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非自由版权图片大小

最新留言:5年前由Wong128hk在话题Wikipedia:非自由版权图片大小的技术性修订内发布

合理使用图片大小 编辑

征集最终反对意见 编辑

根据Wikipedia:修改和创建方针:“一般说来,有三种方式可将方针官方化:……将方针官方化的信息已经在互助客栈、邮件列表或者相关的讨论页面得到了显著传布,并且经过一段合理的时间,所有的反对意见都已经被处理。”讨论进行至此近三个月,已完全符合这一要求。鉴于有用户仍然质疑这一共识的明确性,现在此征集最终反对意见。如即日起两周内(2月4日前)无明显且合理的反对意见,本项讨论视为形成共识。反对意见应以与版权相关的本地方针指引和基金会声明为依据,且做好接受答辩的准备。--Wcam留言2017年1月22日 (日) 03:54 (UTC)回复

又来了,没交集的事情当共识,重复再说也无益。总之前面不同你意见的建议跟看法都打回票,一意孤行就是了?--Justice305留言2017年1月22日 (日) 04:32 (UTC)回复
@Wcam如果没有有效反对意见的话,的确可以通过。
然而我想提出一问:以维基今日的实力,就算公然违反版权法,又有多少公司敢向维基叫板呢?维基又不缺钱打官司,大可以慢慢耗,更可以出动写手在维基上攻击对方。从这个角度来看,法律风险并不大。--Temp3600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15:23 (UTC)回复
这是您的个人观点,而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官方立场是所有的维基媒体计划理应全部使用自由版权内容,非自由内容作为例外情况则需要最小限度使用。本地方针也明确规定,维基百科条目和其他地方都不会自动拥有使用非自由内容的资格。如果这两个现状没有发生改变,涉及非自由版权内容的问题仍然应从严处理。维基百科的使命之一是推广自由内容的创作和传播,如果使用了侵权内容,则违反了这一使命。--Wcam留言2017年1月26日 (四) 17:43 (UTC)回复
先不谈公司敢不敢向维基叫板。本地方针公然违反版权法,基金会一定不会不管。WP:基金会行动。——꧁༺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2017年1月26日 (四) 17:58 (UTC)回复
Wcam和星耀晨曦都作出了很好的论述,然而并不完整。
事实上所有反对理由尽管打着不同的旗号(用户体验、像素多少等),实质上都都指向同一点:法律风险其实并不大。试问中文维基何曾因这些“并不合理的合理使用”而吃上官司呢?网络上的侵权随处可见,正是版权法实质效力并不高的明证。
Wcam和星耀晨曦所指的基金会压力,更多是一种自主规制。本质问题其实就是为什么维基如此重视版权?
Antigng的论述“在我的心目中,维基百科不是某些商业公司,也不会去学那些公司,她永远会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哪怕为了遵守这些法律她要牺牲自己的利益。但是这并不妨碍她针对不合适的法律条款发表自己的意见。当欧盟打算加强FoP的限制时,她不就勇敢地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吗?不少网络媒体不注重版权又如何呢,维基百科能和他们同流合污吗?”就是答案。
维基成立时有一种理想,就是开放版权,分享知识,追求凡是以理服人,而不是用法律武器民意力量等方法逼使其他团体就范。如果今日维基自恃有影响力就“压逼”其他公司,盗用他们的知识财产,就违反了这种理想。
故与其说维基目前面临法律安全,倒不如说目前做法和维基的理念有冲突。以上。--Temp3600留言2017年1月27日 (五) 04:34 (UTC)回复
根据基金会的观点:“合理使用”只是一种例外,本不应该存在的例外。但为了发展自由图片,基金会允许了这种例外。——꧁༺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2017年1月27日 (五) 05:22 (UTC)回复

大概看了下上面的讨论。我个人不认为当前社群对此事的讨论和前一次的投票已经足够达成共识。对于一个涉及到几乎所有合理使用图片的共识,如此达成太过草率。前面的投票加在一起也就15人,投个管理员还要至少25票呢。投票之前也没有惯例的公示之类,直接就投了,投票之前的讨论亦不充分,大多数人边投票边讨论。我要不是发现上面写着“投票区”三个字我还以为这就是正常的社群讨论,想都没想到这是投票。而支持票仅多出反对1票,也难怪难以服众。我们必须遵守 CC 协议,要求维基的版权一定要严格,这些都是基金会要求我们做的。但是,本地能不能开启合理使用,这就不是基金会要求的了。也就是说,在此事上,我们中文维基的社群理应拥有绝对足够的自治权。考虑到上面的讨论意见僵持,我认为最好应该再好好开个投票,拿出一个令社群信服的共识。
除此之外,我们也应该考虑,单纯限制合理使用图片大小是一回事,从其他方面上过度使用合理使用,是不是我们都把它忽视了?有些条目里(比如某些 ACG 人物列表条目),每个人物都配了一张合理使用的图,整个条目合理使用不下十张,这就算合理?规范合理使用的方法很多,我们也不应该只局限一种。
--Techyan留言) 2017年1月29日 (日) 15:35 (UTC) @星耀晨曦Temp3600WcamJustice305先把人@出来。我个人建议2月4日之后开投票。支持票数应达到三分之二多数。--Techyan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09:26 (UTC)回复

限制同一条目内合理使用数目容后再议。10万pixels 是否太多或太少也可再议。应先通过原则。至于应否通过投票方式来解决问题,我希望先听Wcam的意见。--Temp3600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09:32 (UTC)回复
如果这样我早赞成了好吗?问题他硬塞英文维基公式,根本不尊重别人看法,连赞成的人后来感到有点不妥提出修正意见也被他打回票,口口声声方针却不先讨论共识→选择方案→公告→投票程序,最后这几天公告还是别人帮他加上去的。尚在讨论中就发起投票,到征求意见还设前提,最好出社会可以跟人这样沟通。--Justice305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10:23 (UTC)回复
问了你若干遍你始终讲不出道理,又不是没有给过你机会,现在却来说我不尊重别人看法。我已经反复详细解释了我为什么选择了10万像素这个标准,如果你觉得10万像素不合适,那你认为多少合适,理由是什么,这些都已经反复问了你你确从来不说。再有就是如果这次讨论的图片尺寸指引没有通过,今后尺寸过大的非自由图片是不是就不应该缩小了?整个讨论的缘由就是由于你反对我依据方针缩小非自由图片,我为了尊重你的意见,立即暂停缩小图片并参与你的讨论,而你从始至终都拿不出合作的态度。你到底想要什么?可不可以明明白白说出来给大家听?--Wcam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18:28 (UTC)回复
你是不是弄错了什么?这讨论串是我开的,前面也说了是想讨论出共识,连初步结果都没出来你就径自发起投票也没公告,讨论出共识不是以你的意见为准,我还不知道啥时候可以依维基方针认定别人意见无效,到底谁态度有问题?--Justice305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00:09 (UTC)回复
无视方针竟然还有道理了?方针如果不依那还要方针做什么?--Wcam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6:30 (UTC)回复
无视、不依方针还会在这讨论吗?问题是哪个方针授权你认定意见无效?前面有人提出症结你还是不听,还好意思说尊重人家意见?--Justice305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6:45 (UTC)回复
非自由图片使用小尺寸是方针,有人缩小非自由图片你却来反对就是明显无视方针,就这么简单。在你有错在先的情况下我停下来与你讨论,还指责我不尊重意见?--Wcam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6:53 (UTC)回复
提出讨论寻求共识叫“有错在先”?原来只要不合你的做法就是错的?--Justice305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7:06 (UTC)回复
不合方针的做法当然是错的。--Wcam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7:18 (UTC)回复
方针≠你对方针的观点,谢谢。--Justice305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7:22 (UTC)回复
我觉得Wcam应举出一个原图>十万像素的实例,方便大家参考。--Temp3600留言2017年1月30日 (一) 18:36 (UTC)回复
前面有人提过了,他叫我们去看英文维基。跟他讨论真的没交集,一直重复循环打转。--Justice305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00:09 (UTC)回复
可是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啊,我们可以不需要遵循英文的指引。W君在讨论时,一直说要“参考英文维基”,我是不认同的,而且这个没有顾及用户的感受。因此,我建议W君主动请辞管理员的职务。(个人观点仅供参考)--Shwangtianyuan 祝您节日快乐 2017年1月31日 (二) 05:17 (UTC)回复
你始终就知道说不要遵循英文维基,那英文维基也有五大支柱,既然我们不需要凡事都遵循英文维基,那我们把五大支柱也废除了好不好?--Wcam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6:34 (UTC)回复
请你们看清楚Temp3600问的是大于十万像素。在Category:需要缩小大小的非自由文件中包含的文件都是尺寸大得离谱的(高达百万像素级别)、需要尽快处理的非自由图片。另外Special:新建文件中时常有尺寸非常大的新图片上传。--Wcam留言2017年1月31日 (二) 16:26 (UTC)回复
这个分类的第一个图片,File:691712402853.jpg,文件大小就高达2MB。这就违背了维基百科:非自由内容使用准则的“尊重作品的商机”。这张图片几乎就是原图。——꧁༺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2017年1月31日 (二) 17:36 (UTC)回复
请放大这张2.59MB的图片,看看细节处的瑕疵。很明显,这应该是网站上的截图或者纸质品的扫描件,只不过之后没有压缩。我下载到电脑上,很轻松地就给压到了300K,且肉眼几乎不可分辨。请问这是原图?
方针里的确写了要使用小尺寸,但是没看到优先使用小尺寸吗?用小尺寸本身没错,关键问题是把所有的图片都给缩小这合适吗?10万的标准是怎么定的?--Techyan留言2017年2月1日 (三) 10:13 (UTC)回复
十万像素的图片是怎样的呢?--Temp3600留言2017年2月1日 (三) 17:46 (UTC)回复
英文维基的电影或唱片海报几乎都已经由机器人自动缩小至10万像素以下,并且我们同英文维基的版权方针几乎是一致的,因此实在找不到这一做法在中文维基为何不合适的理由。可参考en:File:Swamp Sally.jpg这个例子感觉一下10万像素的效果。--Wcam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04:25 (UTC)回复
再举一个之前举过的网页截图的例子:en:File:Silk_Road_Marketplace_Item_Screen.jpg这张网页截图先以相当于640x480的分辨率截取了第一屏的截图,再由机器人缩小至10万像素以下,对于展示网页风格和辨识网页界面已然足够。--Wcam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04:30 (UTC)回复

新讨论区 编辑

  • (!)意见WMF所要求的“合理使用”的图片的分辨率越低越好。了,然而也必须考虑读者的感受。所以本人的意见是设定一个读者勉强可以辨识的标准。比如,一个网站首页的截屏,只要大致可以体现出来网页排版即可。可以先实验一下“10万像素”的样子如果10万像素可以达到“读者可以勉强辨识”的标准,那么应该采用。如果完全无法辨识,标准可以适当上调一下。——꧁༺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2017年1月30日 (一) 11:29 (UTC)回复

维基百科作为全世界最大的自由版权网站,在自由版权方面应作为领导者,以身作则示范自由版权之应用,读者体验反而应属次要。即使法律已规定如何合理使用其他有版权内容,维基也应该自行订立比法律更严格的合理使用规定。另一方面,大家可想过每使用一次合理使用内容,就意味维基少了一次获得自由版权内容的机会,因为内容的版权拥有者无需提供自由版权即可得到在维基宣传的机会(条目会直接宣传有关产品、图片页会注明版权拥有者及产品等资料),更加没有动机提供自由版权内容。关于合理使用图片大小,以我所见有些条目的确使用了尺寸过大的图片,对于整个电视节目来说这样一张图片也许不会对版权拥有者造成什么损失,实际上也好像没有人要求Take Down。相比条目内容诽谤他人的法律风险,在版权方面维基面对的法律风险的确不大。但在读者观感上,会否令外界以为维基可随意使用有版权图片呢?所以合理使用图片大小(及数量)是十分需要规管。

至于什么大小才合适,Wcam提倡的10万像素以下似乎不太被大家接受。我觉得可以有2个方案,方案1是按Wcam的方案所有图片一律不得超过某个大小上限,但设定另一个较宽松的上限,由大家讨论或投票方式设定。方案2是在方案1基础上,增加一个例外条款,要求使用超过大小上限的图片的人解释必须的原因,其他编者可按现行档案存废讨论的机制要求删除原因不符的图片。—Baycrest (作客) 2017年2月1日 (三) 06:44 (UTC)回复

同意Baycrest的方案2,我提议的10万像素是指引,这就意味着该标准应适用于绝大多数情况,但允许偶发的例外。上传并使用过大的图片必须给出详细充分的理由,否则可提报删除,依据是WP:NFCC:“维基百科条目和其他地方都不会自动拥有使用非自由内容的资格”。--Wcam留言2017年2月2日 (四) 04:15 (UTC)回复
如果没有继续讨论的话,就以"上限为10万像素,但允许偶发的例外。上传并使用过大的图片必须给出详细充分的理由,否则可提报删除"为指引吧。--Temp3600留言2017年2月4日 (六) 13:23 (UTC)回复
嗯,若折衷方案没人反对的话,就列入Wikipedia:合理使用指引。不过我还想多听听看别人怎么说。--Justice305留言2017年2月5日 (日) 12:02 (UTC)回复
等等,维基百科:合理使用还不是指引。——꧁༺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2017年2月5日 (日) 12:06 (UTC)回复
哎呀,被准则的关于维基百科处理“合理使用”的指引,详见“Wikipedia:合理使用”给误导了,就看后续发展吧--Justice305留言2017年2月5日 (日) 12:13 (UTC)回复

根据大家讨论的意见,我草拟了一篇User:Wcam/非自由版权图片大小,供参考。若是大致同意,则将其确立为正式指引。--Wcam留言2017年2月6日 (一) 19:36 (UTC)回复

同意。--Temp3600留言2017年2月7日 (二) 05:10 (UTC)回复
(+)赞成--脳補。◕‿◕。讨论 2017年2月7日 (二) 12:26 (UTC)回复
(-)反对最后还是只讨论大小,而不讨论如何更好地操作的问题,在指定大小之前,应该说明不同类型的需要合理利用的图片应该这样制作和获得。最后又要重演大长条截屏被缩成一条JB一样的迷之尴尬。——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9日 (四) 01:50 (UTC)回复
大长条截屏本身就不应该鼓励。放在文章里同样是“被缩成一条JB一样的迷之尴尬”,完全无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2月9日 (四) 06:41 (UTC)回复
所以还需针对一些获得合理使用图片的方法事例,例如网页截图或者屏幕截图如何截取,限定在能表现所叙述事物风格情况的适当分辨率和长宽比,避免出现长条的情况,然后再是大小的缩小。——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9日 (四) 06:57 (UTC)回复
(:)回应:以上意见已补充进草案。草案中已包含关于大长条图片如何处理的叙述。关于不同类型图片做法举例,我认为有必要,但需要另行讨论,拟出草案后补充进指引。本次讨论的主要范围是适用于绝大多数情况下的图片大小。--Wcam留言2017年2月9日 (四) 13:42 (UTC)回复
OK,剩下不表态。——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10日 (五) 06:09 (UTC)回复
暂时持(=)中立意见。--Shwangtianyuan 祝您节日快乐 2017年2月10日 (五) 05:06 (UTC)回复

一周过后已无反对意见。历经数月讨论,已确立为正式指引(Wikipedia:非自由版权图片大小)。 完成--Wcam留言2017年2月14日 (二) 16:30 (UTC)回复

其实指引里还有一点没有提,条目中缩略图的大小默认是250px,参数设置里最大也就能设到400px,而infobox一般都是默认200或250px,在这种尺寸下,分辨率达到10万像素以上基本没有必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2月15日 (三) 07:29 (UTC)回复
那个是系统自动缩略,实际上点击进入图片文件页的话,还是大图。——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20日 (一) 01:11 (UTC)回复

提议修改Wikipedia:非自由版权图片大小的上传上限 编辑

争议连结,由于管理员Antigng提出挂Non-free reducee模板的质疑,10万像素包含了从100000到109999,以至于在下挂模板,与他争论过,但希望上传上限能够改成100000像素,以避免争议。--小跃捞出记录2017年3月6日 (一) 01:01 (UTC)回复

(+)支持,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不代表可以判人五年零364天。--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6日 (一) 04:39 (UTC)回复
(-)反对,10万是任意挑选的一个数。除非有人证明100000像素和109999像素的非自由版权图片在法律上的差别,否则oppose。--Antigng留言2017年3月6日 (一) 04:56 (UTC)回复
认为“10万”可以达109999的说法明显有违常识。 --达师 - 345 - 574 2017年3月6日 (一) 06:11 (UTC)回复
十万就是十万,为何会有个超越十万的说法呢?若然要挑战这项规定,则应为挑战者提出证据证明放宽没有问题。--J.Wong 2017年3月6日 (一) 06:35 (UTC)回复
证明100000和109999没有差别是非常容易的事情。随便举个例子,此文件此文件在观感上没有任何的区别,没有什么细节内容因为尺寸的变化而变得看得见/看不见,然而它们的大小差了15%。说到底,还是那句话,10万是随意挑的一个数,其数值本身并没有明确的物理意义,真正有意义的量是它的数量级。--Antigng留言2017年3月6日 (一) 06:42 (UTC)回复
定下十万的首要意义是明确在某一数值处“切开”,任意大于该数值的大小都被我们认为是不可接受的。这比你所说的数量级更为重要。按你的要求,那么十万毫无意义(包括其数量级在内),因为没有经过法庭判决,就无法证明任意数字的法律差别。 --达师 - 345 - 574 2017年3月6日 (一) 07:05 (UTC)回复
这十万可以理解为在某一个准确的数切开,也可以是在某个数量级切开。如果把它理解为在某一个准确的数量上切开本身的合理性就有问题,上文已述,我想不出合理的理由这样做。另一方面,之所以选择十万这个数量级,并不是有法律判决这个数量级以上为违法,而是因为这个数量级对应的图片大小基本上就是正常排版情形下,我们在条目里面能够遇见的非自由版权图片(不像自由版权的画卷那样可以很大)的最大尺寸。根据合理使用的要求,合理使用的图片是为说明条目文本服务的,我们是在以文本中图片的最大尺寸衡量非自由版权图片的最大可能尺度。--Antigng留言2017年3月6日 (一) 10:35 (UTC)回复
对不起,不过我还是不能认同10万=100000=109999,假设一张20公分的纸裁切为一半,如果是10.9999公分,这张纸就废掉了。-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25日 (六) 08:06 (UTC)回复

《非自由版权图片大小指引》是翻译自英文版《非自由版权内容指引》相关段落,该段落于二零一一年八月廿四日加入,而讨论时,表示加入此标准并非硬性规定,而是此标准在大部分情况下都适用。而如果未能符合此标准,则应该解释为何不能。(“the number we feel comfortable around is about 0.1 megapixels in total size, which works for most movie posters, cover art, screenshots, and the like. But that is far from a hard limit. However, if you have an image that is not free and exceeds 1000px in one direction, you probably need good justification for that much detail.”)当时甚至有用户提议加入范围+/- 30%以防热心用户过分解读。往后,一二年十二月十日则修订为整数,十万。是次修订只是旨在提供更清晰标准,而非志在收窄规范。当然英文版立例精神是一回事,中文版是否要跟从则交由诸位决定。不过中文版翻译时亦有写道“大部分情况”,即谓可以有例外。当然,要例外,就要解释了。即是如果少于十万都已经能够清楚显示图像细节,就应该解释一下为何要大于十万。--J.Wong 2017年3月6日 (一) 09:15 (UTC)回复

其实我不觉得因为有人上传了一张大小为100001甚至999999的图片然后就有人马上过来打官司了。--逆袭的天邪鬼留言2017年3月6日 (一) 13:09 (UTC)回复

同意J.Wong意见。--Wcam留言2017年3月6日 (一) 13:41 (UTC)回复

赞同J.Wong说法,指引就是大部分情况需要遵守,如果不得已大于,必须解释,这也是为了保护版权避免违反相关法律。--脳補。◕‿◕。讨论 2017年3月6日 (一) 15:03 (UTC)回复
总得找个位置立下死线,100000也好,110000也好。--Temp3600留言2017年3月7日 (二) 19:09 (UTC)回复
我支持设立一个死线,但可以有个上下浮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3月8日 (三) 08:09 (UTC)回复
上下浮动的范围如果机器人不统一,也会有问题。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3月9日 (四) 03:43 (UTC)回复
我提议的死线已包含浮动上限,i.e. upper class boundary.--Temp3600留言2017年3月9日 (四) 03:52 (UTC)回复
不建议订下所谓死线。有些图若然缩得太细,会导致细节无法显示。大于十万的图档,应该由人手判断其理由是否合适。理由合适即可。判断为可大于十万以后,所谓的上限就应该因图而异。--J.Wong 2017年3月10日 (五) 16:36 (UTC)回复
@Wong128hk:你误解了。这个死线是给bot判断用,不是给人用。--Temp3600留言2017年3月10日 (五) 17:08 (UTC)回复
我的机器判断程式的浮动上限为50总像素。--小跃捞出记录2017年3月10日 (五) 23:51 (UTC)回复
50总平方像素面积容限跟没有几乎无区别。至少请参照User:Cwek的容限(100,000*5%=5,000平方像素),确保自己不要把人做过的也标了。写的什么bot真是。——Artoria2e5 保持讨论完整直接{{ping}}我回复 2017年3月11日 (六) 05:13 (UTC)回复
在下应该没有理解错误……就是说不建议订立十万 +/- X% 的 +/- X%。而是机器人直接以十万作判断。若然过了,就提示上传者填写理由。再交人手判断理由是否合适。因图制宜,而非划一缩到少于十万,或十万 +X%。这样应该更符合指引精神,亦更贴合运作需要。--J.Wong 2017年3月11日 (六) 06:19 (UTC)回复
eagerbot 本来就不会把图片缩小。它只会挂模版。--Temp3600留言2017年3月12日 (日) 17:30 (UTC)回复
对图片和相关规定不熟,但最近上传的File:动物朋友官方宣传海报.jpg被缩小了,原上传版本的图和英文维基百科的尺寸完全一样,如果非自由版权图片大小指引翻译自英文版,标准理应和英文版一致,那为什么还是被缩小了? --KRF留言2017年3月27日 (一) 00:08 (UTC)回复
英文版的那张图片也没有符合那里的规定,将会被机器人缩小。--Wcam留言2017年3月27日 (一) 01:31 (UTC)回复
直接用100000像素,不要弄个容许误差,如File:The Gate of Hell (Jigoku no Mon, Limited Edition).jpg的316像素*316像素一样--林勇智 2017年3月30日 (四) 07:47 (UTC)回复

非自由版权图片太小了 编辑

现时一上载非自由版权图片时,会指出图片过大的问题,并通过技术手段直接修复。但同时使一些图片,如网页截图、电视节目截图及计算机程序截图细到文字根本看不到Office2003 screenshot.PNG The House News 20140702.png。一些历史图片也一样,读者根本看不到动作,令图片失去可读性。Police Force use Brick attack protesters AP 20160209.jpg建议非自由版权图片最少应为640x480像素,以平衡版权及读者的需要。--Wpcpey留言2017年3月12日 (日) 03:23 (UTC)回复

File:Office2003_screenshot.PNG四个截图混合一起应该是侵权的吧。File:The House News 20140702.png在条目只是用来展示大概外观,条目内容应该没有议论截图里面的文字,所以没有需要连里面的文字也要清楚。File:Police_Force_use_Brick_attack_protesters_AP_20160209.jpg那个警察拿着石头准备投掷的动作看得我觉得十分清楚。--113.52.64.3留言2017年3月12日 (日) 03:55 (UTC)回复
所以当时就反对这样子情形了,图片缩小后就失真了。--小跃捞出记录2017年3月12日 (日) 04:40 (UTC)回复
讨论主题一样,合并讨论。--J.Wong 2017年3月12日 (日) 09:18 (UTC)回复

(+)支持放宽。考虑到图片形状的原因,是否可以将提议的640*480改述为“较短一边至多400像素较长一边至多1000像素”?此外机器人不应使用jpeg,特别是不能像前面提到的AP图像一样使用低如75的质量系数——{{svg}}里面JPEG模糊的原因是白吃的?JPEG Artifact generatorJPEGreen的质量滑块是纯粹玩的?User:Wcam-bot,背锅,去搞个mozjpeg自己压。——Artoria2e5 保持讨论完整直接{{ping}}我回复 2017年3月12日 (日) 17:23 (UTC)回复

不背,机器人除了修改尺寸以外,不会修改图片的任何其他参数。图片使用什么格式与参数是上传者的决定。--Wcam留言2017年3月12日 (日) 17:45 (UTC)回复
@Wcam:质量的事情去RFBA那里继续讨论吧。像素大小不同,质量参数高低造成问题的显著程度也不同。——Artoria2e5 保持讨论完整直接{{ping}}我回复 2017年3月12日 (日) 18:38 (UTC)回复
机器人Eagerbot、Antigng-bot 18、Wcam-bot及Jimmy-abot处理过大非自由版权图档流程正在复核,请注意。--J.Wong 2017年3月13日 (一) 03:02 (UTC)回复
我觉得重新缩放相当于二次压缩,如果维持原有的质量参数的话,可能会导致图像质量进一步恶化,所以应该考虑二压时尽量挑选近接无损的质量,以尽量维持一压时的图片质量。——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7年3月13日 (一) 03:21 (UTC)回复
重点是要怎么挑?目前也只有.svg的档案不会失真,可正常标记运行。--小跃捞出记录2017年3月13日 (一) 03:27 (UTC)回复
个人建议Eagerbot挑选准则只有一个,就是是否大于十万,及避开已经标记过处理完的图档。其他事情交予其他管理员及机器人处理。--J.Wong 2017年3月13日 (一) 03:34 (UTC)回复
@Wong128hk:早已避开。纯粹手动。判断交给电脑判断--小跃捞出记录2017年3月13日 (一) 03:40 (UTC)回复
我前几天看到有bot缩小的图片比10万多了几个像素....所以“挑选准则只有一个,就是是否大于十万”会不会有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3月15日 (三) 03:47 (UTC)回复
现时余下大于十万的图档还有多少?--J.Wong 2017年3月15日 (三) 05:06 (UTC)回复
Antigng-bot的上传日志。--小跃捞出记录2017年3月15日 (三) 08:52 (UTC)回复
如果都停了bot的话,数百张左右。--Temp3600留言2017年3月15日 (三) 10:53 (UTC)回复
放宽的话(小于10.5万像素),bot已处理一万多张。--小跃捞出记录2017年3月15日 (三) 23:48 (UTC)回复
  • 既然图档已经不多,小跃的BOT转为半自动,可否?已经处理完。往后新上载的图档自动加入分类之后,人手分流,要缩小就交由机器人缩小及删除旧版,可否?--J.Wong 2017年3月15日 (三) 11:10 (UTC)回复
反对。有破坏者乱挂就无法处理。--Temp3600留言2017年3月17日 (五) 18:13 (UTC)回复

Wikipedia:非自由版权图片大小的技术性修订 编辑

返回到项目页面“非自由版权图片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