、中华民国陆军官校专科五期、汉疆演习、中华民国保卫台湾纪念章、陆军官校专科班校友会、612凯道阅兵、李铭藤、王信龙。其他:诚实商店、焢窑、薰衣草森林、张同禄、李佩卿、红印花加盖暂作邮票、懒人包、彩虹眷村、军公教反污名要尊严九三大游行、我爱国旗嘉年华。陈守山、中华民国陆军军官学校、罗友伦、中华民国抗战胜利纪念章...等都是利益冲突。我不认为尤其是W老是质疑此,然后说这是可以理解的,这本不是个问题,我认为是在找碴。
3.这个问题和二二八无关系,用户是一个怎样的人,先前作了怎样的编辑,和他提出的观点是否正确,本是两回事,怎可在此套上关连,来误导社群我的编修讨论是有不当意图。诬蔑说...有个要向蒋介石(死活不论)敬礼喊两声“校长”与“领袖”、而且要同时称呼陈仪与彭孟缉为“咱们前总司令”者也来编二二八事件了!如果任由一个在蒋家独裁时期于警备总部忠心干事的人来写二二八,刻意持续找个从未对相关条目展现过了解的中国籍管理员以不合惯例的方式来护航其个人引发编辑战的问题版本。...这些偏颇之蔑词已是人身攻击,不可等闲视之,否则读者将信以为真。
4.极度认同先停止“原来如此:版本与内容争议背后的严重利害冲突”之下的讨论,以避免在跑题的路上越滑越远。我可以做到,但也请你要求对方几人停止论述。 
5.讨论总是要有个了解,该段我以连结几次Outlookxp来表示意见,但均未覆,我认为他是在看群议。故我摘示结果,也连结三位管理员@Outlookxp、Antigng、雾岛圣:讨论二星期,无共识,维持现行版本,这都是现行的作法,其意就是征求管理员看法。您如认为要总结讨论结果的应该是未参与讨论的第三方,这样得出的结论才可信,那阁下是否可做此标示,我已修改用词,烦请酌处。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5月6日 (六) 13:45 (UTC)回复

回答2:问题在于您将自己的名字加入了条目,一个人和自己不可能没利益冲突啊。这我也觉得是个问题,不过先解决二二八,这个问题放一放。
回答4:大家都停止回应对方即可。
回答5:从我的观点来看,现在讨论远远没有到需要总结的程度,还可以继续进行下去,尚有重要的问题没有讨论清楚。所以我并不打算现在就关讨论。

--Antigng留言2017年5月6日 (六) 13:56 (UTC)回复

1.我没见你在WildCursive用户页警告他。
2.条目中有否有自己或他人的名字,要看整体叙述,如我曾任某部长,或我兄弟曾任某司令,而我在该条目主官"列表"中加入缺漏的部长或司令姓名,这不是利益冲突,或许你会说你不用写,由别人来写,但我就补充过很多别人许久没贴的主官姓名,然到让他一直空着。不管是"陆军官校、陆官专科班、陆官专五期",只要是里面有历史驻点的资料,人、事、时、地、物都要全般叙述,才是完整。阁下如有发现有不宜之名字在内有广宣之虞,而砍删之后确定不会破坏内文结构者,迳删无妨。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5月6日 (六) 14:15 (UTC)回复

1、上面{{ping}}过他了,也许再{{talkback}}更合适?
2、COI说的正是这样的情形。维基百科除了可供查证的内容方针以外还有中立性原则,后者要求条目平等、按比例反映所有可靠来源中的主流观点和重要少数观点。人如果有了利益冲突,比如某个来源介绍的是他自己,他也许会有意识无意识地曲解这个来源的重要性,从而无法满足NPOV之要求。这也就是WP:COI强烈地不建议编辑和自己有关的内容的原因。但,这一切一切和二二八没关系。--Antigng留言2017年5月6日 (六) 14:25 (UTC)回复
1.连结与正式警告是不同,应正式告知为宜。
2.方针指的利益冲突回避,应是指当事人、组织的主事、干部不能编写当事人、组织的条目,太多人曲解涵意来无限上纲了。在条目中只要不是"刻意突显"某人,而是全般性的人、事、物等中立性原则,那都可列入。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5月6日 (六) 14:37 (UTC)回复

实际情形并非如此。这全盘的资讯,也许整体就不适宜收入维基百科呢?维基百科可不是人名录,人名列表通常只收录有关注度的。判断哪些需要收录,哪些不需要,同样需要依据编者的主观判断。但是,人的主观往往会受到利益冲突的干扰。所以结论不变,仍然强烈不建议您这么做,即使我们不禁止。--Antigng留言2017年5月6日 (六) 14:45 (UTC)回复

  • 摘参考:Chinuan12623 您好
我来到维基已经快十年了,有件事要跟您说抱歉。
第一次认识您,是两年前夏天您初次建的中华民国陆军官校专科五期,因为我认为没有引用第三方的资料而被我提报关注度,最后被删。这对新手会是个打击,后来,我心中后悔没有协助您去改善。好在您不气馁,又补充资料来重建。不然,我又赶跑了有潜力的新人了。
我现在已改变作法,会去帮新人所建的条目改善,希望维基能增加越多人才。
祝 编安--Outlookxp留言2014年2月11日 (二) 08:50 (UTC)回复
这条目曾有过三次的提删讨论,后是以有关注度而保留,且获得DYK推荐条目。随后WildCursive也不只一次以我身份诓我利益冲突,进而影响他人,尽管有管理员提醒相关质疑者要针对编辑"来源依据",而非"个人身份",但总觉得他们是乐此不疲,常以此来跑题,提删或反对意见,"我爱国旗嘉年华"是上次例子,你应有印象。我写"陆军官校"、"陆军官校专科班"和"陆官专五期"都是同样心态,全般性叙述,不会去突显哪位个人,"陆军官校"有创校时期的队职干部与著名校友,"陆军官校专科班"也有杰出校友与将领,而"陆官专五期"也有同等之述,谈不上人名录,或许你将三个条目都看完,就会了解我所说之涵义。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5月6日 (六) 16:02 (UTC) 回复

问题在于“入伍结训典礼于7月6日( 星期二)由校长卢光义在司令台主持,校阅军容,并表扬成绩最优人员。”虽然有来源介绍,但是有来源的东西未必需要收录维基百科,比如,不重要的细节就不需要。您给的这个链接是官网,性质是即时新闻,属于一次非独立、可靠来源,根据方针,只能有限度地使用甚至不适用。我不对这一点是否值得收录做出任何评价,我只想说您的利益冲突很可能会干扰到您对这个限度的把握,而您自己都不知道。--Antigng留言2017年5月6日 (六) 16:14 (UTC)回复

你想多了,编辑上述三条目,我有客观之原则,以有来源为优先,而无来源但有历史驻点之人物,里面也会有,你再观察,不管是期史或相关段落,都是以"时序"排列,不会去突显哪个人事物,该谈到哪事、哪人、那物,会依"时序"自然去排列。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5月6日 (六) 17:17 (UTC)回复
不对,您只能做到以您认为客观的方式进行编辑。以时序排列并不意味着在叙述过程中不需要取舍,比如去年6月我们学校一只猫死了,这件事也可以按照时序插入学校历史的条目,但是很明显地,我们知道,不应该这样做。既然有取舍,那么主观判断是免不了的,毕竟我们真的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判断WP:NOT。这时,COI的原理就会起作用。--Antigng留言2017年5月7日 (日) 00:14 (UTC)回复

您上面的话暴露出一个新问题。您声称“以有来源为优先,而无来源但有历史驻点之人物,里面也会有”,这是完全错的。在维基百科上,所有内容都必须有可靠来源查证,没有例外。--Antigng留言2017年5月7日 (日) 00:17 (UTC)回复

条目内容是没规定每句话都要有来源,但应尽可能提供为要。以每个历史驻点之人事物来说,"卅几年前"的毕业日、前三名毕业生、毕业总人数、国军最高的莒光楷模...是不会有新闻,但条目中应要提到,因很重要,须记录,而现今的将领升迁与各项获奖则大多有来源。"之最"、"年表"是累计要项,方便读者检索。该条目也获很多读者引用,不输一般翻译之优特条目,也获有DYK推荐条目8张支持票。人各有识,见解不一,这条目,如果在你未获某些人所谓利益冲突之观念下,读来即通顺,也无广宣团体或明显个人时,那条目本身就是客观与中立之一般条目,但如被某人加诸所谓利益冲突的加油添醋下,可能就会被牵引。很可惜"二二八条目"过于敏感与意识形态,当某些人难有该对"事"之论点时,做专做偏题之"对人"攻击,诬指动机论点,似成了便宜之手段,但我只觉得好笑,与他在此续论无义,让费时间,突降我之水平。Barter84先前已不是问:应该请他向维基人表明自己的身份属性,而Outlookxp回:请以文献为依据,而不是个人身份。
我是重承若之人,既已答应阁下不对此篇题再回应,就会做到,希望你也要求他们,再犯,应以扰乱处置。而“造成...伤亡”之讨论,十几天前我就说我个人会尊重管理员Outlookxp意见,甚至改划反对票,但正反双方几次通知Outlookxp尚未覆,不是每位管理员都获大家肯定是中立与清流。但Outlookxp、Antigng、雾岛圣都是正反双方有请求协助之人,应相信其裁定,所以此题逾二周讨论,我停述意见,移请核覆,提案人续论与否尊便。但反方如以先前所谓:持续找个从未对相关条目展现过了解的中国籍管理员以不合惯例的方式来护航其个人引发编辑战的问题版本,我认为是极为不当与人身攻击。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5月7日 (日) 02:45 (UTC)回复

1、关于可供查证:“条目内容是没规定每句话都要有来源”,完全错误。

可供查证乃不容违反的强制性要求,任何东西,只要没有来源介绍,就不能写入维基百科,没有任何例外。这是我们的门槛、我们的底线,永远不能突破。

2、关于利益冲突:读起来通顺、没有严重违反WP:SOAP的内容,只是说明内容及格了而已。然而及格不等同于满分,61分也叫及格,但是离完美还差得很远。同理,没有严重违反WP:SOAP的内容也可能有严重的中立性问题。问题依然在这里,尽管任何人,哪怕新手都知道,什么内容是严重的广告宣传,什么不是,也都可以做到不违反WP:SOAP(否则,WP:SOAP将不会归为破坏),但是,在有利益冲突的情形下,正确地评估来源,按照相应的要求按比例收录观点,忽略极少数观点,使之严格符合WP:NPOV的要求,通常来说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Antigng留言2017年5月7日 (日) 11:57 (UTC)回复
我上面是说-条目内容是没规定"每句话"都要有来源,请不要误解。你我之意双方都已了解。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5月7日 (日) 14:11 (UTC)回复
大前提:所有条目内文必须有来源查证;小前提:条目正文每句话都属于条目内容;结论:每句话都必须有来源查证。COI毕竟不是强制性要求,如果您不愿意这么做那么我也没办法,我只能向您论证为什么您的回避更为合适。但,可供查证是强制性要求,您绝对不应该违反。不顾他人反对,执意加入找不到来源的内容可能被视为扰乱性行为,切记。--Antigng留言2017年5月7日 (日) 14:21 (UTC)回复
了解,停述上题。另阁下如仍无法要求Mapayna.Qqqyyy等停止"偏题"之论述,我可能将被迫来做无奈的回应。另Qqqyyy前次的人身攻击与现今的离题发言并不亚于Mapayna.,但都未见阁下于Qqqyyy用户页留言或警示,Qqqyyy和Mapayna到底算几人,为何会有不同处置?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5月7日 (日) 19:20 (UTC)回复

Qqqyyy是否封禁 编辑

关于封禁的目的,封禁方针写得很清楚,封禁的唯一目的是阻止维基百科受到干扰,决不能用于惩罚用户。这和现实生活中的刑罚是有着本质区别的。所以以“惩处”为目的的封禁请求是不能被接受的。--Antigng留言2017年5月10日 (三) 00:55 (UTC)回复

没封禁,也应于用户页正式警告。Qqqyyy和Mapayna同骂这些话时,如-声称对方要利用管理员Outlookxp、你是心虚删文、说谎舞弊删除对方留言、倚老卖老、最爱作弊的也是你、作弊完还说谎迷惑时,是被用户页提警告的。但你有警告Mapayna,却没警告Qqqyyy,他现又再累犯,用户页还是没警告。所以他尔后再犯,其他管理员也会说他没类似纪录,而不处份。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5月10日 (三) 01:11 (UTC)回复
终于有管理员对Qqqyyy的违反文明和礼仪做封禁处份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5月26日 (五) 02:35 (UTC)回复

Hi~恳请您帮忙填写一份关于维基百科的研究问卷,谢谢您~ 编辑

 哈喽~您好呀~❤

  • 我叫邹文平,来自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冒昧打扰您,望您多多包涵。
  • 因为我很喜欢维基百科,所以将维基百科作为自己毕业论文的研究主题。
  • 这次研究的是维基百科使用的编辑协议编辑争议维基人的编辑行为
  • 我坚信它对中文维基百科的发展会有所帮助
  • 恳请您帮忙填写一下这份研究问卷
  • 问卷地址——维基百科研究. 
  • 本研究属于纯粹的学术研究,请您放心填写。
  • 每一份有效问卷我们将以中文维基人的名义通过支付宝向贫困山区净水计划捐赠1.29元以表感谢。小小心意,不成敬意!
  • 最终的捐款结果将展示在User:Wenping_zou的用户页。
  • 最终的研究结果也将会与维基社区共享
  • PS:*看到用户页我真的惊呆了,您好厉害呀~如有打扰,望见谅~
  • 再一次诚恳地感谢您!谢谢您~

Wenping zou留言2017年5月10日 (三) 12:39 (UTC)回复

有关您的警告 编辑

感谢您的警告及补正,下次我会使用Special:Contributions/Chinuan12623补签名表示,不过,建议别又故意把自己留言装成别人的欧...[32]--Winertai留言2017年5月12日 (五) 11:03 (UTC)回复

阁下是第一次对本人用"摘录"方式有所误解而提出疑问的,我会注意。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5月26日 (五) 02:39 (UTC) 回复

Qqqyyy的二次查核结果 编辑

我对这个结果有一些怀疑态度,先得问一下Mys721tx,如果给出“两位用户已声明亲属关系”,那么查核结果是否变化。--Antigng留言2017年5月19日 (五) 16:57 (UTC)回复

  • 原来我这三个月在"二二八事件讨论"是和一个分身傀儡对话,浪费我时间,也影响了我的情绪。
第二次查核结果,证实了近三个月来在该讨论页面屡次离题发言、对我人身攻击之Qqqyyy 、Mapayna真的是同一个人的分身傀儡,先后遭1.管理员警告违反文明方针和指引行为。2.诉诸法律威胁,并且违反文明和礼仪,遭封禁三天。3.再经二次查核确认为傀儡或真人傀儡,已遭不限期封禁。渠等离题与人身攻击之言论,多为管理员裁核不宜而删除。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1日 (四) 19:54 (UTC)回复

回应Outlookxp缩短Qqqyyy封禁之建议 编辑

既然连结到我,那我应提个看法:

1.Qqqyyy在杨伟中的学历争议事件中,他操作自己分身二个打我ㄧ个,论述"前倨后恭",竟还可在"二二八事件讨论"中翻脸不认的多次拿此来批我,杨伟中的硕士学历争议,我"主论述"是在杨对自己学历承认与做法不一的前后矛盾,与毕业认证是以"毕业证书"为据,而非依政客或名嘴之述,该讨论会落幕,症结点在Outlookxp举新闻新事证而落幕,非Qqqyyy其论述。
2.Qqqyyy在"二二八事件讨论"中,再次操作自己分身批我,多次离题发言、人身攻击、起人底,我几次劝阻无效,反遭奚落,也曾正式"三次"举报,但仅一次受理是警告违反文明方针和指引行为,余都以编辑争议而未处理,这是造成他有恃无恐,累犯的主因,虽第一次查核已证实有分身,但仍拗辩误导管理员,AT后面也有封禁他一次处份是诉诸法律威胁与违反文明和礼仪,但他事后仍都还酸言酸语辩驳,不知悔悟。
3.见Qqqyyy在中文维基之创条,是有一定的贡献。但看在"杨伟中的学历争议"与"二二八事件讨论"中,其犀利批人、离题发言、起人底之个性要改,我实在不抱太大希望。但我对Outlookxp的处事多为认同,Mapayna ‎是他分身要永禁这是正确的,而我是被Qqqyyy诬砰缠害最深之当事人,我认同 Outlookxp 的不要无限期封禁,孰能无错,善正为先,愿意给他个机会,管理员可考虑予他缩短封禁期。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3日 (六) 05:28 (UTC)回复


 

2017年5月 编辑

接受管理员见解,与维基百科的法律威胁方针,不对Qqqyyy提告。但请阁下要求Qqqyyy日后勿再有对人不对事讨论、人身攻击、或起人底骚扰之脱序行为。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5月25日 (四) 06:13 (UTC)回复

摘封禁:由于Q君再度诉诸法律威胁,并且违反文明和礼仪,故封禁三天,以儆效尤-AT2017年5月25日 (四) 13:22。希望这次的处份能给Qqqyyy有所戒惕,改掉不好之违反文明和礼仪的习性。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5月26日 (五) 02:31 (UTC)回复

关于某些人的人身攻击 编辑

User:金牌雄鹰/管理人员和资深用户的人身攻击行为中记录了一些典型的人身攻击,其中部分涉及针对您的攻击,还请阁下核实,并补充未能及时记录的部分,谢谢。黑暗雄鹰·给我留言·条目数量骤减8000+ 2017年5月26日 (五) 04:55 (UTC)回复

已经发表意见,另外,请您关注下某些人的无礼行为,谢谢。黑暗雄鹰·给我留言·条目数量骤减8000+ 2017年6月15日 (四) 01:24 (UTC)回复
已添注某些人的不当行为,有发现会再加。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15日 (四) 02:29 (UTC)回复

维基百科奖励纸本授奖机制调查 编辑

已提供意见。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1日 (四) 19:47 (UTC)回复

抱歉这两天心情欠佳 编辑

我近日心情低落,最近可能会消失一阵子。--Outlookxp留言2017年6月7日 (三) 15:02 (UTC)回复

人都有高低潮,危机也是转机,要自我排适。我人生也遭遇过三大困境,讲出来会吓到你,我朋友常惊叹我当时是如何撑过,我当然自有一套调适的方法来度过,撑过就是你的,但也有人撑不过就垮了,当管理员就是一种别人没有的历练,尤其在二岸管理员中你跟Lanwi1‎是大家都认同的管理员,很不简单。活了大半年纪,我给自己的座铭1、找对的时间,做对的事,不用想太多 ,不要找借口。2、生活随缘随性不随便,无欲而为,轻松活悦,平凡就是幸福。3、心善念正,余力助人。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7日 (三) 15:18 (UTC)回复

给个良心建议 编辑

不必为了一个二二八事件争议一直吵,这样就像讨论许多之后还是无共识一般,没有两样,不只浪费时间,心情也容易受影响。讨论共识时,何不顺便亲自将那条目多ping几个并顺便提名至同行评审呢...--Z7504留言2017年6月29日 (四) 10:23 (UTC)回复

未见你至Barter84处同留言,是有不当,请将你留言同移至Barter84。
问你一句,你如果不知该讨论是"二二八",而见了该讨论中有5人是支持修编,而仅1人是有异议,且那人不断有18次"离题"发言,你认为社群应支持认同哪边的理据,管理员该不该受理编辑。
维基任何条目之编撰与讨论规则均同,不应因意识型态而偏颇、或顾忌于某方而让条目不够完善。很可惜这条目敢触及的人不多,多ping几个用处不大,你没看连管理员处理都多所顾忌,而未回应,这要是一般条目,管理员早就执行编辑请求了。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9日 (四) 14:20 (UTC)回复
(※)注意,对于Barter84的离题对人不对事发言,我已前述无益、停述,但他仍放个不停,我如不回应,别人会认为我理亏或认同,所以我也很无奈的要做"离题"的回应。烦请阁下至Barter84处同留言,该"二二八"编集请求讨论双方均停述。而我也连知三位管理员处理,但未回应,你能请管理员尽快裁核,是准、否执行请求,我都会尊重。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29日 (四) 15:11 (UTC)回复
你可能不知Jarodalien在我这里是黑名单,我如是管理员将对Jarodalien此举封禁。看过举例,我认同你见解,让我更厌恶Jarodalien了,对于"绝对多数"之意见,绝对不宜依"一人之异议"而全盘推翻,在投票也不能代表是共识的规则下,管理员应有权限"依合宜之众议来决行",此种以个人一人之述执意要否决众议的,我会视之为扰乱,更何况是Barter84这种屡次离题与对人不对事之发言,应该制止。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01:45 (UTC)回复
那你想提名你自己为管理员看看嘛...--Z7504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01:58 (UTC)回复
感谢留言Barter84,我说话算话,说双方停述即停述,但就怕Barter84欲罢不能。感谢抬举,我维基能力尚不足,上次也有人对我提起选管理员,我杠过乌拉、Jarodalien几次了,加上现在的Barter84,他们会影响的人就很可观,但其实重点还是我的能力不足。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6月30日 (五) 02:14 (UTC) 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和平星章
低调低调。。。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7年9月1日 (五) 15:57 (UTC)回复

维基百科使用者及患心理疾病使用者交流上的实践策略调查 编辑

您好。身为一个较新使用者具备更多经验的的维基百科社群成员,您可能已经了解到中文维基百科一直以来都有许多罹患精神疾病的使用者参与贡献的状况,而为寻找优化中文维基百科使用者与患心理疾病使用者的交流的更佳策略,我们举办了一场调查,希望利用调查取得的结果作为研究及策略规划参考之用。这个调查不会花费您太多宝贵时间,经过测试,完成调查所需的时间约为2到3分钟。这一调查的有效时间至 2017年10月28日 (六) 23:59 (UTC) ,我们由衷期待您的参与。

[-现在就参与调查!-]

十分感谢您的参与!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10月17日 (二) 19:38 (UTC) (使用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执行)回复

关于国军照片 编辑

  最近寄信请军闻社调整
我之前寄信给军闻社询问,他们最近已经把照片授权同样改成政府网站资料开放宣告了。这样就应该可以把军闻社的照片上传到共享资源上了。

PS:如果要搜寻3个月以前的新闻,记得要加入会员(我一开始不知道,还傻傻地去问)-- KOKUYO留言2017年11月1日 (三) 12:20 (UTC)回复

re 编辑

请务必避免编辑战,以免遭到封禁。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维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7年11月13日 (一) 01:24 (UTC)回复

请阁下检视228条目自10月21日解编以来的编辑纪录,没有人在搞恶意回退,或达编辑战,只有Barter84无理的全盘式回退"多人合理"之编辑版本,是不对的。他已将其中6人对条目的-勘字误、修来源、去余内链、修符号、修错辞..正当编辑,全部又回退,阁下应纠正Barter84此举。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13日 (一) 02:10 (UTC)回复

228 编辑

条目继续保护也非上策,难道保护至2020年?您们的编辑,终归要有妥协以使条目不因少数人之争令大家无法编辑。一些小修小改,不牵涉条目争议部分改动,请告知以帮忙修正。而争议部分,经年累月,恐怕无法以讨论达成共识,较好方法是列举各家版本,如首段,现行版本与新修订版本互相比较,讨论页逐段讨论或投票,以解决长年争议,以上方法,请参考。总比长年保护、争论强。举例见下。--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11月13日 (一) 14:47 (UTC)回复

  • 官员贪污腐败
  • 军队纪律败坏
  • 掏空民生物资
  • 垄断物资买卖
  • 歧视台湾人民
  • 粮食极度匮乏
  • 失业问题严重
  • 严重通货膨胀
  • 文化语言冲突
  • 国民政府体制
  • 国民政府接管台湾
  • 外省人垄断权位
  • 官员贪污腐化
  • 军队纪律败坏
  • 掏空民生物资
  • 文化语言冲突
  • 统制经济掠夺
  • 严重通货膨胀
  • 粮食极度匮乏
  • 失业问题严重
  • 歧视台湾人民
请阁下详阅10月21日解编来之编辑,就知道问题所在:
  1. 有6人是做善意之编辑,即勘字误、修来源、去余内链、修符号、修错辞..,而阁下上举"背景"新、旧版本,我认为应将"列表"与"主文"一致,Barter84凭什么将此全盘式回退。
  2. 当然啦,上述人员对前有讨论过"共识"之内容都有克制未动到,但未曾论过或前次未有共识、结论者,就编辑规范本可修编,如社群无异议认同,就是正常编辑,有异议者自会遭回退,移"讨论页"再议,也未因此引发重复回退三次之编辑战啊,Barter84凭什么将所有人正常之编辑全盘式回退,剥夺大家编辑权。 
  3. 有讨论过"共识"之内容当然不应推翻,要推翻提新的编修,当然要则应先提出讨论,确保修改有共识基础及没有争议的内容,若"贸然迳修或破坏将予回退",以免生争议与再引编辑战。然任何人都无权阻挡对"先前"无共识及无结论者,"于后"再提出编修或讨论,如要对此先不讨论而迳提编修,就要有雅量被回退之风险。
  4. 条目当然不应长期保护,但也不能纵容因Barter84一人之不善,令大家无法编辑。
  5. 你说一些小修小改,请告知以帮忙修正。21日解编来之善意之编辑-勘字误、修来源、去余内链、修符号、修错辞..,不是只我的,我不能自私的只谈自己,就像我责Winertai请求管理员只回改他那部分,阁下若有心,将"编辑摘要"看一下就知道,帮忙将那些被Barter84回退的改回来吧。
  6. 另阁下所提"引言-首段",我也知编修之频颈所在,曾善意提出可有效之方案,请注意该案在我撤案前四天,是无人有异,本有契机可来解套,但在Barter84无理的全盘式回退多人的正常编辑,提出与我天南地北之编修要求-条目即是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一定要先提"讨论页"通过才可编修,我已心凉撤案,以后再说了。
  7. 阁下对此条目之保护过于急促,因条目并未发生编辑战,你该制止的是Barter84无理的全盘式回退多人的正常编辑,而不是事后再说要帮忙来一些小修改,我们6个人本来就有持续在做了啊,而真正有编辑争议回退的,本就改移"讨论页"再论中,并无往来退复之编辑战啊。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14日 (二) 02:22 (UTC)回复

一杯茶送给您! 编辑

  阁下的抗击精神与不懈努力令人敬佩,请喝茶! Skipeco留言2017年11月14日 (二) 06:40 (UTC)回复
228条目如解编后,欢迎阁下本其客观意见(不必顾及本人看法)入内参修及讨论。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14日 (二) 07:54 (UTC)回复

尊敬的阁下: 请阁下切勿灰心。在下曾看到阁下自许:编辑维基是为回馈社会,善己利人。同时,以阁下的眼界与经历,一定早已发觉:在现实生活中,成就任何有价值的事物,皆须付出代价。阁下已为该条目做出这么多研究与努力,现在放弃实在可惜,也会使之后其他的后进又要重头开始,这样该条目与知识将永远被阻隔,无法被社会上广大读者所知。

在此恳请阁下对被人身攻击之处适度调适,勿因此阻挠而被击倒。望能见到阁下再度为当初所关心的条目努力不懈。

祝编安。

--Skipeco留言2017年11月25日 (六) 14:27 (UTC)回复

待228条目解编后,我会将上次多人提修之意见,再次提出讨论,会让条目来尽修完善,这也是我等维基人之责任,欢迎阁下届时参研。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27日 (一) 06:02 (UTC)回复

谢谢阁下。在下亦喜欢去图书馆浏览和台湾人文史地相关的书籍资讯,并将收集整理成果编写于相关条目中。

阁下若有余暇,也请拨冗指教[33]

祝编安。--Skipeco留言2017年11月27日 (一) 15:55 (UTC)回复

@Skipeco这编修讨论之"调节版",也请阁下来关注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2月21日 (五) 14:00 (UTC)回复

恳请协助考察Barter84之行为,是否实质上为破坏 编辑

尊敬的阁下,编安。

关于使用者Barter84于多个维基条目所引发的编辑战及横跨多条目的长期封锁保护[34][35][36]情况,在下已于管理员阁下之页面提出建言[37],亦恳请阁下协助关心考察,Barter84之行为,是否实质上为破坏。

恳请拨冗[38]

再祝,编安。

--Skipeco留言2017年11月20日 (一) 07:56 (UTC)回复

我前已向几位管理员提起Barter84在228条目中,无理的全盘式回退多人善意编辑的乖张之行为。然Barter84为了加强他在228条目的论调,以前曾邀WildCursive(前称我前辈、学长),与邀请Qqqyyy、Mapayna(二人为傀儡或真人傀儡,遭不限期封禁)等人,来条目中多次对我人身攻击我,我是鄙视此种拉帮结派的抹黑。阁下之建议,因我碰及过也曾反应过了管理员,而Barter84与我对头,我若再棒及他论,只是会被曲解为恩怨,无助也无益,所以不宜,你可提请其他维友关注,只有不同与多人之一致性看法,方可对管理员形成说服力,来抑止Barter84此种乖张之行为,维护善意编者之权益。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21日 (二) 06:05 (UTC)回复
已提出看法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13:18 (UTC)回复
我版本已四人讨论,怎反不见你看法,请就你己见提出,不必在乎是否与我冲突,我要的是客观编修。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7日 (四) 17:52 (UTC)回复

致 《维基百科政策公报》读者:

我们想要让您知道,以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为期,共有针对方针与指引的新提案25项,已通过4项。谨就通过者加以介绍:

  • 特色图片标准已经修订,图像最少大小放宽至1000像素并订下例外条款。
  • 翻译指引已经修订,增加翻译注意事项。
  • 勇于提问指引已经确立,提醒用户要勇于发问,以达致减少争议。
  • 签名指引已经修订,提醒用户毋须于结构讨论页签署。


编撰小组

R96340
Aotfs2013
J.Wong

2017年12月21日 (四) 11:58 (UTC)

借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所发送

《维基百科政策公报》是第一份关注于维基百科政策建设的刊物,由R96340Aotfs2013J.Wong等编撰小组共同编撰,帮助社群成员掌握方针与指引的脉动。《维基百科政策公报》将以月为周期,于每月15日定期发刊,欢迎任何感兴趣于维基百科政策的维基人订阅《维基百科政策公报》。若您没有主动订阅《维基百科政策公报》而收到《维基百科政策公报》,是因为您被编撰小组认为是应掌握维基百科政策脉动的使用者,您可以将您的使用者名称从公报发送名单订阅清单中移除,并在您的使用者页面添加特殊分类以停止透过《维基百科政策公报》掌握维基百科政策脉动。

给您的珍珠奶茶! 编辑

  转眼又是一年,太忙碌没有关注维基。读将军之雅词,一种享受。昨天驱车去康州观赏世界第一秀 神韵,百赏不厌,纯美纯善之盛宴,耳目留香。愿将军勿错过今年台湾的巡回。 佳节快乐!阖家幸福! 维基准天使-诗琳童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21:22 (UTC)回复
 

回:一杯咖啡送给您!

耶诞欢舞
良夜饮舞相见欢
更漏残月心不寒
多情哪堪伤别离
佳人依伴不为晚

圣诞快乐~ 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2月24日 (日) 10:19 (UTC)回复

228事件 编辑

谢谢您对条目的关注。已按您的请求修改,请复查!并祝编安。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12月29日 (五) 14:51 (UTC)回复

谢谢星章,并致新年问候。--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1月1日 (一) 01:24 (UTC)回复

就228引言修编,矛盾的Winertai竟反讽回对于我 编辑

  1. 当Winertai一些228编辑(含6人)被Barter84无理删除回退,而我要求回复时,Winertai竟盲从于Barter84独断专行,即使-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连合理编辑也要回退来退让硬吞下去,还酸我:(会这样退让是因为我认同Barter84:“有人会趁机捣乱”说法)。在Winertai只顾请求管理员来片面回修他的编辑(未思他人之共同回复)未成后,我故讽说,在解编后将同以Barter84的专断见解来对待Winertai,不管是-勘字误、修来源、修符号、修错辞..一律回退,因为Winertai是Barter84此见解的附和者,所以Winertai更无语于我了。
  2. 上虽气话,还是回归理性,我请求了管理员回复228条目被Barter84无理删除之6人正当编辑含Winertai之部分,Winertai于12月31日想感谢12月29日管理员回复他的多处过度维基与勘误处理,但就是拉不下脸来回我个谢字。
  3. Winertai提出的"引言-正名",我并未曾反对过,问题是卡在"多人"的提议都是"整段-包裹式"的修编,所以未成,这他也怪我。当我好意于11月7日将你案列出“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的事件”,改为“二二八事件是以台湾1947年2月28日事件发生之时日命名[1],历程自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等提案,他更独怪我是(正名都不愿意改善了,提这干嘛?)再次令人傻眼。无妨,我1月3日不计前嫌再将Winertai案列出,也未见Winertai来回我个谢字,反倒是他的盟友Barter84反对其"正名"编修,Barter84说(没有见到有需要修改的必要性),我即告知Winertai,他有否反应,是否再吞的下去。
  4. 为让这条目更完善我再次综整各方意见,Winertai倒是平心静气,看我是客观的态度,还是先前他说的我是来"趁机捣乱"的,我不是在搞分化Winertai和Barter84,我是在说是非曲直。还是同Winertai前说的(看来改善无望了,那就维持原版本),不过这"改善无望"是谁在恶意阻扰,社群自会判别,我希望Winertai也仔细思索之。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8日 (一) 01:02 (UTC)回复
本人帮Winertai的引言-正名提案,我自撤回,因为Winertai指我到他的留言版“吵”,暗讽本人"趁乱打劫、闹场",我可能真是鸡婆二次,跟本人家就不当一回事,真吵了人家。本提案已撤,讨论八天,截至撤案时之票数为:2支持、2反对、1倾向反对,此案社群莫再论。Winertai若有相关编修提案,请自行提出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14日 (日) 17:22 (UTC)回复

Re: 228讨论 编辑

感谢阁下告知!如去年6月时所言,在下对于228事件的所有了解仅限于维基百科条目,恐怕不能在讨论中给予恰当的意见。请原谅在下无法继续参与相关讨论。刚才翻查6月时的讨论记录,见到有人以南京大屠杀回应在下。在下仍然认为应当让事实自己说话,南京江边的万人坑便是事实,是无法改变的。虽无法参与讨论,在下仍希望在228事件相关的讨论中,双方能最终达成共识。--Tiger(留言2018年1月8日 (一) 12:09 (UTC)回复

你想多了,现在主要在修"引言"之措(用)词,些许扩充,也有些许精简的,但其内容涵意及来源是不做变动。观以往之"引言"内容多有冗长、重复、情绪性用词与取样偏颇之问题,也曾因此被撤掉"优良条目"资格,虽去年已做部分修订改善了一些,然仍有编者再善意提出编修提案,我们应鼓励与支持,让条目来更加完善。如阁下详阅"提案"内容,与社群发表之意见,应可端详,你之意见在己,不必受(虑)于他人,尊重你参论与否。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8日 (一) 15:53 (UTC) 回复

《维基百科政策简报》政策异动通知 编辑

我们非常重视使用者对于接受《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的感受,在2017年12月号(创刊号)的发送后,我们注意到一些使用者对于简报的发送感到不适,对此我们感到万分遗憾,并且已于第一时间自相关清单中移除不愿继续收受简报发送的使用者。经过编撰小组审慎地评估与考量,我们决定在2018年1月号中取消对于引发一些使用者不适的List B的发送工作,为了在政策异动下维护您的权益,我们借由此则讯息向您通知相关政策异动;如您希望继续借由《维基百科政策简报》掌握中文维基百科之管理人员及方针指引变动,您可以将自己加入一份全新的专属清单以保持对于《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的订阅。

感谢各位读者对于《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的支持,我们希望能与您共同努力使中文维基百科更加美好。


此则讯息由《维基百科政策简报》编撰小组借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发送于 2018年1月14日 (日) 16:17 (UTC)回复


228 编辑

我需要一段时间了解目前之情况发展,看看是否有需要按讨论结果修订条目内容,谢谢!--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1月25日 (四) 16:31 (UTC)回复

管理员阁下可不必急于处理"编辑请求",可就Barter84之疑虑、我之说明,最好是拨冗来看"这八个编修讨论案"之来龙去脉,再决定如何按讨论结果来修订条目内容。(※)注意@Manchiu阁下可参见在去年三月迄今,也有管理员几次对讨论做出"中和调节"之编修,故阁下可就"编辑请求"之"绝大多数认同"之五个案,或可参酌Barter84疑虑之处,做出适度合理之"中和调节"(也可迳依讨论结果编修),我相信社群会认同阁下客观之编辑裁修。Chinuan12623留言) 2018年1月26日 (五) 08:20 (UTC)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25日 (四) 16:41 (UTC)回复
  • @Manchiu管理员先执行第二、八案之编辑请求,理据:
  1. 第二、八案都是5支持、1反对之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依(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而决。
  2. 第二案是去年五月讨论时即有加入"肇因"之议,当时是因采"整段包裹式"修改之讨论,又"版本过多"而未成行;然现已缩采"句落"提修成案也过,故应执行。
  3. 第八案是有多项来源之增修,仅Barter84一人将其曲解会(引起读者厌恶二二八纪念日的意图)而独反。然五人认同之意,就概同Matt Smith之理据(敝人倒没有觉得它是在削弱该节日、引起读者负面观感,而是觉得它描述了两个群体之间至今仍然不认同彼此,这确实是正在发生的事实,应该让读者知道),又诚如管理员对Barter84之规劝(一些非主流观点,只要具可靠来源证明其内容真实不虚,存在于百科是没有问题的-千村狐兔),故应依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来执行编修。
  4. 余案多为4支持、1反对之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请阁下可做出适度合理之"中和调节"(也可迳依讨论结果编修),当前"引言"之编修已讨论多次,故是必须修订的,难得有"绝大多数认同",切不可因"一"人之异而阻却不前,坏了完善条目之机会。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2日 (五) 14:06 (UTC)回复

Barter84对228讨论常重复跳针事项之我见(同述Barter84) 编辑

  1. 林明珠在场否-Barter84酸讽Chinuan12623在2016年刚来到此条目就拿林明珠个人的问题爆料取代掉历史事实,马上被一名管理员介入处理?此...我至今还是认为林明珠在场,也请注意那是林明珠本人现身(影视)说法,不是谁在爆料,但我尊重维基以资料文献之记载。我昨想,如果有车辆冲过撞我子女时,我一定舍命冲出代他伤亡;现在很多父母也伪证来替出事的子女顶罪,这是保护子女的天性,一些228影集视频也都有制演他女儿在现场,228这事情搞的惊天动地死伤如此多,我当初在讨论页说"林江迈"为保护女儿,而说(笔录)只她一人在场,故而未说有子女在旁之可能(合理)性,此看法迄今未变,我再强调,换做我是林母,我也会如此做,而林兄说他妹未在场,因其为绿独属性,我无法评论。请(※)注意我事后也尊重管理员之以资料文献之记载为准,管理员当时虽建议可另段摘述是"他项"说法,但我也没如此做,是事后有人来登录此段。此段我要说的很详细,因为Barter84很容易把它断章取义,我现已下"标题",Barter84可直拉,不要日后又断章取义来诓我。
  2. 在现今社会如果有人攻占官署警局抢夺枪械,政府定会派军警维安,各国皆然。228当时全台官署几乎被攻占,老蒋派兵道理同此一般,但重点是在维安"主官-陈仪"有无滥杀无辜,阳奉阴违,条目记述时应中立,不要偏颇方向。而动乱时借故滋事趁机打杀之地痞混混当然也有,共产党、潜台日人、教会、流氓介入也见一般,然此在省籍情结与民粹主义下,官方与228研究基金会已少着墨,故当时趁机打杀之劣者也全都变了英雄拿了赔偿金,更叹那些被波及枉死的外省人很可怜,在官方报告与碑文中没人帮他们说个话。至于是“镇压杀害”或“屠杀”一词虽来源文献各有所见,但条目宜"引言"应以"多数"之“镇压杀害”为主述,此也讨论多次,管理员也做了中和调节如现今"引言"之版本,故Barter84也不需将此套于我固之己见,乃众论之决而已。
  3. 对人不对事离题讨论-本省人死亡人数?还有Barter84常会抨击我以前曾说的二二八死亡人数:“我早先说"本省人"死亡人数太多版本,但应以申领赔偿金之八百余人为准,在怎么差距,也不可能晃到变数千或数万”,这观点迄今也没变,是"没有仍在世的遗族是会跟钱过不去,不去申领,和申请名誉回复的",但请(※)注意,我说的是"本省人死亡人数",这不包含"受伤"。又我曾说如果尔后证实真是如此(死千余人,而非上万人),我当然会很高兴,怎会要去排斥,难道我们不该庆幸没枉死那么多人吗,还是Barter84你心底真希望要死几万人才够,希望Barter84你要有悲天悯人之心,如果可以选改历史,是要挑死亡最少之人数。但无论死亡版本之多的无法证实人数,请(※)注意我仍是尊重维基以当前资料文献来记载此死亡人数,Barter84可不要再来断章加料诬诓。另外Barter84很喜欢拿我对血缘历史文化的认同来指控我不能写维基条目,此已有多位管理员告诫他(讨论条目要以文献为依据,对事讨论,而不是对人),但都如耳边风,且又屡劝不听常常“离题”叙述,无助于议讨,其冗长页述而搞乱修论之题,让人迫于无奈而做出“离题讨论”的文字标识,以利区隔出正确的讨论区块,此等,希望Barter84能深切反省与改进。
  4. 强置所谓主流认知-还有Barter84会反复强调228官方(基金会)的资料如何可信云云,又是要以主流认知为主,而排斥其他有来源内容是质量低之非主流编述。殊不知维基可贵之处,就是不以官方(基金会)之第一手来源为依据。又何以普罗大众学术界的认知?如真此,那很多"台湾"条目在二岸现况,蓝绿分围下也不必写了,因国际现实、主政者可操控历史、民粹可操控意识、课改可操控思想...何者为真?故维基只能客观平衡叙述来由读者参评,切不可喜好取样,特别是请(※)注意管理员给Barter84的规劝,你也都没在听(摘:一些非主流观点,只要具可靠来源证明其内容真实不虚,存在于百科是没有问题的-千村狐兔)
  5. 诬指拉票-又Barter84常会将我续通知"原参论者"继续来关注议题,诬为是拉票,扯什么"原参论者"是跟主题没显著关系的使用者。质疑为何不通知Winertai、WildCursive..等人,此想来好笑。就228议题Barter84早就勤于固定通知友他之人,他怎不都说自己是拉票(你是强输己见,要其配合支持),如Qqqyyy、Mapayna、Winertai、WildCursive、Matt Smith...等人,其中Qqqyyy、Mapayna是傀儡已永久封禁,而我也有知会过Winertai、Matt Smith此项讨论(你怎装不自知)?想不到我还被Winertai反讽是到他讨论页吵他,所以撤了"帮"他的第一个提案,真是拿热脸贴冷屁股,所以尔后我不会自拍再找Winertai。但依你性,想也找过WildCursive他,这个昔称我学长前辈的WildCursive是个翻脸如翻书之人,我明哲保身都来不及,怎会去找他。但请(※)注意的是讨论这三周时间Winertai、WildCursive他俩都未附和你的看法,从第二-九案没投一张反票,Barter84你还砍了"第一案-Winertai的正名提案,这二人如一直都是条目的贡献者,但是都未支持你的论点,故而你应关门自躬你的言行与论点,怎还好意思在此大放厥词。而我会通知的,是曾在此页面论述过之人,通知内容为-阁下前次曾参论,续请关注-用户有:Matt Smith 、Tigerzeng 、Fauzty、叶又嘉、Tp0910 、S099001‎、Chanchokit、Skipeco、Willy1018,他们都是曾228参论者,续请参论众求客观,何来不宜。是不是像Barter84说的只能他班底之人才是与228条目有关、娴熟、专家的主流用户,而其余参论的人都被Barter84归类是与228条目无关、不熟、非主流之人,手法粗超又自大,乱扯什么拉票。值得(※)注意的是以前你常会去找的Matt Smith,在以前跟这次有好几个提案中他是不同于你之见解,你几次要他改票也未允,就是理性与客观之举。
  6. Barter84老是质疑S89176与Ebay5678是我的分身投票附和。他找来的Qqqyyy、Mapayna是傀儡,WildCursive对本人的离题、起底与人身攻击之言论,都没向我道歉还质疑S89176与Ebay5678二人,WildCursive三番二次连知S89176来参论,等S89176说了话,Barter84确贴文质疑说S89176大篇幅发声热心帮人让人疑,让人丈二金钢。(※)注意,B还说Ebay5678和Chinuan12623在真实世界相互认识?B可去申请你怀疑的三人"用户查核",你前说可用手机引匿,无妨,查核员可将固定与移动址都调出比对,干脆一点。"228引言首段"二次编修讨论(5:1、6:1),都仅B你1人独反,不觉自己的问题很大,还再僵再扯。不要说你没看过,不知道,在你我相关讨论中我连结过好几次,文明的维基-善意推断。上次你们最后指向是Ebay5678没问题,而WildCursive说S89176没问题是实质参论228,还通知他参论,结果是他讲了话换你扣帽S89176,现在你再扯Ebay5678,你等脑筋是怎样,条目论述无方,批人一流。我要说个重话,以前至今在"真实世界"我没见过Ebay5678认识谈话,如有吾人恶毙,然Barter84若一再诬谎影射此,将不得善终。但Barter84的维友是不是都是"真实世界"有认识的还多次联谊,他心里自知。顺提我从不参加维基各群组与联谊,因我认为私谊(严重点是拉党结派)会影响编辑之客观与中立性。我想以后我不再回答Barter84诬谎影射Ebay5678与S89176的问题,超级无聊没水准,有意见赶快再去申请"用户查核",有,我退维基,没有,你退,一翻两瞪眼。要没这胆,少扯、闭嘴。
  7. Barter84与Wildcursive屡次诬指我造成228条目多次被保护编辑,然真相却是Barter84造成条目多次被保护,又Barter84还在去年11月有3次反对管理员解除管制,且今年3月2日也说了(摘:敝人目前没有想到要全开放),这不都是Barter84造成条目的管制吗。
  8. 曲解共识方针-Barter84独断要求此条目即使-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一定要先提"讨论页"通过才可编修,所以"全盘式"的回退了10月21日解编来的6个人之合理编辑,Barter84的反复回退,已误导管理员是发生"编辑战"而保护条目,然保护条目,并非是认同当前之版本。管理员后已回复前项228条目被Barter84无理删除之正当编辑。摘方针: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理想情况下,共识不会存在任何反对意见;但假如无法实现这点,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并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方针与指引反映既定共识,并应保持其稳定性与持续性。共识是可以改变的,过去的共识可被挑战,也并非必须遵守。...综上,对条目如有新编修看法,应先对照往前编辑讨论,已有论述"共识"者,本不应推翻(保持其稳定性与持续性),如欲新的编修(共识是可以改变、挑战)则应先提出讨论,确保修改有绝大多数同意基础或没有争议的内容,若"贸然迳修或破坏将予回退",以免生争议与再引编辑战。前述有共识的都可有条件的来改变予挑战,更何况是对于未曾讨论过之内容,或前讨论是"无结论、无共识"者,维基人当然是更有权利可再做检讨编修,如编修者自认(信)是应无争议之编辑,可径自提出编修,社群会看会审视,合宜者会认同而不回复,反之,有争议者会遭回退,建议其移交"讨论页"论述来取得平息争议,获取结论与共识,这就可以避免编辑战之发生。
  9. 曲解老调重弹-至于Barter84摘说"共识"里之-老调重弹,强迫所有人去讨论旧议题是没有意义的,此又是曲解涵义。任何议题发起前,应去翻阅前讨论纪录,如有已获"完全"共识或"绝大多数"意见者,当然是不应去讨论旧的议题(保持其稳定性与持续性);但如不是,是前讨论“无结论、无完全共识或无绝大多数意见者,维基人当然是有权利可再做检讨编修,如第八案前次是1:1未成案,而第九案是6支持:2反对(本该核定而未核),而其他个案也是前几次讨论都-无结论、无完全共识或无绝大多数意见者,这些当然是可再议,怎会被曲解是"老调重弹"。难道Barter84是要告诉大家,只要有他"一人独反"过的议案,若再提都是老调重弹,再诬套所谓-强迫所有人去讨论旧议题是没有意义的,此无理至极
  10. 诬指标准不一-以上所述,是Barter84常会跳针诬我之事,另包含Barter84会常说我"老案重提、讨论旧题没意义、标准不一"之惯性乱拉连结来断章取义诬我,如-(他人提案被我擅挂上无共识结案挡掉,或前已讨论结案不应再提避免浪费讨论资源..)等,此我已回复不知几次也烦,请(※)注意我已重构讨论页时序之回应社群详阅便知,不再赘述。(*)提醒Barter84凡走过必留下痕迹,讨论纪录都再,段章曲解足不可取,你讨论常重复跳针之事项,只是冗长诡论,一次次覆述只是让维基人失去耐心,这三周讨论你所谓的-条目贡献、主题有显著关系的使用者,如Winertai、WildCursive他俩都未附和你意投一张反票,而Matt Smith在以前跟这次所有提案也几乎是不同于你之见解,你真的是要思索你的理论与观点应该要做调整了。(本段同传Barter84及本人存档,提醒与方便调阅)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月25日 (四) 16:32 (UTC)回复

岁在戊戌 恭贺新春 编辑

过年好 编辑

  新年快乐
感谢您的祝福!也祝您阖家欢乐新春快乐!大家一起努力!--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从头来过继续奋斗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8年2月15日 (四) 14:03 (UTC)回复

新年好! 编辑

向您致以新年祝福、愿阖家幸福、狗年吉祥。由衷希望228事件条目争议能尽快解决,不致拖延年复一年,也敬佩您在此事上的用心。--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2月15日 (四) 15:09 (UTC)回复

条目有"争议"是正常,所以要靠"讨论"来处理,请阁下参阅我对Barter84常重复质疑事项之我见,悉依"共识"方针之意涵妥处"编辑请求",至2月24日"编辑请求"已满一个月,准、否、或中和调节,是该有个结论了。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15日 (四) 16:28 (UTC)回复

新年好! 编辑

谢谢阁下的祝福!也祝阁下新春愉快,铭谢您过往对维基百科之贡献!--Matt Smith留言2018年2月18日 (日) 07:25 (UTC)回复

228 编辑

因用户有疑议,已回退这个修改。日后解决争议再加回。--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2月19日 (一) 02:05 (UTC)回复

  • @Manchiu "引言-末段"-编请之原文-有误差(政府还将2月28日订定为和平纪念日,并对受难者家属予以赔偿和恢复名誉,~编请是为并删])-该句突兀未顺之处,建请移除(请比对连结之编请),修编后内容如后:
"引言-末段"之编请原文是:...1995年,时任总统李登辉公开向二二八事件受难者道歉,各地陆续为受难者建立纪念碑与纪念园区,中华民国政府后来将2月28日订定为和平纪念日,建碑并对受难者家属赔偿和恢复名誉,但台湾每年到了二二八和平纪念日前后,还是纷传抗争与蒋介石铜像及228纪念碑遭破坏之情事。
举报WildCursive重贴的起底骚扰人身攻击旧文,不是因他"改了几个字"来钻漏洞,其起底骚扰人身攻击之"主体"犹在,漠视二位管理员之警示不宜及删除行为,应予移除及处分。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19日 (一) 04:01 (UTC)回复

你被滥权封禁了! 编辑

Shizhao是维基里出了名了滥权,他这次拿你开刀,这样让你对WildCursive阁下产生厌恶,一石二鸟之计。阁下可以和WildCursive阁下沟通,他是好人,你也是好人,只有那些老牌的内地滥权管理员不是好人,他们地域歧视,歧视上海人、歧视香港人、歧视台湾人,因为一些中国内地地方很落后,他们自己养不活自己,要靠港台和上海等发达地区支援才有口饭吃。

不要中计了!赶紧和WildCursive沟通,申请解封!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8年2月22日 (四) 04:59 (UTC)回复

Shizhao滥权封禁,已解封 编辑

  • Shizhao以WildCursive举报我,用"扰乱"名义封我五天。这种滥权见解有别于去年二位管理员之删文见解,我是举报在先,WildCursive举报在后,后先处,前未理,我只标线未移除,是突显WildCursive违规处,况且方针:1.在维基百科,试图张贴他人资料已经足够使公开资料者被立即封禁。方针:2.如果某个用户多次对其他人进行攻击,那么就会被封禁,特别是具辱骂性的编辑动作。方针:3.很多维基人都会"删除"可以看到的人身攻击内容,确实是"处理人身攻击非常恰当的方法。
  • Shizhao向来对我不善,也不在我良善中立管理员之列,那么多理据他都不理懂,其对我的滥权封禁,我暂不做申诉,就留此滥权记录让社群检视。但对书生之核处WildCursive见猎心喜已画除其不当贴文之标线,本人日后是否依去年二位管理员Antigng、Outlookxp曾警示不宜而删除之非属于条目讨论、臆测、攻击性话语之讨论(起底骚扰攻击)见解,来做此标划或删文。当依@OutlookxpAntigng看法,与Manchiu、雾岛诊所处理先前举报之WildCursive屡次起人底骚扰、人身攻击案为依归。
  • @Manchiu霧島診所阁下举报WildCursive屡次起人底骚扰、人身攻击,烦请处理。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22日 (四) 05:51 (UTC)回复


不知是我水土不服,还是维基在考验我,我在社会无前科,在职未曾受处,但维基老是有人滥权蟹我,但蟹我这些管理员-1.Makecat滥用傀儡破坏被永久封禁2.广雅范滥用魁儡、编辑战、泄露隐私,被罢免解除管理员3.乌拉曾几次罢免,差不到5票下台4.菲菇PhiLiP自辞职下台;以上不当封禁,多由社群肯定之Lanwi1、雾岛、Outlookxp来解封。至于Shizhao书生这次滥封我,与Jimmy Xu滥封我如出一辙,Jarodalien先骂人,我没骂人而举报Jarodalien在前,Jarodalien后反举报我,但我被Jimmy Xu以"扰乱"封禁,后还加个莫名"匿名绕过",幸好‎Lanwi1解封,还我清白。这次Shizhao书生滥封,我是举报在先WildCursive复贴去年遭Antigng、Outlookxp警示不宜删除之非属于条目讨论、臆测、攻击性话语之讨论(起底骚扰攻击),WildCursive反举报在后,后的先处,前举的未理,违规骂人起底的没事,我倒被封禁,离谱至极,我暂不做申诉,就留此滥权记录让社群检视。希望@Manchiu霧島診所检视先前举报之WildCursive屡次起人底骚扰、人身攻击,如认为封禁失妥及WildCursive该惩,烦请一并处理。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22日 (四) 13:53 (UTC)回复

我们罢免Shizhao吧?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8年2月22日 (四) 06:03 (UTC)回复
法官也有恐龙,而几次有人纠举不适任管理员时,我都不会缺席,会要他对滥权事项说明与负责。但一事归一码,恶法亦法,恶官亦官,宜日后他人纠罢时,再并案处理。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22日 (四) 13:53 (UTC)回复
(!)意见:Chinuan兄受委屈了,看来现在绿营的势力已经深入中文维基内部,包括管理员层级,在反华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8年2月24日 (六) 08:04 (UTC)回复

闭关来清心一阵子 编辑

想必@Manchiu对近来我与Barter84、WildCursive之争论内容,内心已有概论,加之上次请你详参近年来之讨论纪录,再做后面之编请,待你空闲下来后,再来理处下面意见:

  1. 书生封禁我,竟连用户"通知"模版都省了,是我层级不同,还是他疏懒。我曾几次因被滥权封禁而对维基失去信心,虽经解封后,都再自已闭关几个月或超过一年来清净,我怎会在乎封禁这几天,我在乎的是声誉与事实而已维基本是无偿公益奉献,但要的是在"理"字上的环境,不是人攻起底骚扰。昨Juncta In Uno Omnia好意希望我和WildCursive沟通,来申请解封,我理据已多次说明,怎可反黑为白来屈就,跟你是好时称你"前辈学长"还互研条目,但当我据理回退他二次编辑与未允请托之人事罢免投票,马上翻脸来人攻起底骚扰,我朋友群中是不会有如此之人,维友中提醒我WildCursive个性刚烈,我已了然。 
  2. WildCursive再次以骚扰言论来诬我阻挡编修,我套用-百无一用是书生于行政员任免之反对意见:来这和谨慎不谨慎有什么关系?我不像有些人去玩弄规则)。我说啊-又30年代跟80年代的机关与人有何关连?30年代的甲父行为要80年代的甲子负责?我不像WildCursive去曲解玩弄规则)来起底骚扰误导社群。阁下再看WildCursive抓了甚多参考资料,但有曾提于去年提出要加入?又何来阻挡?社群要随抓个十数笔来源,何难,虽来源无主流非主流之分,但也不是某人听述、听文、某人骚言、猜测..都要入文,而是贵在客观中立,不能编写的太情绪炫染或杂乱,宜精简精述WildCursive之举是以骚扰来诬我阻编修之实,足不可取。阁下已详参近年来之讨论纪录与内容,我何德何能来阻编近年之讨论,WildCursive当余参论之人与调核之管理员于无物,我如不是说理之人(摘Outlookxp前给他人之对话:Chinuan12623与你意见不同,但他是个会尊重众人多数意见、有民主素养的人,你可放心他是个正人君子),Outlookxp、Lanwi1 会多次解封我‎
  3. 曾跟你示意过,很多管理员视228条目为畏途,不喜参核。因为就算做出后,会引来(看不见的)评议,影响他是否愿意再处之意愿,所以常见申请意见未处未覆躺在那。既是凡人就有包袱,我不能以我职场经验说定要是非分明进厨房就要不怕热来评述,要尊重个体。只能说管理员处置要有把至中之尺,然现今管理员群中有多数是不做事,还有成群结派,有带情绪、对人之不当滥权封禁。我不知你们对守望之内部讨论为何,但我见守望者爱孟封禁讨论,不管是管理员或社群都是压倒数的请求解禁,故而有某些人对于曾经提出解禁守望之管理员来投出反对票,是不适当之作法。希望减轻守望处份的管理员-你、AT、Outlookxp、Lanwi1、DreamLiner...也是希望给知错能改的人机会Mapayna挟分身Qqqyyy人攻我还反指我有分身我都还帮Mapayna向AT商情减轻封禁期,守望条目贡献也多,真的是要判处死刑?
  4. 再论你说的,待你们的讨论有结果后再补回 ?我回说Barter84他是对人不对事,没错吧?他ㄠ说缉烟不是导火线,但条目圆环缉烟事件,"引言"就载述-缉烟血案是二二八事件爆发的"导火线"。他又说不能只写"肇因-导火线",意指会淡化,要加入"主因",那就将他去年与Matt Smith对加入肇因之看法来摘出,“主因”就是政府治台失政、失政积民怨这二句话,按理说就依其看法加入,但果如我所料,对人不对事还是反对。
  5. Barter84又反对我提之“引言第一段”编修方案 ,提出(政治腐败、经济崩溃、累积民怨,然后才产生导火线爆发二二八事件,请不要搞错顺序)之说。但没有圆环缉烟事件就不会有"二二八事件"此名称之条目,就命名规则与圆环缉烟事件引言,先述"导火线-肇因,后述-囤积潜藏、兼后来"研究"得出之“主因”是适宜的。但若依Barter84其看法“主因”前、“导火线”后,则变成:
“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的事件。国民政府于治理台湾后"失政累积民怨"(或是-政治腐败、经济崩溃、累积民怨),1947年2月27日,因专卖局查缉员在台北市查缉私烟时不当使用公权力造成民众死伤,引起28(次)日的陈抗伤亡,而扩及后续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占官署,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国民政府派遣军队逮捕与镇压杀害台湾民众,事件造成民众大量的伤亡,然而伤亡数字众说纷纭,由数百人至数万人不等。”再述"第二案"之编请不外乎-准、否、中和调节,不宜摆放未处。如上Barter84意向之内容,与我前提:
“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的事件。1947年2月27日,因专卖局查缉员在台北市查缉私烟时不当使用公权力造成民众死伤,引起28(次)日的陈抗伤亡,加以政府治台失政爆发民怨,而扩及后续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占官署,当地人对外省人的报复攻击,国民政府派遣军队逮捕与镇压杀害台湾民众,事件造成民众大量的伤亡,然而伤亡数字众说纷纭,由数百人至数万人不等。”之案,烦请阁下中和调节,让此编修结果来定案。
6.最后谈到"书生"对我之封禁,我虽不服认为是滥封,先不论他以往本不善于我之因素,但我暂不申诉,因就方针-很多维基人都会"删除"可以看到的人身攻击内容,确实是处理人身攻击非常恰当的方法。但不知此"维基人"是指"管理员"还是"一般人"均可。然就算是指"管理员","书生"未对起因(Wildcursive大搞回复重贴去年已遭Antigng、Outlookxp曾警示不宜删除之非属于条目讨论、臆测、攻击性话语之讨论-起底骚扰攻击)并处,本是不公,降低其公信力与社群对他之信赖,他自负后果。然就Wildcursive大搞回复重贴去年已遭Antigng、Outlookxp曾警示不宜而删除之非属于条目讨论、臆测、攻击性话语之话语,现仍持续讨论,如Wildcursive继续影射起底之乖张题标,又是诬述与跑题,故请管理员依举报项来妥处
7.本述同传@霧島診所ManchiuAntigngOutlookxpLanwi1参研,不管是否还我公道与对Wildcursive之举报处理为何,我会休息一阵子清心。前阵子一直请求Manchiu解禁228条目而未果,想必其多有考量之处,我当尊重之。只要Barter84等人依理、客观、众议而行,我会尊重之,反之,我也会适时出现规正论之。就此年来228讨论,欣见Matt Smith从以前不对盘至今之相互理解与尊重而有多处共同认知,而分身傀儡的Mapayna、Qqqyyy已永封,另Mewaqua、Winertai迄今仍是毫无交集多为反立,而Wildcursive、Barter84均为对人不对事之对立面无讨论空间,甚为遗憾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23日 (五) 06:41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为了维护维基方针:不起底骚扰与人身攻击,对书生提出之"扰乱"封禁提出申抗 (有鉴于这二日228讨论页已有独专、文革倾斗,几位维友私下建议应提出申诉,不应沉默)
  1. Wildcursive大搞回复重贴去年已遭Antigng、Outlookxp曾警示不宜删除之非属于条目讨论、臆测、攻击性话语之讨论(起底骚扰攻击),Wildcursive已是惯犯该惩。
  2. 本人系依方针:1.在维基百科,试图张贴他人资料已经足够使公开资料者被立即封禁。方针:2.如果某个用户多次对其他人进行攻击,那么就会被封禁,特别是具辱骂性的编辑动作。方针:3.很多维基人都会"删除"可以看到的人身攻击内容,确实是"处理人身攻击非常恰当的方法。来处置,除警告也举报WildCursive,W是事后反诬报
  3. 就方针-很多维基人都会"删除"可以看到的人身攻击内容,确实是处理人身攻击非常恰当的方法。但不知此"维基人"是指"管理员"还是"一般人"均可。然就算是指"管理员","书生"未对起因(Wildcursive大搞回复重贴去年已遭Antigng、Outlookxp曾警示不宜删除之非属于条目讨论、臆测、攻击性话语之讨论-起底骚扰攻击)并处,本是不公,降低其公信力与社群对他之信赖,他自负后果。
  4. 因书生的封禁失妥,至另类的"编读审查"充斥维基,如Wildcursive诬人:"参与屠戮迫害机关警总所属人士"、决定谁是合格用户可编辑,Winertai说:Chinuan12623不得编辑228,由Barter84及WildCursive排除编辑不过三之行使编辑决定权(比管理员还大),试图将228条目回复成被"撤"优良条目时之版本(撤优原因:情绪、渲染、杂乱、不中立客观),由少数人来把持228条目之荒诞景象,只要是对"内容"无法提出论述的,就改挑"人"来扣颜色斗臭你,是在搞文化大革命吗,请注意这里是维基
  5. 管理员给WildCursive等人之规制,在他们眼里真视而无物
A.请以文献为依据,而不是个人身份-Outlookxp
B.人身的指责请不要-Outlookxp
C.文明方针指出,“对某人的过失予以恶意之猜测及指控”属于不文明的行为,人身攻击属于“相当不文明的行为”。善意推定指引指出,在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的具有恶意的情形下,不应断言对方具有恶意-Antigng
D.请节制对人的用词,回到条目探讨。这些攻击性话语非属于条目讨论-Outlookxp
E.WildCursive很恶意的人身攻击:刻意持续找个从未对相关条目展现过了解的中国籍管理员以不合惯例的方式来护航其个人的问题版本。(PS:当时正反双方有请求协助的管理员有Antigng、雾岛圣、Outlookxp,都是很客观的在答处双方,且都是同时受理双方协助,何来护航之蔑词)
F.我强烈建议您们先停止“原来如此:版本与内容争议背后的严重利害冲突”之下的讨论,以避免在跑题的路上越滑越远。-Antigng。
6.-个资保护法跟禁止起底骚扰之方针,如当事人未"同意"揭露其个资,如姓名、地址、连络、工作...等身家资料,而故意揭漏公诸者涉法;同理,在维基中就算甲知乙用户个资,未经同意亦不得揭露;又禁止起底骚扰之方针意旨,除非用户自己揭露其个资,他人不得影涉拼凑来公示某人真实姓名与相关身家资料

(※)注意

  1. 我不会自行公开很直观不用推理的自白个资,也没人会如此,在维基"现有版面"我没有说过我名字与服务单位名称,很多传(图)[40][41][42][43]的也不等同是多人写的(文),不必去连结凑合影涉,维基是禁止对用户去起底骚扰;另见维基会用"名字"的,多是"初进或单纯"而不防人的,然人心险恶,后多会改"用户名"来保护自己,这我们要去尊重,不能去挖出来召告天下,但恶质的用户,会去拼凑引导他人耒起底,是违反起底骚扰规定。
  2. Wildcursivew屡次质疑"陆军官校专科五期"有利输自宣之疑,有二位管理员曾对"陆军官校专科五期"释疑正当,请移见夲人(讨论页)。其又质疑我主编几个条目也涉,社群"可翻各条目前曾多次讨论记录"无虑,管理员也判定过,该些条目当前均为DYK或优特条目。
  3. 如果社群流覧夲人"讨论页",会发现WildCursive以前称我前辈、学长,有条目讨论与提醒,协助"陆军官校"之讨论编写,当然也有私下"电讯",他可能知我个资?虽我也知他述过其服务过的单位,但我不会起底他,而WildCursive现翻脸原因在我"用户讨论页"有述。他现可能"会"再极力找拼连结资料耒起我底,再幺说是我自已公开资料,这是极不道德与违骚扰规定,感叹人心难测,尔后有"维基群组或交谊之人"都要设防,那天被咬都不知道。
  4. 在维基一般人会谈其专项或职场经验,如老师、学生、法研、编作、科工...这是因聊此或有助于条目编修与拉进讨论距离,我也不免于俗,WildCursive也不必再去劳心翻集我的资料,我说过的不外乎服务公职廿余年,担任过主官管,司理大项有过-政风监察、陈情申诉、心理辅导、民众服务、动员救灾、案件调查(上过法医杨日松的课),小项则不计可数,我不知这些怎会让我不能去编写维基。现今"民进党籍"的人不计可数,是否都不能写民进党相关条目,昔日的国民党员陈水扁、谢长廷、吕秀莲、游锡锟是否都不能涉民进党事务。又社群若到WildCursive的用户讨论页,貌似到了蔡政府、民进党中央党部,里面一堆文武百官分配调迁讨论,难到可就此质疑WildCursive能上达天听,所以不可以写蔡、蒋、民进党、统独之有关条目,当然不行;而30年代跟80年代的机关与人有何关连?30年代的甲父行为要80年代的甲子负责?无限上纲,还利益冲突呢。不知要WildCursive就条目讨论要对事不对人,有那么难吗?
  • 摘-方针:骚扰
在维基百科,除非张贴他人资料是无意且不具恶意的行为,否则仅凭试图张贴他人资料已经足够使公开资料者被立即封禁
张贴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真实姓名...或其他任何资料,无论这些信息真实与否)由站内/外链接资料,来让旁观者产生进一步的联想。除非其本人自愿提供或链接到此类信息。在维基百科上公布其他用户不选择透露的个人资料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可能使该名用户在维基以外的生活受到干扰,甚至遇到危险。任何含有此类资料的编辑应当被立即回退,并被提送至监督员,以使该次编辑被永久删除(※)注意故书生对WildCursive是包庇违规该惩而未惩,并反而滥权封禁受害者。造成WildCursive似无忌惮的加码起底骚扰甚至还想私组228审编小组,来由少数人掌控228条目,荒诞至极,当自由维基为自家刊物。
(*)提醒
  • 1.认同去年二位管理员警示与删除WildCursive之主文与讨论。2.接受我之申诉说明。3.认同前次Antigng-我强烈建议您们先停止“原来如此:版本与内容争议背后的严重利害冲突”之下的讨论,以避免在跑题的路上越滑越远。烦请接受申诉,并即将Wildcursive此该不当之贴文与衍生之讨论(同去年Antigng、Outlookxp删文警意)删除,并纠举WildCursive之乖张行为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24日 (六) 03:56 (UTC)回复
  • -方针:骚扰-在维基百科,凭试图张贴他人资料已经足够使公开资料者被立即封禁。WildCursive是"累犯与恶意"由站内/外链接资料,来让旁观者产生进一步联想本人个人信息(真实姓名...或其他任何资料,无论这些信息真实与否),任何含有此类资料的编辑应当被立即回退,并被提送至监督员,以使该次编辑被永久删除。(PS:本人未曾自行公开很直观不用推理的自白个资在维基的"现有版面"),监督员@Alexander MiselKegnsLanwi1Wong128hk阁下们请勿默视、推、托未惩WildCursive之累犯恶行,维基要让社群有信心,必须是编者守"规",执法者依"律"纠处,乡愿甚至滥权,反倒使维基沉沦。
  • 故书生对WildCursive是包庇违规该惩而未惩,并反而滥权封禁受害者。造成WildCursive似无忌惮的加码起底骚扰甚至还想私组228审编小组,来由少数人掌控228条目,荒诞至极,当自由维基为自家刊物。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25日 (日) 07:51 (UTC)回复
  • 但如书生封禁原因是因我标示WildCursive三次逾时讨论,恐为误解,因我见DYK及优特投票有一般维友如此标示,未示不宜。但在没有警告,没有用户指正标示他人投票无效之类是不可以,之状况下而封禁,似有不妥,如有明确规范,我会依照,故请解封,并将Wildcursive此该不当之贴文与衍生之讨论(同去年Antigng、Outlookxp删文警意)删除,并纠举WildCursive之乖张行为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25日 (日) 09:26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封禁前未有充分警告,可能不清楚相关删除行为较为敏感不宜径自于留言添加删除线。(宜由第三方人士或管理员删除涉及私人资料文字);另用户指出他不清楚标示留言为逾期无效没有规则支持,他承认对此不了解。另外,相关所示删除内容,亦涉违反文明方针,连结影射编者个人背景并作无关指责而非就条目内容论事,如“⋯⋯警总的恶行恶迹可是一直持续到你任职的1980s~1990s年代!如果你连贵单位的丰功伟业都搞不清楚,还有脸在此大言不惭?这种人有什么能力来维基编历史?!⋯⋯”等。由于用户说明日后会遵守规范,力求避免争议编辑,因此解封。但请在牵涉条目争议时保持冷静,紧守文明、善意推定等原则。
  处理人: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2月26日 (一) 03:54 (UTC)回复


  • WildCursive通知我来发表看法,希望维基还是有个是非的地方[44]S89176留言2018年2月24日 (六) 10:23 (UTC)回复
  • -方针:骚扰-在维基百科,凭试图张贴他人资料已经足够使公开资料者被立即封禁。WildCursive是"累犯与恶意"由站内/外链接资料,来让旁观者产生进一步联想本人个人信息(真实姓名...或其他任何资料,无论这些信息真实与否),任何含有此类资料的编辑应当被立即回退,并被提送至监督员,以使该次编辑被永久删除。(PS:本人未曾自行公开很直观不用推理的自白个资在维基的"现有版面"),监督员@Alexander MiselKegnsLanwi1Wong128hk阁下们请勿默视、推、托未惩WildCursive之累犯恶行,维基要让社群有信心,必须是编者守"规",执法者依"律"纠处,乡愿甚至滥权,反倒使维基沉沦。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2月25日 (日) 08:36 (UTC)回复

就Wildcursive、Chinuan12623互为举报之处理 编辑

我已将此来去汇述于228讨论页,公示昭惕:

  1. Chinuan12623于2月19日先举报WildCursive屡次起人底骚扰、人身攻击 ,因与管理员选举时程冲突,未处理。
  2. WildCursive后于2月19日反举报Chinuan12623,管理员以扰乱封禁Chinuan12623五日。
  3. Chinuan12623本不申诉,但有鉴于228讨论页已有独专、文革倾斗,几位维友私下建议不应沉默,故提出申诉,也获接受与解封
  4. 经与几位管理员申覆与答询,了解事项如下:
A.主因是"标示"他人"讨论投票过期无效"之模板
B.骂人是老警总等相关贴文,是违反文明方针。不应连结影射编者个人背景并作无关指责,应就条目内容论事。(依方针:被影射之当事人,无论这些信息真实与否,请不要承认或否认此类资料的真实性)。
C.在没有警告,没有用户指正标示他人投票无效之类,来做封禁是不妥的。
D.用户承诺尔后对不宜之贴文,需依规范层级才可标注,可提在当前破坏举报。
5.据上,管理员接受Chinuan12623申诉与解封,并规制双方:
A.尔后对相关不当贴文之删除行为,不宜径自框注(标线)。(宜由第三方人士或管理员删除涉及私人资料文字)。
B.相关所示被Chinuan12623标注画线之内容(W已回复),W该贴文涉违反文明方针不应连结影射编者个人背景并作无关指责而非就条目内容论事。在牵涉条目争议时保持冷静,请紧守文明、善意推定等原则。
6.可能有人认为,此违反文明方针之长文没人会看会在意,但还是希望能依去年Antigng、Outlookxp曾警告不宜删除之非属于条目讨论、臆测、攻击性话语之讨论)作法,来删除此相关废文。
7.管理员给WildCursive等人之规制,请渠等遵行,不要一再踩红线:
A.请以文献为依据,而不是个人身份-Outlookxp
B.人身的指责请不要-Outlookxp
C.文明方针指出,“对某人的过失予以恶意之猜测及指控”属于不文明的行为,人身攻击属于“相当不文明的行为”。善意推定指引指出,在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的具有恶意的情形下,不应断言对方具有恶意-Antigng
D.请节制对人的用词,回到条目探讨。这些攻击性话语非属于条目讨论-Outlookxp
E.WildCursive很恶意的人身攻击:刻意持续找个从未对相关条目展现过了解的中国籍管理员以不合惯例的方式来护航其个人的问题版本。(PS:当时正反双方有请求协助的管理员有Antigng、雾岛圣、Outlookxp,都是很客观的在答处双方,且都是同时受理双方协助,何来护航之蔑词)
F.我强烈建议您们先停止“原来如此:版本与内容争议背后的严重利害冲突”之下的讨论,以避免在跑题的路上越滑越远。-Antigng。
G.相关所示被(Chinuan12623)删除之内容,亦涉违反文明方针,连结影射编者个人背景并作无关指责而非就条目内容论事。但请在牵涉条目争议时保持冷静,紧守文明、善意推定等原则-Manchiu。

管理员处理举报WildCursive影射背景骚扰、人身攻击之规戒 编辑

近期以来WildCursive大量贴文影涉本人背景,质疑本人所编条目有图利自宣未利益回避之嫌,再以影射性指桑骂槐之方式屡以不文明之人身攻击,实不堪其扰,摘管理员处理举报WildCursive影射背景骚扰、人身攻击之规戒,希就此终止,莫再连结影射本人并作无关指控,应就条目内容论事。回归理性的对事讨论。

  • 摘1:管理员Manchiu处理举报封申对WildCursive影射背景骚扰之规戒-你相关所示为Chinuan12623删除之内容,涉违反文明方针,连结影射编者个人背景并作无关指责而非就条目内容论事,如“⋯⋯警总的恶行恶迹可是一直持续到你任职的1980s~1990s年代!如果你连贵单位的丰功伟业都搞不清楚,还有脸在此大言不惭?这种人有什么能力来维基编历史?!⋯⋯”等。请在牵涉条目争议时保持冷静,紧守文明、善意推定等原则。
  • 摘2:管理员Manchiu处理举报WildCursive人身攻击之规戒-目前方针能阻止编者试图影响条目的中立性的这一行为、社群成员也会作出相应行动。方针不会因为编者是某背景而失去效用。所谓“滥编自己所属社团与认识者甚至被加害者条目”、“警总”之类指控,与编辑条目了无关系。举例而言,编者背景若为某党党员,是否代表他应避免编辑某党、某党主席、某党史?显然不可如此。我们是以条目论事,不是因人而异。这种指责使条目僵局更形恶化,更抵触文明、人身攻击方针。因此,不要再有相关指责出现。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14日 (三) 08:20 (UTC)回复

一杯茶送给您! 编辑

  唉,这维基百科乱到现在了。我从天天第二次选举开始回到这个网站,却发现这个社群正在各种破事当中堕入深渊。编辑争议现在看来,比起这种事也真的不算什么了。中华爱国阵线说的话到是对的:您老的运气,真的足够好了。总而言之,送您一杯茶,希望您冷静一些。祝编安。 云间守望 2018年3月19日 (一) 16:21 (UTC)回复

您好,可能需要麻烦改变一下您的留言签名格式 编辑

  您好,您的签名似乎并不符合签名指引所规定的,必须包含用户页、讨论页或贡献页其中一项的连结。您应该是在参数设置中设定了“新签名:”,却又勾选了“将签名视为维基代码”;如果您只是要改变显示名称,而没有要自行设计样式,请不要勾选此项,确认“您当前的签名:”所显示的签名包含连结。更多签名技巧请参考这里。签名没有连结的页面例如 Talk:二二八事件。谢谢您参与讨论。 --Cewbot留言2018年3月28日 (三) 04:26 (UTC)回复

以上多采"编摘"说明,无意再挑话题,概重复事项。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3月28日 (三) 05:09 (UTC)回复

在这全域调查中分享您作为一名维基人的见解和意见 编辑

WMF Surveys, 2018年3月29日 (四) 18:58 (UTC)回复

提醒:通过此次维基媒体调查分享您的反馈意见 编辑

WMF Surveys, 2018年4月13日 (五) 01:42 (UTC)回复

您的反馈意见很重要:最后一次提醒您参与全域维基媒体调查 编辑

WMF Surveys, 2018年4月20日 (五) 00:51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编辑

  护卫星章
感谢维护同仁的名誉。 Bābǎizhuàngshì留言2018年4月27日 (五) 13:24 (UTC)回复

Hi 编辑

您好,您误会了,我只是单指爬上楼这件事。--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4月27日 (五) 17:10 (UTC)回复

缪德生当日是要绑旗子没错,八百与蓝天都有声明。说真的这种有前后追兵又不好攀爬危险的楼,少有人会去干,当天要上楼是采徒手上,再请队友将旗帜丢掷上。缪员可能自恃体能好(曾是体坛健将),凡是冲第一,爬楼挂旗而失了命,很替这位老大哥不舍。
我也替这些退休军公教很心疼,台湾的政经稳定多靠他们年轻时的牺牲奉献,临老被政府毁约。当天的新闻与网播我都看,一群二三十岁无奈奉令来对上替他们争取年金的六、七十岁父执辈,分局长(约60年次,很年轻)一声令下,特勤队冲锋,抓打人毫不手软,一个上校要保护员警反被警察剪断小拇指,一个员警在民众用铁链拉大门时,用油压剪差点剪到民众,还用大剪甩人,还好没伤到人,他还自摔,民众喊好,我看是刚好而已。媒体一面倒都是民众冲撞打人画面,但我这边看到警察打人的影片不下20片,都没报。军公教是弱势,劳农是多数也比军公教先破产,但蔡不敢动,满四年执政也不会去动,柿子挑软的吃,砍你军公教不到百万,来斗你阶级差异,满足劳农千万选票,是很划算。太阳花占立院攻政院破坏公务袭警打记者百余人,没事,政府还撤告,但425政府说要严办,用媒体与愤青将军公教打趴成米虫贪婪之徒,这样可合理化来砍杀退休金。我虽不能代表军公教,但类似会有污蔑军公教倾向者,我能说就说,导正观念,支持与反对年金改革,每个人都行,而我的看法(摘我前与他人论述:我是赞成合理改革,1.可降低优存利率但不应废除2.可降低所得替代率3.在职多缴,延后退休4.此次年改要求可长可久,下次不可再来,政府要是信用破产,政经危亡)。日本虽核灾,但也复核,台湾废核,核四就亏三千亿,搞绿能要发一.三兆,编八年八千亿前瞻,到时候搞一堆蚊子交通,要拿一、二千亿农用基金给南向,却斩断同种同文的大陆交流,世界各国都拉拢的大陆,而砍年金卅年仅节省三千多亿,台湾是无外债的国家,会倒,自欺欺人,骗百姓,没钱蔡还增设了几十个临时编组的黑机关,叠层架屋,酬庸了五千人,不是要精简组织,裁冗员吗,背道而驰,拿纳税钱养家犬。五年前,我就跟人谈起,绿独的比共产党还会搞分化与斗争,台湾现在被撕裂成如此,经济困顿,观光萧条,人才外流,还都跑到骂的最凶的大陆,真是情何与堪。86年台海危机时我也是参予动员,但民众完全不知战备肃分,一样歌舞笙华,老李背骨独,骗了蒋经国也卖了国民党,想说有老美靠,还在窕臖老共,泄密搞死了一个共军投将,也让我们一些大陆潜谍被抓,外岛第一线的每天战备演练,最倒楣,还好没为国捐躯,政府当时给他们这些第一线主官奖章,不知现在不想当兵的年轻人怎么看这些,募兵都招不满人,要不再恢复征兵,军费与退休金窟窿越补越大,看看韩国跟台湾,同样被日本殖民统治,朝鲜半岛是民族一家,台湾呢,媚日皇民遗族一堆,还台湾民政府,我看老共要真打来,他们跑回日本第一,台湾现再可能是无解了,我都快六十,年轻人可怜啊,被政客洗脑操弄得还不知死活,真的很怀念六、七十年代那个团结、打拼的年代。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4月27日 (五) 18:02 (UTC) 回复
谢谢您分享您的意见,在下获益良多,谢谢。--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4月27日 (五) 20:47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编辑

  小星章
冷静是非常重要的,我知道你的立场,只是我会协助所有人(包括你,如果有问题的话)的技术问题。我不希望有人因为技术原因失去论述的机会。 1233( T / C 2018年4月29日 (日) 15:58 (UTC)回复

我明确支持使用"正确"之媒报来源的立场,我坚决反对使用"偏颇"来源,更要不得的是"断章取意"编述之立场,维基是要给读者中立、正确客观之内容,不是说谎拼凑比赛,不是只要有"来源"的全塞入,而不做过滤,我是人,有分辨是非能力,我本良善之心写维基,很单纯。

你说:自有一套。我只会根据方针行事。)但方针不会教你选择挑有"偏颇、不正确"之来源来写维基,倘偌有无法分辨正确与否之来源,要宁缺勿滥。像Mydjsound还会断章瞎凑,倒黑为白,岂是一句只要有来源就可编写,来合理化他的乖张编写,误导真相。以下我举六项,你自分析参判:

1.任何陈抗冲撞,双方难免挂彩,被打的气头上不爽是合理,记者更是,因此多数媒报会负面报导陈抗者更属正常,但要记得,初期文述视频为其掌控选择与发布,但后续大量他人所握之视频访视与检调资料,会呈现出较趋真相之内容,或许同初期媒报,或许也会大翻转,不必急述编写,内容之精准与正确,重于编写量与速度,要写,一定要本于初(善)心来选编为之。

2.维基本不得引用-脸书、网频、布落格、群组内容,这是没有疑问的。Mydjsound屡次将一位医师个人"脸书"内容及媒体将之引述摘入,可以吗?我已几次回退,甚至举例-如果彭文正、邱毅在"脸书"说看到警察、民众被打细节,媒体也转,维基可摘写吗?他还装傻神回-你写邱毅啊,我有更多,几百则,大家一起写啊),这不很离谱吗。

3.Mydjsound编写的-游行过程,退役上校陈咸岳,为了避免拒马压住的三名警员被陈抗者踩上去、压伤警察,致自己的左手小指意外遭"群众"的油压剪剪断,断指莫名其妙消失,大家遍寻不着,孰料被“八百壮士”发言人吴斯怀拿走,吴斯怀也未交给陈咸岳,还装在纸袋中,召开记者会痛批蔡英文。

这种偏颇内容,让读者感受到:A.上校断指是陈抗队友所伤。B.断指本可接回。C.但被吴斯怀藏而失了接回先机。 

但有三篇报导,特别是伤者当事人与妻说明,是被"警察"的油压剪剪断,还有医师表示短指因油压剪切面太脏,即便找回断指也无法手术复原而截除,所以事实真相完全被颠倒,真相是:A.上校断指是警察所伤。B.断指就算找到也无法接回,不关吴斯怀寻获未交医院来接回。C.因断指无法接回,所以吴斯怀寻获未交,来当作痛批蔡英文暴力对待退伍军人之证据。

又Mydjsound不让我写-陈妻表示目前尚无思考国赔,但难过抱怨,丈夫军中只要有事就会放下家庭,如今断指后,让他觉得替国家牺牲不值得)。M说是个人心情不必写,我真想问,此为当日最大之受伤者,她目前应也体谅警勤为公而未提诉及国赔,虽然日后提否不知,但心胸是宽,连讲她先生在职以公弃私,然现断指而觉得替国家牺牲不值得,这样都不行吗,写这段,会过分不宜吗。还有,冲撞双方的"警员"执勤之体会心声陈述,国人与执政者不应知道吗,可让相关单位参研,不好吗。  

4.Mydjsound编写的-一名警察在试图把拉扯大门的铁链剪掉时,失足滑倒险象还生,民众鼓掌叫好。

这种偏颇失真的内容,让读者感受到:警察奉公值勤,差点摔下受伤,抗争民众还鼓掌叫好,没同理恻隐心,是非常要不得。

但事实真相是,我看了该视频三次,发现是该员警持大钢剪差点剪伤民众,是自己失足滑倒,后复用钢剪甩击民众。)你知我看视频时,真为该民众捏二把冷汗,没被剪到跟没被甩伤,我如在场会为他庆幸,要他去买个乐透,太幸运,而在场民众因此鼓掌或骂员警,我认为是刚好而已。我为何敢加(视频显示-该员警持大钢剪差点剪伤民众,复用钢剪甩击民众),因这是事实,虽媒体偏颇隐匿,但视频为真,还原真相。

我敢以此和Mydjsound对赌退出维基,我猜想他或你应也看过视频,倘Mydjsound若坚持他对我非,他为何要二、三次来删除此"整段"编写,他是心虚,可让维友看视频来检视真相啊,但他不敢,因争论后之真相会让他难堪,所以他屡删,但我还是坚持回述真相。

如果阁下与路人甲争执,而路人甲打了你,你未还手,路人甲还找了友他的朋友记者编辑报导,诬说是你打他,后有监视器画面显示是他打你之真相,难道不应揭露,还是要以媒报为凭而来继续误传。

5.Mydjsound多次回退我与S099001对"引言"之中立性编辑,更扯的是他食言自肥自说过的话,(关于简介-但你引用前例,我愿意接受),但他还是反复加入其原先赘言。我厌恶说话不算话之人。

6.S099001劝告Mydjsound请不要直接抄袭来源内容,并请使用中立百科全书语调,现在不是在写故事。我也多次要他摘要叙述,但Mydjsound当是新闻报导编写此条目,多次复原其砸染细节,还怪我是在淡化,莫名奇妙。

我写的字很白话,举例也浅显,你很好理解,写维基是无偿编译之公益,你问我(不要以立场行事),我当然有立场与原则-明确支持使用"正确"之媒报来源的立场,坚决反对使用"偏颇"来源,更要不得的是"断章取意"编述之立场,我更希望你与Mydjsound不要误释维基编写之方针与原则,Mydjsound诬我是"反年改"背景,但我是支持"合理"来年改,我更没说过要不溯既往的话,在"缪德生-讨论页"我已重申过,Mydjsound故意视而不见:(摘-我虽不能代表军公教,但类似这种会有污蔑军公教倾向者,我能说就说,导正观念。你能支持年金改革,每个人也行,我要有说反对改革的话吗,你找出来。摘-我前与他人论述:我是赞成合理改革,1.可降低优存利率但不应废除2.可降低所得替代率3.在职多缴,延后退休4.此次年改要求可长可久,下次不可再来,政府要是信用破产,政经危亡)。几个月来有二、三人在扯斗影射我背景,我希望Mydjsound不是某人指使来炒此旧的议题,对此,至少有三位管理员对此发表过看法,我的讨论页也部分摘述过,自参研。另外还有管理员Manchiu处理举报WildCursive影射背景骚扰、人身攻击之规戒,你自参便知,不再赘述。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4月29日 (日) 18:16 (UTC)回复

Mydjsound之断章取义来拼凑论述之习性未改(摘:八百壮士冲突案) 编辑

1.才刚教你引用他人言论时,可点连内链、如部分摘述不能断章取义、全部引用也要分明区隔。楼上有二段落Mydjsound把他跟引用之内容混杂,让人无法了解哪段谁是谁说的话,会误导,很糟糕。
2.我刚将近来三位管理员对条目回避之问题厘清,他仅挑他喜欢的来狂喷问,如获至宝,麻烦看重点,好吗:
再示:管理员对回避问题之见解-AT是说避免非强制,Antigng表示COI不建议但不是禁止用户编辑自己的条目,Manchiu则是说"显然不可如此",这就是明确说明不可以禁止,而是应以条目论事,不是因人而异,这种指责使条目僵局更形恶化,更抵触文明、人身攻击方针)。
维友见上示字意应很清楚,就算条目跟自己有关或可能有关系(管理员举例:编者背景若为某党党员,是否代表他应避免编辑某党、某党主席、某党史?显然不可如此。我们是以条目论事,不是因人而异),是不能禁止用户编辑此相关条目,但不建议或避免用户来编辑,方针的主动性没有也不能禁止用户编辑,但被动性是由用户自己判断是否要回避;如不回避而编辑,本应持平中立客观论述,然而就算内容没有问题,可能自己要有承担被连结影涉立场而提出质疑或争论之情事与风险。
3.Manchiu几乎全部摘述AT贴文,但那是我与他的意见交换。就回避问题AT看法是避免非强制,与Antigng表示COI不建议但不是禁止用户编辑自己的条目,Manchiu则是说"显然不可如此"),此应未冲突。AT以他个人看法表示-如果您不怕引起争议的话,当然可以继续。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换了是我自己的话,就不会这样做了),故我也回了-每个人编写心态不一,怕热不必进厨房,怕编写会引起争议就不必写维基了,你是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如改为君子扶墙修墙为上,利己益人如何。
4.再论我说的-怕编写会引起争议就不必写维基了),当然我写的条目与论述曾被质疑、提删、讨论过,维基人编论哪人没有过争议,管理员也会,或多或少,哪都风调雨顺的,不必逃避问题与争议,有就论辩,总会有个结果来,就有经验法则,所幸我那些曾被质疑、提删、讨论过的,纵有短暂提删过,弭经验不足处再写,都能成功,且这些条目都没再被移除,并都获DYK与优特条目,应知,我再怎么雄韬略辩,一人也无法独宰,这就是维基的方针规则可贵之处。
5.我不准M提“警总”?M又断章取义来,当你影射性提示-我很清楚知道警总压迫言论自由的恶行恶状,不知道有没有编者可以一同分享?)时,我有必要再提示管理员Manchiu处理举报WildCursive人身攻击之规戒-所谓“滥编自己所属社团与认识者甚至被加害者条目”、“警总”之类指控,与编辑条目了无关系。举例而言,编者背景若为某党党员,是否代表他应避免编辑某党、某党主席、某党史?显然不可如此。我们是以条目论事,不是因人而异。这种指责使条目僵局更形恶化,更抵触文明、人身攻击方针。因此,不要再有相关指责出现)。M你如恶意违犯,我会请Manchiu处分,故请自律。
6.再提醒Manchiu,编辑中有争议难免,但要以平常心看,少扣"人"帽子,多用心在条目"内容"的讨论,简言之,对事不对人,不可人身攻击,如管理员Manchiu之规戒-应以条目论事,不是因人而异,这种指责使条目僵局更形恶化,更抵触文明、人身攻击方针),不要因截取了AT的-有人质疑您的时候也怪不了人)这句话,就如获至宝,见猎心喜,于论"事"无力时,来合理化改采廉价的对"人"扣帽喷色手段,或再出"人身攻击"之行径(M新骂词:如睁眼说瞎话、勾当..将赓续累整),那就很不可取。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1日 (二) 16:03 (UTC)回复

摘Mydjsound诬报Chinuan12623 于Talk:八百壮士冲突案中,多次更动对话次序(2018年5月3日) 编辑

状况未明时之对话 编辑

  • Mydjsound

Talk:八百壮士冲突案 中,应该是“管理员AT对Mydjsound之规戒警告”在先,“条列式摘录管理员AT对Chinuan12623之谆谆教诲”在后。Chinuan12623已经改动顺序高达两次疑似将自己的言论凸显,隐没他人的言论,但屡劝不听,依然再犯。恭请管理员查处。

  • AT

请提供相关编辑的版本。谢谢。

  • Mydjsound

第三次

[45]

第二次 [46]

第一次 [47]

  • AT

@Chinuan12623:请问为什么同一段言论要这样多次往下移动?

  • Chinuan12623

我真不喜欢跟Mydjsound 牵扯迷糊仗,阁下不觉得Mydjsound对很多规则不懂,还非善意推断S与我之关系,连DYK阁下都已说明,还在缠扯,你该制止他了。 讨论页的留言宜按时序,但如果该段有"他人之相对"回复,则不能拆分移动,否则时序与内容会对搭不上。

阁下对Mydjsound之警告贴文,我要摘至"二二八讨论页",我"随时"可摘、修、撤移,但如在我此"标题"下方有他人回应,因他人已有回复应对与时序之故,那我只能做修改,而不能撤移,唯该段无人回应,原内容有缺善,而做或修、或删、或删后另登。请注意此非"同"一段原言,标题跟内容有几次编修。

Mydjsound是另自开新标题条列式摘录管理员AT对Chinuan12623之谆谆教诲,而该段我有意见也做回应释疑。请注意其内容是叙述摘阁下与我之对谈来讥讽说是你对我之教诲,最离谱的是他原标题是说你对我的"警告",经我指证后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改为"谆谆教诲",本质还是讥讽。注意,他是"另辟"新标题与段落,"无关"我要转摘阁下对他之警告与回应。

其实我本无需跟他说这么多,但他编辑、提问及质疑,坦白说对方真对规则不是很了解,有时想想答的还真累,但说多了他能懂或接受倒也算,没想到还是缠扯。我的摘编1.我没用回复 2.我是自删己不善贴文,请注意该文段中无夹他人回文 3.贴已修之新文,署名时序无误 4.M若再破获我正当时序之贴文,后果自负),一般资深维基人看了即懂,但他还是跑来举报DYK跟此件事,他的此种行为,真让我怀疑他能编辑"完善"条目之能力。

这几天整个论述下,跟一个不是很懂规则的人论述,我很累。你对他之答复重点很简单,回避但不强制,更何况也同Manchiu说的-不可以禁止,而我要自承被质疑的风险与状况,但不能解释可以此来对我人身攻击,Manchiu不也说了应以条目论事,不是因人而异,这种指责使条目僵局更形恶化,更抵触文明、人身攻击方针),写维基谁没被质疑过,管理员也被告过、罢免的,质疑不代表真有问题,台湾自李登辉以来哪个总统没被质骂告过,但仍依法判为准。而我写过的条目虽有过争议(大多条目也都有争议啊),然都保留下来,且还"全部"都获DYK与优特条目,以上不都说明我的论述与编写条目之中立、客观性没问题。我希望Mydjsound了解方针之意涵,不要一知半解而屡来曲解他人。阁下可否规劝对方停述,他不再挑话,我定止论。

另对此争议之讨论,我很早就提出看法-Talk:八百壮士冲突案#依规例来处理编辑争议,管理员看如何?,如可就依,倘不善处,烦请告知。

提醒,我另有一想法,就此管制版本,由阁下中和调解内容,"二二八事件、缪德生"条目也有其他管理员径行中和调节,这臭长的讨论页你也看烦了,心中应有尺度,阁下如愿出手来客观编修,问题可解。 

  • AT

就该段留言来说,我不认为需要因为不断更新而多次往下移,这样可能打乱讨论次序,而且就算您说有修改过,但是其实都是大同小异,您有回应可以直接回应,而不是将您的回应不断复制修改后往下方贴上。

维基上遇到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用户是很正常不过的事,如果您觉得对方违反了规定,请说出来是哪一项规定。退一步来说,就算他真的不熟知规定,也请WP:不要伤害新手。

我不是台湾维基人,无法理解事情的背景,也难以直接修改内容来作出平衡。对此,您可以寻求其他来自台湾的管理员协助。谢谢。

  • Chinuan12623

注意,他是"另辟"新标题与段落,其内容更"无关"该段我要转摘阁下对他之警告与回应,修订内容后时序署名也更新,没有打乱上下之讨论次序之问题。 对方曲解编规定之事,太多了,散见各处。我当然WP:不要伤害新手,我讨论中也直、间接教他很多,但新手也不能伤害老手。

  • Mydjsound

自己的留言,只要有更改几个字,就可以随意移动?为何不可以在原本的位置更改?这种作为,分明就是将自己的言论凸显,以隐没他人的言论。如果他这种作法可以被允许,日后人人都只要说,要编修我的言论,就可以把别人的言论隐到上层,维基百科讨论页将永无宁日。伏乞鉴核。

  • AT

我自己就算要改的话,都是在原本的位置修改。或是在别人的留言之后再留言作补充,而不会改完之后将整段向下移。

Chinuan12623

再次提醒,不要误判,他是"另辟"新标题与段落,其内容更"无关"该段我要转摘阁下对他之警告与回应,修订内容后时序署名也更新,没有打乱上下之讨论次序之问题。

对方曲解编规定之事,太多了,散见各处。我当然WP:不要伤害新手,我讨论中也直、间接教他很多,但新手也不能伤害老手。

  • Mydjsound

都已经把证据附上了,还敢狡辩?这种行为不要说老手、新手,正常人都知道这是移花接木的行为,请管理员严加查处。

  • AT

请提供他另辟新标题与段落来源。

  • Mydjsound

他又在运用话术,本来就应该依照时序留言,他已经故意捣乱了。与我是不是用新的标题根本无关。 他的作为是把我的留言上隐,把他自己的留言移到最底,试图让他的言论最明显。不论他的动机为何,都是移花接木的作为。 如果他的作为允许,是不是每一个人改个两个字,就可以把自己的留言移到最底下,因为只要是新标题就无关呢?如此一定造成维基百科大乱,请管理员明鉴、详查。

  • AT

请保持假定善意,“故意捣乱”。

  • Mydjsound

我是指刻意地捣乱时序。

  • Mydjsound (讨论贡献)

那请教管理员,应予Chinuan12623何等处置?

厘清阶段 编辑

  • AT

另外,我请两位都不要摘录(尤其是大篇幅引用)本页对话至该条目的讨论页,给个连结就好,现在整个条目讨论页变得很难看。亦请两位就条目展开讨论,而不是针蜂相对,这样解决不了问题。

  • Chinuan12623

阁下的-请保持假定善意,“故意捣乱”。会再给Mydjsound错解,是有不宜处,Mydjsound太会挑话,就好像他拿管理员的-有人质疑您的时候也怪不了人)这句话,来合理化改采廉价的对"人"扣帽喷色手段,或再出"人身攻击"之行径。

阁下-我请两位都不要摘录(尤其是大篇幅引用)?请注意是Mydjsound三次几乎全数摘录你的对话页内容,我有提请其改进,其未理会。另外我只转摘阁下"警告"内容,才二行字,是谁在浪费页面重复内容。

基于本人合宜编辑权:

1.我该段之编辑,不是回应上一"段(人)"提问之回应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Talk:%E5%85%AB%E7%99%BE%E5%A3%AF%E5%A3%AB%E8%A1%9D%E7%AA%81%E6%A1%88&diff=49404192&oldid=49403429,是"单独"开标之贴文,至为明确。

2.我该段之编辑,无人在其内或下,就其内容质应,故该贴文"修、撤"权在本人,他人无权干涉。

3.Mydjsound另辟新标题与段落来源,也是"单独"开标之贴文,内容与我该段之编辑完全无关,其内文都是张贴阁下与我对话来讽是教悔说。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Talk:%E5%85%AB%E7%99%BE%E5%A3%AF%E5%A3%AB%E8%A1%9D%E7%AA%81%E6%A1%88&diff=next&oldid=49404669 最离谱的是他原标题是说你对我的"警告",经我指证后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改为"谆谆教诲",本质还是讥讽。

4.我该段之编辑,因有人认为只是小修;再观,是应再为完善编修为宜,故为撤销贴文,其主动权也在本人(已撤)。

5.不管我贴该文或撤,因与其上下贴文无关,所以无关讨论页他人贴文之权益,也未影响他人贴文之意涵,更无涉影响贴文时序之说,其理至明。

6.据上,容我再思:A是应再为更完善编修后贴文,还是B摘录"链接"于二边之讨论页,以上其主动权也在本人。明日决定,但参考多处前例,以A案为优先考量。 

  • Chinuan12623

如上述,在编辑上我依合法行使编辑权:A是应再为更完善编修后贴文,还是B摘录"链接"于二边之讨论页。

阁下如认为我此编辑权有违规,请述明何处?如无,请尊重我明日之发言权-摘述阁下警告Mydjsound之内容。

如果阁下-请保持假定善意,“故意捣乱”)之说有误或商榷之虞,烦请修订,莫让Mydjsound误为引用。

  • AT

我仍然不太明白为何有三次几乎同一样的编辑出现?

  • Chinuan12623

据上,我夲可径自回退,Mydjsound直接回退我编辑是不对的,我本要再修内容,但Mydjsound的几次回退只誏我修没几字,因此还担误我下午上课迟到半小时,我是下课后再覆贴文,明日贴文会再修的完整

  • AT

仍然不懂。您明日当然可以修改,但是请将留言维持原位。

  • Chinuan12623 (讨论贡献)

我不会留原位,你要告诉我依据? 你再看Mydjsound刚同文二贴(签名时间同),这才是你该要求的

真相浮出阶段 编辑

  • AT

您同一段话,每有一次小修改,就要向下移吗?亦请@Mydjsound:不要再直接引用这边的内容,有需要的话给个连结就好。

  • Chinuan12623

Mydjsound不回插回复,我有需再下移吗?管理员你若因为Mydjsound大量与重复摘你的对话文而困扰,阁下你应制止他,没人如此做,我劝过他,无效,再看清楚是他屡挑非探讨条目内容之话题,我被迫回应,你再看他页面编排离乱无章,你能帮他?

  • AT

什么叫不回插回复?如果您觉得您的同一个回复可以适用于多个疑问的话,您直接复制(而不是剪切)贴上就好了,那就没有所谓下移的必要。另外,我已经劝喻@Mydjsound:,他继续的话,请回报,我会以违反讨论页指引为由采取封禁。请Mydjsound停止大幅引用这边内容,给个连接就好,感谢合作。谢谢。

答案已出 编辑

  • Chinuan12623

意-Mydjsound不回插,我就不会回复),我夲要-修改-内容,所以不会用复制方式回复

就上,我想阁下对Mydjsound举报-八百壮士冲突案中,多次更动对话次序-应知道症结与答案了,但他大量复制你对话页,应会给你困扰,八百讨论页他编排也太杂乱,你能指导他如何编排吗?

请M把-Talk:八百壮士冲突案#警告Chinuan12623勿随意更动对话次序,再犯、提报-诬报移除,并将你之对话引用做连结或摘要,若他能听你劝,我也看改进了,明日就-你对M的警告,我会做连结之摘述,还有请M停止-非条目内容-之述,他如续扯,我也无奈要覆,他停,放心,我也会停

解决之道 编辑

  • AT

那请您改好才回,不要回完又改,改完又移。

所以我叫停了他,至于编排只能靠自己领悟,小弟不才,教不了些什么。

我觉得条目讨论页解决不到争议,建议移师客栈讨论。

  • Chinuan12623

只要我见了Mydjsound把-Talk:八百壮士冲突案#警告Chinuan12623勿随意更动对话次序,再犯、提报-诬报段移除,并将通篇你之对话引用改做连结或摘要,听你劝也改进了,他日就把-"你对M的警告段",如你希求做连结之摘述,不再改了。

还有阁下说-他继续的话,请回报,我会以违反讨论页指引为由采取封禁。此指前述-管理员你若因为Mydjsound大量与重复摘你的对话文而困扰,阁下你应制止他,没人如此做,我劝过他,无效,再看清楚是他屡挑非探讨条目内容之话题,我被迫回应)。就此,我也会看他的状况,来适时回报阁下。

我也保证,只要M停止-非条目内容-之述,我也会停

歇后语 编辑

  • AT

感谢理解。

  • Chinuan12623

感谢排除与理解。

刚将M改成内链Mydjsound来知晓他,还有他太会挑话,所以将语意不清之字改述明。

  • AT

也请您不要说什么挑话,这样不够友好。

  • Chinuan12623

哈~比起 Mydjsound对我的人身攻击-公开说谎、人神共愤、睁眼说瞎话、勾当..)我是良善、文明多了。话说回来,他在与我对论中,我也直接、间接告诉了他些事与规则,应有益于维基经验,也算善于他了。

  • AT

别人怎样对您,不代表您可以怎样对人。

  • Chinuan12623

所以我不会对他有不文明之举动,感谢提醒!

摘管理员于Mydjsound用户页之警告-2018年5月: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我们欢迎所有的人来编辑维基百科,所以在与其他编辑者交流时请假定善意,而不是您在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八百壮士冲突案那样。请参见欢迎页面来了解更多维基百科的详情。谢谢您的合作!

2018年5月 编辑

  请勿再于讨论页作不当讨论,否则阁下可遭受封禁。--AT 2018年5月4日 (五) 17:23 (UTC)回复

对此警告之对话摘要:

本人-无法尊重阁下处置,各打五十大板,应非判为之事。你对我之"警告"我拒绝(已撤警告留言),抱歉实难予接受。
AT-您可以删除留言,这是您的权利。就违反讨论页指引而言,如果他违反了的话,您应该做的是立即回报,并且停止回应。对方怎样做,不代表您也要跟住做。您与他同样在条目讨论页发表与条目无关的言论,别人违反不代表您可以跟着违反。
本人-理解,尊重阁下核处,我已恢复你于我之警示贴文。

228 编辑

“而导致此事件。事件中,”一段与首段正文无法契合,请再重新修改以便完成编辑请求。不好意思晚覆了。--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25日 (五) 15:43 (UTC)回复

是我误植未全段展示疏忽已修。请管理员执行"编辑请求":以讨论之陈展逐修版本为准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5月25日 (五) 15:59 (UTC)回复

编辑请求,请依共识方针多数认同意见来执行。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6月1日 (五) 16:19 (UTC)回复

@Manchiu编辑请求,全段修编后内容为-“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的事件。国民政府自1945年起治理台湾后失政累积民怨[1][2],1947年2月27日,因专卖局查缉员在台北市查缉私烟时不当使用公权力造成民众死伤,引起隔天28日的民众陈抗,却遭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卫兵开枪镇压,而导致此事件。事件中,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占官署,当地人对外省人报复攻击;国民政府派遣军队逮捕与镇压杀害台湾民众,事件造成民众大量伤亡。然而伤亡数字众说纷纭,由数百人至数万人不等。”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6月22日 (五) 15:14 (UTC)回复

2018年6月25日 Mydjsound人攻封禁、Chinuan12623局部禁制探讨(录自Wong128hk[48]) 编辑

@Wong128hk-你不该误听1233错误举报事项,我已将内容详述,禁制期早过,AT已覆无约束可自由留言,又我之M留言是对条目,反倒M是非善意之对"编者"人身攻击,该检讨的是M跟1233,请即撤销错误裁判之禁制。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6月25日 (一) 07:44 (UTC)回复

就算禁制期已过,阁下明知对方不喜欢阁下于其讨论页留言,不下三次要求阁下停止留言,而仍然坚持留言,而且留言亦对促进维基百科内容发展无关。阁下受到攻击或无理限制,只需要寻求相关管理员处理即可。一直纠缠只会令不文场面继续出现。《文明方针》︰“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故意促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即使其行为本身未必属于不文明。编者均必须为其行为负责,此情况同样如此”。遂按此条,禁制阁下再留言予Mydjsound君。如果禁制令过后,情况继续,会考虑予以更长时间禁制。--J.Wong 2018年6月25日 (一) 07:59 (UTC)回复
摘阁下对M所示:其实他留言并无任何攻击成分,而临时禁制是有期限亦是不争事实,禁制期过后自然可以再编辑该页或主题,亦是方针所容许。)前AT也告知M禁制期早过,已覆无约束可自由留言),故而重点是1.我有无到到他讨论页做出违反指引之事,如有请纠处我。2.阁下示明知对方不喜欢阁下于其讨论页留言),此如同你我不可能要大家都喜欢你我一样,维基不可因个人好恶,说甲被乙在讨论页误解、批评、辱骂,而甲不能在该页来做澄清,你我不是植物人、圣人,打不还口骂不还手。3.重点来了,阁下示:受到攻击或无理限制,只需要寻求相关管理员处理即可)。烦请阁下爬梳我举报过"几次",但只揪处M二次,就是如此才让M认为他是对的、可续犯,AT上次一周跟阁下这次的半年之禁制,不就等同告诉大家,我是错的,我是去M处自找骂的。4.阁下说不清处二人过往,这很简单,你看M在条目写个诗骂我被封禁三天,他后改在他的"讨论页继续含沙射影写个诗、笑话骂我,再被封7天,阁下可从那时候来开始检视我对他的回应澄清举报有多少处,但若因管理员的误判,才是让他至今仍不知其错在何处,你看他对你封禁之回文即知。
1.故而我无法认同你的半年禁制编辑权,烦请撤销,因你此核判等同认定我是挑戏有错误,那就更无法应对你封禁M人攻封禁一个月。2.另请相信我,我不会去攻击他人,就像此起端,是我此对他之贴文在对"条目"合并之厘清,我没"骂M",是他反应过度而再度骂人,我没“诱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为”,套此说是牵强不宜也不合理,只是让M他更有犯过之借口,慎思。3.另尔后我如在Mydjsound处有违反讨论页指引,非做"条目"之讨论,而做"编者之人攻言词,阁下迳封于我无访。4.阁下如认同我之说法,是不能剥夺与违反分针,禁我于"用户、条目"讨论页做出"条目"之相关讨论,烦请撤销此半年禁制M页编辑权,我说了,我会依讨论页指引,只做"条目"之相关讨论,你可随时检视,在我没犯规之时,阁下做"预防性"之禁制权是不宜,请撤修。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6月25日 (一) 09:35 (UTC)回复
很好,我现在给你去留言,你会说什么?Mydjsound君又会如何反应?--J.Wong 2018年6月25日 (一) 10:36 (UTC)回复
1.阁下回复留言依方针而行即可,谁违反讨论页指引,谁人身攻击就处份,很简单,站的住理规,何惧他人检视与反应;但切莫为求妥协而有模糊是非甚而之预防性之禁制作法,我说了,犯了讨论页指引与人身攻击就处份,但这次,我没犯,就不宜有此预防性之禁制作法,这会等同向社群宣告我是有错来自找骂。2.M在你封禁之回文提到-只有一位Antigng,仗义又理智,他说,笑话凭什么认定是人身攻击,要有证据);事实上M改了内容,Antigng没说上述字语,在AT封禁M一周时,此乃Antigng与AT之在AT之对话内容,Antigng讨论之结语,摘-我希望您列出更多的证据证明这一封禁的合理性。),AT接覆-基本上我是看过[49]才有此判断,由藏头诗到笑话,如果说是没有用来隐喻其他用户的话,我觉得是过度假定善意。)3.又M当时无礼的行为、影射攻击别人遭封禁一周之申诉,并无其他管理员推翻或解封,足可认定M用户页此诗笑话为影涉攻击他人之内容,故他今日之人攻不文明礼仪是累犯了。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6月25日 (一) 11:10 (UTC)回复
阁下要明白,争执是双方,阁下与之已经不是第一次吵到需要管理员介入其中,是否单纯是对方问题呢?阁下道理正确,但有没有留意对方是否接受呢?就是因为不是圣人,适当时候离开一下争论地,会更为合适,否则争议只会更白热化。要让他知错有很多方法,但不包括在目前纷争未解之前解除禁制。事情已经发生,所以该禁制不会是所谓“预防性禁制”。惯例而言,要警告一次就足够了,但阁下留言警告不止一次。阁下没有出言攻击,但不代表没有令争议白热化。无论如何,目前都不是合适时候去解除禁制。禁制将会维持一段长时间。--J.Wong 2018年6月25日 (一) 11:20 (UTC)回复
1.回应不等同是争执,澄清更不是争执,不宜错套,重点要依理,规出对错。2.道理正确,但有没有留意对方是否接受呢?那维基方针道理正确,难道还要考虑"编者"是否接受呢?3.不是我适当时候离开一下争论地会更为合适?而是M的讨论页如有违反讨论指引方针或诬蔑本人时,依规依理,我与任何人都可留言讨论,不可禁制限缩。4.至于我可报请管理员揪处,请问我不正是先警告后举报吗?我并没跟他纠缠,你可检视M删我之留言来比对啊。4.目前纷争未解?何来纷争?只有对错,我"不扩及"以前之事,阁下处理本应"仅就"此次,但我是讨论"条目",M是攻击"编者",事理单纯莫复杂化。5.我留言警告不止一次他不听,但要靠执法者归正。我没有出言攻击,但不代表没有令争议白热化?这有语病,一个累犯小偷,不管你有没有骂他,他还是会偷,这是小偷克制力与习性使然,无关到民众之互动,是执法者要教育与导正他,不是要民众远离他。6.就1233举报页已划除-如没有建议实行互动禁制,又M之人身攻击已遭封禁一周,故"禁制"当申撤,以维是非对错。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6月25日 (一) 11:44 (UTC)回复
此事之中是否只有对错并非重点,因为封禁及禁制都不是惩罚。正如在下之前所言,要令Mydjsound君知道其行为不合方针指引,有很多方法,但不包括现在解禁阁下,亦不包括一直都由阁下去纠正Mydjsound君。如阁下愿意承诺自行禁足于Mydjsound君讨论页,在下会考虑解禁。反正在下目标很明确,就是制止Mydjsound君不成比例肆意攻击他人。而阁下留言很明显只会令事情继续恶化。该等谩骂均是纠纷的延续。并不可单纯切割出来。如此,亦不合理。我现在就要教导他,但同时禁止你接近他。--J.Wong 2018年6月25日 (一) 13:19 (UTC)回复
(*)提醒阁下尚未修正你回M之用词-在下没有只听他说"“哭诉”"?此很不恰当。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6月25日 (一) 11:57 (UTC)回复
在下只是引述,但阁下既然如此介怀,在下修正言辞。--J.Wong 2018年6月25日 (一) 13:53 (UTC)回复
1.你误解,我根本不稀到M处留言,请你撤禁令,旨在你此举会让人误解我类M似会自找纷扰犯错之人。2.要Mydjsound君知道其行为不合方针指引,有很多方法?愿闻其详,但我深知,之前多次未处理举报M人攻,才是造成M不觉其错之根。3.要我不去Mydjsound君讨论页,很简单,给我没有去的理由?试问-M在其讨论页若提到"我写的相关条目",有误解或诬蔑之不理性之述时,我如何相对回应?又如先前M在其讨论页启端以说诗写笑话,或其他方式来"影射人攻我个人"时,我将如何相对回应?又如我也都即时举报,而权限者多以"双方纷争"而未处理时,我将何以为之?阁下如能释惑,那我当然不会去Mydjsound君讨论页,因没必要,也没有要去的理由。如此次事因是S提说是我提删合并M的条目,但真正起因是W所提,我是附议来提,我如未澄清,M及社群在此页面当真误解我是小心眼来找M条目麻烦,澄清释疑本该啊。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6月25日 (一) 14:13 (UTC)回复
另为再举证M其诗与笑话是在涉攻本人,绝非错解被误封,我提M笑话-思想检查员-白色恐怖冤案制造"总部(冤总")..."金泉"经介绍,去冤总大楼"五楼"应征思想检查员的工作)做说明,M是呼应W多次影涉起底来影射本人-思想检查员(造文字狱)、白色恐怖冤案制造冤总(警总特务)、金泉(姓名)、大楼五楼(期别),阁下可逐一对照,再清处不过了。而M做的诗更是明确,但我很不认同AT以此封禁M一周,而后貌视M为弱势为其缓颊,希望阁下能将M用户首页之此蔑诗"移除"。另其"龟孙子"笑话,当你比对其上下连接贴文,就知也是影攻本人,M手法粗燥自得其乐,敢做不敢认,让人看不起。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6月25日 (一) 14:45 (UTC)回复
  • 阁下如需澄清请直接到该用户讨论页留言。其他讨论渠道尚包括条目讨论页及互助客栈。“而权限者多以"双方纷争"而未处理时,我将何以为之?”现在在下打算纠正Mydjsound君,但阁下似乎不太愿意配合在下。既然“我根本不稀到M处留言”,那又何解需要撤禁?之前管理员不是已经封禁了么,阁下罗列此等种种,请问用意何在?--J.Wong 2018年6月25日 (一) 15:53 (UTC)回复
1.你倒编述了,应是先说“我根本不稀到M处留言”,但如果不是为相关条目及为我个人受蔑澄清,我"何须"到M用户讨论页留言。所以"撤禁制"是必须的,才不会让人误解我类M似会自找纷扰犯错之人。2.既然阁下已示"澄清请直接到该用户讨论页留言",那么答案已出,如非是对我的相关条目回应及为我个人受蔑澄清,我不会到M用户讨论页留言,免生误解,如有违此讨论页指引,阁下迳封无妨。3.之前管理员不是已经封禁了么?但你知道M连续人攻一卡车数十句,如你说的就举报,但我那么多举报只封禁"二次",太多次纠而不处,造成M还再辩他诗跟笑话没影射骂人,这就是我提示之用意。4.我上段摘证实M其诗与笑话是在涉攻本人,绝非错解被误封,如M做诗-锦衣卫及笑话-思想检查员、龟孙子...,你现在应该了然于胸了。M自认很聪明,实为反误,阁下如有办法纠正Mydjsound,我当然愿意配合,能导正其观念来为维基善编条目,我当然欢迎。故我承诺-仅在M对我的相关条目回应及为我个人受蔑需澄清回应时,我才会到M用户讨论页留言,这本是该为之事,你不说,我也是都如此做,我不是去挑麻烦之人,请放心,烦请"撤禁制"。另M于用户首页展示的蔑诗也一并来做裁删因此影射蔑诗是维基所不能接受的行为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6月25日 (一) 16:32 (UTC)回复
我补充说明一下,虽然我说过“禁令有期限,由于已经结束,因此可以自由留言,不受约束。谢谢。”,但是不代表不能够再次禁制。以前,我就指出了C君的话语只会挑起对方的不满,希望其能够停止,但是劝阻无效,才会实施了一周禁制。同样地,禁制期结束后,仍然没有任何改善的话,在我来看以同一理由再次实施禁制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最后,如果不认同Jwong兄的判断的话,可以提出申诉,也可以在客栈发起讨论,让社群判断。以上,谢谢。—AT 2018年6月25日 (一) 17:49 (UTC)回复
回复AT看法,就禁制讨论,我会认同Jwong的说法-阁下如需澄清请直接到该用户讨论页留言),而不是AT一味排除要我少于他处。我会请撤禁令,旨在禁制此举会让人误解我类M似会自找纷扰犯错之人,不要将我类比于M,此我已多次提及我意。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6月25日 (一) 23:18 (UTC)回复
阁下别误会,在下并非说阁下可到Mydjsound君讨论页澄清,而是其他用户讨论页澄清,譬如以为例,阁下可至S099001君用户讨论页澄清阁下所欲澄清。坦白说,从阁下明知会触怒Mydjsound君,也坚持所谓纠正,现在又害怕别人误以为阁下“会自找纷扰”,也太自相矛盾啦。Mydjsound君会听取的,一次警告或提醒,就会听取,但阁下却明知会触怒对方而坚持“警告”,是不是有心阻止Mydjsound君失控,在下认为成疑。凡事自有公论,绝不会因为禁制而改变。如果阁下不想别人误以为阁下“会自找纷扰”,阁下就应该适时远离纷争之处。一直纠缠,却要别人莫以为阁下“会自找纷扰”,岂非缘木求鱼。在下再一次重申强调,封禁不是惩罚,在下及其他管理员亦非在此判决两位纠纷间有多少是非得失。坦白说,在下目的很简单,就是制止所有因为纠纷而引起之不文行径。而阁下明知对方会因此而失控,依然坚持留言就是起因。这个世界没有免费午餐,两位既然无力处理好纠纷,阁下既然不知进退,要在下介入,那这就是代价。阁下再提多少次,在下都无可能此刻去遂尔所愿,撤去禁令。上一次禁令失效后才两周,又起此事,证明阁下根本无力管理好与之关系。既然无力管理好,在下自然无可能短时间内再让阁下接触Mydjsound君。--J.Wong 2018年6月26日 (二) 03:18 (UTC)回复
1.阁下举例失当,可至S099001君用户讨论页澄清阁下所欲澄清)?S099001君是在M用户讨论页谈此,就会让在此页看到的M或社群误解,我在此相对回应M或社群才不会错解,我单到S099001君回应并未达其效。如甲在公众客栈议论及乙,致乙可能遭众误解,当然是于该页相对澄清,岂有跑到甲私页回应之理。2.但阁下却明知会触怒对方而坚持“警告”)?若每个人谈事都述之"理"但"怕"会触怒对方,那都不要说,救车祸反被误解肇事,就不救,那都自扫门雪?我所能做的就是澄清回应甚而警告,所谓"纠处之效"是在管理员,但你的不当"禁制"才会让社群认为是我“自找纷扰”也有错失,凡事自有公论,你认为社群会认为"受害者"该受"禁制"。3.会不会"缘木求鱼"其效果次在用户,"主"在管理员,如你昨明快之处置,我是论条目,M是骂人,我警告无效,阁下封禁人攻之人至为正确,然却要被害人,尔后如见M在其讨论页论我之相关条目及为我个人诬蔑,却要我不能当下其相对回应,维基是无此无理之规范。4.我当然知进退,但阁下要合宜节制裁量权,要公允合理。5.有个法律辞,恶法亦是法,但恶法应修才不会有民怨,你要坚持禁制令,我当遵守,你或他人要事后认为不宜要修撤,那更佳宜。6.禁令失效后才两周又起此事,证明阁下根本无力管理好与之关系?)此有误,是M人攻恶性不改,我是就事论述,我没攻击挑他,不要忘了你说的话-其实他(C)留言并无任何攻击成分,但阁下(M)反应之大,根本不成比例。长此下去,唯有禁绝阁下(M)参与此计划。)7.综上,禁令撤否在你,就让社群自有公论,我说了,没事“我根本不稀到M处留言”,但尔后如见M在其讨论页论我之相关条目及为我个人诬蔑,我当下会相对回应,如遇不理性人攻违反讨论页指引,我还是警告或举报,这就是维基用户其权利与义务。另摘AT前知我项-Mydjsound他继续的话,请回报,我会以违反讨论页指引为由采取封禁)。维护维基文明,人人有责,你我共勉。8.另我刚察觉,昨请你修"哭诉"不宜之用词,我也诧异你应不会写此才对啊,原来这是M说-也只会听他哭诉),你是回应他话直接引用,提醒M之羞辞一堆,你在回应引用时要小心过滤。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6月26日 (二) 04:16 (UTC)回复
@Chinuan12623{{Ping}}功能很好用,希望你也用一个,没有说一定要到别人家门口回应。他人不会看到之虞,仅需在原页面留下简短的:XXX我已在你对话页进行回复即可。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6月26日 (二) 05:37 (UTC)回复
@Shugochara13456{{Ping}}我常用,我知道。但维基通例,那处提讨就那处回应,不能因某人脾气、会怪罪他人,就说对方不能到某处留言。留言回应可以,但留言内容要是慢骂人攻就不行,所以这就是重点了,我是依理回应条目没骂人,M是对我人攻,为何众家兄弟反止我不要到M处被动回应,貌似我让他发火,严重背离事实。一处公园,老幼闲来逛,某甲一天在此练棒球险砸民众,乙见状规劝无效反遭其慢骂,报警后甲不爽离去,隔日甲换在此练打高尔夫球又险砸民众,众人自扫门雪未应,乙见状再度规歉无效,再遭其慢骂,再次报警后甲更不爽离去,尔后甲视乙为敌,俟后甲又多次在公园打球,民众规劝乙少惹他,持续报警,警说尔后乙你也就不要说甲了,你两都不要见最好,所以希望乙你最好也不要来公园,这样甲在公园就不会生气骂人。续日甲球兴不改,无人敢规劝甲怕被骂,而有民众被球砸伤;如果一开始就是群众"舆论"规劝,或执法者能"连续"开罚,将可有效迫使甲改善其行,阻其憾事发生;故归究原因-犯者为大、少碰少理、民众自扫门雪、警察乡愿,其来有自。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6月26日 (二) 07:23 (UTC)回复
阁下喜欢如何比喻就如何比喻,反正禁制不会撤销。阁下需要为此负上责任。正如AT君所言,如阁下认为不妥,请自行按程序申诉。--J.Wong 2018年6月26日 (二) 09:28 (UTC)回复

本人就此事之结语 编辑

就此事之事实,我是依理论条目,无误;而M是骂人,我是警告、举报(Mydjsound人身攻击封禁一个月),这就是我的责任。所以阁下要记得你对Mydjsound规戒说的话-其实他(C)留言并无任何攻击成分,但阁下(M)反应之大,根本不成比例。这个绝对不是阁下很像今日那样不成比例肆意攻击的理由。就算是被封禁者,亦不容肆意攻击,更何况对方无被封禁。阁下固然有权删去留言,但不代表阁下可以后续肆意攻击他人。在下亦无打算以封禁威胁阁下,而客观描述如阁下继续这样下去,几乎可以肯定会被封禁收场)。而楼上我比喻是提示,参否随你,我也无需提申,虽然连法院判决都无百分正确,但你禁制权合宜否,会影响你权限的严正性,记录都在,你要自负,社群自会参判,当下我也会遵重。你我说了这么多,重点在M改正,我也期盼阁下说的-在下目标很明确,就是制止Mydjsound君不成比例肆意攻击他人。在下打算纠正Mydjsound君),此能成真。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6月26日 (二) 09:48 (UTC)回复

并重申-尔后如见Mydjsound或他人在其讨论页论我之相关条目及对我个人误解或诬蔑,我当下会相对回应,如遇不理性人攻及违反讨论页指引,我还是警告或举报(摘AT前知我项-Mydjsound他继续的话,请回报,我会以违反讨论页指引为由采取封禁),这也是维基用户的基本权利与义务。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6月27日 (三) 05:34 (UTC)回复

请注意Mydjsound持续的不文发言 编辑

Mydjsound在他讨论页持续的对本人与管理员的不文发言,如我未在该处相对回应澄清,我将为社群所误解,这也就是我坚持应相对回应之前述理据。阁下要禁制,但你应制止Mydjsound持续的不文发言。

  1. 什么叫好几个用户对我是真的有情有义,还同一天去陆军官校踏青呢)?陆官校庆或平时假日”民众”都可申请参观,仅有”一名”用户将校史馆”校歌”石碑传到”陆官”条目,任何用户都可将他汇蒐图片上传相关条目,这很奇怪吗,还被说成”好几个”用户,再说我自己也有更清处此照,也做了更换。
  2. 先前有用户匿名来此留言鼓励?)此一望而知是Mydjsound匿名IP魁儡,理据已内述,再请注意虽用户有合理怀疑送查核之权利,但我很有信心也自我要求,若误解,我自封一个月。谁知因为用户查核不能透露IP信息,所以拒绝查核未完成此案,M扯什么查无实证我毁约,说他这个页面罗雀没人敢留言声援他了,M自诩-我有什么不好?我有很多美德喔)。但观其近期内因频人身攻击,遭4人8次警告3次封禁格外讽刺,试问这种习性谁会来他这个页面留言声援他。
  3. M说-没人提到学历,又自己调查出我的学历比他高?),摘M述-本人修读中文研究所,研究中文汉字的基础可能比您略强,我不需要你读过中文系、我只希望你有最普通的国文常识、你确实连十二岁的文学造诣都不具备)。所以我回说-我是后以自习之水平,是真比不上现代大学满山谷又硕博士满街跑自诩钻研诗赋之人。我不会在维基说我学历,倒是你在强调你有硕士学历。王永庆、郭台铭,国外一些首富的学历也都比你低,硕博士没什么,但如果他的涵养人品事业与学历成正比,那就是值得肯定与效法。
  4. M通篇还在辩解他的诗跟笑话没骂人,我昨已举证阁下不再说明,我也没要他在”八百条目”或”个人讨论页”作诗,我要他有具一定基础可练诗,这是私领域,不是要他于”条目”公然影涉诗作攻人,我已先”警告”,他不理睬,才依AT前知我项-Mydjsound他继续的话,请回报,我会以违反讨论页指引为由采取封禁),所以AT封禁M三ㄖ。而M在此封禁期,再因四篇影涉笑话攻人封禁一周,这都是其来有据。后来更扯将人攻诗作置于用户首页来展示战果,阁下早该移除
  5. Chinuan12623最近又打破禁令来此留言,我请管理员处理,管理员说法居然是禁令自动过期了,所以又允许他来此捣乱了)。上次禁制是双方有”期限”一周,M装无辜说不知,扯什么我打破禁令,他还跑去举报我,AT都告诉他期限已过可自由发言),又乱扯什么管理员说自动过期允许我来捣乱了。
  6. M说的-本人一哭二闹三上吊,倚老卖老,跟管理员撒娇哭闹。文字狱去哭诉跪求管理员封禁我,来了个眼明手快的管理员直接封禁一个月,我可不像某某人一样,来编维基百科是设法护航一些胡作非为的恶人),上述不文明用词已涉对本人及管理员之人身攻击。
  7. 前页-你我说了这么多,重点在M改正,我曾说也期盼阁下说的-在下目标很明确,就是制止Mydjsound君不成比例肆意攻击他人。在下打算纠正Mydjsound君)。我坚持应相对回应之前述理据,但阁下不依仍要禁制,既要禁制,那我担心Mydjsound在他讨论页持续的对本人与管理员的不文发言会误导真相,进而影响社群对我之观感,希望阁下能予制止,如不规制,依其M习性料想还会继续”开标”批人,阁下若莫视M此举,却禁制我相之于理回应,将失之于理。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6月28日 (四) 15:35 (UTC)回复
  • (*)提醒如阁下无法规制M此状,在我局部禁制之状况下,阁下至少应将我此页"澄清回应"连结至Mydjsound之该讨论页相应段,这是基本的"平横论述",阁下应予保障。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6月29日 (五) 14:32 (UTC)回复
  • 首先,在下就算有上线都不代表要第一时间处理两位争执。二、在下并非传声筒,无所谓有责任保障阁下言论可以在某人讨论页上出现。三、其已表明只要见到阁下留言,就必会移去,阁下真的认为在下不禁制,阁下就可以所谓“澄清”?两位根本无意去放下仇怨,在下亦无义务去调解两位过去种种是非恩怨。阁下如果可以减少一点把一己想法强加到他人身上,应该会在维基上与他人相处得更好。至于他那句,的确不文,但既已封禁,在下不会因此再延长封禁期。或者阁下都可以反思一下,其所言者,阁下是否确曾如此。有则改之,无则加勉。--J.Wong 2018年6月29日 (五) 16:37 (UTC)回复
1.理处必需,不在优先。我无意要其加禁,旨希规劝,莫再误导事实,影响社群于我评。2.勿需做调人,只要依方针处理我说的不文,你谓之争执。3.吾当思M所言者,其实不然,乃曲解加料,情绪用词,无助理性讨论。4.阁下处置部分既已留言致M,足矣,希望其不再开标模糊误导实况。5.以我而言只有回应澄清,心似恩怨只在M心,其实不必。6.你文笔不错。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6月30日 (六) 01:01 (UTC)回复

禁制期后对Mydjsound上述不文发言之澄清平衡论述 编辑

对Wong128hk阁下处理M君之事,他已闲静了,有将你劝诫之话听了下去,我会尊重你半年之局部禁制,你放心,我不是个会找碴之人。而针对他此述,在禁制期后,我会以此仅做"连结"式的澄清说明,就跟一般之"平衡论述"道理般,希望Mydjsound以平常心看待。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7月8日 (日) 07:53 (UTC)回复

107年下半年陆海空军将官晋任布达暨授阶典礼,待查晋任人员 编辑

 

您好,最近在上传“107年下半年陆海空军将官晋任布达暨授阶典礼”此一活动的照片,当中有些照片中的人员身份待查,例如右图三位少将,左右两侧者均已得知身份,唯中间的陆军少将待查,请问阁下知不知道这位晋任人员的身份?——Howard61313留言2018年7月7日 (六) 16:15 (UTC)回复

貌似-原国防医学院副校长暨三军总医院执行官查岱龙上校,荣升陆军后勤指挥部军医处少将处长。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7月8日 (日) 08:21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编辑

  反破坏星章
面对蔡英文搭乘云豹装甲车事件,你真有勇气对抗绿色网军势力。那种人连管理员资格都没用 Haoloaholoa留言2018年9月5日 (三) 10:58 (UTC)回复
感谢,可至讨论页发表看法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9月5日 (三) 12:01 (UTC)回复

关于蔡英文条目 编辑

如同我在讨论页上所述,如果你明天之前没有找到可靠来源,我就会删除你自己原创研究的内容。如果你仍然坚持要继续原创研究,那么我就会请其他管理员处理。--KOKUYO留言2018年10月23日 (二) 04:01 (UTC)回复

去讨论页论述吧。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0月23日 (二) 04:07 (UTC)回复
也没什么好论述的,没有可靠来源支持,那个内容就不该出现在维基百科上。--KOKUYO留言2018年10月23日 (二) 04:10 (UTC)回复

关于二二八事件条目 编辑

如果阁下要硬碰硬强势修改,那么阁下先前加入的那些问题资讯,敝人也将一并比照处理!--Barter84留言2018年11月21日 (三) 07:26 (UTC)回复

不知所云,历年"众人"讨论记录都在,其间多位管理员或参或中和调节或裁核,不是一人可独专。关于近6人次及‎S099001的二段编修,应依一般正当之编辑程序为之。
警告Barter84又再重蹈全盘式回退"多(6)人"之正当编辑,故1.回复至‎S099001版本 2.S099001版本无涉或更改前已有"共识论述"之内容 3.正当之编辑,无需先求共识才可修入 4.Barter84回退理据-没有共识、不被认同的编辑-为自我认定 4.对编修有议部分,请至"条目"讨论页公论)。回退"多人"之正当编辑 已提请管理员规制破坏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1月21日 (三) 08:01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编辑

  友善星章
谢谢阁下的热情!希望以后的这类编辑能够更加顺利、编者们更能互相理解。Matt Smith留言2018年11月22日 (四) 10:40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过期。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1. 擅权封禁,何来"屡次"增加不实资料?Outlookxp是争议"编辑"方,不是"管理员"身份,我仅回退一次,何来屡次?提出回退理据-要说台大教授陈翠莲著-重构二二八~伤亡人数统计表~载述有误时,请提出佐证),Outlookxp应提出反证,没有?竟以-不要说再谎,因这数字就是你制造,从维基散播出去的假数字!!!!)来塘塞,并以争议当方不避嫌迳封本人。
  2. 二二八条目,尤其在伤亡数据各方必较。原各方编辑不甚明确,我先前购置了(台大教授陈翠莲著-重构二二八)专书,她是这方专家,客观公正,颇受各方与绿独之肯定。
  3. 争议起因:我先前编述-依警总公布〈二二八事变各县市外省同胞死伤之统计表〉造成外省人死亡52人,受伤1364人,失踪10人,而依警总1947年5月26日记者会公布的外省人死伤人数有1958人[1][2][3][4]。)因叙述连续,来源也合并,Outlookxp将此三引用[2][3][4]误为是-警总1947年5月26日记者会公布的外省人死伤人数有1958人)之引用,是错误而删除。事实上相反,警总1947年5月26日记者会公布的外省人死伤人数有1958人来源是[5],外省人死亡52人,受伤1364人,失踪10人是引用此三来源[2][3][4]
  4. 二二八编辑近日恢复正常编辑,为求证被Outlookxp移除的-警总1947年5月26日记者会公布的外省人死伤人数有1958人[6]段落,再亲阅(台大教授陈翠莲著-重构二二八)专书,确认原编辑无误故予修复,摘编-(1.原版本-警总1947年5月26日记者会公布的外省人死伤人数有1958人,来源(重构二二八,陈翠莲著,各方伤亡人数统计一览表)是正确。2.7月15Outlookxp留置〈二二八事变各县市外省同胞死伤之统计表〉人数是4月25日警总早前公布旧资,旧资皆略除 3.已再"亲阅"较后新资料-警总1947年5月26日记者会公布:外省军公教民死伤失踪总计1958人,补回)。
  5. Outlookxp不思上究,摘编:这数字是假的,径自回退当我第一次回退,摘编:要说台大教授陈翠莲著-重构二二八~伤亡人数统计表~载述有误时,请提出佐证(注意,我已亲阅:警总1947年5月26日记者会公布:外省军公教民死伤失踪总计1958人),而Outlookxp第二次回退,还说(不要说再谎,因这数字就是你制造,从维基散播出去的假数字!!!!),恶劣的人身攻击。
  6. 重大伤亡事件,相关单位会"逐次"统计、发布与记者会,所以同一个单位有不同数据不足为奇。故警总〈二二八事变各县市外省同胞死伤之统计表〉可能有不同日期数据统计之不同版本,也可能有不同日期之记者会,导致媒体也会有不同之引用,但这都无妨。唯在百科登录,"同一单位"我们要采取"较后较新"的资料数据,所以我编修-警总早前公布旧资,旧资皆略除 。补回"亲阅"较后新资料-警总1947年5月26日记者会公布:外省军公教民死伤失踪总计1958人
  7. 修编要有确实依据,不因意识形态或政治立场而对"伤亡"数据有所偏舍,望Outlookxp不要再错,你这次很离谱,封禁程序跟理据完全脱序,未善意推断,还人身攻击,做了很不好的示范。
  8. 请检核上诉解封。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1月22日 (四) 16:24 (UTC)回复

补述: 2017年4月22日我曾给Outlookxp的查证资料,惜其未笔对查证,而坚认采取只统计到1947年4月25日〈二二八事变各县市外省同胞死伤之统计表〉-外省人死亡52人,受伤1364人,失踪10人之"旧资"数据版本:

  1. 里面显示了-警总1947年5月26日记者会公布的外省人死伤人数有1958人[可靠来源-陈翠莲《重构二二八》-各方伤亡人数估算表”]。该表-公布的死伤人数有三项:“1.本省人死伤失踪643人。2.外省人死伤失踪1958人。3.总计死亡失踪470人、受伤2131人”。
  2. (※)注意前述3.总计死亡失踪470人、受伤2131人”,为朱浤源与多家媒体所引报,又死亡失踪470人也被部分媒体解读为"外省人"之伤亡数,然此死亡失踪470人、受伤2131人实为本、外省人之总数。
  3. 根据台湾省警备司令部参谋长纽先铭在1947.5.26记者招待会上答询,司令部统计:2月28日至5月26日,根据当时各单位事后报给警备司令部的资料,计有470人死亡或失踪,2,131人受伤),所以此数是本、外省人死伤之总数,(再细分1.本省人死伤失踪643人。2.外省人死伤失踪1958人)。
  4. (*)提醒我在职921地震,单位逐次发布过"多次"伤亡统计,和此228事件重大伤亡事件相同,警总会"逐次"统计、发布与记者会而有不同数据不足为奇。故警总〈二二八事变各县市外省同胞死伤之统计表〉可能也有不同日期数据统计之不同版本,如有1947年4月25日统计公布的-外省人死亡52人,受伤1364人,失踪10人"较旧"数据,但在百科登录,我们应采取1947年5月26日记者会"较后较新"的资料数据,我此编修-去警总旧资,补回"较后新资料",来源明确,数据正确,不是我造假说谎,而是Outlookxp不察、诬陷我说谎造假人身攻击、滥封,Outlookxp欠我一个道歉。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1月23日 (五) 04:36 (UTC)回复

(!)抗议Barter84诬报本人,该案并无管理员裁核,但"白磷的机器人"迳将与上一案错误连结,标注封禁七天。

  1. Barter84诬报本人-执意置换成错误资讯,将行政长官公署及外省籍高级官员不信任台湾人的原因完全归咎于台湾经历过皇民化运动,而排除消灭其他因素,破坏原本条目内容的正确性。)但此为S099001编写,B硬栽于我。摘S099001述-另前段所谓C君版本确为我编写的内容,我为我写的东西负责,但亦请(Barter84)不要随意诠释我的想法,“子非鱼”。
  2. S099001与Barter84的二段编争,也由本人及Matt_Smith居间调处编修结案,Barter84也不再动不动就"全盘式"的回退"多人"的正当编辑而有条目当前之正常编辑,Matt Smith也赠"友善星章"-谢谢阁下的热情!希望以后的这类编辑能够更加顺利、编者们更能互相理解。
  • 故请撤销此不当连结之"封禁"标记。
(*)提醒而Barter84再次诬报本人-Chinuan12623被封禁后,又发现其另外一个假造资讯,敝人明明已于2018年11月22日(四)00:09在编辑摘要[14]中清楚拿出 葛超智的著作内容)。此严重错误如后:
A.他引用文献内文是:“台湾的流亡领袖控诉在三月里有一万人以上被屠杀…..假如我们加上自一九四七年三月以来被逮捕及处死的数千人,这数目可能达及经常由台湾作者所说的二万人。”这是[7]此非葛超智专书,且他是引"听闻"作者述,前面也说是"可能达"
B.Barter84是自我解读-葛超智的意思即为:3月里的一万人加上3月以来被捕杀的数千人,即二万人被杀死。所以B认为应是写“死2万人”
C.我编修为-死亡至少5千人,伤亡可能达2万人[8]。请注意我是引用葛超智专书-被出卖的台湾,编修吻合。
屡次诬报且违反编修的Barter84无事?我被诬陷去旧资复新资有正确来源的,反遭封禁,维基怎了,没公正是非。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1月23日 (五) 07:55 (UTC)回复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8554。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封禁时间已到,或用户已被解除封禁。
  
  处理人︰Wcam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5:33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过期。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一、诬指-不要说再谎,因这数字就是你制造,从维基散播出去的假数字,以屡次增加不实资料为由封禁本人1周 。
  1. 再次重申,Outlookxp擅权封禁本人,指我二二八条目修编警总1947年5月26日记者会公布的外省人死伤人数有1958人,是说谎、数字造假从维基散播,然此引用之"来源"依-台大教授陈翠莲著-重构二二八专书,她是二二八专家,倡导转型正义,客观公正,颇受各方与绿独之肯定,其文献我已请友人上传,载述-本省人死伤失踪643人。外省人死伤失踪1958人。总计死亡失踪470人、受伤2131人
  2. 此重大伤亡事件,警总随日展迭次发布不同数据,致媒体也会有不同之引用,〈二二八事变各县市外省同胞死伤之统计表〉可能有不同日期数据统计之不同版本。唯在百科登录,要采取"较后较新"的资料数据,所以我移除警总1947年4月25日统计公布的-外省人死亡52人,受伤1364人,失踪10人"较旧"数据,补回被Outlookxp删除1947年5月26日记者会的"较后较新"-外省军公教民死伤失踪1958人数据。
  3. Outlookxp固执己见一再错,不思是争议"编辑"方,不是"管理员"身份,且我仅做"一次"有理据的回退,默视编摘理据与封禁程序,恶意推断,还人身攻击,做了很不好的示范。(补述): 2017年4月22日我曾给Outlookxp的查证资料,惜其未笔对查证,而错认的采取只统计到1947年4月25日〈二二八事变各县市外省同胞死伤之统计表〉-外省人死亡52人,受伤1364人,失踪10人之"旧资"数据版本(参阅同第一次申诉内容)
  4. 请检核上诉解封。

二、(!)抗议Barter84诬报本人,该案并无管理员裁核,但"白磷的机器人"迳将与上一案错误连结,标注封禁七天。 详述(同第一次申诉内容)。故请撤销此不当连结之"封禁"标记。


三、(*)提醒同Barter84诬报该案,Barter84还再继续诬报本人登造假资料

  1. 他引用文献内文是:“台湾的流亡领袖控诉在三月里有一万人以上被屠杀…..假如我们加上自一九四七年三月以来被逮捕及处死的数千人,这数目可能达及经常由台湾作者所说的二万人。”这是[9]此非葛超智专书,且他是引"听闻"作者述,前面也说是"可能达"
  2. Barter84是自我解读-葛超智的意思即为:3月里的一万人加上3月以来被捕杀的数千人,即二万人被杀死。所以B认为应是写“死2万人”
  3. 我编修为-死亡至少5千人,伤亡可能达2万人[10]。请注意我是引用葛超智专书-被出卖的台湾,编修吻合。
  4. 请处分屡次诬报且违反编修的Barter84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1月23日 (五) 12:27 (UTC)回复
该封禁的查封ID是#258554。--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1月23日 (五) 12:27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封禁时间已到,或用户已被解除封禁。
  
  处理人︰Wcam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5:33 (UTC)回复

参考资料

  1. ^ 重构二二八,各方伤亡人数估算表
  2. ^ 2.0 2.1 2.2 被台湾遗忘的二二八受害者.多维新闻
  3. ^ 3.0 3.1 3.2 二二八事件”70周年:为何发生这种惨剧.腾讯网
  4. ^ 4.0 4.1 4.2 台湾2·28事件中的过激行为:殴打 强奸外省人.凤凰网
  5. ^ 重构二二八,各方伤亡人数估算表
  6. ^ 重构二二八,各方伤亡人数估算表
  7. ^ 二二八事件研究 下卷,661-663
  8. ^ 被出卖的台湾
  9. ^ 二二八事件研究 下卷,661-663
  10. ^ 被出卖的台湾

回应Outlookxp我再说一次,固执大于能力是维基悲哀-回应-偏执理失是维基公信之危机 编辑

还原错封与蔡英文祖籍、杨伟中硕士学位之探讨 编辑

偏执理失是维基公信之危机。不是所有文献结论数字等都会出现在Googie,维基执权者要感谢发觉新献之编者,而不是失察或以偏执理念来误解甚而错封正当有据之编者,发现错误仍不补正任其误导,又相关执权者以非本地人或不熟二二八条目而未指正,任由受害者蒙冤,失去了维基之公正性

Outlookxp自诩的二二八事件的外省人伤亡以学术文献修正,与二次回退本人之有正当来源之编辑[50][51],诬指本人-数据是假说谎,将假数据从维基制散出),而来回退本人二次正确编辑并同时以-屡次增加假资料来错封7天。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1月28日 (三) 20:15 (UTC)回复

二二八伤亡数查证之偏执理失 编辑

  1. Outlookxp说-1958这数字其他地方没说,只有维基自己写的[52],这真是不依考据而依投票多寡表决的维基怪像。)但不是所有文献结论数字等都会出现在Googie,维基执权者要感谢发觉新献之编者,而不是失察。
  2. 这点很重要,Outlookxp说-依警总1947年5月26日记者会公布的外省人死伤人数有1958人)意指此是我写的,但没写失踪(依伤亡表述,失踪者多有列入死亡计,申赔同此)。但请注意这编辑是Outlookxp依理据"重构二二八"书之"伤亡统计表"来写[53],在当时及一段时间Outlookxp及他人未质疑。
  3. 另其质疑〈二二八事变各县市外省同胞死伤之统计表〉的资料,加入的公布日期也有错误,不是1992.2.22,而是1947.4.25,这是用"引刊日"而非"史实日",此类状也散见其他条目,要善意推断,日期误植可修,不要来影涉编者恶错,且该伤亡数是正确啊。
  4. 而Outlookxp的疏失在将〈二二八事变各县市外省同胞死伤之统计表〉的3个来源误以为是-警总1947年5月26日记者会公布的外省人死伤失踪人数有1958人-的来源,依前数字未出现在Googie与3个来源无此述,而遽下结论前[54]是假数字,而移除[55]
  5. 前项移除,经我亲阅查证"重构二二八-各方伤亡人数估算表"无误,编摘-已再"亲阅"较后新资料-警总1947年5月26日记者会公布:外省军公教民死伤失踪总计1958人补回,并同步移除-4月25日警总早前公布旧资[56],但遭Outlookxp诬指:这数字是假的,并回退[57]。当我回复-要说台大教授陈翠莲著-重构二二八~伤亡人数统计表~载述有误时,请提出佐证(注意,我已亲阅:警总1947年5月26日记者会公布:外省军公教民死伤失踪总计1958人)[58]Outlookxp于2018年11月22日14:37回退诬指-不要说再谎,因这数字就是你制造,从维基散播出去的假数字),以屡次增加不实资料为由,封禁本人1周
  6. 本擅权封禁,何来"屡次"增加不实资料?Outlookxp是争议"编辑"方,不是"管理员"身份,我仅回退一次,何来屡次?提出回退理据也正当,Outlookxp不提出反证,并以争议当方不避嫌来迳封本人。Outlookxp还不思查证,已三连结[59]继续误导社群对本人之观感,案经几位编者质疑及Outlookxp回复,真相已出:
A.S099001转贴-陈翠莲是二二八专家,倡导转型正义。其"重构二二八"文献内容-警总1947年5月26日记者会公布:外省军公教民死伤失踪总计1958人-如上传YouTube影片
B.Outlookxp还暗讽-你会认为我会没先查过吗(指有看过"重构二二八")?表格是写死伤失踪1958人,他写成死伤1958人(其实C我本是写"死伤失踪"1958人),将当时临时失联的都算进死伤,扭曲意思(他不是第一次这样作),夸大了死伤数字,这让人误解带有恶意差很多。其它数据的改就如[60]所说(指C我和Z7504说应写“伤亡”不对,而Barter84说应写全讲“死亡”)。没史学能力,却硬要编辑,让维基错上加错,真是灾难)。但查证Outlookxp意指有看过"重构二二八"统计表之说,在他与Mapayna、Qqqyyy对话中明确表示-因我没看过陈翠莲《重构二二八》,所以无法判断,所以想问看过的人意见[61]),所以又是塞责之词。果真他有看过,他不会把我编修的此整句砍掉,还说我说谎造假,以屡次增加不实资料为由,封禁本人1周[62][63]
C.复经S099001再次质疑,我编修的Diff是这样,有写失踪二字。另外Outlookxp今年7月的留言“1958这数字其他地方没说”是否有问题?重构二二八的确有这个数字)。Outlookxp才承认-这抱歉是我以为他又是他之前版本,因之前他版本就没加[64],他现在版本是有加“失踪”,但我当时也发现了这问题[65])。但Outlookxp还再卸责,并想再安我罪名-1.[66]不是我写,是来自Outlookxp依理据"重构二二八"书之"伤亡统计表"来自己写入的[67],又他说这问题[68]也不是他发现,而是Barter84去Outlookxp处咬耳朵,还错做了举报,我的编修理据是以葛超智著作"被出卖的台湾"-死亡至少五千人,伤亡可能达2万人。但原版本是引用"二二八事件研究下卷",我是用当事人书,当然比原版-死2万人,来的细腻精确。Outlookxp不查给删了-"被出卖的台湾"-死亡至少五千人,伤亡可能达2万人)。还在Barter84以此举报我时随之起舞(摘:Barter84-当日晚上却被Chinuan12623修改编造成“‘伤亡’可能达2万人”,Chinuan12623在维基百科制造不实资讯。Outlookxp覆-这我知道,他不是第一次了)。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1月28日 (三) 20:15 (UTC)回复

蔡英文祖籍不是漳州而是梅县 编辑

  1. Outlookxp论述请参阅,摘本人论述重点,免遭Outlookxp误导社群于本人观感。
  2. 原-蔡英文祖籍是梅县-段不是我写,有人要删除,要有理据方宜,如无理删除,任何人含我均可回复。
  3. 原编写蔡英文祖籍是漳州,我想二地都有客籍,原编写是梅县或漳州字数一样,无诋毁之意,当然编辑会让他人引用,但我们要善意推断,原编应不会想让维基成为谣言的制造地。如果维基编辑都要百分百正确是有难度,尚未发现的或逐次推新改正就好,不必批人无知或做假资料。
  4. 再查[69]始处,有讨论(所添加祖籍 。注意籍贯含义较多样、模糊。根据讨论 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5年7月 “台湾人物条目的撰写,关于祖籍”)。就此要知众编者也是有用心编修,Outlookxp要善意推断,不必随批人无知或做假资料,每个人的查证力不一,不正确就改,不必疑人刻意制造假资料。
  5. Outlookxp批我编辑下[70]变成“更改堂号”之意,这是假)。你在恶意推断我和你做对做假资?同上-墓碑刻堂号是代表祖籍,我扫墓五十余年所见就是,在我村里未见一处是刻繁衍地,而别处又何观。当一国元首动见观瞻,选举时家世全被掏出检验也常见,而在墓碑之同位处是写堂号或繁衍地,找出正确用词修订之即可,不必批人无知或有政治偏执狂。
  6. 在维基各条目上错误资料何其多,不能说认知不同或查证未善的人都是造"假",除非你认证他是刻意且造成重大危害,否则应是"善意推断"之原则。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1月28日 (三) 20:15 (UTC)回复

杨伟中有无硕士学位?表决? 编辑

  1. Outlookxp参论不多请参阅,但请注意在里面联合笔划我之Qqqyyy、Mapayna二人是同一人之分身魁儡,但我当时不知。
  2. Qqqyyy、Mapayna后被Barter84找来在"二二八讨论页"屡次离题发言、对本人做人身攻击,先后遭管理员以诉诸法律威胁违反文明和礼仪遭封禁,再经二次查核确认为傀儡或真人傀儡,已遭不限期封禁。
  3. 讨论杨伟中有无硕士学位?我的论述很简单,以毕业证书为凭。因杨在遭人批评并无硕士学位时,杨伟中曾自嘲“我研究所学位取得拖了很久,当然会影响一些工作机会,不过我未曾隐瞒。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自嘲是高中毕业生,包括我在担任电台副总台长任内皆然,历来长官征询职务时,我也坦白报告这个状况。”另外,他自承认1.任教环球科大教职,是用"专业技术"人士来应征,未曾填有大学、硕士学位。2.任不当党产委员时,他也未填获有大学、硕士学位。3.担任央广副总台长时,他清楚注明学历是建中毕业。4.又任行政院云嘉南办公室副执行长一职,是以相当简任第十二职等或遴聘相当层级并具社会声望人士兼任之,并没有学历限制。故就以上可见他是很审慎,怕填硕士学位沦为假造学历之话(把)柄,唯在遭他人质疑学位后,才去翻了旁门法规(或许是别人指点),在9月6日临时申请张"英文硕士证明书"来补强说法。PS:如己身正,早就认为有"硕士"学位,为何不敢在上述任职中述明硕士学位。
  4. Qqqyyy、Mapayna一直坚持杨员临时申请张"英文证明书"可证明,但我认为还是应以毕业证书为凭。随后他二人说就以我们三人论述为之,我认不宜,应就"讨论页"多听他人论述来解决。而随后Qqqyyy、Mapayna想用投票表决,我表是不能认同,如何诉诸表决,光数人头对吗,太粗操)。其间他俩还给我戴帽喷颜色。
  5. 因此案都没人来,就我们三人讨论。我还提议-我不反对提交"客栈",只要尔后是对事(此论题)不对人(评涉个人),我将不再对此提论述,因该说都说了,我会尊重最后多数看法。
  6. 而此案会结束,是Outlookxp提-此争论可以休矣,条目主是有硕士学位证书[71]。其实大家也不知9月20日会有这张毕业证书,假如本就有这张证书为何不发,杨还在之前9月6日去政大申请"英文证明书" ,但诸多疑点也随人去政息,不必再论。但我不知Outlookxp屡提此讽我是政治偏执狂,真是莫明其妙。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1月28日 (三) 20:15 (UTC)回复

以上针对Outlookxp的滥权封禁,与其随后的三个连结,其偏执理失易失维基之公信危机,以易引发社群对我之误解而妥做说明。封禁已成,另有几位管理员私下或明是示对"二二八条目"不是了解而未处理,我在想也是Outlookxp给人还不错之印象使然,而未处理此封禁案。台湾选举刚结束,选举的价值要去除抹黑扣帽之选风,善意推断就是包容,维基更需如此。对此次Outlookxp的滥权封禁,说明过就好,我对Outlookxp向来敬重,我不会再追究,希望其保持客观之清誉,莫再随某人起舞。至于此期间Barter84无忌惮的大肆破坏前已有讨论"共识"及管理员已执行之"编请"版本,将依共识方针做回复处理,以杜绝Barter84其个人造成的编争,Barter84要修此有"共识"及已"编请"版本,可以,请其发起讨论,以获有决大多数之认同后为之,我与社群不会让其独断专行曲解法规来阻碍条目之完善。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1月28日 (三) 20:15 (UTC)回复

近一周Barter84之不当编辑 编辑

滥用粗体色字 编辑

有鉴于Barter84习惯滥用大型粗体及有色字体,本人于11月18日提醒-注意:请避免使用正反支持模版,以讨论代替投票。勿用大型粗体及有色字体,而扰乱点读。

但Barter84仍恶习不改,AT于11月28日对Barter84之规劝-我只说一句,不要无故在讨论中使用粗体大字,很碍眼。谢谢)。

烦请自重改进。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4:39 (UTC)回复

又再扣他人帽子 编辑

Barter84又来扣S89176帽子,近二年Ebay5678、S89176虽不常参予讨论,论点也不全尽同于我,虽然我、E、S同做过查核没问题,但B三不五时就来扣我们是有问题,我虽不勉强他们来二二八发言,而遭Barter84抹黑[72],但也是要尊重其自主性发言。

Barter84就差了,跑到Qqqyyy及Mapayna邀其到"二二八"助阵,M、q论述无方尽是人身攻击被短禁,后经查核竟是同一人之分身魁儡而遭永封。Outlookxp替M、q求情,而被诬的Ebay5678不允,我还劝E气消说看在Outlookxp面子,他俩如改善,不妨给M、q机会。感叹!你、我之胸襟竟是如此差大,你己身不正还反诬他人,不知悔思。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4:39 (UTC)回复

屡到Outlookxp求助来诬我 编辑

例一,举报我-在维基百科制造不实资讯[73]。恐Outlookxp长期为你所染,随复-这我知道,他不是第一次了)。

你和Outlookxp有详察吗?原版本述"葛超智"的著作内容-文献内文:台湾的流亡领袖控诉在三月里有一万人以上被屠杀…..假如我们加上自一九四七年三月以来被逮捕及处死的数千人,这数目可能达及经常由台湾作者所说的二万人)。但其所谓"文献"内文是"二二八研究下卷"粗略引述,尤请注意"葛"是-听闻..可能达) 。而我改的编修理据,就是用"葛超智"当事人"被出卖的台湾"这本书,但Outlookxp不查给删了-"被出卖的台湾"-死亡至少五千人,伤亡可能达2万人)这编述。我的编辑当然比-原版:死2万人而来的细腻精确。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4:39 (UTC)回复

一天到晚想删除导言中-台湾共产党谢雪红-之述 编辑

Barter84一直不想让台湾共产党跟谢雪红连上,也不想让台湾共产党跟谢雪红连上二二八(二七部队),他曾在前几次讨论中提起删修该述,但却无人附而管理员也没裁处,他趁这周我没在没挡,赶快把-台湾共产党谢雪红-叙述砍了。谢雪红在当时还具台湾共产党身份吗?各有版本,要述台湾共产党谢雪红、前台湾共产党谢雪红、旧台共份子谢雪红,各文献都有。而谢雪红究竟是否为二七部队领导人,不应局限于他不是(部队长)名词而排除,是集体式或名义或实质的多人领导来视之。

故编修内容及来源-以台中一带由前台湾共产党谢雪红等人领导的二七部队最大规模-之述合理志当1.谢雪红的27部队在国府援军抵达前往埔里撤退-(228事变中的谢雪红 37-38页) 2.蔡孝乾供诉-谢雪红是活耀于日据及战后初期的旧台共分子).3.镇压的消息传开后,谢雪红等人领导的二七部队尽管武装兵力规模最大-二二八民变-台湾与蒋介石、解读二二八、1947台湾二二八革命、二二八事件研究下卷 4.谢雪红筹组共产党武装“二七部队”-[74]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4:39 (UTC)回复

极力想删除导言中-老蒋训令陈仪及军队不得报复、白崇禧[宣字第一号] 编辑

Barter84说这叙述是替元凶脱罪,弱化国民党罪行,完全不考虑"平衡叙述",维基可以如此吗?然后再上面贴一些"问题模板",把导言化"内文"式的砸染叙述,然后又挑编写"内容"要有来源文献的"文字"措词,否则就是原创,完全曲解原创。所谓原创是指无中生有,修措词后与来原文献的"文字"不同甚而相左,"导言"就是精简来源文献的"文字"与"内文"来概述。

此段,就依S099001、Barter84当前版本,我将相关提示文入,再移除"问题模板"。

编修版本-二二八事件发生当时与台湾独立运动无关,当时几乎没有台独的倡议[1]。陈仪于3月2日向中央政府请求“派大军以平怨气”后[2],蒋中正于3月12日训令陈仪及军队不得报复[3],并派时任国防部长白崇禧来台宣导,白崇禧于3月17日抵台后发布了禁止军警滥杀无辜的“宣字第一号”(要求在押人犯必须依法经过公开审判,制止军队和警察滥捕、滥杀无辜,且除了“煽动暴动之共产党外”外都不究责)[2]。但下层并未遵照指示,导致伤亡惨重,并让台人对中国感到失望,更成为后来台独运动兴起的重要原因[4]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4:39 (UTC)回复

屡次无视讨论共识与管理员已完成编请,而来破坏导言首段之内容 编辑

摘方针:共识不强求一致同意。理想情况下,共识不会存在任何反对意见;但假如无法实现这点,共识应采纳多数人的意见,并和重要少数的意见作出适当妥协。重大修改更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既定共识,并应保持其稳定性与持续性。...综上,对条目如有新编修看法,应先对照往前编辑讨论,已有论述"共识"者,本不应推翻(保持其稳定性与持续性),如欲新的编修(共识是可以改变、挑战)则应先提出讨论,确保修改有绝大多数同意基础或没有争议的内容,若"贸然迳修或破坏将予回退",以免生争议与再引编辑战。

"导言-首段"和"事件起因"一直是这二年来讨论最多次的,尤其以"导言-首段"是重中之重,而"事件起因"在"导言-一、五"段开头也都有引用上,社群可检视下面三个存档中,就此之讨论不下十余次 [75] [76] [77],大家都很慎重,各提来源、文献、理据-来提讨,旨在综合其脉络,用词遣字当然也要精简,在不失文意与反应实况下来修编,无关说每个"字、词、句"都要跟来源、文献、理据-一样,他是"导言"精述,不是"内文"繁述。

而“引言-第一段”的赓续讨论自2018年1月3日迄3月15日止,近有二个半月时间,前次有5:1认同,后次有6:1支持。编修之长时篇讨论,幸能得出"决大多数"之认同支持,诚属不易,并经管理员千村狐兔完成编辑处理[78]。这是众多编者很不容易完成的"共识"编修内容,独Barter84一人不遵守此"共识"编修,屡次修改内容和挂"问题模板",来无端制造争议。故当就上面理据与共识编修规范之遵守,当予回复至-管理员千村狐兔完成“引言-第一段”之编辑执行版本。

  警告Barter84此独断而不遵守"共识"编修,屡次修改来制造争议,已提请管理员注意,再为则提举报。Barter84如欲编修此原有"共识"段内容,请依程序于"讨论页"提讨有"绝大多数认同或无异议后,才可编修。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1月29日 (四) 14:39 (UTC)回复

参考资料

  1. ^ 书写“民族”创伤: 二二八事件的历史记忆,页8,吴乃德,《思想月刊》第8期,2008-01
  2. ^ 2.0 2.1 李明. 【歷史今日】二二八事變真相. 大纪元. 2014-03-01 [2017-04-11]. 
  3. ^ 二二八专家:谈此事件应把真相呈现.大纪元.2009-03-01日
  4. ^ 李筱峰. 近百年台灣民主運動概要. 李筱峰教授网站. 2000年6月1日 [2016年4月3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27) (中文(繁体)). 

一杯茶送给您! 编辑

  消消气消消气,别郁闷了,国民党已经赢了,有事儿好好说,别总这么动怒,您年纪也不小了,总是动怒,对自己身体也不好,看淡点,开开心心每一天。 Emergency Rescue留言2018年11月27日 (二) 08:13 (UTC)回复

提醒修改他人留言 编辑

您好您于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2018年11月修改中,移除他人留言,这是属于破坏方针中所述破坏他人留言:“擅自删除或修改别人在讨论页中有签名的留言及评语,歪曲其意思。除了含有人身攻击或侵权的讨论留言我们需要将其删除外,请尊重任何一位维基人在维基百科讨论中的意见。”,请停止该行为这行为违反该方针,持续违反是可以被管理员封禁的,另外方针区正在提议提议修改讨论页指引欢迎关注。 Willy1018(留言) 2018年12月8日 (六) 03:22 (UTC)回复

1.诚如阁下所示-删除或修改别人在讨论页中有签名的留言及评语,歪曲其意思。除了含有人身攻击或侵权的讨论留言我们需要将其删除外)。故而将没的事来套上"已封禁7天"难道不比人身攻击严重,另请注意我移除标注前已告知标注方,又如我是此动作错误,原错封禁的Outlookxp、二个标注方、该页管理员会不做纠处动作吗?我一直不想将原错封禁的Outlookxp提到管理员客栈论处,是因Outlookxp清誉不错,所以只在还原来去真相,B常到Outlookxp处咬228条目,我希望B能针对条目论述,若再诬扯我被Outlookxp封7天及移除当前的破坏/存档/2018年11月的二处错误标注,故意挑上台面讨论,这不会伤我,只会伤B和Outlookxp,(※)注意请阁下不要只看"果",而未了解到来去的"因"。
2.阁下所提-提议增修讨论页指引,我看法-修改至此处不合适,因该段是说修改他人留言的问题。至于原指引中-自己的意见:我们应该尽量不要更改自己的意见),为何不硬性规定,是有其意含,故该段也不宜再修;如编辑自己留言的-勘误字、修标点符号、修改符合"文题"但不变更原意之些微内容(无关上下文之已回应项)、修失效来源、修改因存档而造成之失效内炼...,都可视为合理且善意之编辑。Chinuan12623留言2018年12月8日 (六) 05:36 (UTC)回复

5月 2019 编辑

您好,请您在提报用户到WP:AIV时首先确认其编辑为破坏,否则请提报至他处,如WP:AN3WP:ANM。最近您在AIV的提报并不是明显破坏,而是编辑争议和其他不文明行为,故已由本人移动至ANM、AN3。尚祈见谅。--DWT·C·S^2K+2H2O=2KOH+H2 2019年5月7日 (二) 16:42 (UTC)回复

Talk:二二八事件 编辑

  请阁下不要在该讨论页中发表与无关条目的发言,这无助达成共识和解决争议。谢谢。--SCP-2000 2020年2月2日 (日) 16:42 (UTC)回复

用户查核通知 编辑

 
您好,有编者认为您滥用傀儡,而对阁下提出用户查核。滥用傀儡是指以违反社群政策方式使用多个维基百科账户。该查核在Wikipedia:元维基用户查核协助请求#S89176进行,提出查核的编者在此提出其理据。请确保您熟悉相关方针,然后提供您自己的理据或提出您希望由维基百科资深用户考虑的意见,以决定本查核的结果。用户查核由拥有用户查核权的用户透过技术资讯进行判断,并严格遵守元维基的隐私方针。如您与其他在现实生活中认识的人共用同一电脑或网络,我们建议您在用户页简述各用户之间的关系,以免产生误会。若您一直以违反维基百科政策的方式使用多个账户,请立即移步至用户查核请求页并进行验证。管理员通常对承诺不再干犯或无意间滥用傀儡的用户从轻处理,但维基百科社群非常重视滥用多重账户的个案。如阁下对此有任何疑问,可以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到IRC聊天频道寻求协助,祝编安。 SCP-2000 2020年2月10日 (一) 11:24 (UTC)回复


陆军官校已故教官辛仙椿 编辑

您好:近日敝人编撰了陆军官校步兵科肄业、曾任三青团干部、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委员的辛仙椿条目,因您主编的陆军官校条目为优良条目,心想您应该对这方面很熟悉。不知能否请您帮忙看看这个条目有没有什么问题?--S099001留言2020年2月11日 (二) 03:16 (UTC)回复

我编房茂宏王信龙参处,但此要图、资够才能此细编。
老革命军人之编述,你此初编之雏型足矣。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2月11日 (二) 03:36 (UTC)回复

Re:228陈展调节版本 编辑

我并未见到Winertai、Barter84、SCP-2000、Matt Smith表示他们同意与否,此条目参论者不算多,这样子恐怕不能算有多数共识。--S099001留言2020年2月12日 (三) 10:53 (UTC)回复

@SCP-2000Matt Smith同参知,我认为不必急,关于此页与逐修陈展版本现有九人参论"算多",此讨论到月底还很久,你再细看,以现论意见应是有"多数"共识哦,见"理据"分析,此应还有人来参论。目前见讨论约略如下: 
1.你知Winertai、Barter84是铁版一块,Winertai又随B而行,他俩连先前里面记载二人说过的话-支持与请编管理员执行“至于"伤亡"数字,各项引述与统计众说纷纭,由数...”之意见),都可食言而肥不认账,让社群看清其为反对而反对之意识形态即可,不必指望其友善回复。是我,争取更多社群参论与认同调节版才重要。
2.SCP-2000是调解者,以我在职时主持多项会议,会以多数意见为归,除非是平票。虽维基不同一般会议,但SCP-2000既持你调节案来讨论,则代表你案就他立场是较无争议、较中立可行的,可暂视同意调节版。
3.S099001你之调节意见要-避免写成‘伤亡/死亡’,那引言不放数据,标注连结到下方伤亡一节),与Matt Smith替代方案:完全不写“然而X亡人数众说纷纭,由数百人至数万人不等”)略同,这是存同化异。问题是Barter84、Matt Smith是维基老友,Matt Smith是重诚信之人当然是不否认而认同他-完全不写“然而X亡人数众说纷纭,由数百人至数万人不等”说的案,但要他当Barter84面贴出(+)支持模版,是也难为,无需强要他再次表态,只要在调节案中摘引也同Matt Smith前提案,亦可视同支持。
4.有明确(+)支持-我、Natureindex、S89176。
5.而Xiaoxuang-“事件造成民众大量的伤亡”这句话没什么大碍,“然而……,……不等”这两句相传的字眼就别附上了),虽未用"支持"模版,但字意就是认同调节版。
6.至于你虽提有调节版合意其中,可视当然"支持",建议你还是明确表态,因会拉入群论与影响现论者之想法
7.我在228跟Winertai、Barter84编论已久,我主张-客观、平衡、不情绪化、杂染-编述,立场很简单。而S099001你话-我对此条目编辑唯一坚定立场:本条目仅用于客观陈述二二八事件事实,无论编辑目的是把维基百科当成平反、纪念网站或实施转型正义的地方,都不应允许),很正确,Winertai、Barter84虽无法反搏,确是口服心不服。
8.阁下再回想,这三年来讨论何处不是众议制,申请共识编辑的,"大"多数认同的还不一定执编,管理员多采"绝大"多数的来编修,岂是Barter84诬我一人来主宰条目,他把228条目搞到撤优,不自我省思倒阻挡众人优化,心态可议。又我整理历次讨论"标题、结果",才得让社群好检索"来去",但他俩老诬我乱编辑,老乱添无用标题才是他俩,无妨这社群会看。
9.综上,我即发起"引言首段"讨论此案,并着重在后面几句编争,当希二位调解人SCP-2000、S099001来做调济中和,不管是我或二位调解人欲出示之"折衷调解"版本,也应以当前论述之"绝大多数"合意之见来提出,"共识"在228此争议条目不大可能完全无异议,能有合理且"绝大多数"认同之见已诚属不易,故"共识"我是乐观认为应"后续"还是会多人参与,只要参与者看了"完整"来去,我想是会有"绝大多数"认同"逐修"陈展版本-“二二八事件是台湾于1947年2月27日至5月16日发生的事件。1947年2月27日,因专卖局查缉员在台北市查缉私烟时不当使用公权力造成民众死伤,引起28(次)日的陈抗伤亡,更扩及后续台湾民众大规模反抗政府与攻占官署,本省人对外省人报复攻击,国民政府派遣军队逮捕与镇压杀害台湾民众。此事件,造成民众大量的伤亡”,也请几位阁下评示,若认同来个"支持",有异也提修众论无妨,让争编快落幕吧。我虽可邀前论者来叙,但B会诬我拉票,你是公认中立之人,是可要维友同论,广争意见,以求客观周延。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2月12日 (三) 13:04 (UTC)回复

有关用户查核结果 编辑

Superwang现在无法上维基,托我传达他的话:“Barter84和Winertai的用户查核结果是不相关,但后者很有可能操纵了其他的傀儡。希望您暂时不要再怀疑Barter84。有关W君使用的傀儡,管理员稍后会处理。”--虫虫飞♡♡→♡℃留言 2020年2月19日 (三) 03:52 (UTC)回复

1.如果Barter84是友善于你,烦请转知他这二三年来"三人成虎"一直影射我与S、E是分身,已误导社群坏我名誉,浪费了多少讨论页面。纵使我已自清送查核二次,他人也送过一次均"无问题",我也说过在真实社会未识未见过面,Barter84还是执意不放。我不是年轻人还会参加"维基人聚会",如果有维基人发现我有参加过任何维基"公、私"聚会,可要求我退出维基,因我认为聚会情谊是会影响编写立场。我写维基就是本客观理据不杂染情绪化,来无偿编写维基也防脑退,Barter84曾说我是他眼中钉肉中刺,还说-这次的编争讨论不管何时有共识均无效,真的可如此独制与狂妄吗。
2.Winertai的用户查核结果如果也操纵了其他的傀儡,我会希望比照二次查核均证为傀儡或真人傀儡Qqqyyy、Mapayna来做不限期封禁
3.人是互相的,本人重申表示-如查出谁是分身傀儡,要比照Qqqyyy、Mapayna之分身傀儡永远封禁。然若都清白,以后谁也不准再诬指对方。请阁下规劝Barter84尔后莫在228编讨中一直"三人成虎"举报我破坏,及影射我与S、E是分身,误导社群、坏我名誉。
4.至于本次讨论,一切依规针,我已"暂"不操反"引言首段"回长达一年半管理员曾编执与局改之版本,就先依二位调解人SCP-2000、S099001建议发起"新"讨论,调节版也暂依调解人SCP-2000、S099001及当前"多数合意"理据提出,也希Barter84、Winertai言行前后合一,莫铁板一块一字都不能修。
5.重申编争处理。"已"有之共识之原编辑,非有"新"共识不得推翻,此次争编起因是Barter84"未经讨论共识"来擅修有一年半久之原共识版[79]本次之讨论如有"新"共识则依其修编,若无,将依规针,回复此争编前之"原"版本[80],此毫无争议。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2月19日 (三) 05:29 (UTC)回复

2020年3月 编辑

  您似乎参与了一场编辑战

--SCP-2000 2020年3月1日 (日) 04:46 (UTC)回复

B、W用二人来车轮搞3RR很不宜。讨论页已结有绝多数看法来修编。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3月1日 (日) 04:53 (UTC)回复

你明显很喜欢写政治条目,禁制期完结后 我劝你 用精力多写其他的政治条目,而不是 单写 台湾的政治条目,因为“旁观者清”。建议你可以先看 元朗袭击事件太子站袭击事件 有没有需要改进的地方,祝安. Tony85poon留言2020年3月3日 (二) 07:40 (UTC)回复

别来无恙? Tony85poon留言2020年3月10日 (二) 07:05 (UTC)回复

看到你的回复了. 我敬重你“写条目重质不重量”. 请问DYK是什么意思? 跟你分享件趣事吧, 希望你会感到舒服点, 我曾经想写 苹果公司操作系统列表, 当时候 条目有 英文+ 韩文版. 当我写好中文版, 郤被人诸多借口删除掉. 由于我怀疑是有维基的管理员 徇私 (偏帮Apple的竞争对手 i.e. Microsoft), 故意针对 苹果公司的条目,我深深不忿, 管理员 透过删除条目限制了 学术自由.

为了印证我上述的想法 (苹果公司操作系统列表 是合理的学术研究, 没有打广告成分, 是中立的知识), 我继续写多个语言版本, 结果全世界的人都没有删除我的条目. 所以说, 某编辑可能背后有目的, 不公平对待你, 请你看开点.

你可发愤图强, 一边学好英语, 一边到英语维基百科, 写中国两岸的政治条目. Tony85poon留言2020年3月11日 (三) 02:37 (UTC)回复

DYK是什么意思?对于你本身"创编"或"主编"之条目,要认为写的不错,可送参选DYK推荐条目,如我这些条目,更佳者可送"优良"条目选拔,最高层级是送"典范"条目选拔。
写维基是无偿之公益创作,但要客观中立来写,如带有色彩或政治立场,那就会有情绪化编辑。我写的条目中略有过三条目被提删过,据理陈述后获社群认同而留下。至于被删的,就针对社群与管理员所疑处再作修正来重写条目,我很执著,一定会让条目再上。
在维基不得罪人很少,我还骂过三位管理员,当然会被贴标签,但我认为维友不应乱告人,管理员也不可滥封人,但这很难,所以我早看开。但你在编辑之同时,也请注意应以课业事业为上,莫让维基影响你之心情与坐息。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3月11日 (三) 03:16 (UTC)回复

欢迎阁下到互助客栈方针页讨论简称问题 编辑

现行条文

避免中国大陆中心,例如:“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
不过可以写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张台湾为其一部分。”

提议条文

避免台湾、香港独立论中心,例如:“台湾(或香港)不是中国的一部分。”
不过可以写成:“民主进步党主张台湾不是中国的一部分。” 使用简称 1.描述中国大陆与台湾这两个政治实体时,首先采用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当不得不使用简称时,运用(中国)大陆、台湾,避免使用中国,但引用人物原话、档案原文、机构标准名称等成文内容除外;
2.“亲中”、“亲中媒体”、“中资”、“中美关系”、“中日关系”等应设为消歧义页,避免使用“中配”、“中生”,以此类推。因为“中”在中文里习惯作为“中国”理解,不应以“中”唯一代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3.同上一理由,正如中港台写作两岸三地一样,“中港矛盾”更适宜被命名为“中国大陆与香港的矛盾”,以此类推。

Natureindex留言2020年4月30日 (四) 16:36 (UTC)回复

2020年9月 编辑

  您似乎在“二二八事件”参与了一场编辑战

  • 阁下搞错了,在搞编辑战的是Winertai,我是在保护与回复 此导言 "伤亡"述之绝多数意见2020年3月1日版本,本人有提"编摘"如后:
警告Winertai再次食言 并破坏共识编辑 1.Winertai2020年9月5日自述-我不会再3RR(但他已2RR) 2.此导言 "伤亡"述之绝多数共识意见已成,并予2020年3月1日 @Manchiu、Tigerzeng、Shizhao、雾岛诊所、Xiplus核处,未示不妥或改调节,已标示"结案"。于3月2日起半年内解编期间,此亦未再见提论。3.导言与题标采一致性述 之 莫擅改 4.Winertai2020年1月29日 重申,为了避免未达共识的编辑战,条目能不动就最好不动,简单说,反对任何没共识且影响内文之修正。5.Barter84 2017年11月8日-此条目即使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一定要先提"讨论页"通过才可编修)。但Winertai现今几次破坏"伤亡"述之绝多数意见2020年3月1日版本,确是自打脸未经讨论共识就擅编行为,食言无信也破坏共识编 足不可取。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9月6日 (日) 13:29 (UTC)回复

求助 编辑

各位维基人好 本人编辑陈耀祥无端被被‪Mys 721tx‬封禁。封禁理由为: 多次加入侵犯版权的内容。 实在看不出引用媒体报导的文字,原文重现,合理使用一部分,到底是违反了维基哪一点?讲白了,说穿了,这很可能就是民进党1450,只有他们会有这种反言论自由、反民主、反人权。不只如此,他还透过Kuailong一个扮黑脸、SCP-2000扮白脸,假惺惺对我劝告。

另外,还有Outlookxp居然污蔑我说“民进党七个小矮人之王(2020年11月18日-)”在陈耀祥经历栏加入这是恶搞?请各位维基人评评理,这不是莫须有还是什么?

不要以为学者与媒体人会看不出来他们在作什么。

接下来,我会透过中国国民党立委与台湾、中国大陆媒体将这些人恶行给公诸于世,不论中时新闻网、环球日报、国台办或都会收到相关资讯。另外WIKI在国外的组织也会收到。

--Protoss12345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02:37 (UTC)回复

给您的珍珠奶茶! 编辑

  新年吉祥! 维基准天使-诗琳童留言2021年2月24日 (三) 06:00 (UTC)回复

请教有关二二八条目讨论一些事 编辑

原本不想特地来打扰阁下,但发生一些不合常理之事,希望得到阁下的协助。
最近打算修改“整21师等部队登陆基隆之后的动向”时,与用户Barter64发生争执。敝人打算结束无意义争论,提出编辑请求时,原本回应消极的账号纷纷表态。加上先前Barter64要求转移至互助客栈讨论,令人不禁怀疑是否有私下动员,以阻挠共识形成。敢问阁下若遇到类似情形,该如何处理?望知悉--es91213留言2021年4月12日 (一) 03:04 (UTC)回复

投票通知:试行安全投票(SecurePoll) 编辑

 

由于2021年维基媒体基金会针对中文维基百科的行动暴露了本地社群自治的一些问题,社群展开了一连串的讨论以尝试修补此前选举制度的漏洞。

参与讨论的编者认为,使用安全投票(SecurePoll,一种维基媒体内部投票系统)可能可以解决一些既有问题,包括拉票等,但是是否施行此制度则需要社群共识决定。

据此,现决定举行一场安全投票,以决定是否在管理人员选举中试行安全投票制度。本次投票有三个问题,除了第一题为测试题以外,其他问题的结果都可能影响中文维基百科的未来发展。

本次投票之投票期为2021年12月11日 (六) 00:00 (UTC)至2021年12月25日 (六) 00:00 (UTC)。

关于安全投票:
  1. 保密:阁下投票之内容将获得保密,除选举管理员以外无人可以得知。本次投票将由基金会职员担任选举管理员。
  2. 自由:阁下投票后到截止前,可以任意改票。新的投票内容将覆盖先前的投票内容。
  3. 公平:为避免傀儡操控投票结果,投票时将纪录一些技术数据,此与阁下平常编辑维基百科时相同。

参与投票

希望阁下能够踊跃参与投票!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1年12月11日 (六) 09:55 (UTC)回复


此讯息由大量讯息发送功能传送给所有合资格投票人(包括延伸确认使用者或管理员权限持有者,在投票开始时被封禁者除外)。
如果您不希望在未来收到所有透过大量讯息发送功能发送的讯息,您可以在您的使用者对话页内加入Category:不接受消息发送这个分类。

请停止一系列不当行为 编辑

  请勿再挑起争端,包括(1)为了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引发编辑战(如阁下于条目二二八事件的编辑)(2)滥用议事程序,以游戏维基规则的方式触发下架新条目推荐候选(如阁下于条目二二八事件和新条目推荐候选的编辑)、(3)伙同他人联合劫持条目(如阁下于条目二二八事件、Talk:二二八事件和新条目推荐候选的编辑)等。如果再有这些违反维基方针的不当行为,阁下将会遭到封禁。--章安德鲁留言2022年2月20日 (日) 23:00 (UTC)回复

已提请行政员对阁下不当威吓正当讨论,注意或处置
以下逐项回复阁下对本人不当威吓正当讨论之事项:
  1. 本人历来二二八事件的编修讨论,均采绝多数共识决(可稽档历),又本次编辑战乃K君未经讨论而径自全数盖文旧版,引发B君之回退之编辑战,诱因无关本人。
  2. K君之优选连提名人都有疑虑而撤回,何来本人于新条目推荐候选意见-原此KOKUYO新版之优良条目同步荐选案,已根据WP:GAFAIL的第四点“在条目上有编辑战,使条目不稳定”而由提名人百战天虫撤回评选,而此DYK新推荐也因编辑战而有疑虑。请维友依编辑战处理方式,于条目-讨论页论出妥适共识结论后,再做后续条目编修为宜。再论KOKUYO新编版如真有绝多数认同?何惧异议,因重大修改是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而非全数认同)。来诬指本人滥用议事-{程序}
  3. 又现于Talk:二二八事件之盖文讨论,系依处理编辑战方针,争执讨论应当条目讨论页讨论,指出这是主要途径,且条目编辑战挂版也是-请在条目讨论页提交您打算进行的修改)。又方针指出-若条目的讨论页协商,再无结果才是再如于互助客栈等征求意见)。请注意应当、主要途径是明确方针用词,而非-此是逻辑、不算程序、是建议性、不是强制或反正互助客栈的讨论最终会移来此页面),等模糊硬坳带过。现之Talk:二二八事件盖文讨论之我述,是立于方针之我见,本人也说.我对事不对人,尊重共识-条目之重大修改是应获得绝大多数的同意,但共识也非全数认同,请依规论出个妥适共识结论后,再做编修)。就上,何来诬我伙同他人联合劫持条目Chinuan12623留言2022年2月21日 (一) 06:38 (UTC)回复

台湾地区公职人员论文抄袭争议列表 编辑

此列表的目的为收录被指控论文抄袭的人,而非判定那些人是抄袭者,因此没有违反无罪推定原则,列表内容是列出存在抄袭争议(也就是有人指控他抄袭)的人,没有在说那些人确实抄袭,所以不需要确定抄袭才可列,因为这本来就是在收集有争议的人的列表,所以只要是被指控抄袭的都可以列上去。--Uranuscat33留言2022年9月24日 (六) 14:24 (UTC)回复

为了更明确的表达我建立此表的本意,以及避免产生误解,我已将台湾地区公职人员论文抄袭争议列表移动至台湾地区公职人员被指控论文抄袭者列表Uranuscat33留言2022年9月24日 (六) 14:29 (UTC)回复

关于哪些人要列,我觉得你说的很对,我支持都列。Uranuscat33留言2022年9月24日 (六) 15:42 (UTC)回复

不过刘建国的不是论文抄袭争议而是论文封存争议吧--Uranuscat33留言2022年9月24日 (六) 15:46 (UTC)回复

2022年9月 编辑

  请勿再作出不当移动(如阁下于张善政研究案门所作之移动),违反命名常规或相关共识,否则阁下将会遭受封禁,暂时不可编辑维基百科。提醒您已经3RR 𝔽𝕌ℕ𝕐𝕀𝕀 𓃠 2022年9月26日 (一) 00:15 (UTC)回复

跟之前封禁你的事道歉 编辑

我之前封你时,就想到是自己不当就也封了自己,但因面子而没说。近月,我与同好在追查宗教条目造假时[81],发现之前跟你有冲突的Q、M开头用户有这造假嫌疑,心想真是看错人。--Outlookxp留言2023年2月1日 (三) 11:53 (UTC)回复

看了久前和你聊之事: 我对Outlookxp的处事多为认同,Mapayna ‎是Q他分身要永禁这是正确的,而我是被Qqqyyy诬砰缠害最深之当事人,我认同 Outlookxp 的不要无限期封禁,孰能无错,善正为先,愿意给他个机会,管理员可考虑予他缩短封禁期。

我对Outlookxp你一向评高,纵然前修228条目,如你述有被人误导而误封了我,但也都过去式,早忘了。现228条目他人已全翻修,虽程序不符我望,也有人以此报我扰乱封禁,故就维基,近几年来我也倦了,只新写一条目,是年轻女孩歌手。先前见我几位维友早也不适此纷扰环境而离开,甚是可惜。

提醒:在该宗教条目[82]中编者Mydjsound,也是专挑我打,被禁多次,语性似Q、M傀儡分身。

新的一年,祝阁下诸事皆宜。Chinuan12623留言2023年2月1日 (三) 15:27 (UTC)回复

谢谢告知,政治意见不同很正常,过几年就觉得没什么。但对那种会造假恶作剧的用户还是无限期封好,特别还在我兴趣的庙宇、地方神祇领域恶作剧[83]。如果可以的话,请帮忙关注Qqqyyy当时恶作剧的虚构名词,删除以除他的恶劣行为。

—-Outlookxp留言2023年2月2日 (四) 02:38 (UTC)回复

2023年2月 编辑

 
由于长期编辑战、发表评论,您已被永久封禁
如果您认为有合理的理由可获解封,请阅读封禁申诉指导,然后在讨论页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注册账户使用匿名身份在讨论页申诉,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您用作申诉的账户亦会被封禁。 Mys_721tx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18:04 (UTC)回复
颠倒是非 还管理员 永久封禁 我不会申诉 让维友来评#看似编辑战多 实则不然 不要以为有人常和我编辑战 就是我错 请去爬梳往历 多少错判,下面你也参考
~跟之前封禁你的事道歉~
我之前封你时,就想到是自己不当就也封了自己,但因面子而没说。近月,我与同好在追查宗教条目造假时[84],发现之前跟你有冲突的Q、M开头用户有这造假嫌疑,心想真是看错人。--Outlookxp留言2023年2月1日 (三) 11:53 (UTC)回复
看了久前和你聊之事:
我对Outlookxp的处事多为认同,Mapayna ‎是Q他分身要永禁这是正确的,而我是被Qqqyyy诬砰缠害最深之当事人,我认同 Outlookxp 的不要无限期封禁,孰能无错,善正为先,愿意给他个机会,管理员可考虑予他缩短封禁期。
我对Outlookxp你一向评高,纵然前修228条目,如你述有被人误导而误封了我,但也都过去式,早忘了。现228条目他人已全翻修,虽程序不符我望,也有人以此报我扰乱封禁,故就维基,近几年来我也倦了,只新写一条目,是年轻女孩歌手。先前见我几位维友早也不适此纷扰环境而离开,甚是可惜。
提醒:在该宗教条目[85]中编者Mydjsound,也是专挑我打,被禁多次,语性似Q、M傀儡分身。
新的一年,祝阁下诸事皆宜。Chinuan12623留言2023年2月1日 (三) 15:27 (UTC)回复
谢谢告知,政治意见不同很正常,过几年就觉得没什么。但对那种会造假恶作剧的用户还是无限期封好,特别还在我兴趣的庙宇、地方神祇领域恶作剧[86]。如果可以的话,请帮忙关注Qqqyyy当时恶作剧的虚构名词,删除以除他的恶劣行为。

—-Outlookxp留言2023年2月2日 (四) 02:38 (UTC)--Chinuan12623留言) 2023年2月28日 (二) 18:36 (UTC)回复

更扯的是因此编辑争歧 本人于二条目之讨论页发起的讨论 不就是在解决编争 而你做为管理员竟视而不见 还认同让对方砍掉此讨论 不可思议。
  • (!)意见:个人路过对此案综合观之,斗胆表达意见(真是路过)。用户Chinuan12623君为资深站友,似长期关注政治条目(先说,敝人长期以来对此类条目鲜有兴趣亦无甚能力,少少维护几次后就不想碰了,真的太麻烦(笑)),先前已多次因编辑战等因素遭封禁,确为长期编辑战。今主张条目标题应直接明确指明“事件内容或概要”,以让读者明辨道德性质,不应用“争议”一词。而“争议”的意思,根据中华民国教育部国语辞典的释义为:“争辩议论”,并非“待议未定之事”;于此,个人认为人物条目的“争议”即指“人们争辩议论之事”,是否“未定”或“待议”不一定,可能已成定局,但仍可持续激起人们两极对立或立场不一的议论,不论传主是否违规违法,或外界观点、观感如何(所谓“争议”亦常不是二分法,比如历史事件的争议、历史人物的动机等(比如发动谋杀、叛变的动机等),亦可谓之)。即便对此类政治人物条目通常不是什么好事,平台和条目的存在本身不直接提供善恶褒贬的评价,需仰赖内容具体载述让读者自行观之;而是非善恶之事,人人亦各有不同观感和尺度,条目内容留予读者阅读品评、议论评价即可。阁下既为重信守诺,屡遭封禁、又获解封,或许过程中颇具性格风骨致难有妥协。
以人物条目而言,通常敝人的经验和认知是,对于此类条目主角或传主较偏向负面惹议、违法犯纪、舆论抨击之事,可以有两种做法:理想上,直接整并进主文;简易做法和常见实务上,就是生出一个“争议”章节,全部丢进去(虽然粗糙却简便、虽然不理想却常见)。此时,窃以为章节名称用“争议”并无不妥,至于标题是否可选择直接指出“事件内容”,敝人认为通常也是可以的,然而两者未必冲突,惟随着收录的争议或事件逐渐积累,最后仍然可能还是需要争议章节汇整(若不并入条目主文)。如何处理为佳、抑或需要取舍,正是需要编者讨论之处了。以上为敝人对此多言。
综观站友长期热心投入之心力,亦曾自言:“写维基是无偿之公益创作,但要客观中立来写,如带有色彩或政治立场,那就会有情绪化编辑。”,同时亦具长期编辑战之积习不当编辑摘要[87],虽已历经显明多次封禁、甚而屡获申诉解封以及多名编者劝谏,尚难有效避免约束。
考量距离上一次封禁为三年前和当事人投入热忱,以及当事人已尝试展开讨论,个人建议封禁期限可酌减为四个月;惟封禁期间,若有需要,站友Chinuan12623君或可持续于个人讨论页与编者进行讨论,求取共识。若于当事人提出有效申诉后,获两名活跃管理员认可其将确保自行约束、避免持续编辑战,可酌减为二个月。
封禁期满后,三个月内再有编辑战相关情事,建议视具体情形就实际过度参战条目裁以编辑禁制三个月以上论之;是否仍需封禁则视具体情事另计。
个人意见,供参。--Kriz Ju留言2023年2月28日 (二) 22:13 (UTC)回复
感谢関注,但阁下如梳理各次封解留档,应知#看似编辑战多 实则不然 不要以为有人常和我编辑战 就是我错 多少错判。维基进步与否,维友与管理员有深度関系,如何判理,就其良知而已!--Chinuan12623留言2023年3月1日 (三) 05:25 (UTC)回复
认识Chinuan12623已多年,深知他的个性与固执,也看到他在维基长年编辑的时间也屡次与不同人冲突,特别是容易有争议的政治条目。能意料到有这样的处理是不会让人意外,但还是希望这次还不需永久。--Outlookxp留言2023年3月1日 (三) 12:00 (UTC)回复
Outlookxp任管理员时,是我欣赏正直的人,但#看似编辑战多 实则不然 不要以为有人常和我编辑战 就是我错 请去爬梳往历 多少错判。另几点必需说明:1.我会固执 但会择善,你等可去问在你等周遭公部门之人,有谁几十年在职没被处份过,但我就是这种人,不与人结怨,是非分明。2.包含你与其他有过四名管理员,曾自承有误解而封过我,也有二编者自承误解我遭致我被误封,常有人不编摘或讨论,纠团来搞我回复过三,还说没法院没定案,要写 疑似性招待婚外情,打死就是要回编成 争议,但当事人已一人承认一人辞职,却还要模糊标题来护航,上有人说我编摘-写1450?不宜,但不像吗?林智坚二校裁定论文抄袭,就是有人要写疑似涉嫌,维基不是道德经,但也不能是非不分啊,故我坚持证据到那,维基标题就应实写到那,这不叫研创,但若有新证或另判,再修。3.维基编写应事实重于少数服从多数,228条目最后是重写,一人定于一尊,程序不对,完全否定了以前编者,就连宪法也是逐修,美宪亦同,我认为程序不对,也被告扰乱而封禁,真是无言。4.有几位维友早已不适维基生态淡出,我也是,近三年只新写一条目,我只希望人要有是非,不要维则当令箭诬陷。5.这王必胜丶陈宗彦二条目之反对我方,证据与当事人自白已到那,我如看听走眼,管理员可将我除名,然若尔等一昧护航,天道自框。6.写维基本是公益事项,问良心求事实列编,不必弄得斗争像仇人。7.此长篇大论不是在申诉,在抒情怀罢了,都六十岁人了,还有什么好计较,凡事只求个心安适意,而你等或还在打拼,你我维基空中偶遇也算有缘,愿你等事业诸事顺心。--Chinuan12623留言2023年3月1日 (三) 13:29 (UTC)回复
直接帮读者下结论这不叫原创研究吗?简单的陈述事情很难吗?所以符合收录标准即有被相关研究机构新闻写出来的少数意见就不能写进条目吗?写维基什么时候变公益了?
写维基百科为何要择善?你在编辑摘要里指他人是1450用意是什么阿(Special:Diff/76101838)?
你解答一下我的疑问好嘛?--~~Sid~~ 2023年3月2日 (四) 11:47 (UTC)回复
就如“不必弄得斗争像仇人”,Chinuan12623就如昔日2018年时一样指责一用户是某政治人物的“文胆”,跟今日说人是1450都是属于贬损他人人格的话。--Outlookxp留言2023年3月2日 (四) 13:33 (UTC)回复
一起回复:1.我用词是 1450?另我如有说 某用户是某政治人物的“文胆”?应是疑似 未用肯定句。在任何处没人会自承1450,那就编写行迳不要让人疑似,而我若编某人物,但我说是事实,而反对方要说疑我是他文胆,那也无妨。2.赖说蔡不要用网军打他,绿说没有,所以就没1450网军,成龙说道歉 只说犯了全天下男人会犯的错,所以他没婚外情生小孩。王必胜也道歉,老婆当时说还没原谅他,因王没说出婚外情三字,所以维基标题不能写这三字。陈宗彦在译文中见用陈董免费招妓多次,但他不承认,所以标题也不能写接受性招待,怪了。3.政府统计军公教劳年改最先破产的是 劳,但千万选票不敢动,先动几百万的公教年金,因这些票多不认同绿,改前先放批是米虫,改后致歉 感谢军公教付出,软柿子好弄也改了五年了,但劳还是不敢动,虽再几年就破产,选举至上。4.维基也是社会群组,他虽不是道德经,但也不能没是非的编述误人。5.228当天在台北纪念会场,遗族亦基金会理事长致词说的那段话视频广为流传,我很肯定他的勇气说了公允之说,虽然台下有人叫他不要说了。6.维基的问题出在有拉帮结派,搞同温层 取有利于自喜的耒源 以多打一搞回退设对方被封禁,不究事实。有管理员误我回退过三禁我 也自承错,有管理员没证据说我分身搞儡 也自承疏失。 Outlookxp你不也被误导禁我。还有管理员误封的⋯不说了。另有二个反对方误解致我被禁,还致歉请管理员解我。当然也有分身搞我被封禁,事后被查出是魁儡。228条目最后是一人重写,一人定于一尊,程序不对,完全否定了以前编者,就连宪法也是逐修,美宪亦同,我认为程序不对,也被告扰乱而封禁。我当然知维基有规则,但他人不能玩弄据此来搞批对之事,所以我很直也笨,明知回退过三会被禁,但还是择善(事实)于此,所以呢,就是批我不好沟通 挑编辑战。管理员也不明究理 就说我纪录一串。7.对就做 就是我原则,这二条目我就是认标-婚外情、接受性招待,你等要坚持他二人没自承说出这些字,非事实,所以不能写,管理员也搞说我爱编辑战弄封禁,那就各凭良知了。8.写维基是无偿编辑,不忌好坏的人事物都可写,提供大众知的権利和事实,当然是公益事项,写维基百科要择善,择善指的是事实二字,不能替错之人事物粉饬而误导人性。--Chinuan12623留言2023年3月2日 (四) 16:24 (UTC)回复
此本人被不当封禁与他人讨论回复项,同本人原向-陈宗彦、王必胜-二条目申请调处@春卷柯南Tigerzeng之管理员连知参处为宜。--Chinuan12623留言2023年3月2日 (四) 18:27 (UTC)回复
你在回应别人的话,这不叫申诉。请参考Cui9913010做法,只有将申诉理由写在模板里才算,所以你没申诉,是没必要去骚扰管理员。按照你现在洋洋洒洒说一大堆话,局外人路过看了,恐怕只会以为你在和别人吵架,那肯定不会有人同意你解禁。如果你真的有心想要申诉,请先改一改你现在强硬不认错的态度,然后好好面对“长期编辑战、发表评论”封禁原因,自然会有管理员前来处理你的申诉。--2001:B011:A401:534C:A855:57C6:826C:E961留言2023年3月4日 (六) 10:05 (UTC)回复
根据你的封禁日志,2014年、2017年、2018年都有频繁的违规纪录。上一次的封禁,你是违反“回退不过三”。由此看来,这一次你想解禁,恐怕你的公信力会是管理员取决的关键。--2001:B011:A401:534C:A855:57C6:826C:E961留言2023年3月4日 (六) 10:20 (UTC)回复
感谢関注,但请注意指我#看似编辑战多 实则不然 你不要以为有人常和我编辑战 就是我错 请去爬梳往历 多少错判。上述本非是申诉,遭三围一不编摘不讨论,加上乱入滥权之封禁,维友自评。
本封禁项与他人讨论会连知@春卷柯南Tigerzeng管理员参处,是因被禁前本人已将-陈宗彦、王必胜-条目申请其二管理员调处,怎知Mys_721tx抢先乱入,M要擅权是他的事,但连知原调处管理员,是希他们妥予处理此案。--Chinuan12623留言2023年3月4日 (六) 14:04 (UTC)回复
任何管理员均有作出处理的权利和权限,不存在“抢先”“擅权”;且雾岛圣在一年半前已因WP:OA2021被除权,您现在ping他仅仅更显得讽刺。--西 2023年3月4日 (六) 14:07 (UTC)回复
路西法人,我懂任何人均可调处,但请见我#看似编辑战多 实则不然 你不要以为有人常和我编辑战 就是我错 往历多少错判,由较了解编争的管理员处理为宜,要有争议的权限者就应避嫌介入。--Chinuan12623留言2023年3月4日 (六) 14:55 (UTC)回复
需要指明的是,老虎的页面全保护是因为我在RFP中提出了扩展确认参与的编辑战,并且在编辑战持续的情况下通过站外渠道紧急求助才进行的,我提报RFP只是因为3RR,老虎进行全保护也大概只是基于编辑战,并不一定是对状况有完全的了解,也不一定是对双方有对错评判。H.Natsumi2023年3月10日 (五) 08:47 (UTC)回复

不当封禁之申诉 编辑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1. 此2023年2月28日之封禁我已详述来去由维友公评,虽属不当,我本初论是不提申。
  2. 近有管理员要我提申,评我为资深用户,贡献功业仍在,误解宜清,不提申而永封,会被误当破坏者。重清白是我性,故而提申。
  3. 此封指我长期编辑战,但发表评论何有误,又#看似编辑战多 实则不然 不要以为有人常和我编辑战 就是我错 往历多少错判封禁,有—乌拉、Jimmy、Outlookxp等管理员自承误封,也有三人自承错误举报,就连这次举报者Mafalda4144举报本人3RR破坏,但该员本身就是傀儡,经三位管理员处以永久封禁。又H.Natsumi ™ 提报RFP也说,老虎进行全保护也大概只是基于编辑战,并不一定是对状况有完全的了解,也不一定是对双方有对错评判。而就3RR部分,多是异者狭多人车轮战引起,我本无意犯规。
  4. 就3RR部分,如是异者狭多人车轮战,易引人犯规,这恶法亦法下,本人尔后当依规而行。
  5. 而指我长期编辑战,同第3项述,除请管理员在封禁时解读清楚勿错判,本人也会和异者详论,也希望其莫揪众围之,诉诸以理。
  6. 综上,此不宜之封禁已逾九个多月,请予解封。
该封禁的查封ID是#462622。--Chinuan12623留言2023年11月26日 (日) 11:43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封锁本为紧急阻却损及维基百科之行为,当事人遭封锁许久,彼时之操作显然已经达成其最初目的;又当事人既接受包含“回退不过一”在内所有但书,个人经仔细权衡,决定予以有条件解封。望往后遵守承诺,谨慎编辑。
  处理人:——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2月13日 (二) 16:21 (UTC)回复
@Chinuan12623关于编辑战,理解阁下自有动机,但鉴于争议往往因此而起,无论结果如何,造成条目内容频繁变动,总是不利读者。是以阁下能否接受一段期间之加强限制(例如收紧至“回退不过一”,抑或暂时不编辑政治方面条目之类)等?就个人而言,面对编辑争议,诉诸客栈等地讨论,或许比直接在条目上大动干戈要好,也得以充分交换多方意见,促进共识形成。即使结果不如己意,至少自身看法尚得以声张,留下纪录,为后人所考。至于Mys 721tx君提及“发表评论”云云问题,凭阁下之经验及能力,相信只要有心自制,当非常可以避免。——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月20日 (六) 16:50 (UTC)回复
@Ericliu1912感谢阁下建议:我可以一年内限收至“回退不过一”。而编讨我会以采编摘及讨论页述为主。请惠予解除禁编。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1月22日 (一) 02:03 (UTC)回复
也问问原操作管理员@Mys 721tx的意见,尤其是对于何以解决“发表评论”问题有什么建议;个人基本上倾向只要当事人不离题、不谩骂或侮辱他人,则不多加限制。——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月22日 (一) 13:01 (UTC)回复
很难看出"而是道德沦丧与违法"、"粉饬只会道德沦丧"、"官箴耻辱"、"并意将明确违法毁德之事归为争议项"是无意犯规。在能够"已提请管理员管制或处分"时声称"多是异者狭多人车轮战引起"是推卸责任。在保证不在维基百科推广特定观点前不应解封。--Mys_721tx留言2024年1月22日 (一) 20:41 (UTC)回复
M封我是指-我在陈宗彦、王必胜条目中对其二高阶官员搞偷吃婚外情、接受性招待。M上面指的是我在讨论评其二人,但请注意我不是将上评词写在条目中,又陈、王被揭后曾公开致歉,也有报导写是"婚外情",我欲将标题"争议"写成"婚外情","涉嫌接受性招待"改为确定词有监听译文"接受性招待",这是事实,何来我推广特定观点,M竟以此永封予本人。陈、王二人搞婚外情,事后还能高升,如果狭车轮战来搞我3R者皆秉心而非粉饬保人,那自当无异,但若非者,誏M借此封我就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维基条目"粉饬只会道德沦丧",事实很重要,你我都有责任。M竟以此永封予本人。我述事实非破坏,M有意见可改,违3R可酌处我,但佐些以往不当错判(见申诉3项)来合理其禁封,实为极严之法。再强调 我是贡献者,非破坏者,陈、王二条目,我还知是非事实。故请予解封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02:13 (UTC)回复
申诉人长期跨条目编辑战、屡次违反3RR硬线原则确为事实,处理申诉的管理员均可按Special:Contributions/Chinuan12623查证;然而提报人此处回应明显仍然认为编辑战是强加之罪而非其自身问题,明显无改善意愿。申诉人上方留言亦明显缺乏对此类文字构成评论的认知,反而指控处理之管理员协助粉饰。申诉人态度显然仍将自己的全部过错归咎于他人身上,是基于不服的申诉;封禁理由皆为可验证事实时,只有申诉人了解规则与自身错误才应解封。近期已经有多个自己违规不认知自己错误却反指控管理员的案例(尤其针对我自己),证明解封不认错的用户仅有造成进一步扰乱的可能性。既无改善之意,而仅是归咎他人,请处理申诉之管理员User:Ericliu1912考虑驳回申诉。--Mys_721tx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03:11 (UTC)回复
管理员不是不会错判,M指我长期编辑战,#看似编辑战多 实则不然 不要以为有人常和我编辑战 就是我错 往历多少错判封禁,有—乌拉、Jimmy、Outlookxp等管理员自承误封,也有三人自承错误举报,就连这次举报者也是。封我也近一年了,不是没处份。另M意指我似都不会修正,但我上面不是保证了吗,摘上-我可以一年内限收至“回退不过一”。而编讨我会以采编摘及讨论页述为主-你怎视而不见。综上,请Ericliu1912合予解封。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03:32 (UTC)回复
@Ericliu1912重申,如阁下提议-我可以一年内限收至“回退不过一”。而编讨我会以采编摘及讨论页述为主。封禁方针有说-封禁目的非惩罚用户。本人即已有调整之心,何拒于维基之贡献。请Mys_721tx不要视此不见,忽视我的善意。惠请Ericliu1912综上 合予解封。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1月24日 (三) 04:51 (UTC)回复
更新有以下几点说明:
一、过往诸多封锁操作,虽有部分确有值得商榷之处,但也有许多问题属实。尤其是编辑战及发表评论问题,即便对方可能有错而非纯洁,阁下亦当可自制愤怨,不“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此外,阁下对于本站部分方针与指引,未臻完全熟悉,此固非封锁之主因,却也不是能够逃避的缘由。总而言之,我希望阁下与其将过错归咎于他人(过度强调“错误举报”、“错误封锁”、“管理员因故被封锁所以其操作也全然错误”等即是典型),归责于哪一位管理员处理错误之类,或许退一步思考,自己有哪一些地方可能有意或无意间作的过火,导致不幸争议发生,进而加以改善检讨,会是比较理想的态度。换做本人面对编辑争议,虽不免有种情绪上头,但也会同时思考自己是否需要“对抗”到底,还是可以与对方互相“退让”,促进共识形成。
二、我相信阁下“回退不过一”之承诺,也相信阁下往后将尽量“对事不对人”,着重于正常条目讨论,而非多所离题之个人争执。我当然不觉得阁下是破坏者,您过往撰写条目,其成果历历在目,自不待言。与他人发生编辑争议而招致封锁,则多系该等操作造成条目内容遽然变更而影响读者权益,遂带有破坏之性质,亦不代表阁下自身必然为破坏者、所有贡献皆为负面等。但是,管理员封锁之条件,从不因为贡献多寡而有所变更,纵使今日写作数万篇典范条目,若有严重违规,仍应当有所处置;反之,只要遵守维基规则,无论贡献如何,都不至于封锁之境地。希望阁下能够理解这个道理。
以上几点,等待阁下看法。—— Eric Liu 创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1月28日 (日) 12:28 (UTC)回复
充份了解和认同阁下所述
现在的我只想解封回复账户,证明我-非破坏者,而是贡献者,我应允~
1、一年内回复不过一,会用编辑摘要、讨论页、客栈论述为之。
2、解封后我本会淡出维基、即无所谓会情绪于政治条目之论讨。
3、过往的误举误封,既已于我讨论页摘要整理,纪录由维友自判,孰公孰偏由他去,我不再纠结。
4、我不是不懂维基3RR规则,只是太究于自认之是非而直往罢了。但恶法亦法下,按规定来 我会克制,免再入他人口实而举报,这点可放心。
5、至于曾向我致歉的Outlookxp虽有二次误封我,但他心性不错,有机会宜让他回复管理权,这是有助于维基的。
请阁下惠予解封~--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1月28日 (日) 12:46 (UTC)回复
结案,感谢解封。在去年二月Mys 721tx永封,因我认是不当之封,也想淡出维基,故不提申,只做来去缘由之述。在近十二月时,有人提醒应申诉,旨在-我非破坏者,而是贡献者。不提申而永封会被视为破坏者,此提壶灌顶在重视清白个性的我,是不可承受之重,故而提申。经和管理员Ericliu1912几次叙谈,找出了重点,是我也该应允。期盼尔后对实施永封者,能审慎为之,不要误判,诚为美事。--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2月29日 (四) 15:46 (UTC)回复

看似编辑战多 实则不然 编辑

@Ericliu1912Mys 721tx Ericliu1912说-至少自身看法尚得以声张,留下纪录,为后人所考)。我想将此移用在整理或有管理员及维友质疑我似有长期编辑战之疑,特别是六十余岁,头脑尚清之时。观我封禁纪录虽多,实则不然。维基如搞小团小派,只会条目失真,劣币趋良币而已。M禁我永封,但我要说的是,爬梳我条目与论,我是贡献者,而非破坏者,M以二己见但不善之理取极严之法永封于我,我会是若干质疑你是不适格的管理员之一人,管理员也不是都不会错判不能质疑,这点你要清楚。

解析本人封锁纪录如下,了解本质后,实也赞叹 ,谁说管理员不会犯错、误判不能质疑的。又谁说不会有恶意纠众搞傀儡搞编辑战的,做风向误导贡献者成为破坏者之假象。所以管理员做封锁时要审慎,不含个人情绪恩怨及小团小派很重要。

一、一笔封锁日志 第一次处分封我的管理员Makecat,其自身竟也是搞傀儡被确认、及破坏,遭到2013年1月1日 、2013年5月21日 先后二次永久封禁。

谁说管理员不会犯错,不能质疑的。

二、一笔封锁日志 2013年9月27日 (五) 12:03 范 封禁Chinuan12623 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大熊猫

William915(3RR举主)对谈。 非常抱歉,关于争议前的版本是在下搞错。现在小熊猫内文已经回退到阁下16日进行编辑之前的版本。--William915(与我讨论) 2013年9月29日 (日)

我接受你的致歉,意思收到,谢了!很高兴你我理性探讨,误会已解,不必再将我封禁事归责于你。Chinuan12623(留言) 2013年9月29日 (日) 此案解封

此范回-我不可能处理自己封禁的人的封禁申诉。) 但误判是他,怎未找人补正,而范也在2016年12月18日 违反3RR原则)、2016年12月2日 (五数次在社群讨论页面与多名用户编辑战)遭封禁

范后也遭罢免管理员。谁说管理员不会犯错,不能质疑。

一个本该是从维基方针和指引来评判一个用户是否能够胜任管理员的讨论/投票,真是叹为观止。58.251.146.234(留言)

都过去了,放下吧,希望范尔后能引以为鉴。Chinuan12623(留言) 2016年5月日

三、九笔封锁更注、一笔解锁日志 均为钓鱼台条目,多位管理员误封~

1、化学君诬Chinuan12623 达3RR致被乌拉滥封。

Chinuan12623在24小时内回退没有违反3RR。事后管理员去掉了“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的理由,可认为没有违规。【2014年7月7日 (一) 16:10 乌拉跨氪更改

2、2014年7月10日 Jimmy Xu 、范将Chinuan12623 封禁,使用匿名用户绕过封禁。

Chinuan12623没绕封禁,IP户125.230.94.205也承认Chinuan12623被误会而封禁感抱歉。

CU确认不能推出就是傀儡,比如Chinuan12623的绕封禁申诉被接受了,--Jimmy Xu 论 2014年9月12日 (五) 22:00

乌拉说未认同Chinuan12623是骂人攻击管理员,那为何以此延长封禁,并推说-本人不对该封禁承担责任,请质询Jimmy Xu。乌拉跨氪 2014年8月31日

3、钓鱼台Chinuan12623被控3 R R、骂管理员、绕封禁,已由多位管理员认定未违反,由Lanwi1于9月7日解封。

四、二笔封锁日志~ 乌拉罢免案中,乌拉连续骂他人,我反倒被Jimmy Xu封禁。乌拉罢免案中连续骂他人三次,多人看不下而责乌希其道歉删文,乌坚不认错与道歉,还将被删骂人之话回复,此竟无人敢处份。本人提处,Jimmy Xu只说乌是不当行为,但未处分,更可笑的是Jimmy Xu并恐吓不可再提乌拉此骂人案,否则办扰乱。所以Jimmy Xu还是未处份骂人的乌,J反倒于2014年8月31日、9月12日二次封禁此质疑及提报人Chinuan12623(扰乱,无礼的行为、攻击别人)

~Jimmy Xu、乌拉 官威大。此无理之封,懒得申诉,留历史看笑话

五、六笔封锁日志 一笔封禁,五笔为二管理员之解禁日志 2017年1月18日 (三) 21:51 PhiLiP封禁Chinuan12623 ,由圣岛雾、Outlookxp 解禁更改

六、一笔封锁、一笔解锁日志 Wildcursive举报本人删除其讨论留言。 因Wildcursive大搞回复重贴去年已遭Antigng、Outlookxp曾警示不宜删除之非属于条目讨论、臆测、攻击性话语之讨论(起底骚扰攻击),夲人将其删除遭其举报。

管理员解禁,示-Wildcursive此该不当之贴文与衍生之讨论相关而为本人所删除内容,涉违反文明方针,连结影射编者个人背景并作无关指责而非就条目内容论事。

PS:常在条目中纠众打我编辑战的,还二人分身傀儡~ 常纠众挑我编辑战的,翻脸如翻书的WildCursive昔称我学长、前辈的,屡次违规起我的底,扯挑我写的条目有利益冲突,起因竟只是我二次回退他的冗长编辑,修为精简而已。WildCursive同Barter84、Jarodalien及Qqqyyy、分身傀儡Mapayna车轮战一搭一唱对我人身攻击和起底,对条目完全是对人不对事的离题讨论,不符文明与礼仪之规范,幸管理员有对犯规之人处分。在228条目常搞我要惹我碰3RR及人身攻击的Qqqyyy是分身傀儡,核查后永封,我还认同Outlookxp看法,表示希减惩给其机会。

又条目创建王Jarodalien也是常找我纠人逼我编辑战3RR来举报我,但当他的傀儡用户被确认是Peacezheng 时,仅永封Peacezheng ,我几次要求处分Jarodalien却未见,管理员那去了。

近月,我与同好在追查宗教条目造假时,发现之前跟你有冲突的Q、M开头用户有这造假嫌疑,心想真是看错人。--Outlookxp(留言) 2023年2月1日

七、二笔封锁、一笔解锁日志~ Outlookxp误解本人编辑228条目内容,2018年11月22日 、11月30日二次封禁Chinuan12623 ,但随即解封。

日后致歉-跟之前封禁你的事道歉。我之前封你时,就想到是自己不当就也封了自己,但因面子而没说。Outlookxp(留言) 2023年2月1日

我回-如你述有被人误导而误封了我,但也都过去式,早忘了。现228条目他人已全翻修,虽程序不符我望,也有人以此报我扰乱而封禁了我。Chinuan12623(留言) 2023年2月1日

八、一笔永久封锁~ 为王必胜、陈亲彦条目,我将二人之"争议"项改为"婚外情","涉嫌接受性招待"改为确定词"接受性招待",而为多人车轮战 Mafalda4144举报本人破坏 2023年2月28日Mys 721tx 不期限封禁Chinuan12623 理由-长期编辑战纪录、发表评论

Mafalda4144举报本人破坏。但事后Mafalda4144经确认为傀儡或真人傀儡,并以多个账户逃避检查、申诉)。经三位管理员处以永久封禁,真是极其讽刺。

我提报条目RFP只是因为3RR,老虎进行全保护也大概只是基于编辑战,并不一定是对状况有完全的了解,也不一定是对双方有对错评判。H.Natsumi ™ 2023年3月10日

本人覆,是贡献而非破坏者,所谓"长期编辑战",多是误封(如申上第3项,现已整理如上)

而 发表评论,M指我执特定观点,评道德沦丧与违法、粉饬只会道德沦丧、官箴耻辱。 我覆在陈宗彦、王必胜条目中对其二高阶官员搞偷吃婚外情,M上面指的是我在讨论评其二人,但请注意我不是将上评词写在条目中,又陈、王被揭后曾公开致歉,有报导是"婚外情",及监听译文"接受性招待",我将标题"争议"写成"婚外情","涉嫌接受性招待"改为确定词"接受性招待",何来推广特定观点,M竟以此永封予本人。陈、王二人搞婚外情,事后还能高升,如果狭车轮战来搞我3R者皆秉心而非粉饬保人,那自当无议,但若非者,誏M借此封我就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封我也近一年了,不是没处份。另M意指我似都不会修正,但我上面不是保证了吗,摘上-我可以一年内限收至“回退不过一”。而编讨我会以采编摘及讨论页述为主-你怎视而不见。综上,请Ericliu1912合予解。Chinuan12623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16:59 (UTC)回复

提申:接受 解封。

邀请参与中文维基百科管治相关讨论 编辑

 

2024年管理人员制度改革意向调查经已结束,调整管理人员上任标准容许用户获得临时管理员权限设立仲裁委员会修订管理员长期无活动解任方针已获社群共识采纳,目前正在讨论实行的细节。请踊跃参与以上讨论,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6:01 (UTC)回复


本条消息是使用群发消息功能发送给您的。如果您不希望在未来接受所有使用本功能发送的消息,请在您的讨论页加入Category:不接受消息发送这一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