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岳(?—1221年),字子西,别号翠微,贵池(今属安徽)人。

生年不详。武学生出身,因读书于贵池齐山翠微亭,自号翠微。明佘翘《华子西论》称他“论事似晁错,谙兵似孙武”。于诗文颇知名,曹廷栋《宋百家诗存》称他为“诗人之杰”,其诗“脱口豪纵,多破胆险句,锤炼处又极冶衍遒丽”。开禧元年(1205年),上书请诛韩侂胄苏师旦周筠等人以谢天下。下大理寺鞫治,编管建宁(今福建建瓯)。侂胄被杀,始放还。嘉定十年(1217年)复入学,登武科第一,担任殿前司官属。后因筹划除去史弥远,事发下临安(今杭州)狱。宋宁宗深知华岳之名,想宽宥其死罪。史弥远反对,曰: “是欲杀臣者。”竟被杖死于东市。[1]著有《南征录》、《北征录》。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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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朝闻见录》甲集载:“韩诛,华放还,复籍于学,因擢第为殿前司官属。华郁然不得志,有动摇大臣意。史命殿前卒围其屋,逮岳,犹呼岳至庭下,曰:‘我与尔有何怨尤;而欲相谋?’岳但对未尝有是。史命拽之赴京兆狱。狱具,坐议大臣当死。史持牍奏宁皇。上知岳名,欲活之。丞相进而告上曰:‘是欲杀臣者。’上曰:‘教他去海南走一遭便了。’初以斩罪定刑,史对上曰:‘如此,则与减一等。’上不悟,以为减死一等,故可其奏。岳竟杖死于东市。”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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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史/卷455》,出自脱脱宋史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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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宋史》卷四百五十五《忠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