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7年7月

Archive 本页是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的存档页,这些主题讨论已经结束,并已尽可能将讨论主题移动至相关条目或页面的讨论页存档。请不要再对此页进行编辑。若您希望发起新的讨论或重新提起旧有讨论,请前往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小小作品该不该删除?

存至Wikipedia talk:小作品

关于被恢复的中古汉语声母

存至Wikipedia talk:非原創研究

对于文章可能涉及“藐视法庭”之处理

详情请见2006年字母先生小姐事件

我是在6月29日香港时间上午9时45分看到有人贴文(时间约在9.40)暗示事件之人物名称,由于可能涉及触犯刑事案件关系,我在9时52分左右要求即时删除该项主题。

但文章仍然可供查阅数小时,至香港时间下午5时到才被删除。

想问如遇上述情况,我应该自己先自行修改,删去涉及部分,还是照之前一样,提出删文要求,维基有没布什么机制去处理呢类紧急情况? -- saki (saki) 2007年6月30日 (六) 04:11 (UTC)[回复]

参见“投诉书生绕过社群直接删除条目”的讨论,你作出的快速删除申请,差点儿令执行删除的那位管理员蒙冤。希望你以后能把模板放在文首位置。事实上,根据资料,条目于当日中午前整个条目已被删除,是我在傍晚时恢复条目的“清洁版本”并半保护。
下次你遇到上述情况,可以立即先自行修改,再尽快向管理员求助,请求协助删去“提及机密资料的历史版本”(而非整个条目),如有需要可申请半保护或保护条目。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30日 (六) 05:09 (UTC)[回复]
下次你先自行修改,然后要求半保护或保护条目。因为提删不够快,亦很易累管理员做错决定。--Martinoei 2007年6月30日 (六) 17:57 (UTC)[回复]
法庭只是禁止知情人士(应该是有参与审讯的人士)公开该女星的身份,如果没有参与审讯的人猜测有关女星的身份,就不是“公开”其身份了。另外,维基百科的服务器位于美国,不受香港司法管辖的,如果条目涉嫌违反美国以外法律便需要删除的话,六四事件台独等条目是否需要删除呢?--61.18.170.211 2007年7月1日 (日) 07:13 (UTC)[回复]
“如果没有参与审讯的人猜测有关女星的身份”不属于可供查证的内容,违反维基方针,需要删除。—Isnow 2007年7月1日 (日) 10:46 (UTC)[回复]
应该按美国法律来说,如果知情人事透露了女星的身份,只要不违反美国佛罗里达州的法律,应该是可以记录进入维基了,因为维基没有义务去准受除了美国佛罗里达州以外的法律。故这个问题应该请教一下懂美国法律的人或者说是英文维基的人。—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2日 (一) 11:12 (UTC)[回复]
就算不谈法律,目前所有可靠的来源(香港传媒)均未有明确指明是哪位女星,因此把女星名字写出来属于“原始研究”及违反“可供查证”原则。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日 (一) 15:45 (UTC)[回复]

有可靠来源时可以加上是谁,但是现在没有。— 2007年7月2日 (一) 16:57 (UTC)[回复]

请关注特色条目候选

7月1日起各评选的门槛即将调高,但特色条目候选的人气却少的可怜。希望大家能够多提一些意见,给条目改进的机会。--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2007年6月30日 (六) 10:25 (UTC)[回复]

关于维基百科遵循之法律

按我自己的理解以及维基百科上所写,维基应当遵循美国佛罗里达州法律,而没有必要遵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而在2006年字母先生小姐事件一例中,却又不得不遵循香港的一些法律或规定。我个人认为不可理解,如果那样的话,那么中文维基百科是不是应该也遵循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新加坡甚至马来西亚的法律呢?那样的话不知道有多少页面也可以改写或申请保护。我认为只要能够符合维基的五大支柱,只要能够符合中立等原则的条目和内容,皆该收录。故我在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里提出了解除该条目的保护,希望大家考虑一下这个问题,也好为以后类似事件找一个解决办法。—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2日 (一) 15:38 (UTC)[回复]

基本上,民事法律就只按佛罗里达州处理就成,但刑事方面,由于香港和美国之间有司法互助协议,这才会出现香港法律适用于美国的问题,这是很复杂。但在诽谤问题上,基本上照美国法律便可,但要小心是美国与对方签了司法互助协定的国家。Martinoei 2007年7月3日 (二) 04:06 (UTC)[回复]
这个倒没注意,不知道哪些国家和美国有司法互助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没有?—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3日 (二) 05:22 (UTC)[回复]
口否开一个专题Wikipedia:维基百科于法律让专人做一下讲解,让大家也好安心。现在又有杨受成条目的问题。—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7月2日 (一) 23:34 (UTC)[回复]
2001年3月,《中美司法互助协定》生效, 按照这个协定, 中文维基上的很多大陆作者应该依法律被封ID, 甚至以反动,叛国罪被移送北京当局蹲监狱,呵呵。 薰衣草毒药 (留言) 2008年4月16日 (三) 01:41 (UTC)[回复]

用户Chanch0716和Haudai

我不否认他们做出了贡献,并且知道的不少,只是这二人至少编辑风格都有不少问题。屡次引起和他人的编辑争议。早上Haudai还和妙诗人引发了编辑战,如果管理层不能很好的劝说他们的话,建议采取适当行动,免得影响他人。简单就看康华条目的编辑历史好了,条目是我建立的,一开始的时候有没有被人加模板?但之后呢(今天我修正条目之前 大大的语言风格问题模板,这难道不是变相破坏么)?是不是每个人每个自己建立的条目都必须加入监视,这样还不忙死,还要不要做其他事了?真是少注意会儿都不行。—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4日 (三) 05:19 (UTC)[回复]

我上面证据充足的申诉都没人理了,你的这个问题恐怕更要不了了之。-- 百楽兎 2007年7月4日 (三) 06:28 (UTC)[回复]
您那个必需要申请checkuser才有办法处理,本地还没有人有这种权限。—Ellery 2007年7月4日 (三) 11:13 (UTC)[回复]
  1. 请到WP:VIP提出。-- Billy 香港人的讨论贡献 2007年7月4日 (三) 13:40 (UTC)[回复]
也许我是当事人不大应该出声吧(笑),其实对我来说Haudai只是一个只以自己行动模式做事的维基人,比较忽略各项方针,而且有点喜欢歪曲意见(香港人会称之作打横黎讲...^^")。我不否认我有一点针对性的监视其条目,但同样的,请不要忽略其一定程度的贡献,他的编辑去掉了个人词汇,也还有一些可以使用的^^"--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7年7月4日 (三) 20:03 (UTC)[回复]
要说自己的行动模式做事的wiki人,我估计比他还厉害。但问题是,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样的事情,他编辑TVB条目很多,但以我对TVB的了解,再来看他编辑的条目,的确算得上很大问题。并且请注意,我不是香港人,我甚至不是粤语地区人士(我虽然资深(国内在sina的最早一批TVB fans就是我们了吧 现在没几个人剩下了 毕竟是7 8年之前的事情了,当然我看TVB可不止这么多了),但说到真正对TVB的了解 还是我那些朋友们 这点粤语地区是明显占优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5日 (四) 15:20 (UTC)[回复]

一点忧虑,以及建议进行事先评估

由于工作压力,我在今年9月份将辞去管理员职务,并逐渐减少参与维基。在离开前,我提出一点忧虑:目前我们讨论的制度有没有可能引发地域冲突?因为我看到有人公然提到维基分裂,感到很不自在。大陆维基人在维基可谓势单力薄,而且由于生活环境不同,很可能对很多香港事物缺乏了解。虽然我提出“不了解的事物就不干预”(!)的建议,但这实行的可能性很小。而且我注意到,很多涉及香港事物的提删讨论,双方的态度都很不友善!

当前讨论的制度,我认为不如强制性不可连任式任期制(但后者难于实行,这是真的)。以往有很多在涉及地域话题的讨论中,参与讨论者都曾失去冷静,其实我们甚至已经因此失去一些维基人了!那么,这个制度运转之后,会否成为地域矛盾的导火索?各位想想,这种制度在运转中有没有可能逐渐把大陆维基人或某些维基人排除在管理员体系之外?请仔细考虑以下问题:什么人会积极参与这个制度?参与者能代表什么样的一类维基人(就像“选民”)?参与的人在地域分布上的比例是多少?这都可以说是我的恶意联想,但我是认真请各位考虑的!一个复杂的体系,对它进行事先评估,无论如何是必要的。

无论如何,请各位设计一个不需完美,只需使它能正常运转的制度。一些老维基人难免逐渐淡出维基,而将来万一解除封锁,会有大量大陆维基人参与进来,希望那时不会在这个话题上爆发一场不亚于现在的大讨论!

请各位在通过这个制度前,认真进行评估,考虑它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否则,它若是个不完备的体系,很可能又要以更痛苦的方式推倒重来。而且,最好以后在其他方面上(比如标点符号规范啊之类)的决议,也要考虑它的寿命,后果等一切因素;我想,三思而后行或许可以减少一些矛盾冲突吧。--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19日 (二) 03:25 (UTC)[回复]

说点我的看法。我认为Douglasfrankfort兄完全不必辞去管理员,虽然在现在的制度下看来,离开维基一段时间的管理员即使自己不辞职,也会被“逆向”。可是,在维基人性本善的设定下,任何受到社群信任的人都可以被授予管理员权限,就像任何人都可以参与维基的编辑一样。我不认为离开维基一段时间,一个理解维基精神的人,他的开放、协作等等理念会发生一百八十度转弯。现在,随着管理员免职程序的进行,原来那些已经得到社群信任的管理员已经或者正在被剥夺这一权限,不管他们是暂时离开,还是因为客观原因被阻挡在外。现在,社群对维基管理员的意见,主要是因为“管理员”这三个字已经成了权力甚至特权的代名词,至少有些人是这样理解的,所以会有人热衷于这一权力的争斗。能不能让“管理员”回归他的本来面目——也就是一位受到社群信任,从而多赋予了一些权限的用户?在管理员的权限中,最重要的是删除权限,能不能完善条目删除的程序,使得管理员仅仅是一个按照社群意见(也就是所有用户)执行操作的人而已?--Alexcn 2007年6月19日 (二) 13:58 (UTC)[回复]
  • 再多说一点。工程师在设计系统时,不会是假设它按最完美的状态运转,而是考虑最坏的可能性。所以,他们不做理想化的设计,而做耐用的设计。现在这个管理员体制,我不赞同;它就是没按最坏可能性设想的例子。万一我们引入下一个系统,请务必确认证它在最坏可能性下的情况,并事先准备好反制措施。这不表明该体制不能使用,只是我们要有一些准备。其它的方针变革也应如此。--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19日 (二) 03:39 (UTC)[回复]

(!)意见-没觉得有针对大陆维基人的,大陆维基人如果不了解香港或者台湾的某些情况,就不应该仓促提出删除条目。我也是来自大陆的维基人——虽然现在在美国——我觉得任何一个维基人所应该做的都是将精力放在自己了解的条目上,而不是干涉自己不了解的内容。中央政府尚且不应该干涉香港内政,对香港不了解的大陆维基人又凭什么参与香港有关条目的编辑甚至删除?—Tianyi 2007年6月19日 (二) 03:50 (UTC)[回复]

我的意见恰恰相反。这是百科全书啊,对条目完全不懂的人来查找这方面的资料,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以读者的视角加入编辑、提出意见,不是很好的事情吗?--Alexcn 2007年6月19日 (二) 13:58 (UTC)[回复]
  • 您这就是所谓按完美方式推测了。条文里当然没有了,可你觉得执行时不可以“灵活”吗?其实,我们的很多制度包括现在这个管理员制度条文上都曾被认为是完美的,可您看看我们已经“灵活”了多少次了?我也是大陆维基人,也一直坚持“不了解不参与”原则,可您认为所有人都能这么做吗?--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19日 (二) 04:02 (UTC)[回复]

有规则却不遵守,不该受到处罚吗?实话说,我没有对香港条目被删除提出意见,但也不认为有人因为提删自己不了解的条目而受到弹劾有什么不对。—Tianyi 2007年6月19日 (二) 04:12 (UTC)[回复]

  • 您还是没脱离特定事件啊!我有说过“不惩罚某人”吗?我有说过反对此设计吗?实际我支持这个方针,我只是建议深入考虑以做出相应准备啊!请仔细看看我开头的话,我都快退出了啊!保护某人有什么意义!最近怀疑管理员抱成一团的情绪也太强烈了。按您的意思,难道是应该“必须立刻通过此程序”吗?!所以您的反对很没有道理啊。--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19日 (二) 04:19 (UTC)[回复]

Tianyi兄提出的陶片放逐法很有意义。请各位看看这个条目,或许会有一些启发。--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19日 (二) 05:00 (UTC)[回复]

为什么不了解就不能提出意见?例如某ACG条目,只写了角色列表,这样的条目其他人看到为什么不能提删,一定要ACG小组的人提删?同样,为什么香港、台湾条目一定要当地维基人提删?

条目写的让不了解的人看得懂主题是什么并感觉很重要是编辑者的责任,百科全书的读者没有义务去猜测该条目的主题与重要性(而且还要猜对才不会被骂)。我们写的是百科全书,不只是某部ACG作品的百科,不只是香港的建筑介绍,也不只是台湾立法院所有委员的简历。--Jnlin讨论2007年6月19日 (二) 06:01 (UTC)[回复]

为什么不了解就不能提出意见?例如某ACG条目,只写了角色列表,这样的条目其他人看到为什么不能提删,一定要ACG小组的人提删?同样,为什么香港、台湾条目一定要当地维基人提删?
这是谁提出来的?谁不让你提删了,但是,我的看法始终一样,删除的时候,必须首先注重ACG专家小组的人的建议。也就是说,投票的时候大家是平等的,但是具体到条目意见的时候,ACG组的人的建议看法必须是管理员首先考虑的(而且最好变成删除时强制制度执行),为什么?因为你可能不了解,但是为了公平,没有不让其他人说话,没有删除你的建议看法的行动,如果只是听取专家建议 就和某些ZF机构不是一样了么?如同另外一个例子,香港条目必须注重港人建议为先,还是一样的道理。除非你是其他地区的香港事务专家。所以我还是喜欢不了解不参与的原则,这个主要靠各位自己自觉。如果符合快速删除,似乎没必要提删了,如果能够保留下来,就说明有改进空间,请记住,就算长城也不是一日建成的,就因为困难,所以我们的祖先就放弃了吗?(虽然某些大型工程往往导致爆发农民起义 中国历史上)。再说的话,真的要怀疑某些人,是真的听不懂 还是一直坚持自己的原则不放手(虽然坚持自己的原则经常是很好的事情)—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9日 (二) 06:47 (UTC)[回复]
石榴兄,我的意思是说,一切以条目内容决胜负。如果条目内容能让不熟悉这个领域的人都觉得很重要,那么自然就该保留。对这个领域熟悉的人,应该做的事情是扩充这个条目让他让别人觉得很重要,而不是只再删除讨论版说某某很重要请保留——这样无助于条目品质的进步。--Jnlin讨论2007年6月19日 (二) 14:57 (UTC)[回复]
大陆人不是不可对香港或台湾条目提删,而是提删前有充分的研究,以及提出具说服力的论据,还有尊重这方面研究者的意见。所以大家见我很少提删,我对未做研究的滥删是反感,根本而言就是学术失德的表现,所以Shizhao被我严重修理,因为像陈松青的提删,简直是连大陆书也未读好就提,还有席扬,farm那句评语很准确。简单来说,英文维基很少出问题的地方,中文屡出状况,其中一个原因,是华人社会对方法论不重视,什么都未经研究,或用错误的方法论就发言,真可怕。Martinoei 2007年6月19日 (二) 13:05 (UTC)[回复]
提删很正常,重要的是如何根据社群意见决定是否删除。以前有专门的挽救侵权条目小组,类似的,你完全可以组成一个被提删条目拯救小组作为对提删的平衡。--Alexcn 2007年6月19日 (二) 13:58 (UTC)[回复]

分段1

未经研究就提删?原来读者到百科全书找资料还要先研究?那他需要百科全书干么?就直接找资料研究不就得了?提删的时候看的是条目当时的内容有没有写清楚明白并表现出重要性。就算中华民国这种重要条目,要是有人仅仅写了曾担任中华民国总统列表这样还是得被提删,因为它写的既不清楚明白也没表现出重要性。--Jnlin讨论2007年6月19日 (二) 14:46 (UTC)[回复]
你是读者,看不明白,可以先去Talk,不是提删。这里的管理员鼓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治学作风。维基之所以是一本百科全书,因为我们写的时候,应该跟循西方做学术的态度。当然你觉得写得不好,可以自己动手改,或自己在Talk提点子。但如果你要一条条目消失,那你必须有充分理据,不是你认为是垃圾,没做研究知道为何是垃圾,就你抛之而后快。我不认为这种态度,比百度百科乱写廿四好。事实上,这里有不少不良编辑习惯,我免得在中文维基提,因为我知道最后定必是对牛弹琴收场。Martinoei 2007年6月19日 (二) 20:16 (UTC)[回复]
问题是我就是不懂,动手改说不定还改的更糟糕。如果有遇到我熟悉的领域,要我动手改是没问题;但遇到我不懂的地方,我认为交给专家/该领域的爱好者来修改更为恰当,而这个过程可以在条目讨论页提出、也可以在小组页面提出、也可以在删除讨论版提出。删除讨论并不是洪水猛兽,它是帮助条目进步的一种方法。--Jnlin讨论2007年6月20日 (三) 17:38 (UTC)[回复]
请参看wikipedia:自传--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9日 (二) 06:55 (UTC)[回复]
另外,请注意Wikipedia:五大支柱,这是wikipedia的根本--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9日 (二) 07:00 (UTC)[回复]
我不认为你是尊重这五大支柱,单凭你提删的态度,以及处理的操守。Martinoei 2007年6月19日 (二) 20:16 (UTC)[回复]

Douglasfrankfort兄,现在讨论制度时, 似乎只是环绕一个人, 变成了问:“能否推倒某人?”又或:“能否保住某人?” 这种推论是很biased的,最终甚至把一个大问题,化成纯属个人恩怨,最终阻碍维基发展一套公平、互重的制度。

事实上,引入新制度的需求已十分明显,要不是如此,你也不会在上文提出取消管理员终身制。但我在你的推论中,只看见你对新制度的担忧,却看不见担忧的基础,

你最大顾虑是一个维基人会因为自己的出生地,而排挤另一地的人维基人,迫走内地的维基人。这含有太强烈的地域偏见了。无数投票均反映地域偏见是非常小众。在几万名维基用户中,你能列举五个含强烈地域偏见的人吗?(我自己数,只数出三人)我再凭自己的了解,点算会挺身反对地域偏见的人时,轻易地数出五十多人。

容我开名谈一谈。如果这里真的有“地域迫害”情况,请问Xyb、用心阁、高晶、Smartneddy、Magnae Virtutis、Mountain、Vincivinci、Yjh、Hunry、Hennessy、Yacht、Dersonlwd、竹围墙、瀑布汗、长夜无风、地球发动机、LiDaobing、方宏时、Moses、farm、Cncs、维游、自由主义者、Acepatrick、汉龙、Zy26、方洪渐和出木杉,曾否曾受“集体迫害”呢?

香港和台湾不少管理员曾受过用户滋扰,但我的背景是香港与台湾,却从不觉得有人要“迫害”台港两地的人。尝试撇开地域界眼吧。--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10:39 (UTC)[回复]

Jnlin兄,我明白你的意思 可是看看 那么多提删条目中,有多少是参与投票的wiki人尝试去挽救条目的?这就是问题,你明知道条目有问题,根本试也没试,直接投票完走人。你当时投票是赞成也好 反对也罢 或者你努力过了 失败了,这些都是没关系 两回事。
另外kevin兄,你上面那段对谁说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19日 (二) 18:38 (UTC)[回复]
 之前写得不清楚,那是回应 Douglas第一篇文章的。--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21:03 (UTC)[回复]
石榴兄,如果我有能力,我一定修改,但我学艺不精,除了计算机科学条目以及ACG条目,还有台湾相关条目以外,我基本上没什么修改能力。--Jnlin讨论2007年6月20日 (三) 17:38 (UTC)[回复]
Jnlin兄 我和你一样 只要我看到了 自己能稍稍修改一下的话 我是肯定会动手的,以上为泛指。—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21日 (四) 03:34 (UTC)[回复]

我狗尾续貂接着一点忧虑

关于这个段落希望大家不要再添加评论,本来只是说出我个人的一些看法,但并不希望其最后演变为地域之争。这和重新讨论管理员事宜无关,可能我这样avoidant一些,但我们最好着重解决当前问题,如果真的因为地域之争有矛盾的话,则另开议题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6月19日 (二) 20:47 (UTC)[回复]

看到User:Douglasfrankfort所说,其实我有些类似的感慨,不过一直没有说出,实际上由于大陆对维基封锁造成大陆维基人越来越来少,而且像我们这种海外的大陆维基人由于呆在国外,不知不觉中也在异化。其实就我看来User:MartinoeiUser:Shizhao提出的罢免案,其最重要还是因为User:Shizhao身处北京,而自然推断其代表某某政党的意志等等,其在提出另立繁体中文维基,以及在元维基上着重提出User:Shizhao身处Mainland可以看出。其实中文维基每天提删无数,而最后保留下来的也很多,可是有谁因为提删而要求被罢免的呢?我建立的某些的大陆相关条目被台湾维基人提删,但是我从good faith推断其只是不了解大陆,而非有某种企图。实际上中文维基一直坐在政治这个火药桶上,每个人稍微不克制都会导致维基的分家。可是这对中文维基有什么好处?中文维基说到底还是为了广大使用中文的人提供一个比较全面中立的参考平台,这个平台当然是越大包容性越强越中立越好,如果中文分成两三的不同版本,光是条目损失就是惊人的,而且维基人的分流更会造成与英文维基的差距拉大。其实就算User:Martinoei成功另建一个繁体/正体维基,在我可以预计的范围内也不会长久,因为前一段时间为了香港繁体和台湾正体之间也闹过一阵,其最后结果可能是中文维基分为三个版本。这也许是某些人愿意看到的,不过对于日常使用和编辑的维基人绝对是一个损失。如果大家稍微注意以下Web2.0的应用发展,世界上汇聚人气越多的应用,会有马太效应存在,即强者愈强。希望大家可以从good faith这一论点来看每个维基人,这估计就是维基为什么今天会成功的原因,而User:Martinoei实际上则是从政治性本恶角度来看维基社区,那最后整个社区人人都是对方的敌人。—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6月19日 (二) 10:44 (UTC)[回复]

# 如果不是Shizhao多次无法让我可以对他作出善意假定的提删,我不会轻易提繁简分家,繁简分家问题亦不是维基受影响那么小,大家应该知道简体字在分裂中国问题上的实际作用。如果平台越大包容性越中立,我们对deleteionism是必须极为警惕,无学理基础的提删要小心,如果做事手段有问题的大陆管理员,我看法是宁愿罢免也不要瓜田李下。
# 为何Wikipedia西方可以假定善意,一方面西方没有像中国般的独裁政治环境,各种观点存在是理所当然,至少不会有GFW这变态东西。另一方面,西方的主流宗教本来是性恶说做底子,在维基假定善意也成,因为还有上帝(管你信不信也好),亦没有被文化大革命把整个社会道德摧残的环境。当然很多人对我所讲完全听不进耳,亦不会警惕那些deleteionism。但我亦很坦言,如果维基中文维持这副模样,人照样流失掉,海外的,没有中文维基,我自己都在粤语维基多,还未计英语维基。大家事实把维基中文的发展方向,通通看错。Martinoei 2007年6月19日 (二) 12:56 (UTC)[回复]
对不起,我是否可以理解为,你认为维基的善意推定对大陆人都不适用?--Alexcn 2007年6月19日 (二) 13:58 (UTC)[回复]
你对User:Shizhao有所不满,可是为什么要外推到整个大陆的维基人群体?在User:Shizhao提删后,你看到有没有大陆的维基人因只是因为和User:Shizhao一样身处大陆而支持删除呢?不管User:Shizhao在中文维基中影响力有多大,你都不应该把对一个人的看法扩大到其他人身上—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6月19日 (二) 18:34 (UTC)[回复]
我本身做中国研究的,我可以告诉你,这个问题是一个很大的文化问题。有些大陆人意识到,所以我不是什么大陆人都乱骂一通。但有很多,恕我直言,有太多夜郎自大的地方他们看不到,这正是维基统一的真正敌人。Martinoei 2007年6月19日 (二) 20:07 (UTC)[回复]
而是对很多大陆人都不适用,除非有办法限制现时小圈子情况恶化下去,但我不乐观。如果可以纠正,书生的问题不会今天来个总爆发。Martinoei 2007年6月19日 (二) 15:19 (UTC)[回复]
原来香港的作中国研究者就是这样的见识?Douglasfrankfort说我乐观了,我还不相信,原来中文维基真的存在对中国大陆有地域歧视的人。如果您是基于这个才反对Shizhao的话,我宁可选择中立!Tianyi
deleteionism 并不是错误,只是社群里面对于条目品质的要求光谱中的一端。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把尺,决定条目是否要提删除的底线。我相信只要不过分(例如把没有侵权等问题的新条目推荐提删),每个人的看法都必须尊重——即使你不同意他的看法。假定善意是所有网络社群的基础,如果没有,就会天天吵架,最后受不了的人离开,而这绝对不是壮大这个社群的好方法。--Jnlin讨论2007年6月19日 (二) 14:46 (UTC)[回复]
我一直也坚持 deletionism 没有错、而 inclusionism 同样没有错。前者保持了维基的品质, 后者令维基变得多元。不过, 个人意志大可自由, 但行政却不能自由。如果无止境运用自己的权限去追求 deletionism 或 inclusionism , 只会令社群倾侧, 不能兼顾到整体利益。--Kevin wong 2007年6月19日 (二) 18:28 (UTC)[回复]
恕我直言,相信Martinoei一定了解晏子使楚的故事,请不要犯楚王同样的错误。个人觉得阁下所看到的很片面,是悲观且无益的。以您的观点,如果善人与恶人在一起,则善人也会变恶,那是不是该让上帝再降一次洪水给您一艘诺亚方舟来拯救这个世界呢?独善其身,因为中文维基社群有不足便弃之,您不觉得这样的做法才是中文维基社群最大的危险么?—Ivony... 2007年6月30日 (六) 06:59 (UTC)[回复]
又参考了很相关资料和Martinoei的用户页,我不得不说Martinoei阁下几乎从未尝试或进行善意推定,任何不符合阁下价值观的东西都是邪恶的,这从上面的言论中就可以看出。首先是恶意推定中共的简体字推广,认为这是处于分裂的目的。尽管我对现时执政的某党并无好感,但我仍然认为这纯粹是空穴来风,简体字在简化汉字书写和结构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也未曾扼杀什么传统的书法艺术,更未造成中文交流的障碍。其次阁下多次提及大陆或Mainland字眼,而始终无法说明大陆政党与大陆民众有什么直接的联系,如果您认为因为大陆的政党而导致大陆的民众都是丧失了独立判断能力,被政党所左右,不能担任管理员或是不能进行善意推定的话。我代表大陆所有维基人向阁下表示强烈的抗议,并请阁下收回所有的无礼言论。—Ivony... 2007年6月30日 (六) 11:33 (UTC)[回复]

对大陆、港澳台地域问题说一句话

同是华夏人,相煎何太急?Mrq 2007年7月4日 (三) 03:01 (UTC)[回复]

应该再想大一些,同是人。维基百科是人类智慧。大陆观点,美国观点,台湾观点,香港观点......都可以写进去。将来人类都会有所选择。//大家花太多精力争论管理问题。维基百科的管理应是越简单越好,所定原则也是越简单越好。删合事宜,维基本来就有简单公式。首先思想有改善准备。即是首先提醒要改善,如资料来源不全,风格不合等,在讨论页写下理据,通知主要编写人或相关小组,让人来讨论。可以改善就最好不过。若有些内容太少,不足一篇,可以提出和相关主题合拼。经过讨论,真的没有价值,可以提出删除。当然有些明显不合维基原则,如侵犯版权,纯綷破坏,就应提出删除,但有若一丝怀疑,可能引起争拗,还是先讨论才好。这样可减少争拗,提高管理员之信任度,改善维基合作气氛。//管理员本来就没有什么权威,只是做受委托做多少少打理工作,用多些少功能而已。可能大家都对个管字有点敏感吧。不如改做打理员就算了。管理员做的工作是实行共识下的事,既不是负责仲裁,又不是制定政策,何必花时间年年选。只不管理员不乱用特别功能,根本没有什么好争论,何须搞罢免什么什么。HenryLi 2007年7月10日 (二) 10:43 (UTC)[回复]

建议将有足够链入页面数的条目可视作有足够知名度

今日有多个条目以“知名度不足”为理由被删。我骤眼看看,看到李枫这条目。我知道她是香港一个资深电视演员,好像几个月前还涉及停牌期间驾驶而见于报章法庭版。的确,文章的参考资料不足够,但是否代表“知名度不足”呢?她的名字在中文维基百科有多个链入页面,若然被删了他日还是会被建立的,而现时该条也不是小小作品的标准了。因此,我有一个想法,就是将链入页面数作为知名度的考虑之一,如果链入页面数足够(具体标准如何大家也可以提议),就算未够两个参考文献,也只会挂{{unreferenced}}模板。欢迎发表意见。 (P.S. 在看不过眼下,我已把李枫进行内容扩充。)--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29日 (五) 09:32 (UTC)[回复]

(:)回应个人认为,1.维基百科不可互相参照,因此链入页面作为知名度考虑之一,似乎违反该方针。2.知名度标准,据我所知,以往就有“单独文献介绍”>=2的简易判断。--winertai 2007年6月29日 (五) 11:39 (UTC)[回复]
(!)意见,我的看法大致上和winertai所言略同。而且链入页面其实根本无法能有个标准判定,很多链入的条目或许知名度能够显章,但是太多条目因为冷门所以链入较少,可是不能就这样说他不够重要。更何况链入要做假并不是不可能。某些条目被以知名度不足而提删除讨论,其实是那些提请的人非常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事实上我发现很多人会将条目内容不足就直接当作知名度不足提出,也根本不会去查条目事不是知名度够,所以才会造成一大堆人的争议。要改善的是那些所谓贡献良多,但是却根本不负责任的提删行为(或许另一方面他认为自己是负责任的一种态度)。→又开始啰唆的阿佳 2007年6月29日 (五) 13:15 (UTC)[回复]
(!)意见,的确是不能互相参照,这样似乎不适合。但是,其名字多次在其他条目出现的话(并且有主演较知名的片子),本身从一个侧面说明知名度不足是不成立的,这又是谁提删的,明显又是不了解啊。李枫知名度不足?那之前还有人把TVB的N个六线以下的龙套给列出条目了,这怎么算?这些条目不是更应该删了么?—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29日 (五) 13:23 (UTC)[回复]
我还是认为,条目要写得让人看起来重要,才是真正拥有足够知名度。提删的人根本不需要了解该主题,因为条目已经写得让他感觉很有知名度,自然就不会被提删/删除。--Jnlin讨论2007年6月29日 (五) 13:27 (UTC)[回复]
十分认同Jnlin之见解。--minghong 2007年6月29日 (五) 15:37 (UTC)[回复]
但问题是,假如条目已写得让人看起来重要,但同时却仍未能达到参考文献数目的要求,是否也需要提删呢?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29日 (五) 15:43 (UTC)[回复]
那么可加上unreferenced模版吧?虽然此情况可谓少之又少……唉!--minghong 2007年6月29日 (五) 15:47 (UTC)[回复]
对了,未能达到参考文献数目的要求本来就是使用{{unreferenced}}。而今次我发起讨论的重点,就是“条目写得让人看起来重要”这个标准不够客观,何时使用{{unreferenced}}何时使用{{fame}}纯属模板添加者的个人观感,容易引起不必要争论。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29日 (五) 15:59 (UTC)[回复]
而且,对于今天被提删的条目,都已经挂了超过一个月的模板,可见这些条目在一个月内都没有改写;如果真有知名度,那么我相信一定能够花个十五分钟写成一个拥有两个来源的小条目的。--Jnlin讨论2007年6月29日 (五) 13:30 (UTC)[回复]
但是还是有老问题,很多人对于哪些条目被挂了模板,根本不知道,如何谈得上修改条目?即使中文wiki发展缓慢,条目还是数量太大。Jnlin你不如看一下昨天那位User:Chanch0716 他创立的条目中就有N个TVB六线的龙套,除了一堆剧集角色列表,还是剧集角色列表。莫非那些龙套比李枫更有名?其次,我建议你去看刘蕴慧和林敏俐的条目,那个是我建立的,前几天被Chanch0716改了,你不用说你RP好(差) 看下就知道了,HK娱乐人物小作品模板都被拿下了...外加对语法的不熟悉(虽然我倒现在也对语法算不上非常熟悉)。最近手上有点事情忙,如此之类的条目,还没空来修复,等过一段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6月29日 (五) 13:48 (UTC)[回复]
是啊,挂了模板根本不知道,所以很多时候我都是看删除讨论版,哪些被提删的条目来改写的(笑)。--Jnlin讨论2007年6月29日 (五) 13:57 (UTC)[回复]
不了解可以不要提,没必要用那样不负责任的理由和态度来面对条目制造对立或冲突。要不然就直接说明内容不足而不是用知名度来敷衍,更何况内容不够也能请求扩充,那些都远比直接提出知名度不足来做删除讨论好。→又开始啰唆的阿佳 2007年6月29日 (五) 13:36 (UTC)[回复]
我是觉得花个15分钟能做好的事情,如果没有人愿意做,那还不如留红字,说不定下个写的人会写得更好(笑)。事实上很多有名的人事物真的只要花15分钟google一下,贴个两个报导就完成了...--Jnlin讨论2007年6月29日 (五) 13:57 (UTC)[回复]
这样的话,会对冷门事物是一种可惜,像69代横纲白鹏翔只有两个链入页面,如果只计算这两个连结被删的话,心里只有“囧”这个字。—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7年6月29日 (五) 14:02 (UTC)[回复]
我只想说,我可以提出一大堆很专业的条目,链入数量为1,甚至为0,都删掉?--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6月29日 (五) 14:06 (UTC)[回复]

很多人都误会了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只是“足够链入页面代表足够重要性”,而绝对不是“不足够链入页面代表不足够重要性”。我已更改了标题以释除大家的误会。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29日 (五) 14:16 (UTC)[回复]

这样好听很多,至少本人可以安心下来。—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7年6月29日 (五) 14:21 (UTC)[回复]
回应以上部分意见。我会认为“重要性不足”模板根本就是给不熟悉该范畴的人使用的,实在有点儿戏。条目内容过少,会使用{{substub}};参考文献不足,理应使用{{unreferenced}}。可是,部分可以使用{{unreferenced}}的,却被人挂了{{fame}}。究竟哪时挂{{unreferenced}}哪时挂{{fame}}呢?目前是十分主观的。如果严格执行“任何少于2个参考文献介绍的条目均挂上{{fame}}”,相信中文维基百科一个月后可以不见了至少四五万个条目了。因此以链入页面数来客观地限制挂上{{fame}}的条件,我觉得可以减少争议。 (再一次澄清:我绝对没有以链入页面数来放宽挂上{{fame}}的条件的意思。)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29日 (五) 14:29 (UTC)[回复]
有一定道理,因为科技文献中也用引用次数来表现其重要性,不过这个提议操作性不足。还有一个问题,现在模板名称大多用英文,会不会对编辑者对模板的理解产生了影响?如果有可能尽可能改成中文的比较好。—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6月29日 (五) 19:45 (UTC)[回复]
操作上是可行的。每个维基页面左方有一栏叫“工具箱”,有链入页面(Special:Whatlinkshere)的功能,显示所有链入页面。此外,模板名称使用英文的原因是方便输入(另一个原因是繁简之争),通常也会有繁简中文名称重定向,如果未有欢迎增补。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30日 (六) 03:03 (UTC)[回复]

昨日刚指出{{fame}}的加入是如何主观,今日便发生过小规模的编辑战。多个香港艺员条目被加上{{fame}},随后有人移除,但又在有人加入,然后再有人移除,例如丘凯敏。正如移除模板的维基人所讲:“无理由地加上知名度或重要性模板是一项影响维基发展的行为。” 希望大家来支持为{{fame}}加入更多客观的限制,以免遭到滥用及引发编辑战。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30日 (六) 12:21 (UTC)[回复]

其实只要像艺人条目中说出他得过什么奖项之类,就已经说明了他的重要性与知名度。对于知名度的判断,应该站在第三者的立场来看待。对于template的使用,我认为如果条目内容已经凸现了他的重要性和知名度,但是缺乏参考来源,这时可以使用{{unreferenced}};如果条目内容根本看不出他的重要性和知名度,也没有参考来源,则应该使用{{fame}}。请记住一点,这里不是香港、台湾、中国、澳门维基百科,而是中文维基百科。地域性很强的条目,从内容上应该让其他地区的人能够了解他的重要性与知名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7月2日 (一) 08:52 (UTC)[回复]
我提醒书生,比如上面的丘凯敏,她是HK本地知名的主持人(TVB所属),但主持人是没有奖项来证明其知名度的(不知道人人知 经常在电视上看到算不算 日日看到的话,只有CCTV新闻联播的主持人才是),这怎么办?是不是全部主持人相关的条目都要撤掉?因为无奖项来佐证其知名度。
另外,执行编辑当选的改革我是支持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2日 (一) 10:18 (UTC)[回复]
(!)意见,我对书生说的有一点意见,关于地域性很强的条目,wikipedia:知名度上面写的很清楚,知名度通用原则是:如果一个主题被多份(>=2)独立可靠文献深入介绍,则该主题满足知名度标准,否则其知名度可能被质疑。也就是说,只要有>=2独立可靠文献深入介绍,就有知名度了,没有必要从内容上应该让其他地区的人能够了解他的重要性与知名度—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2日 (一) 11:20 (UTC)[回复]
现在我提出的问题是,假如知名度标准完全等同“两份或以上独立可靠文献深入介绍”,那么中文维基百科会变成有数万个条目是“知名度不足”了。如果大家认为这数万条不够文献的条目也应该被删除,我真是无话可说了。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3日 (二) 01:08 (UTC)[回复]
自然不是,英文版的知名度子项里面很多条件的,例如艺人有得过奖,那一定有知名度。--Jnlin讨论2007年7月3日 (二) 03:04 (UTC)[回复]
但问题是中文版的知名度标准并未有订立除参考文献数量外的其他客观条件呀。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3日 (二) 09:55 (UTC)[回复]
这也是知名度指引迟迟无法正式实行的原因,有太多子项要翻译了。有兴趣的维基人一起来帮个忙吧XD--Jnlin讨论2007年7月3日 (二) 12:14 (UTC)[回复]
而且我也认为,如果真的要实行知名度指引,只能暂时对新条目实行,旧条目要慢慢来检视补充,不能一下子全部删掉就是了。--Jnlin讨论
  • 注:“知名度”原则是可查证原则之特例:Wikipedia:知名度

    在维基百科中,知名度等于对主题进行深入介绍的独立可靠文献的数量,任何一个条目的主题必须满足知名度的最低标准(>=2),从而确保条目的可查证性。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九号(星期一)格林尼治 07时07分57秒。

同一种语言,为何分七i站?

现在的维基百科,有中文、文言文/古文、粤语、吴语、闽南话、闽东语、客家话七个汉语系站点,我认为应当合并。 文言文/古文作为古代汉语,是中文的历史形式,是中文,为何要新开站点?我建议在中文维基百科下建立文/古分支进行解决,以便进行资源整合。 汉语除普通话(国语)外,有七大方言,他们只是口语(俚语)不同,文字、语法等并无明显差别,都是同一种语言。而粤、吴作为汉语方言,同使用汉字。居然也另开站点,且粤语站点居然用繁体,试问,是大陆用粤语的多,还是港澳台用粤语的多?我认为应当删除粤、吴、闽南、闽东、客家,或在中文站点下另设分支,也更好的与大陆普通话、台湾国语的推动做些贡献。 开设文言文/古文、粤语、吴语、闽南话、闽东语、客家话七个汉语系站点无疑会对中文维基百科造成资源上的损失,且对整个维基百科也是资源浪费。

试问:美语与英语分开了吗??美语与英语的差别我在这里就不多说了,有自知之明者自然就会知道。 -Mrq 2007年7月4日 (三) 03:38 (UTC)[回复]

君不见,一个英文也分EnglishSimple English呢。— WiDE 怀德  留言 
请Mrq稍微深入理解一下这些地方语言再说这种话吧。你说的这几种语言只是发音不同是不符合事实的,不仅在字汇,连在语法上都有很大差距。几种语言的文字之间互相尚可理解,纯粹只是它们刚好同样使用能表意的汉字作为书写工具而已,但不能因为同用汉字就说它们是同种语言(就像英文法文都用罗马拼音,但是不同的语言)

你举的例子美语和英语的差别远远不及粤语、吴语、文言和北京话(英语美语的使用者完全可以沟通无碍,这些语言之间可不行),这些语言的差别之大,应该至少要用 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或丹麦语-瑞典语来比拟。英语之间差别较大的古英语、苏格兰英语、简明英语则都已经有维基版本了。比起西方语言的维基百科版本来说,汉语族下的语言版本其实是极少的。(这么多的使用人口才七种汉语维基)举个意大利的例子,相关的语言有意大利语(以托斯卡尼语为基础)威尼斯语、拿坡里语、伦巴底语、利古利亚语、西西里语、福留利语、萨丁尼亚语、Emiliano-Romagnolo都有维基百科。这些语言之间的差别可能还不如或接近于上海话和宁波话(同属吴语)。

至于粤语版主要用繁体,是因为参与的人以港澳人为主,大陆的广东人比较少,如果不希望这样,应该是主动请用简体字的粤语使用者去参与,而不是在这里抱怨。—ffaarr (talk) 2007年7月4日 (三) 05:49 (UTC)[回复]

Mrq是新人,还不够了解维基计划的运作,有这种疑惑乃理所当然。总之不同语言的维基百科都是各自独立发展的,谁也管不了谁,所以在此讨论此问题是没有意义的。-- 百楽兎 2007年7月4日 (三) 06:40 (UTC)[回复]

楼上几位认为,中文、粤语、吴语、闽南话、闽东语、客家话、古文是不同的语言吗?如果是这样,分为不同的站点不足为怪,且越分越多最好。但我认为,这些都是同一种语言,只不过不同的地域在发音、词汇、语法上稍有不同。粤语、吴语、闽南话、闽东语、客家话都是汉语方言,方言是什么?是同一种语言中与标准语有区别的,只在某一地区使用的话!汉语即中文,中文即汉语,汉语的标准语是普通话(大陆)、国语(台湾),粤语、吴语、闽南话、闽东语、客家话属中文(汉语),是与普通话(大陆)国语(台湾)同一级别的,若要开设粤、吴、闽南、闽东、客家,是否应当把本站(中文维基)改名为普通话维基或国语维基,以便与其他汉语维基相对应??哪里有开了中文站点,还要开本该归属于他的站点。

且闽南话、闽东语、客家话居然使用英美传教士所创造的平话字或白话字,这些文字要么在台湾禁止使用,要么在大陆无法推行。使用这些文字创造维基百科,还打着汉语的旗号,岂不是对汉语这门语言的侮辱?

致于英文法文,那是因为他们本身就不是同一种语言,没有归属问题,是平等的。怎能与中文、粤语、吴语、闽南话、闽东语、客家话、古文相提并论?

楼上有人说我是新人,哪里在维基待了两年还是新人的道理?我不过是潜水的多罢了。我当然知道现在的七个站点谁也管不了谁,但我只想在这里讨论,并不想“谁管谁”的问题。 —Mrq 2007年7月4日 (三) 08:07 (UTC)[回复]

就像英语法语德语。吴语、粤语、闽南语、闽东语、客家话都是在不同的地区生成的语言,虽然因为彼此的往来交流有的确有不少相近之处,所以可以共称为汉语,但从语言的差异来看,汉语应该称作是一个语族而不是一个语言。就像条顿语族中有德语、英语、荷兰语,罗曼语族下有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同语族的语言虽然不同,但彼此有很多语法、字汇的相近性。你说汉语各语言有共同的语源,我想许多字汇的确是,但这些欧洲语言的词汇又何尝不是几乎都有拉丁或希腊的语源呢。(至于语言还是方言,大家的用法定义常常都不同,就先不争辩了)

至于中文这个称呼:中文是目前对于普通话(北京话)的一般称呼,就像西班牙语是对卡斯提尔语的一般称呼,菲律宾语是塔加洛语的一般称呼一样。这样的称乎也许不精确,但也已经成为一般的习惯用法,当初会这么称呼是把该语言作为该国家的官方语言,如果我们回归到语言本身,而不是考量国家政治,应该知道这种称呼不代表说该国家内的其他语言就一定是“附属”于它的。(例如,你会觉得藏语、维吾尔语、壮语是附属于中文的吗?)

至于文字和语言,任何语言都没有“本来”就没一定要如何写,重要的是好用。举例而言,虽然用罗马字的确有有不方便的地方,但目前用汉字写闽南语,很多字汇都找不到真正对应的汉字(因为这些字的语源常不是来自北方移民而是南方越族的原住民),所以目前用汉字写大家常会莫衷一是反而看不懂,也因此才会有人觉得罗马字更好用。我想没有人规定要汉语才能用汉字(日语及以前的韩语都是),同样不是只有汉字才能写汉语,侮辱之说不知何来。—ffaarr (talk) 2007年7月4日 (三) 09:36 (UTC)[回复]

既然Mrq知道大家谁也管不了谁,那么假设寥寥几人在这里讨论出“闽南语维基百科没有存在的价值”这个结论,兄台又能如何呢?结果这个讨论的本身也沦为“资源浪费”之讥。-- 百楽兎 2007年7月4日 (三) 10:19 (UTC)[回复]
如果各位能有机会跟维基百科的创办人Jimmy Wales聊一聊少数语言版本的话题,相信都可以感觉得出Jimbo本人对于少数语言/方言开版的议题抱持高度的肯定,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他很希望能透过维基百科的运作保留住这些凋零中的少数语言之蛛丝马迹。很多反对少数语版设立的人都将目光焦点集中在‘造成分裂’‘分散人力’这方面上,但却忽略了这些语版对于语言的保存作用与对地区性文化的贴近感。如果不赞同少数语版设立的理念大可以不要去参加,但是,在中文版上批判其他语版的作法,其实是不大恰当的。—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4日 (三) 20:37 (UTC)[回复]
“查埔”“斗参仝”“散凶”……借用同音字写的闽南语的词语,可能连本身说闽南话的都不知道是什么。这种单纯标音的汉字词,和组成它们的单字意思毫不相干,可以说比罗马字更难懂。(这三个不是别的,就是“男人”“帮助”“贫穷”这些基本词语。还说闽南话的词汇只是和普通话稍微不同吗?) --218.103.204.220 2007年7月8日 (日) 12:47 (UTC)[回复]

若有可能,我倒还希望仿Simple English之例,多一个《简明中文》版。限定所使用的词汇必须让小学生看的懂。67.103.245.50 2007年7月6日 (五) 00:33 (UTC)[回复]

我觉得中文维基本身就是简明的,simple english只是将很多很多复杂的单词用几千个基本单词表示,而中文常用汉字也就2千左右,完全满足简明的要求,真正的不简明中文维基应该是文言文维基。—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7月6日 (五) 18:34 (UTC)[回复]
不然。中文简明与否,不但要看用字,还要看字的组成。兹举一例:‘乾元亨利贞’五个字都是常用字,但这么凑在一起用,有谁能不看注解就能通晓呢?(熟读易经的朋友们别来插花,否则以作弊论,呵)因此以用字多寡与字之常不常用来论断简明与否,不见得站得住脚。67.103.245.50 2007年7月7日 (六) 23:28 (UTC)[回复]
  • 然也。余不才,寻之网上,方得解,兹列之。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体,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孔明居士 2007年7月8日 (日) 07:29 (UTC)[回复]
好像大家理解并不一样,比如模型这个词在英文中就是Model,而simple english非要在其后加上simple:Models of nature,知道nature和model的人并不一定知道model of nature说的是什么吧。—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7月8日 (日) 13:06 (UTC)[回复]

显然是我举错了例子。好吧,简单的说,我个人希望另有一版简明版的中文维基百科,限定‘用词’必须简单到连小学生都可能通晓。基于中文之特殊性,光是限定‘用字’其实达不到这个效果。在中文中,用字求浅白究竟会造成‘字变多’或‘字变少’其实是不一定的。若怕治丝益棻,拿小学课本参考参考就行了。67.103.245.50 2007年7月9日 (一) 23:18 (UTC)[回复]

维基计划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呢,不就是保存文化吗,‘造成分裂’‘分散人力’的结果是什么呢,不就是条目写得慢而已吗,但是少数文化一旦被强势文化吸收,就是消失不见。百年后,我们要留给子孙的是这里没有、别处也有的“条目”知识呢,还是世界多采多姿的文化舞姿?— WiDE 怀德  留言 

中国香港? 英属香港?

移至Template_talk:HKG-1959--Gakmo (Talk) 2007年7月17日 (二) 16:58 (UTC)[回复]

新条目推荐问题:一问多荐

移至Wikipedia:投票/新条目一问多荐的相关问题

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7月9日 (一) 16:04 (UTC)[回复]

“未经查证”模板

{{Not verified}} 和 {{Original research}} 两个模板,都写上了“未经查证”的字样。究竟是否应当将“未经查证”的字样从 {{Original research}} 移除,还是应把两个模板合并? -Hello World! 2007年7月8日 (日) 15:09 (UTC)[回复]

貌似两个模板的功能很相似厄......个人觉得后一个应该主要是指原创研究—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8日 (日) 15:56 (UTC)[回复]

我的葬中共用户名怎么了,难道这里的维基百科是共产党开的吗????????

我的葬中共用户名怎么了,难道这里的维基百科是共产党开的吗????????

参见Wikipedia:用户名#不要使用煽动性的名字。—Isnow 2007年7月9日 (一) 10:43 (UTC)[回复]

建议修改维基执行编辑的当选标准

当上维基执行编辑必须有两个以上的新条目推荐,这可以鼓励维基人创建新条目以及扩充至一个新条目该有的质与量。但是,这显然对部分维基人不公平,他们大幅扩充且主编条目的质与量,把一个质量拙劣的条目进步到优良条目甚至特色条目。能把一个小作品的条目进步到优良或特色条目,其功劳可不比进步到新条目推荐来的小,但是他们却没有获得该有的荣誉。

这个荣誉创立的本意是要颁给对维基百科条目有所贡献的人,但是却限制只在某种情况奉献下才颁予荣誉,着实本末倒置,失去这个荣誉奖的原本用意。维基百科的维基执行编辑,虽然名为编辑,但是却只是颁给编辑在新条目推荐上的维基人,而不颁给使条目编辑到优良、特色条目的维基人。

维基执行编辑应改为如下:

   * 編輯次數2000+,新條目推薦或主編條目成優良、特色條目2+。使用字母A
   * 編輯次數2000-、1000+,新條目推薦或主編條目成優良、特色條目3+。使用字母B
   * 編輯次數2000+,新條目推薦或主編條目成優良、特色條目3+。使用字母C

也就是说,编辑次数超过两千次,无新条目推荐、但主编两个条目成优良条目或特色条目,亦可当上维基执行编辑。而有一个新条目推荐,但只主编一个条目成优良条目或特色条目,也可以当上。建议修改制度,否则有失公平,让认真奉献于维基百科编辑上的人员得以得到他们该有的编辑荣誉。—今古庸龙 2007年6月29日 (五) 15:14 (UTC)[回复]

我认为倒是不如去掉新条目推荐或主编条目等条件要求,只要求编辑次数和注册时间就好。目前的新条目推荐的奖励做法,过于鼓励个人撰写,而漠视了wiki本质精神的协作编辑。因此去掉条目书的要求,或许会更回归到wiki的精神中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7月2日 (一) 08:23 (UTC)[回复]
同意书生的见解— --SEEDER 2007年7月12日 (四) 16:12 (UTC)[回复]
同上,例如有些技术维基编辑者,写了很多模板(同样字数的模板写起来可比条目难多了,个人见解),模板可不能评为特色条目,而且一些做copy edit的,加入目录的,修改格式的,这些编辑者默默无闻的编辑,而且优良推荐可是有个人偏好的,我看到有人非常喜欢推荐日本相关条目,而对一些科技条目不推荐。这种做法并不客观。—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7月2日 (一) 11:23 (UTC)[回复]
同意书生的见解,确实有太多的编辑默默无闻,我也觉得应该只用编辑次数,而不需要其他的,因为有的人就不写或很少写新条目,而注重把一个条目写的很完善,既然有了2000以上的编辑量,我觉得他得一个执行编辑的荣誉是绰绰有余的。—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2日 (一) 11:27 (UTC)[回复]
整理条目、做模版等等贡献也不少,所以还是只看贡献次数和类型吧。-陋室茶话 2007年7月2日 (一) 12:01 (UTC)[回复]
要当上维基助理编辑、维基执行编辑等等,需有新条目推荐方可当选,不仅鼓励个人撰写、漠视合作编辑的精神,且忽略其他默默无闻的编辑者,因此我强烈要求把这一个限制删除,改成只看编辑次数与加入维基百科的时间。例如:编辑次数2000次以上、加入维基百科达半年以上。—今古庸龙 2007年7月3日 (二) 02:47 (UTC)[回复]
(!)意见:同意只看编辑次数,如Iokseng,几乎我写的每个人物条目都有他的身影,做各地人名翻译不同的手工转换等工作,还有在大量条目做分类的细小而重要的工作。编辑次数达12000+,经验丰富,还只是维基助理编辑,实在是和他的贡献不符。—木木 2007年7月3日 (二) 07:22 (UTC)[回复]
(!)意见:建议一个量化合作编辑、页面(包括条目、模版等)推荐与书写的平均数:版面推荐次数+((个人编辑次数*个人编辑字节总数)/(个人编辑过的版面总数*个人编辑过的版面字节总数))。如果某人是小编辑专家,这个数值较少;如果某人专写版面推荐的,此数必愈来愈大于1。如果某人是大量修改者,此数近于1。zzz……很困 找我 2007年7月4日 (三) 00:25 (UTC)[回复]

投票

去除条目推荐

  1. (+)支持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7月3日 (二) 07:06 (UTC)[回复]
  2. (+)支持——木木 2007年7月3日 (二) 07:22 (UTC)[回复]
  3. (+)支持Ellery 2007年7月3日 (二) 07:39 (UTC)[回复]
  4. (+)支持今古庸龙 2007年7月4日 (三) 05:05 (UTC)[回复]
  5. (+)支持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4日 (三) 05:12 (UTC)[回复]
  6. (+)支持--金翅大鹏鸟(talk) 2007年7月5日 (四) 06:26 (UTC)[回复]
  7. (+)支持--SEEDER 2007年7月12日 (四) 16:12 (UTC)[回复]

保留条目推荐

  • (+)支持保留,因为有些人,只写一些让人回退或删除的编辑,或是小小条目制造机,如果是真正用心编辑的人,即使没有DYK,也可以提名专家荣誉以表彰他的贡献。—天上的云彩 云端对话 2007年7月3日 (二) 23:29 (UTC)[回复]
    • (!)意见─建议改成编辑次数2000次以上与附上自己主要的贡献,如:写了大量模板,便附上主要贡献的模板供查证;做了大量分类,便附上主要贡献的分类供查证;自己独力或与人合作完成一个优良、特色条目,就附上条目以供查证;专攻于繁简转换,便附上主要贡献的繁简转换以供查证。如此,可使各个专攻不同领域的人,都能获得该有的荣誉,而不像以往那样只有独力完成新条目推荐才可当选,否则免谈。—今古庸龙 2007年7月4日 (三) 05:18 (UTC)[回复]
    • 天上的云彩的观点的(!)意见,我最近发现很多编辑次数达到1万甚至2万的维基人从来没有提名过专家。他们似乎被维基忽略了他们的贡献,即使提名专家,即使他们的个人页清楚地写明了他们的贡献,由于他们平时默默贡献,支持者甚少。而有条目创作奖的维基人却可以较容易地评上专家奖,我自己就是其中一个。在我写条目的过程中,我不时发现有老维基人在默默地帮助我,如Msnox帮我翻译了很多外国的地名,还添加了很多漂亮的表格;帮我维基化第一个推荐的新条目;IsnowIokseng帮我创建的条目找到正确的分类;RalfX在别人的对话页看到我的提问,主动代答...如此例子,不胜枚举。我心里万分感动和感激,正是由于他们无私的帮助,我才慢慢地学会了维基的编辑方针等。我知道他们不是帮助我一个人,他们每天都这么对待所有的维基人,所有的条目,可是他们的贡献却一直被忽视。最后再说一句,那些默默贡献的维基人,即使你们评不上任何专家奖,即使你们由于条目数量的限制永远是维基助理编辑,你们永远是我心里的专家,维基资深主编。—木木 2007年7月4日 (三) 08:16 (UTC)[回复]

加入另一项荣誉同时去掉对执行编辑要求新条目推荐的要求

加入优良条目的荣誉,或直接把内容大师的荣誉量化,比如有5个优良条目为一级内容大师,10个为二级内容大师,这样可以兼顾做对一些做隐性贡献的编辑者的荣誉授予,也不至于伤害某些特别愿意编辑好某一个条目的编辑者的动力。—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7月4日 (三) 08:51 (UTC)[回复]

维基创作奖只采计新条目推荐,不采计编辑为优良条目与特色条目,着实不公,应两者都采计。—今古庸龙 2007年7月4日 (三) 13:16 (UTC)[回复]

可考虑把优良及特色条目也一概用新荐计算方法计算,并授与荣誉。—王者之王 来喝茶吧!西出日头 2007年7月4日 (三) 13:36 (UTC)[回复]

《申诉》非常恶质的用户:User:Stargate756

恶行: 不断无理回退、以IP进行匿名报复。
报告: 自我第一次开始编辑王仕福条目起,Stargate756就不断无理回退我的编辑,包含我对错字的更正。除此之外,Stargate756在回退两次之后,便刻意匿名以IP:218.170.168.55在我的对话页中留下:“除此之外,他还喜爱跟人搞编辑战。”再经回退两次后又以IP:218.170.170.242清空我的对话页。

值得注意的是,IP:218.170.170.242同一时段也攻击了User:费勒姆的用户页,该用户页此前一个月间还有数次来自同一网段IP的攻击,可以肯定皆为Stargate756所为,其争端应起于王贞治的编辑。

另外在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也有一则对Stargate756无理回退的投诉,但事由仍待查证。

诉求: 虽然封禁不是用来惩罚用户,但如此罪证确凿的恶行应该如何处理?
另希望社群注意User:Stargate756今后的活动,如仍有类似行为则应考虑列入长期破坏处理。
申诉人 百楽兎撰写于2007年6月30日 (六) 01:49 (UTC)[回复]

希望百乐兔不要在那随便指控、申诉。—Stargate 2007年7月5日 (四) 14:23 (UTC)[回复]

  • 王贞治的编辑战我也参加了,主要是我找了日本官方的依据请两位暂时不要争议才止息。不过根据争议的状况,Stargate756确实有时太过坚持己见,不知道Stargate756是不是能找到清楚的来源依据再去修改条目呢?否则退来退去的有什么用呢?建议您多多参与相关的讨论,否则很容易让人感到您纯粹是来闹的。我所知道的争议里就有两次都是费勒姆让您了,您是否也能多尊重一下其他人?→又开始啰唆的阿佳 2007年7月5日 (四) 15:05 (UTC)[回复]
  • (:)回应,这里不是跟您讨论那些废话的地方,王贞治用什么名字我不会比您还不清楚。只是请您尊重一下别人的编辑,例如王贞治,日本确实曾经不使用Oh来表记,只是后来反对声音多了更正这项法令而已。像这样的问题,您应该先和他人沟通,说明您坚持的理据,否则别人以一个平文式的标准表记来说,您不找资料去反驳只一昧的回退又有什么用呢?→又开始啰唆的阿佳 2007年7月5日 (四) 15:35 (UTC)[回复]

我有找资料,会改进的。—Stargate 2007年7月5日 (四) 17:13 (UTC)[回复]

ps:你真的很啰唆...

  • 另外,其实百乐兔提的问题其实有其他几个编辑我也注意到了类似情况,不过我倒是觉得有时候Stargate756确实热心过头,所以难免情绪作祟,他和台湾少年的作风倒是有点相像,只是感觉上他们还不算是恶意破坏的行为,有时后其编辑的内容也并非完全是错误的,只希望他能学一下啰唆一点,多点说明虽然很啰唆,但是至少大家才不会误会。→又开始啰唆的阿佳 2007年7月5日 (四) 17:27 (UTC)[回复]

To User:Stargate756:做人要光明磊落,你用IP攻击他人,正是因为你也知道那是见不得光的肮脏事,既然敢做就要敢当,至少还有骨气可言。如今不但不承认,竟反诬人随便指控和申诉,只是愈发暴露你人格的卑劣而已。-- 百楽兎 2007年7月6日 (五) 02:25 (UTC)[回复]

依我看你的人格更卑劣,乱推测的能力真是一流,懒的跟你这种人计较。--Stargate 2007年7月6日 (五) 13:44 (UTC)[回复]

我正是有绝对的把握才敢依事实做这么严重的批判。
下面的“申诉处理”段落是方便留着即将展开的讨论用的,请不要再删除,否则依破坏处理。-- 百楽兎 2007年7月6日 (五) 16:22 (UTC)[回复]

证据

经Check User证实User:Stargate756曾多次使用IP进行攻击与破坏,兹列表如下:
请求社群议处User:Stargate756,以彰是非。

-- 百楽兎 2007年7月11日 (三) 14:42 (UTC)[回复]

申诉处理

User:Stargate756已封禁一周。—Ellery 2007年7月13日 (五) 05:10 (UTC)[回复]


User:Minghong 再论知名度模板

移至Template talk:Importance--Gakmo (Talk) 2007年7月18日 (三) 17:29 (UTC)[回复]



“重定向”名称是否给予注释的观点讨论

这个问题主要是出现在一个名称有多个译名,有时候一个译名可能比其他译名多了一些优点,比如贴近原文发音,有时候这样的差异则不明显。现在出现的疑义是:

是否要给予重定向过来的原来名称,给予基本(可以是很微不足道)的描述,比如“A又译作B。”这样极短的描述。
状况:读者因为学校授课等等名称用词的局限,只知道B而不知道A,输入B后重定向到A。A完全不描述与B的关系。

(事件经过,请参考塞曼效应User_talk:Tevatron#ZeemanUser_talk:Kasuga#Re:Zeeman等页面。)

  • Tevatron的看法,是尊重条目创建者或者主要贡献者的意见。以其观点,应重定向但不描述。
  • 的看法,简单描述是给予一些只接触过其中一个译名的读者有明确的参考。或许天资聪慧的读者可以在重定向后尽管找不到她/他原先要查的辞汇名称,但却一点就通地立刻猜测到是同义不同名(可能是A跟B译名差异不会太大,又或是A条目写作内容极为接近读者对B原先的认知);但是最终要确认或许还是要再去Google。至少对于塞曼我是这样才肯定跟季曼是一样的,并且查到Zeeman的IPA发音以塞曼较为接近。

如同Tevatron所述,这样的情况不少见,所以在此请教各位,给予意见讨论。

  • 附带一提:如果考虑到文体美观,我想塞曼效应当前编辑结果可以做个参考:<sup><small>[[<條目名>#譯註|譯註]]</small></sup>配上条目最末的==譯註==栏应该还不至于让文章显得不通顺或不美观。

(签名)春日クリス 2007年7月8日 (日) 19:03 (UTC)[回复]


  • 另一个例子是欧文/埃尔温·薛定谔。--重定向后尽管找不到她/他原先要查的词汇名称 2007年7月8日 (日) 19:54 (UTC)
浊擦音的普通话音译是采用清塞擦音,不是清擦音。想是用塞擦音的爆破声来模仿浊音,所以才有国际音标的[z]用声母z,c,j,q而不用s,x的译法。 --137.189.4.1 2007年7月9日 (一) 04:05 (UTC)[回复]
建议在条目的第一句写上,**(又译作**,**),这样既不会太麻烦,又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9日 (一) 04:54 (UTC)[回复]
这样的做法正是我所反对的,很多时候一些译名不仅仅有两种译法,有三种、四种甚至更多,比方说十种译法,你只要列举了除最主要译法之外的一种不常见译法,就不能对其它的译法抱有偏见,就应当一并列出。但是通通列举一遍的后果呢?比方说“塞曼(又译赛曼、齐曼、黎曼、基曼、季曼)”如此一来,重要的信息——知识本身就会被埋没,读者阅读的时候也容易将注意力分散在这些次要的信息上,这样的条目还能算是高质量的条目吗?这是一部百科全书还是一部搜罗千奇百怪名词译法的辞典?--Tevatron 2007年7月13日 (五) 18:25 (UTC)[回复]
应描述,但无论用注释或表格都可以。--Jnlin讨论2007年7月9日 (一) 19:21 (UTC)[回复]
春日クリス,你所担心的“重定向后尽管找不到她/他原先要查的词汇名称”这样的问题并不存在,不知你注意到了没有,任何重定向链过去的页面都会在标题栏“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下面有一行“(重定向自XXX)”。读者只要看到这行字就会明白现在这个条目的标题就是自己所要找的。--Tevatron 2007年7月13日 (五) 18:58 (UTC)[回复]
另外,春日クリス,你还是没明白我的意思,我的观点不是重定向不应当被描述,而是单单就“塞曼效应”这个条目来说,齐曼效应不应被描述,理由很简单:
  1. 齐曼的用法远远少于塞曼。Zeeman这个词只有一种常见译法,就是塞曼,齐曼是非常见译法。
  2. 塞曼除了齐曼还有赛曼、黎曼、基曼等多种非常见译法,如果单单描述齐曼是不公平的,应当一并描述,而这样又会导致无用信息过多,条目过于繁杂冗长,无疑会降低条目的品质。
  3. 出现这么多的译法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不规范翻译、误译、与别的词混淆、外行随手翻译等原因导致的,比如“黎曼”,维基百科不应为这些不负责任的行为买单。

而对于一个词有两种常见译法的情况,我支持在条目正文中对重定向进行简单的描述。其中很大一部分纯属两岸各地繁简译法不同,这种情况下我倾向于只做繁简转换而不做描述。--Tevatron 2007年7月13日 (五) 18:58 (UTC)[回复]

关于台湾历史条目

移至Talk:台灣歷史--Gakmo (Talk) 2007年7月17日 (二) 18:48 (UTC)[回复]

再论艺人之最

凡事,总是越辩越明对不对?
之前minghong兄说,艺人条目中,艺人最爱什么啊之类的太多不好 不行,太过Fans向。我虽然保留意见,不过仍是部分同意的。
今天去英文版那边,我可见识了en:Rachel_Tan,不知道这算什么?不知道大家看后有何感想?
条目已经存在半年而无人除去该部分内容(要有问题的话英文版早动手挂模板了,条目清理的速度也大大高于中文版)。请问是否中文版和英文版的方针还有不同(就这块内容的方针,别扯远了)?
类似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了,比如某些自由版权图片的使用,最后只能从英文版那边弄过来,加上一句根据英文版依据GFDL输出使用才保证基本不出什么问题。—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10日 (二) 06:16 (UTC)[回复]

  1. 中文维基并不需要凡事都以英文维基维基为依归,应该依照中文维基自己的社群讨论结果作为方针。
  2. 我看了一下上面提到的条目之编辑历史,发现关注的英文版用户非常少,只怕是没什么人管到的漏网之鱼。我们不该假设因为是英文维基的条目,就一定有高品质!—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10日 (二) 12:54 (UTC)[回复]
就个人的观察,英文维基有不少值得借镜的好条目和好作法,但也有很差的条目。--Hiaeoupyc 2007年7月12日 (四) 09:30 (UTC)[回复]

能不能标示外文?

摇摆人条目中,我想有些读者可能会对此名词的由来有兴趣,所以就标示了“Swingman”这个原文以为参照,但User:Isnow却认为“这里是中文百科,不是外文字典,在中文语境中不会使用的的外文单词不需要收入。”而删除。因此请社群决定能不能标示外文?(相关讨论)-- 百楽兎 2007年7月10日 (二) 08:46 (UTC)[回复]

个人认为来自外文的词汇不是本应在导论阐明来源吗?摇摆人日语版是如此,外国人也都是这么写的。--RalfX2007年7月10日 (二) 09:33 (UTC)[回复]
  • 对于特定个体的名称,如人名,地名,组织名,出版物名称,确实需要标注原文,或者官方名称
  • 对于普通事务的名称,需要考虑其在中文语境中的使用程度。个人认为以下的标注方式是不适合的:篮球是加拿大人发明的,就加上英语;汽车是德国人发明的,就加上德语

对于后者,在加上外文标注的时候,请提供外文在中文语境中的例子。—Isnow 2007年7月10日 (二) 10:42 (UTC)[回复]

可以讲词源,但以括号直接把外文标示在中文后面不妥。—Quarty 2007年7月10日 (二) 10:52 (UTC)[回复]
如果认为不要用括号表示,我也可以改写成“是由Swingman翻译过来的”,对我而言没差,只是觉得维基百科怎么越来越形式主义。依一般常理,“译名(原文)”这种形式就足以让读者明白语源关系。
我认为Isnow举的第二个例子非常不妥。篮球和汽车在中文里的大众熟知程度哪能和摇摆人相提并论呢?不在相似的基础上比较根本没有意义。用四分卫这种词汇来做比较还差不多。-- 百楽兎 2007年7月10日 (二) 11:52 (UTC)[回复]
请举例如“这场比赛的Swingman是AAA”,“今天的Quarterback是BBB”的用法,否则摇摆人四分卫中的外文标注都建议删除。—Isnow 2007年7月10日 (二) 12:36 (UTC)[回复]
你这种说法根本无理之至,为什么不是常用外语就要删除?规矩你订的?照你这么说,计程车常常叫taxi,公车常常叫bus,这类词汇反而应该标示原文啰?莫名其妙。-- 百楽兎 2007年7月10日 (二) 13:27 (UTC)[回复]
我倒觉得应该是不常用才要写原本的外语名称...--Jnlin讨论2007年7月10日 (二) 14:02 (UTC)[回复]
同意Jnlin兄的意见,就是不常用的外来词汇才需要特别标清楚原文是什么吧。老实说有点看不懂‘在中文语境中不会使用的的外文单词不需要收入’这句话,我们通常以‘维基百科不是字典’的源由移动或删除某些条目,是因为该条目的内容除了字汇解释外没有其他实际用途,但是我看了一下摇摆人这条目,内容虽不能说很丰富但至少具备了一般条目该有的雏形,因此我也不认为加上原文作为说明有什么不妥之处。看条目内容,摇摆人这词汇的概念似乎是源自英文语境(毕竟美国是目前职业篮球运动最发达的国家),如果这点可以成立的话,我并不认为‘摇摆人(Swingman)’这写法有什么不恰当的。—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10日 (二) 14:08 (UTC)[回复]
一些理解:
  • 中文语境中有两个“不常用”:“Swingman”相对于“摇摆人”;“摇摆人”相对于“篮球”:前一个不常用使得这些外文单词在百科中不需要收录
  • 我们通常以‘维基百科不是字典’的源由移动或删除某些条目,同时也应该以这一点来规范条目内容:有些内容应该是写到维基词典里的
Isnow 2007年7月10日 (二) 14:50 (UTC)[回复]
第一条我说不了什么, 但就第二条来说, Swingman在英文中也算原创名词, 根本进不了en.Wiktionary. 而摇摆人的条目又不是对Swingman进行字译解释, 所以这一点不成立. -- 同舟 2007年7月10日 (二) 15:28 (UTC)[回复]
如果条目内容仅有目前的第一段与第二段,我同意那只是单纯的名词解释,有点不像百科条目。但是,因为还有第三、四段与后面那个球员列表的存在,已经具有百科条目的特性(延伸、收录更多的相关事务),并不同意这内容只是单纯一个名词解释而已,更不用说要用不适合收录的理由排除或移动它。—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10日 (二) 15:51 (UTC)[回复]

象摇摆人这样不能望文生义的概念介绍词源还是必要的,具体是括注或者提一下是从swingman翻译来可以灵活掌握啊。类似的例子比如摇滚乐、巴士……有很多啊。—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7月11日 (三) 04:07 (UTC)[回复]

不应将标注出原文窄化为意义解释,况且中文还有各地不同译法的问题,只写个“摇摆人”不标注原文我们无法循着原文查这在某地的中译是什么。更夸张点说还会误以为是谁胡诌出来的原创名词呢。—Ellery 2007年7月11日 (三) 05:34 (UTC)[回复]
我觉得外文不一定要加(例如规定要加英文就是英文中心了),但加了没什么不好,可以提供读者资讯并且便于进一步查询,没必要花精神力气把它删掉。—ffaarr (talk) 2007年7月11日 (三) 09:03 (UTC)[回复]
我个人认为加上英文,就比例原则来看,并无不妥。至于为何要加倒不是英文中心,而是原文语源就是英文。--winertai 2007年7月12日 (四) 03:15 (UTC)[回复]

请参看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中文以及Wikipedia:格式手册#条目题目。—Lkopeter 2007年7月12日 (四) 06:51 (UTC)[回复]

小条目的标准?

最近都在处理小条目和小小条目,在开始为条目增删“小条目”的标签时,发现“小条目”的定义并不明确——很多被标签为“小条目”的条目的详细程度,其实已经远超小条目中所订下的定义,却又挂着“小条目”的标签。到互动客栈和询问处又找不着更多就小条目定义的讨论,因此希望得知更多小条目的定义和标签增删指引。是否条目内容多于一段文字内容的话,便已经乎合移除“小条目”标签的要求?还是要条目有自动生成“目录”的条件才能拿走标签?抑或是中文维基的惯例一向倾向没必要的话,不会主动处理条目的“小条目”标签?就城市猎人花生漫画乱马1/2等条目为例,其实是否可以移除条目内的“小作品”标签?希望先作一些讨论,才开始整理“小条目”的Mahoumatic 2007年7月11日 (三) 17:51 (UTC)[回复]

小条目标签可能是针对文字内容少或者是内容完备性不足而加的,所以认定上也见仁见智。我相信有很多条目在文字内容增添许多之后,小条目标签仍在是因为没有人记得移除。但话说回来,尽管文字内容增添许多,也不表示在条目“应有的”面向上,比如概论、历史、内容或技术细节、参考文献、相关条目、外部链接各方面真的够完备陈列,我想或许应该多改用{{Template:section-stub}}。--春日クリス 2007年7月11日 (三) 18:07 (UTC)[回复]

模板保护中,但是这里造成的结果是,比如廖碧儿等使用该模板的都受到影响,国籍和民族之间空了一大块。影响美观,我完全想不通书生如此修改的意义是什么?麻烦书生本人解释。—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12日 (四) 04:21 (UTC)[回复]

大概是microformat化的测试。—Eky- 2007年7月12日 (四) 04:59 (UTC)[回复]
小小的建议是,或者先回退并讨论出共识,之后解除保护并再行修改,我相信书生不是有意这样做。只是瓜田李下而已。--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7年7月12日 (四) 06:15 (UTC)[回复]
暂时先恢复。--Jnlin讨论2007年7月12日 (四) 06:55 (UTC)[回复]
我当然相信书生不是故意的,XD—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12日 (四) 08:46 (UTC)[回复]
那就改一下标题。—Isnow 2007年7月12日 (四) 08:55 (UTC)[回复]

是否可以增加一些专有的词汇

比如魔兽世界的地名和简介等等。—Eternal Snow 2007年7月12日 (四) 09:56 (UTC)[回复]

(:)回应,当然可以啦,只要他有一定的知名度。可以看见魔戒中很多地名这里都有。—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12日 (四) 11:45 (UTC)[回复]
(!)意见,知名度是一方面,一定要注意,就是文章要符合百科标准。--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7月13日 (五) 13:09 (UTC)[回复]

是维基重要,还是用户重要?

这个问题是由陋室的一则发言想到的:“我不希望因管理员意气用事而吓跑普通用户。这是维基的损失”。

首先我要表示,这个问题和陋室没有关系,我非常感谢他上面的发言,我这个问题绝对不是针对他而来,我是想提出一个维基百科里面的普遍问题请大家讨论,正好陋室的发言反应了这个问题,可能这个问题不是陋室的本意,还请陋室理解和原谅。

我注意到在维基百科经常用对于维基是有利还是不利来作为判断的标准,如果一件事情对维基有利,那似乎在维基就是政治正确了,就可以作为理由反驳其他观点,反过来,如果一件事情可能对于维基不利,就是政治不正确。

但是,维基是应该以人为本还以维基为本?

当维基的利益和用户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是否维基的利益可以凌驾于人之上?是否维基的发展比人与人之间的公平和正义更重要?

多数时候,维基和人的利益没有冲突,这里的问题也没有必要,但是当维基和人的利益有冲突的时候,这个问题就需要讨论了。

当一个用户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后,是为了维护公平和正义而去处理那件事情,还是应该为了让那个用户继续给维基写条目而去处理那件事情?

山西出了黑砖窑,很多奴工的权益和生命受到了伤害,政府官员却提出是为了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而去处理,却不提是为了声张那些被损害了的正义去处理,实在是本末倒置。

维基的政治正确也有类似的荒谬性。

Linuxwindows 2007年7月11日 (三) 10:06 (UTC)[回复]

上面的类比有点逻辑上的谬误。政府的存在是为了管理与造福人民的利益,所以组织了政府这样的体系来运作,因此官僚系统为了维护政府本身或特定党派的利益而去牺牲人民的权益,我们可以说这是本末倒置,所以应该抨击。然而,维基百科的建立是为了分享知识,而不是为了谋求人与人之间的公平和正义而建立的,因此为了所谓的‘人权’而牺牲了百科全书的发展效率、阻碍知识的自由散播,这也是另外一种本末倒置。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所以在维基百科的基础理念中存在有‘维基百科不是民主试验场’之类的信条,事实上,如果个位能有机会与维基百科的创始人Jimmy Wales聊过,也多多少少可以理解他之所以在维基百科的基础规则中埋了‘Jimmy Wales对社群的决议事项拥有最终的否决权’这规则的理由,因为他需要一个强力的工具,在当社群的决议(所谓民主公正)有伤害到维基百科最终目标的可能时,将其排除。总而言之,维基百科的运作应该是以知识的累积与传播为本,其他周遭的规则、架构全都是建立在方便维护与发展这最终目标的基础上作为一种辅助。在大部分的情况下我们希望可以在两者不相冲突的情况下顺利运作,但当两件事有冲突发生时,也请大家要想清楚,这地方之所以存在的初衷是什么?—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11日 (三) 10:27 (UTC)[回复]
从“人人可编辑的自由百科全书”出发,个人理解的重要性顺序:
  • 最重要的是百科全书,内容的中立性和可供查证是维基的基础
  • “知识的自由散播”,自由的知识应该是没有利益的
  • “人人可编辑”,有了人,才有利益,政治,民主:这是维基的特色,但需要排在前两个的后面
Isnow 2007年7月11日 (三) 10:53 (UTC)[回复]
  • 阁下这些发言,让我想起了User:影武者User:民国九十五年。其实我对他们两印象还不错,始终认为他们若不是发言过于激烈,那或许是个对中文维基十分有益的关键人物。我想,他们之所以无法见存于此,或许就是始终存在阁下提出的这些疑惑;要命的是他俩将类似的这些疑惑爆发成违反维基游戏规则的不满。其实,维基就是维基,而就只是维基。我们来这最大目的,就是要将“自以为中立或正确”的东西提出来写成百科条目。至于维基之外的政治不政治或维基之外的利益不利益,我们只能遵循绝维基内的多人看法和共识,一切无法强求。--winertai 2007年7月11日 (三) 12:56 (UTC)[回复]

维基百科的创始人Jimmy Wales就能力来讲也只是个普通人,他没有理由去保证他自己作出的决定就比其他用户的决定要好,他也只是运用他手中的独裁的权力去压制异己而已。维护百科是正确的,但是如果过了头,把百科凌驾到人之上,就是错误了。如果更进一步,把Jimmy Wales的话当成圣旨,那更是错上加错了。—Linuxwindows 2007年7月11日 (三) 16:31 (UTC)[回复]

  • 鸡重要还是蛋重要?很艰深的哲学问题,不过如果发生在这哩,那问题好解决。喜欢流连在这里编辑的人都能懂得尊重不同意见,如果自己的意识无法与这里其他大多数人配合,随时都能欢迎自己去另起炉灶。程式都是自由软件,数据库也都开放给所有人自由下载,授权方式也是公开自由,只要遵循GFDL规则,任谁都能撷取。如果认为创始人他是独裁的权力,我相信他不会有意见任何人自己另外架设一个一样的网站去做,甚至于只要是同授权方式,这里所有人贡献的资料都随人高兴自由取用。只要是您自己的网站,您一样也可以自由的下圣旨要台独或是要统一,没有人强迫谁一定要留连在此!→又开始啰唆的阿佳 2007年7月11日 (三) 16:48 (UTC)[回复]
打从一开始维基百科创立时,Jimmy Wales就在基本规则里放了那条独断排除的条款,因此假如您愿意来维基百科贡献所知,那就是您基本上同意他的基本理念与必要时可以独断的权力。就如同上面阿佳说的,假如无法接受,欢迎另起炉灶,也没人会拒绝把已经累积的知识资源免费借您利用,但如果一定要留在这里,就请尊重这里的游戏规则,而不是去质疑它。记忆中Jimmy Wales似乎还没有真的动用过那条排除条款给予的权力,说他是要保留这权力来‘排除异己’,多少让人是觉得用某某之心度君子之腹。Jimmy Wales并没有强迫您我要去听从他的指示,但是实际听过他阐述他的理念与观点之后,至少对我而言,是由衷地佩服他的眼光远大前瞻,我相信大部分来这里参与的维基人们,也或多或少是受到这种号召的感动或单纯地是对发掘与分享之事有兴趣,而因此长期参与。总而言之,这里就是一个以维基百科的总体成就凌驾个人之上的地方,如果您认同、可以接受这点,欢迎加入一同努力,如果无法认同接受,也没人会拦住您去他处寻找属于您自己的个人正义与公平的。—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11日 (三) 17:29 (UTC)[回复]
(:)回应我基本赞同泗水大象的见解,但正如我放在我用户页放了好久的自勉标语,我并不鼓励人们去崇拜Jimmy Wales或维基百科。在我看来,Jimmy Wales和维基也只是网络一部分,并不值得我们去膜拜。--winertai 2007年7月11日 (三) 17:58 (UTC)[回复]
补充大象的内容,记得去年Jimbo在台大二活国际会议厅的演讲或者是Jimbo见面会,Jimbo有提到他用到这项否决权阻止新纳粹主义人士在英文维基百科对一些提交删除条目所做的“灌票式民主决议”。确实内容的记忆很模糊了,不过还算肯定他有讲他有用过否决权。--春日クリス 2007年7月11日 (三) 17:50 (UTC)[回复]

像Jimmy Wales这种人,利用广大的网友去写百科,自己却在骨子里对网友不信任,上梁不正下梁歪,还居然有人为这种人歌功颂德,难怪维基百科有那些黑暗的地方了。—Linuxwindows 2007年7月11日 (三) 18:28 (UTC)[回复]

怎么人身攻击起来?他不过也是个普通人。-柯博文司令官对话区★为第五次动员令努力★ 2007年7月12日 (四) 03:23 (UTC)[回复]
会很意外吗?此君原本就是靠人身攻击与争论政治议题来‘出道’的呀!很妙的是虽然攻击人家是‘利用’广大网友,但却没想清楚利用大家所成就出来的维基百科,到底是对谁有‘利’?替Jimmy Wales赚了大把钞票吗?还是替一些想要吵政治话题的人塑造了一个人气顶旺的网站,让他们可以搭顺风车阐述自己的政治主张?我蛮同意Winertai兄所提到的,Jimmy Wales与维基百科其实都只是网络现象的一部分。毕竟人类数千年文明以来从来没有任何一样发明是像网络这样,蕴藏了难以想像的智慧能量,只差像他这样的人起头去当作触媒,将整股力量释放出来成就出像是维基百科这般,大大小小眼花撩乱的知识网站。—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12日 (四) 07:32 (UTC)[回复]
Jimmy大叔若是在维基百科的网站下加入Copyright Jimmy Wales或Copyright Wikimedia Company,吾人就不会浪费时间来维基百科了。—Ellery 2007年7月12日 (四) 08:44 (UTC)[回复]

维基百科替Jimmy Wales赚了大把钞票。—Linuxwindows 2007年7月12日 (四) 11:23 (UTC)[回复]

是的,很羡慕吧?赶紧自己也快建立一个Linuxwindows百科来赚大把钞票,我支持您。→又开始啰唆的阿佳 2007年7月12日 (四) 11:37 (UTC)[回复]
反正是免费的程式码,免费引用的内容,Jimmy Wales需要花上五、六年的时间才能赚大把钞票,您只要愿意现在马上就可以架站跟进,更好赚。心动不如马上行动,期待Linuxwindows兄能马上去找到您自己想要、可以恣意独裁、不用担心个人公平与正义受影响、还有大把钞票可赚得开阔天空!—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12日 (四) 11:53 (UTC)[回复]
老兄啊,你还真无聊,现在的人都那么死爱钱吗?有必要什么都往钱上斤斤计较吗?Wales赚了钱又没冒犯你,更何况他老兄也是付出很大的心力,尽心去维持一个百科的运作,就算他老兄赚了钱,你敢说不是应得的吗?还得注意,Wales是靠什么赚钱,是靠众人写作的内容赚钱?放广告?请分清楚点。--Hiaeoupyc 2007年7月12日 (四) 12:00 (UTC)[回复]

山西出了黑砖窑,很多奴工的权益和生命受到了伤害,政府官员却提出是为了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而去处理,却不提是为了声张那些被损害了的正义去处理,实在是本末倒置。

这是非常烂的例子。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而去处理为了声张那些被损害了的正义在结果上有何分别?难道你没发现你所谓的“正义”只是你个人坚信不移的信仰吗?难道只因为别人的言词没顺从你的信仰,就活该挨你骂?拜托,这世界不是为你一人准备的!

维基的政治正确也有类似的荒谬性。

至此也就明白了,荒谬的是你个人不成熟又无雅量的思想。--Hiaeoupyc 2007年7月12日 (四) 12:09 (UTC)[回复]

我的思想是不成熟又无雅量。—Linuxwindows 2007年7月12日 (四) 14:08 (UTC)[回复]

一样米养百样人,不过我真的不敢用你这种语气批评事情,这就是社会...囧 柯博文司令官对话区★为第五次动员令努力★ 2007年7月12日 (四) 14:21 (UTC)[回复]
我也就是在网上敢这样批评。毕竟还不象台湾那样开放。不过,即使在台湾,估计也不能公开说共产党的好话。—Linuxwindows 2007年7月12日 (四) 14:26 (UTC)[回复]
为什么不行?以前工作地点附近有个老伯,在自家屋顶上面挂了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旗子,在门口摆了面‘中国共产党万岁’之类的标语,几年下来也没人把他抓去关或是跑去拆了他家。在台湾您要说谁好话说谁坏话都可以,差别只有会有多少人附和您的不同而已!—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12日 (四) 14:43 (UTC)[回复]
台湾在自由与民主上早已经步入正轨,否则没有那么多人敢公开骂陈水扁,说共产党好算什么,中华民国立法委员李敖就曾经公开说过共产党好!台南也有登记在案的台湾共产党。[1][2][3][4]任何人都能在台湾说出共产党好还是坏,同时执政党也不会禁止人民的批评。→又开始啰唆的阿佳 2007年7月13日 (五) 07:31 (UTC)[回复]
叹,这就是两岸之间的差别了吧...—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13日 (五) 05:20 (UTC)[回复]
其实在大陆也是可以说中共不好啊,至少我和一些人在公共场合干过这样的事,事情不能绝对了,中共是比较封锁,可是也在慢慢的改革,只是这个速度还有待提升。—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14日 (六) 14:57 (UTC)[回复]

刚看到这个主题的时候,就想回你应该拿出实例来讨论。维基重要还是用户重要感觉上就像利益分赃,对没有实际例子的问题多要点个人权力,利用空泛的信念来无限扩大某某利益,这样根本很难讨论出什么。--Hiaeoupyc 2007年7月12日 (四) 14:50 (UTC)[回复]

同意Hiaeoupyc的意见,这是一个辩论赛的题目还不错,因为无论是说那边,都有道理的。所以我一直没有参与发言。其实最根本的就是围绕着一个中心,能够使得维基百科发展壮大的就是指的采用的,反之亦然。当然,要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毕竟维基还不是一个独立超脱的世界。—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14日 (六) 14:57 (UTC)[回复]
我再将上面人神之间的观点再提升一个界面;维基社群是一个微型社会;维基人是社会上的人。那么"是维基重要,还是用户重要?"这个命题可以解读为"社会重要,还是人重要"。另外上面说到“不要膜拜”、"不能强求”可以提升为"社会的福祉重要,还是人的福祉重要"。请问社会是不是这样的? 人是不是这样的? zzz……很困 找我 2007年7月15日 (日) 18:10 (UTC)[回复]

维基百科的目标——一部合用的百科全书——必定是由用户来完成的。所以,不应该把维基的利益和用户的利益分开来谈。维基社群制定的规则和达成的共识,都是应该一方面鼓励和保护用户对维基做出的贡献,另一方面阻止用户的破坏行为。这种贡献和破坏,不光是对条目而言,还包括对整个社群,也就是对其他维基用户的影响。因为是用户,也就是社群在推进维基百科的发展。维基=社群+条目。所以,说维基重要,就等于是在说用户重要。这也是为什么选管理员的时候,不应当仅看他对条目的贡献,更应该看他对社群的贡献的原因(现在中文维基社群还做不到这一点!我也不能理解,仅仅因为一段时间没有参与编辑就撤销一个得到信任的用户的管理员权限。)。另外,即使是普通用户,也不能说只要对条目有贡献,就能去破坏社群,恶化用户之间的关系。我的看法,社群在某种意义上比条目更重要。--Alexcn 2007年7月16日 (一) 05:29 (UTC)[回复]

如果把社会定义成全部人的集合,就可以明白对社会有利的,通常也对所有人都有利;而对个人或少数有利的,就未必可以得出对所有人都有利。--Hiaeoupyc 2007年7月16日 (一) 06:08 (UTC)[回复]

将特定主张埋藏在编辑历史中的行为

最近观察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但却完全想不通匿名的特定IP用户如此做的行为:可能是同一个人的IP用户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在几个特定的条目中上载一整篇与主题无关、看起来应该是蕴含某种政治主张的文章,然后再快速地将其删除恢复成原样,因此理论上这并不算是破坏,也不会引起其他用户的注意,只会在编辑历史中留下痕迹(请参看玉山里约热内卢基督像这两条目的编辑历史)。但是,由于这样的情况在特定的条目中持续发生将近半年的时间,让我开始怀疑这并不像是新近用户拿普通条目当沙盒测试编辑这么简单而已,因此想提出请大家观察讨论一下,像这种情况是否应该去阻止、处理,但又不至于滥权。我想到的作法是对这几个特定的条目进行禁止未注册用户编辑的保护,如果真的这样做,处理方式恰当吗?—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13日 (五) 06:20 (UTC)[回复]

  • 可能有人想进行特定的引用,个人认为这属于破坏
  • 这需要删除特定版本功能:目前可以做的是删除所有版本,然后恢复没有受到上述破坏影响的版本,但工作量比较大
  • 在技术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建立类似Wikipedia:删除投票/侵权的页面,进行版本清理
Isnow 2007年7月13日 (五) 07:39 (UTC)[回复]
参阅:m:oversight.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三号(星期五)格林尼治 08时56分36秒。
看来只有请路过看到的行政员帮忙把不恰当的编辑版本隐藏起来了。先说声谢谢!—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13日 (五) 12:46 (UTC)[回复]
Wikipedia:当前的破坏#2007年7月,该IP网段再有破坏时就封禁该网段。—Ellery 2007年7月13日 (五) 13:42 (UTC)[回复]
中文维基有谁有oversight的权限呢?这种情况就应该使用咯。另外赞一下大象兄,做事真细心:-)—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14日 (六) 14:46 (UTC)[回复]
谢谢!其实是正好我有保持在关注的条目正好遇到这奇怪的破坏现象所以才会注意到。如果没搞错,只要是行政员都预设有oversight权限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14日 (六) 20:15 (UTC)[回复]
Oversight并不是行政员的特定功能,而是个别设定的。在政策上,Oversight权限的用户是需要经过年龄验证,跟Checkuser以及OTRS人员一样。--Shinjiman 2007年7月15日 (日) 03:33 (UTC)[回复]
原来如此,元维基上只列出了英文与德文版上有oversight权限的用户,但关于其他语版却只简单叙述了一句‘是行政员的权限’,害人误会了……言归正传,目前中文版上到底谁有oversignt权限?不然实在不知上哪儿找人帮忙呀!—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15日 (日) 11:06 (UTC)[回复]
这里看,便有很明显的结果了。此外,从元维基的页面中并没有给出oversight是行政员的权限,如果没有本地的oversight的权限,那就要透过电邮或IRC私人信息,找执行员帮助。--Shinjiman 2007年7月15日 (日) 12:43 (UTC)[回复]
今次刚好被大象发觉;那么有意见认为将来如何去处理这些一步步来的搞作? zzz……很困 找我 2007年7月15日 (日) 18:16 (UTC)[回复]
请参看m:Hiding revisions#All Wikimedia projects,我也可以帮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7月16日 (一) 05:36 (UTC)[回复]
130.49.0.0/16 这一范围的IP已封禁一周。—Ellery 2007年7月16日 (一) 11:23 (UTC)[回复]
  • 注意:一般oversight 仅限(m:Hiding revisions#Policy)用于法律问题-如私隠、疑毁谤、犯版权;单纯政治主张不算。*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号(星期一)格林尼治 16时26分20秒。
感谢上面Shinjaman兄跟Hillgentleman兄的说明,看来,oversight可能不是目前解决此问题的适当选项,同样的,我也不觉得长期来说对130.49.X.X网域的暂时封禁会有意义(因为这奇怪现象的跨度长达半年,显然这位IP仁兄还蛮有耐心的)。事实上,我想回到原本的建议,询问一下如果对被疑似破坏的条目以比较长时的期限(例如三个月)进行禁止IP用户编辑的保护,是否可行?虽然这可能无法根绝类似的破坏方式,也可能会造成部分认真想帮忙贡献的IP用户之不便,但怎样也想不到更有效的防范方式了,尚待大家集思广益。—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16日 (一) 21:05 (UTC)[回复]

历史Essolo的行为算不算破坏模板?因为书生之前的那个模板是完全正确的(去英文版那边看过 完全一样)。因为Essolo改动了模板,所以他顺手改了很多车手条目(因为原模板已经无法正常显示内容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15日 (日) 08:50 (UTC)[回复]

  • 维基鼓励勇于更改!若他修改不善,你为何不问他?*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五号(星期日)格林尼治 10时05分48秒。
请先原谅我鸡婆。不过翻看相关的讨论页,发现火星石榴兄既没有在talk page上进行相关讨论,也没有在Essolo兄的讨论页上留言询问修改的目的,就直接跑到互助客栈中告状,而且一开口就怀疑别人是‘破坏’(跟上次一开口就是要投诉Shizhao兄的情形类似)。我认为这似乎不是一种很好的习惯,毕竟Essolo和Shizhao都算是在中文维基中活动已久、有相当贡献度也不是不了解维基规则的活跃维基人,与其一开始就怀疑他们是在破坏,不如善意推定一点,先假设他们是操作错误或有其他理由,这样不是可以少一点无谓的纷争吗?—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15日 (日) 11:03 (UTC)[回复]
同意大象兄的看法,wikipedia:善意推定一定要牢记阿。—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15日 (日) 14:00 (UTC)[回复]
Sorry 可能是我不善表达(但我没说他一定是在破坏 所以我用疑问句)。另外,本身“破坏”这用词我就感觉太重,能不能用其他词代替?
回来看具体例子,这个,因为模板被改,现时成绩那一栏空白,所以之后必须修改条目了。英文版模板,可以看到,之前书生修改过的最后一个版本,是完全正确的。
任何修改,都是有理由的(哪怕是改错字/笔误),有任何理由,可用编辑注释来说明,并且,任何修改,都应该是有利于条目的改善/发展完善等,不是么?如果是误操作,更不会涉及数个条目和一个模板。正因为模板改动会涉及所有使用该模板的条目,所以必须慎重再慎重。
至于资历么,唯一能证明的就是此人是个wiki资深用户罢了。没人说管理员/资深用户的编辑就一定是对的。任何人都要敢于质疑,不对?更不用说在网上绝对不能完全排除的可能性就是ID盗用。上次某个条目,我自己的编辑就是错了,错了就是错了,要敢于认错(事后对于某个IP用户对我的纠正其实是很心存感激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16日 (一) 04:17 (UTC)[回复]
Red16, Esollo 将现时成绩的参量 由{{{2007 position}}} 改成 {{{position}}} 。但因2007年成绩会在2008过时,所以Essolo修改前的做法似更合理。*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号(星期一)格林尼治 05时02分15秒。

模板创建时机

Wikipedia:投票/中医模板已经演变成对中医的不信任案了,以部分人的说法就是对中医的排斥,其他人如何看侍?因为我认为这已不只是模板投票的问题,而更接近于方针问题(模板是这样用来分割子学科的吗?);且此事至少已有三次投票了,为避免在此事上浪费人力物力,是否该作出明确判决?故提上来讨论。--Hiaeoupyc 2007年7月16日 (一) 05:06 (UTC)[回复]

早于2005年4月,英文维基百科已取消{{medical}}模板。与其在“中医”与“医学”之间纠缠,倒不如考虑将这类模板全都取消好了。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16日 (一) 06:53 (UTC)[回复]
请问一下,既然用不着,当初怎么会跑出医疗免责模板?--Hiaeoupyc 2007年7月16日 (一) 07:00 (UTC)[回复]
知道了,因为已有全面免责声明(Wikipedia:免责声明),此类模板已无保留之必要。--Hiaeoupyc 2007年7月16日 (一) 07:16 (UTC)[回复]
除了{{medical}}之外,我认为应该废除{{adultonly}}和{{不安}},因为维基百科不会为未成年者过滤内容。--minghong 2007年7月16日 (一) 09:19 (UTC)[回复]
(-)反对,就是因为不会为未成年者过滤内容,才需要那些模板在条目开头告知读者,让读者自己决定是否要阅读。—Ellery 2007年7月16日 (一) 11:15 (UTC)[回复]
这和医疗模板好像是两回事,辨识各医学的内容可以写在内文中;但成人和不安条目不使用模板,就不知道要用什么来告知了……不过我也觉得那没什么用,再看其他人的意见吧。--Hiaeoupyc 2007年7月16日 (一) 11:56 (UTC)[回复]
恰巧,同一个月英文维基百科也决定删除{{adultonly}}这个功能的模板。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16日 (一) 13:34 (UTC)[回复]
不过这样看来,页底的“隐私政策 关于维基百科 免责声明”字级明显过小,英文维基虽然也很小,但内文也同样小。中文维基最好也把页底的“隐私政策 关于维基百科 免责声明”字级调整到与内文同样大小,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争议。--Hiaeoupyc 2007年7月16日 (一) 07:56 (UTC)[回复]
有没有必要做进欢迎新人的模板呢?那样也可以起到一定的效果。—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16日 (一) 10:02 (UTC)[回复]
维基的欢迎辞不是强调不使用自动提供吗?用模板不就差不多半自动了?--Hiaeoupyc 2007年7月16日 (一) 11:56 (UTC)[回复]

关于消歧义页

最近在整理小小作品的时候发现很多消歧义页并没有命名为 XX (消歧义),我去看过相关指引,建议将其命名为后面加一个括号外加消歧义,这样会方便整理小小作品。不知道是否能够将消歧义页的命名定为一个规范?—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16日 (一) 10:53 (UTC)[回复]

Wikipedia:消歧义#"平等"消歧义,有许多情况并不需要加入消歧义名字(一方面是因为无法决定主名称该取用何者,像是奥斯卡)。--RalfX2007年7月16日 (一) 12:54 (UTC)[回复]

有关图片提删

现时管理员提删者在提删图片时,往往也不通知图片的原上传者。但由于原上传者不会时常进入图片描述页察看图片的最新状态,结果是,图片要变成红字连结后,原上传者才知悉图片已遭删去。在这种情况下,上传者永远无法在图片被删前提出保留或合理使用的理由,严重浪费了上传者找图片的时间。

当然,提删图片是吃力不讨好的工作,管理员向所有提删图片的上传者作出通知是不可行的。因此,我建议管理员只须把已存档7日或以上的图片提删时,均必须通知上传者,好让上传者有作出合理交代的机会。不知大家意下如何?—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7月11日 (三) 12:11 (UTC)[回复]

  • 补充”,本人鄙陋,并不确切知道现时删图的程序,但大抵上,尽管所有用户也可提删图片,但最终执行删去图片的,往往就是管理员,那为何管理员可以在上传者不获通知的情况下,随便地执行删除呢?管理员之所以为管理员,是因为他负上了管理的责任,由管理员通知提删是无可厚非的(当然提删者个人也有责任这样做)。如果上传者获得通知,或许他不会理会,但他也很可能到图片描述页填补缺失的资讯,甚或到提删页提出合理使用或保留的理由,从而使图片免去被删的下场。诚然,提删图片与删除图片是吃力不讨好的工作,但难道用户找图片、上载图片就不费功夫?上传者一日不获通知,有存在价值的图片就可能遭到删除,结果这对维基百科造成损失外,也浪费了提删者、管理员与上传者三方的劳力和时间。再者,上传者被通知图片被提删,也可使上传者知道什么图片不可在维基中使用,长远来说,说不定违规的上传可以减少,变相减低提删者的工作量,这种三赢的做法,何乐而不为?相反,上传者的图片被不明不白地删去,很大机会他日后会依旧上载不合规例的图片,最后变成恶性循环。—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7月12日 (四) 07:28 (UTC)[回复]
目前管理员并没有赋予这样的责任。最终执行删除的一定是管理员,但管理员也仅仅被赋予有“根据删除讨论的结果执行删除或保留”的责任,通知的责任目前是赋予给提删者。当然,如果共识要求管理员要帮不负责任的提删者擦屁股也行,但这绝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Jnlin讨论2007年7月12日 (四) 12:03 (UTC)[回复]
删除守则应该有明文要求提删时必须在上载者对话页中作出通知. 我在commons上载图片忘记留CC tag, 管理人也只是我的在对话页通知了一下也没有立即提删. 但在中文WP遇上同样情况呢, 通知也没有一声就顷刻提删. 同样的效率但完全地对立的处理态度. -- 同舟 2007年7月11日 (三) 12:29 (UTC)[回复]

这里有个严重的错误:通知上传者“不是”管理员的工作,而是“提删者”的工作。--Jnlin讨论2007年7月11日 (三) 14:02 (UTC)[回复]

某种程度也算对吧,因为提删者往往是管理员本人(其中的一位或几位)。其实上面那个删除程序讨论,真的很想(+)支持 不过因为我就是当事者本人,根据中立的立场,只能选择暂时(=)中立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11日 (三) 15:12 (UTC)[回复]
提删者不一定是管理员本人,除了被封禁外大部分用户都可提删。请辨明提删者与动手删除者的分别。User:Jnlin强调的是提删之后的通知上传者工作应由提删者为之,不能丢给管理员。—Ellery 2007年7月12日 (四) 03:05 (UTC)[回复]
我看到的是,经常是提删者本身是一位管理员,而动手删除的是另外一位管理员,你不能说全错吧。通知上传者是提删者的工作,但是很多提删者本身就是管理员,可另一边上传者没得到通知。这个...严重点说是管理员首先失职(管理员太忙?可中文wiki管理员这么多...)—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12日 (四) 04:15 (UTC)[回复]
那你该批评的是提删的人(无论他是不是管理员,而且这跟他是不是管理员无关,不是因为他是管理员而没通知就是失职,而如果他不是管理员就不是失职——两者都是失职),而不应该批评动手删除的管理员。动手删除的人一天删除的条目可能很多,要求他每个条目或图片都去检查有没有完成程序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Jnlin讨论2007年7月12日 (四) 05:40 (UTC)[回复]
那为何commons的提删管理员能每个条目或图片都去检查有没有完成程序实但是中文WP的提删管理员不能!? 说不通!-- 同舟 2007年7月12日 (四) 05:54 (UTC)[回复]
并不是他去检查完不完成程序,而是通知你没有贴上CC tag的人是提删者(也许同时身兼管理员)。--Jnlin讨论2007年7月12日 (四) 06:04 (UTC)[回复]
Wikipedia的提删人多半就是管理员 en:Wikipedia:Images_and_media_for_deletion/Instructions_for_administrators. The uploader has been alerted on their talk page to the imminent deletion of their image. -- 同舟 2007年7月12日 (四) 06:28 (UTC)[回复]
现时较注重图片提删的Chanueting兄并非管理员。—Eky- 2007年7月12日 (四) 06:40 (UTC)[回复]
并不是只有管理员才可以提删,你应该要求的是提删人要通知,无论这个提删人是不是管理员。--Jnlin讨论2007年7月12日 (四) 06:37 (UTC)[回复]
我知不是只有管理员才可以提删,但提删的管理员不通知上传者是不可接受的管理态度。 -- 同舟 2007年7月12日 (四) 06:48 (UTC)[回复]
这跟管理态度有何相关?是否所有不通知上传者的提删者都是管理员?你一开始批评的目标就搞错了。--Jnlin讨论2007年7月12日 (四) 06:54 (UTC)[回复]
  • (!)意见:有没有可能在挂提删标志时系统自动通知所有上传者、使用图片者、条目的原创者?目前多数的提删人不通知上传者。— SEEDER 2007年7月12日 (四) 18:11 (UTC)[回复]
  • (○)保留我也有同样经验,提删者在提删图片时无通知我。而果位提删者亦都系一位管理员。—cychk 2007年7月12日 (四) 18:22 (UTC)[回复]
  • 赞成删除图片时必须通知上传者,目前好像还找不到这个规定。—bstlee 2007年7月13日 (五) 09:12 (UTC)[回复]
  • 现在问题既然存在,就一定要解决,我们绝不可置之不理,任凭问题继续存在。我建议提删者(不论是否管理员)日后提删图片时,如果该图片已存在7日以上,都须先知会上传者才提删,否则提删无效。我认为这个方案不适用于新上载的图片,已大大减低对提删程序所造成的影响;何况,提删者只须多作一个步骤(通知上传者),至于上传者是否到删除候选页提出保留图片的理由,也只是自愿的性质,可见,此方案并不会浪费提删者的功夫,管理员也有能力作出规管,而应该保留的图片在提删时也可因此留下一条防线。—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7月13日 (五) 16:31 (UTC)[回复]
我是希望“所有的图片”都需做到通知上传者才提删,否则提删无效。--Jnlin讨论2007年7月14日 (六) 17:21 (UTC)[回复]
  • 除了留下一条防线以外,还可降低管理员被指责无理胡乱删除的可能。不过,挂提删标志时系统自动通知所有上传者、使用图片者、条目的原创者可能是更有效的方式,多数的提删者连历史与使用页面都不先看看就提,你就不要奢望他会通知上传者,这不是多不多作一个步骤的问题,况且一旦通知上传者,该图像或是条目就有可能被救回去,这是很多提删者不愿见到的。是否可以请管理员Jnlin就技术层面提供在改成系统自动通知可行性的意见?如果有可能而又不太困难的话,不彷提出投票讨论。— SEEDER 2007年7月14日 (六) 13:28 (UTC)[回复]
技术上不可能,只能由制度上做。--Jnlin讨论2007年7月14日 (六) 17:21 (UTC)[回复]
唉……由制度上做就不用再谈啦,纯粹浪费时间,不会有任何结果的。SEEDER 2007年7月14日 (六) 23:28 (UTC)[回复]
Seedermaster, 你晓得写机器人吗?([5] / en:wikipedia:bots/Status#F-J)*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号(星期一)格林尼治 20时54分15秒。
你是说机器人来通知?这倒是没想到的好主意。SEEDER 2007年7月17日 (二) 12:12 (UTC)[回复]
有机器人确是好事,但在未有之时,这明显是提删者自身的责任。--小狼 2007年7月22日 (日) 19:38 (UTC)[回复]
我自己未试过被人这样提删图片(因为根本上载不多),不是当事人,可以名正言顺投(+)支持提删者必须这样做,否则提删无效。维基的资料增多和资料减少,像中摆的两旁,一味倾斜任何一方都会对维基做成破坏。现时提删恐怖主义已太泛滥了,浪费了许多人力物力(且看像八达通等事),若我们仍不正视、强掉提删者的责任,甚至把提删过程无责任化,认为这是对编辑者或上传者的试炼,任由人力和有用资料在这方面虚耗,维基的可见将来绝对不健康。--小狼 2007年7月22日 (日) 19:38 (UTC)[回复]

“台湾”的问题

这里以及这里,以及各人相关的讨论页都可以备查。
暂时没想到有更合适的地方,就先放这儿吧。顺便统计下,多少人对“中华民国”反感?当然,台湾wiki人就不用投票了。恰恰相反,我反感的说人物类模板填写国籍那一栏的使用,直接使用模板,会显示为台湾,这是很严重的问题。字面意思大家都能理解,我怀疑多少新来的访客,会注意到你用了“|”参数来内链到“中华民国”—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17日 (二) 10:11 (UTC)[回复]

台湾不是中华民国的简称,而是地域惯用词;如同住在台北的会自称台北人一样,但台北却明显不是国家。不过很遗憾的,在所谓的台湾自主意识、本土化等有的没的之下,有很多人会盲目的相信自己是台湾国的人。--Hiaeoupyc 2007年7月17日 (二) 10:35 (UTC)[回复]
不然考虑  中华民国(台湾),不过只怕引起更大的反弹。--Hiaeoupyc 2007年7月17日 (二) 10:43 (UTC)[回复]
看方针吧,看旗帜后面应该接地名还是接国名。反正我也不用模板,还是别参与讨论了。--Hiaeoupyc 2007年7月17日 (二) 11:52 (UTC)[回复]
对这个问题,我建议尊重台湾人的意见,毕竟他们才是那块土地的主人。—Linuxwindows 2007年7月17日 (二) 12:18 (UTC)[回复]

中华民国的简称是中国还是台湾? 中国 中国这样为什么不行?—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7月17日 (二) 13:54 (UTC)[回复]

现在的问题是,“中国”只是个统称,古文献中也有中国,但意义明显和现在千差万别,甚至日本都有中国地区,稍微了解一点的人都知道那意义当然是不同的。现在中国一般就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国际公认的,“中华民国”国内官方当然是不会承认仍然存在的,因为中国人(中国人不一定是中国国籍的人,常识)的民族是中华民族,无论如何开头都是中字,而结尾肯定是国字(有哪个国家的国号不是以国字结尾的)。所以,无论如何,缩写都会变成“中国”,承认“中华民国”仍然存在就变成“两个中国”了(而且有国字的肯定是一个国家 这样岂不是...),这样是肯定不行的(如同老蒋当年喊要反攻一样 一样不承认对方)。国籍那栏如果是写台湾的话,情况更糟糕,给人的字面直接理解是...(想想都寒) 如此看来,以中国官方的立场看,似乎都是错的(当然国籍写RPC肯定国内可以通过,但对岸又...两岸的现状大家都清楚),情况还和HK不一样,任何HK居民 只要没说明自己加入了其他国籍的话,都可以默认为是中国公民,国籍是没问题的(97之前是  英国)。所以,这问题,挠头啊,偏偏又是关键性的问题,又没有国内的法学专家在,头痛ing…该怎么表述起冲突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不解决的话,仍然继续下去(完成统一也是解决办法,可现在来看,短期内看不见这可能性),虽然人物模板不用国旗模板的确可以解决。但现在讨论的重点是希望能够找到一种二者之间的平衡点(第一关键是消灭真的存在所谓“台湾国”的概念)。我是希望能够找到更多人来参与讨论,扩大讨论范围吧。—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17日 (二) 14:43 (UTC)[回复]
如果台湾真的是中华民国的简称其实也没什么,问题是台湾真的是中华民国的简称吗?—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7月17日 (二) 14:51 (UTC)[回复]
台湾只是地区/地域名称罢了,也能指台湾岛,我想不出其他解释(其实这种问题最好有法学专家在,可惜因为某墙 根本没可能啊),如同中国可以选择  中国or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种模板一样,现在台湾的正式国号还是“中华民国”至少台湾人都这么认为吧(绿色人士肯定认为是“台X国”.....)如果TWN之类的模板问题不解决,用了模板的话,岂不是wiki在灌输错误的历史观和政治观(不解决这个更没希望被解封了)?如果改“台湾地区”接受度会不会好一点?—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17日 (二) 15:15 (UTC)[回复]
国籍写  中华民国就好了,我拿的身份证上还是写中华民国。如果那个参数是地区的话,可以写  台湾。没有必要写“台湾地区”,你不会写“香港地区”。--Jnlin讨论2007年7月17日 (二) 15:18 (UTC)[回复]
中华民国(台湾)或是中华民国都可以,其实没有差。至于中华民国现在的简称已经不是中国,因为中国已经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用去,所以改以台湾为简称(绝非台独.....)。--Jason22(请留言) 2007年7月17日 (二) 15:24 (UTC)[回复]
  台湾吧,这是国际惯例!不过,写上  中华民国还真有点受不了,因为她始终不是国际上被普通承认的“国家”,我也没有在任何国际大公司的网站上见过“中华民国”几个字,他们全部都是以“台湾”或“台湾地区”描述这个地方的。—瓜皮仔Canton 2007年7月17日 (二) 15:40 (UTC)[回复]
Jason说的也是,毕竟两蒋开始两边都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结果就是互相不认对方),不过如果真用台湾的话(而且正好在国籍那一栏) 绿色人士有空子了,可以做文章了。提醒一点,中国的纪年表上 民国是1912~1949 算38年,然后49往后到现在都是PRC...但并不代表民国灭了(而只是在大陆的统治结束了)。迁台历史书上都有,是事实(目前以台湾地区政府的形式仍然存在 今年是民国96年 按民国历算的话)。举个例子 1645~1646年之间,南明统治地区的人民肯定不会认为自己是大清臣民是一样的道理,而只会认为仍然属于明朝人(所以清朝实际上到1683年才完全统一)。这算是历史遗留下的问题吧,HK是没可比性的(因为HK没这类问题,已经收回了)。至于我个人的政治观点:一中(其实用户页上都有,不过被人认为我是绿色人士就不好了 其实是不可能的 我都不是台湾居民)。这问题还是希望能尽量协调统一一下立场,如果同意Jnlin说的话,TWN模板就要改回来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17日 (二) 16:19 (UTC)[回复]
Template:TWN 关于该模版,由于用TWN,所以个人建议用台湾或中华民国(台湾)。--Jason22(请留言) 2007年7月17日 (二) 16:34 (UTC)[回复]

中国已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用去的说法还真的奇怪,不知道是谁提出的。我记得陈水扁参加教皇加冕的时候指示牌就是china。—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7月17日 (二) 17:00 (UTC)[回复]

我建议{{TWN}}可使用  中华民国台湾 ,那么国旗对应的是中华民国这个政权,而也可说明台湾是属于中华民国的管辖范围而非一个国家。(情况就如  美国加州 一样。)如果只想显示中华民国,则可改用{{ROC}}。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18日 (三) 02:49 (UTC)[回复]

请问台湾wiki人 你们对使用“中华民国”还有异议(现在有异议的都是国内的wiki人,我个人当然是主张使用民国而非台湾)?当然,如果是陈X扁支持者,当我没说—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18日 (三) 05:21 (UTC)[回复]
什么叫国内的wiki人?另外,阁下还真会分门别类,这种发言都可以分陈X扁支持者非陈X扁支持者。当然,如果是胡X涛支持者,当我没说--winertai 2007年7月18日 (三) 05:39 (UTC)[回复]
套用‘不懂就不要多话’的逻辑,对于台湾内部民众的观点,我相信一个外人不见得能完全理解其中微妙的不同,也绝对不是单纯一个‘是不是陈水扁的支持者’就可以一分为二。台湾的主权认同问题应该分为两个部分,那就是对国家名称与对国家主体的认同。国家名称当然是指对目前的‘中华民国’与部分人士主张直接以‘台湾国’为名的差异,而主权认同的问题则在于除了内部的人民是以何种方式自称外,其他国家的民众是怎样看待台湾(注意,这里应指一般民众的认知,而非政府官方的认知,毕竟官方认知牵涉到国际间的外交利益问题)。或许以火星石榴兄简单的二分法来说,可能无法理解这样的现实:其实目前在台湾有比例不少(当然不是全部)的人民,是同时支持以‘中华民国’作为国家名称,但却同时认为可以以‘台湾’作为国家的简称或整个群体的代称。我的护照上打的是‘中华民国’,但是当我跟外国人自我介绍时,简单一句‘我是台湾人’却可以完全说明我跟对岸的中国人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族群,无论彼岸的朋友们认不认同、中共政权是否承认,这就是目前国际间的现况。—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18日 (三) 06:03 (UTC)[回复]
  • (:)回应以另个角度来看,不喜新事物的我向来对两括号对应的维基模板使用,就非常感冒。因为维基模板许多精简下的讯息,常常于传统百科全书的复杂事物上出现问题——尤其是中台港澳两岸四地的复杂关系(如:改朝换代)。也就是这样,常常出现标准不一的情形。例如周星驰的人物模板中,出生时间为1962年的星爷,挂的是“香港区旗”(ㄟ,那时候有香港区旗吗?),相似情况下,胡锦涛的人物模板上;出生时间为1942年的他,国籍挂的却是中华民国国旗(照上述星爷标准,应该就直接挂五星旗。)。在此种模板无法兼顾所有复噪声息光景下,除了让模板尽量符合实际情形,不致让读者产生过多错愕外,不同立场的中文维基编辑者最需要的就是尊重与容忍。差异处,大家尽可讨论,但诸如“国内维基人没有异议”、“台湾维基人不必讨论”、“陈X扁支持者一定支持哪模板”的自我独断话语,个人认为于事无补。而拿这些模板来论述政治立场或因为“没想到有更合适的地方,就先放这儿吧”就开版,个人以为也都是浪费大家时间。--winertai 2007年7月18日 (三) 06:24 (UTC)[回复]

一定要使用国家属性的标记,如国旗,国号吗?

  • 从上面的讨论看来,人的国家属性是以国籍为基础的,但这个概念是从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开始的,并不普遍适用
  • 为了减少冲突,在两岸人事物需要同时描述的时候一般是使用中国大陆台湾这两个地理名词的
  • 建议简单地使用不带国旗的中国(1949年以前),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

Isnow 2007年7月18日 (三) 08:11 (UTC)[回复]

支持Isnow兄的建议,何必为了一个也没让版面好看很多的国旗,横生枝节?—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18日 (三) 08:16 (UTC)[回复]
(:)回应大象兄,我没有简单的二分法,护照上民国说自己TW人是完全正常的。但之前TWN模板的显示...注意那里是国籍,所以我之前改了民国直接显示,结果有人不认同(楼上有发言 看出来了吧 还是国内的)撤销了我的修改。目前 似乎TWN模板经过了再次修改,不知道还有没有人又异议 至少我没问题。
winetai,你不用过分激动,我个人立场来说,我只会说自己是国内wiki人,使用大陆/内地我可没考虑过(本想直接用中国,可担心对岸有人说 两岸还没统一呢,这和强行改台湾人物的国籍为PRC是一个道理(官方说法 台湾是中国一个省)免得强加于人)。至于陈X扁(不过我尊重每个人持有不同的政治立场,包括陈本人,至于怎么看他是两回事了),我只是担心某墙的关键字过滤,虽然从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我还真担心国安某日找我呢(实话)。如果对岸有人认为有能力把某墙帮忙给彻底拆了的话,最好不过。我相信大概有1.6亿人等着感谢帮忙拆墙的人。至于我的政治立场,用户页上很清楚了。如果我真是某党党员或支持者,我还真就不会来wiki了。

另外,winetai还真没看懂我的意思呢,当然是“台湾维基人不必讨论”啊,因为你们对使用ROC的名称应该没有异议才对(有异议的当然是绿色支持者了,非要说TW是个国家)。我说“台湾维基人不必讨论”的前提是,之前我改过TWN模板,改到ROC,也就是去掉了|,结果有人不认同,改回去了,不认同那就是有异议了,本来那后面一个问题就是让有异议的人来说的。既然我认为TWN显示TW有问题(国籍使用中)而有人也不接受ROC的名称,自然要讨论出第三条路来。哪会想到...真ORZ...如同你下面开的,无论CHN模板显示中国orRPC的名称,我都不会有异议一样。 目前看来真的只能放弃使用模板最好(可能引起的争议)?真的没有更折中的办法吗?
题外话一句,我还正热切期待早日三通去TW旅行购物呢 网上诸多不方便啊(昨天还有朋友被影响到了跟我提起)。说我对TW、ROC抗拒?还真是好笑。—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18日 (三) 15:09 (UTC)[回复]

我不知我是哪根汗毛竖起,让阁下感到激动的;其实现在看到诸如阁下有异议者当然是绿色支持者的完全不了解台湾民情二分说法,我连反驳都懒得反驳,遑论激动。--winertai 2007年7月18日 (三) 16:57 (UTC)[回复]
果然只能说一句‘不懂就不要多话’,在台湾,支持承认‘中华民国’这名称的人,并不见得就等于反对‘台湾’作为国家的称呼,其中复杂的理由与感受,只怕每个人都不同,哪可能一句‘有异议者当然是绿色支持者’就可以一分为二,这样的判断方式实在太肤浅了。—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18日 (三) 18:06 (UTC)[回复]
台湾认同问题就连台湾人都可以吵上一架了,非台湾人想要挑起这个话题,真的还是非常不识相的举动,大家可以看看近期以来有哪一个台湾人会自己挑起这个话题,因为这个话题太敏感,那些会去把中华民国改成台湾或是把台湾改为中华民国的人,通常都会被当成来捣蛋的,一般有理智的台湾人不会自己去淌这浑水。--robinhou 2007年7月18日 (三) 18:40 (UTC)[回复]
补一句:火星の石榴口中所谓的绿色支持者难道就不可以是维基百科用户吗?他们表达不认同的意见权利难道就比所谓的中国人少了一块吗?这点要请多加思考。--春日クリス 2007年7月20日 (五) 06:42 (UTC)[回复]
补一句:台湾的绿色支持者也是中国人!—Linuxwindows 2007年7月20日 (五) 21:01 (UTC)[回复]

可以看看Template:TWN的链入页面,如侯佩岑,作为出生地,使用台湾会比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台湾)好,所以对于台湾的坚持是可以理解的。但很明显,这是模板的误用、乱用,出生一栏大可写“1978年12月20日,台湾”,这也是国内外最常见的写法,加上旗帜只是平添麻烦而已,应尽量避免。--Hiaeoupyc 2007年7月19日 (四) 00:34 (UTC)[回复]

再看林志玲条目,同一人物框里出现两次旗帜,其低效可想而知。-Hiaeoupyc 2007年7月19日 (四) 00:41 (UTC)[回复]
参考性别比条目,底下有一个很长的列表,地区部分都是直接打出地名的(英文维基百科亦同),这时候模板就没用了。“旗帜+国/地名”模板的实用性着实令人怀疑。-Hiaeoupyc 2007年7月19日 (四) 01:03 (UTC)[回复]
带旗帜的模板的使用可能是从体育类条目开始的,个人建议少用这种又浪费网络资源,又容易制造矛盾的用法。—Isnow 2007年7月19日 (四) 08:35 (UTC)[回复]

疑问:关于talk页面的版权

问一下,talk页面(就是Talk、User talk、Wikipedia talk之类的)的版权,还是GFDL吗? Burea Acupotter'n 签名上不加到讨论页的链接会损人品 Don't forget 19 OCT 05 2007年7月18日 (三) 16:13 (UTC)[回复]

子公司

我有问题关于子公司条目的曾在。研究过经济的读者都应该知道,几乎所有中大型企业都有子公司。子公司乃一种商业规划的手段,特别是隔离风险和减低管理负担。一般上市公司的年报里都排列此公司的子公司。在维基里,我一般都把小作品的用相同牌照子公司合并于其母公司,这是因为一般上市公司都有十几个子公司。

不久前,我遇到了Category:物流公司,此分类页里有一大堆的子公司。而且很多都是小作品。

我提出合并以上的条目,但是一名未登记用户说HSBC的子公司没有合并,所有一直没有给我合并。据我的观点,因为以上大多条目都是小作品,应该合并。请大家给方针和见解。--Voidvector 2007年7月19日 (四) 05:53 (UTC)[回复]

我个人的见解,子公司与母公司间关系要看公司性质,多数子公司与母公司经营范围差异很大,将之合并一点意义也没有,我觉得合并与否不能看是不是小条目,而必须看这两个条目之间有无雷同,如果本质上是两家公司硬是要合并,会显得多余。
子公司列入母公司财务报表,系因两者有强烈的财务关连性,如果不列入,有的母公司会将亏损隐匿在子公司名下,对于投资人不公平,但这不代表着两者之间是同样的的公司,有时候母公司与子公司间股权结构不一样,有时候母公司与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完全不同,你如果硬要合并在一起,我觉得可能是不妥的。--robinhou 2007年7月19日 (四) 07:25 (UTC)[回复]
  • 也有相反的情况,母公司搬钱到子公司,(不管有没有赚钱都搬,可能用假交易的方式,把钱洗到子公司),可是隐匿两者间的财务关系。等母公司财务吃紧时,就玩母公司恶性倒闭,相关负责人大玩破产游戏。然后等风声过后,再用人头去操作子公司。……以上纯属自由心证……P1ayer 2007年7月19日 (四) 10:00 (UTC)[回复]

Template:Bulletin的用途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20日 (五) 17:54 (UTC)[回复]

请问公告栏是否可以用来宣传个别用户自行建立的“Google中文维基用户会”?--Mewaqua 2007年7月20日 (五) 11:57 (UTC)[回复]

是否应该清楚说明“Google中文维基用户会”是用户自发组织,不是维基媒体基金会辖下?我找不到该等说明文字。—Charlotte1125 2007年7月21日 (六) 01:59 (UTC)[回复]

英文名软件条目

如果一个海外的电脑软件的官方中文版本并没有创造官方中文名而是沿用其英文名, 那么这软件的中文WP条目是否可以没有争议性地以其英文名作条目标题? -- 同舟 2007年7月21日 (六) 09:49 (UTC)[回复]

可以,例如Microsoft OfficeEllery 2007年7月21日 (六) 10:45 (UTC)[回复]
这些就需要英文名重定向了。--DoraConan 2007年7月22日 (日) 05:58 (UTC)[回复]

少部分使用微软办公室软件指称Microsoft Office,是否要建立中文重定向到英文去。--Jasonzhuocn...台湾维基社群Blog 2007年7月22日 (日) 06:44 (UTC) [回复]

请问该名称是用于哪一个地区的?(本人孤陋寡闻,请别见怪)--DoraConan 2007年7月22日 (日) 07:11 (UTC)[回复]
似乎是台湾 [7]. 但google了一下用微软办公室这名称的就这么一分文件, 要不就是台湾微软现实中的办公室。-- 同舟 2007年7月22日 (日) 08:07 (UTC)[回复]
不可能是台湾微软现实中的办公室,不过名称以地区而异,因此要找到适当的译名需要一些时间。--DoraConan 2007年7月22日 (日) 08:17 (UTC)[回复]

我只是举了一个中文重定向到英文的特例,没有官方中文名且官方英文名很通用的Microsoft Office就不需要找中文译名了。--Jasonzhuocn...台湾维基社群Blog 2007年7月22日 (日) 12:13 (UTC) [回复]

那么这些特别的条目名称需要使用英文了。--DoraConan 与本人商谈 2007年7月22日 (日) 12:29 (UTC)[回复]

申请增加一项新规定

如题,规定就是:新建的模板,应该使用中文命名,因为不是每位维基用户都会英文,使用中文命名的模板对大家都有好处,此外,命名宜短,但要符合日常语法。让用户即便不知道模板名,也基本能正确找到该模板。--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7月9日 (一) 14:55 (UTC)[回复]

不大赞同新建的模版一定要用中文命名,是基于对大家都有好处这说法,因为,毕竟中文还有繁体简体之分,虽然我不知道简体用户部分是怎样,但对于使用繁体中文输入的用户,其实要输入简体字比输入英文字母还困难(我个人都是把要打的字利用MS Word打好转换后,再copy&paste到输入视窗,蛮费工的)。但是,使用重定向来解决模版名称的用字或命名差异问题,倒是蛮有帮助的。—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9日 (一) 18:30 (UTC)[回复]
不应该限制模板必须用中文命名,但是可以帮没有中文命名的模板做重定向,方便记忆。--Jnlin讨论2007年7月9日 (一) 19:23 (UTC)[回复]
不应限制。例如{{存档至}}这个模板,常用但打中文字很麻烦,敝人都用自己建的重定向{{saveto}}代替。更何况有如User:SElephant所说的中文繁简体问题。—Ellery 2007年7月10日 (二) 01:49 (UTC)[回复]

个人极反对模板用中文命名,因为英语没有正简的麻烦事发生,且把所有模版页面全重定向到适当的名称并非一朝一夕可完成的,保持现状似乎更有利。—Chaplin 来喝茶吧!西出日头 2007年7月10日 (二) 02:00 (UTC)[回复]

(!)意见 先解决模板的简繁重定向好了,比如艺人模板,妙兄用繁体制作,但使用简体的艺人的话,模板是打不出来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10日 (二) 04:12 (UTC)[回复]
Red16, “但使用简体的艺人的话,模板是打不出来的。”<----你指简笔字参量?请跟template:infobox University修改。*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号(星期二)格林尼治 04时55分25秒。
大家都反对,那我让步好了。顺便提一下,SElephant说简体字难以应付,我倒是推荐他使用谷歌拼音输入法或者搜狗拼音输入法,很容易直接输入简体字。--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7月10日 (二) 10:24 (UTC)[回复]
看了一下上面推荐的输入法,发现它对台湾的用户而言没啥帮助。因为在台湾主要使用的拼音类输入法,是注音输入法与以注音输入衍生出的智能输入法,如果为了要输入简体字还得重新去学另外一套拼音系统,不如还是笨笨地用MS Word进行转换算了!但无论如何,感谢您提供的意见!—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10日 (二) 12:49 (UTC)[回复]
这样繁体字用户岂不是太吃亏?那我以后也采用繁体命名好了。--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7月10日 (二) 14:35 (UTC)[回复]

请爱用仓颉,简繁通吃!!67.103.245.50 2007年7月11日 (三) 06:30 (UTC)[回复]

原来连输入法都需要统一...既然大象兄说成这样了,我就更想不通谷歌和搜狗发布繁体版本的意义了,国内用户谁需要用繁体版本输入法?更何况之前提过,搜狗在开发MAC版本呢。仓颉是不是只有繁体系统能装?我系统(XP SP2)上就没有,上次去台湾微软找也没找到。—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12日 (四) 04:28 (UTC)[回复]
新酷音输入法的新版本可以使用注音来输入简体字了。--Jnlin讨论2007年7月12日 (四) 06:06 (UTC)[回复]
个人用新酷音写条目耶 XD!另外中国内常有爱用繁体字者,甚至台商港商处处便是。我看我得找时间学拼音了(其实拼音不难,Ni hao ma wo hen hao wo i wei ji bai ke si wang ni ye si huen)-柯博文司令官对话区★为第五次动员令努力★ 2007年7月12日 (四) 06:40 (UTC)[回复]
突然想问,繁体的MS Office套装是怎么样的?不带微软拼音输入法么?微软拼音可以顺利的输入简体和繁体啊。(这样说似乎繁体的XP也应该带才对啊)—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12日 (四) 08:59 (UTC)[回复]
但是很多台湾用户使用的是ㄅㄆㄇㄈ‘注音’输入法,跟用ABCD的拼音输入是不同的东西。由于先前使用的Sony笔记型电脑是日本来的水货,因此曾使用过一阵子JWin XP,里面所附的Global IME就是可以同时打出繁体字与简体字的新注音输入法。但是,这样的功能不但没有带给我好处,反而造成严重困扰,因为繁简字体加起来使得用字选单变得更长,选起来更眼花撩乱严重影响打字速度(因为常用字顺序会变成繁体常用字先出现,再来是简体常用字,再来是繁简不分混在一起的少用字)。我个人的感想是,除非真的有够聪明的模糊逻辑与学习能力来辅助,否则只要是拼音型式的输入法,大概都逃不过繁简字体加在一起后选字更不容易的困扰,要解决这问题恐怕还是得改学像是仓颉那类、以字形为主的输入系统。但是,为了方便打模版名称搞到要抛弃用了二十几年的打字习惯,我看我还是乖乖继续用MS Word转码好了……—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12日 (四) 09:05 (UTC)[回复]
繁体MS Office附的是新注音输入法与新仓颉输入法,没有附拼音输入法。其中Office 2007所附的2007版本支援繁体/简体二选一的字体输出选项。--笨笨的小B | 20巷 2007年7月12日 (四) 12:18 (UTC)[回复]
附加说明:WINDOWS的新注音输入法与OFFICE的新注音输入法两者会相冲,而新注音输入法虽然也能支援简体字,但是都还是以繁体选字为主,所以要输入简体字会非常吃力。使用新注音输入法者建议不要安装Office 2007的新注音输入法,否则您的系统会出现严重延迟的问题。台湾繁体版WINDOWS内附有拼音输入法,谁都能自由的安装,不过前提是需要能懂英字拼音。    マイ・トーク  2007年7月12日 (四) 13:55 (UTC)[回复]
  • 强烈(-)反对规定名称必须使用中文,例如以{{京都府}}以及{{Kyoto}}为例,前者花13字节,后者花9字节,使用基本拉丁字母有助减才使用字节数。—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7年7月14日 (六) 01:14 (UTC)[回复]
    • 在UTF8编码之下“京都府”需9 byte,“Kyoto”需5 byte,不知13字节、9字节是怎么算出的?“使用基本拉丁字母有助减才使用字节数”一说严重谬误,就个人所见,完全相同内容的中英文条目(一对一翻译),中文并不比英文占用空间,有时甚至更省。而且有时各种名称会作重新导向,中英都使用的结果,那时就完全没差了。而且在不需要英文的情况下(如Kyoto不常见)执意用英文,这点说不通。--Hiaeoupyc 2007年7月16日 (一) 05:45 (UTC)[回复]
(:)回应,大陆人喜欢用繁体是因为繁体字好看而已,比较另类(相对来说)。--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7月14日 (六) 10:44 (UTC)[回复]
(:)回应我不认为,如果认为笔画多的字好看,人们就不会去创造草书,以及简化字

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7月21日 (六) 21:54 (UTC) 我本来就认为单一条目名本身是个错误,在繁简问题上特别明显,且英文也不是万能的,只能说这个问题恐怕无解。--Hiaeoupyc 2007年7月16日 (一) 06:14 (UTC)[回复]

  • 强烈(-)反对新建的模板限使用中文命名。中文分叉成繁简已经繁化,所以页面名字空间用英文Wikipedia, Template, Category等等。模板命名能重定向。—Jusjih 2007年7月18日 (三) 14:28 (UTC)[回复]
  • 无必要强制,随用户高兴,英中简繁相互重定向,青菜萝卜各取所好,岂不挺好?— WiDE 怀德  留言 
  • (+)支持尽可能使用中文命名模板,除非中文太冗长或英文更容易理解。繁简不会构成问题,有重定向就行了。但模板内的参数避免使用中文,如要使用,必须同时建立繁简两种参数。-- 百楽兎 2007年7月26日 (四) 15:24 (UTC)[回复]
  • (=)中立,首先,这里是中文维基,应该使用中文,就像其他语言一样。

提交删除讨论的步骤

想提议加上:若提交删除讨论步骤没全部完成(例如挂模板、通知图片上载者),则此讨论无效。请大家发表意见。--Jnlin讨论2007年7月11日 (三) 05:37 (UTC)[回复]

暂时(=)中立 因为我自己就是有这种待遇的当事人(中立好 免得被人说),我的四大花旦被人提删,我根本没收到通知,要不是自己发现了,差点救不回来,这种事情也不是第一次遇到了。不过,我(+)支持 设立,提删条目表,用来保护那些曾经被人提删,讨论之后保留的条目日后被人重复提删,这实在要不得。—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11日 (三) 06:46 (UTC)[回复]
建议应该是再继续讨论并记得通知原作者,或是把讨论移到更新一点的日期中,而不是‘讨论无效’,以免明明有问题的东西只因为程序不完整就坐地合法,并抹煞参与讨论的其他人所提出的意见。—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11日 (三) 07:14 (UTC)[回复]
我是程序主义者(笑)。如果有问题的话,可以补足程序重新提出讨论就是。另外,今日讨论保留,但时过境迁,不一定就永远保留,“共识是会改变的。”,但之前的共识可供参考。--Jnlin讨论2007年7月11日 (三) 08:51 (UTC)[回复]
(+)支持,但或许可以限制在一段时间之内补上必要的程序。—bstlee 2007年7月13日 (五) 09:27 (UTC)[回复]
(+)支持,但需要给提删者一些时间,我提议(如果这项方针通过的话)限定提删者在30分钟以内通知图片上载者及挂上删除模版,而如果超出限定时间但未通知及挂上模版的话须重新提删,这样如何?--DoraConan 与本人商谈 2007年7月22日 (日) 12:28 (UTC)[回复]
(+)支持,现时的提删恐怖主义太泛滥了,已发展至不见得一定帮助维持质素,却令不少珍贵资料阴干,浪费人力物力的地步,对维护者、用户都不公。另外,我亦建议如果对图片进行提删,那么使用该图片的条目之编辑者,亦须获通知图片提删的事(例如八达通图片提删,那么八达通条目编辑者也须获通知),否则亦一样视为提删无效。--小狼 2007年7月22日 (日) 14:31 (UTC)[回复]
(-)反对“如果对图片进行提删,那么使用该图片的条目之编辑者,亦须获通知图片提删的事”,除非有简单可行方法可以找出哪位编辑者在条目内加上该图片。--Mewaqua 2007年7月22日 (日) 14:42 (UTC)[回复]
(!)意见:若然有技术问题,应同时去着手解决技术。而不应该因为有技术问题,就因噎忘食,令条目维护者获得不公的对待。--小狼 2007年7月22日 (日) 19:32 (UTC)[回复]
我亦反对此项提案,这项提案将会大量增加维护工作的困难程度。--Jnlin讨论2007年7月25日 (三) 16:12 (UTC)[回复]
我同意大象的意见,只可以“建议”,不应该“强制”。因为图片提删大多是因为版权问题。这是wikipedia最根本的问题,不能因为程序的纰漏而忽视版权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7月25日 (三) 15:43 (UTC)[回复]
任何人都可以补足程序之后重新提出删除(或继续删除程序)。--Jnlin讨论2007年7月25日 (三) 16:08 (UTC)[回复]
补充说明:
  • 如果没有人发现提删者未通知图片上传者,而图片已经被管理员删除,则该图片不予以恢复,上传者必须重新上传,并确认新上传图片符合维基百科的要求。
  • 如果有人发现提删者未通知图片上传者,则该投票暂停,直到有人(不一定非得是提删者)通知上传者为止。--Jnlin讨论2007年7月25日 (三) 16:12 (UTC)[回复]



“中国”的问题

 中国中国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 (中国)

暂时没想到有更合适的地方,就先放这儿吧。顺便统计下,多少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感?当然,中国或香港wiki人就不用投票了。恰恰相反,我反感的说人物类模板填写国籍那一栏的使用,直接使用模板,会显示为中国,这是很严重的问题。字面意思大家都能理解,我怀疑多少新来的访客会明了,中国意思可能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大陆”、“香港”、黄河中下游地区清朝北洋政府甚至1971年之前的中华民国?--winertai 2007年7月18日 (三) 01:08 (UTC)[回复]

看用途,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用性大于中国,当然要用前者。--Hiaeoupyc 2007年7月18日 (三) 02:07 (UTC)[回复]
使用 时,我认为只可以有两种标示方式:首选[[中華人民共和國]] ;次选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 。直接连结到中国并不可取。而中国大陆不是国家(正如台湾也不是国家),不能这样使用。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18日 (三) 02:42 (UTC)[回复]
我很好奇 怎么能扯上HK?不知道  香港干嘛用的?清朝?1888年之后的黄龙旗是干什么用的?五星红旗代表什么?—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18日 (三) 05:24 (UTC)[回复]
我很好奇,怎么会扯上台湾,不知道  台湾干麻用的?清朝?若中华人民共和国等于中国,那清朝1888年之后的黄龙旗是干什么用的?中国领土之一的香港为何大家国籍模板还是挂香港区旗五星红旗的范围代表什么?--winertai 2007年7月18日 (三) 05:47 (UTC)[回复]
汗...楼上的是恶搞吗?—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7年7月18日 (三) 05:56 (UTC)[回复]
是在反讽吧!虽然议题很无厘头,但用的逻辑结构却是一样的。事实上,我个人认为在有较长时间跨度的事务上使用国旗模版这类的东西并不是很聪明的主意,这种模版应该只局限用于形容‘现况’的场合。如同上面有人提到过的,模版只能过分简单地分类/定义事物,万一遇到背景复杂的情况往往会造成纠纷。—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18日 (三) 08:15 (UTC)[回复]

事实上,虽然用的逻辑结构是一样的,但议题却很无厘头。事实上,我个人认为这种反讽往往会造成纠纷。—Linuxwindows 2007年7月20日 (五) 20:59 (UTC)[回复]

应该追究的是,为什么会有人在未经充份了解下对敏感议题轻易启衅,为后来‘往往会造成纠纷’的反讽留下伏笔?67.103.245.50 2007年7月21日 (六) 23:44 (UTC)[回复]

追究?阁下与楼上某君在此间犯下的“未经充份了解下对敏感议题轻易启衅”或“为后来‘往往会造成纠纷’的反讽挑起的纠纷”会比我少吗?--winertai 2007年7月22日 (日) 02:28 (UTC)[回复]
我的理解是,‘“中国”的问题’这个标题是跟着‘“台湾”的问题’这个标题来的,所以才会有人说是‘同样的逻辑’‘反讽’等,所以我说的‘启衅’指的是开头的那个,如果是阁下的‘“中国”的问题’开的头,‘“台湾”的问题’跟进,那么我指的‘启衅’就是指您,否则就不是。‘充份了解下’云云,是顺着‘不懂就不要乱说’的话来的,如果‘不懂就乱说’的人 是您,那我指的就是您,否则就不是,这样可以了吗?

唉,最近可能卤蛋吃多了,讲话不清不楚,以致惹您不高兴,敬请海涵。各位高明继续下去吧,我回家练功蹲马步去。67.103.245.50 2007年7月23日 (一) 21:27 (UTC)[回复]

谢谢阁下的解释,我只是认为阁下用“追究”两字,未免太过。若有得罪,尚祈见谅。--winertai 2007年7月 24日 (二) 01:23 (UTC)

欧盟都建立与合作多久啦, 为何大家还要彼呎自耗时间与精力在这问题上, 多想想欧洲国家为什么合作在一起吧!

模板

相关的模板有好几个:

这里面前四个模板问题比较大,而且使用上也比较乱。—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7月18日 (三) 12:12 (UTC)[回复]

奇奇怪怪的模板建太多了,看的头都晕……—Hiaeoupyc 2007年7月18日 (三) 12:29 (UTC)[回复]
1962年出生在香港的星爷倘使用最后旗帜那个也很奇怪,因为不是“国籍”所属的“国旗”。--winertai 2007年7月18日 (三) 14:26 (UTC)[回复]
应该没问题吧 英属香港,代表香港是英国的属地,因为是属地,所以国籍自然是英国,这个上次讨论过了,本来很多条目都是用HKG的,结果又尊重共识,改回来了(其实我就是反对使用HKG-1959的人 有人说应该以出生时的政治情况为准,那当然正确了,1962年香港的确还是英属)。另外你不用反讽我,严格意义上 你说的是对的,五星红旗现在的范围自然应该包括香港了(回归了 所以香港人物类条目,我是绝对不会用HKG填写在国籍那一栏的,只能也只会是CHN或者PRC)。旗帜的问题如果能解决,那时候,港资也不会被算作外资,去香港自由行也不会被列入出境旅行了(不满有什么办法?)。—我是火星の石榴 2007年7月18日 (三) 15:22 (UTC)[回复]

周星驰条目中使用这个模板是表示出生地,并非国籍。中华成棒队所有队员模板套用了TWN模板才是滥用,试问有非中华民国籍的选手可以代表台湾比赛吗?而且体育条目套用模板也应该使用Template:TPE,因为TPE才是台湾的IOC代码,TWN不是。—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7月18日 (三) 15:54 (UTC)[回复]

请问,哪时候该算出生地?哪时候该算国籍?模板用在胡锦涛的就算国籍;用在周星驰就算出生地?如果出生地在香港的中华民国国民马英九也用这模板,那该挂那一个旗帜?你眼中,国籍必然是中华民国或会籍必然是台北的中华成棒队员条目使用台湾模板就是滥用,那为何使用:这种国籍出生地混淆不清的模板就不算滥用?其标准何在?我的看法很简单,现在这些模板最大共同缺点都是“错用简单符号来描绘复杂事情”,而挑起这些问题,不但于事无补且会因为立场殊异标准不一;毫无交集。--winertai 2007年7月18日 (三) 17:12 (UTC)[回复]
本来问题可以是很简单的,只需根据条目的需要,明确规范使用守则即可。一旦涉及意识型态,再简单的问题都可以很复杂。--Hiaeoupyc 2007年7月18日 (三) 22:54 (UTC)[回复]
模板的特点是死的,不利变化;意识型态也是死的,拒绝变化。面对不易辨识的变动状态,建议手工处理,不要用模板。模板只适合用于重复性高、相对稳定的内容。--Hiaeoupyc 2007年7月18日 (三) 23:09 (UTC)[回复]

W兄,我大致上明白你的国籍是指什么了,似乎就是宣示主权。我为什么说在中华成棒宣示主权属于滥用模板,原因很简单,因为球队的名字已经很明显宣示主权了有必要里面再反复重放吗?胡锦涛条目用一下就不能算滥用了,但是必须选对旗不能1942年也用五星旗。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列表里面每个人名前面挂上国旗就属于滥用模板,这个道理和中华成棒是一样的。当年成棒条目为了这个呛呛了很久,最后还是搞成这样。台湾的条目让人挺无奈。—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7月19日 (四) 12:29 (UTC)[回复]

Mukdener,我现在才知道你“滥用”定义,我原则同意你的看法。不过,你“似乎就是宣示主权”的论断,还是些许犯了我是火星の石榴某些观点上的疏忽。这样讲好了,我知道你和某些维基朋友蛮讨厌台湾维基朋友将政治味带进条目,但从另角度来看,或许是意识型态或立场迥异的其他人将许多条目编撰上的微末细节看成是台湾的政治味。--winertai 2007年7月19日 (四) 19:09 (UTC)[回复]

个人觉得特别行政区旗帜与英属香港的旗帜其实可以这样分:1997年7月1日之前已经死亡的香港人物使用英属香港旗帜,1997年7月1日后健在或死亡的香港人物使用特别行政区旗帜。这样应该可以避免譬如刘德华周星驰一类在港英政府统治时期出生,现在又是中国公民的问题。--阿菲利菇维基食用菌协会SVG矢量图?找我就对了 2007年7月25日 (三) 06:59 (UTC)[回复]

关于英文简写重定向的速删

最近见很多英文简写的重定向遭速删,例如DisneyHKALEHKCEEHK,理由是这是中文维基,不需要英文重定向,那么大家的看法又如何?—Iflwlou [ M {  2007年7月21日 (六) 07:12 (UTC)[回复]

不知道大家看法如何...如果从读者的可能性来想,一些常见的英文字汇的重定向应该会有些读者是直接输入,而她/他想看的是中文叙述。这样情形下,我支持英文字汇重定向的保留。--春日クリス 2007年7月21日 (六) 07:30 (UTC)[回复]
参看Wikipedia:投票/非中文重定向页面第二次投票及其讨论页,同时Wikipedia:可以快速删除的条目的标准#重定向页已删除非中文重定向可以速删的规定。也就是说,所有的非中文重定向页面不在速删之列,遇有速删标记的可以将其撤消。
虽然已有投票允许非中文重定向存在,但还没有形成文字写入方针中,这意味着非中文重定向还可以走删除流程,但速删是违反现行方针的。— fdcn  talk  2007年7月21日07:33 (UTC+8 7月21日15:33)
因为不少维基人认识上有一误区,以为重定向是条目名称,是知识的一部分。其实重定向仅仅是技术手段。— fdcn  talk  2007年7月21日07:55 (UTC+8 7月21日15:55)
对于简称,我认为至少常用的简称(如HKALEHKCEE)不应被删除。不过,上文的Disney不算是“简称”吧?我认为应以另一个准则处理。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1日 (六) 07:46 (UTC)[回复]

非简写的英文重定向

既然大家(大约共识见[8])认为模版可以(有人甚至认为应该)用英文,何以同样方便大家 -更方便读者- 的英文重定向如此多反对者?*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一号(星期六)格林尼治 07时43分28秒。
Hillgentleman提到“英文重定向”,我认为不能与“简称重定向”相提并论。例如将orange重定向到,这是“英文重定向”,似乎有过分滥用之嫌;但例如将OJ重定向到橙汁,这是“简称重定向”,只要大家认同“OJ”是常用的简称,重定向是可以接受的。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1日 (六) 07:51 (UTC)[回复]
Kevin“似乎有过分滥用之嫌”<---似乎?请你讲清楚,滥用就是滥用,然则请举理由。何谓“滥”?*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一号(星期六)格林尼治 07时56分59秒。
的命名不是起源于英文为母语的地区,假如仍容许英文作重定向,那么法文、德文、意大利文等为何又不能作重定向呢?总之,我的立场是欢迎“简称重定向”,但对不必要的“英文重定向”有所保留。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1日 (六) 08:04 (UTC)[回复]
“为何又不能”??? 能! 请自便--> en:wikt:orange#Translations
Kevin请回答:何谓“滥用”?*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一号(星期六)格林尼治 08时10分29秒。
我所指的“滥用”是指建立不必要的重定向的行为。根据Wikipedia:投票/非中文重定向页面第二次投票,只有一些特定的情况下(也就是在该次投票中由社群通过的那几个情况),非中文重定向页面才可被建立。因此,将orange重定向到实属不必要。反而根据社群共识,学名Citrus sinensis重定向到橙是可以接受。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1日 (六) 08:39 (UTC)[回复]
“不必要”?维基 有很多物事都不“必要”。重要的是 有 无 用。 无论如何 有用无用,必要不必,亦非你Kevin一言而决。若有英国人,初学中文,想知orange 的中文是什么,则他可用orange之重定向。另外,我们在欧美有很多用户,有时他们所在的网络无中文输入,则他可用orange之重定向,比要用网上中文输入方便得多。*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一号(星期六)格林尼治 08时52分47秒。
“若有英国人,初学中文,想知orange 的中文是什么”,我认为他应该先到英文维基百科输入orange,再在“其他语言”一栏点选“中文”进入中文维基百科的。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1日 (六) 08:57 (UTC)[回复]
Kevin你知道工程中 redundancy 之重要吗?若英文维基暂停又如何?*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一号(星期六)格林尼治 09时02分58秒。
你也有你的道理。也许我们两人先暂停争论,听听其他人的意见吧。毕竟在中文维基百科,向来都没有“为任何条目的英文名称建立重定向”这个习惯。假如经社群充份讨论后主流共识是接受这种做法,我当然尊重并不会阻止。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1日 (六) 09:08 (UTC)[回复]
我未见有人有兴趣“为任何条目的英文名称建立重定向”。现在我们讲的是有用而无害的外语重定冋(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误导)可留。所以很难理解你可能会阻止那一种做法。*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一号(星期六)格林尼治 09时19分28秒。
你误解了我的说话,我的意思是让社群决定是否容许建立这类重定向。再拿回之前的讨论作例子,外语国家名称的重定向是被社群否决容许的,难道这类重定向是因为有“误导”成分而被社群反对吗?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1日 (六) 09:28 (UTC)[回复]
我插一句,目前的票数说明“社群否决容许”(即没有产生是否存删的共识)是对的,但不能说明“社群反对”“这类重定向”。— fdcn  talk  2007年7月22日01:18 (UTC+8 7月22日09:18)
我无误解你的说话;我根本不知你在说什么。‘难道这类重定向是因为有“误导”成分而被社群反对吗?’-明知故问。请回到该讨论页讨论这事。*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一号(星期六)格林尼治 09时39分45秒。
提删[9]人指 {{d|這是中文維基,沒有需要的重定向。}} 。吾人有template:速删,同样重定向到template:delete 。这是中文维基,Thomsonlee反而用英文模板提删。*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一号(星期六)格林尼治 07时54分41秒。

我依然希望维基人都看一看上面提及的投票和讨论,作为定位技术的重定向,非中文本身不应有“滥用之嫌”,是多多益善的。— fdcn  talk  2007年7月21日07:59 (UTC+8 7月21日15:59)

另外一个说法,假使重定向并不占有多少资料空间,何以为了自认的“不必要”而牺牲读者的“方便性”?:)--春日クリス 2007年7月21日 (六) 09:12 (UTC)[回复]

觉得讨论太多的话不妨从Wikipedia:投票/非中文重定向页面第二次投票#快速删除的标准开始看起。--RalfX2007年7月21日 (六) 09:20 (UTC)[回复]

  • 就事论事,“orange”重定向到“”是错误的,按英语论,还有桔子,橙色等其他含义,其他语言可能还有其他解释,除了“方便性”,作为百科全书,还需要“准确性”
  • 建议多参考Wikipedia:投票/非中文重定向页面第二次投票
Isnow 2007年7月21日 (六) 09:22 (UTC)[回复]
同意。多谢提醒。Orange在英文维基百科是释义页。早前我们想得太抽象。*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一号(星期六)格林尼治 09时26分40秒。
至少我觉得本来就是外国的东西是可以允许使用简称重定向的,但是外文重定向是没有必要的。例如说新加坡的地铁,在新加坡几乎所有的中国人去坐的时候不会说去坐地铁,反而都会说去坐MRT,这个时候,MRT已经作为这个事物的另外一个名字被广泛使用了,所以应该重定向。但是它的全名却没有必要重定向,因为那应该是英文维基的内容。—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21日 (六) 13:22 (UTC)[回复]
全名为什么在中文维基没有必要?有人需要它来定位中文地铁的条目。请给出不必要的根据。这问题以前讨论过很多次了。— fdcn  talk  2007年7月21日15:10 (UTC+8 7月21日23:10)
我的理解是既然他需要用英文来定位中国地铁,那么他必定可以找到相关语言的百科全书,再通过该页上的链接到中文维基。可以说得例子是,英文维基没有很多可以使用的中文重定向,那我们也想用中文来定位它的一些条目阿。—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21日 (六) 15:58 (UTC)[回复]
一、其它语言没有这个相关跨语言链接呢?二、就算有,先找到外文维基,再跑回中文,有效率吗?三、重要的是,这个非中文重定向究竟妨碍着什么了不能允许存在?四、你还是没有给出没有必要的理由,通过火车能到达目的地不能说明汽车没有必要。— fdcn  talk  2007年7月21日16:43 (UTC+8 7月22日00:43)
我可以说出一个现实的理由,大陆的很多人是没有权限编辑英维的,但他可以创建中文维基的非中文重定向。即使不谈这个理由,放着一个可以方便读者定位的技术弃而不用,我想不出有什么道理,这非中文重定向根本无关中文政策的。其它语言维基都能允许外文重定向独中文维基不允许有些奇怪。其实现在所讨论的东西,都在Wikipedia:投票/非中文重定向页面第二次投票里已讨论过了。— fdcn  talk  2007年7月21日16:53 (UTC+8 7月22日00:53)

只要规定这些重定向不可使用于条目内文中,那我对这些重定向就没有意见。例如,一个翻译名称有争议的名词,在其他条目中,仍然必须使用中文描述,可使用noteTA标签,但绝对不能因为有争议就去使用原文。--Jnlin讨论2007年7月21日 (六) 18:49 (UTC)[回复]

    • 我认错,在讨论前研究不足,在英文维基试过几种语言(中文、法语、日文),在相关条目均有重定向,既然这样的东西不违反方针,又能够方便用户,当然很好,故(+)支持。其实从我原来说的很多东西应该能看出来我是很想让维基对普通用户更加方便的(而不是对老用户,因为老用户自己会有很多办法)。并且建议相关内容形成方针,使得以后处理有个参照。—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21日 (六) 19:26 (UTC)[回复]
  • 可以重定向,不过需要清楚的是,中文和英文的词不是一一对应的,简单把某个有多个含义的英文单词重定向有多个多个含义的中文条目中,是不合适的。—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7月21日 (六) 19:35 (UTC)[回复]
    • 对的,非中文的多歧义不能在中文维基进行阐述(比如建立消歧义),这是违反中文政策的。还有,非中文重定向如果存在不精确的情况,也是不能建立的。— fdcn  talk  2007年7月22日00:24 (UTC+8 7月22日08:24)
  • 看了以上的讨论,我也软化立场了。既然容许外文重定向,希望能够一视同仁,不要个别针对某类重定向(例如国家名称)。而且连外文重定向也容许,简称重定向更没有理由不容许。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2日 (日) 03:09 (UTC)[回复]
  • 我支持fdcn的意见只要没有歧义的问题,保留各种外文重定向,如果有歧义的,除非在中文语境也常用,不然不适合作重定向或消歧义。—ffaarr (talk) 2007年7月22日 (日) 04:19 (UTC)[回复]
  • 需不需要办一次投票确立“保留外文重定向”的共识?这边厢很多人认为应该保留之际,那边厢在提请删除页面中也有“这里是中文维基,没有需要外文重定向”的声音。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2日 (日) 13:12 (UTC)[回复]
    • 要。--J.Wong 2007年7月22日 (日) 13:22 (UTC)[回复]
    • Kevin,“这里是中文维基,没有需要外文重定向”是一些人的意见,无论属实与否,始终不是充份的删除理由。
    • 在维基很多物事都 无必要;[例如:大家常用的用户栏(userbox),不单无必要,更占用了template空间]。“无必要”不是删除的理由。删除有用而无误导的重定向是负贡献。*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二号(星期日)格林尼治 13时41分49秒。
      • 对不起。在我加入两年多的经验,我看到的是外文重定向总会被速删,导致我有一个先入为主的概念。(随便举个例:Hong Kong已被删除多次了。)正所谓“共识可以改”,假如现在的主流意见认为这类重定向是有价值的,只要进行一次投票确立共识,外文重定向便可明正言顺地保留了。大家明白吗?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2日 (日) 13:51 (UTC)[回复]

Wikipedia:投票/非中文重定向页面第二次投票至今才几个月,个人以为在2007年至少不需要关于这个题目再办投票了。—Isnow 2007年7月22日 (日) 15:34 (UTC)[回复]

  • 根据该次投票结果,只有下列六种情况下的外文重定向被容许:学术名称、国际性、日语异体字、日语假名、作品名称、人名以外的缩写及时区。现时被提删的China AirlinesHong Kong显然也不在这六种情况内。假如将外文重定向的条件放宽为只要没有误导或歧义便可建立,那么规则必须被修改,即是有必要进行投票。希望反对举行投票者三思。(我倒满意目前的规则(即反对该六种情况外的重定向),只是不想见到有人为争取放宽外文重定向条件而争吵而已。投票以确立共识是平息争议的最好办法。)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2日 (日) 16:55 (UTC)[回复]
    • “投票以确立共识是平息争议的最好办法”<---- 参阅wikipedia:共识*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号(星期二)格林尼治 04时39分02秒。
      • 讨论已有多日,但对提议有保留者几乎只得我一人。似乎真是不需要投票手段便得出共识了。不过,几个月之前部分外文重定向的存废还有争议,现在却已再没有人提出任何异议,我只是对社群取态转变之快感到费解。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4日 (二) 06:22 (UTC)[回复]
        • 同意人神之间:“在投票之前进行更大范围的讨论”。
        • Kevin,两种可能因素: 一:维基参与者是流动的;二:经过多重讨论,大家更理解此事。
        • 无论如何,建立共识根本上就是让大家互相理解。投票/问卷/straw poll 固然可吸引更多人参与,但若要成功,其中须有意见充份交流的机制;单纯而有时限的投票往往无助良性讨论。*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号(星期二)格林尼治 06时48分41秒。
    • 稍澄清一下。上次投票结果,只是达成允许六种非中文重定向的共识,并不代表对其它的非中文重定向的反对(就是被否决容许的两种也没有反对超出三分之二)。另外,在其讨论页的讨论,已反映了“容许所有非中文重定向,但要原则性和个案处理的限定”的意向,当时和现在也没有反对的。就是参与人数太少,还没有能够形成共识。— fdcn  talk  2007年7月25日02:33 (UTC+8 7月25日10:33)

我认为把orange (fruit)重定向到是不理想的,因为根据Wikipedia:消歧义,括号只用于消歧义页面链出的条目。这是中文维基百科固有规范,是否真的有必要打倒重来?-- tonync (talk) 2007年7月24日 (二) 19:55 (UTC)[回复]

我对于是否要更大幅度的开放外文重定向抱持中立态度,但是,要开放也是基于方便搜寻的理由,因此我不认为‘orange (fruit)’这种重定向有必要。毕竟,谁会在搜寻时后面还打消歧异括号的?—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7月24日 (二) 20:10 (UTC)[回复]
  • 我问大家的是客观上有无不妥,不是有无必要的个人意见。*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号(星期二)格林尼治 22时06分40秒。
  • 1。我已经讲过:为方便自己;而orange (fruit) 空着白空着;
2。SElephant, 最重要的是: 搜索蜘蛛可找到;若有人打入orange,则orange (fruit)的重定向将会出现(可能是100%match,但我不肯定)。
3。若有人告诉我阿剌伯文有英文重定向,我一定会试用最想当然的英文条目名。*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号(星期二)格林尼治 22时13分21秒。
支持这类重定向者,没有考虑到一个问题。引回之前的一个例子“若有英国人,初学中文,想知orange 的中文是什么”,但orange却有其他意思,不能直接重定向到,因此输入orange只是一个红字,这算是方便使用者吗?是否需要为orange这个字建立消歧义页?既然容许外文重定向,外文重定向的消歧义页又如何呢?这些都是支持这类重定向者需要思考的地方。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5日 (三) 02:07 (UTC)[回复]
  • Kevin,1。释义页不在讨论范围之内。
    2。在搜寻格输入orange,系统会搜查有orange之条目
    3。无论如何,就算帮助如何微小,都无害;你的道理讲到尾,得到的结果也是+epsilon。*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五号(星期三)格林尼治 05时37分23秒。
对外文进消歧义我持谨慎反对。当然它会带来方便,但它确实在违反中文政策。关键在于我们怎么看消歧义页面?如果是百科知识的一部分,显然对外文进行解释是不符合中文政策的。重定向不是百科知识,没有违反中文政策的问题,我觉得不如先把重定向的看法固定下来。至于外文消歧义,先不要讨论,目前的政策应当不允许它。— fdcn  talk  2007年7月25日02:24 (UTC+8 7月25日10:24)

意见大致同Kevinhksouth。回自由主义者君,外文消歧异违反的未必是既定政策,而是上次的讨论共识,但问题同样严重。为了方便一人推翻过往社群共识是不尊重的行为。再者,“orange (fruit)”虽谓方便了Hillgentleman一人,但违反了固有规范,这对编写百科全书是极坏先例。我以为“写百科全书要讲规范”这种道理是毋庸置疑的。-- tonync (talk) 2007年7月25日 (三) 04:22 (UTC)[回复]

WP:IAR:

如果规则阻碍你提升或维持维基百科的品质,那么忽略这些规则吧!

*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五号(星期三)格林尼治 05时25分42秒。
Tonync, 现下我们做的正是修订共识,orange (fruit)实系方便大家讨论之实例。*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五号(星期三)格林尼治 05时28分44秒。
无视规范无助提升维基百科的品质。如果你同意orange (fruit)破坏了规范,希望你能自觉把它送交快速删除之列。-- tonync (talk) 2007年7月25日 (三) 15:30 (UTC)[回复]
  • Tonync, 大致上同意你第一句。总之:1。此重定向有用而无害。2。同意现共识是不保留。 故请便。//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Orange_(fruit)&action=delete 多谢。*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七号(星期五)格林尼治 08时15分21秒。

wikipedia:重定向进行修正的提案

在导言部分增加:

重定向本身是定位技术手段,起着方便检索、避免重复条目和意外连结的作用。一个重定向是否建立应当查看它对百科带来的益处和混乱的对比,应避免造成错误、迷惑和不客观的认识,避免对检索带来麻烦。原则上,污辱性、不相干、错误、不准确或有歧义的名称应当避免用来建立重定向,但是如果某种错误拼写非常普遍,可以个案讨论。非中文、错误拼写等重定向不得以内部链接的形式出现在条目正文中,重定向的名称不能看成正确的百科知识的一部分。

将“非中文重定向问题”一段更改为:

维基百科不反对为非中文名称建立到条目的重定向,但不提倡特意为所有的非中文创建一个系统全面的重定向。

已建立的非中文重定向如果不违背其他的方针政策(例如命名常规)不需要刻意地去删除,但:

  • 如果非中文重定向名称有消歧义问题,则不应该建立消歧义,重定向也不应该建立。
  • 避免建立意义不准确的非中文重定向,禁止建立错误对应名称的非中文重定向。
  • 关于非中文重定向的其他事项应该符合我们关于重定向的总体方针。

请讨论和修正字句,以便建立一个共识避免以后的争执。— fdcn  talk  2007年7月25日03:20 (UTC+8 7月25日11:20)

非常(+)支持。但是有一个问题,如果有人刻意建立大量非中文重定向如何处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7月25日 (三) 03:56 (UTC)[回复]
这就是放宽非中文重定向的代价了。根据规则的修订,建立非中文重定向被合理化,就算真是“刻意建立大量”,也是没有问题的,反而阻止建立(不管是否被视为刻意)便变成违反“不可刻意删除”了。因此,假如容许建立非中文重定向,也就不应阻止有人刻意建立大量非中文重定向。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5日 (三) 05:35 (UTC)[回复]
  • Shizhao, 你问了一道有预设的问题(loaded question)。有什么需要“处理”?你担心有人 会在大量重定向中渗入不适当的重定向?*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五号(星期三)格林尼治 05时42分57秒。

我个人不是很赞成对建立者过于严厉。— fdcn  talk  2007年7月25日06:44 (UTC+8 7月25日14:44)

维基百科系统一开始就规划不周全,重定向只是又一次的点中死穴,另一个在既有体系下很难解决的问题。--Hiaeoupyc 2007年7月25日 (三) 14:04 (UTC)[回复]

  • (:)回应Hiaeoupyc:不妨用基地里的一个思想来面对维基以后的问题,因为我们假设维基这条路是能够走通的,并且已经走了这么远了,所以无论以后有什么问题,都应该使可以解决的。Shizhao:因为有这句话,“一个重定向是否建立应当查看它对百科带来的益处和混乱的对比,比如是方便检索、避免重复建立条目还是造成错误、迷惑和不客观的认识。”我觉得如果是恶意添加不当内容,当然需要处理,但是若添加都是为了方便搜索,也就是益处,那么就应该允许添加。—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25日 (三) 14:23 (UTC)[回复]
  • 其实对外文重定向稍为规范,为的是方便维护。全世界至少有数百种语言,因此理论上一个条目可以建立数百个外文重定向。当有人将一个冷门的外文建立重定向,管理员和大部分编者又怎能知道该重定向的真伪?因此,有全面开放外文重定向的方向下,我仍希望作出一些规范,只可容许:1. 英文 及 2. 条目相关的语言(例如是法国地方的条目便容许法文;日本人的条目便容许日文等) 两个外文重定向,以方便监察重定向是否正确。(当然,我本身仍对全面开放外文重定向有所保留,但在现时形势下,我只好抛出一个妥协的方案给大家参考。)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5日 (三) 15:27 (UTC)[回复]
  • 支持自由主义者君提出之修定。-- tonync (talk) 2007年7月25日 (三) 15:35 (UTC)[回复]
非常同意Kevinhksouth的意见。但是我认为应该只允许2. 条目相关的语言。英文除非与条目相关,否则不应该建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7月25日 (三) 15:38 (UTC)[回复]
其实如果让我选择,其实我也倾向书生的意见,但支持英文重定向者众,若不争取他们的支持,难以得到一个妥协的方案。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6日 (四) 03:55 (UTC)[回复]
Kevinhksouth的意见,在第二次投票中winertai就已提出讨论过,这确实是一个让人有些费思量的问题。不过我仍然对Kevinhksouth的规范作法保留,这相当于承认语言的不平等。一刀切不允许非中文大家意识到不妥,不允许大量建立非中文重定向也不是好操作的事情。我承认,一个维基人不太可能对所有语言都精通,当他为一个条目建立很多语种的重定向时,显然准确性是值得怀疑的。我在提出这个提案时,参照了以前shizhao的很多建议,但最终没有在提案中加入硬性禁止大量建立。我觉得,硬性禁止首先有个非善意假定,再者有违维基人人编辑的理念,最后我们仅是因为对正确性的猜测做出禁止建立,这是在条目中都没有的。
在坏的情况没有出现之前,或者在没有实践之前,我倾向于不讨论不作规定。一个例子是,条目的跨语言链接同样存在这样的假设,但在实际中并没有出现担心的大量错误情况,跨语言链接也没有规定要禁止大量创建。当然跨语言链接有一些现有机制(比如bot)在保障着,对非中文重定向,我想在实践中也会有相应的办法产生(来校对其正确性),我希望在有相应的运行经验后再进行讨论。无论如何,现在的提案规定了“是否建立应当查看它对百科带来的益处和混乱的对比”,也说明了“不提倡特意为所有的非中文创建一个系统全面的重定向”,这为没有硬性规定时做出软性的说明,社区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fdcn  talk  2007年7月25日16:06 (UTC+8 7月26日00:06)
我个人觉得,在日常运作中可以这样,当一个维基人为同一条目建立3条以上的非中文重定向时,他应当承担解释正确性的义务,比如在摘要中或在讨论页中指出该重定向名称在条目正文中有同名的跨语言链接或字典该名称释义的链接。没有解释的大量创建,其它维基人可以以正确性无法验证为由提删。此外,我还注意到Wikipedia:破坏中有这样的文字

破坏性重定向:将一些页面重定向至一些令人反感的图像或页面,或重定向到一些错误的页面。

显然,构成破坏的可以依照处理破坏条款进行。— fdcn  talk  2007年7月25日16:35 (UTC+8 7月26日00:35)

如果真的有人为一个条目建立几十个外文重定向,该条目的“键入页面”会被这一大堆的重定向淹没,要花多点时间查找真正键入到该条目的其它有实质内容的页面。--Mewaqua 2007年7月25日 (三) 16:53 (UTC)[回复]
嗯,你说的是个问题,也许应对同一条目的非中文重定向个数进行限定。我希望这个问题最好技术问题技术解决,以前找链入本页的模板是困难的事,但在今天很容易了。在目前的情况下,我把提案的导言文字中一句改为“一个重定向是否建立应当查看它对百科带来的益处和混乱的对比,应避免造成错误、迷惑和不客观的认识,避免对检索带来麻烦。”,是否对同一条目的非中文重定向数量进行限定,再看看其它人的意见。— fdcn  talk  2007年7月25日17:18 (UTC+8 7月26日01:18)

以整体的维基百科来讲,外文重定向是不必要的:

  • 按照准确性,从特定外语维基查找到条目并跨语言链接过来更准确(重定向是相对不准确的一种链接方式,且难以纠错)
  • 按照中立性,在中文维基中特意建立某种语言的重定向是违反中立原则的

从方便性的角度考虑,整体使用维基百科的所有语言版本其实比重定向更能满足这方面的需求。—Isnow 2007年7月25日 (三) 19:40 (UTC)[回复]

这种回到起点的讨论我非常反对
  • 还是那句话,火车不能否定汽车的必要。非中文重定向目的是定位,跨语言链接目的是链接同条目的不同语种,两者性质是不同的。维基永远是动态,不可能每一个条目都有对应的其它语言的条目,但建立一个非中文重定向和一个该语种条目的成本是不同的。非中文重定向还有避免译名争议和地区差别条目的重复创建意的作用,这也是跨语言链接不能提供的。跨语言链接只能链接至该语言的条目名称,其它别名简写缩写等就无法提供。两者根本不能说谁能取代谁,也不存在更能满足需求的假设。
  • 跨语言链接和外文重定向,从验证正确性来说,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差别仅是量上的,一个词和一个条目文字的依据差别;第三方语言维基的跨语言对验错的帮助,在非中文重定向中也有,只是操作麻烦一些。
  • 如果还对非中文重定向的必要性进行质疑,请解释现实:不断有非中文重定向的创建和创建呼声,不断有这样的争执出现在维基,并耗费社区精力。看来,Kevinhksouth说的也许是对的,讨论不足以达成共识,我们总要再回到起点,新的投票看来得进行。
关于中立性,我还没有厘清你的逻辑,现在还没有说要限定不允许创建某语种的重定向。
关于准确性的问题,事实上是操作问题而非本质问题,出于对社区查验错误的成本在此有所讨论,但从根本上说,基于对准确性的猜测而进行禁止性规定是错误的,这是违反维基人人编辑的理念的,我们从来没有因为冷僻条目难以验证而禁止大量创建它甚至是禁止创建冷僻条目。— fdcn  talk  2007年7月26日00:57 (UTC+8 7月26日08:57)
  • 按照准确性,从特定外语维基查找到条目并跨语言链接过来更准确(重定向是相对不准确的一种链接方式,且难以纠错),有时候就会出现自己语言没有的条目,就到其他语言寻找。
  • 按照中立性,在中文维基中特意建立某种语言的重定向是违反中立原则的,例如在Oda Nobunaga重定向到织田信长,但Esperanto重定向到世界语则没有问题,我们已经有StarbucksMcDonald's等国际知名性企业。
  • 其实Hillgentleman是将粤语维基百科中的“什么也可以重定向”带到来中文维基百科,我真的不希望粤语维基跳转页政策带来的麻烦来到中文维基。—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7年7月26日 (四) 00:52 (UTC)[回复]
    • Flamelai ,你离了题,但我真的不希望Flamelai将中文维基重定向页政策带来的麻烦来到粤语维基。
    • 仅此澄清:粤语维基百科继承英文维基百科政策与案例en:WP:REDIRECT,除了不识规则者(例如Flamelai)带来之误会,从未遇任何麻烦。*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六号(星期四)格林尼治 01时40分54秒。
  • 对准确性的负面假定可以做为预防、纠正甚至是封禁的理由,不能做为禁止创建的理由。
  • 我还是没有明白所谓的中立性违反问题,请不要将现实与政策混淆。
  • 如果中文维基做为一个特例不允许外文重定向,以后面临的麻烦与争执会远远比准确性假设问题严重。如果我们没有切实的根据和经验在证明验证准确性的代价高于非中文重定向带来的好处,仅仅是猜想,那讨论永无时日。— fdcn  talk  2007年7月26日01:15 (UTC+8 7月26日09:15)
最后的方法就是锁定页面,我想这是一些维基人的想法,对吗?但现阶段反对新的投票,以这样来看,年尾为最佳时间。—费勒姆 费话连篇 2007年7月26日 (四) 02:04 (UTC)[回复]
如果讨论还停在非中文重定向有无必要性上,我不反对在任何时候重开投票。中文维基不需要用好几年的时间在确定已在其它语种维基实施的政策。我以为在这里会是对非中文重定向的限定上有所分歧和讨论。— fdcn  talk  2007年7月26日02:19 (UTC+8 7月26日10:19)
如不尽快解决争议,恐怕只会一直争吵下去,所以我也不支持等待年尾才解决。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6日 (四) 04:03 (UTC)[回复]

当有人将一个冷门的外文建立重定向,管理员和大部分编者又怎能知道该重定向的真伪?

答:0。问他。 1。你可用google查,再去相关维基试一试、问一问。一劳永逸。 2。以阿拉伯文作例,多数以中文为母语者会觉得阿拉伯文很陌生;多数以阿拉伯文为母语者会觉得中文同样陌生。然则,建立一支النهر الأصف黄河的重定向,给阿拉伯文为母语者的帮助,不少于中文编者付出的功夫。*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六号(星期四)格林尼治 01时54分33秒。

有多少不懂中文的人,会要查中文的百科全书?为了所谓“方便”这个不切实际的需要,导致重定向难以让绝大部分编者检查,我认为并不值得。-- tonync (talk) 2007年7月26日 (四) 03:39 (UTC)[回复]
  • Tonync, “有多少不懂中文的人,会要查中文的百科全书”<----若有些关于中国条目,中文维基百科的资料最详尽(如英文维基中沿Yellow River各水力发电站都是红字),他可以借 altavista之类翻译器,试找资料:[10]
  • 我明白这用途未必大,但维基的好处是她的各种功能有我们想也想不到的用法。我赞同Fdcn之建议若可验证无误则保留,否则删除。*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六号(星期四)格林尼治 06时07分58秒。

我认为应该增加一条规定:

只能够增加与条目相关的语言重定向

这样既考虑到了语言的平等性,也减少了上面提到的一些几十个外文重定向所带来的弊病,同时与条目相关的语言重定向也更容易验证他们的真伪--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7月26日 (四) 03:55 (UTC)[回复]

  • (+)支持,这与我的理念接近。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6日 (四) 04:03 (UTC)[回复]
    • 关于非中文重定向的必要性,我觉得无庸质疑,已通过的六类非中文重定向,都有非常切合“实际的需要”。
    • 从现实来说,将来创建的非中文重定向主要集中在英、日、俄、法、德几中主要的语言上,这几种语言的检查并没有想像的艰难。在实践中,其它语种重定向的建立会是非常少的,只要对数量少的语言重定向保持足够的警惕,是可以避免错误的。如果将非中文重定向限定在条目相关上,或者限定在几种主要语言上,会面临一个尴尬,就是政策上在承认语言不平等。
    • 我还是觉得这种担忧要有实际的运行经验来佐证,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大量的麻烦,我们才会知道如何在细节上进行规定。从目前的跨语言链接来说,从英文维基的外文重定向实践来说,在没有类似规定的情况下并没有出现大量担忧的结果。
    • 与其在语种上限定,不如加这样一条:

建立非中文重定向时,请注明相关的依据,否则其它人可能以“难以查证”的理由提删。

  • (!)意见,虽然我赞成只能够增加与条目相关的语言重定向,但是比如黄河这类本来就是中文的条目,没有和其他语言相关,那么又如何处理呢?如果允许了,则规则乱了;若不允许,又缺乏了我们开始讨论的初衷,即方便其他语言用户。望慎重的界定这个问题。第二、知道真伪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那么多条目,很多都是我们没有见过没有听过的不最后也能够得知其有没有重要性么?一般来说问问维基人,查查google也就可以得到答案了,若实在不行,也可以上相应语种的wiki询问,当然,由创建者提供一个可供查证的依据是最简单的办法。—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26日 (四) 16:37 (UTC)[回复]
对于中国本身的条目,我并不赞成建立外文重定向。我一直以为讨论的是非中国/中华事物的外文重定向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7月27日 (五) 02:00 (UTC)[回复]
  • Shizhao, 客观的议论比个人意见更会推动讨论进展。
  • 大家所担心的是会出现不适当的外文重定向而无人发现。中国本身的条目和其他条目有何分别?然则你同时反对Hong Kong-->香港吗?为什么? *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七号(星期五)格林尼治 02时34分33秒。
Hong Kong-->香港当然不反对,因为香港的官方语言包括英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7月27日 (五) 03:12 (UTC)[回复]
  • 支持Fdcn之修订

建立非中文重定向时,请注明相关的依据,否则其它人可能以“难以查证”的理由提删。

;理由如上文。*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七号(星期五)格林尼治 02时42分30秒。

归纳一下解决方法

针对外文重定向,以下是在上述讨论中提及过的解决方法(按严厉程度排列):

  • 只容许学术名称、国际性的组织、日语异体字、日语假名、作品名称、人名以外的缩写及时区 (早前投票的共识)
  • 只容许条目相关的语言(例如是法国地方的条目便容许法文;日本人的条目便容许日文等),即是外地事物能够有一个(或数个)相关的外文重定向 (书生的提议)
  • 只容许条目相关的语言,并全面容许英文重定向,即是外地事物能够有两个(或数个)相关的外文重定向,其他则仍可有一个英文重定向(Kevin的提议)
  • 容许所有没有歧义及错误的外文重定向,只需注明相关的依据便可,即是理论上任何语言均可建立外文重定向(自由主义者的提议)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7日 (五) 03:27 (UTC)[回复]

支持前两项:
  • 第三项违反中立性原则
  • 对第四项持保留意见
  • 不支持消歧义格式的外文重定向(看了一下搜索结果,没有帮助)
Isnow 2007年7月27日 (五) 08:01 (UTC)[回复]
  • Isnow, 未必无结果,但排名的确低[11]
    •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七号(星期五)格林尼治 08时21分02秒。
我用的是这个语法所有语言中文百科,建议使用前一种语法,比建立重定向更方便。—Isnow 2007年7月27日 (五) 08:42 (UTC)[回复]
现时是讨论,支持反对最好有具体的意见。
  • 第一项反对。第二次投票仅仅允许这六类,并没有反对其它类别。如果仅允许这六类,没有解决根本,分歧还在继续,请看一看没有通过的二类的票数就知道了。
  • 第二项反对,理由将在下述。
  • 第三项出于现实的考虑,但明显,违反中立政策。
书生建议的只应用条目相关的语言,初看很美好,但在事实上没有解决问题:
  1. 没有操作性,大量的条目相关语言界定就是一个先费精力的事情。多重国籍的人物、有争议的地区、跨国企业,是不是每一个都建立?物种是按产地还是按发现者还是按国际标准名?最没有操作性的是,大量的条目你根本不能说明相关语言是什么:联合国地球太阳数学体育大学政府……?都不允许非中文?
  2. 以上如允许,则没有解决提议者们所担忧的“问题”。
  3. 不能解决实际需要。大量需要建立的非中文重定向,往往并非该条目的相关语言,而是英、日等几个主要语言,或者是一些相关领域的学名、标准代码或国际标准。AK47这样的名称,并不是俄文,但显然在维基中人们愿意建立这样的非相关语言又众所周知的重定向。这也是Kevin的第三项建议的原因,只是很遗憾有违中立性。
  4. 更不是该提议所担忧理由——难以验证——的解决方式。难以验证的原因在于参与的维基人了解该语言的人数基数太小(能参与编辑的人数正是维基保证正确性的基石),显然,造成难以验证的不是条目的相关语言,相反,在几种主要语种中,特别是英语,并不存在难以验证的问题,即使该条目的相关语言不是英语。
最后说一说这个难以验证,这几乎成了对非中文重定向进行限定的唯一理由了(其它的我没看到或者批驳过)。我再重申一下,这个理由来禁止创建是违反维基理念的,我认为第四个建议已能解决该问题,更何况这个理由基于著一个假设,没有实践来佐证。就是最严格的条目,也没有基于对验证难度的恐惧而有相关原禁止创建政策。
BTW:有人认为只能是对非中华事物来创建非中文重定向,我个人觉得这个想法有些怪,也没有明白其根据,在我看来,创建一个Yellow River的重定向没有什么不妥。— fdcn  talk  2007年7月28日01:37 (UTC+8 7月28日09:37)
以中文语境考虑:
  • 地球太阳数学体育大学政府这些单词在中文语境中不会直接使用外文,不需要外文重定向:可操作性非常简单,而且不需要验证
  • 我不认为在中文语境中有人会说“我今天在Yellow River看到好多船啊”之类的话,创建一个“Yellow River”的重定向是不妥的,若想方便查找,“2007年7月27日 (五) 08:42 (UTC)”的留言提供了一种比重定向更好的方式
  • AK47这样的名称,可以参考Wikipedia:投票/非中文重定向页面第二次投票#国际性(30-6),其实是被允许的:在中文语境中会有人说“他们昨天用AK47练习射击”
Isnow 2007年7月28日 (六) 12:54 (UTC)[回复]
  • 重申:维基上很多事物都是“无需要”的,(例如很多人喜爱的用户框),重点是 有无用、会否引致误解;若用处是+epsilon,而误解是0,为何不能保留?再问Isnow,你可用你的角度考虑,他人用其他观点考虑;你自己认为重定向无需要,但他人认为有用;你不用它就不用,而其他人想用它,又不会影响你读写维基,那这一点技术上的工具与你何干?维基的好处是它有很多你想也想不到的用处。何必无事自封?*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八号(星期六)格林尼治 14时04分00秒。
有时,我实在不能明白你想表达什么。从来没有人把建立非中文重定向与在中文语境的适用联系在一起,建立“Yellow River”的重定向根本不是为了说什么“我今天在Yellow River看到好多船啊”之类的话。这与在中文语境是否使用也没有关系,虽然中文语境中有使用的情况(比如你认为的AK47 )更有必要建立这个重定向。请先理解建立非中文重定向的目的,如果明白仅仅是为了定位条目,那么请不要说地球太阳不需要非中文重定向,这仅是你认为不需要,至少对母语非中文的使用者有需要。我再引用一下Wikipedia:重定向中防止删除的重定向有这样一条:

有人认为有帮助的重定向。你可能认为没有用,但并不能证明是别人说谎,可能你们浏览的方法不一样。

AK47只是我举例说明非条目语言相关但众所周知的外文名称,不幸落入了你认为的国际性这一被允许的范围中。也许要换个例子,“Olympic Games”比起希腊文“Ολυμπιακοί Αγώνες”,人们更会需要创建的是前者。如果你明白我在论述非相关语言更需要重定向这个现实,也许不会在意AK47这个例子的细节。
最后我也重复一下Hillgentleman的意见,认为“没有必要”往往极为武断,总是以自己的使用方式来推断必要性,对他人的需要视而不见,这种意见是至今在中文维基里外文重定向没足够容许的原因,也是非中文重定向问题总是不断有争议和呼声的根源。事实上,其它人建立的无歧义和正确的非中文重定向从来没有对持“不必要”意见者产生干扰,也没有对中文维基政策产生不良破坏,但持这个意见的人,总是想以自己认为的不必要就禁止“不必要”重定向的创建,即使他们也没说明白创建了有什么坏处,也不愿许可需要它的人去创建。
我是这么想的,当说不必要的时候,请一并说明这个不必要的东西存在了有什么危害,一并说明所有人都会认同这个“不必要”。— fdcn  talk  2007年7月28日16:32 (UTC+8 7月29日00:32)
Wiki确实可以做很多事情,但作为一种特定使用的中文维基百科,并不是技术上可行的就一定允许,这就是方针的用途。—Isnow 2007年7月28日 (六) 16:37 (UTC)[回复]
方针是由人来讨论的,至今中文维基百科没有不允许非中文重定向的规定,反而我能找出一些支持创建外文重定向的条款。方针是为目标服务的,如果我们的目标是一部方便大家快速搜索的中文百科,就没有理由定一个不允许非中文重定向的方针。请注意英文日文维基的现实。— fdcn  talk  2007年7月28日16:44 (UTC+8 7月29日00:44)
虽然“至今中文维基百科没有不允许非中文重定向的规定”,但过往的惯例皆是外文重定向会被快速删除,只是直至最近这个惯例才被叫停,忽然变成了快速保留。Special:Undelete/Hong Kong是一个好例子。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7月28日 (六) 17:15 (UTC)[回复]
那是因为有维基人曾在Wikipedia:快速删除的标准中没有经过讨论共识和投票加入了可以速删“非中文重定向”这一条款。在这期间可能就存在你所说的问题。但无论是两次投票,还是相关的讨论,从来没有不允许非中文重定向的共识(相反第二次还许可了六类)。在第二次投票讨论后,至少速删是违反现行方针的。— fdcn  talk  2007年7月28日17:27 (UTC+8 7月29日01:27)
  • Isnow, 同意,但请你回答问题。*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八号(星期六)格林尼治 16时42分46秒。
是“何必无事自封?”这个问题吗?可能是有点,在“2007年7月27日 (五) 08:01 (UTC)”的留言已经提到了,我支持早前投票的共识,但对进一步放松政策持保留意见。我的出发点是“以整体的维基百科来讲”,“以中文语境考虑”,仅供参考。—Isnow 2007年7月28日 (六) 18:46 (UTC)[回复]
  • Isnow, 谢谢回应。就算 “以整体的维基百科来讲”答了“与你何干”与“何必无事自封”。然则, 何谓对维基百科整体有利,有时很解说明,有时很主观,皆因用维基的人各不相同;我们在此,你认为你的立场对维基百科整体有利,我亦认为我的立场对维基百科整体有利。
  • 然而,刚好有一客观事实:你用一般google search,用fruit+oragne 找不到,但我用google coop[12],在第二页就找到,皆因这orange (fruit)存在(证据:google coop,用 apple fruit,找不到苹果[13])。
  • 诚然,这orange (fruit)——>在 orange fruit 的google coop 搜索排名不高,但这是google 内pagerank 之机制,现今搜索机进步很快,很可能在不久将来,有搜索器会将orange (fruit)之类重定向会在 orange+fruit 之搜索内放在高位。此其用焉。* : -) ---Hillgentleman | |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九号(星期日)格林尼治 02时33分06秒。
或许,我们不需要订立一个哪些外文重定向可以保留的规则,而是应该订立一个哪些外文重定向可以删除的规则,这样我想就简单多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7月28日 (六) 17:45 (UTC)[回复]

非政治相关的条目禁止就领土问题争吵

不要一提到华人或台湾就有人想混水摸鱼偷渡不相关的政治主张,如果不管制这类行为的话会陷入讨论区的废水连发整面都是在吵架而没任何助益,参加者是来写维基百科的不是来讨战或传教的—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59.115.193.197对话贡献)加入。

难啊,会来zh维基百科的多半是有特定想法的人;尤其是中国大陆封禁,能够摸上来的人通常也很极端;台湾虽未封禁,但受政局所乱,也常有极端。受不了的人老早就只参与英文维基百科的编修,不再理会zh维基百科,我最近也在考虑要不要把外语学好,跳槽到英文或其它语文的维基百科,zh-classical维基百科也有考虑过,不过担心他们也只是一丘之貉。本来为zh维基百科写条目,是不满中文人口不为中文维基百科维护,希望能增加点中文内容。不过现在我转而认同他们的想法,我不对zh维基百科抱什么期望。只希望能再建立一个繁体中文维基百科,与简体中文维基百科分治,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并让网友多一份选择。--Hiaeoupyc 2007年7月27日 (五) 13:5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