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论学派梵语वैशॆषिक罗马化:Vaiśeṣika), 古印度六派哲学之一,其创始人为羯那陀(Kanada),理论载于《胜论经》(Vaiśeṣika-sūtra)中,该经写定于公元前2世纪[1]玄奘翻译有《胜宗十句义论》。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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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学派认为有一个最高实体,是它控制著物质微粒--极微及其形成万物的组合。他们将一切与概念对应之存在视为实有,并分为六个范畴(padārtha,句义):存在、质量、行为、普遍性、特殊性、固有,以此来说明世界各种现象的存在。

他们认为,存在物可能是可见的或不可见的、物质的或非物质的、永恒的或非永恒的。凡是组合的、依靠另一元素的都是变迁的。然而有独立的、不变的、永恒的简单物质存在。通过其现象或品质可以推测某些不可感知的存在。

他们相信,人们可以认识时间、空间、气体、微粒、精神(manas)、自我(atman)。精神为自我的工具,自我的存在由认识所感知,因此人们各自称“我”,由推理可知“自我”是知识行为的源泉。他们还认为,知识要靠感知、推理、记忆和直觉(只有圣者能依直觉)来获取。

其经典称,精神的存在及其多样性,使人们互不相同,也使人们有别于自在(Iśvara)。其神学观点主张人要依靠神而得救,要将万物的存在作为天意的显示而去进行观察。因此他们承继正统婆罗门思想,重视祭祀,主张生天(abhyudaya)说。

在逻辑方面,胜论派跟正理派(nyâya)紧密相连,正理的三段论被他们用于正确的推理过程中。

参见与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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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Oliver Leaman, Key Concepts in Eastern Philosophy. Routledge, 1999 , page 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