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纤通道的因特网协议
光纤通道的因特网协议(Internet Protocol over Fibre Channel,IPFC)为在光纤通道上实现网际网路协议的标准规范。
IPFC作为一个标准规范,首先在网际网路协会(ISOC)于1999年6月释出的RFC 2625中被描述,而此RFC仅对IPv4与地址解析协议(ARP)的实现做出规范,尽管当时IPv6的标准规范已经释出。而IPv6的部份则于2004年7月释出的RFC 3831中被单独描述。最后,ISOC在2006年1月释出RFC 4338,将前述的两个RFC合而为一并取而代之,成为描述IPFC主要标准规范的最新RFC。[1]
相关条目
编辑外部链接
编辑- (英文)RFC 4338 Transmission of IPv6, IPv4, and Address Resolution Protocol (ARP) Packets over Fibre Channel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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