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6年11月

建议修订关注度指引中的维基百科:关注度 (地理特征)

算老维基人的啰唆

提议:删除Wikipedia:保护方针的矛盾语句

城市公共交通的“关注度”问题

毛主席,蔡总统等名称

“关注度不足博物馆”

维基百科:关注度适不适用列表中的内容?

一个例子:正在进行存废讨论的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6/11/02#中华人民共和国追认的烈士列表。我认为, 关注度指引对列表同样有效。列表和其它不同条目不一样,比如:这个例子,这个列表的主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定的烈士”。根据指引,这个主题具有关注度。但这不意味着可以把140万人(大陆政府认定的烈士)全部写进去,毕竟因为一些原因不是所有的烈士都具有关注度。列表中的内容也得符合关注度指引,我是这样觉得的。——星耀晨曦留言|欢迎参与升级授权协议的讨论2016年11月3日 (四) 13:09 (UTC)

这是一个大坑吧,关注度本身只是对条目的整体存在的判断,而不针对内容,所以对于列表,应该是列表的主题而非其项目具有关注度。还不如考虑NOT的问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4日 (五) 00:39 (UTC)
列表主题整体要有关注度。以此条目为例,应该有文献描述“被追认为烈士的这样一群人”,或者至少要有描述“追认烈士这样的行为”;后者更接近于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追认”这样的描述性条目,而非列表。维基百科的列表应该可以不是条目索引,因而各列表项可以不满足关注度。及,追认和认定不是一回事。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11月4日 (五) 05:58 (UTC)
也就是说,只要有可靠来源支持的烈士就可以列入此表?——星耀晨曦留言|欢迎参与升级授权协议的讨论2016年11月4日 (五) 06:09 (UTC)
请参阅en:Wikipedia:LISTPEOPLEWP:LSC#选择标准 ,列表里的项目的关注度是关键要素。维基对任一条目的主题及内容永远强调的是关注度及可靠来源,很多人还是把握不住这两点铁律。-- Marcus Hsu  ✉  2016年11月4日 (五) 07:05 (UTC)
WP:STAND#选择标准#常见选择标准的“1.列表每个项目都符合维基百科方针的关注度标准”就是我要表达的意思。似乎,一个项目得不到二手来源的支持,这个项目就相当于没有关注度。——星耀晨曦留言|欢迎参与升级授权协议的讨论2016年11月4日 (五) 08:57 (UTC)
还有第二点。而且相比之下,关注度比论述更有说服力。——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4日 (五) 09:31 (UTC)

当然不适用。WP:N:“关注度指引只是大致规定了适宜为什么样的主题创立专门论述它的条目,它们没有直接限制条目的内容。”LISTN告诉你什么样的列表有符合内容方针的潜力,至于你怎样写让他真的符合这些方针是另一回事。--Antigng留言2016年11月4日 (五) 07:14 (UTC)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非方针相关内容,已由wolfch(留言)于2016年11月4日 (五) 15:55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关注度指引所要求的是“主题”要有足够关注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追认的烈士列表为例,如果此列表的主题(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追认的烈士”)有关注度,那么该列表就算有关注度。虽然我从不认为那些没成为正式指引或方针的论述能当成条目存废的正当理由,不过既然星耀晨曦拿了一个来当理据,那我也拿出一个吧;维基百科:关注度/更新草案里就有写“因为整个群组或者集体都具有关注度,因此在列表中的个别项目并不需要独立地关注度证明”--M940504留言2016年11月7日 (一) 03:49 (UTC)
关注度指引是决定条目能不能建立,与内容无关。限制内容可以写啥的是Category:维基百科内容指引--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11月7日 (一) 04:45 (UTC)
那些草案就是因难以达成共识而长期搁置啊...--Temp3600留言2016年11月7日 (一) 18:22 (UTC)
所以关于独立的列表条目的关注度问题,是不是需要定义一个合适的标准,来兼顾关注度与条目长度的现有平衡。一个是列表的主题是具有关注度的(由内容所彰显),另一个是由于其主条目的篇幅而产生的项目列表,关注度由主条目彰显而有限度的传递(而非继承),不过对条目类型有前提(?)。——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9日 (三) 01:05 (UTC)
很多规则并不是死的,如果非要说的话,可以说参考Wikipedia:条目长度,如果不说的话,就是从条目观感上,一个过长的条目比适当分割的一群条目更适合阅读,也是通过这种观念将部分没讨论过的分割列表合并回主条目去。既然存在IAR,要考虑下IAR所倡导的观点。——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9日 (三) 01: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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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物模板中是否使用国旗问题——近十年后的持续讨论

关于优特条目评选的一系列问题

建议修改优特条目选拔规则

提议:修改Wikipedia:保护方针的不利于编辑争论之解决的语句

提议废除Persondata

建议管理员使用{{封禁申诉}}中的参数“无效”和“过期”

zhwiki铁路车站模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