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平景(1954年7月河北省晋县(今晋州市)人,中国外文局副局长、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总经理,大学学历,副译审。2013年12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及公职。[1][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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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7月,齐平景生于河北省晋县。1975年1月,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法语系。1975年2月参加工作。1975年2月到8月,齐平景在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储运部任职。[1][2]

1975年9月到1977年7月,齐平景留学摩洛哥文学院。1977年9月到1981年3月,担任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欧美部翻译。1981年4月到1984年6月,在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经理室翻译科任职。1984年7月到1985年6月,在法国百周年出版社进修。1985年7月到1988年7月,担任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欧美部法语科科长。1988年8月到1992年11月,担任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欧美处副处长。1992年12月到1993年11月,担任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德国分公司进出口部经理。[1][2]

1993年12月到1996年4月,齐平景担任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其间,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5月到2000年5月,担任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5月,出任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总经理。2002年7月到2010年12月,担任中国外文局副局长兼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起,任中国外文局副局长,不再兼任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总经理职务。他还是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1][2]

2013年10月11日,齐平景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接受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1][2]2013年12月26日,齐平景因犯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其中贪污、受贿问题已经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齐平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

2014年12月15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和公诉意见书的意见全部予以采纳,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人个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齐平景认罪服判未上诉。[4]

2023年3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将齐平景的刑期减为有期徒刑22年,刑期至2045年2月27日止。[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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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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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界职务
前任:
刘质彬
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总经理
2000年5月—2010年12月
继任:
孟祥杰
中国国际图书贸易集团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