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里求斯歷史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4年2月18日) |
發現
編輯經過推測,毛里求斯最早由阿拉伯人所發現。現毛里求斯最早的發現證據存在於由意大利航海家阿爾貝托坎提諾在1502年製作的地圖。地圖顯示三個島嶼被認為是現今毛里求斯,留尼汪和羅德里格斯。
葡萄牙航海發現(1507——1513)
編輯葡萄牙人於1507年至1513年之間訪問了毛里求斯島。 1507年,葡萄牙人最早發現留尼汪島,隨後航行到毛里求斯,命名為「Cirne」,這個名字有可能與渡渡鳥有關。1511年左右,葡萄牙航海家迪奧戈·費爾南德斯·佩雷拉在毛里求斯登陸,他也許是有記載以來第一個登上該島的歐洲人。另一個葡萄牙水手堂·佩德羅·馬斯克林命名了馬斯克林群島,其範圍包括了毛里求斯島、羅德里格斯島以及留尼汪島。葡萄牙人對這些島並不感興趣,很快就撤走了。
荷蘭統治
編輯1598年,荷蘭海軍上將維布蘭德·范·瓦爾維克(Wybrand Van Warwyck)在今天的大港地區登陸,並把這個島命名為毛里求斯(Mauritius),以紀念當時的荷蘭統治者、沉默者威廉之子、奧蘭治親王拿騷的毛里茨。但直到1638年荷蘭人才開始了他們在毛里求斯的殖民,這次殖民只持續了20年。之後荷蘭人又進行了數次殖民,但收益甚微。1710年,荷蘭人放棄了毛里求斯,但他們為毛里求斯引進了甘蔗、家畜以及鹿。值得一提的是,航海家阿貝爾·塔斯曼正是從毛里求斯起航發現了西澳大利亞。
法國統治(1710——1810)
編輯法國在1715年殖民了毛里求斯,並改名為法蘭西島(Île de France,Island of France),此前法國已經占領了鄰近的留尼汪島。此後直到1767年,法蘭西島一直屬於法國東印度公司管理。1735年,新到任的總督貝特朗-弗朗索瓦·馬埃·德·拉布爾多內開始在法蘭西島發展蔗糖種植業,並把路易港發展成為了航海業和造船業的中心。此外,許多現存的毛里求斯建築也是在在拉布爾多內任內建造的。 從1767年開始到1810年間,除了法國大革命期間——這期間法蘭西島的殖民者建立了一個事實上的獨立政權——法蘭西島的行政官員都由法國政府委派。1803年到1810年,法蘭西島和留尼汪島的總督是查爾斯·馬修·伊西多爾·德加(Charles Mathieu Isidore Decaen)——大革命期間的著名將軍和拿破崙的對手。他曾以「戰爭俘虜」的名義逮捕了著名的英國的探險家兼地圖繪製者馬修·福林達斯,雖然拿破崙下令釋放英國人,但為了對抗拿破崙,德加不惜將福林達斯長期拘押。在拿破崙戰爭期間,法蘭西島成為了法國海盜襲擊英國商船的基地,此類襲擊直到1810年海軍准將喬希亞斯·羅萊(Josias Rowley)率領皇家海軍攻占法蘭西島後才告終結。在英法毛里求斯戰爭期間,法軍只贏得了大港戰役的勝利,最終在被英軍圍困在馬勒勒角(Cap Malheureux,直譯為「厄運角」)三個月後宣布投降。正式的投降時間是1810年的12月3日,投降的條件是英國人允許當地殖民者保留其土地和財產、繼續使用法語並在民事和刑事審判中使用法國法律。英國接管該島後,將其名字恢復為毛里求斯島。
英國統治(1810——1968)
編輯1814年的巴黎條約確認了英國擁有毛里求斯。英國首任毛里求斯總督是羅伯特·法夸爾,他為毛里求斯帶來了經濟模式的變更和社會變革。其中一個重要的措施就是在1835年,奴隸制被廢除。種植園主們接受了兩百萬英鎊作為對解放奴隸的補償——這些奴隸是法國統治期間從非洲大陸和馬達加斯加販運來的。廢除奴隸制對當地社會經濟和人口變革有着重要的影響,種植園主們轉向印度及亞洲其他地區引入勞工。1834年至1921年間,大約50萬勞工來到毛里求斯從事甘蔗種植業、製造業、運輸業以及建築業。此外,英國人還帶來了8740名印度裔士兵。
印度裔勞工主要來自加爾各答、馬德拉斯以及孟買,1721年的首批勞工則來自孟加拉和本地治里,大部分是孟加拉人和泰米爾人。大量的印度教徒則來自現在印度的比哈爾邦和北方邦。經商的華人此後也來到了毛里求斯,時至今日,毛里求斯仍有三萬多清朝移民的後裔,他們多是祖籍廣東梅縣,至今還習慣稱首都路易港為「波累」。
隨着印度裔人口的不斷增長,毛里求斯的政治權利和經濟權利開始從法裔毛里求斯人和毛里求斯克里奧爾人手裡轉移到印度裔毛里求斯人手中。蔗糖種植業蓬勃發展,毛里求斯產的蔗糖不斷輸入英國。經濟的發展也帶來了通信的發展和基礎設施的改善。
獨立
編輯1947年選舉產生的議會標誌着毛里求斯邁向自治。隨着1955年和1957年在倫敦召開的兩次毛里求斯制憲會議,部長會議制度開始在毛里求斯實施,並在1959年3月9日舉行了大選,毛里求斯開始自治。這是第一次在全體成年選民基礎上的大選,選民人數共計208,684人。1961年制憲會議在倫敦重開,進一步推進了制憲運動。1965年,英國以國防為由,將具有戰略價值、本屬毛里求斯領土的查戈斯群島分割出來,另建英屬印度洋領地,以方便與美國合作在印度洋上建立軍事基地。毛里求斯當局當時並沒有提出反對,但後來重申擁有查戈斯群島的主權,並認為分割行為違反國際法,這個說法更獲得聯合國的認同。1965年最後一次制憲會議為毛里求斯鋪設了獨立之路。1967年大選後,毛里求斯通過了新的憲法,並在1968年3月12日宣布獨立。
獨立後的毛里求斯仍是英聯邦的成員,全稱是毛里求斯主權國(Dominion of Mauritius)以英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為國家元首,並由其總督代行國家元首權力。毛里求斯獨立後的首任總督是約翰·蕭·雷尼爵士。
共和國
編輯1991年12月,毛里求斯修訂憲法,宣布毛里求斯將成為英聯邦內的一個共和國。1992年3月12日,毛里求斯共和國成立,最後一任總督林嘉杜成為臨時總統。1992年6月30日,卡薩姆·烏提姆成為毛里求斯共和國首任正式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