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valid
.invalid域名是由互聯網工程任務組(IETF)在RFC 2606(1999年6月)文件中規定在互聯網域名系統(DNS)中所被保留的不被安裝為頂級域的域名標籤。[1]
推出日期 | 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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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級域類型 | 保留的頂級域 |
狀況 | 用於避免衝突和混淆。 |
預期使用 | 當必要時顯示地址無效。 |
實際使用 | 用於會話發起協議中的身份保護及Usenet上的地址整理等等。 |
相關文件 | RFC 2606 |
保留DNS名稱
編輯互聯網工程任務組於1999年保留了 example、invalid、localhost和test四個域名標籤,以免被安裝入域名系統中的根區(root zone)。
之所以要保留這些頂級域是為了減少發生衝突和混淆的可能性。這限制了這些名稱只能用於文檔或本地測試場景之中。
用途
編輯此頂級域名有時在統一資源標誌符(URIs)中有時作為偽頂級域來傳達錯誤情況或是用於隱私保護。在會話發起協議有一個顯著的例子,其使用了 anonymous.invalid 來指示隱藏的來電者的身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