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投票/开放IP创建条目权限

投票现已结束!
请勿再作任何投票或改票,否则会被视为废票。

前提 编辑

有用户于2010年8月上旬,提出要求开放IP用户创建条目的权限,故引起讨论,至今未有共识。

讨论小结 编辑

由于讨论过长,讨论参与者将定期在此发布讨论小结,请注意此小结并非代表所有维基人立场。

投票总结 编辑

  • 票数
总票数 总同意票 总反对票 差距
217 118 99 19
废票数 同意票废票 反对票废票 差距
28 17 11 6
有效票 同意票 反对票 差距
189 101 88 13
  • 总结
门槛 同意比例 反对比例
详见讨论页 53.43% 46.56%
开放 66%
试行三个月 66%~50% 通过
终止 50%以下

投票结束后意见 编辑

(!)意见:支持者比反对者多,难道该采纳反对者意见?66%哪来的?谁定的?--HuMeng/Kuka对话 2010年9月20日 (一) 05:36 (UTC)[回复]

25票系指投票成立之门槛。— WiDE 怀德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05:51 (UTC)[回复]
另,百乐兔和宇宙之王的支持票过期了。谁帮忙划了吧。-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08:16 (UTC)[回复]
废票已经纳入百乐兔和宇宙之王的支持票,门槛源自讨论页最后结果。--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0年9月20日 (一) 11:39 (UTC)[回复]
无论是三个月还是永久,都应该立即实行开放。--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2:11 (UTC)[回复]
那请问这次的投票有意义吗?--九十九年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2:17 (UTC)[回复]
当然有,你开三个月是开,永久开也是开。有结果就即开最好--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2:23 (UTC)[回复]
最可怕的是没人管就扔这儿了,像06年那次一样。-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3:02 (UTC)[回复]
对结果无异议,支持,开吧!--HuMeng/Kuka对话 2010年9月20日 (一) 13:34 (UTC)[回复]
热烈庆祝。深明大义的维基人正在以行动阻止维基百科成为沆瀣一气的家天下。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3:36 (UTC)[回复]
我觉得会天下大乱吧,这三个月会是管理员比较累的时候,也是吵架最多的时候--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0年9月20日 (一) 14:37 (UTC)[回复]
感觉大部分场合,会并无机会跟IP用户吵架。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5:25 (UTC)[回复]
感觉维基社群都分裂了,尤其是当我看到某位支持开放IP创建条目权限的用户用“沆瀣一气”、“家天下”来形容反对者,而用“深明大义”来形容支持者的时候。--lavix canvas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6:10 (UTC)[回复]
维基社群被认为分裂了,匿名对此感到极度沮丧。虽然匿名不应干涉他人事务,但仍希望仇视IP用户的注册用户对此能保持最大克制。此外,我还使用了野蛮、强奸、逻辑混乱、践踏、荒唐、害虫、滚蛋、奴隶、厮杀、群体灭绝、低俗、市井泼皮等辞汇,来企图支持我的观点,对此我亦感到遗憾。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7:07 (UTC)[回复]
从没觉得注册用户对IP用户这一群体有什么仇视,那么一串没规律的数字记都记不住,何来记恨?相反您的言论倒一直显得您对注册用户中的反对者怨气不小--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20日 (一) 17:36 (UTC)[回复]
抱歉,上述语文有文法问题,上述“仇视IP用户的注册用户”指"a part of registered users who are hostile to IP users",并非"registered users, who are hostile to IP users"。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7:55 (UTC)[回复]
你看看那个IP讨论页就知道了。-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7:42 (UTC)[回复]
今天赫然在我的讨论页看到那人写下“烧吧!这些可怜的匿名,烧吧!那群恶心的毒瘤,烧吧!烧吧!烧吧![1],我能不讨厌或恼怒吗……鉴于发言者经已移除该等文字,对此既往不究,只是很难受。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8:06 (UTC)[回复]
对您的遭遇表示同情,但这顶多是对您的仇视而已,您不能代表整个IP群体;况且在您这几天发表较偏激言论之前,我没见过有哪位注册用户会针对某IP讨论页进行攻击。--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20日 (一) 18:39 (UTC)[回复]
该用户之无差别攻击早在上月就经已开始。另外,我支援IP用户应有完整权限,完全是因为legal reasons,而此难以有调整空间。另外,这个IP并非同一人,甚至都不是一个角色(character),而我也并非仅使用此IP。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9:11 (UTC)[回复]

bugzilla:25142已经reopen。--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9月20日 (一) 16:17 (UTC)[回复]

(!)意见:对于“投票过程中要试行”,我并不反对。然而“投票结果已确定不开放”,继续试行就变成“违背民主投票结果的行为”,请理性的面对投票结果,立即停止试行。中华民国维基人() 2010年9月20日 (一) 22:18 (UTC)[回复]

  • (:)回应:哪里要求不开放? 超过50%(即多数)人要求永久开放,现在为了尊重88位反对者而实行暂时开放,怎样有你所谓的“违背民主投票结果的行为。另外有充分的理由令人相信,中文维基存在着一些惘顾投票结果,而反对的人士,例如投票输了后,就说什么“投票无效”,“投票不能解决问题”等所谓理由。也不乏刻意歪曲投票结果的人士。有部分人士居然要超过50%的支持者屈服于少数人之下,简直是ridiculous--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23:14 (UTC)[回复]
    • (:)回应:Coekon您好,有些误会要解释清楚。
(一)首先,我不反对试行,但我认为试行应该是在“投票前投票中”。而今,投票结果已经确定不开放,且试行早晚会截止,截止后也不会再开放,换言之,现今的试行一点意义都没有。
(二)66%是wiki投票的传统,遵守这协定算是个默契吧。
(三)有关反对开放IP用户一事,我提出了许多不同角度的看法,请参见编号61的反对投票。
(补充一)中文维基的主要对象是全球华人,而中华民国是全球唯一施行民主制度的华人国家,毕竟华人与西方的文化差异太多,建议往后要进行民主投票时,可参考中华民国的法律规范。
(补充二)我建议“投下赞成票的维基人”换个方式去达成“你们想要扩张条目数量的目标”,我认为你们可以做个“模板帮助工具”之类的东西,去引导并教导IP用户注册账号,将时间精力花费在更有意义的事情上。
中华民国维基人() 2010年9月21日 (二) 19:44 (UTC)[回复]
      • (:)回应:第一,试运行的确在投票中就进行了,但被人叫停。第二,如果遵循你所谓的66%惯例,应当是反对方超过66%才算反对方赢,因为允许IP创建条目在维基百科本来就是默认参数。第三补充一,维基百科不是民主试验场,有种说法称是民主、独裁、精英混合,那是不是也应该参考精英制的新加坡和独裁制的中国的法律?第三补充二,那种东西有的是,现今中文维基百科注册用户排在全域维基中的第五位,可条目数量却只排在12,这说明注册用户多寡和条目数量没什么太大关系。-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9:51 (UTC)[回复]
(:)回应:治愈您好
(一)诚如您所言,试行是在“投票中”开始进行,由于您使用简体字,在下推测您并非在民主制度的社会中成长,这样一来很难跟你解释“为何这样是不正确的行为”。
(二)中文维基在“2006年经过民主的投票程序,决定不开放IP用户创建条目”,本次投票乃是“解除限制”,理所当然是赞成解除的一方要达到66%,请您努力理解上述逻辑。
(三)本人建议是指“民主投票制度”,理由:中华民国是唯一有民主投票经验的华人国家。
(四)既然您同意“用户多寡与条目数量并无多大关系”,为何又坚持要开放IP用户?
(五)本人在此一段落的发言,系指“投票结果‘否决开放’,‘试行开放’相当于没有意义,且为了尊重投票结果,应‘立即停止试行’”,至于您要求开放的意见,已经遭到否决,并没有继续讨论的必要。建议您将时间精神花费在有意义的事情上,请参考本人上述提及的(补充二),达到双赢的成果。
(补充三)四年来,“同一议题,遭到两次投票否决”, 首先已违反国际惯例“一事不再审”,其次“证明维基的民意不赞成开放”。本人建议:(1)为了尊重投票结果,本案八年内不可再次投票。(2)为了尊重民意,本案下次的投票上限应提升至80%。
中华民国维基人() 2010年9月24日 (五) 18:15 (UTC)[回复]
(×)抗议,简直是一派胡言,IP用户的权利,是借由legal reasons而赋予,维基百科不是民主试验场。
居然连什么“八年”,“80%”都跑出来了,是不是对阁下的谴责,也应该延伸至“八辈先祖”,以充分配虑阁下对“八”的喜爱?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9:42 (UTC)[回复]
回应中华民国维基人,请问您是那里看到“2006年经过民主的投票程序,决定不开放IP用户创建条目”?根本就不是这样,这个早就讨论不知道多少次了(就在你发言的上面就讲到了),可否稍微了解一下状况再发见解,不然实在难以讨论ffaarr (talk) 2010年9月25日 (六) 01:38 (UTC)[回复]
(:)回应中华民国维基人,第一,我虽是中国人,但什么“民主”什么“投票”也不见得比你见得少,我11岁时还在看你们04大选的直播呢,您要解释便解释,我听着便是。第二,06年才不是什么民主投票决定的封禁呢,此投票页的讨论页里有链接,麻烦阁下移步去看。第三,虚拟网络毕竟和现实政治不同,套用民国法律根本不可能实施,例如管理员解人制度能套用台湾的总统下台制度么。第四,在全域维基里允许IP注册本来就是默认参数,06年封禁本身就是未经过公认的,现在只是拨正错误而已。第五,我真搞不懂你在想什么,这是网络,不是中华民国,八年后维基百科存不存在都是个问号。-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3:06 (UTC)[回复]
虽然非常赞同应该先订好规则再投,中途改规则当然不好。但反对的几位大家是否知道,你们投票时看到的“规则”也是投票中途才临时写出来的(那时早就投了20多票了)中途也一直在改,并没有那个规则是更强于另一个,一样都有争议性。正是因为有争议性,所以才试图在互助客栈方针页的讨论解决方法(我那时本来是主张废止重新投票)后来才产生了妥协的方案,如果对于有反对意见,为何不直接在方针页讨论解决方案时提出,却等到最后才提出呢?ffaarr (talk) 2010年9月22日 (三) 11:27 (UTC)[回复]

我早就跟某些激进支持者说你们的程序有问题,至今某人仍然未对其投票中做的事情出来解释,对此我深表失望。此人还曾提名管理员,没有当选乃维基之幸。这里我向对试运行有意见的各位维基人说一句:这次投票本身的策划就有问题,不管是目标、程序、操作都不明确就开始做,而且在投票过程中出现大量干扰投票公正性的因素,所以我可以这样说,这次投票是有严重舞弊的。但是我已经因应此情况作出补救措施,而且,最重要的是,computor对投票结果操作进行了有益的修改。现在我可以这么说,即使投票结果判断从一开始到结束都是不明确的,但最终大部分投票人都有阅读讨论并以其自己的判断投下选票,所以是次投票反映了维基注册用户对IP用户创文权的看法。因应投票结果未有出现大比数的倾向,我们可以开放试运行3个月,再由社区再次组织投票以决定是否长期开放。谢谢大家。—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02:09 (UTC)[回复]

关于日后如何操作,请在日后的投票组织中再行讨论。-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02:12 (UTC)[回复]

讨论 编辑

为避免讨论过长,已移至讨论页。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9日 (四) 12:54 (UTC)[回复]

投票区 编辑

规则 编辑

有维基人质疑此投票的门槛,请至互助客栈参与讨论,本投票随时有机会被宣布终止并重开投票。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10:28 (UTC)[回复]

(由Computor2010年9月6日 (一) 20:09 (UTC)按过往投票规则补充订立)[回复]

  • 议题:你同意还给IP用户创建条目的权限吗?
  • 投票期限:2星期(2010年9月6日 0:00 UTC - 2010年9月19日 23:59 UTC)
  • 投票资格:自动确认用户(必须于2010年9月6日前取得资格)
  • 点票方法:
    • 此为重大议题,须社群明确共识,因此通过门槛为最少25票(+)支持
  • 每名投票者可投一票,(+)支持(-)反对(不允许(=)中立票),投票结束前允许改票。
  • 重复投票者,所投之票全部作废,除非在投票结束前自行把多出的票划线删除。
  • 禁止使用傀儡参与投票,否则有关账户将很可能被封禁。有需要时会进行用户查核。
  • 投票者无须给予理由
  • 请务必先行阅读以上所有讨论,而后慎重投票。

支持 编辑

  1. (+)支持:废话少说,真理唯扬。--Rocking Man !! 舌战 2010年9月6日 (一) 05:41 (UTC)[回复]
  2. (+)支持:这将大规模提升中文维基百科的条目数量,也有利于发现破坏,何乐不为?大家应该都很想看到中文维基百科环绕在www.wikipedia.org 里那个维基球的周围吧。我们差了2位,几十万条条目呢。-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08:00 (UTC)[回复]
  3. (+)支持:已说明--Wing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0:54 (UTC)[回复]
  4. (+)支持 早该开放。意见见上。Wyang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1:34 (UTC)[回复]
  5. (+)支持 继续限制网络上非注册用户的编辑权只会让大众失去对维基百科的参与度,而且现在网络使用者对编辑维基百科的热情似乎有消退的趋势。我们已经浪费太多时间在限制大众的编辑权了,要改变就是现在,还在等什么?--席拉哈特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14:40 (UTC)[回复]
  6. (+)支持理由以前说了不再重复--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2:37 (UTC)[回复]
  7. (+)支持,发起讨论者投票,原因早就说过了。已经阅读过讨论意见,才做下本票投票2010年9月16日 (四) 10:31 (UTC)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6日 (一) 13:25 (UTC)[回复]
    (+)支持 --Rat2.Call me Remy 2010年9月6日 (一) 14:11 (UTC)[回复]
    原本我是极为支持本次投票的, 但投票到一半某人直接去 Bugzilla 直接要求开放的行为实在令人无法接受, 因此决定不再表态--Rat2.Call me Remy 2010年9月15日 (三) 11:56 (UTC)[回复]
  8. (+)支持,本来对是否开放没什么意见,但是看过上面的讨论后,我认为开放不会带来更糟糕的情况,而且更显示出社群的开放心态,打破小圈子化的态势,因此觉得开放还是利大于弊。其实IP用户暴露自己的IP来编辑,真的不如注册一个用户为好。最后,我倒是不像治愈这么乐观,我认为开放IP并不会带来太多条目数量的增加,但是也不会带来太多破坏的增加。最可能造成的情况可能是会有更多的IP会被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6日 (一) 14:22 (UTC)[回复]
    (:)回应维基里书生是我比较熟悉的id,借你的地方说两句。我是反对开放的。书生说的很对,开放不会带来质,也不会带来量。如果带来量,那么这些条目将充满“来源请求”。看起来,很多支持者是认为——反对者假设ip用户不可信。我想说的是,这不是事实。恶搞大可以封,这个不是问题。关键问题我认为在于:注册用户息创建一个有疑问的条目,管理员可以通过给他发信。大家可以在讨论页中把问题解决,本人就收到过不少,比如说我创建的条目被指侵权4次,其实我查过是被冤枉的,但这沟通环节促使了问题解决。如果是id用户,更糟糕的是不固定的id用户。那么这项工作如何进行呢?很早以前,我也曾经用没有登陆的情况下编辑过页面,老实说有没有被警告我也不清楚。管理员给ip用户创建的条目挂个模板又有什么用呢?我十有八九看不到。我可不认为多挂几个“来源请求”最后不了了之是什么好事。注册一个id能花多少时间呢?不麻烦吧。keating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8:48 (UTC)[回复]
    那可以在他创建的条目的讨论页讨论,我不相信一个创建页面的人不回来看下(另:其实我觉得关于条目的讨论都应该放在条目的讨论页,这样大家都方便(包括以后来看的人))。--Cylbf2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14:53 (UTC)[回复]
    (:)回应:请您考量下述问题:
    (一)某办公室有数十位员工,使用单一IP对外联系(这相当常见,租用网络专线是非常昂贵的),因其中某一人的破坏行为,而导致IP被禁封,牵连无辜者可否被接受?
    (二)若某些地区的人民,无法直接登入Wiki(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必须使用Proxy登入,而此Proxy却因为某些人的破坏行为而被禁封,进而影响数亿人的权益,可否被接受?
    (三)IPv6即将启动,两种IP用户如何对应关系?请考量IP用户页将会成长几倍(8*10^28倍)?
    (四)其余有关“安全性”及“隐私性”的考量,请参考我的反对意见。
    中华民国维基人() 2010年9月14日 (二) 21:04 (UTC)[回复]
  9. (+)支持,但事实上对于条目的现况并没有办法改变太大,只能当成是百科自由精神的实践。还有请发起者对此次投票订定“期限”并务必请管理员执行结果。-- Enco 安可 留言請按此 发表于 2010年9月6日 (一) 14:40 (UTC)[回复]
  10. (+)支持,目前的巡查和速删均无积压;真正的圣战者会先刷成确认用户再破坏的。--达师147228 2010年9月6日 (一) 14:47 (UTC)[回复]
    (+)支持,创建条目跟编辑已存在条目,看不出前者会比后者更难应付,不应因此破坏了维基百科自由的精神。不过IP用户通常在沟通管道上有些麻烦(浮动IP尤其),对于开放后质量能有什么提升不抱希望。--Reke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5:04 (UTC)[回复]
    • 我决定撤销支持意见,因为不想跟一些“逐条指正”反对意见的人为伍。讨论当然是合理的,但是在已充分讨论的情况下仍不断质疑他人的决定,很像在否定对方对讨论的了解。这个动作也许可以冠冕堂皇地、理性地说是对事不对人,但是在直观上已经制造出“反对者都无理,所以几乎每条都被驳斥”的氛围。我就感情层面认为这个动作是“合理,但极不礼貌”的。基于这个活动讨论的,就是针对一群“人”(使用ip编辑者)的礼节,我认为这个核心价值比立场重要,本人依旧支持开放ip用户具有完整的基础编辑权限,但拒绝在此次投票中表态。--Reke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8:16 (UTC)[回复]
      • (:)回应:我很奇怪为什么不让我发表意见,您所说的“充分讨论的情况下”我并不认同,我在讨论区发表的意见下面的人也不见得看过,甚至有两个人是以IP用户经常破坏“已有”条目为由来反对开放IP用户创建“新条目”,遇到这样的理由我自然要发表一下见解。至于“在直观上已经制造出“反对者都无理,所以几乎每条都被驳斥”的氛围”,那真是不好意思,我是无心的。我也并没有逐条发表意见,对于理由很好或者没有理由的人,我也没有在下面叨扰。-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8:24 (UTC)[回复]
        • (:)回应:没有不让你发表意见,但是我个人觉得你发表意见的方式咄咄逼人、充满侵略性。既然规则、方针并无禁止,我亦无从要求你停止,所以我只改变自己的作为。--Reke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8:34 (UTC)[回复]
  11. (+)支持,开放IP会让更多人有意愿来,不实验一个月怎么会知道。不然加强一些编辑工具的说明,让新手可以容易上手吧。-小霖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5:11 (UTC)[回复]
  12. (+)支持Alberth2-汪汪 2010年9月6日 (一) 15:38 (UTC)[回复]
  13. (+)支持,前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6:02 (UTC)[回复]
  14. (+)支持:没有创建也不可能有扩充改写,况且如上述数据所示,IP用户并不是如很多人所认为的破坏的刻板印象。维基百科真得是很难用,尤其是对于新人,应该以更开放的心态来参与和管理维基百科。—KeepOpera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6:14 (UTC)[回复]
  15. (+)支持。--小烈 (找我?) 2010年9月6日 (一) 18:39 (UTC)[回复]
  16. (+)支持 同意达师的话,既然现在管理操作没有积压,何不开放?今后可能的结果最差也不过发现了“圣战者”从而再次关闭IP用户创建。 --∰ 黑目观世界 2010年9月6日 (一) 18:42 (UTC)[回复]
  17. (+)支持怎么又投一遍?--苹果派.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20:46 (UTC)[回复]
    #(+)支持:—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9月6日 (一) 21:32 (UTC)[回复]
    现在感觉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闹剧。真是浪费时间,以后本人再也不参加这种无聊闹剧。—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9月12日 (日) 02:01 (UTC)[回复]
  18. (+)支持:试办看看吧--Wolfch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22:08 (UTC)[回复]
  19. (+)支持:在之前的讨论中对于反对方提出的顾虑和疑问,支持方都已给出了很好的回答。--Stevenliuyi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22:49 (UTC)[回复]
  20. (+)支持:一大堆注册用户技术上可以沟通,但现实上根本不会沟通,倒不如连注册用户都封禁罢了。某生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23:32 (UTC)[回复]
  21. (+)支持:不需要一开始就对所有IP用户假定为潜在的破坏者,假以时日他们也可能会有想注册的念头(我也不是一开始就以注册用户的身份编辑维基的)。另外创新页面的破坏似乎的确比一般编辑的破坏容易发现。--祥龙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0:32 (UTC)[回复]
  22. (+)支持:理由说过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9月7日 (二) 00:46 (UTC)[回复]
    (+)支持: 开放IP,振兴维基E36613 2010年9月7日 (二) 03:25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23. (+)支持,无理由反对。--Cscen ◎留言板 2010年9月7日 (二) 04:27 (UTC)[回复]
  24. (+)支持,已经在上面讨论中说明原因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4:45 (UTC)[回复]
  25. (+)支持:维基百科应该是靠说理,而不是靠投票吧?今次是我第一次投票,但也想把理由写在这里,让各位已投票或未投票的人思考一下:
    维基百科最初是可以让IP用户创建条目的,那时我也创建了不少条目,直到维基百科禁止IP用户创建之后。我因为怕申请账号,所以一段很长的时间都没有再创建条目,为数亦不少。
    我大约看过下面反对IP用户创建的理由,那些理由大部分也可以同时反对IP用户编辑条目,但其实禁止IP用户创建条目,与禁止IP用户编辑条目,分别并不大,因为“创建”本身就是一次编辑。如果那些理由也算是理由的话,我们就应该统一禁止IP编辑条目,但这完全违反维基百科的精神!如果我们应该开放给IP编辑,为什么不能开放给IP进行首次编辑(创建)呢? Takahashiai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8:00 (UTC)[回复]
  26. (+)支持:不能因为有少量的潜在破坏者,就否定了可能有大量贡献的IP用户创建条目,似乎有点因噎废食,而且在没有禁止IP用户编辑条目的情况下,禁止创建条目并没有多大的意义。Forju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8:04 (UTC)[回复]
  27. (+)支持:这样才有维基百科自由的真缔!--九十九年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8:42 (UTC)[回复]
    请大家赶快投支持票吧!但也必须先考虑再投票喔!!--九十九年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03:53 (UTC)[回复]
  28. (+)支持:善意推定都是一条基本的原则。--HaHaHaHaHasee25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9:39 (UTC)[回复]
    (+)支持,再投一次。这次应该没人在我的投票下面留言了吧。--CHEM.is.TRY 2010年9月7日 (二) 11:24 (UTC)[回复]
    看不下去了,就当我没参加这个投票吧。—CHEM.is.TRY 2010年9月18日 (六) 10:09 (UTC)[回复]
  29. (+)支持:能够体现中文维基“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副标题 Raicho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3:06 (UTC)[回复]
  30. (+)支持:有助提升条目增长率,而且新页面集中在Special:Newpages,变更较缓,如果出现破坏,比混杂在频密变更的最近更新里更好发现和处理(别忘了没有实际内容或纯粹破坏的新条目,可以用快速删除G1、G3迅速解决)。--Computor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3:51 (UTC)[回复]
  31. (+)支持,先开放试试效果。--职业游民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23:53 (UTC)[回复]
  32. (+)支持,我看了上面的讨论也觉得应该开放,起码先测试一段时间。--Cylbf2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09:58 (UTC)[回复]
  33. (+)支持,由反对转为支持,先试试看。—Sailan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10:47 (UTC)sailan[回复]
  34. (+)支持,可以吸引更多的用户参加维基的编辑。另外对于不经常编辑的用户,不用强迫他们注册。祝维基百科越办越好。Wikipedia forever!Hvn0413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10:54 (UTC)[回复]
    (+)支持,可以快速增加中文维基的条目。(又有事件可以投票,很兴奋)--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11:50 (UTC)[回复]
    情况不明朗 先观望--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09:55 (UTC)[回复]
  35. (+)支持,可以方便随时编辑维基百科,如在临时使用他人的电脑或用其他浏览器时——Albus Ecneics 2010年9月8日 (三) 13:37 (UTC)[回复]
  36. (+)支持,IP用户已经可以编辑,创建新条目能造成的破坏比编辑小的多。何况开放这个可以使更多的人参与--虾米飞鸽传书 2010年9月8日 (三) 15:13 (UTC)[回复]
  37. (+)支持,这才符合维基人人可编辑的意念。--蜜蜂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16:25 (UTC)[回复]
  38. (+)支持:体现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人人可编辑的自由百科全书”理念。—t8 2010年9月8日 (三) 17:06 (UTC)[回复]
  39. (+)支持,早就应该了,只是担心IP封禁,大陆的大环境还是容不下维基啊...—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0年9月8日 (三) 21:16 (UTC)[回复]
  40. (+)支持早就承认不是洪水猛兽了。--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9月9日 (四) 00:25 (UTC)[回复]
  41. (+)支持这是自由的百科全书,应当开放IP用户建立新条目的权限。--Anilro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01:48 (UTC)[回复]
  42. (+)支持,期待更多用户参与。Auvaand --Talk 2010年9月9日 (四) 10:31 (UTC)[回复]
  43. (+)支持,小弟当初也没有注册的。小试一会后才注册。--minghong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0:50 (UTC)[回复]
  44. (+)支持,已说明理由--海牛欢迎吐槽~^^2010年9月9日 (四) 11:16 (UTC)[回复]
  45. (+)支持,这才符合维基人人可编辑的意念。--Yakrewo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1:22 (UTC)[回复]
  46. (+)支持,目前巡查人手充足,感觉开放问题不大。--NewSpeaks友爱部真理部 2010年9月9日 (四) 13:05 (UTC)[回复]
    (+)支持,限制IP用户的权力就是不合理--Istcol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3:28 (UTC)[回复]
  47. (+)支持,没有任何证据表明IP用户比注册者不负责任,亦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注册者比IP更有文化、更加不会参与破坏。-影海迷航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3:34 (UTC)[回复]
  48. (+)支持,ip用户暴露自己的ip地址来编辑条目,他责任心应该比刚注册的用户还要高,同时编辑热情至少不会低于新注册用户。所以支持。Sa8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3:41 (UTC)[回复]
  49. (+)支持,即使是注册用户,创建的条目也未必能符合要求。--小骆驼商队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3:45 (UTC)[回复]
  50. (+)支持。我也是维基近卫骑士。IP开放创建条目,虽然在反破坏的工作量来说,是增加了反破坏工作小组的工作量,但是相比维基的原则:自由,来说,小组的辛劳是微不足道的。没有原则,维基何以存在长久?没有维基,何谈反破坏。--维基动力引擎 2010年9月9日 (四) 14:32 (UTC)
  51. (+)支持。但是我还是有点担心IP用户不好封禁的问题。不过支持先开放一段时间试试。—蓝色☆枫叶拉呱 2010年9月9日 (四) 15:01 (UTC)[回复]
    您是指IP经常变换,所以不太好封禁是吗?其实管理员封禁了一个注册用户,那个人大不了再申请一个新账号回来继续搞,能怎么办?CU每个人么?这是没有解决办法的事情。-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5:10 (UTC)[回复]
    如果开放了,也可不注册,直接来乱的。--  废 话  +  2010年9月9日 (四) 15:15 (UTC)[回复]
    治愈说的也有道理。不过不管怎么样,我都认为应该试一试,看看效果如何。PS:前面的投票规则说投票区不让讨论的,呵呵,如果讨论就到讨论页去吧。—蓝色☆枫叶拉呱 2010年9月9日 (四) 15:18 (UTC)[回复]
    @Cheng_chai_fung,诚如反对者海藻脑袋所言,注册一个ID花不了几分钟。没闲心的人是不会乱搞维基百科的,有闲心的人花10分钟注册几个ID又算得了啥。-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5:25 (UTC)[回复]
    @Blove maple:投票区不让讨论?这是什么道理?看看以前的特色条目候选、申请成为管理员、授奖提名投票,哪一个不允许在投票区讨论?--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5:29 (UTC)[回复]
    呵呵,请Symplectopedia不要着急。这个规则并不是我定的,我只是提醒一下而已。其实我也不支持这个规则。点票用不着不让讨论吧?—蓝色☆枫叶拉呱 2010年9月9日 (四) 15:31 (UTC)[回复]
    投票规则是User:Computor定的:[2]。他没有征求大家的意见,擅自制定投票规则,非常不好。如果没人反对,我将移除规则中“为保持整洁以便点票,投票区允许个人表态,但请勿讨论。既有讨论,请当即停止”一句。此外,该投票的通过门槛“支持票须超过总有效票数的66%”也不是所有人都支持,见Wikipedia talk:投票/开放IP创建条目权限#下边的投票根本不成立。--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5:37 (UTC)[回复]
    在下反对。详细的回应见Wikipedia talk:投票/开放IP创建条目权限#下边的投票根本不成立,亦建议讨论转移至该处。--Computor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7:01 (UTC)[回复]
    (:)回应,强烈支持Symplectopedia的置疑,此伪规则没有得到大家同意,就强加于我等,实为不妥。强烈要求取消伪规则--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23:06 (UTC)[回复]
    任何活动要有秩序的进行(例如这个投票),都需要规则的。在下不过是参照过往的投票规则起了个初版,当然有赖众人投入改善。阁下如果认为这些是“伪规则”,不如坐言起行,到讨论页发起废除这些“伪规则”,把这个投票作废重来吧?如果阁下认为这些规则不合理而加以无视,未达成大多数共识就自己先来违反几条,在下并不建议。--Computor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23:49 (UTC)[回复]
    (+)支持,可增进未注册用户对维基百科的了解与参与。--Mirtiger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5:54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52. (+)支持,支持。用户页;用户贡献;对话页(留言);C933103;let me q u now 888;zom leli 2010年9月10日 (五) 02:06 (UTC)[回复]
  53. (+)支持无须理由--Cosmia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03:22 (UTC)[回复]
  54. (+)支持,更支持试运行。--Caiguanhao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04:43 (UTC)[回复]
  55. (+)支持Frankou (对话页) 2010年9月10日 (五) 06:56 (UTC)[回复]
  56. (+)支持,开放IP用户创建条目的权限可以增加新的条目数量,不过管理员要辛苦一点!!--CTM @.@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07:59 (UTC)[回复]
  57. (+)支持,但是建议在IP用户和非自动确认用户创建条目时给出符合维基化要求的格式代码样例,并利用Robot检测无格式作品、小小作品、无关注度作品和修改造成的侵权。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0年9月10日 (五) 10:54 (UTC)[回复]
  58. (+)支持,不过同时希望对IP用户创建的条目加强审查,防止百度百科化的发生。Le Concorde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3:33 (UTC)[回复]
  59. (+)支持,理由写过N次了。-米尔格拉姆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8:18 (UTC)[回复]
  60. (+)支持,自由之本。--蓝色理想 @ZJU114 2010年9月10日 (五) 22:36 (UTC)[回复]
  61. (+)支持 Dingruogu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00:50 (UTC)[回复]
  62. (+)支持,自由。-阿庆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1:57 (UTC)[回复]
  63. (+)支持之前的讨论中,写了20个理由了。ffaarr (talk) 2010年9月11日 (六) 05:47 (UTC)[回复]
  64. (+)支持IP和帐号对编撰质量,是否恶意编撰等等无本质区别,允许ip用户编写条目大大提高编撰便利性。-web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五) 14:14 (UTC)[回复]
  65. (+)支持,IP用户的贡献不可忽视--Kegns 2010年9月11日 (六) 07:18 (UTC)[回复]
    (+)支持:就维基百科的核心价值来说,开放和不开放没有区别,所以开放吧。 nathan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66. (+)支持,支持试运行。强烈建议试行要再进行投票以决定是否延续。—<pan浩>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0:26 (UTC)[回复]
    (+)支持,这样才有维基百科自由的真缔!--Hoyojo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3:38 (UTC)[回复]
    ↑该账号被证实是Tp61i6m42008傀儡,而其本人已于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
  67. (+)支持,海纳百川,有容乃大。--Vetoheben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8:55 (UTC)[回复]
  68. (+)支持,可以让更多的人参与,以最容易检查的破坏风险换取条目还是值得的-- 2010年9月11日 (六) 20:24 (UTC)[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政治色彩,已由HW (留言 - 贡献) DC82010年9月11日 (六) 23:17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69. (+)支持,第一,不该假定IP用户会捣乱或内容不符维基规格,其他用户自可予以监察;第二,在第一项的前提下,任何用户创建新条目,理应是丰富和充实了维基上的资讯;第三,如果以IP用户可能“捣乱”为由,考虑到新用户注册所需的机会成本,基于相同疑虑,新注册的用户亦应在注册初期禁制创建条目。--ywchow 2010年9月12日 04:01
  70. (+)支持,早就该跟wikia一样开放了,毕竟用户有权利选择是否认养他个人的条目。--frank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4:33 (UTC)[回复]
  71. (+)支持,很符合维基百科的宗旨啊,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虚构的变形金刚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5:39 (UTC)[回复]
  72. (+)支持,虽然我不理解IP用户为什么不注册。--lilydjwg 交流 2010年9月12日 (日) 06:43 (UTC)[回复]
  73. (+)支持,维基中文不能锁国。--Kelvin Kent Oliver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6:49 (UTC)[回复]
  74. (+)支持,维基百科理应为所有人添加专业知识提供便利。看着我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6:53 (UTC)[回复]
  75. (+)支持,此举只是还回IP用户应有的权利吧。--武蔵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7:14 (UTC)[回复]
  76. (+)支持,开放试试吧,他们所作的贡献应该会比已注册的会员大。鸡蛋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9:36 (UTC)[回复]
  77. (+)支持,因该更开放才对--Zlbruce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22 (UTC)[回复]
  78. (+)支持,ip 用户参与创建条目与注册用户无本质区别 --tOmMyanG 2010年9月12日 (日) 15:51 (UTC)[回复]
    (+)支持 , Wiki是所有人的Wiki,而不是注册用户的Wiki,没有道理把IP用户限制在外。注册用户可以认为IP用户创建的条目是错误的,但不应该剥夺IP用户创建条目的权利。再说了,即使是注册用户,也有不方便登录而又想创建条目的时候的。--木头龙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0:21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79. (+)支持,而且我觉得IP用户不仅仅只拥有简单的创建和编辑权利。而且当今网络的特点是越来越流行免注册,加上网络的本来的设想就是没有那么多障碍。如果阻碍了IP用户的话,我感觉,这个维基百科依然像一个小集体,给人感觉没有一个开放的心态。--阿伦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1:52 (UTC)[回复]
  80. (+)支持,既然只是创建条目的话,有何不可?新增并不会比破坏现有条目的危害大吧。而且可以吸收潜在的WIKI人--Lcnkr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7:40 (UTC)[回复]
  81. (+)支持。对长篇累牍、没完没了的讨论实无兴趣。不过中文维基不达标的条目多不胜数,开放 IP 用户与否,似乎对百科的内容不会构成太大的影响。与其附加一个效用不大的限制,不如回归无为。无为则无不为。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0年9月13日 (一) 08:58 (UTC)[回复]
  82. (+)支持 开放些。——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9:02 (UTC)[回复]
  83. (+)支持。吸引潜在的贡献者--Qiii2006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9:13 (UTC)[回复]
  84. (+)支持。没试过谁知道,真的不行再封。--onsf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9:25 (UTC)[回复]
  85. (+)支持。先开放吸引潜在的贡献者。Yangzhezhen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1:16 (UTC)[回复]
  86. (+)支持。很多人不是一开始就打算注册,也有一些讨厌或不想注册的人,如果只让已注册人士创建条目,也许会错失了很多良好或有用的条目。巡查员的工作可能会比较辛苦,但是值得一试。-smilingjess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1:35 (UTC)[回复]
  87. (+)支持。不能预设地歧视IP用户。 Lr4087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6:19 (UTC)[回复]
    (+)支持。现在中文维基条目的数量过少,开放有利于增加条目。--Xudifsd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7:52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88. (+)支持。网络有其虚拟特性,应充分尊重用户是否愿意使用一个特定“身份”活动。注册账号将可能带来隐私侵害、被“起底”等一系列严重的个人情报泄漏问题,而强制用户使用“账号”才能在网络活动,就如同政府强制国民使用身份证,管理者方便的代价是用户的人权遭到侵害。
    匿名活动而保有自己个人资料包括E-mail等不被获取,乃属天赋人权,因此,是否注册账号,是用户的自由,而允许IP用户匿名进行新条目创建等作业,亦应为“原则可”,既无讨论必要,亦非需经投票决定,即使再多人反对,亦理应不可禁止。而以管理者之方便,而对IP用户做出额外限制,更是极不公平、粗鲁和官僚主义的。
    如果维基百科是一个私有的机构,则所有者有绝对权力,来决定是否要求用户注册,或提供资料(例如,我们在JUSCO购物不需任何登记,而在AMWAY购物便必须登记会员,更提供个人资料及证件--其经营者有权决定)。然而根据维基百科创始人Jimmy Wales之宣言,维基百科已被贡献给全人类,所以维基百科便是全人类公平占有的财产(Property),而不是“注册用户”这个人群的私有财产。因而,任何人士(无论是否在维基百科注册及登入)皆享有对维基百科平等的权利,非注册用户的一切不公平限制皆需取消,进而注册用户无权单方面对非注册用户加以限制和迫害。
    此外,投票是一种民主活动。请留意该投票本身便是对IP用户极不公平的,因参加者必然是注册用户,并且有一定所谓“资历”要求,IP用户完全被剥夺了参与的权利。投票者自身皆站在“注册用户”的立场,亦必然对投票结果产生影响。
    Sakuradate 公众Δ 2010年9月14日 (二) 12:06 (UTC)[回复]
  89. (+)支持,考虑到他人隐私的问题和维基的开放精神,支持开放。--Dingar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01:53 (UTC)[回复]
  90. (+)支持--丰南流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03:17 (UTC)[回复]
  91. (+)支持,支持开放 阿斯特·纳罗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03:39 (UTC)[回复]
  92. (+)支持,先有量后才能有质。不要将绝大多数潜在用户挡在门槛之外,IP用户编辑之后说明他有兴趣参与到维基计划当中来,这时可以邀请其加入,最终将其变成wiki注册用户。如果没兴趣的话,IP用户编辑几个觉得无聊也就放弃了。 这个可能只是忙碌上一段时间,过段时间自然就会有所改观的。允许实验创新。--風之清揚(討論) 2010年9月15日 (三) 06:44 (UTC)[回复]
    (+)支持,只开放部分权限吧,比如说IP用户可以创建条目,但只能由注册用户登入后来编辑和更改内容。这个在技术上貌似也不难实现 —— Vault13_PIPBoy 2010年9月15日 (三) 16:13(UTC+8)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93. (+)支持,教科书上说“网络的特征是开放、自由和国际化”。开放可是第一位的(是教科书哦,是内地的教科书哦)。Liuchong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2:14 (UTC)[回复]
    (+)支持:试试就知道了。如果只是创建新条目,就有利于扩大词条规模,有何不可?大不了对新词条加个质量问题警示标记
    ↑该用户投票无签名或不符合签名必须包含的部分,投票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如是注册用户请以“—~~~~”补充签名后移除此标签。
  94. (+)支持,当年我没有注册之前,也是先作为IP用户开始编辑的。--长夜无风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37 (UTC)[回复]
    (+)支持,强烈支持!!!!!!!!!!--mauricengan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41 (UTC)—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21.127.105.43对话|贡献)加入。[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95. (+)支持原因同上。Rethliopuks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3:59 (UTC)[回复]
  96. (+)支持--各位已经说了很多支持和反对的意见,私以为,不开放就不知道开放会是什么结果,我们的种种考虑都是”有可能“,而并非”一定“。当开放ip带来的破坏大于它带来的益处时,我们可以再讨论是否关闭ip编辑。这似乎有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所以,我支持开放。--HuMeng/Kuka给我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18 (UTC)[回复]
  97. (+)支持只靠有用户的新增条目是不够的,相信开放后条目会大增,不论条目是否优良或粗制滥造,是给一个机会我们去编辑,改善,也是给我们一种动力。很多东西注册用户是想不到的,就要靠没有注册的用户。治安问题,我不担心。Pc1878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8:24 (UTC)
  98. (+)支持 试试看吧!--泡茶兼找碴 2010年9月18日 (六) 09:21 (UTC)[回复]
  99. (+)支持 虽然终止了,也出来表下态吧。考虑到维基将来的发展,我们应该要与时并进,多向同行参考。以wiki为基础系统的香港网络大典最近都开放了IP创建条目权限(点此),无惧媒体对借刀的指责及其风险。可知匿名用户的贡献尤是其创建新条目这方面是很大的,然后再由我们比较资深的会员去扩充即可。IP编辑者我可以用些技术手段加以限制(但不是禁绝),这从市场的角度来说是一举两得的事情:新受众对维基都不太了解,凭什么让他们加入呢?“试用”是一个很好的推广方法。再说,IP用户的权益心是权益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8:30 (UTC)[回复]
  100. (+)支持 经再三考虑,还是支持好--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3:24 (UTC)[回复]
  101. (+)支持,请给低调的编者以机会表现自己。Zilong0419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08:08 (UTC)[回复]
  1. (+)支持,试试看。宇宙之王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01:33 (UTC)[回复]
  2. (+)支持--百楽兎 2010年9月20日 (一) 02:47 (UTC)[回复]
↑该用户投票因超过时限而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

反对 编辑

  1. (-)反对我原本对于是否开放IP创建条目权限没什么意见,而且我也是刚申请完近卫骑士,也对破坏没多了解,只知破坏者有分故意和非故意。但当看过各位的言论,各方有各自的道理,也见到各方都有过激言论,但看到 海藻脑袋 提到“给他鱼吃不如教他钓鱼”就决意投下反对票,因为始终都希望IP用户能加入维基行列。  废 话  +  2010年9月6日 (一) 12:14 (UTC)[回复]
    请问为何IP不在维基行列呢?--达师147228 2010年9月6日 (一) 14:51 (UTC)[回复]
    阁下希望IP用户可以成为注册用户并更积极参与维基各项事务的心是很好,但这样的方式可能会造成反效果,使得一些原本的IP用户连来都不愿意来了。--祥龙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0:43 (UTC)[回复]
    我都一直奇怪着,为何IP不愿申请一个帐?正如我只看到祥龙二字也对你本人的来历完全不了解,但开放IP给人看就更易被起底,就隐私或功能上都说不通。--  废 话  +  2010年9月7日 (二) 04:29 (UTC)[回复]
    并不是大多数人一进维基百科就决定常驻下去,有些人只是想修改一些错字,更新一些数据,并不需要注册,而有些人在使用过IP后觉得维基百科不错就留了下来进而注册了账号。我想各位都曾拿IP编辑过吧。鼓励IP注册是应该的,但是不能因为鼓励IP注册就削去IP的权利逼他注册。-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6:36 (UTC)[回复]
    “为何IP不愿申请一个账号”--就如同“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我爱吃萝卜,也不理解你为何爱吃白菜,而这并不能成为强迫你改吃萝卜的理由。Sakuradate 公众Δ 2010年9月14日 (二) 12:30 (UTC)[回复]
    (!)意见:“给他鱼吃不如教他钓鱼”的比喻混乱,编辑和注册用户并不等于吃鱼同钓鱼的关系,鱼需要透过努力钓到才可以吃,而为维基百科创作文字跟注册用户名没有必然因果关系,更不需要其他人的施舍或恩惠。Sakuradate 公众Δ 2010年9月14日 (二) 12:27 (UTC)[回复]
    (×)抗议,IP用户并非劣等人群,没有义务听从注册用户。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29 (UTC)[回复]
  2. (-)反对,错误的事情,不应试行。—ATRTC 2010年9月6日 (一) 12:25 (UTC)[回复]
    但不试行怎么知道它是错误的呢?--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5:02 (UTC)[回复]
    (×)抗议,侵犯IP用户这个群体的权利,才当是错误的事情。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29 (UTC)[回复]
  3. (-)反对,没有什么可说的,该说的都已经说了。—Player23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4:54 (UTC)[回复]
    (×)抗议,维基百科属于全人类,IP用户群体的权益不容侵犯。
  4. (-)反对,同时希望处理维基化和清理的维基人注意,即将出现大量积压工作,请大家做好心理准备。--思源如宁 2010年9月6日 (一) 14:56 (UTC)[回复]
    我做好心理准备就行了,你们其他人不要太担心了。我来负责试行期所有条目的巡查,万一真的出现大量积压工作管不过来,就惩罚我吧。--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5:02 (UTC)[回复]
    如果是因为开放ip用户创建新条目而出现大量额外的维基化和清理的积压,那是好事。-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5:11 (UTC)[回复]
    (×)抗议,维基百科本身是一个协作平台。
  5. 强烈(-)反对,难以与他们沟通,ip可以经常换,也容易惹来更多破坏--Ws227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5:21 (UTC)[回复]
    (×)抗议,并非所有人都有义务接受沟通,至于破坏问题,应透过技术机制解决,而不是野蛮的剥夺IP用户使用权。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29 (UTC)[回复]
  6. (-)反对:其实注册个账号也可以不填写任何资料,注册账号会引来什么隐私问题呢?连沟通都无法做到,很难进一步去善意推定吧,至于要去包围维基球,我们直接转连结去百度,随时连英文维基也输给我们,不过我相信大家都明白为何我们不会输给百度,因为他们有数量,但我们有基本的质量,而且努力改进中,这是我们公信力的来源,因为起嘛我知道当我在看A条目时,我可以查知这位编辑者,在同类的B及C条目都同样出色。--罚抄(罚抄会馆) 2010年9月6日 (一) 15:34 (UTC)[回复]
    百度200万+条目,英文300万+条目。另外,在中国大陆,维基百科已经输给百度输得很惨了。数量与质量并不抵触。-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5:41 (UTC)[回复]
    (×)抗议,隐私问题只是一个上层因素。关键在于,用户有权决定是否匿名。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29 (UTC)[回复]
  7. 强烈(-)反对,IP用户不一定懂维基百科的规矩或细节。IP用户也很难沟通,常常遇到只会坚持己见又不愿意沟通的(可能连对话页是什么都没看过)。IP用户很难管制,今天用这个IP,明天改成另一个,想知道是谁都很难。所以还是建议建立账号吧,这不会花多久时间的。--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0年9月6日 (一) 16:02 (UTC)[回复]
    大家很多理由都是这个嘛,类似IP用户不好管理,不愿沟通,容易导致条目质量降低,平心而论,这个理由是很有道理的。但是现在在讨论是否开放IP用户创建条目,此理由也适用于IP用户编辑现有条目,而且还更严重些,一个不懂规矩的IP用户就算不创建新条目也会在已有条目中“捣乱”(例如添加恶搞、侵权内容),这些破坏反而不容易查到(相信大家都曾发现已创建条目被添加侵权内容,几个月后甚至一年后才被查出来)。所以,要避免Raintwoto所说的事情,唯一的办法是全面禁止IP用户的所有权限,光阻止IP用户创建新条目是没有任何用处的。-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6:20 (UTC)[回复]
    (×)抗议,用户并没有被管制的义务。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29 (UTC)[回复]
  8. (-)反对--raintwoto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6:08 (UTC)[回复]
    (×)抗议 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29 (UTC)[回复]
  9. (-)反对自由意志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23:57 (UTC)[回复]
    (×)抗议 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29 (UTC)[回复]
    强烈(-)反对,所谓权利,就是人在相应的社会关系中应该得到的价值回报。换句话说,权利就是说一部分人因为其有所付出进而获得的能够拥有某些特殊利益的资格。我认为创建页面本身是要求创建人负相应的创建责任的,所以应该要求创建人是注册用户,以便于网站管理。另外,假如真的让所有人都能随意创建页面,对注册用户而言不太公平,这样滥放权利只会消弱权力本身的价值低位,也就基本上消除了两者的权限。毕竟编辑是没有门槛要求的,再开放创建页面的权限也没有必要。而对于一个连假名都不肯留下的人,要他们丰富已有页面还成,但是创建页面的活他们大多是不热心的,因为他们大多数不是无所事事就是看破红尘。厚德载物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6:36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创建条目和编辑条目的权利是一体的,我创建一个3000位元的条目和扩充3000位元是一个效果,再已创建条目中添加3000位元破坏内容和创建一个有3000位元的恶搞、侵权条目也是一个效果。至于注册用户理应比IP用户拥有更多权利这点我不敢苟同,因为管理员和行政员有额外权利那是因为他们受社群所信任,而一个IP用户和一个刚注册红名用户(不是针对您)都未收到社群信任和了解,为何注册就要比不注册权利多?维基百科又不是商业网站,要让广告商看看有多少多少注册用户。-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6:53 (UTC)[回复]
    (×)强烈抗议。此反对意见,逻辑混乱。假如随意剥夺IP用户的权力,对IP用户而言就公平吗?所谓权力、价值地位等,是在强奸用户的价值观。此外,我既“无所事事”,又“看破红尘”,就是不热心或恶劣吗?再退一步,积极与消极是基本人权,难道只有“热心”的人,才有资格创建条目?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20:48 (UTC)[回复]
  10. (-)反对理由在讨论区说过了。小wing~♪♪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2:06 (UTC)[回复]
    (×)抗议,理由在多处说过了。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29 (UTC)[回复]
  11. (-)反对 理由在讨论区说过了,大家只看IP用户的自由,却忽略了注册户的福利,我为何还要当一个注册户?????在不同电脑上还要多做一项程序,登入户名及输入密码,当IP可自由了,责任感也减低了,我为何还要当一个注册户?????活跃用户可否包括IP用户﹖如果说维基精神,人人可以参与,那么IP用户应当有管理权。沙漠少年隆美尔 留言别用狗的言语,军方听不懂! 2010年9月7日 (二) 03:31 (UTC)[回复]
    我很诧异读到注册用户应该有“福利”--Wing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7:08 (UTC)[回复]
    OK,正式一点,注册用户应有的“权限”,满意了吧﹖但是一说出来,是否更为诧异﹖注册户究竟有什么“权”﹖投票权﹖对于一个长期又忠心于维基工作的独立IP用户,若真的是自由维基精神,理应和其他用户一样,都可以享有投票权、独立页面、对话页及参数设置,以至管理权也是一样,不是吗﹖注册户有好有坏,IP用户亦都有坏有好,有什么好担心﹖本人建议全部权限都开放吧,先试一个短时间,再看成果,可以吗﹖投支持票的用户。沙漠少年隆美尔 留言别用狗的言语,军方听不懂! 2010年9月7日 (二) 10:59 (UTC)[回复]
    由于IP易于变换,给IP投票权会使投票傀儡泛滥,故投票权不可给。但开放创建权并不会有过于大的负面效果呀。二者不可混为一谈。-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1:38 (UTC)[回复]
    自动确认用户有不少新权限。--达师147228 2010年9月7日 (二) 15:12 (UTC)[回复]
    (×)抗议,没错,IP用户应当有管理权,希望维基百科能够设计一套系统,例如IP用户透过输入一串“管理员附加信息”等方式,实现以IP用户身份进行管理。总的来说,应该让维基百科任何一种功能的正常使用,都不因用户是否持有注册的用户名而受到影响,如IP用户监视列表,可透过Cookies实现,甚至将监视列表保存成档案至本地电脑等。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20:58 (UTC)[回复]
  12. (-)反对Ellery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5:04 (UTC)[回复]
    (×)抗议 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复]
  13. (-)反对Wikipedia:条目创建请求没用吗?--UAL55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5:53 (UTC)[回复]
    Wikipedia:条目创建请求虽然给匿名用户提供了一个创建条目的渠道,但该程序极度繁琐,有12个步骤,导致不少人都中途退出,平均一个月才有一两个请求。因此,还是直接开放IP用户创建条目的权限更好。--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1:14 (UTC)[回复]
    (×)抗议,不应只有注册用户享有豁免特权。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复]
  14. (-)反对,开户口没有多大困难吧! IP是可以流动,无法控制。 -Yym1997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7:57 (UTC)[回复]
    (×)抗议,维基百科同样属IP用户群所有,用户有权选择是否开户口,用户没有义务被控制。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复]
  15. (-)反对,别忘了还有学校作业的问题,开放后这又是一个问题--Honmingjun--铭均 2010年9月7日 (二) 11:30 (UTC)[回复]
    这完全不用担心,写作业也可以用注册账号,之前就遇到过一次呀,好像是台湾的某家学校,都是注册用户在写作业。-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1:41 (UTC)[回复]
    (×)抗议,这不能成为无差别封禁IP用户的理由。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复]
  16. (-)反对,IP用户有些是破坏正常条目的用户,让他们创建条目,恐怕恶搞条目一浪接一浪,变作“伪基第二”(==)...春卷柯南夫子 ( 夫子茶寮 (茶聚) | 土木记 | 功名记 ) 2010年9月7日 (二) 12:29 (UTC)[回复]
    春卷柯南哥哥岂不知道明显的创建破坏性条目的发现率是百分之一百?而隐藏在条目中的破坏的发现几率能有多少?相比大家都遇到过条目中的一小部分是侵权或恶搞吧,它们有的甚至能存在一个月以上。我在推特上就接到过博客er的投诉。如果真为了不成为伪基第二,那我们应当开放IP用户创建权,夺走IP用户编辑权。-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2:34 (UTC)[回复]
    (×)抗议,IP用户创建的权利,借由其对维基百科的所有权而来,神圣不可侵犯。破坏问题,应透过技术手段,和更多善意的监视来解决,而不是野蛮践踏IP用户。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复]
  17. (-)反对--Ciked (留言) 第八次动员令 2010年9月7日 (二) 13:33 (UTC)[回复]
    (×)抗议 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复]
  18. (-)反对,就如同上列几位的意见一样。先前匿名用户破坏的案例也不鲜见,再加上网咖、学校等地点的IP地址可以变动,碰到破坏的常客时欲行封禁也难以查找。感觉上这只是在增加管理员的杂务和替那些负责拯救被破坏条目的用户添了更多工作而已。当然,真的要帮助维基百科的人也不少,只是,若真的有意要执行这项工作的话,注册绝对花不了几分钟的时间。惟各位明察之!- 颢颢 2010年9月7日 (二) 13:40 (UTC)[回复]
    (×)抗议,用户有决定自己是否注册的权利。维基百科不是注册用户的财产。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复]
  19. (-)反对,作为长期围观百度百科恶搞和不负责任条目的同学,我深知网民恶搞以及破坏的能力和信心。虽然维基百科的声誉和维护可以打消大部分人的这种念头,但是不排除有恶意用户的存在。这样的人一旦存在,很可怕。封IP乃至封IP段也无法解决;而且根本无法找到当事人进行交流。故反对,希望这一票不会成为中文维基百科变革的绊脚石。-i am catwe need to talk 2010年9月7日 (二) 15:59 (UTC)[回复]
    (×)抗议,请善意推断。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复]
    (-)反对,赞成试运行,不赞成完全立即开放-司徒伯颜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20:47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20. (-)反对 破坏的人已经够多了。不能创建条目,只能修改。柠檬鱼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06:27 (UTC)[回复]
    请参阅#给那些因担心会有大量破坏而投反对票的人的一段话。--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10:04 (UTC)[回复]
    (×)抗议,IP用户≠破坏者。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复]
  21. (-)反对-注册一个账号并不难,若开放ip创建条目的话,可能会使条目紊乱!-- 首医女张德请在哔声后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09:41 (UTC)[回复]
    (×)抗议,用户有决定自己是否注册的权利,条目紊乱问题,应透过技术和协作解决,无理由封禁所有IP用户。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复]
  22. (-)反对 我只想了解为何在这投反对票的,底下常会有人“道德劝说”来反驳我们的想法?-- Garamondic | CLick2Flick™ 2010年9月8日 (三) 12:33 (UTC)[回复]
    (×)抗议,因为封禁IP用户权限,至今没有决定性依据。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复]
  23. (-)反对
    联络不方便
    真假身份难辨
    所创条目之质量至今仍不稳定
    给他鱼吃不如教他钓鱼,我们应该要鼓励他们注册才是
    目前维基管理人才不足,开放匿名会增加积压工作的负担
    今天不投反对,明天就会后悔。因为这是错误的事情,不快点投反对就为时已晚!(纯属个人意见,并非拉票)
    以上报告完毕。
    --海藻脑袋~YA!动员令 2010年9月8日 (三) 13:00 (UTC)[回复]
    (-)反对没人理我,等人来说服我支持。--Flame 欢迎泡茶 2010年9月8日 (三) 15:22 (UTC)[回复]
    1st,创建和编辑的同样具有破坏效果,因为有新页面巡查员,而隐藏在已有页面中的破坏和侵权通常会存在半个月一个月甚至半年,所以编辑的破坏效果还要甚于创建的破坏效果。2nd,有些新用户创建出来的条目也是不符合标准的,IP用户和新用户从熟练程度上来说是一致的,但既然我们给予新注册用户创建权,凭啥不给IP用户。3rd,06年的投票本身就言不正名不顺,据我估计是中文维基和技术方沟通有误造成的,当时封禁IP用户创建权完全是临时举措,而后却没有人再去理那个投票,所以这一临时举措才延续到现在。4th,最近几日在一些维基人的努力下未维基化的页面数已经大大减少,现在已经降到2000以下,这说明是良性循环,也说明我们完全可以应付IP用户带来的不合格条目。5th,比较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我们会发现比较活跃的维基百科里,只有中文和英文是禁止IP用户创建的。英文维基家大业大尚能理解,中文禁止是为何?人家不知道比中文维基活跃多少倍的德文维基都不禁止,我们为啥要对IP创建条目表现的如此紧张。渴望阁下能对IP用户有所改观,谁又没当过IP呢?-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16:10 (UTC)[回复]
    我不理解为什么“英文维基家大业大尚能理解”。 —— yunner ~找我算账~ 2010年9月8日 (三) 16:43 (UTC)[回复]
    我没怎么混过英文维基,所以不是特别了解,封锁IP创建的原因我只能想到是家大业大。。不过在06年的投票中有人提到“英文版是因为上次出了个大差错,所以才加了这条措施”。-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19:20 (UTC)[回复]
    (×)抗议为管理上的方便而侵犯IP用户群体权利,是不公平的。至于此外的理由,抱歉的告诉你,没有一个合乎逻辑。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复]
  24. (-)反对 -- “投票者无须给予理由。” —— yunner ~找我算账~ 2010年9月8日 (三) 15:37 (UTC)[回复]
    (×)抗议 因不知阁下理由如何,故只得抗议这一票本身。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复]
  25. (-)反对 -- 实际站区维护者比例远比其他语言维基少--Winertai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00:29 (UTC)[回复]
    不对。葡萄牙语维基百科只有38名管理员;日语有64名管理员;荷兰语有66名管理员;而我们中文维基有79名管理员。--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1:09 (UTC)[回复]
    (×)抗议,维护者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考虑,这太现实了。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56 (UTC)[回复]
  26. 强烈(-)反对。开放IP编辑现有条目就已经有基本自由。正当这边整体正在更活跃,但管理员不尽然活跃时,禁止IP创建条目是不得已的方法。反之,加拿大Wikilivres:就是曾经有IP大量破坏,所以早就全面禁止IP编辑了,IP连删除讨论也不可以参加,必须登记用户名才行。Jusjih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04:20 (UTC)[回复]
    Wikilivres的使用人数本来就只有那么几个,禁止IP编辑也不会有什么影响。跟中文维基的情况不一样。--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1:09 (UTC)[回复]
    如果要借鉴其他wiki的做法的话,我只能说维基百科排名前12的语言版本中,只有中文和英文不让IP创建条目,其他10个都允许。-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5:14 (UTC)[回复]
  27. (-)反对 IP申请并不难,其他理由不再陈述。 --Alzbla | Wikipedia the free Utopia!| 2010年9月9日 (四) 04:25 (UTC)[回复]
    虽然申请帐号不难,但您有没有想过,有些人就是不愿意申请帐号,一看到要申请帐号就头疼,放弃了原本打算创建条目的念头?--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1:09 (UTC)[回复]
  28. (-)反对,理由无须再说了。--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9月9日 (四) 07:43 (UTC)[回复]
    (-)反对,创建出来的条目要审核,不合格又要删除,将增加人手和服务器负载,费事费劲。--Caiguanhao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0:07 (UTC)[回复]
    这个。。新用户创建的条目一样要审核。。再说还未开放如何得知有多到连服务器都负载不了的程度。。而且这和服务器没啥关系吧。-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0:40 (UTC)[回复]
    现在中文维基百科每天增加100-150个条目,其中大部分条目都没有问题,只有大约30个条目是不合格、需要挂模板、需要删除的。30个条目是怎样一个数量呢?说实话,每天给30个条目挂模板、维基化、提交删除,只需要一个人就够了。不信的话,你们下个星期不做任何巡查工作,只由我一个人来做,你们看看。而现在有79名管理员和74名巡查员,如果还担心不够的话,那就是杞人忧天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1:37 (UTC)[回复]
    改票。--Caiguanhao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04:41 (UTC)[回复]
  29. (-)反对,用IP创建新条目通常是新手,而新手创建的条目经常会面临内容不符合维基标准、知名度受质疑等等问题,如果有个账号,比较便于进一步的沟通与协助,化解误会,避免编辑战,更能达到照顾新手的目的。--User:Orion-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1:53 (UTC)[回复]
  30. (-)反对,因为这挳能让更多人有不负责任的行为。左营王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3:18 (UTC)[回复]
    但是连IP信息都暴露了,更容易敦促用户负责任吧?--海牛欢迎吐槽~^^2010年9月9日 (四) 14:13 (UTC)[回复]
    事实上注册用户所用的也都是假名字,包括我的“治愈”,上面的“海牛”,楼主“左营王”,都是假名,简单说就算如果我现在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情,对维基百科产生了极大的危害,你们也根本找不到我,拥有一个户头并不能让其更加负责,如果我想,我10分钟可以注册50个户头。-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7:14 (UTC)[回复]
  31. (-)反对,会增加管理人得负担和困扰。《 中坛太子元帅 》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4:16 (UTC)[回复]
    允许IP用户创建条目可以使条目数量增长加快,更早超过瑞典语维基,增加一点负担和困扰算什么?--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4:27 (UTC)[回复]
  32. (-)反对,IP用户可能创建大量侵权条目,例如照搬百度百科,我们删除了也很难通知他们。至于ip用户在已有条目插入侵权信息,他们需要找一个合适的位置插入,难度比创建新条目大。--Gqqnb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4:31 (UTC)[回复]
    你们这些投反对票的,到底有没有仔细阅读Wikipedia talk:投票/开放IP创建条目权限的所有讨论?User:Ffaarr[3]一口气说了20个支持理由,你们没有看到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4:45 (UTC)[回复]
    Symplectopedia别激动。。但我想说,创建侵权页面会在半天之内被发现并挂上侵权模板,在一周之内可以完成删除。如果一个IP用户在某一段落加入侵权内容呢?天知道要多久才能被发现。真正胡搞的人用不着找个合适的位置插入,爱放哪放哪就成了,反正最近更改是不可能全部被巡查到的。-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4:58 (UTC)[回复]
    空口无凭,给大家一个例子,[4],从08年开始,此虚假内容存在了两年。这充分的说明了隐藏在条目段落中的不实内容和侵权文字比什么创建不合格条目严重的多。再多一个例子,个性域名这个条目中被人在段落中抄袭了某知名博客,改博客博主发现后,公开的在推特上发推质疑维基百科,此侵权整整存在了几个月。-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5:06 (UTC)[回复]
  33. (-)反对意见如同他User:GqqnbUser:治愈的意见.另外建议维基百科登入界面改成HTTPS界面网页和创账号时要有身份验证-败北王克拉克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23:24 (UTC)[回复]
    可是治愈投的是支持票。--达师147228 2010年9月10日 (五) 09:11 (UTC)[回复]
    你喜欢的话,可使用https://secure.wikimedia.org 登入维基百科,如你要申请CU, steward权限,则须身份验证,这也不是中文维基能管的事。-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10日 (五) 09:18 (UTC)[回复]
    (-)反对,大量非维基化和非百科内容令人心生延误,这一点可以参看百度百科绝大多数条目。像百度百科这种所见即所得的编辑界面都不能够带来高质量的编辑,更不用说开放维基的IP编辑了。Wiki中也有这样的例子,例如[5],不但格式杂乱(我相信没有多少人有如此的耐心对如此长的无格式内容进行维基化),而且涉嫌侵犯版权。因而,从维基条目质量的角度反对。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2010年9月10日 (五) 02:31 (UTC)[回复]
    百度百科对用户的限制可比维基百科严多了,首先IP不能创建词条,甚至不能编辑、修改,只有注册用户才可以。正如你所说,百度百科格式杂乱,低质量的东西也都是注册用户弄出来。您所说的理由并不能体现出IP用户就肯定会拖垮维基百科的质量。反而体现出了注册用户也并不能保证质量。现在的票数在临界点上,所以恳请阁下考虑我的意见,如果还有任何问题,也可以一并提出。什么我都能回答。-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07:04 (UTC)[回复]
    百度百科的条目之所以质量低,主要是因为规则很少,质量很低的条目也能通过审核,不像维基百科有那么多方针指引。与允许不允许IP创建条目没有任何关系。您举的宁波话条目是极个别的例子,随便点击几个随机条目,有多少是没有维基化、低质量的条目?--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0:00 (UTC)[回复]
  34. (-)反对--Hs801704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07:31 (UTC)[回复]
  35. (-)反对中文wiki内容少完全是因为很多人把心思放在了一些无聊的内容和编辑战上。--Konakona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0:40 (UTC)[回复]
    1. 这与开放IP创建条目的权限有什么关系?--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0:43 (UTC)[回复]
  36. (-)反对:申请账户并不难,容许IP账户建新条目可能会出现很多非维基化的条目,反而会增加管理员的工作量。--虽不能至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0:47 (UTC)[回复]
    一个非维基化的条目,总比没有这个条目好。哪怕条目再短、再差,多一个条目就可以为读者多提供一点信息。--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0:52 (UTC)[回复]
    难道申请个账号就能突然醍醐灌顶对维基百科了解的十分透彻了?大家都在假设IP用户创建出来的条目都是不合格的,都是要维基化的,这本身就非善意假定,况且新用户创建的条目质量也不咋地,难道我也也要禁了他们的权?最后,维基化和管理员有什么关系?未维基化页面增多和管理员的工作有何关系?治愈跪求大家仔细考虑考虑再来投票,这是一次非常非常严肃且对中文维基百科有很大影响的讨论投票。-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1:48 (UTC)[回复]
  37. (-)反对:现在IP用户经常破坏现有条目,他们如果被封禁,就会利用浮动IP,又可以破坏,有时候他们破坏得很细微,有时候不用心找真找不到他们破坏地方,更可况让IP用户创建条目,这不得了啦,其他浏览维基的人快要被这些破坏资讯误导啦。
    樱花公主庆祝中华民国立国一百周年国庆 ☼(2010年9月10日 (五) 10:53 (UTC)[回复]
    注册用户也可以频繁变换帐号啊,而且IP可以把整个地址段封禁,注册用户呢?只能一次封禁一个,效率很低。再说,每天IP用户的编辑数量大约是1000次,这还不算太多,我以前就曾经每天检查所有IP用户的编辑,回退破坏。但注册用户的编辑数量则是每天5000次左右,很难把它们全部检查一遍,万一某个注册用户破坏了条目,很有可能不被发现。开放IP用户创建条目的权限,正是为了增加破坏中IP用户所占的比例,以便发现更多破坏。--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1:22 (UTC)[回复]
    我看不出来IP用户在已有条目中添加不实资料和开不开IP用户创建权有什么关系。恳请樱花公主再考虑一下自己的反对理由。-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1:42 (UTC)[回复]
  38. (-)反对。看不出允许匿名者创建条目会带来什么明显的益处。--inhorw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3:36 (UTC)[回复]
    可以使条目数量大幅增加,这就是允许匿名用户创建条目的益处。--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3:46 (UTC)[回复]
    条目数量增加,能把在原有条目中添加破坏性内容的状况分流到百分之一百能查出的新建条目中,最重要的一点,挽回06年那次荒唐投票所造成的损失。-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3:58 (UTC)[回复]
    "我赞赏两位坚持不懈的精神,但是很难断定这个提案会使条目数量大幅增加。现在中文维基里已经存在大部分百科全书条目和有一定关注度的条目,并没有多大空间来供未注册用户创建。如果本提案通过,我认为未注册用户可能会更多地创建那些意义微乎其微及严重缺乏关注度的条目。对于其分流破坏的作用,我想有意破坏的人是不介意注册一个账号的,这一点上恐怕难有多大改变。--inhorw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06:10 (UTC)[回复]
    您能理解我和S的游说,而不是一竿子敲死,我很欣慰。您和shizhao的想法差不多,就是开放IP用户不会带来多大的条目数增幅,我承认,这是一种比较大的可能性,但您也说了,破坏的人也可以注册账号,这也侧面说明了IP用户的危害程度和新用户是一致的,那我们给新用户权利,为何不给IP?这不只是关乎条目数量,还关乎维基百科的开放精神,也关乎程序上的对错,事实上现在我们在纠正06年的错误。中文维基百科不让IP创建条目这个事实已经深入人心了,谎言重复一万遍就是真理,此事也差不多,套用赵紫阳的一句话“又有什么证据能证明IP用户是破坏性的?”既然您认为开放IP用户创建权不能带来条目数量增幅,也造成不了太大的破坏,那为何偏要封禁IP用户的创建权呢?-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0:25 (UTC)[回复]
  39. (-)反对,都是浮云,IP能不能发帖创建条目?有讨论这问题的时间精力早就能写1000篇新条目了,都不用开放什么IP权限(对反对者坚持不懈地进行劝说的两位辛苦了)--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10日 (五) 15:15 (UTC)[回复]
    多谢阁下体谅,不辛苦不辛苦。虽说不强制要求理由,但阁下以“浮云”当理由不太说得过去吧。如果06年那次投票不是那样荒唐的结束,也许中文维基百科现在不只多出几万条条目呢。跟这个比,此次讨论的几十KB算的了啥。-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5:29 (UTC)[回复]
  40. (-)反对,不满有些人一直对反对者进行游说,投票规则写明的请勿讨论装作视而不见?--Dartz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5:51 (UTC)[回复]
    投票规则是Computor临时定的,并不具有任何强制效应。如果超过一半的人都赞同那个规则,我保证将所有的讨论都移动到讨论页并且不在这里发表任何意见。况且,哪儿有投票不许讨论的道理?连选管理员都允许大家在支持票或反对票的下面提出异议,在这里为啥不能?如果阁下对上面的支持票附上的理由有任何意见,也可在下面提出。我在反对区所做的回应句句在理,如果阁下有向左意见欢迎反驳,如果阁下认为我的意见没有任何价值,也可以无视,若无人回应我的意见,我也不会胡搅蛮缠继续叨扰各位。-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6:01 (UTC)[回复]
  41. (-)反对,会做成大量破坏和问题。--Rx5674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03:32 (UTC)[回复]
  42. (-)反对,会造成大量破坏,管理很困难。—5·12中国爱 2010年9月11日 (六) 07:27 (UTC)[回复]
    比较一下中文维基2006年3月的删除日志[6]和2006年5月的删除日志[7]。在2006年3月(当时尚未禁止匿名用户创建新页面),共有大约3300个广告、侵权、破坏等不合格的页面被删除,平均每天删除106个。而在2006年5月(当时已禁止匿名用户创建新页面),共有大约3100个页面被删除,平均每天删除100个。可见,虽然2006年4月禁止了IP用户创建条目,但破坏并没有大大减少;那么如果现在允许匿名用户创建新页面,破坏会大大增加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0:01 (UTC)[回复]
  43. (-)反对,IP党能开条目会带来很多的破坏,到时候要修复和纠正过来就会使一件难事。根据我的经历,TVB剧集的条目就是时常被一些人(历史记录显示很大部分都是IP党)胡乱修改和发放虚假消息,甚至破坏列表。本人坚决反对IP党能开条目的措施。--Desmondyap93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0:02 (UTC)[回复]
    目前我们所投票的是是否开放创建权,您举的TVB的例子的确属实,但这是在已有条目中添加破坏内容,和创建无关。也许您不太了解,每个新条目在sp:newpages里都是黄底的,巡查员会巡查这些黄底条目,并根据条目来决定提删、速删、挂维护模板或者通过,这样一来,只有极少甚至没有破坏性的新条目会保存下来。而IP编辑已有条目则只会出现在“最近更改”中,在那里很可能没有被人发现,从而蒙混过关。恳请Desmondyap93细读我的留言,并考虑再三。这次的投票关乎中文维基百科未来的发展。-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0:11 (UTC)[回复]
    举一个因中文维基禁止IP创建条目而推迟了好几天才创建的条目的例子:于特森。2008年初,87.122.94.169在许多语言版本创建了这个条目。但因为中文维基禁止IP创建条目,所以该IP没有在中文版创建这个条目。后来我在Wikipedia:最多语言版本的待撰条目列出了这个条目,才有人创建。波斯语维基百科也是禁止IP创建条目,所以fa:یوترسن到2009年才被创建。--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0:49 (UTC)[回复]
  44. (-)反对,为防止破坏,且先申请帐号后再去创建新条目并没有编纂《永乐大典》那么麻烦。--Silenceplace留言
  45. (-)反对,我自认现在依然是一个维基新手,但我觉得注册帐号可以使用户更有效的了解维基。况且注册一个帐号不需要太多时间,这个门槛很低。--Cuyfrg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3:11 (UTC)[回复]
    如果是不合理的门槛,再低也不应该有吧?--海牛欢迎吐槽~^^2010年9月11日 (六) 13:36 (UTC)[回复]
    既然门槛都已经很低了,也不在乎再低一点吧。--Cscen ◎留言板 2010年9月11日 (六) 15:23 (UTC)[回复]
    不以善小而不为。-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7:17 (UTC)[回复]
  46. (-)反对,毫无疑问的反对!我是一个保守的人,支持维基百科严格的审查制度!一旦IP权限一开,管理员的工作将会大大增加,各类违规内容讲蜂拥而至!--痞子狒狒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9:26 (UTC)[回复]
    现在IP所作的破坏都只可能隐藏于已有条目中,管理员想忙也找不到,这才是最可怕的,允许他们创建新页面,也许会找到比现在多的不合格条目,管理员会增多工作量,但是,起码比找不到要好。管理员不够可以通过投票增加,条目不够呢?大家投个票表决一下就能增加了?隐藏在条目中的破坏才是最可怕的,才是最容易丢维基百科脸的,才是最容易沦为笑柄的。我发现大家都很喜欢拿破坏增多说事,如果真这么注重反破坏,应当全面封禁IP用户的所有编辑权利,给他们编辑权不给创建权,道理上是说不通的。恳请痞子狒狒考虑。-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4:41 (UTC)[回复]
  47. (-)反对--夏_Shiu Shieh 2010年9月11日 (六) 20:17 (UTC)[回复]
  48. (-)反对,理由不写,免得在此议论,把条目拖得过长,于他人不便。--上官大夫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3:01 (UTC)[回复]
    (-)反对,理由同上。--Twhk2011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3:05 (UTC)[回复]
    ↑该账号被证实是Tp61i6m42008的本体,而该傀儡已于较早前投票,故此投票无效,但意见可供参考。
  49. (-)反对-有账号才能创建这要求其实并不过分,如果我们逐渐扩大IP账号的权限,那维基的账号制度有有何用?-Jack Tao(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4:14 (UTC)[回复]
    建议Jack Tao阁下了解一下06年的投票,我们现在的投票不是在逐渐扩大IP用户的权限,而是返还给本应该属于他们的权限,前12名维基百科中,只有中、英文是封禁的,在其他10个维基百科语言版本中都是允许的,这不能称为扩大权限,这只是在返还而已。-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7:21 (UTC)[回复]
  50. 强烈(-)反对,如果不相信社群,为什么主持者User:Waihorace现在要跳出社群共识而自行去提Bugzilla?这是对参与投票的所有朋友的侮辱,这种低俗伎俩令人唾弃。到头来浪费社群的精力,本来大伙可以一同编写条目的时间就浪费在这个社会边际成本里面了。我不反对IP用户创建条目,但是这种谋求自身利益、个人意图凌驾社群的行为忍无可忍。—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9月12日 (日) 04:30 (UTC)[回复]
    如果您对HW的做法有异议,也欢迎您去“方针”那边参与讨论。最后,我不太建议您为了反对HW的行为而改掉票,毕竟您是支持IP用户创建条目的。-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7:21 (UTC)[回复]
    我也建议你们不要总对反对者指手画脚,大家都是平等的,不要弄得你们跟政客一样好像很了解时政。—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9月12日 (日) 23:35 (UTC)[回复]
  51. (-)反对,经过思考之后,认为现阶段不宜开启这个功能。另外,希望User:Waihorace先生反省先去提Bugzilla的行为。也请治愈和Symplectopedia尊重不同的意见,不要在反对票下逐一反驳,谢谢。--Toshihikone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5:15 (UTC)[回复]
    (!)意见:我认为治愈和Symplectopedia对反对意见的认真回应正体现了对不同意见的尊重。--Kegns 2010年9月12日 (日) 06:16 (UTC)[回复]
    感谢Kengs的回应。我看到某些对反对意见的回应,大量存在反驳、反诘、质问语气,已经伤了和气,希望表达意见者要克制情绪。没有人有义务因为在投票中参与一种意见表态,而理所当然要承担相反意见者的反驳和质问。--Toshihikone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6:42 (UTC)[回复]
    如果投票者所附上的理由他人有异议,他人有权利指出,被质疑者有权无视,阁下要求我“不要在反对票下逐一反驳”我不能认同,翻翻管理员投票的档案,哪一张票的下面没有一大串讨论,我自认为上面我所说的句句在理,并不是胡搅蛮缠或强制要求他人改票,如果您对我在上面的意见有任何指教,也欢迎您来反驳我。-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7:09 (UTC)[回复]
  52. (-)反对 恩,破坏的后果是很严重的。我难以相信百度公司不会组织这样的行动,伪基上已经开始组织了,准备一旦开放就利用浮动IP打亮破坏了。我觉得首先应该解决的是如何更高效率地发现一些细微的破坏。如果每个编辑都具体对照的话工作量确实太大了。比如说他把一个玩意的密度改动一位数字,还是很不容易发现的。SamiZha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6:04 (UTC)[回复]
    参数中有一个“进阶用户贡献查询 使用API查询IP区段或指定前缀字串的使用者贡献,支持/16及/24至/32的CIDR区段及通配符“*””的工具。--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06:12 (UTC)[回复]
    实际上如果是公司之类组织的破坏注册帐号是一定的。再说,破坏大多是改已有的条目,而不是建新条目,因为那样既容易被发现,又麻烦(浪费精力)。--Cylbf2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6:20 (UTC)[回复]
    SamiZhan您所假设的情况的确是有可能发生的,但恳请您注意一下,现时讨论的是开放或封禁IP用户的创建权,编辑权IP早就有了,所以您提出的理由不是太恰当,恳请再三考虑。-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7:11 (UTC)[回复]
    谢谢您的提醒,不过请参考伪基上所言"中文维基讨论匿名使用者创建条目的部分,已经进入到投票的阶段了!请各位伪基人踊跃前往投票,并开始规划破坏维基百科的事宜!"。此外如果开放IP用户的创建权,那么注册还存在多少意义呢?名义上是可以不泄露自己的IP,但是我可以用学校的IP,用代理。。。。etc,倒是注册用户有可能被其他人(认识的人)看出来。这样一来吸引他们注册的因素就大大减小了。此外如果一个人打算长期贡献维基百科,恐怕还是会注册的吧。125.120.55.162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8:36 (UTC)[回复]
    不好意思,楼上是我,关了浏览器忘记重新登录了SamiZha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8:38 (UTC)[回复]
    (:)回应:伪基百科上面的话和此次讨论没啥太大关系,他们要闹我们也没啥办法。注册当然有意义,相较于IP,注册用户可以获取维基荣誉,可以参与投票,且避免了IP的浮动性。但非要让注册有点意义而封禁IP用户的权利那是不恰当的。新进注册用户和IP没多大分别,所作条目质量不会有差。我们不能因为吸引注册而剥夺掉IP用户应有的基本权利。-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8:51 (UTC)[回复]
    对于一个普通用户,可能维基荣誉、投票权用处并不大吧。浮动IP恐怕是破坏者最喜欢的了,比如败毒公司组织网友来破坏我们,如果用IP的话,可能导致很多IP被封禁,从而影响到善意IP用户的编辑行为,这不正是败毒公司以及百毒成瘾的人所希望看到的吗?总之最多试验2个月,我还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准确地预期开放IP用户新建页面的影响还是存在一定难度的,但是总得来说我还是更反对一些。。。如果把这个和其他语言比意义不大,因为德国等其他国家的用户确实素质更胜一筹,虽然我是内地的,但是我无可否认大陆地区比较恶心的人实在难以计数,尤其又有坚决认定“使用维基百科不爱国”的百毒/败毒公司和百毒迷,还有李艳红,这个情况是其他国家和地区没有的,给IP用户加大权限很可能导致百毒风气的影响力扩大。而另外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就是李艳红以及其百毒相关的影响力主要限于中文和英文维基百科。我多想了,还是可以接受试运营的。SamiZha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9:47 (UTC)[回复]
    假如我是百度百科人,我打算为了百度百科来破坏维基百科,最好的方法是在已有条目中添加破坏内容,而不是创建一个新条目。我不知道您请不清楚,因为有新页面巡查这一机制,新建的破坏性页面基本上肯定会被揪出来。就我个人而言,现在唯一担心的事情是技术层面的事,至于人的手工破坏,我之前已经论证过了,在已有条目中添加破坏内容的严重性比创建条目多的多。请您考虑我的意见。-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0:06 (UTC)[回复]
    好的,恩。我考虑在试运行之后视结果变更投票。但是相反的是如果我是百毒百科的人来破坏维基百科我肯定会组织上万只百毒的人利用上万的IP在24小时内创建上万个侵权条目,因为侵权条目的处理很容易积压,而可以回退编辑破坏的人很多。当然我觉得最可能的情况是百毒的人对维基百科的巡查完全一无所知。125.120.55.162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0:22 (UTC)[回复]
  53. 强烈(-)反对,编辑维基并不涉及隐私,坚持匿名的人心态可议,其他网站博客论坛等也都需要账号才能使用,开放匿名创建条目势必天下大乱。--靖天子~北伐抗战军统局/DYK 秋聚 2010年9月12日 (日) 09:52 (UTC)[回复]
    但是,不注册的人可能不是要破坏,因此应该不会天下大乱。-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09:56 (UTC)[回复]
    其实注册一个用户也不能保证知道其身份,就像我看到您的名字靖天子也不会知道您家住哪是干什么的,网络世界里本身就是匿名,除了像陈霆或者时昭那样亮出真身的人,注册一个用户名事实上也属于匿名。很多网站、论坛强制要求注册是因为他们是商业网站,他们要卖广告,他们要给广告商看看他们有多少注册用户,这一点与维基的非商业性质不同。最后,德语版本、日语版本、俄语版本,无论是参与人数还是条目数量都比中文多的多,他们都没天下大乱,我们其实也不必杞人忧天。-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0:02 (UTC)[回复]
    Apple只能跑全形.........既然如您所说,注册一个用户也还是匿名状态,隐私不会因此受到影响,那IP为何坚持不注册就更可疑了,虽然不能以偏概全,说所有匿名都要破坏,但现行已经开放匿名编辑条目了,如果连注册的心都没有,那还能指望有什么热诚参与编辑呢?--靖天子~北伐抗战军统局/DYK 秋聚 2010年9月13日 (一) 11:31 (UTC)[回复]
    (*)提醒,请使用半形#而非全形#。-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10:07 (UTC)[回复]
  54. (-)反对连注册的时间都没有,还有耐心写好维基百科条目吗—Atlasli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9:57 (UTC)[回复]
    要破坏的人,已注册用户来破坏;不要破坏的人,未必会主动注册。-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10:07 (UTC)[回复]
    (-)反对 这会对维基百科又负面的影响!希望你们能三思而后行!--Blackiedog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0:56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55. (-)反对开放匿名用户创建新页面确实会使页面数目得到提升,但这些页面往往是质量很差的页面。真正希望贡献的人不会在意花费一分钟注册一个帐号。Xionglingfeng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1:55 (UTC)[回复]
    都是那句,要破坏的人,一早就已注册;想帮忙的人,不是人人都有注册,亦因此离开了维基。-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12:48 (UTC)[回复]
  56. (-)反对开放匿名用户创建新页面,将难以防范一些人对维基百科故意作出破坏。Matthewlai70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3:53 (UTC)[回复]
    唯现时破坏不多,何不见试一下再决定?-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13:03 (UTC)[回复]
  57. (-)反对:就我个人认为,且发现,匿名者中破坏所产生的威力始终大于贡献。—Bobby仔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4:10 (UTC)[回复]
    不可否认,IP用户的破坏比资深用户要多,但是现在已经允许他们编辑了,再允许他们创建不会有任何多余的破坏。因为就算多了一种破坏方式,人的精力和闲心是有限的,打个简单的比方,一IP有精力破坏100次,原来他在已有条目中破坏,被发现率很低,如果开放后他们也一样只会破坏100次,只是有一部分破坏会分流到创建新页面中,要知道,破坏性新页面是很容易被查出来的。(因为新页面巡查机制。)-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4:34 (UTC)[回复]
    处理恶质条目要比维护条目更加不容易,今天任何一位来拜访维基的使用者,不论是注册用户或是IP用户都可以为某个条目在增修上做出贡献,却不是每个使用者在发现恶质条目后都有法子采取适当的行动。一旦这100次的破坏是在创建恶质条目,那恐怕是你的精力和闲心力有未逮啰。--布学吾树(talk) 2010年9月12日 (日) 15:20 (UTC)[回复]
    很抱歉两天后才回应您的意见,家里的路由坏了。。  囧rz……。。不知您了不了解,中文维基百科目前是有巡查机制的,也就是说,新条目会以黄底的形式显示在一个特殊页面中,巡查员会巡查这些黄底条目,巡查后,会去掉黄底,这证明了所有的新建条目是百分之一百有一个巡查员巡查的,这样一来,明显的破坏和广告和侵权很轻易的会被查出来,另外还有菲菇的P-BOT,也会自动检查新页面的侵权情况。而修改已有条目只会出现在最经更改,那里更新的十分快,而且数量庞大,虽然有自愿性质的最近页面巡查员,所以大部分的修改都没有被巡查到,基于此理由,我才会提出“在已有条目中添加破坏性内容比新建破坏性条目危害更大”这一论点。-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5:56 (UTC)[回复]
    唉!有些管理员的观念和作法真让人……--布学吾树(talk) 2010年9月14日 (二) 13:07 (UTC)[回复]
  58. (-)反对:IP用户既然想编辑,就让他们注册嘛。增加维基百科用户数量麦兜爱学习留言巴士 2010年9月12日 (日) 14:56 (UTC)[回复]
    望阁下注意一点,现在IP用户是可以编辑的,只是不能创建。以“增加维基百科用户数量”为由禁止IP创建让我无法接受,维基百科又不是商业网站,不需要庞大的注册用户。况且因为持续4年错误的封禁IP用户创建权,中文维基百科拥有的注册人数已经排到了第5位(条目数才12位),但是拥有庞大注册人数的中文维基照样不如俄文、德文、日文,甚至是小语种瑞典语。希望阁下重新考虑您的反对理由。-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05 (UTC)[回复]
    何以拥有第5名的注册人数却只有第12名的条目数呢?这应该不是开放IP用户创建条目就可以提升条目数吧!--布学吾树(talk) 2010年9月13日 (一) 07:13 (UTC)[回复]
    阁下说的很对,这一数据更证明了以封禁IP用户创建权来增加注册人数除了好看点以外是没有太大用处的,反而吓跑了那些本打算创建条目的IP用户。-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6:01 (UTC)[回复]
  59. (-)反对,近期发现有人会不定期提删ip用户的对话页。--Mewaqua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06 (UTC)[回复]
    UAL55提删IP对话页和IP创建新条目有什么关系?恳请阁下考虑吧您的反对理由。-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17 (UTC)[回复]
  60. (-)反对:IP用户是固定IP或浮动IP都不贙成开放创建条目,一般注册用户大都会很珍视自己的账号,这个账号代表一个人,对于这个账号的所有的行为都有个对话的窗口,至少是对一个人在做沟通。然在这种情况下都不能保证绝对如此,更何况是IP用户呢?维基开放IP用户能编辑修改条目已经是很不错的作法,如果要创建条目,那还是去申请个账号吧!--布学吾树(talk) 2010年9月12日 (日) 15:22 (UTC)[回复]
    (-)反对:原因很简单,注册ID并不难,想要创建新页面但是却不花费一点点时间注册帐号?总让我觉得不靠谱。—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0.204.18.88对话|贡献)于2010年9月12日 (日) 15:29加入。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61. 强烈(-)反对。请注意我强调的“安全性”及“隐私性”问题!
    • (一)维基百科创办人Larry Sanger的目标,就是消除匿名用户,要求真实姓名和身份,使百科内容更为纯熟。
    参见:(1)维基百科创始人推出新站 专家做编辑
       (2)大众百科
       (3)对维基百科的批评
    • (二)应更进一步“禁止IP用户编辑”,强迫建立账号,甚至采用“网络实名制度”,确切提升维基百科品质。
    网络实名制度是“资讯安全”层面的考量,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滥用此制度控管人民,并不在讨论范围之内,且维基百科服务器并不归中共管辖,不须担心。
    • (三)编辑条目应当“重质不重量”,冲高条目数量并没有实质意义。
    • (四)若有能力创建新条目,怎会不懂建立账号?
    • (五)账号具有独一无二的特性,便于沟通及联系该维基人。
    • (六)浮动IP者可被多人共用,若某甲滥用浮动IP破坏条目而被封锁,导致无辜的某乙也无法使用该浮动IP。
    • (七)若某IP(固定或浮动IP)是多人共用的Proxy,或是某公司的对外IP,禁封会牵连太多无辜者。
    • (八)某些广告软件“可以自动切换Proxy IP,自动发表广告”,要不要我破坏你们个人用户页示范一下?
    • (九)最快两年内会启动IPv6,两种IP用户页要如何对应关系?亦或IP用户页将成长8*10^28倍?
    • (十)资讯科技越来越重视安全问题,岂可走倒退路?
    中华民国维基人() 2010年9月13日 (一) 13:13 (UTC)[回复]
    中华民国维基人() 2010年9月14日 (二) 20:36 (UTC) 补充资料[回复]
    中华民国维基人() 2010年9月15日 (三) 16:48 (UTC) 补充资料[回复]
    (:)回应此位朋友提出很多薪意见,值得探讨。—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4:40 (UTC)[回复]
    (:)回应这位用户一口气提出了10条意见,可见有经过很仔细的考虑了。其中,第三条属于一个目标(则为重质量派),第五条是IP用户天生的短处,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是技术方面的事情,我不懂。但阁下的第一条和第二条实在是违背了现有维基百科的精神。如果您的翻译属实的话,维基百科创办人Larry Sanger的意思应该是全面进行身份验证,类似我公开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号,你公开你的中华民国身份证号,他公开他的香港身份证号,甚至连未经身份验证注册用户也不能编写,简而言之,IP用户和注册用户其实都是匿名用户,Larry Sanger的意思应该是全部实名制,但这与现在的维基百科是绝对相抵触的。-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5:50 (UTC)[回复]
    (:)回应(一)注册资料(例如身份证号)并不需要公开,如同你的登入密码也不会被公开。
    (二)维基百科并非永不改变物理学定律,而是持续不断的改进才有今天的样貌,而来抵触之言。
    (三)当年禁止IP用户,自有其原因存在,若往后开放,历史将会重演,切勿重蹈覆测。
    中华民国维基人() 2010年9月14日 (二) 20:36 (UTC)[回复]
    (:)回应有几条意见值得探讨
    • 第三条:Wiki不可能重质不重量,条目质量再好,没有数量,如何吸引更多的用户使用Wiki?应该是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增加数量才对。
    • 第四条:IP用户不单是指不懂得注册账号的用户,还包括不愿意注册账号的用户以及某个时间不方便使用账号登陆WIKI的用户,一定要把这部分用户都排除在外么?
    • 第五条:IP用户可以认为他们放弃了与其他用户沟通与联系的渠道,但注册用户就真的对与其他用户的沟通联系很看重么?
    • 第六、七、八条:事实上,这三条还是归结于一条:IP用户创建的条目质量无法保证。几乎所有的反对者都是持这样的理由,但我个人认为,这样的理由完全是不合理的。首先,条目质量跟是否注册用户没有任何逻辑上的关联,而是取决于创建者本身的知识以及对WIKI的了解;其次,对于恶意破坏者,我们应当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是好人(理由?Wiki:善意推定)。就像银行放贷一样,能否就因为会有人恶意欠贷,就停止对经济条件相似的人的贷款业务?银行对于资金安全的重视程度,应该不会比Wiki人对条目质量的重视程度更低吧?事实上,对于恶意破坏者,Wiki人所要做的应该是选举更多有责任心和足够管理能力的管理者,而不是封禁IP用户的创建条目/编辑条目的权力。中国大陆政府因为Facebook/Twitter/Youtube上面有所谓敏感内容而封禁大陆用户对这些网站的访问,难道Wiki也要再建立一个类似的防火长城么? --木头龙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6:58 (UTC)[回复]
    (:)回应(一)既然您认为应该“善意推断”,却又为何“揣测Wiki想建立防火长城”?
    (二)承上,若您是由“中共已有防火长城这事实”来推论,却又为何“忽视IP用户曾经造成的破坏”?
    中华民国维基人() 2010年9月14日 (二) 20:36 (UTC)[回复]
    (:)回应(一)我并非“揣测Wiki想建立防火长城”,而是认为,如果先封禁IP用户创建条目,然后又封禁IP用户编辑条目,那么最后发展的结果,很有可能变成一个类似防火长城的东西——我不让你说,你就不能说;我不让你看,你就看不到——也许反对者的本意并非如此,但结果很可能就是这样。
    (二)我并没有“忽视IP用户曾经造成的破坏”,我只是认为,个别IP用户造成破坏,不应该由所有IP用户来承担这个责任。正如您在(六)、(七)条里面提到的,封禁单个IP会牵连其他共用这个IP的无辜者,那么现在封禁所有IP用户创建条目的权限,甚至您所提出的封禁IP用户编辑条目的权限,这个牵连范围显然是更广泛了。 --木头龙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5:21 (UTC)[回复]
    (:)回应(一)这是个极大的误会,防火长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独有的言论审查机制,而“注册账号”只不过是网络世界中一种普遍的行为,实不需多虑。(二)上述本人所提,IP用户将会成长一倍为笔误。事实上,将会成长8*10^28倍,请试想其中的严重性。中华民国维基人() 2010年9月15日 (三) 16:48 (UTC)[回复]
    (:)回应IP封禁的问题请针对维基百科:封禁方针维基百科:IP封禁例外发起讨论。-米尔格拉姆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8:32 (UTC)[回复]
    (:)回应首先:对“(一)维基百科创办人Larry Sanger的目标,就是消除匿名用户,要求真实姓名和身份,使百科内容更为纯熟。 [来源请求]”这一句先挂上“来源请求”,请务必提供确实来源。
    其次:“(二)应更进一步“禁止IP用户编辑”,强迫建立账号,甚至采用“网络实名制度”,确切提升维基百科品质。 ”,对此我可以提出相反建议:应取消“用户注册”,强迫匿名参与,甚至提供暗号化公众代理服务器,确切保障用户个人情报受到保护。--当然,我同样拿不出合适理由。Sakuradate 公众Δ 2010年9月14日 (二) 12:42 (UTC)[回复]
    (:)回应(一)约五年前我看过这讯息,以关键字略为搜寻之后,已将相关参考资料补齐。
    (二)本人提出的见解“均为分析事实而产生的结论”,并非拿不出合适理由。
    中华民国维基人() 2010年9月14日 (二) 20:36 (UTC)[回复]
  62. (-)反对,阅读过所有讨论之后,我还是觉得,如果一个用户真的有很强的意愿创建一个为他所熟知的条目的话,他一定会注册一个帐号的。如果开放IP创建条目之后,中文版维基百科上出现了大量长度只有一两句话的条目,我认为这必然是为社群所不乐见的。一言以蔽之,我觉得开放IP创建条目的权限与否,取决于维基百科社群是否乐于欢迎一些“三分钟热度”的用户参与条目的创建。至于不愿意注册帐号,一看到注册帐号就头痛的人,毕竟占的是全部人中的少数。我相信,愿意为中文维基事业做出贡献的人,一定是会注册一个帐号的。以上为个人拙见。由于年龄尚小,且对文言不慎熟悉,行云流水,难免有诸多冒犯之处,还请各位多多谅解。--lavix canvas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6:22 (UTC)[回复]
  63. (-)反对,此议题影响广泛,若不加以约束,任其轻易过关,以后祸患难测。--老陈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1:13 (UTC)[回复]
  64. (-)反对,窃以为,注册是一个基本的认证手段,可以约束一部分恶意捣乱的用户,注册也是一个对维基精神基本认同的保证,如果真有心致力于维基中文的建设,注册帐号自是必要之举。--旺仔聪Pip-Boy留言系统圆桌会2010年9月14日 (二) 02:24 (UTC)[回复]
  65. (-)反对, IP用户能使用的功能已经很多了, 若是真心想创建一个条目, 也愿意为该条目的质量负上一定的责任的话, 用户不会不愿意注册一个账号的。Ywang.tw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3:26 (UTC)[回复]
  66. (-)反对,同意楼上的意见。我当初就是因为钢炼条目太乱,才注册账号整理的;一来不会被浮动IP连累封禁、二则有个固定的对话窗口可以交流讨论。IP用户恶意破坏谁都可以回退,但乱创建条目可是得由管理员处理,如此只会加重其负担。如果是固定IP还好,要是浮动IP或用跳板用户屡劝不听执意创建,你要找谁沟通?到时封禁又要连累其他使用浮动IP的用户。编辑跟创建是二种不同变数选项,多一个变数就得多一份考量,还请大家三思慎行。--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5:37 (UTC)[回复]
    ‘IP用户恶意破坏谁都可以回退,但乱创建条目可是得由管理员处理,如此只会加重其负担。如果是固定IP还好,要是浮动IP或用跳板用户屡劝不听执意创建,你要找谁沟通?’,认同!--布学吾树(talk) 2010年9月14日 (二) 13:05 (UTC)[回复]
    您光想了增加工作量,但是隐藏在条目中的破坏那么容易找出来么?基本上是靠撞大运,敏感条目还好,很多人都加监视列表,其他条目呢?一个女艺人的条目内出现侮辱他的话语被我删去,我一查历史,存在了整整半个月。不合格新条目虽然只能由管理员删除,但是查出率极高。请问大家:大家是想增多点工作量,还是想让维基百科少点破坏?-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3:41 (UTC)[回复]
  67. (-)反对,要是有IP便可随便创建,还有人会注册吗? 若有人破坏便封IP是否真的可行? 要是有心创建条目,注册了便可;连注册都嫌烦的人,很难想像他对创建维基条目的诚意。--Aurora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6:03 (UTC)[回复]
  68. (-)反对,理由1:增加管理成本;理由2:倘若只是增加少量内容,则价值低,而若打算加入大量内容,则我看不出花一点时间注册一个ID有什么困难。—Pagan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6:20 (UTC)[回复]
    (:)回应:您说的没错,的确会增加管理成本。但,如果把已有条目中的破坏分流到新建页面中,尽管会增大管理员的工作量,但有助于发现和解决破坏,与此相比,管理员多点工作又算什么。还有,以注册不困难为由来限制非注册用户的正当权利在道理上是说不通的,圣人有云“不以善小而不为”,多一点便利的权利总是好事情。-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7:03 (UTC)[回复]
    (-)反对我同意向非IP用户开放修改条目的权利,但是我反对向他们开放创建条目的权力。想创建条目就请先注册吧。 Songford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6:52 (UTC)[回复]
    ↑该用户不符合资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讨论发起时已为自动确认用户,所以投票无效,但意见仍可供参考。
  69. (-)反对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9月14日 (二) 07:30 (UTC)[回复]
  70. (-)反对,注册有很麻烦吗?没有嘛。若是创建的条目有问题,又是不固定的IP,管理员找谁去?发短信给谁看?keating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8:15 (UTC)[回复]
    沟通不便的确是IP用户的一个软肋,但不能因为一点软肋就封锁他们的创建权。事实上,如果IP用户在编辑已有条目时出现争议,管理员照样找不到,留言照样接不到,那么我们是不是也要封禁IP的编辑权?既然编辑都没问题,没理由不让创建。简而言之,创建只是编辑的一种形式之一,既然能容忍IP编辑,那没道理不容忍IP创建。-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8:36 (UTC)[回复]
    (:)回应(:)回应。首先对阁下不断向每位反对者游说的热情表示欣赏,虽然现在我们反对票落后你们支持的20票,但我们页面长度却是你们的2倍以上,这都要感谢阁下的努力。有一点我很疑惑,到底现在是在投票开放,还是在投票禁止?如果是投票开放,应该是支持者陈述足够充分且必要的理由,否则就应该维持现状才对,等以后条件成熟,软肋能控制再修改也不迟。重复的话我就不说了。创建和编辑当然有区别,编辑表示不只一个人对该条目有兴趣,如果条目有问题,可以由其他人帮忙修订。创建表示存在一个可能性只有一个人,维基一个人编辑的条目又不是没有,那如果有问题找谁去。阁下不要讲那些理想的状态,那是以后的事情。也不要说那些气话,比如编辑权也禁止之类,容易被引起费厄泼皮的误解。keating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9:08 (UTC)[回复]
    (:)回应:感谢阁下的回应。(这几天大部分都是我在自言自语。。)回到正题,您所要求的支持方拿出理由的依据应该就是那个定理“谁提出谁举证”,我给阁下一个链接,06年封禁IP用户创建权的投票,烦劳您仔细阅读那次的投票讨论,那次的投票讨论里有4票支持封禁,6票不支持封禁,按理说应该是不封禁的,但因为技术问题,决定采取临时举措。注意这点:“临时举措”。既然是临时举措,也就不能长久持续下去,可是因为当时的维基人没有再过问此事,导致此封禁政策持续了4年,在讨论区内shizhao也说明了,当时是因为与技术方沟通不够造成的。我说这么多只想证明一点,就是:IP用户拥有创建权是天经地义的,属于天赋人权,不能算作是支持方提出的一项新政策,所以要求支持方给出足够充分且必要的理由是不必须的。阁下提出的“创建条目的只有一个人,那如果有问题找谁去?”这点我不敢苟同,因为绝大多数条目的参与者都不可能只有一个人,且遇到问题不一定非要找谁,你看看那2000多个尚未维基化的页面,你去找创建者问问,他们理都不会理你,(因为其中的很多人都只是创建一个条目就走人),现在提出的重审优良、特色,也说过要找到原作者去修补,但原作者根本找不到。指望原作者维护条目是不现实的,维基的精神是多人协作,多人自然包括IP,如果此案通过,日后有IP创建了没有维基化的页面,我也会竭尽所能帮他们维基化。-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9:59 (UTC)[回复]
    同意,其实现在投票也是,很多人也是看到页面顶部的广告,然后投完就走。--Cylbf2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14:36 (UTC)[回复]
    (:)回应,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义务接受他人的联络或看管理员的短信。如果条目有问题,我想“修正”或“发起讨论”才是最佳的做法。Sakuradate 公众Δ 2010年9月14日 (二) 12:35 (UTC)[回复]
  71. (-)反对虽然自由可贵,但是维持《维基百科》的条目真确性是相当重要的,每个参与编辑的人士都应为其编辑行动负责。如果不注册,怎样向没有固定IP的人士问责AU-YEUNG Ching-Yi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0:16 (UTC)[回复]
    容忍浮动IP编辑,却不能容忍浮动IP创建,这在道理上是说不通的。除非有一天全面禁止IP用户权限,否则只禁止创建权只是治标不治本。-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0:55 (UTC)[回复]
    (!)意见:荒唐。维基百科是自由的百科全书,编辑它的用户不是政府官员,不是公司雇员,而是“volunteer”更自由的形式存在,来去自由,不设名簿,不存在所谓的“问责”机制,更无人有资格对用户“问责”。所谓为自己的编辑行动负责,是原则和道德层面的。至于真的出现犯法行为,亦是有关讼案或警方之事,而不是由维基百科的其他用户来所谓“问责”。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1:25 (UTC)[回复]
  72. (-)反对,被人当作傻子耍了一场--Istcol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2:16 (UTC)[回复]
  73. (-)反对注册一个户口打广告的人已经够多, 不用注册也可打广告, 广告条目定必大增。(有没有办法统计到只有一个贡献的户口, 有多少唯一的贡献便是广告? 今天有约17个因G11被速删的条目〈未计被列为侵权的广告〉, 多少是新注册用户所贡献?)—祁勋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2:40 (UTC)[回复]
    如果您说的今天删了17个G11条目没有统计错的话,那么我很负责人的告诉您截止到现在,只有2个由IP创建的条目是广告。您不妨做个比,拿未自动确认用户创建的条目与G11之比和IP用户创建的条目与G11之比二者相比较。-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3:17 (UTC)[回复]
    另外,不能因为增大工作量就封禁IP创建权吧,删除的积压我是不知道,至少在巡查方面,现在的人手绝对够(且巡查员还在增加中,且还有非巡查员但主动巡查条目的),目前我的感官是,如果看到最新页面里黄底的条目不去管,只要不是凌晨这种时间段,过一个小时黄底的条目就没了,至少在巡查方面,是绝无积压的情况。-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3:20 (UTC)[回复]
    IP创建风险评估,被速删的只有一个,CV只有三个,redirect有1个,保留有5个,持续更新,见用户:Waihorace/IP创建风险评估/20100915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15日 (三) 13:25 (UTC)[回复]
    根据HW用户:Waihorace/IP创建风险评估/20100915,G11速删的只有一个,CV中的全球通用证书项目[8]‎沪腾房地产[9]基本上都是广告, 只不过是先挂了侵权。13个新条目中占3个,即23%。—祁勋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05:13 (UTC)[回复]
    哦,原来那个CV的也是广告,即CV4个,速删的1个,7个保留,合格与不合格之比为7:5,阁下不妨去算算未确认用户创建的条目的合格与不合格之比,也是差不多55开。-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08:03 (UTC)[回复]
  74. (-)反对--Jimmy Xu talk·265 2010年9月15日 (三) 14:02 (UTC)[回复]
  75. (-)反对-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0年9月15日 (三) 14:21 (UTC)[回复]
    (-)反对:原本不想投票,但我不欲见此案通过后,HW不尊重投票结果、强行实施的试运行就此船过水无痕,故此表态。 WiDE 怀德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6:27 (UTC)[回复]
    原意无欲投票,抗议目的既已达到,故此撤销。然我心里实是站在反对方,不认为开放IP创建权限对维基能带来多大好处(反之亦然)。— WiDE 怀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29 (UTC)[回复]
  76. (-)反对:真心想做贡献的人会懒得连注册的一分钟都不肯花么? 2thuriel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01:40 (UTC)[回复]
  77. (-)反对:理由同上。Emcc83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02:39 (UTC)[回复]
  78. (-)反对:虽然及其不愿意投票,但既然已经是这般闹剧了,在下愿意用一票来协助结束这场闹剧。--快龙此致敬礼 2010年9月16日 (四) 05:09 (UTC)[回复]
  79. (-)反对:一般来说,连花几分钟创建个帐号都不愿的人也不会写出多有质量的内容Hugo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06:16 (UTC)[回复]
    (!)意见:没错,对一般人来说创建一个账号可能只需数秒钟,但创建账号不应成为义务。我从六年前开始参与维基百科,为了维基百科,坐过飞机,也坐过牢。这期间中文版阻止IP用户新建条目的情况阻止了我创建好多条目,实在忍不住要创建条目时,只好临时建一个账号(当然是有规则的,账号名就是照抄“图片验证码”)→创建条目→保存空条目→登出→丢弃账号→清除Cookies→重新以IP用户登入→编辑。做为一个结果,我创建过不计其数的垃圾ID,并且自己对账号和密码毫无印象。为什么说这些ID是垃圾呢,因为它们只是为了绕过愚蠢的创建限制,浪费了大量时间和资源,并且没有丝毫实际用途。诚然,没有用户名,没办法使用监视列表等一系列功能,语言转换亦不能正常运作,更需要耗费更多心力。而为了让贡献显得极端纯粹,我付出的额外时间远超过注册账号(几分钟)。我就是不喜欢注册,积分,资历,声望,权限,保守,传统,门当户对,拘泥形式等这些字眼,我不认为这是维基百科与生俱来和应有的东西,并且我当有不注册账号而完全利用维基百科的绝对自由。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1:21 (UTC)[回复]
    “坐过牢”!--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12 (UTC)[回复]
    意见同IP。60.240.101.246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07:26 (UTC)[回复]
  80. (-)反对,维基百科的管理员、活跃会员皆不像英语维基那么多,难以管理众多新增条目,而且不乏广告资讯。-张子房 (煮酒论英雄) 2010年9月16日 (四) 08:57 (UTC)[回复]
    我本来打算不再对每个反对意见作出反驳,但看到您的意见,我还是忍不住要说一句。您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事实: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和活跃用户是不像英文维基那么多,但每天的新增条目也没有英文维基那么多。--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1:28 (UTC)[回复]
  81. (-)反对︰我认真的看完全篇,也认真想了很久,还是反对方的论点比较能说服我。倾向支持不开放。JuJenSia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09:39 (UTC)[回复]
  82. (-)反对︰对有人在到目前为止的讨论和投票过程中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10年9月16日 (四) 16:17 (UTC)[回复]
    对Waihorace的行为表示不满,并不是反对开放IP创建条目的权限的理由。我也认为Waihorace的做法不对,但我们现在是在对是否开放 IP创建条目的权限进行投票,而不是对Waihorace的做法是否正确进行投票。因此,还是请您收回反对票吧。--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52 (UTC)[回复]
  83. (-)反对︰理由同Moonian。—Mark85296341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27 (UTC)[回复]
    试运行已被叫停。-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47 (UTC)[回复]
    嗯,叫停,好古老的词语,我记得有个“叫停个性车牌”。
    叫吧,停吧,最好再设定,本网站仅对会员服务。这投票都已经是“仅对高级会员服务”了,民主,民主个X,不如一不做二不休,让整个中文维基都升格成会馆,必须登入才可浏览,必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认证才可登记用户,必需提供未成年者的父母签字,甚至必须由两个用户做为介绍人才可登记。名字也不要再叫维基百科,而改叫维基党(wikiparty),这又骑士,又军师的,不如筑起城墙,关上大门,家天下再合适不过。让ACCESS DENIED在zh.wikipedia.org站台下屹立吧。我们被认作“害虫”,不被承认为Humanbeing,做为“不受欢迎之客”,通通被滚蛋,在zh.wikipedia.org前哭干眼泪。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8:05 (UTC)[回复]
    ……好吧,作为一位IP,我表示遗憾。110.86.14.18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07:18 (UTC)[回复]
    (:)回应试运行说停就停,简直荒唐。不是说试运行一个月吗?你认为停了试运行就可以顺应人心了吗?朝令夕改,全无信用可言!!! --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20:49 (UTC)[回复]
    意见同上。60.240.101.246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07:26 (UTC)[回复]
    (-)反对:开了试行,又忽而“叫停”。分明在戏弄。既然开了试行就应该继续到底。朝令夕改全无信用可言!!!全无信用可言!!!--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2:05 (UTC)[回复]
    恳请大家不要把对个人的意见带到此次的投票上来。-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2:10 (UTC)[回复]
  84. (-)反对:如果开放IP用户...那大家注册账号干嘛呢?况且注册也不是很复杂的事,支持注册用户后才可以创建。--ichsony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一) 21:16 (UTC)[回复]
    (:)回应:不是为了你注册有意义就要封禁IP,两种不同的方式,这是两种不同的方式。阁下或许可以考虑移步此投票也的讨论页看看完整的讨论。-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3:26 (UTC)[回复]
  85. (-)反对 正方的理由不足以说服我。---アオゾラ-| 嘴炮注意 2010年9月17日 (五) 14:12 (UTC)[回复]
    能否具体说出是哪个/哪些理由不足以说服您,以及为什么?--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25 (UTC)[回复]
    投票规则:“投票者无须给予理由。”— WiDE 怀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37 (UTC)[回复]
    S是以询问的语气来说的,不具有强制性,アオゾラ兄完全可以无视S的提问,如果アオゾラ想回答那也可以回答,S并未违反投票规则。-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42 (UTC)[回复]
      囧rz……我看到,原始维基社会不可抵挡的向奴隶维基社会演变了。人们争做奴隶主,享受优越感,并竭力维护既得利益,开始厮杀。注册用户更文明?更负责?实际上,编辑战经常由注册用户引发,很多伟大的注册用户,看到条目缺陷,往往不是去努力改进,而是挂模板、提删--这就是注册用户的高大形象。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5:33 (UTC)[回复]
    (!)意见 上面有许多意见指向“开放IP用户编写条目→增加条目数量”,但窃以为“质”也相当重要;真的有心要撰写条目的人,不会不愿意注册账户的。而且新手维基人对于维基编写格式不尽了解,有了账户沟通上比较方便。-- Garamondic | CLick2Flick™ 2010年9月17日 (五) 15:34 (UTC)[回复]
    那IP用户在这里对注册用户说风凉话就是IP用户的高大形象了?--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17日 (五) 15:47 (UTC)[回复]
    (:)回应:garamondic说得对!只重视数量不重视质量是不对滴,但是,各位有没有想过,IP用户在已有条目中添加破坏性信息照样会拖垮条目质量,我曾在一个香港女星(貌似还是拍三级片)条目中删去一句侮辱的话,查一查历史,存在了很久。而IP新建的不合格页面,会被巡查员查出,侵权的放侵权模板,广告和破坏性的东西速删就行了,完全不会拖垮维基百科的质量。说实话,未确认用户创建的条目的质量也不敢恭维,难道也要禁了他们的权?2天来的实验已经证明了(虽然有一点水分),IP用户的水平不比未确认的新手用户差。-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01 (UTC)[回复]
    (:)回应 未确认用户至少还有用户页做为沟通的管道,那IP用户呢?不少人用的是浮动IP,要追踪他们后续的行为应该不太容易吧。- Garamondic | CLick2Flick™ 2010年9月17日 (五) 16:21 (UTC)[回复]
    (:)回应现在的中文维基百科是允许IP用户编辑的,为何没人提IP用户不容易沟通的事情?上面很多位列出的理由都可用这一句话来反驳:“既然容忍编辑,为何不容忍创建?”创建一个页面只是编辑的一种形式而已,既然我们不怕IP修改不易沟通,怕什么IP创建不易沟通呢?-治愈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51 (UTC)[回复]
    (:)回应,我从不认为我的形象是高大的,而我的立场是草根。当然,我不知道其他IP用户的立场如何,一个想构建“高大形象”的人更有可能去建立用户名吧。另外,我有风凉的权力,而且,是绝对权力。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46 (UTC)[回复]
    原来IP用户有风凉注册用户的绝对权力,还真是符合文明方针--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17日 (五) 17:26 (UTC)[回复]
    (:)回应,风凉之权,来源于尊重事实,这也是维基百科的魅力之一。难道注册用户就可以带有色眼镜肆意歧视贬低IP用户,宣称“连注册账号都不愿的人写不出什么有质量的内容”?就算是IP用户“没质量”了,注册用户难道就有资格禁止其存在?这简直就是群体灭绝--像纳粹德国屠杀犹太人、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学员般野蛮。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7:40 (UTC)[回复]
    连轮子都出来了……群体灭绝?您危言耸听了,不过我跟您说的不是一件事,抱歉--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17日 (五) 18:40 (UTC)[回复]
    (!)意见仅把益处和害处做为理由来考虑是否封禁IP用户,这种思维方式太现实了。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35 (UTC)[回复]
    (!)意见作为一个关心了几天这个页面的人,我想说几句话。老实说我很不能明白为什么老是有这么多人提“真心想写条目的人一定会注册用户”。这言下之意是在说不注册用户的人就不是真心吗?难道真心是靠一个形式上的注册来体现的吗?然后反对者们又不断强调注册ID很容易,那么我倒要觉得这真心也太廉价了点。诚然,我也觉得他们是不会不愿意注册,但是不会不愿意注册并不等于他们必须要注册。不讨厌不等于一定要喜欢,就是这个道理。另外,维基是靠用户自愿编写来扩充条目和内容的。说白了,维基是“有求于人”的。在有求于人的时候,还要来划个三六九等,然后指定某某等级以上的人才有帮助的资格,这不是有点可笑吗?再有,我想这里的大多数人也不会是一开始就怀着“我是要来帮维基编写条目的”这种明确的目的来的吧。更多的可能是偶然路过,发现某个条目还空缺,然后心血来潮想要补一个上去。如果这时候点开页面发现IP无权创建页面,那这个人会怎么想?放弃一个页面连一秒钟都不需要——而且对他而言没有任何损失,但是注册一个ID再来编写却要花费几十倍的心力和时间,大多数人必然会选择前者。但是这样的行动对维基而言意味着什么呢?试想一下,如果这个人在第一次想写条目的时候就能顺利创建,那么他以后可能就还会回来,然后随着他对维基的慢慢了解,他可能会就自发地愿意为维基再编写一些新的条目,或者再注册一个用户。所以,维基拒绝IP创建条目的做法,损失的可能不仅仅是一个条目,还有某个条目编写人在未来为维基做出更大贡献的可能性。窃以为,如果能抓住一个人在短时间内的热情——即使这份热情未能长久,对维基也是有利的,至少是利大于弊的。何况,既然是人人都能编辑的百科全书,那么我以为IP用户是天生就拥有直接创建条目的权利的。125.77.128.210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7:32 (UTC)[回复]
    (○)同意,维基百科绝不能向“把人划分三六九等”这等野蛮低俗的市井泼皮方向发展。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7:54 (UTC)[回复]
  86. (-)反对 -Hexchain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39 (UTC)[回复]
    (×)抗议,中文维基百科首页上写着:“维基百科是一个内容自由、任何人都能参与、并有多种语言的百科全书协作计划。”修改模板以便排版-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18日 (六) 13:05 (UTC) 回应:创建新条目(该模板)的权利被剥夺,所以只好提交创建请求,只是我想管理员会更累一些了。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4:25 (UTC) 经以完成。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05:43 (UTC) 所谓“任何人都能参与”的“协作计划”,任何人包括黑人白人,包括男人女人,包括老人小孩,包括佛教徒、基督教徒和伊斯兰教徒,亦包括注册用户和非注册用户,包括愿意注册的用户和不愿注册的用户。根据Jimmy Wales之宣言,维基百科属全人类所有,本人在此(I hereby)抗议某些注册用户擅自独占维基百科,并意图强奸其他用户思想。少了非注册用户,便不是“任何人都能”,有人群不能创建条目,便不是“协作”,所以“非注册用户能创建新条目”,是理论结论,根本无投票必要,如同十进制加法计算一加一等于二,就算全天下人都投票希望等于三,一加一也绝对不可能等于三。112.201.218.74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7:03 (UTC)[回复]
    (!)意见我虽然支持IP用户可以创建条目,但我也想要发表我的意见,就是开放IP用户创建新条目是很好,但如果创建的条目内容跟管理员意见不合他们还可能把你封锁,你就会被加上屡劝不听的罪名了,就连已注册用户都有可能遭殃,请投票者深思!--九十九年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02:23 (UTC)[回复]
  87. (-)反对 维基百科不是维基百货,条目多不代表好。--Mr.Xen留言2010年9月18日 (六) 19:39 (UTC)[回复]
    (×)抗议,请留意投票内容是“开放IP创建条目权限”,而不是“条目应多还是应少”。至于条目应多应少,跟应否拒绝IP用户创建没有关系。维基百科不是维基会馆,更有海纳百川的特质,本该近似维基百货,只是内容完全free。维基百科的技术特性决定了它并不像大英百科等图书或Discovery等电视片有相当紧张的篇幅限制及搜寻资料如同大海捞针的问题,所以当尽可能收录更多内容。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16 (UTC)[回复]
  88. (-)反对,维持现状有问题吗?--An Macanese 2010年9月19日 (日) 17:30 (UTC)[回复]
    (×)抗议,当然有问题,现状有不合法的嫌疑。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9:29 (UTC)[回复]

结果 编辑

票数处于50%至66%中,故执行三个月试运行,已提Bugzilla。-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21日 (二) 13:3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