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歷史文物館
三峽歷史文物館,過去稱為三峽莊役場,是位於臺灣新北市三峽區的一棟辦公廳舍,現作為文物館使用,並作為新北市市定古蹟開放民眾參觀。
三峽莊役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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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歷史文物館 | |
位置 | 中華民國(臺灣) 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8號 |
座標 | 24°56′04″N 121°22′10″E / 24.93444°N 121.36944°E |
建成時間 | 日治臺灣昭和三年(1928年) |
官方名稱 | 三峽莊役場 |
類型 | 登錄等級:直轄市定古蹟 登錄種類:其他設施 |
評定時間 | 2018年4月3日 |
詳細登錄資料 |
歷史
編輯1920年10月1日,原堡里鄉澚行政區廢除,全臺各地街庄改為大字,其中「三角湧」改稱「三峽」;並和桃園廳三角湧支廳成福區與部分三角湧區合併為改為臺北州海山郡「三峽莊」,其管理區域行政的辦公廳舍則1928年(昭和3年)從三峽福安宮與附近的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公同意借地興建,1929年(昭和4年)2月7日竣工,2月23日落成。首任莊長由陳佛齋擔任。
1940年(昭和15年)6月17日,三峽莊升格為「三峽街」,該廳舍則易名「三峽街役場」使用,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三峽莊改為臺北縣三峽鎮,因此建築物更改為「三峽鎮公所」維持原有功能。
1986年,基於位於中山路的新公所落成,原廳舍曾移作「民間團體聯合辦公廳」使用;後在1992年改為「機關聯合員工消費合作社」;後因1994年合作社遷址而閒置。直到1995年則由三峽區公所重新利用,建築物於1999年以「歷史文物館」名義作為地方博物館經營至今。並在2018年4月3日經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公告為新北市市定古蹟。並配合文化資產保護將劃設為保存區。[1]
因公所所在土地為私有地,不利整體規畫,2018年,土地所有權人福安宮層提告要求拆除建築,還要求新北市政府還地並給付租金,後則因該處為市定古蹟身份,涉及古蹟保存公共等法限制而保留,不過仍要求公所還要按月給付一萬多元的租金給予地主。[2][3][4]
建築設計
編輯三峽歷史文物館總面積約76.42坪,為二層西方古典樣式建築,其入口使用了十三溝面磚與素色磁磚作為立面裝飾,窗楣則為弧形拱圈型式,其基座及門窗設有洗石子裝飾。館內一樓設有展覽區,定期舉辦藝術活動以及藍染相關技法展覽,二樓設有三峽產業類型、煤礦、染布、茶、樟腦等產業介紹、莊役場改築工事計畫書、文物常設展。
當前因部分建築結構因未維護、修繕而有毀壞風險。[5]
參考文獻
編輯- ^ 何玉華. 都計體檢三峽歷史文資 擬劃設保存區 - 地方.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8-12-28 [2022-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9-28) (中文(臺灣)).
- ^ 王定傳. 地主討地 古蹟三峽歷史文物館判免拆 - 地方.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8-08-16 [2022-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9-26) (中文(臺灣)).
- ^ 王定傳. 古廟討地要拆古蹟 法官不准「但市府要給租金」 - 生活.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8-08-16 [2022-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9-25) (中文(臺灣)).
- ^ 三峽文物館用地卡關 侯友宜:不能再等. tw.stock.yahoo.com. [2022-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9-28) (中文(臺灣)).
- ^ 李定宇. 古蹟三峽歷史文物館 破敗不見修. 聯合新聞網. 20220701T004710Z [2022-09-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9-27)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