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日高(1904年8月25日—1955年9月17日 处决),笔名大汉台湾新北市板桥区人。台湾的社会运动参与者与政治人物,前台湾共产党中央委员,因而在日治时期被判刑6年。战后曾任台湾省议员、台北县板桥镇镇长、台湾省政府委员,于白色恐怖时期被枪决。

闽南语名称?
全汉 林日高
全罗 Lîm Ji̍t-ko

林日高在1922年毕业于台湾商工学校,认同共产主义,立志改变社会不公平的现象。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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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04年8月25日,出生于台北县土城乡,父亲林德民是板桥林家管家。
  • 1919年就读财团法人私立台湾商工学校商科。
  • 1925年林日高前往中国福建厦门,并且参与船员工会及人力车工会,之后加入中国共产党
  • 1926年林日高因父丧回到台湾。
  • 1928年4月至中国上海参与台湾共产党建党运动,林日高更被选为台湾共产党中央委员,11月任组织部长。林日高与谢雪红庄春火等之后于台湾成立中央党部,展开扩大台共活动,并且以化名“林大汉”作为《新高新报》记者之名。
  • 1930年与潘金环结婚。四月,林日高奉谢雪红命前往上海,与翁泽生有所接触,要求联络中国共产党或第三国际远东局,但不为翁泽生等人接受,便回到台湾。林日高由于厌恶共产运动中的派系内斗,宣布退出台湾共产党,台湾共产党亦以除名处分。1931年9月4日林日高由于参与共产党活动被检举,判处有期徒刑6年。1937年出狱后,至宜兰太平山经营樟脑油。
  •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台湾为国民政府接收,林日高曾担任三民主义青年团股长、台湾水利会海山分会主任委员。
  • 1946年当选台湾省参议会议员。
  • 1947年林日高由于参与二二八事件遭军警拘押,因与台湾省警务处长王民宁为旧识,王民宁立刻将林日高移交高等法院检查处,避免被警总拷打。后获得李友邦保释。林日高被国家安全局列为回台共产党员[1]。共产党员苏新亦指出他与萧友山…等为林日高之上级指导员。[2]
  • 1948年9月以“自新”开释,12月10日当选台北县板桥镇镇长。
  • 1949年12月林日高出任台湾省政府委员。
  • 1950年当选台北县农会理事长,同时加入中国国民党
  • 1953年5月22日卸下台北县农会理事职务。6月4日,由于台湾省政府改组,林日高辞省府委员一职。
  • 1954年12月,林日高被控1949年曾与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所领导的外围组织“民主革命联盟”有所联系而遭逮捕,并于1955年9月17日被枪决。

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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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7日,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第三批平反,依据促转会第16次、第18次、第19次委员会议决议,撤销受难者黄顶君等1050人之刑事有罪判决暨其刑,其中(44)审特字第 46 号,有关林日高意图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著手实行之有罪判决暨其刑及没收之宣告正式撤销[3]

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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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北京西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无名英雄广场上立有无名英雄纪念碑,为纪念来台湾在1950年代被处决“隐避战线烈士”而设立,林日高铭刻于纪念碑上,为中共国家安全部追认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4]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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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二二八事件档案汇编(二)本省各地参加二二八事变之台人姓名册 p131
  2. ^ 证言2·28 关于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 叶芸芸编 1990 pp 63-64
  3. ^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撤銷有罪判決公告. 中华民国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 2019-02-27 [2019-05-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24). 
  4. ^ 陈辉. 中共臺灣隱蔽戰綫千余名烈士尋踪紀實. 新华澳报. 2021-04-10 [2021-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