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7次

「Wikipedia talk: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7次」的修訂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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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勸Shizhao主動辭去管理員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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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talk:Shizhao#您能不能主動辭去管理員權限呢?。他到現在仍未回應我。--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08:55 (UTC)回覆

我必須認同Wing在解釋封禁蘋果和兔子中一句話:「這兩名(被封禁)用戶挑戰的不是書生本人,而是中文維基百科的整個管理制度。書生樹大招風,假如不是書生的話則是其他管理員。這個挑戰性的做法是我封禁的最終原因。」所以書生請辭是改變不到現實的,他們要求的是一個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民主制度,這是明顯違反維基百科的方針或信條。如果書生投降反而證明了中文WP屈服於這個反維基百科的制度,是無論如何都不可以妥協的。--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09:45 (UTC)回覆
  • 請問同舟,如果是一個普通編者而不是Wing說出這樣的言論,您是否會認為這一言論屬於惡意推斷呢?您是否認為這種有誤導的嫌疑呢?您是否認為這種誤導嫌疑將危害中文維基百科的整個管理制度而將發出此言論者封禁呢?--chehw 2011年7月8日 (五) 02:14 (UTC)回覆

(!)意見削足適履,後患無窮。--Wallace High Tea with me 2011年6月22日 (三) 11:57 (UTC)回覆

我已經在方針版證明了一件事,只要他們提出的原因,shizhao會被封禁,則全體管理員行政員都應該被解任。—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13:11 (UTC)回覆
我也完全同意 Wing 的說法。書生是被抹黑貼上「專制暴政」標籤的靶子,他們實際上就是想要顛覆維基媒體,將看不順眼的管理員全都推下台。這對維基社群將是非常有害的。那些堅持用戶的絕對自由的人,不妨集體搬遷去安那其百科,那邊可是每個用戶都有管理權限呢。但我懷疑其中幾個不自製的人一樣會將那裡搞得一團糟。—Ciel AzuréTalk 2011年6月26日 (日) 03:49 (UTC)回覆
請問Ciel Azuré, 「那些堅持用戶的絕對自由的人」所指的是那些人,是有可查證的依據,還是僅為惡意推斷呢?--chehw 2011年7月8日 (五) 02:14 (UTC)

票數統計及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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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邀各位維基人前往編輯,用戶:Waihorace/Shizhao 7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25日 (六) 10:52 (UTC)回覆

該頁面已經被提刪了,請不要做非善意推斷的事情。另,我不是陝西人,目前也不在該地活躍,請勿搞錯。你可以修改為「見瀧原市」之類的。-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5日 (六) 11:17 (UTC)回覆
這個我也不知道你來自那裡呢[1] 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25日 (六) 13:49 (UTC)回覆
那算了,那個頁面刪除了吧,沒有任何意義。-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5日 (六) 14:00 (UTC)回覆
有興趣的話這個其實還是可以做下去的.畢竟第4次也做了個這樣的統計,不過我大概是幫不上忙的,嗯...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7:13 (UTC)回覆
我想知道能不能把整個反對票/支持票的所有編輯總數,日編輯數等做一個算術平均值呢?Merphisto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12:55 (UTC)回覆
能,不過要待解任案結束後才進行運算,這個需要的工作量都很高。-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6日 (三) 14:19 (UTC)回覆

如何避免反覆罷免無限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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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看這次罷免之結果,但無論支持或是反對所達成的唯一共識就是「無論結果如何,一些人一定會發起N+1次罷免」。至於shizhao若真的被罷免之後下一個槍口對着誰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否需要一個準則約束無限罷免的行為?畢竟現在的罷免是毫無成本想來就來的,總有一次有可能讓支持比反對多一票。此外,我並不了解相關方針或其餘語言維基的情況,可否嘗試管理員實行任期制度?起碼在非選舉期間不會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中文維基現在最需要的是提升條目質量與數量而非政治博弈,有時間多去寫寫條目別在這扯皮。--教父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4:29 (UTC)回覆

任期制會違反管理員的本意是維護維基媒體條目與社群正常運作的功能,真正變成消耗精力的民主遊戲。—Ciel AzuréTalk 2011年6月27日 (一) 04:46 (UTC)回覆
但現在的情況是只要有人想折騰那麼怎樣都會變成民主遊戲,不如規定時間讓他們搞,其餘時間安靜--教父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4:50 (UTC)回覆
請支持User:Edouardlicn/管理員評選草案1,徹底結束管理員的特權。-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4:51 (UTC)回覆
投票選舉跟民主評議打分有本質區別?只是把上任方式改了個樣子能改變你想改變的「結束管理員特權」?該罷免還是會有無限的罷免--教父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5:46 (UTC)回覆
你的說法我大概可以翻譯成「既然大家都愛玩政治,就給大家玩政治不就好了麼?」,這種心態要不得!既然都能這樣搞,那咱們乾脆改名維基民國算了?但這就偏離維基媒體「自由開放的知識」的目的了!而且Wikipedia:管理員確實寫到管理員的條件只要是有一定經驗、有活躍編輯、充分瞭解方針的熱心用戶,且得到社群支持。可能會有人想說「Shizhao 現在得到幾乎一半用戶的反對續任管理員」,但問題是這整個事件就是某些自私用戶無中生有,想辦法抹黑並顛覆管理制度。事實是,管理員有維護的權責,也可能有疏失,但絕和特權、霸權等字眼沾不上邊。真正的亂源就是某些看到黑影就瞎起鬨的用戶。我是覺得這徹底體現投票的邪惡性質。正確的方法是讓這個爛攤子結束,然後制定出 WP:TROLL 的方針,從源頭阻止擾亂行為。—Ciel AzuréTalk 2011年6月27日 (一) 07:19 (UTC)回覆
其實就算沒有TROLL這個方針管理員還是可以自行確定是否執行封禁,就像Wing封禁CP、蘋果和兔子般,蘋果就這件事上書過Jimbo老大但經Wing解析後都不見老大有任何表態,也可以說是默認吧,不過他們之間有沒有私下溝通我就不知了,不過我得認為Wing的封禁反而間接導致了支持罷免書生的票數的增加,他們有部分人將封禁最活躍發聲抗議的用戶發洩在書生身上,不管書生到最後是否要除權,大概很快就會發生對另一位活躍管理員的罷免案吧。--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8:19 (UTC)回覆
你的翻譯並不準確,我的意思是,既然有人玩政治我們又不能將他們趕走,那麼我們一定要限制他們這種行為。如果不能限制地點和場合,一定要限制時間。現在的制度下只能導致「如果社群滿足不了他們的要求那麼社群不得不給他們資源去扯淡」--教父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8:28 (UTC)回覆

此外,不認為任期制會影響正常運作,反而無限制的罷免更會影響。我們現在能做的只有希望一些人「服從大局」……--教父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8:30 (UTC)回覆

中文社群給人的印象已經很糟糕了。昨天一位監管員就說Chinese Wikipedians are so trollish 以至於一些受信任用戶都不能被給予更多權限(CU 等)--Ben.MQ 2011年6月27日 (一) 08:33 (UTC)回覆
是對最近元維基上的那次RfC的感想嗎?--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8:38 (UTC)回覆

(!)意見:從幾年前解任(罷免)方針擬撰前,我就已經預料這種事情的發生。民主試驗場的媚惑,讓解任投票一再發生。個人認為:當初針對實務的罷免門檻設計、行政員再確認制度,被不知情人修改廢止,是紛擾一再產生的主因。大家可以用心看看,許多投贊成票的維基用戶,都只是剛好跨過投票資格門檻的助理編輯,讓這回投票充滿政治操作的詭譎。倘使,罷免投票就只是單純罷免,那沒有什麼話說,但若是罷免原因不恰當或者為了其他複雜因素,投票過程或結果就都會造成中文維基極為負面的影響。我相當期待有類似wing行政員出聲,以「理由不充足」、「主要推動者蘋果派已被封禁」等等為由,「立即」裁示此次投票無效,並以聯署成案為據,依照解任方針,在一定期限內不得對當事管理員再提出罷免。--Winertai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9:06 (UTC)回覆

贊同關於解任制度的評價。管理員解任投票制度本身,是造成現在情況的根本原因。現在社群分裂已經一再擴大,這個制度必須要改。—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9:11 (UTC)回覆
同意,在制度修改前應該擱置一切爭議,暫停所有的選舉或罷免行為。--教父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9:20 (UTC)回覆
Reke 兄的「封禁委員會說帖」,目前僅僅是初步構想,細節尚待討論,建議大家可以看看。至於有人喜愛在維基「搞政治、搞鬥爭」,基本上後兩者只能從道德層面去進行約束,或是由方針去進行後者行徑的限制。我們都知道管理權限的選任與罷免,是基於為了維基能維持正常運作而設立,管理權限並非高官厚祿,管理員都是義工性質,一分錢也沒有拿到。我相信多數對管理員感到「心懷怨恨」的人,是來自於: 1.該用戶在站外其他論壇的不愉快經驗,而將維基當作可以挾怨報復的對象 2.或是在維基內違反方針受到管理員糾正,卻又不願悔改,而遭受處罰等因素 3.可能是基於對社會現實的不滿,心理投射到維基上,將維基視為可以實現他的制度願景的所在 4.個別用戶在身心方面有異常,或是文字解讀的能力水平有限,因此而胡亂發言。從上述緣由可知,中文維基社群發展到一個程度,很難去排除前述的用戶的存在。因此,如何管制這類用戶的行徑,便成為現今的重要課題。--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9:33 (UTC)回覆
我認為解決這種情形的方法不應該是通過單純的制度和條規來管制用戶。現在維基方針有向着法律規章發展的趨勢,比如管理員任期制的建議、投票任免等等。必須要認識到:維基的基本理念是協作、共識與互助,講求善意推定,而法律的基本假設是人皆自私,可能作惡,故而要以社會契約的方式限制個人與團體,達至平衡。在這一點上,維基百科理念與社會立法的出發點是相反的。如果維基百科學習現實社會中的國家法律來設立制度的話,只會造成維基理念與方針的衝突。—Snorri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0:14 (UTC)回覆
因為維基的本來就是朝向「共識民主」的方向去走,所以才會有滿山滿谷的方針與指引。如果是站外那些論壇,只需要一則「板規」與「論壇守則」就能解決一切,板主覺得不妥就直接砍文、浸水桶、查IP等等,那些論壇是以比較獨裁的方式去運作。而維基計畫則不一樣,比較強調的是「共識」,但是「共識」是屬於「道德層面」的,因此更需要制度去協助維護。如果沒有制度與條款來規範行為,「共識」只會淪為破壞者與擾亂者們的玩物。--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0:36 (UTC)回覆
「民主霸權」必須禁絕。--Wallace High Tea with me 2011年6月27日 (一) 11:55 (UTC)回覆
必須在維基「方針與指引」的規範之下,「共識民主」才有可能達成,沒有前者的保障,就不會有後者的實現。要先有方針規範,才能「有共識的討論」。社群的用戶數量驟增,已經不是原先的小社群,不向以前每個人都彼此熟識,社群比較單純,因此問題比較少。我在先前的一個討論內有仔細說明過:。

跟幾位老維基人聊天時,總是會懷念早期中文維基的氣氛溫馨,大家會有團結一致、有個明確的理想目標的感覺。這個現象後來有一位社群的朋友私下對我分析,他認為主因是那時候社群尚小,成員多半是認識的,有些人甚至能玩在一起。也就是說,大家是先有友情作為基礎,才使得在討論與協作方面的意見趨向一致。然而,隨著中文維基社群的成員擴大,小部份的新進成員由於不熟悉社群原先存在的各式規範(明文或隱性的),與老成員偶有摩擦,在加上兩者之間並沒有友情作為基礎,久而久之自然便會發生齟齬不合,甚為遺憾。社群龐大至此,已經無法再像從前單純的以「友情」當作是協調的基礎,只好在制度上多加著墨。不曉得是否有令 J.Wong 豁然開朗之效?--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6月5日 (日) 12:56 (UTC)

以上。--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2:12 (UTC)回覆
共識跟民主是沒有一定要連結在一起的道理,我們不要把在台灣視為當然的東西,強加在跨越人文區域的中文維基。「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是我認為最貼切的維基方針之一。在驗證身分,資格審查難度極為困難的網路世界來實施民主可說是災難開始;除非可以做到「網路金鑰」程度的認證來證明身分的唯一性,不然走向共識民主是一廂情願的不負責任態度。另外,針對書生罷免這回事情,個人深刻認為:管理員的考核或好壞判斷,應以「比例」來衡量,而非「次數」。不可否認,與書生也發生過好幾次意見相左情事,之所以投反對票,很多因素在於他瑕疵誤判的次數與相對貢獻來說,可說是微不足道。講快點,比書生需要解任罷免的管理員多的是,還輪不到他。--Winertai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3:11 (UTC)回覆
以前一直覺得Winertai是一個心胸狹窄之人,今天特意向你道歉。-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3:13 (UTC)回覆
[2]或許會有點啟發。-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3:19 (UTC)回覆
其實本人的倡議本身並不傾向民主以及方針法治化…還是帶有鮮明的「信任」色彩,只是試圖讓爭議局部化而已。--Reke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4:48 (UTC)回覆
同意Winertai的看法,只可惜不是所有人都這樣想。如果全體人都能以誠相待真正做到善意推定,很多制度的不完善其實都不是問題。--教父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6:22 (UTC)回覆
面對亂象,我比較傾向設置個比行政員更高權限及職能的「社群稽查」,專門處理封禁,討論禮儀,解釋共識,控制投票狀況及解任事務核查的事務。於社群同意及信任下,逕自處理相關事務。當然,其他管理員可以先授與某些用戶類似「免巡查」註記的豁免備註。此類型稽查亦可由其他管理員行政員監督,避免操作失誤。這種操作比Reke君的封禁委員會更適合網路操作,更適合於菁英導向的維基。--Winertai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18:34 (UTC)回覆
在我看來,維基是圍繞條目建設而非圍繞社區,或者說維基成功之處在於一同編輯條目。一切制度只是為了提升條目質量,但過分的消耗資源一定不能達到目標。而且,說老實話,維基的成功,中文維基做出的貢獻並不算大。現在這樣只能讓中文維基與其他語言的差距越來越大。--教父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02:15 (UTC)回覆
(+)贊成之所以提議設置更高層次的「稽查」,就是減少社群運作時間,盡量讓大家回歸條目製作(包含我)。--Winertai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03:21 (UTC)回覆
光是一個wp:troll就引起一堆人不安了,務實來說,要讓這樣的提案能安然無恙的達成共識,請問您有什麼良好的策略嗎?--Reke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06:52 (UTC)回覆
讓直接民主變成代議民主,讓投票式共識減至最低。以前,當顯而易見有利社群的方針、格式、封禁過程無法以討論達成絕對共識時,通常以投票解決,現在則改由一定人數的活躍管理員、行政員或剛才建議的社群稽查做該方針制定或決定以達成共識。沒錯,這也是信任的延伸,只不過將信任的範圍縮小、程度加重。例如您提的wp:troll方針,在討論中,如果大多數人「顯而易見」認為有利社群運作,但卻意見紛雜,無法取得決定共識。那就開放草案編輯,再由一定活躍人數管理員決定最終方案以取得共識。--Winertai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07:27 (UTC)回覆
唔,但是當宣布要組成這樣的組織,並且選舉時,不會先引來一堆用戶衝到客棧反對嗎?以目前社群的情況而言,任何試圖菁英制的走向遭逢的阻力都會很大。畢竟現在的維基,跟過去的組成份子不太一樣。而且像wp:troll,至少就討論看起來,百樂兔、蘋果派就不認為有利社群運作。在討論中只有他們兩位在表示意見,但是一旦準備通過施行,預料不會只有這些比較外顯的「異議者」會持相同看法(當然,合不合理是另一回事,不過如果裁定其不合理而無視,不服氣者一波又一波的擾亂是可以預期的)--Reke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08:18 (UTC)回覆
Winertai的建議類似於我轉貼的文章。我建議這個架構可以在各地協會參會人員及現任管理員、行政員基礎上組建。-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10:19 (UTC)回覆
我說的是「設置」,從來沒有說要「選舉」。而直接授權的制度最快方式就是修整「共識」方式就可取得;這種方式有點類似「修憲」。個人認為所有問題最快解決方式:就是授予更多管理員逕自取得共識權限。在我看來,現在大部分「不服氣的擾亂」,都屬於妨礙中文維基進步的主因。--Winertai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10:38 (UTC)回覆
同樣地,在要成為共識前,會先面臨到更多的異議者冒出來。光封禁CP就足以引發四次無止盡的罷免連署,如何安然讓制度得以成為你說的「授予更多管理員逕自取得共識權限」,在編輯者發生質變前,恐怕要叫現有的管理員做某種程度訓政動作才可能發生。--Reke (留言) 2011年6月28日 (二) 12:14 (UTC)回覆
儘管這次的反覆罷免是有明顯被濫用,但我認為這只屬個別事件,除非再有更多類似事件,否則我認為應維持現狀。任免制也不免將來可能有利用社群信任的人在得到管理權限後惡意破壞,我認為現在由社群監察的現況還是可以接受的,至於要避免今次的個別事件,我認為應針對那些「少編輯少頁獻多搞事多破壞」的一夥作出修正。--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 病歷 2011年7月4日 (一) 11:58 (UTC)回覆

"啦啦啦"算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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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某兩段:

  • 合乎下列任何一項條件者,該票會被視為無效:
    • 該票沒有註明原因(可於結束日期前補上)

65. (-)反對,啦啦啦。-治癒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4:07 (UTC)回覆
請問一下:"啦啦啦"算反對原因嗎????--LrouvbeyLune 2011年7月1日 (五) 14:16 (UTC)回覆

為何不算呢?為何要質疑他人的反對原因呢?—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4:18 (UTC)回覆

這句的含義是甚麼,大家可以用自己的良知來提供答案。-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1日 (五) 14:21 (UTC)回覆

我個人是認為,給理由至少不應該給無意義的語句。--LrouvbeyLune 2011年7月1日 (五) 14:28 (UTC)回覆
沒有方針規定怎樣的理由是無意義或有意義,如果你覺得有必要修改可以到互助客棧推動修改。燈火闌珊處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4:39 (UTC)回覆
ok, 那我以後參與什麼投票都丟句"噫嘻嘻~"就好了SA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5:51 (UTC)回覆
你總算開竅了。燈火闌珊處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22:12 (UTC)回覆
稱之為從正常人類畢業比較貼切SA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04:39 (UTC)回覆
HW要講良知的話,就先看看連署的理由,用自己的良知來評價一下。—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5:02 (UTC)回覆
看看這個理由:

因為支持,所以支持。這原因算不算,大家可以用自己的良知來提供答案。—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5:07 (UTC)回覆

再看這個理由:
解任方針裏面的解任要求是達到:

這原因算不算,大家也可以用自己的良知來提供答案。—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5:19 (UTC)回覆

精彩的理由陸續有來:

因為支持過,所以支持。這原因算不算,大家也可以用自己的良知來提供答案。—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5:24 (UTC)回覆

如果支持方要用common sense將那個「啦啦啦」投票記作無效,那麼反對方就可以用common sense將整個罷免案記作無效。--達師198336 2011年7月1日 (五) 15:51 (UTC)回覆

HW的嚴人寬己的"良知"就像一個戰爭狂快打敗仗的時候突然冒出一句"我愛好和平不喜戰爭"一樣.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5:25 (UTC)回覆

作為聯署人之一,我表示「啦啦啦」是對shizhao留任的愉悅感的一種直接表現,該表現形式生動活潑,充分體現了作者對shizhao的愛和基情。我宣布此票有效。-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5:53 (UTC)回覆

看到您的解釋,我笑了...不過倒是挺有創意的呀(也算是說的通XD),真想給您一個"讚"。撤銷先前的質疑。--LrouvbeyLune 2011年7月2日 (六) 02:42 (UTC)回覆
如果是這樣的話"啪啪啪"不是更好嗎=D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6:04 (UTC)回覆
那一埋「意見同上」的都可以留作無效票了,注意不是意見跟XXX。--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7月2日 (六) 09:51 (UTC)回覆

各位,請用良知判斷以下一句是否有理由,就因這個原因已經發生2RR:

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2日 (六) 12:13 (UTC)回覆

(:)回應,的確,這麼說來,出於良知來判斷,上面提出的支持方里的無理由案例也應該處理掉,嗯.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12:51 (UTC)回覆

:如果覺得啦啦啦投票理由太模糊,為何不要求本人把理由寫明白一點,當事人或許還蒙在鼓裡。維基娘俺の嫁留言2011年7月2日 (六) 13:34 (UTC)回覆

以挖苦,對峙為主的投票,說白了就是一場鬧劇。哦,我忘了我也是這次鬧劇的參與者和發起人,那就繼續鬧下去吧。-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14:43 (UTC)回覆
我真是懶得說你 --Rat2.Call me Remy 2011年7月2日 (六) 17:15 (UTC)回覆

給蘋果派和粉絲們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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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文維基的爭議已從書生解任發展到對創始人的反感

作為創始人應是對維基百科精神的最高栓釋

如果僅為對管理員可能是其自身不足所致

今各位反對創始人則是對維基管理理念的不認同

觀百度百科縱使管理混亂仍自立於大陸之內

為何

因其有自身理念支持

基督與阿拉伯世界對陣多年仍未能征服

為何

因理念不同

朋友列舉數項反對建議書生仍獲創始人支持

為何

因為各位其實並不適合維基

各位的人文理念與維基精神大相徑庭

表面上知識共享實質意識形態有別

不能適應者不如離去

觀投票者支持有六十名以上

自當有能力組織網站

網絡無疆土數千一年即可開站

維基程序開源內容共享

君大可將全站內容遵守協議下任意遷移

如此一來大家高興

我不是建議大陸香港維基分家

反對者中不乏港澳台人士

維基也從未向民主內容關上大門

即使日後諸君成為「開國功臣」相互亦可往來

此為最後的建議

如諸君覺得並無可能

請諸君自重

以上--Shagohod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5:00 (UTC)回覆

試圖分裂維基百科的行為是無論如何也不能允許的。我們應該盡全力維護維基百科的團結。希望那些人能夠懸崖勒馬。--黑色流星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0:08 (UTC)回覆

原來,在維基百科裡面有過半數的人都不適合維基。--LrouvbeyLune 2011年7月2日 (六) 02:55 (UTC)回覆
說這句話前請先統計投票人數與現在中文WP人口的比例。--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2:57 (UTC)回覆
對不起,這是我的疏忽。應該是說,有關注Shizhao解任案(並表態)的人有過半數都不適合維基?--LrouvbeyLune 2011年7月2日 (六) 03:42 (UTC)回覆
其中真的有很多人根本沒打算在維基長久經營啊,編到有投票資格後就跑了,等投票時才出現。--Reke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4:38 (UTC)回覆

我的意思是,支持方的核心人物,以及與這些人具有共同理想的支持方部分人,與維基計劃的主導方針有巨大差異。另修改部分內容。-Shagohod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4:57 (UTC)回覆

可以的話,請將欲刪除的文字用<del></del>標籤加上刪除號後再加上新文字。--LrouvbeyLune 2011年7月2日 (六) 08:00 (UTC)回覆

對幾次罷免說說自己的看法,也算是發幾句牢騷吧

編輯

在下加入wiki時間並不算長,對書生的罷免案卻看到好幾次,指稱五毛,發動傀儡,真是無奇不有,香港網絡大典里的時昭條目更堪稱借刀典範,這或許也是香港維基人支持書生解任票率高的原因之一吧.

(順便說說吧,香港網絡大典時昭條目里討論頁里也提到有人故意刪除毛向輝支持時昭的言論,而在中文wiki大力宣揚大陸香港維基分家的黃某人倒是條目寫得很美條目里醜態迭出,最後"評價"部分卻"正面評價"部分居多,討論頁也很有趣,而中文wiki該人條目連一點負面信息都加不了,網絡營銷可見一斑)

暫先不說這次罷免本身的合理性就存疑了,再談談傀儡.前幾次罷免也是傀儡一堆,但還是只靠反覆編輯用戶頁來刷自動確認用戶的那種,現在變成隨便找幾個條目改標點了,真是堪比丁丁的人才,的確是令人望塵莫及啊.

反正呢,以此看來,中文wiki社群要變成政治娛樂圈真是指日可待的事情.反正多做多錯,管理員想完全不為人詬病,就只管編輯別管管理,讓中文wiki徹底進入無政府狀態算了.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5:48 (UTC)回覆

我在這裡先不說我是誰 但只要書生一被罷免成功 我就立刻離開維基 永不再回
話說這次投票的合理性本來就存疑,第5,6次的罷免理由跟這次一模一樣,前兩次的否決理由在這次也適用,不過照樣開了,真神奇.
一堆人還說"屢次被罷免是有理由的",卻沒看到最近三次發起人都是那幾個,而罷免理由更是一點都沒有變.
也罷,話說黃某人一類的政治魔人+司法魔人已經把中文維基搞得一團糟了...他那一點也不能加負面評價的條目就是範例.怎麼看也覺得他只是想一點點地逼走反對者,把中文wiki變成他的後花園吧.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02:10 (UTC)回覆
不盡然[3] --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02:18 (UTC)回覆
抱歉,看來我表意不清,我說的是這個部分[4],已在正文裡修改,感謝提醒.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02:41 (UTC)回覆

關於暴民統治、管理員性質、和請求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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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現時的某些投票,令人憂心維基是否會被低劣且無理的暴民統治所佔領。「暴民統治」是無原則的「民主統治」,其特點在於:投票人並非有關投票事項的主人

註:在政治領域,由於公民是國家的主人(主權在民),政府是由公民設立(來平等地保護每個公民的個人權利不受他人暴力或欺詐的侵犯),政府合法性來自公民的授權同意,公民才定期投票,以重新授權給新一屆政府或在需要時修改政府的規則。這是合法合理的民主政治(democracy, rule of the people)。
然而,當投票人並非事件的主人或當事人,卻試圖以投票和人數眾多,強行為他人做決定,就會導致暴民統治(ochlocracy, rule of the mob or mass)。現實中最明顯的例子是美國某些州的公民,投票禁止他人在家飲酒、禁止同性戀者締結婚姻合約、禁止婦女終止意外妊娠、禁止安樂死、禁止一般公民持槍、禁止房主修繕改建房屋…。這樣的投票都不正確,因為投票人並非事件的主人或當事人——他們不擁有其他人的生命或財產,無權決定其他人怎樣處置自己的生命、生活、或財產。

投票,只有在投票人亦是投票事件的主人或當事人的情況下,才可能是合法合理的。

在維基,誰是維基的主人或所有者?管理員權力的來源和性質是什麼?管理員對誰負責?投票的作用和地位是什麼?

法律上,維基百科的平台(伺服器硬體、軟體、及其他運作所需的一切架構,包括政策和規程),屬於維基媒體基金會(WMF);維基百科的內容,屬於每個貢獻者,並由他們依照適當條款不可撤銷地釋出給公眾(包括WMF)。這意味著,維基的讀者不擁有維基的任何東西,維基的編者擁有他們各自貢獻的內容(並已不可撤銷地釋出給WMF使用),而其他的所有一切(特別是維基計畫)由WMF擁有。

WMF努力使所有人參與貢獻,並努力將全部內容無償提供給所有人。WMF的成功,仰賴所有人,特別是維基社群;WMF的服務對象,包括所有人。但這一切並不表明,任何人擁有WMF,或者WMF之外的任何人擁有維基百科。WMF是獨立的法人,是維基百科的唯一所有者。

管理員是社群推選的,但他們在維基百科的權力並不來自社群,因為社群並不擁有維基百科,無論在邏輯上還是在法律上,都無法也無權任命管理員。管理員是由社群推薦給維基百科計畫,由維基百科(經由它的行政員)來任命,並為維基百科工作。社群當然可以提請解任管理員,但解任必須由維基百科(經由它的監管員)來執行,並且WMF(維基百科的所有者)有最終定奪的權利。簡言之,管理員是為維基百科和它的所有者WMF工作,管理員對維基百科的品質負責,不對所謂的「投票人」負責。社群投票,僅是提供參照的意見和請求。

英文中的「管理員解任投票」叫做「Requests for de-adminship」(提請解任管理員);「申請成為管理員」叫做「Requests for adminship」(提請任命管理員)。「提請」的對象,就是WMF的維基計畫,這比「投票」更準確地表達了管理員任免過程的實質。

從另一個角度看待「所有權」(非從法律角度),是看製品中,包含誰的、以及誰的多少勞動(體力和智力)。從這一角度,活躍的(及曾經活躍的)編者和管理員「擁有」維基百科的一部分。更準確地講,他們雖不是法律上的所有者,但他們是有關利害當事人(stakeholder)。WMF信賴這些當事人為維基百科推選管理員,並看護維基百科,也是很自然的事情。維基百科的早期,用戶之間關係比較融洽與合作,也是因為大家都是利害當事人(stakeholder),把自己真正當作維基百科的主人,而不是簡單來投票的暴民。那些並不實質編輯或維護維基百科的用戶,特別是那些只為投票才編輯的用戶,不是利害當事人,沒有天然權利在維基投票。

做為總結:維基百科屬於維基媒體基金會;投票人無所有權卻投票是典型的試圖暴民統治,強為他人做決定,既無理亦無合法性,這在維基百科沒有成功的可能;管理員是對維基百科及維基媒體基金會負責,不對他人包括投票之眾負責。

另外,無論以何種方式看待維基的所有權,及投票的合法性,在維基百科的所有用戶,都應認同維基百科的這一目的:建設最佳、自由的百科全書——最佳在品質、廣度、深度;自由在參與、使用;百科在格式、內容、中立。維基媒體基金會當然希望並鼓勵所有人參與貢獻和建設,但從未強迫任何人參與。不認同維基百科,或無意建設維基百科的人士,有完全的自由不參與維基百科。

關於現有的管理員解任規則,我看到兩個問題:

一、為什麼50%同意就足夠解任,而上任需要80%?難道解任所需的共識程度,不應至少等於或大於原本上任所需的共識程度嗎?

二、為什麼非當事人也可以提案解任管理員?有關任何管理員失職的利害當事人,我能想到的只有下列三者。其他任何人,除非被下列三者的至少一方明確授權指派,為何有權提出解任議案?

  • WMF(維基的所有者)
  • 其他管理員(他們要來修正失職管理員的錯誤動作,還要核查這個管理員的所有管理操作)
  • 被失職管理員錯誤對待的編者

--roc (talk) 2011年7月3日 (日) 09:32 (UTC)回覆

在此情況下我會支持各位行政員的決定,雖然可能會很艱難。--Zhxy 519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12:57 (UTC)回覆
(:)回應,我想應該注意維基百科的整體形象,以及充分考慮參與者(註:包括讀者)的意見,努力透過溝通消除矛盾達成共識,而不是使用暴力手段解決問題。這也是維基百科不建議付諸法律威脅的原因。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13:15 (UTC)回覆
為ROC鼓掌。-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13:25 (UTC)回覆
(!)意見:不好意思,我想 User:R.O.C 的立意良善,而且有論述的權利。但是我還是要說,「當投票人並非事件的主人或當事人,.....,才可能是合法合理的。」這一大段內的被您視為「這樣的投票都不正確」的舉例,有些例子的確是我個人贊同禁止的,因為我認為自由是奠基在「不侵害他人的自由」。例如,我有行車的自由,為什麼我在看到紅燈時車子就必須得停下來?因為自由權仍有符合社會規範的必要性。而「維基百科的早期,......,沒有天然權利在維基投票」這一段的論述在維基五大方針有不受認可之虞,因為維基人的定義也包括僅有閱讀的人,甚至是沒有註冊的IP用戶,完全禁制是說不過去的。目前投票之所以會設限,是出於閱讀者可能對社群事務不夠熟悉,而不建議其參與投票,並不是該類用戶「沒有資格」。User:R.O.C 有也說到我想談的內容,這一點我很感謝 User:R.O.C 為我們整理出意見,讓大家可以參考。--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16:05 (UTC)回覆
安德魯,維基人真的不包括讀者……--Zhxy 519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1:03 (UTC)回覆
Zhxy童鞋,你給出的內連就有說明「維基人」與「維基編者」的不同處,而且按照目前英語維基的定義,顯然就算是「維基編者」也包括「IP用戶」,目前IP用戶的投票是無效的,但是仍然有參與投票過程的權利。如果按照 User:R.O.C 的敘述「沒有天然權利在維基投票」,那麼就應該直接設定頁面權限,讓投票頁顯示「您沒有權限瀏覽.....」等。目前沒有任何一個語言的維基百科是這樣處理一般投票的。--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1:44 (UTC)回覆
(!)意見:先補充一下,當初在解任制度建立時候曾與Winertai和百樂兔在互助客棧討論過。另外,很感謝roc也很鼓勵各位表達意見,不過就整個意見,尤其是「維基百科的早期,......,沒有天然權利在維基投票」這一段而言,為何不在WMF頁面公開説明,讓讀者可以參考?-- Ktsquare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17:04 (UTC)回覆
(!)意見兩位台灣社群維基人的意見,我接納,但顯然沒搞懂我不想戳破的迷思。大家想想,倘若現在罷免的不是書生,不管是roc或哪位行政員甚或維基太上皇會出來說項嗎?奇怪的是,一出來沒搞清楚制度制定背景、80%-50%制定的過程就擺出「暴民政治」的負面指責,好像我們都是書生被罷免的加害者。我說話很直,對某部份香港社群積極運作罷免書生,或明顯的真人魁儡投票運作很不以為然,但相同的,對因人而異的制度修改或批評,更是令人厭惡。回過頭針對此罷免案,roc論述與意見雖是高見,但很多已經脫離維基核心價值。除此,我再警告,如同我投反對票絕對不是跟書生的交誼,而是就事論事;很簡單地,倘使大多數管理員或行政員發現此次「投票過程」有瑕庛,就在投票結果未出爐前,逕自宣佈此回投票不算,不要運作當日來個「投票大反攻」或等到投票日截止,書生輸了,再來搞無效投票的後續動作。這兩項動作,對社群整合可說是有害無益。--Winertai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1:37 (UTC)回覆
Winertai兄所指出的問題點,我覺得是比較屬於「人性面」的缺失,並非中文維基獨有的現象。「因為某一事件刺激才有制度改革」在歷史上是很頻繁出現的,畢竟有時候人也像畜牧一樣,被抽了鞭子感覺到疼痛,才會乖乖的前進。我覺得這是有模糊地帶的部份,縱使實行規範,也不太能絕對化。--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1:55 (UTC)回覆
(!)意見只是因為是針對書生才"不尋常"麼?這次罷免本身就很奇怪.一個月內連提三次罷免案,已經可說是堪稱奇葩了.也看看多少人的理由是"多次被罷免肯定需要反思"吧,實際上罷免的時間卻都相當密集(不過又該怎麼說?就多數支持方來說,存檔沒人看,反駁意見沒人看,討論頁沒人看,互助客棧沒人看).我看不如直接提交元維基進行投票的合理性判定.畢竟無論結果如何,等投完票再裁定"無效"什麼的就太可笑了.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2:50 (UTC)回覆

反對,今不活躍者管理員眾且以往數度罷免方針制定時的討論情勢失控﹔加上許多不討好職務(如侵權、提刪、用戶封禁)易引起紛爭,我反對於現今制定其罷免方針。我認為管理員宮本的罷免案只是個案,經投票後,取消或暫時停止他管理員職權與否只要管理員內部或行政員內部決定即可。除了中文維基較特殊運作雰圍外,在我看來,管理員職權與一般用戶的編輯權相似,我們既不用投票取消用戶編輯權,應該也不必要以投票行為來取消管理員的義務職權。倘若方針一定,難保多數中國大陸管理員被迫離任,一些盡職但有爭議的管理員或行政員也天天應付此類罷免投票就夠了,相對的,這些人想必也會為了媚俗改變其原來管理行為。最後,我還是直言一下:我看到「為了討論方便,除了在維基百科上面留話之外,必要時也可以由各組主持人召集線上會議(包括skype聊天室等)。」這段話後,全身上下不怎麼舒服﹔我還是建議所有討論於維基內進行。--winertai 2007年9月28日 (五) 00:36 (UTC)

為了加強我上述的論點,我將我4年前寫過的東西翻出來複製如上。相當遺憾地,即使過了4年,運用其他媒介操作投票的行為仍被視為正當。--Winertai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6:56 (UTC)回覆

shizhao的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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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重申一下,罷免理由第5條不涉及管理員權限。此外,除了第一條編輯保護頁面,是我在當時不知道被保護頁面的任何修改都是不允許的,還以為只要不是編輯與保護原因有關的內容就沒有問題,而且此後了解後,就已經修正了錯誤。而第2條罷免理由說我胡亂刪除條目,但是這些條目都是已經提交到存廢討論的條目,而管理員有根據討論情況來判斷存廢討論中的頁面是否應該刪除的自由裁量權(存廢討論不是投票),而且也經常有頁面會被管理員或非管理員根據討論情況快速保留,既然能夠快速保留,那麼提前快速刪除自然也可以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7月4日 (一) 03:37 (UTC)回覆

其實現在怎樣解釋都不會對投票有任何影響了,大部分投票人都有預設立場。聯署理由以外,支持罷免者甚至搬出與濫權無關的事情翻舊帳,很明顯支持罷免者針對的是你的管理理念及公報私仇。--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7:11 (UTC)回覆
shizhao君現在處境的主要原因源於社群的部分人對其缺乏信任和信心,無論這次結果如何,希望書生能改變以後的溝通姿態,不要因為這次的事件而離開社群。Merphisto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8:21 (UTC)回覆
大前提是要雙方都願意溝通,而這次罷免的原因,明顯是一方不願繼續溝通而引起,如果事情未解決就繼續溝通,事情解決了就無須罷免,你們認為為何還要罷免呢?--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 病歷 2011年7月4日 (一) 11:47 (UTC)回覆
Shizhao 你再怎麼解釋,對於那群人就是對牛彈琴。最好的方法就是從源頭制止這類荒唐行為的發生。—Ciel AzuréTalk 2011年7月4日 (一) 13:11 (UTC)回覆
社區本來就是個爭議多的地方,在爭論中,微小的事可以大化。靜觀事態,安心編輯,細心觀潮,樂觀過程。--Jyu..برکت جهان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13:25 (UTC)回覆
這句話邏輯嚴重謬誤:「經常有頁面會被管理員或非管理員根據討論情況快速保留,既然能夠快速保留,那麼提前快速刪除自然也可以了。」這兩者根本不能夠類比。可以快速保留,是為了保護頁面。而速刪要先掛模版,掛模版的管理員應當避嫌,讓另一位管理員去決定是否刪除,正是為了1. 避免有人錯手速刪了頁面,2.避免有人濫權。所以說,為了保護頁面,保護維基人自由寫作的風氣,可以快速保留文章,但絕不可以一個管理員獨自決定快速刪除。
我告訴你,在香港以至西方的警察,只可以迅速地認為某案件證據不足,而撤消起訴,目的是為了避免浪費法庭的人力物力。但絕對不可能因為某警察覺得一個人罪無可恕,立即判死刑。文明國家的法律準則是「寧縱無枉」,先假定被告無罪,以免有人因為警察錯判或濫權而枉死,因為一個人枉死也嫌太多。放速刪模板,和執行速刪需要兩位管理員,正是為了分開監察和判決的權力。這樣既避免了錯刪,也避免有管理員因為一己之偏好去刪除文章。你這種荒謬的言論正正顯示了你一向以來自以為是,自己速刪永遠是對的,反對者是該死的。如此肆無忌憚,不知廉恥,只證明你毫不悔改,根本毫無誠意溝通。我現在只要你應承一句說話,就是投票成功的話你必須遵守規則下台。 -LC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21:34 (UTC)回覆
在維基不存在「枉死」的問題,被刪除頂多就是從一般用戶眼前隱藏起來,如果下一個討論認為有保留價值其所有資訊包括編輯歷史都可以得到恢復。--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22:02 (UTC)回覆
你的邏輯實在可笑。速刪不代表這條目永遠不能寫。有本事你怎麼不寫一篇不會被提速刪甚至可以上 DYK 的條目?而且 Shizhao 確實有先提交討論之後再刪除。提前快速刪除也是常見的情況,不只 Shizhao 會作而已。如果你對此真的有意見,請去方針版提議修改存廢討論的程序,不要把錯全推到他頭上。—Ciel AzuréTalk 2011年7月5日 (二) 01:11 (UTC)回覆
LC應該聽過,香港的高登討論區因為沒有及時刪除一項誹謗性文章,其管理公司被香港高等法院於2011年判決要向東方報業集團賠償10萬港元及承擔對方一部分訟費,東方報業集團不滿意判決,已提出上訴。那個長期抹黑書生香港網絡大典也已經引致Wikia公司接連被東方報業集團及富商楊受成入稟香港法院控告誹謗,案件待審。
返回正題,如果條目帶有可能傷害現實人物而無可靠資料來源支持的內容,無合適版本可回退,是可以速刪的。另外,英文維基百科容許速刪一些未有在內文說明主題關注度的條目,見en:Wikipedia:Criteria for speedy deletion的「A7. No indication of importance (individuals, animals, organizations, web content).」條件。
--Mewaqua 2011年7月5日 (二) 02:09 (UTC)回覆
對LC留言最後一句的意見:方針說:「內容必需詳細,指出管理濫權的原因,並根據編輯記錄及用戶貢獻提出相關證據,如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視作申請無效。」是誰不遵守規則在先,在「第5次」、「第6次」因不符規定被中止後,仍然「一句不改」地推動那個「第7次」的解任鬧劇呢?--Mewaqua 2011年7月5日 (二) 02:15 (UTC)回覆
「反對者是該死的」,我敢寫包單書生不論嘴裡和心理都從來沒有這種想法。--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2:25 (UTC)回覆
「人言可畏」。-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4:17 (UTC)回覆
(!)意見,且不說你的發言是否符合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Wikipedia:善意推定,後面幾句用模糊而明顯帶有偏向性的虛假"道義"來反駁別人本身就是荒誕的辯法.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4:32 (UTC)回覆

投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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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遺憾,這次投票儼然成為意氣之爭及中文維基「控制權轉移」的風向球。因為還有許多活躍維基人及「號稱」有千人傀儡某封禁用戶還沒出手,因此,我推論是想等到投票截止前,來場大火拼。習於往前看的我,對淪為操作的投票結果已沒有任何信心或期望,我比較憂心的是有人會在此投票後,藉著此罷免集結出的人氣,增訂刪修更多方針或翻轉原有維基核心價值,讓中文維基偏離條目修訂主要事務,而更關注於條目外的社群事務。「修心養息」是我對投票後的短期社群運作提出的衷心建議。除非有「現成的版本」,不然請大家千萬不要急著去討論或修改罷免方針甚或編輯權限或封禁標準,等冷靜點再做些判斷會比較好。--Winertai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1:38 (UTC)回覆

其實上次也差不多。--Zhxy 519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2:12 (UTC)回覆
所以我是杯葛本次投票的,en:wp:Voting is not evil(投票並非邪惡的論述)指出投票適用的場合應該是不會造成嚴重得失或社群分化,書生的罷免案正正就是聯署人不惜犧牲社群團結,以罷免書生案作為開取維基民主的前奏曲。--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2:20 (UTC)回覆
建議您投中立票,表達杯葛意見。--Winertai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2:34 (UTC)回覆
如未有足夠的杯葛意見,杯葛只能對自身意願起反效果。-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4:07 (UTC)回覆

誠邀winetai參與方針版的討論,儘快結束投票任免管理員這一愚蠢行為。-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4:07 (UTC)回覆

如果shizhao下台了,對維基百科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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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懂的問一下。。。--管閒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7月5日 (二) 04:03 (UTC)回覆

請問你投票了嗎?如未能確認你的投票導致的後果,請投中立票。-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4:13 (UTC)回覆
同一手段可以用來解任其他做事的管理員。 --Mewaqua 2011年7月5日 (二) 04:24 (UTC)回覆
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這下以後管理員豈不是人人自危?Merphisto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8:30 (UTC)回覆
不,我看到不少支持罷免者表面上要求正義和民主,但事實上希望爭取的是推舉順我者意的管理員讓自己明顯不符收錄標準或缺乏可靠來源的資訊得以保留,又或者不希望收到管理員的檔案缺乏授權/版權資訊告示以免心靈受到傷害。--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8:39 (UTC)回覆
投支持票的分為幾種:1、希望shizhao下台息事寧人;2、過去被shizhao或其它管理員封禁過或阻止過錯誤性修改(如侵權),過來抗議(且不說報復);3、希望表達香港民主訴求(且不說地方對不對);4、shizhao涉及的有爭議性修改如香港聲優條目編輯涉及者、5、針對shizhao平時的一些懶惰隨意的做法進行批評,並覺得他不適合做管理員的人。我覺得只有最後一類才是真真正正覺得shizhao「不可信任」。-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9:46 (UTC)回覆
有可能會使管理員更加規範自身行為,嚴格遵循WIKI的宗旨和方針政策來行事。同時告誡個別管理員不要繼續濫用手中權力為所欲為。 --chehw 2011年7月5日 (二) 16:10 (UTC)
請上面的用戶明確說明,參與者投下的每一票的正負面影響。-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4:26 (UTC)回覆
笑了,真是美好的夢想.罷免提案的內容和提出過程本身就諸多存疑,師出無名的投票如果成功了也只不過等於認同了違反方針擾亂秩序的行為,你只會更失望罷了.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4:34 (UTC)回覆
真的是依照程序嗎?上次的投票事由明確(事由嚴不嚴重則見仁見智),而且是被提解任的管理員本人拒絕溝通。(我上次是投支持解任的票)這次情況根本不同,多處不符合維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中明述的要求。我在反對票中有說明,不再重述了。ffaarr (talk) 2011年7月6日 (三) 14:48 (UTC)回覆
能否請Ffaarr明示一下都有哪些處? 可以放在此處討論一下。 --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03:45 (UTC)
我把在投票頁寫的貼過來:1、解任方針中指明:「在發起投票前應先經過充分的討論、再三確認」,在第五次罷免,最初發起人蘋果派的確有先在互助客棧提出五項事由,並由大家來討論,但反對方已提出若干不同意見事證疑點,卻未得支持方回應和進一步回應,之後就直接提出了解任聯署,一直到第七次罷免,仍無明顯改進。2、如上所述,五點事由其中部分早已在先前的相關討論中被多數討論者反駁,而支持罷免方未能提供進一步支持事證,卻不對指控作任何修改,就多次(五-七次皆然)提出作為罷免理由,其中已有部分內容符合解任方針中所說:「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且有誤導投票者之嫌。3、缺乏有效溝通,提出連署者首先並未先於事實發生後與管理員溝通,之後一次在互助客棧提出多項事項討論,也未與討論中的反駁意見(包括Shizhao本人多次作出的解釋說明)實質內容作進一步正面討論,直接以「不認錯」為由,將被反駁的內容當作連署理由,違反方針中「盡量溝通。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的要求。4、第七次(也就是本次)解任連署的發起人user:Naruto239377本身是短期以無意義重複編輯來達到50次編輯的使用者(已遭永久封禁),發起資格有疑義ffaarr (talk) 2011年7月7日 (四) 04:11 (UTC)回覆
  • 1、解任是針對管理員濫權等具體行為的。擬解任對象應指出發起方舉證的事項是否真實,而不是給自己的行為找藉口。如未能指出發起方舉證的事項有誤,當屬擬解任對象未回應。2、罷免理由在維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所列出的項目可以找到,且有實證,這是依照方針行事,不是局部多數人可以阻撓的。3、連署者已經與管理員溝通。4. WIKI那個方針不允許重複編輯?如果你認為規則有漏洞,可以提出來並爭取尋求共識,避免今後的事情。但不能以此來質疑並未違反WIKI現有方針的編者的資格。--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07:58 (UTC)
建議你去第五次罷免的討論頁看看當初互助客棧的討論是長什麼樣子。如果那種無視一方討論意見(且討論還在進行中)就提聯署罷免的方式能算是「儘量溝通」「充分的討論、再三確認」,這幾行方針乾脆廢掉算了。五項內容不是說沒有事實在裡面,但裡面把重要的經過事實(包括有一項其實是另一管理員的決定)都忽略,刻意引導到是shizhao的錯誤。維基百科討論: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5次建議請好好地看。ffaarr (talk) 2011年7月7日 (四) 08:08 (UTC)回覆

懷疑仁心文術又在高登拉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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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投票及留言時間推斷,懷疑User:Universehk(仁心文術)近日在香港高登討論區用「膠製花」賬號「提醒」其他人投支持解任票。--Mewaqua 2011年7月5日 (二) 04:24 (UTC)回覆

2010年用「膠製花_516」網名留言。--Mewaqua 2011年7月5日 (二) 04:44 (UTC)
三次同一理由罷免,發動傀儡提出提案,各種社區到處拉票.這的確可說是中文維基創立以來最大的笑話.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4:40 (UTC)回覆
看開點,這次投票黑幕太多,傀儡太多。唯獨是組織者沒幾個肯站出來說句話,分明就是「只要罷免成功,再多的黑幕也不要緊」。結束投票解任才能阻止這種問題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4:54 (UTC)回覆
似乎你們也在拉票啊,甚至在高登也有叫人投反對票的。你們就裝糊塗? - LC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6:59 (UTC)回覆
走去香港人氣算旺的高登討論區拉反對解任票?無論用甚麼字眼發帖,實質效果都是「提醒」香港用戶投支持解任票,這叫「拉反對票」?不要跟我說笑了。--Mewaqua 2011年7月6日 (三) 03:34 (UTC)回覆
你說得很對啊,所以我一開始就反對舉行這次投票,第五次、第六次為什麼不成功就是因為有我這種反對意見啊,為何你們沒有看到?我再次重申,投票機制具有嚴重缺陷,應馬上中止。但由於此次投票是社群共識,我一個人說的話不算數啊。要不你一起加入我們反對這次投票本身怎麼樣?-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9:38 (UTC)回覆
@我看高登投反對票的有可能是自篇、自導、自演。Good take。--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7月6日 (三) 01:05 (UTC)回覆
最為搞笑的是,連聯署人之一、投票用戶、行政員都指出有人大量組織拉票,但是就是還有人堅持這次投票有效。這是什麼民主?-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9:40 (UTC)回覆
(!)意見先不說這次罷免神奇的合理性,就談拉票吧,請參考上面HW先生加的關於拉票的定義.很現實地說,這次不僅是反對方在各個社區的大規模拉票,這次投票之前就已經有大量私信事先部署了,如果你覺得這樣不是拉票,那我也沒什麼可說.這只不過是建立一個先行立場,然後再努力地往上堆疊"證據"罷了,無論這些證據是否荒謬.我想,只看了網絡大典條目就來投票的人恐怕也不少.
BTW,網絡大典Shizhao條目我早先就看過,看起來參考資料翔實,可是一一看去都無法證明原文觀點.恐怕根本就沒幾個人細細去察看參考資料,更不用提看存檔和互動客棧吧.也罷,說到底,我的確不知道裝糊塗的是誰.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12:12 (UTC)回覆
上文的「反對方」,應該是指「反書生方」吧。--Mewaqua 2011年7月6日 (三) 02:25 (UTC)回覆
看開點吧。號稱「網絡大典」的東西,其實也不過是架構於WIKIA,聽名字很嚇人,其實連自己的伺服器都沒有。-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12:51 (UTC)回覆
香港網絡大典的定位也就是兼具詼諧與客觀吧.不過很可惜的,因為並沒有高標準的巡查,所以很多時候都是詼諧有餘客觀不足,雖然也有說避免原創性研究,但條目只要有帶來源很少會有人查證來源是否文不對題.不過某種程度上也是因為社群取向吧.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13:51 (UTC)回覆

若LC願意承諾,LC本人所投的票在此次投票中無效,我也願意作出承諾,本人自己的票在此次投票中無效。一票換一票,如何?-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9:54 (UTC)回覆

如能獲取LC的信賴,本人願意提出下一步的解決方案,結束這次投票並讓雙方都感到滿意。這個建議並非來自任何一方而只是我個人意見,同時在投票結束前LC可隨時撤回。-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11:17 (UTC)回覆
換票之見完全無用.看看這個雙重標準的範例吧: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Sysywjel,對照這次的罷免理由,蘋果派當初申請成為管理員時說過的話全部被他自己吃回去了.本來從一開始這就是個不折不扣的笑話.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13:51 (UTC)回覆
先不提小人之見。我並無「換票」的意思,只是在承認雙方聯署人地位的基礎上,將我們二人的投票在最終點票時視為無效,以表達雙方的友善之意。如此事成行,我希望能夠提出一套中立的方案,在不使用投票的基礎上,暫時解決雙方的矛盾。-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14:44 (UTC)回覆
換票之計他一定不會答應,即使你收起你的反對票,他未必收起支持票,所以你要有覺悟要到最後一天最後一刻投回你的票。--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7月5日 (二) 14:49 (UTC)回覆
(:)回應我對於LC的說法很遺憾,因為連香港網絡大典都已經說可能是曲線拉票,我的推算應該是這樣,不過我沒有充分證據。

作弊投票是很難杜絕,因為即使創出了新的法例,我想下次投票雙方會繼續鑽漏洞,接著就變了雙方有兩種說法,結果因為投票的方式不變,而造成更惡的關係,而這種關係由誰造出來,大家心裡有數了。高登有高登的版本,我們有我們的版本,要吵100年也不完的。

對了,我想很少投支持票的看到這些討論的人是,因為他們投票後快閃。--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7月7日 (四) 13:51 (UTC)回覆

無此必要,我訂立一個規則:1雙方承認其在本次投票中的任何投票無效;2雙方之中有一方在結束時反悔者,此協議失效。如此一來,大家都不需要收回自己的票,只要投票結束之前雙方無異議,則雙方的票同時失效。若一方有異議,雙方的票同時有效。如何?-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14:53 (UTC)回覆
我在這裡留言後,兩年來沒有編輯的User:Ramblers就在同一日投支持解任票,「實屬巧合」嗎?我早於2009年就曾懷疑該賬號由某人操作,參見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09年3月#疑似傀儡投票我在2009年的留言[5]。--Mewaqua 2011年7月6日 (三) 02:30 (UTC)回覆
看了下Special:用戶貢獻/Ramblers,的確是潛伏了兩年半的帳號,恐怕真的是投票專用的.而且做的這些修改[6],[7]的意義我無法理解,和提案的某人一個手段麼...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3:04 (UTC)回覆
的確有可疑。—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7:25 (UTC)回覆
又多一個我早在2009年就懷疑的賬號投支持解任票:Special:用戶貢獻/Litter --Mewaqua 2011年7月8日 (五) 09:05 (UTC)回覆
  • 維基百科:拉票雖還未成中文WIKI共識,但可供參考。其中指出:「在若干情況下,通知其他編輯者有某些討論正在進行(或邀請他們投票)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用以影響討論結果多於改善討論素質的留言會損害建立共識的過程,可能被視為擾亂性(disruptive)。」請提出質疑者提供和舉證一下留言內容,供大家判斷是否存在拉票,以及其行為屬於「可以接受的」還是「擾亂性」的。 --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07:18 (UTC)
呃,我看了貼,主貼內容並沒有很明顯的傾向性,而且人家起碼是公開的,但據我所知,支持、反對雙方都存在着秘密拉票的行為,反對票在投票截止前快速增長,也很難解釋哦,難道他們都是之前沒看到投票,等到截止前一兩天才自己「發現」投票的?--121.33.152.153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3:45 (UTC)huangqinfeifei回覆
( ̄y▽, ̄)╭ [8]Ben.MQ 2011年7月8日 (五) 13:47 (UTC)回覆
我是在一個不用翻牆的網站看見他的,他到處拉票的行為是不恰當的,但我認為面向不特定的人拉票比向特定的人拉票好,公開拉票比秘密拉票好,維基百科:拉票也是這樣認為的。--huangqinfeifei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5:12 (UTC)回覆

8個聯署人,2個不符合「事件發生前」投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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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Naruto239377User:Lrouvbey9653。--Mewaqua 2011年7月6日 (三) 04:14 (UTC)回覆

看開點,聯署人神馬的就算了。-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4:24 (UTC)回覆

結束作弊投票及解決shizhao管理員位置問題的私人性質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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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上面的討論,我私下建議,結束這次明顯作弊的投票並獲取全體維基人的共識,以處理是次糾紛。作為提出意見的反對方的一員,儘管我只代表個人意願,仍希望拿出一些誠意。希望支持方考慮我的意見。為顯示支持方的誠意,請支持方的一人參與此活動。

  • 若此人為聯署人,繼續承認雙方聯署人地位;
  • 參與維基人二人,雙方承認二人賬戶在本次投票中的任何投票無效;
  • 雙方之中有一方在本次投票結束時反悔,此協議失效。

希望能獲對方回應,各自抵消一票,緩解目前的衝突狀態。如未能獲得任何回應,我將會考慮以私人性質,作為聯署人之一發表對是次投票的定性意見,並告知行政員對是此次投票的任何結果予以恰當處理。-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5:07 (UTC)回覆

我預備給大家24小時,看看有沒有有誠意的回應。-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5:34 (UTC)回覆
結束投票會令支持方的部份用戶提出爭議-為何投票要結束,不結束又會令反對方提出爭議-為何要令不合要求的投票繼續進行,尤其是雙方人數相若的時候,這些爭議更加明顯,亦因此個人投下了中立票。我建議雙方出現,嘗試以討論調解爭議,但該討論必須無人身攻擊(尤其是攻擊書生)、無troll、不涉及任何方針更改、亦不涉及任何管理員的操作(包括封禁,尤其是未達共識的封禁)。身份聲明,個人所在的是中立派,且不代表中立派。以下亦節錄數句個人認為的佳句:
  • 管理員沒有任何高於其他用戶的特權,唯能實現社群討論所得的共識。
  • 「不應該有什麼大不了的。」吉米·威爾斯曾如是說。
總而言之,請積極進行溝通,不過據某些人士聲稱,某一方已經有「預設立場」,不願溝通,我感到相同遺憾。-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6日 (三) 06:29 (UTC)回覆
(:)回應:首先,請注意,與其說某一方有"預設立場",不如說是"某些人".然後,也談談溝通吧,
能溝通當然是最好的,我也希望討論氛圍好一些,求同存異.但是,你必須注意到這麼一點,之前並不是毫無溝通,注意一下前面兩次被否決的投票,否決原因之一就是"仍在溝通中",而1.罷免方對反對方的許多質疑根本不做正面回應,顧左右而言他,只管"孜孜不倦"地提出罷免提案,2.拋卻此不談就這次來說,討論頁上面例如L某人也在大肆鼓吹"投票後變更是叛徒"一類的奇論,他被刪掉的某段留言裡甚至聲稱變更投票者"千人唾罵,萬人圍屌""不得好死"(請見[9]).這樣的作為我無法認為是沒有預設立場.
就個人取向來說,我還是傾向於抵制這場投票,但是不想讓支持方躺勝罷了.
也罷,說了這麼多,也沒有什麼意義.總之,如果能的話,希望你們能提出一個方案,把大家重新拉回討論場,來場正常點的友善平等的討論吧; )就看其他人有沒有誠意了.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7:08 (UTC)回覆
請各位無關人士(反對、中立)方不要為無謂的目標爭吵,大家都是希望解決問題的。其實參與到此事的,即使是中立有何妨不是「預設立場」?-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8:11 (UTC)回覆

等了10多個小時,仍無一人作正面回應?-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15:44 (UTC)回覆

真可惜,100多個支持票投票者,沒有一個人肯站出來談一談。究竟支持方是否打算完全關閉溝通渠道?-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4:23 (UTC)回覆
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  囧rz…… Ben.MQ 2011年7月7日 (四) 06:50 (UTC)回覆
不好意思,未見到「中立性」觀點,看不出你在溝通,還以為你是在自娛自樂的呢。 --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07:06 (UTC)
我都沒有表達什麼觀點,當然你見不到。-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8:15 (UTC)回覆

Shizhao在今次管理員解任投票後會否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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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Ajfd11111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8:40 (UTC)回覆

自從去年的投票後,shizhao在客棧上的交流量已有大量改善,只是有人不認同。所以這個問題真是見仁見智。-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16:57 (UTC)回覆
如果他會改過,太陽就應該由西方升起了!原諒他?即是姑息養奸。如果他繼續變本加厲,即使交流都不能阻止第8次的書生罷免案的出現。--湯米‧提思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2:30 (UTC)回覆

與全體維基人商討此次作弊投票的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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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7次開始以來,已有大量維基人參與並表達了自己的意願。唯投票雙方的部分人,包括聯署人在背後操縱投票,並對其操作的真人傀儡一事不表達任何回應。對此已有維基百科的行政員已有回應,部分支持及反對方用戶也有直接或間接承認。

  • 回應,在罷免提出之前就已經有上百封信發出互相之間部署,你以為我不知道嗎?--Wing (留言) 2011年6月29日 (三) 06:27 (UTC)
  • 根據投票及留言時間推斷,懷疑User:Universehk(仁心文術)近日在香港高登討論區用「膠製花」賬號「提醒」其他人投支持解任票。--Mewaqua 2011年7月5日 (二) 04:24 (UTC)
似乎你們在拉票啊,甚至在高登也有叫人投反對票的。你們就裝糊塗? - LC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6:59 (UTC)

對上述問題,作為聯署人之一我認為以上用戶有責任列出其具體證據以證明事實真偽,如無證據則涉嫌誹謗,可由受害方追究其民事責任。同時我宣布,此次投票涉嫌嚴重舞弊,未能反映香港人民的民主訴求,未能正確反映維基社區的共識,未能保證代表投票者的真實意願。作為補充,我認為,在目前無法解決投票作弊問題的前提下,應對任何後續投票結果的有效性存疑。請全體維基人尤其是行政員,將我的意見作為聯署人意見認真考慮。-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5:06 (UTC)回覆

http://forum2.hkgolden.com/view.aspx?message=3102897 <--自己看SA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5:55 (UTC)回覆
(!)意見且不說上面的質疑你完全忽視,來,先看看此人的發言中某句.
你真的覺得一個真心想拉反對票的人(還是維基人)會去高登拉說出這樣的話?就像Mewaqua所說,在高登不管用什麼字眼發貼都形同為解任方拉票,更何況是這樣奇特的言辭.我看,就別侮辱你我的智商了. Dr. Cravix (留言)
(~)補充隨口補一句.假設這傢伙真的想拉票吧,那看到自己帖子驚人的反效果竟然還一直頂貼(最簡單的,看他頂樓的反對票),實話說,如果他真是因為有意挺書生,那他肯定什麼地方出了問題;同理,能相信他是有意挺書生的,我就真不知道是哪裡出問題了.反串廚固然蠢,但能對反串廚的身份深信不疑的又如何呢?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7:38 (UTC)回覆
(:)回應:算啦,人的智商也是分等級的,他們只是為自己找理由而已。哈哈。--CHEM.is.TRY 2011年7月7日 (四) 07:29 (UTC)回覆
說實話,我覺得高登跟貓撲一類的論壇的確某種程度的神似,不過立場不同罷了...嗯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7:38 (UTC)回覆
(:)回應:什麼叫做『未能反映香港人民的民主訴求』?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我反對將這件事情泛政治化。--黑色流星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7:32 (UTC)回覆
的確我也不同意黃某人等人能代表香港人民.不過實話說,把香港網絡大典當正餐的人看來還真不少...也罷.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7:38 (UTC)回覆
『未能反映香港人民的民主訴求』是我幫一些人說的,免得有人說我不公正。我也不想將這件事政治化,只不過有人想政治化(具體請看投票頁)。我相信這些人的觀點並不代表支持方全體的觀點。另外請後續發言的朋友,不要在中間破開別人的話。我已經將版面整理完畢了。-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8:19 (UTC)回覆
今年投票的政治化是在高登開始的。—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8:40 (UTC)回覆
上面的話換掉一個字也很合適。-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9:46 (UTC)回覆
從這世的意思指香港人要控制維基百科,我是香港人,豈不是要罪加一等。--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7月8日 (五) 02:23 (UTC)回覆
沒這回事。-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7:51 (UTC)回覆
已經留意到香港「某知名討論區」有人教唆他人在濫用傀儡賬號投票時怎樣逃避checkuser了。--Mewaqua 2011年7月8日 (五) 07:37 (UTC)回覆
不錯,能否貼出來給我學學?哈哈。他們貼得越多越好,貼得越多,這次投票的可信性打的折扣越大。-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7:51 (UTC)回覆
[10]。--Mewaqua 2011年7月8日 (五) 07:59 (UTC)
直接鏈接我是看不見的,最近自X們的打擊大了,我的那個都用不了了,有新版本嗎?-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8:01 (UTC)回覆
標題:「[維基]大家投左票罷免書生未?」。--Mewaqua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8:06 (UTC)回覆
用Psiphon吧.或者去買個SSH.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1:40 (UTC)回覆
  囧rz……真有趣,看到了上面提到的某膠製花,也不說根本就沒提罷免理由是什麼了,想到的還是用Proxy這樣低級的方法,還說要儘快編夠50次好投票?跟faidu貼吧的爆吧腦殘看來也沒什麼差別,某些人號稱的"中立""理性"又一次被證明是個笑話,不過也是一如既往吧.也罷,這個時候說反對罷免方也拉票的L某,說只要沒有明確立法隨便背離方針都可以的C某都到哪裡去了呢?真是莫名歡樂.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2:06 (UTC)回覆

算了,我給你們玩支持票的一個教程。所謂CU,萬變不離其宗就是檢查IP地址,瀏覽器種類及版本,分辨率等等。只要你有一部手機、一部手提電腦並裝有兩套系統,你起碼可以投三票。不用寫教程寫得這麼痛苦了-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8:05 (UTC)回覆

某個半新用戶在客棧說甚麼checkuser可以有效防止投票作弊之類的話,根本是哄人。--Mewaqua 2011年7月8日 (五) 08:10 (UTC)
別亂說,是可以防新手的。-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9:13 (UTC)回覆

我真想看看行政員們怎麼看這次搞笑的投票。-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9:23 (UTC)回覆

發現除高登及香港網絡大典外,另有至少3個香港的討論區有人「提醒」本次投票。--Mewaqua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1:07 (UTC)回覆
1. forum.coolmanmusic.com 2. forum.tvb.com 3. 香港人網 --Mewaqua 2011年7月8日 (五) 16:06 (UTC)回覆
可以提供討論串的地址嗎?分區太多不好找。自己google site看到了,果然如某支持罷免者所言除了高登稍多人回應外,其他的拉票帖都沒多少人理會…… --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6:16 (UTC)回覆

看看那些投支持票的用戶貢獻,大部分都是消失很久現在又突然冒出來投票。現在這次投票的結果還很不好說,但是我想無論最終結果如何,這次充滿着陰謀與不擇手段的投票都會成為維基百科歷史上永遠的恥辱。--黑色流星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2:07 (UTC)回覆

(!)抗議:請不要歧視很久沒編輯的人,以我自己來說,我間中仍有上來,只不過懶得編輯罷了。--Explosive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7:04 (UTC)回覆
真歡樂.雖然看不懂粵語,但有些意思還是清的.引文吧.
下面他又說了這麼一句
我確實不明白他的問心無愧是什麼.但對於連網絡大典的Reference都不自做考證的人來說,可能的確有比較獨特的價值觀.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2:18 (UTC)回覆
還有,這次師出無名的投票從一開始就是維基百科的恥辱,不過令人驚奇的是某些人似乎當成了榮譽罷了.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2:20 (UTC)回覆
「是不是不可以用2個賬戶投2次票?」。--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6:11 (UTC)回覆
本人在此強烈(!)抗議有人把香港網絡大典抹黑成就是次罷免投票拉票的集中營!
如果「提醒」投票都叫拉票,那麼就請索性廢除管理員解任投票制度了。如果維基有方針禁止「提醒」投票及拉票,那麼投票率就一定高不到哪裡,而罷免案就會「自然死亡」,之後那些違反操守的管理員就會變本加厲,而用戶就要屈服於維基的強權之下。
有人批評支持罷免的人拉票,反對罷免的人又何嘗不是在拉票嗎?證據在此,另外有些管理員用手段打壓支持票,對反對票就極力維護,又或者是使出手段投支持票,之後在最後一天的關鍵時刻,看風駛盡里,轉投反對票,如果形勢危急,一句站外投票違反公正就令罷免投票徹底收山。最令人可笑的是,維基百科至今對拉票的方針是沒有共識,就直接藉此禁止拉票。
這是一個黑箱作業的維基百科,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看來那些維基管理員不要再枉作正人君子了,你們要耍手段,投票的人一樣可以耍手段。
很久沒編輯的維基人今次上來投票,只有一個原因,就是表達訴求,表達對這個畸形維基制度不滿的訴求,如果有人老是要解讀為種票,那要問問你們自己是否在種票。如果下次有人提出罷免,我希望是提出罷免過去多次操控投票的維基管理員。(我不指名道姓了,究竟是哪個維基管理員在操控整個投票,心照了。)--湯米‧提思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4:34 (UTC)回覆

n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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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過來學學英文了,nay = 反對,在反對中某一票的是:

  1. nay-~~~~

理由是甚麼?「反對」?我是否應該翻譯成:

  1. (-)反對-~~~~

?-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7日 (四) 10:43 (UTC)回覆

對此狀況的最好辦法是直接問用戶理由,最壞的辦法是教人學英語。-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10:47 (UTC)回覆
回HW,你還要玩這種遊戲玩到多久?我有個反建議,提議下次罷免投票所有投票人均使用英語。不過這個建議一定得不到多數支持。--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7月7日 (四) 13:51 (UTC)回覆
這個可以考慮,正方用Y,反方用N,還節省了基金會的儲存空間。-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1:03 (UTC)回覆

我說小同學,你真認為那些說「同意罷免理由」的人能在短時間內說出罷免理由到底有什麼?那些說「幹得太久該下去」的呢算什麼理由呢?--教父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8:56 (UTC)回覆

應該翻譯成

  • (-)反對,NO --~~~~

既然下面這個成立:

  • (+)支持,明確支持有關聯署和指控。--~~~~

那麼這個nay也成立。--達師198336 2011年7月8日 (五) 15:58 (UTC)回覆

有人真夠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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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投票結束前數小時,再說個笑話吧。不知道這個社會是否有病?先貼上較早前的元維基checkuser的結果。我萬萬沒想到,居然有人誣衊我是操控User:御景柚季,我想這位IP人兄真的很有空,不過我找到人那人是誰,希望那位人兄能夠站出來跟我道歉。然而結果是證明我跟那人沒關係。我不用耍這些手段改變投票結果,因為效果只是極微。關於CU結果,詳情請看這裡。--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7月8日 (五) 09:04 (UTC)回覆

嗯,哦,哇.......-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9:11 (UTC)回覆
最神奇的是CU居然獲得受理  囧rz…… --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9:24 (UTC)回覆
應該是監管員看不懂,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直接做了吧?這位IP用戶在事件中大受震慄。他宣稱這是中文維基一些「五毛勢力」對全體<beep>的挑戰,要求監管員代他核查身份。期間,IP用戶在抗辯中以生硬英語說:on Requests for del SHIZHAO adminship User:御景柚季 always urge Support Wikipedians "U-turn". 御景柚季 was referred to Isaac MAO(毛向輝) to said SHIZHAO not Chinese 50 Cent Party (Some Wikipedians said Shizhao is 50 cent Party Member), and Flamelai was same refer MAO's talk to said Shizhao not a 50 cent party . They are often referred to Mr. Isaac MAO, as Mr. MAO has always said shizhao not 50 cent Party, so they refer to his view point for proof they argument. I think this very dubious. Please Check it. 但沒有人明白他想說甚麼。--Ben.MQ 2011年7月8日 (五) 09:34 (UTC)回覆

Flamelai,你和地獄少女是不是有一腿?你詳詳細細跟大家說清楚。-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09:41 (UTC)回覆

你想了哪裡?這肯定沒有,我有做的話就天打雷劈。再次看回申訴原文,就知道只是為這次投票添上一些烏點,真不知道是不是對方太過無聊才這樣做。--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7月8日 (五) 09:44 (UTC)回覆
哼,肯定你跟她OOXX完了她借你電腦上維基,你完了,這次CU肯定封你了。—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1:22 (UTC)回覆
適可而止。--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7月8日 (五) 13:28 (UTC)回覆

人神之間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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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請不要泄露未經公開的聊天記錄,已由Ben.MQ2011年7月8日 (五) 10:3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在任何一個地方未經當事人允許公開non-public的聊天記錄都是違反他人隱私的。你可以參考前段時間英文維基百科非公開郵件列表泄露相關的「嫌疑」人是怎麼被全域lock的。有人公開不代表可以隨意使用--Ben.MQ 2011年7月8日 (五) 10:54 (UTC)回覆

(-)反對 第七次了都. ( Doo.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1:28 (UTC) )回覆
好吧,你刪了我更想看了,不過連歷史版本也沒了.說過來還是HW上次把香港,澳門和台灣人都代表了最搞笑[11].不過實話說,我對他上面提出的幾個問題的回答他似乎都躲閃過去了...不明.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2:44 (UTC)回覆
啊啊。這裡給了你一些你想看的東西,不過這可能侵犯私隱,就自己看看風險了。你在中國內地的話,就沒救了~-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8日 (五) 12:51 (UTC)回覆
可能當事人都明白IRC的記錄是半公開的所以對話內容已經非常保守沒有特別的侵犯性用詞。--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2:55 (UTC)回覆
(*)提醒此文之來源不明,未有標明是IRC。-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8日 (五) 12:58 (UTC)回覆
我可以90%地確認這是非公開的管理員Skype頻道。如何泄露,你自己想吧。HW看來你完全是沒有明白。--Ben.MQ 2011年7月8日 (五) 13:01 (UTC)回覆
 最後一句正是重點。-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8日 (五) 13:20 (UTC)回覆
(!)意見,暫不說笑話,倒是想求問"沒救"之意,之由.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3:50 (UTC)回覆
貼文所在之網站在GFW外,且已被封鎖。-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8日 (五) 14:11 (UTC)回覆
好吧,我失望了,結果還是笑話.無論是牆內牆外人都可以用VPN和SSH.不過,既然是隱私我就沒興趣了.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4:21 (UTC)回覆
沒人就那個聊天記錄解釋一下麼,這算是秘密拉票嗎?--huangqinfeifei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5:50 (UTC)回覆
拉票什麼的完全說不上,只是幾個人私下的意見交流而已,只是被有心人拿來借題發揮。--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5:53 (UTC)回覆
聊天記錄雖然不是在拉票,但是可以從聊天記錄中發現有人在暗中部署,「找票」。這個不曝光的話,管理員當然可以不聞不問,可既然曝光了,還是給個說法為好。如果不給說法的話,那乾脆以後就別再引用維基百科:拉票了,反正哪方都遵守不了。--huangqinfeifei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6:11 (UTC)回覆
我的解讀與你不同,不過為了尊重隱私我不想在這裡解釋太多。--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6:24 (UTC)回覆
看完轉過來的上下文,「找票」明顯是指找出作弊的票。不知道我中文有沒有印尼朋友的好?-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6:16 (UTC)回覆
那你就說一下有多明顯吧。上文才說找證據「不難」,如果是解釋成作弊的票的話,哪來的「只好」去找票呢?因為找證據不難,所以只好去找票?如果是解釋成:如果在支持票領先的情況下貿然宣布投票無效的話,影響會很不好,可是現在能不能翻盤又很難說,所以只好去找反對票了。這樣會不會通順一點呢?拉票這些破事我一個非維基人都知道了,其他地方的公開拉票也是有目共睹,支持反對的都有,有什麼好掩飾的,大大方方承認不就得了。--huangqinfeifei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6:37 (UTC)回覆
拉沒拉票誰都清楚,沒必要互相辯護,要承認讓誰拉票的來承認好了。這鬧劇也是個笑話啦--Ben.MQ 2011年7月8日 (五) 17:20 (UTC)回覆
@Huangqinfeifei,這件事我毫不知情,只是對上下文做個理解,有什麼需要承認的?-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7:30 (UTC)回覆
我是該對話中的當事人,首先我的對話在這裡造成大家困擾疑惑感到抱歉,這裡大家在討論「找票」的意思,也許上下文不清楚可能造成有不同解釋的可能,但我當時的原意是指試圖找到反對罷免方的票。
我也承認,我實際上有把shizhao被罷免一消息,用email告知維基媒體台灣分會的其他成員來關心此事,以及在線上與幾位台灣老維基人朋友聊到此事,他們之中的確有的人在了解事情過後投了反對票,也有人最後決定不投票,他們都是以往曾花很多心力在維基百科上的人,我當時也覺得應讓他們來關心了解中文維基的大事。
但事後,尤其見到這個討論之後,更覺我當時不應不守方針,找比較久沒參與維基百科的人特地來關心投票。其實,靠拉票動員以往成員,而不是由現在社群活躍成員的意見來決定一件事,都是對現有維基百科社群發展不利的。因此,我願意為我所做的事向維基社群道歉以及保證不犯同樣的錯誤。ffaarr (talk) 2011年7月9日 (六) 14:20 (UTC)回覆

我在這裡向HW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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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非善意推定,不禮貌,已由Kuailong於2011年7月8日 (五) 16:48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不過不管怎麼說,揭人隱私是不好的。總之,有人發給我的拉票信我是不會在這裡公開的啦。-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5:59 (UTC)回覆

諷刺之類的話不要說太過火了,閣下應該知道WP:文明WP:禮儀吧。--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7月8日 (五) 16:48 (UTC)回覆

罷免申請有效性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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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票過程中,已有用戶提出因不合方針要求,質疑此次投票申請有效性,程序必須優先,罷免申請有效性已提交維基管理層來確定 此次罷免申請符合方針要求,則此次投票結果有效,可按維基罷免管理員方針繼續進行。 此次罷免申請不符合方針要求,則此次投票結果無效,但意見可供各方參考 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7:18 (UTC)回覆

自動確認用戶要求維基有關方面確認此次罷免「申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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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維基方針: 解任要求第13款:「在發起投票前應該有充分的討論。」 解任過程第3款:「申請必須在事件發生48小時之後才能提出,在這段時間裡當事人之間應該儘量溝通。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內容必需詳細,指出管理濫權的原因,並根據編輯記錄及用戶貢獻提出相關證據,如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視作申請無效。」

基於當事人SHIZHAO已在投票發起前提出:「提名罷免者從未與本人進行過任何溝通,也從未參與過所提罷免理由的任何討論」

以下為罷免投票申請前的必需的前提(包含但不僅限於): 罷免申請人應當: 提出罷免相關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 提出相關事件當事人之間溝通的具體時間、過程和結果 明確是否「溝通無效」及確認「溝通無效」的理由 提出「在發起投票前應該有充分的討論」的相關證據 明確指出管理濫權的原因並提出相關證據(要求內容相符及原因合理)。 方針指出,必須滿足申請罷免投票的前提條件,「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 此次的罷免申請人在提出罷免申請前,無證據證明已經滿足了以上全部或部分罷免申請之前提條件,本人認為罷免申請人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 本人要求維基有關方面確認此次罷免「申請無效」及後續過程「無效」。

請維基各方面尊重解任投票發起程序,防止此權限被濫用。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7:18 (UTC)回覆

個人認為,解任投票達至48%支持,52%反對這種臨界位置時,管理員及行政員有需要就結果進行深入的討論,或者可能需要停權書生一段日子(非永久)以便滿足支持方的要求,同時為滿足反對方的要求,書生不需要永久停權。當然,比起上次的46%支持,54%反對,這次明顯社區對書生不滿之力度更大了,因此各位社群成員,可能亦應該出來,找一個調停爭議的方式。此外,由於本投票涉及站外拉票,對正反雙方各有不利,故建議宣佈此議案無效,隨後再由社群討論,化解爭議,早日重回寫百科而不是爭議的地方。我要說的就是這樣,行政員過來看看吧,結果還未有正式宣佈。-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8日 (五) 22:16 (UTC)回覆
什麼「早日重回寫百科而不是爭議的地方」,HW你少假惺惺,當初將聯署討論從客棧轉移過來解任專頁不是別人,正正是你本人![12],真的如此偉大想裝中立一開始就不應該插手解任案的任何手續!--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22:54 (UTC)回覆
移動過來是站務性操作,不移的話解任案還是要開始,行政員快點去宣佈結果吧,管理員宣佈的結果時要求行政員再公布。-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8日 (五) 23:00 (UTC)回覆
HW不具有管理員權限,這樣的站務性操作由HW來執行是否適當呢?--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0:46 (UTC)回覆
第6次第4次的頁面創建者也不是管理員,這樣是否恰當?不恰當,建議白紙黑字寫進方針。-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9日 (六) 00:49 (UTC)回覆
這次是移動,而第4次與第6次是創建,我想這是不一樣的。還有,第4次與第6次頁面的第二位編輯者都是HW,蠻巧合的。不過呢,我們都注意到「解任案頁面移動」這一點並未寫明。至少現在不需要進行投票,就已經達成了一項共識,不是嗎?--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1:00 (UTC)回覆

個人亦為自動確認用戶,亦要求確認是次投票由於存在以下問題,此投票可能無效:

  1. 站外拉票(尤以推銷立場及堆積票數)非常嚴重,對支持反對雙方均不利
  2. 一維基人於此議案中提出「增補議案」並間接令不支持該議案的維基人改投反對票(雖然後來被撤回議案)

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9日 (六) 00:45 (UTC)回覆

(~)補充,先不說你早就參與討論卻等投票完才提出這些問題,也不說你轉了半天我上面的回應你基本都沒理會,那我給你補充一個問題吧:由高登討論區看來,有大量專業投票賬戶參與了這次的支持罷免,你覺得怎麼解決?我在支持票列表里已經看到好幾個正好50+貢獻的奇人了,更不用說某些圈養了幾年的投票用賬戶,還有說用Proxy一人多票的.是啊,高登專業投票軍團這次是輸了吧,可從量上來看可以輕鬆地改變許多其他投票的結果.這樣來說,以後投票表決還有什麼意義?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2:24 (UTC)回覆

第5次、第6次都因為解任原因不合理(及其它原因)而被終止,第7次用同樣理由一句不改的提出,應當被認定為申請無效,但再提的時限仍應由本次解任鬧劇結束後算起,已提出的事件亦不可再作為申請理由。--Mewaqua 2011年7月10日 (日) 06:50 (UTC)回覆

User:Marion|mr 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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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雖然這一次投票的反對直接多於支持,但我想請問一個微妙的問題:假設反對和支持的數目倒過來,那麼不計中立票的話能分出勝負,而若計中立票的話雙方都不超過50%,出現此種情況會怎麼判定。--mr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8:03 (UTC)回覆
依照以往的慣例,中立票只作參考之用.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1:35 (UTC)回覆

結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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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中,管理員J.Wong作出以下宣佈:

個人認為,是次投票正反雙方只差十票,反映社區的內容分化爭議,敬請管理員採取實際行動,詳細的,我上一段落提及了。-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8日 (五) 22:33 (UTC)回覆

另,數日後將公佈投票者身份調查報告(User:Waihorace/shizhao 7),但現時此報告尚未完成,僅感謝各位維基人對此項調查工作的支持。-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8日 (五) 22:35 (UTC)回覆
我倒是建議把編輯次數<100,<200,<500,>10000的都統計一下.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2:28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違反 WP:CIVIL,已由Rat2.Call me Remy2011年7月9日 (六) 05:22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大家看清楚喔,這位「Rat2」不知道是誰的分身,剛剛還不是自動確認用戶,才一下子編輯就破50!!還刪我留言?投贏了不准別人抗議?呼籲快點公布投票者身份調查報告啦~~造假的就應該抓出來啦~~沐崑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8:52 (UTC)回覆

又在說笑話了.隨手一查[13],Rat2的編輯早在去年就過千了,自己翻.至於你"用屁眼想"一類的發言是不是違反了文明方針,自己用你說的方式去想吧.
BTW,造假這種事情我說吧,所有條目都有歷史記錄,你如果不相信他的貢獻,自己去查證歷史記錄.關於投反對票的其他用戶的意向你也可以一個個去問,沒有人阻擋你.倒是高登會員養投票專用賬戶的笑話我似乎不用在翻出來說兩句吧?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9:06 (UTC)回覆
閣下不知道維基百科的諸位都比較喜歡動手查證嗎?閣下自己當着眾人面造假話,還讓「大家看清楚」,真是有意思。另外對於那半數的「支持票」到底有多少水分,個人覺得明白人都知道。 --Kuailongwikibreak 2011年7月9日 (六) 13:05 (UTC)回覆
沐崑:身份報告只提及編輯數、註冊日、用戶權限、編輯數四項重要資料,並不包括用戶的真實身份查核,報告的公佈,可能是在兩三天後。-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9日 (六) 15:07 (UTC)回覆

HW,不要以為這件事情結束,你可以拍拍手當做甚麼事情都沒有發失。你目前最好的選擇就是低調,不要談這些你沒有能力消化處理的事情,如果你繼續不經思考的任意妄言,那麼,你就應該按照你所警告社群的作法去進行。-cobrachen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02:46 (UTC)回覆

本人再次要求維基行政員和監管員優先進行程序審查,確認此次「解任投票發起申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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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投票最重要的一方 SHIZHAO 在投票開始就聲明「提名罷免者從未與本人進行過任何溝通,也從未參與過所提罷免理由的任何討論」,且發起方並沒提出任何相關證據。違反了:維基解任要求第13款:「在發起投票前應該有充分的討論。」和解任過程第3款:「申請必須在事件發生48小時之後才能提出,在這段時間裡當事人之間應該儘量溝通。只有在溝通無效的情況下才可以發起取消管理員權限的投票。內容必需詳細,指出管理濫權的原因,並根據編輯記錄及用戶貢獻提出相關證據,如內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視作申請無效。」

眾多管理員和用戶無視此質疑,被違反維基方針發起的投票程序裹脅,甚至完成了應當嚴肅的投票。

在第四次對SHIZHAO解任投票,本人也提出此質疑,在此,本人再次提出:再次要求行政員和監管員對此次「解任投票發起申請」確認無效。

並要求修改「解任投票」程序,應由一名管理員以上級別人員,對方針明確的發起解任投票的符合條件進行確認後,方可繼續該次投票程序。對不符合解任提起條件的投票,各方應不給予支持。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3:03 (UTC)回覆

這次搞笑投票本來就是無效的,只有某些搞笑民主人士會很認真的認為是「社區嚴重分化」。其實投票有沒有效,shizhao應該如何處理,應該是因應社群共識而不是行政員圍起來決定。不過行政員也應該看看社區意見,好讓一些表面中立實際上涉及操縱投票的人現形。
BTW,多行不義必自斃,苦海無涯回頭岸。某些小時了了的朋友,還是回家先學習一下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再來談民主吧。-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9:31 (UTC)回覆
  警告: 維基百科:不要人身攻擊,請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注意你的用詞。 --chehw 2011年7月9日 (六) 16:47 (UTC)回覆

從此次管理員解任投票能引發出來對mob rule的討論的角度,思考其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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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夠引發出關於mob rule問題的討論,此次管理員解任投票及相關討論(包括在互助客棧中的討論)應該說有了出乎意料的收穫,或許對今後WIKI的健康發展會具有重要歷史參考價值。
  • 連日來,對一個普通管理員是否合格的個案來引起了如此眾多的編者,包括資深編者、維基理事會主席均參與其中,乃至連Jimbo Wales也被牽扯在其中,應該說該事件引發了一個不小的影響。討論問題由淺入深,對造成該事件深層次原因有了更為細緻的分析,從較為模糊的概念發展為逐認清mob rule是造成當前中文WIKI種種問題的一個重要根源。mob rule問題如不能有效解決,將嚴重影響「共識」這一WIKI過程,少數人的意志有可能替代真正共識,無論對今後的方針制定、遵守,還是對百科條目的審訂都會產生嚴重不利影響。
  • 這次大討論或許將有助於WIKI編者們理清問題產生的內在根源,而不是糾結於難以計數的不合理的表面現象。此次解任案和相關討論使mob rule問題從隱蔽處充分暴露出來,對mob rule應是一個有力的打擊。整個討論過程或許將對今後維護公平的WIKI環境、發揚WIKI精神的努力起到重要的參考價值。--chehw 2011年7月9日 (六) 14:07 (UTC)
  • 另外,整個投票過程和投票結果也可供研究mob rule問題的編者們參考。由於支持方和反對方均在200人左右,或許可以從另一個側面考察現階段mob rule至少可以在在多大規模上進行控制。--chehw 2011年7月9日 (六) 16:41 (UTC)

本人認為管理員Shizhao理應馬上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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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Shizhao近期屢次在維基百科做出濫權行徑,然而他不但一次又一次成功避過解任投票,而且他在維基百科的劣行更加變本加厲,實在令人不寒而慄。我們身為維基百科的子民,是否需要向管理員Shizhao提出第8次管理員解任投票,管理員Shizhao才會懂得乖乖聽話呢?由於事態嚴重,本人認為管理員Shizhao理應馬上下台!以上未簽名留言由User:水陸空無雙王大波(討論提出。

還請閣下簽名並等六個月。--I'm the Pelt of Rock (拾岩留皮 | 真菌 | DC9!!) 2011年7月9日 (六) 17:38 (UTC)回覆
  • 維基管理人員只須依維基規則辦事,不必如你所講,必須「懂得乖乖聽話」於任何人。
  • 解任投票均未成功,恰恰說明他受多數人支持,多數人對所謂的指控,並不認可。
  • 這裡只有維基用戶,這裡沒有你所謂的「維基子民」。
  • 任何一管理員「下台或不下台」,並不是哪個「誰」就能決定的。
  • 你對SHIZHAO的指責(屢次濫權、變本加厲、令人不寒而慄等等),應當附上相關的證據以證實你的說辭,否則只會讓人感受到你的失禮和不負責。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20:06 (UTC)回覆

(!)意見不打自招的圈養中投票專用帳號.看這些無意義編輯[14],[15],貢獻記錄[16]細看下去手法相同.又是高登來的吧,手法的確相當無趣,不過也真是一如既往. - Dr. Cravix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00:42 (UTC)回覆

注意水陸空無雙王大波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近期的條目修改以維基的技術角度來看是多餘的,懷疑在累積這類不必要的編輯來達到自動確認用戶的要求準備下一次管理員解任案的投票。--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01:51 (UTC)回覆

To 同舟, 維基百科:勇於更新頁面指出:「維基百科社群鼓勵使用者勇於更新頁面。」您的「以維基的技術角度來看是多餘的」是以您的技術角度看的一種觀點,但請留意, 維基百科:不要傷害新手方針指出:「雖然在維基百科裡存在着一些自認是標準甚高的維基人,但是在向新手提供意見的時候,我們應當使用謙虛的語氣,讓他們感到自己是真正受歡迎的,而不要讓他們覺得所作所為都要通過那些完美主義者的批判。」。 此外,您的懷疑違背了維基百科:善意推定:「對於包括維基百科在內的任何Wiki而言,善意推定都是一條基本的原則。既然我們允許任何人編輯,這必然蘊涵着:我們假定大多數進行編輯的人都是在幫助這個計劃,而不是傷害這個計劃。如果不是這樣的話,像維基百科這樣的計劃從一開始就會失敗。」,請同舟先生能將「技術角度」的相關分析建立在不違背這些基本原則的基礎上來進行。 --2011年7月11日 (一) 04:21 (UTC) (補上簽名) --chehw 2011年7月26日 (二) 06:27 (UTC)回覆
(!)意見,Chehw先生,先不說你為什麼不正常簽名不留名字,如此明顯地拿方針來詭辯真的有點搞笑.我這麼說吧,他的那幾個編輯在頁面上來看是沒有任何變化的,如果這也能納入"敢於更新頁面"適用的範圍,那我以後大可在頁面裡加各種注釋符,有意義麼?如果你的邏輯能得出"這樣做有意義"的結論的話,那我覺得這方面我們也沒什麼可以談的了.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7月11日 (一) 09:05 (UTC)回覆
  • To Dr. Cravix, 是你的邏輯有問題吧?知道新手不可避免地會做出「沒意義」的事,所以才有維基百科:勇於更新頁面維基百科:不要傷害新手。如果還不是自動確認用戶,很可能是新手,加上一個空格、增刪一兩個字、重新排版等均屬於更新頁面,很可能該行為不妥,有經驗的編者可以指出該其不當之處,管理員也可對此提出警告,這些均屬正常做法。但如果沒有其他依據,做人當於有疑處不疑,同舟不能僅憑其個人所認為的「技術角度多餘」而妄加懷疑。 --chehw 2011年7月26日 (二) 06:27 (UTC)回覆
  • 另外,先前只提醒同舟是因為Dr. Cravix那些「不打自招的圈養中投票專用帳號」、「又是高登來的吧,手法的確相當無趣」言語屬於非善意推斷已經非常明顯了,不值得去評論。--chehw 2011年7月26日 (二) 06:27 (UTC)回覆

解任投票的規則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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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應當檢討相關規則。現在看來,當某人擁有七個可投票馬夾之後,便可以半年一次,發起並推動針對任一管理員的解任投票,而並無一人對此行為負責。提罷人同被提罷人員並不對等。而維基管理方並無專人負責此提罷過程,不管權限大小,全無他關係,全憑個人好惡,想管也行,不聞不問也行,誰都可以管,誰都可以不管,無人過問,無人追究。

如同我此貼一樣,估計也是無人理睬,但我仍要說。我提議:

  • 當事人發起解任投票時,須邀約或志願管理員以上用戶任意一人,任第三方,負責主持宣傳召集仲裁監督,並對解任投票發起條件和資格進行審查(現在是發起人自己審查自己,自己批准自己),如果確認滿足解任投票的條件,則開始主持後繼過程,直至完成所有程序。該管理人員對提罷解任全過程負責。
  • 同樣,管理人員任意一人,可取消或中止任何一起解任投票,這也是漏洞,應當保障解任投票發起人的權利。在取消或中止已由一管理員審查通過並進行中的投票,必須一人以上提出理由,由三名管理員以上人員聯署同意方可取消或中止,聯署人應當接受用戶質詢。
  • 規範完善「解任投票頁面模板」,將格式固定。對解任提起當然條件,必須填寫,不得為空,否則無效。
  • 程序上不規範,再怎麼投票,出了結果又如何,仍無共識,仍有毛病。只會又出現新的爭論焦點,最終還是口水泛濫,淪為鬧劇。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20:43 (UTC)回覆
不要急,讓那幫人再跳幾天舞-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23:32 (UTC)回覆
現在的中文維基百科,就和香港特區政府一樣沒有分別,罷免投票就像五區公投立法會議員辭職之後再當選一樣,沒有結果。管理人員屢次打壓罷免,和香港特區政府推動惡法打壓補選有何分別?難怪不少前維基人都走得一乾二淨,最後留下那些五毛黨、疑似中共打手控制中文維基百科了。這不是一個好的結果,不過我們都要無奈接受。--湯米‧提思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04:43 (UTC)回覆
什麼叫沒有結果,這次的結果不就是罷免不通過嗎?投票過程都已經跑完了。有些人口口聲聲要民主,高喊要投票,但是投票結果不如意時就又不要民主、投票,硬是要求照他們訴求來作才是正確的,這種行徑證明這些人心中根本沒有民主的概念。--114.47.161.56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04:59 (UTC)回覆
支持罷免者御都合主義罷了,對自己有利時就大喊民主,對自己不利時就死抓著方針規條不放手。--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05:19 (UTC)回覆
香港網絡大典管理員及網典長期用戶Tcshek先生,管好你的網典,清除抹黑書生及其它誹謗性、網絡欺凌內容後,再來批評中文維基百科也不遲。--Mewaqua 2011年7月10日 (日) 06:42 (UTC)回覆
Tcshek先生,在這次你的貢獻次數是微妙的52次.略多於投票限制的50次.我就不多作評論了.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7月10日 (日) 09:08 (UTC)回覆
我相信Tcshek先生看到此文後要求我們道歉,因為他一定再用一些「罪須有」的罪名攻擊我們。我問Tcshek先生,請問罷免Shizhao之後有什麼行動?你會回答我這個問題嗎?是了,別以為這樣打帶跑就有用,這樣與游擊隊行為無異。--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7月10日 (日) 09:43 (UTC)回覆
在過去,中文維基百科裡容不下的條目,好像「福佳始終有你」之類的條目,都被香港網絡大典完全收容下來了。香港網絡大典本來是一個屬於網民的百科,Shizhao由執法方式,以至是處理維基條目的手法都有爭議,加上有不少貢獻者因為Shizhao的爭議,而被剝奪貢獻的權利,最終趕走了不少維基人,轉投香港網絡大典發展。
大家去看看由Sameboat及Shizhao修改的「Wikipedia:海納百川,有容乃大」這一頁吧。Shizhao把維基收錄條目的標準,說成是「有選擇性的去採納究竟什麼條目值得收錄、什麼資訊可以被寫入條目中、什麼參考來源值得引用」,並聲稱其他資訊應在「別的渠道如Wikia」裡收錄而不是在維基百科中。那已經可以解釋為何香港網絡大典會變成「維基黨」收容所的原因了。Sameboat及Shizhao把維基收錄標準「被代言」,把維基人強行拉去寄存在Wikia的香港網絡大典,完全違背「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原意。既然他們要如此分化維基,要令維基人在Wikia收錄其他資訊,那麼還要維基百科幹甚麼?那不如把它倒閉吧!
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而是「違背民主」的試驗場,當中的維基百科投票制度,其實是講不上是民主。只是今次的罷免案,不少支持及反對罷免的投票,根本就是「種」出來的!當中有不少反對票,其原因就真的令人貽笑大方──「因為他貢獻良多,所以就反對罷免」、「他表示會改過,所以就反對罷免」。一個謊言說了數次,永遠都是謊言,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Shizhao在維基裡貢獻良多,不過他對維基的制度,的確有很多貢獻,可惜只是「反貢獻」。Shizhao表示會改過,但他會改嗎?他之後選擇性失憶,最後又是故態復萌。
今次我支持罷免Shizhao,並不是因為了要「打游擊」,也不是為了純粹把Shizhao拉下來如此簡單,而是要推翻中文維基百科裡荒謬的委任管理員制度,讓中文維基百科回復「人人可編輯」的本意。即使有人批評這並不可能,但大家最好都是「放長雙眼」看吧,我相信如果維基委任管理員制度一日不改,第8次、第9次……以至是第888次罷免案,會繼續出現。更改、限制,以至是封殺罷免投票,最終只會令維基萎縮下去。
我插一句,第888次罷免案是肯定不會出現的。根據管理員解任方針,兩次解任之間必須相隔至少6個月(半年)。而一個人最多能活不過100多歲,因此最多只會出現200多次罷免案。--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3:28 (UTC)回覆
我只可以引用機動戰士GUNDAM SEED DESTINY飛鳥·真的一句話:「你們這群人,為何總是要挑起戰爭?」。--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7月11日 (一) 00:41 (UTC)回覆
這就是荒謬之處了,為何要相隔至少6個月才可再次提相同的罷免呢?維基是沒有上訴機制的,所以才出現持續多次的罷免。如果維基管理員是有心為維基的未來發展著想的話,就不會打壓具爭議性的貢獻,不會出現濫權事件,亦不會出現一次又一次的罷免案。--湯米‧提思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4:02 (UTC)回覆
我不希望有好心人士以偏概全,把支持罷免Shizhao的維基人定性為「搞事」、「崇尚高登文化」的「鍵盤戰士」。中文維基百科現在要做的是,不是去趕走有心貢獻的維基人,而是留住有心貢獻的維基人,可是今日的中文維基百科,如果再有管理員繼續剛愎自用,把維基人罷免管理員的權利完全剝奪,最終的結果,只會是「車毀人亡」,希望各位共勉之。--湯米‧提思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3:09 (UTC)回覆
對啊,不是每個人都在「玩野」,所以某湯,某苹或類似手段的以外的人都不是敵人。shizhao做的好不好,大家有眼看;誰在「玩野」誰在提出合理意見,大家也有眼看。請你不要用「批林批孔」的方法玩政治手段了。-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4:08 (UTC)回覆
佩服Tcshek斷章取義的能力,特別是對WP:海納百川這論述。根本維基百科是不用提民主地方,那麼也就不存在違背民主的問題。還是你在現實世界爭取民主失敗就走來虛擬世界滿足自己的偽民主慾望呢?收錄標準嘛,各個Wikia也有自己的收錄標準,你看大典也不知刪了多少香港newgroup的人事條目,你又不走去維護那些條目的權利?--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4:10 (UTC)回覆

果然對付巨魔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無視。—Snorri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4:23 (UTC)回覆

講斷章取義,講搞高壓政治手段,Sameboat可算是無人能敵了。講起偽民主,今次罷免案管理員處理投票的手法,又何嘗不是偽民主?反對罷免案的可以拉票,支持罷免案的就不可以拉票,又何嘗不是偽民主?--湯米‧提思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4:46 (UTC)回覆
哎呀哎呀,雙重標準玩得很熟練嘛。說到無人能敵,您倒是可以挑戰一下-黑索金 (引爆) 2011年7月10日 (日) 15:19 (UTC)回覆
我不敢貿然挑戰了,反正怎樣挑戰,維基的管理員的罷免制度都仍有機會變成好像「替補機制」一樣的荒謬制度,為堵塞漏洞而堵塞漏洞,而維基人的訴求就視而不見。罷免制度再改下去,很快就會名存實亡。--湯米‧提思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5:47 (UTC)回覆
我是不大相信一個剛好50+的投票專用賬號知道什麼民主或是能代表什麼維基人的訴求。-黑索金 (引爆) 2011年7月11日 (一) 04:32 (UTC)回覆


既然湯生自己都承認自己偽民主,甘我都無曬意見啦。煩請湯生先講講大典有何民主制度?-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10日 (日) 16:25 (UTC)回覆

如果可以的話,也不要到這裡討論,想國際關注的話,你應該前往元維基,如果你想抗衡「某些」維基百科人物,請罷免中文維基所有管理員一次,此外你可以參與粵語維基百科,我也期待粵語維基有十萬條條目--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7月11日 (一) 00:41 (UTC)回覆

(!)意見:當前暴露出的問題是mob rule問題,不要被反對方拋出的「拉票」這一概念轉移了視線。mob rule的控制者是不需要「拉票」的,因為mob rule之所以可以顛倒黑白就是因為它們已有了一個組織來形成局部多數,正因如此才也稱之為mob rule了。通過擴大討論的參與範圍,因為多數人是站在「道理」這一方的,有可能打破mob rule總可以靠局部多數取勝的這一局面。只有mob rule才是害怕公開的。

  • 擴大討論範圍(如擴大到網絡上)的行為本身與「拉票」毫無關聯,是反對方憑藉其想像力在兩種本無關聯的事物間「創造」出了聯繫。 同時也將人們的關注焦點由罷免案本身轉移到了其他無關話題。
  • WIKI有完善的歷史記錄可控查詢,支持罷免的一方提供的證據均可查證,管理員可以找理由來說自己有疏忽或無惡意,但強詞奪理也無法抹除其有過如此多違規行為的事實。依據這些事實,如果是很多其他編者,或許早就被封禁了,然而對shizhao的罷免案居然還要用如此大規模的投票來解決?

--chehw 2011年7月11日 (一) 05:33 (UTC)

(&)建議: 此次罷免案對mob rule的控制者形成了一次較為有力的打擊,只是由於很多編者是自發參與進來的,力量比較分散,還不足而已。「知己知彼,百戰不殆」,應從此次罷免案中吸取經驗,對mob rule的控制規模,控制手段,包括很多卑鄙手段有足夠的認知和了解,才能對其進行有力打擊。以目前中文WIKI的現狀來看,對mob rule的打擊應由「自發」上升為「自覺」,對每一個有違共識的現象均應不遺餘力地予以反對,對每一個違反方針濫權的行為均應據理力爭,即使無效,在其尚未強大到可以劫持一切規則的時候,也可另mob rule的控制者應接不暇、顧此失彼。每一次對mob rule的反擊即使失敗,也可喚起新的編者從「自發」轉為「自覺」並參與進來。此外,據理力爭一定要注意言行,切不可因被對方激怒而言語衝動,被mob rule的控制者有機可乘並借題發揮加以打壓。 --chehw 2011年7月11日 (一) 05:33 (UTC)

對上面內容我懶得回應。為免被認為「已經產生共識」特此留言,順祝編安。-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11日 (一) 08:20 (UTC)回覆

投票結果分析

編輯

初步的分析顯示,投支持票用戶主要來自香港,反對主要來自中國內地,其他數據正在處理當中(反對票正核票)。另,目前在統計過程中,已發現反對第149號票User:52Dora於2011年4月15日 (五) 15:01才編輯滿50次,達自動確認用戶資格,因此未能合乎投票資格,稍後將公佈一併要求視為無效票。-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11日 (一) 12:56 (UTC)回覆

哈哈。-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11日 (一) 13:42 (UTC)回覆
HW有空可以統計一下,在這四百多個賬號中,有多少個從2010年9月9日至2011年3月9日間未有任何編輯條目頁面的活動?--Mewaqua 2011年7月11日 (一) 14:13 (UTC)回覆
「在本統計中,快閃黨的定義是投票當日前一年內編輯少於或等於1次,另由於統計需時,支持及反對票的此項資料將於稍後才能公佈。」至於以閣下的條件進行的統計,估計本周後期至下周才能公佈,抱歉。-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11日 (一) 14:19 (UTC)回覆
我得說一句,已經看到好幾個賬戶都是之前長久沒貢獻,投票的時候突然做了幾個編輯之後才投的. - Dr. Cravix SLEEPY HEAD! 2011年7月11日 (一) 23:41 (UTC)回覆

數據初步上已經整理完畢,但一部份的支持及反對票的用戶所在地仍然待查,有興趣協助請前往User:Waihorace/Shizhao_7/detail。因此,先公佈已結束統計的數據。-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11日 (一) 14:19 (UTC)回覆

  1. 編輯滿50次前也有可能達自動確認用戶資格,因為可能有被刪除的編輯,而自動確認用戶的50次編輯次數包含被刪除的編輯。
  2. 建議定義快閃黨為3個月或6個月內編輯少於或等於1次。--海牛歡迎吐槽^^出錯總結2011年7月11日 (一) 14:24 (UTC)回覆
統計中的編輯數應該是計算刪除編輯,即參數設置顯示那個,數據由popup提供。快閃黨的定義,再討論。-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11日 (一) 14:54 (UTC)回覆
「快閃黨」定義:2011年1月1日後至投票時未有任何編輯。另外,所在地統計已經完成了,感謝User:Waihorace/Shizhao_7/acknowledgements所列的用戶對是次統計作出的貢獻,所在地統計、用戶編輯數統計及用戶權限統計的結果,將於這兩天內公佈;編輯平均數、註冊日平均數、日均編輯平均數等平均數結果,將於周日前後公佈;快閃黨結果,將於本周五至下周左右公佈;所訂日期為初稿,有修改的空間。-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12日 (二) 14:18 (UTC)回覆

中立票大致情況

編輯

共有19個有效票,當中包括一名管理員,3名巡查員及2或3(如計算全域回退)名回退員。6名用戶來自香港,5名用戶來自台灣,1名用戶來自法國,3名用戶來自中國內地,1名用戶來自澳門,及3名用戶所在地未知。平均編輯次數為9877.6842105263157894736842105263,平均註冊日為1526.8947368421052631578947368421。當中約有一人合乎「投票快閃黨」的定義(在本統計中,快閃黨的定義是投票當日前一年內編輯少於或等於1次,另由於統計需時,支持及反對票的此項資料將於稍後才能公佈)。編輯數少於200次有2人,多於10000次有6人,多於20000次有2人。

支持與反對票的投票情況,將於數天內公佈;至於支持與反對票的「快閃黨」資料,則估計本周後期至下周公佈。-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11日 (一) 14:19 (UTC)回覆

其實是在投票過後都是「長期沒有編輯」(尤其是貢獻量不大的)賬號,才算是「快閃黨」,不過在「第4次」和「第7次」中間長期不編輯的賬號,我印象中也有不少。--Mewaqua 2011年7月11日 (一) 14:38 (UTC)回覆
直接統計上一次編輯時間好了。--達師198336 2011年7月11日 (一) 14:48 (UTC)回覆
另外建議將統計數據製成方便第三方統計的.csv文件。--海牛歡迎吐槽^^出錯總結2011年7月11日 (一) 14:50 (UTC)回覆
@Hat600: 不錯;@Mrseacow: Microsoft Excel能做出嗎?-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11日 (一) 14:54 (UTC)回覆
可以。選擇「save as...(另存為...)」 然後在「save type(保存類型)」里選CSV即可。這樣相信有些人願意做統計的,可以分擔一些閣下的工作。--海牛歡迎吐槽^^出錯總結2011年7月12日 (二) 02:33 (UTC)回覆

支持票大致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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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196個有效票,當中包括1名管理員,沒有行政員,33票來自中國內地,1票來自加拿大,1票來自南韓,20票來自台灣,2票來自日本,1票來自廣東(可能是港澳或內地),8票來源未知,2票來自澳大利亞,4票來自澳門,1票來自瑞典,3票來自美國,120票來自香港(半數以上),可以顯示支持解任書生的主要為香港人。平均編輯次數為2190.668367,平均註冊日為1550.704082,平均日均編輯為1.662617347;26票投票者編輯少於100次,36人介於100-200次之間,42人介於200-500次之間,即共有104(過半數)票的投票者編輯數少於500次,9人編輯介於10000-20000次之間,2人編輯多於20000次;快閃黨統計剛剛才開始,待下周才有機會有結果。-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14日 (四) 02:04 (UTC)回覆

反對票大致情況

編輯

首先,先在此提出管理員請將第149票反對票以「不合乎自動確認資格」列入無效票。反對中共有204張有效票,當中包括32名管理員,6名行政員。103人來自中國內地,39人來自台灣,23人來自香港,4人來自美國,2人來自澳門,2人來自加拿大,2人來自英國,2人來自日本,2人來自新加坡,1人來自瑞士,1人來自德國,1人來自紐西蘭,1人來自澳大利亞,1人來自北美洲,1人來自泰國,還有5人所在地太少不另列出,16人未知。平均註冊日為1547.872549,平均編輯次數為9689.088235,平均日均編輯為6.464176471。有10人編輯次數少於100次,17人介於101-200之間,24人介於201-500之間,56人多於10000次編輯,29人多於20000次編輯。顯示:主要反對者來自中國內地,但有多於四分之一人有多於10000次編輯,同時有四分之一人編輯數少於500次。-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14日 (四) 12:51 (UTC)回覆

整體概況

編輯
  • 平均編輯數:中立9877.684211、反對9689.088235、支持2190.668367
  • 平均註冊天數:支持1550.704082、反對1547.872549、中立1526.894737
  • 平均日均編輯:中立7.063736842、反對6.464176471、支持1.662617347
  • 編輯數少於500:支持104(53%)、反對51(25%)、中立2(11%)
  • 編輯數多於10000:反對56(27%)、支持11(6%)、中立6(32%)

稍後將製作圖表並提供CSV數據。 -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14日 (四) 12:51 (UTC)回覆

請覆查平均註冊天數是否計算出錯?似乎不大可能支持、反對、中立三方的數字幾乎一樣(準確至0.1年計,三者均為4.2年)。--沙田友 (留言) 2011年7月14日 (四) 13:23 (UTC)回覆
驗算後無誤,支持方很多人也都是滿早就註冊了,只是幾乎不編輯而已。有不少是第四次罷免中衝到自動確認,然後就擺到今年才來投票的。--Reke (留言) 2011年7月14日 (四) 14:23 (UTC)回覆
原來如此,既然支持方及反對方平均註冊天數同為4.2年,這就足以證明支持方並不是較遲加入維基百科的一群。雙方既然站在同一起跑線上,為甚麼支持方的平均編輯數只是反對方的五分之一?相信支持方當中不少用戶就是因為對書生不滿而變得不太活躍了。這些人當時因為書生而離去,現在當聽到書生被罷免而回來投票,絕對是正常的事。--沙田友 (留言) 2011年7月14日 (四) 14:42 (UTC)回覆
這個解讀真搞笑。沙田柚何不發表一下對「平均編輯數」的看法?-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14日 (四) 16:14 (UTC)回覆
要解釋成他們本來就不是註冊來編輯的也是可以。我覺得這個推論還比較有可能,因為如果書生真的是濫權亂刪的人,平均日編輯越高者越容易中他的毒手才對。--Reke (留言) 2011年7月14日 (四) 17:02 (UTC)回覆
愈加其罪,何患無辭啊!Merphisto (留言) 2011年7月21日 (四) 04:14 (UTC)回覆
由於時間未足,個人退出參與快閃黨統計,但會盡快發佈相關支持率的統計圖。-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7月19日 (二) 04:14 (UTC)回覆

為何shizhao解任投票上不了全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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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決

對於這個爭議性極大,而且對於維基百科極其重要的投票,為何管理員不允許上全站公告?--蘋果派.留言 2011年6月29日 (三) 23:10 (UTC)回覆

  • 全站公告是什麼?就是所有上維基百科的人都能看到的公告。因此,如果把shizhao解任投票的消息放在全站公告,勢必會有很多新手參與投票,影響投票結果。--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6月30日 (四) 10:48 (UTC)回覆
  • 投票程序要改革,要寫入方針。只要是解任和授權投票和事關站務的大事,必須全站置頂,不得例外,投票期限從置頂期開始計算。程序不合規範,經投票用戶提出異議,以相關程序認定後,投票過程自動中止或取消。整個解任投票隨意操作的地方大多了。只能說這裡的投票規則很不專業,又沒人修進。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1年7月12日 (二) 01:28 (UTC)回覆
  • 我就是對此次投票缺乏關注,而錯過投票期,雖然可能是反對票,但也說明管理人員對此次投票宣傳發動不夠。所以我強調,有些程序方面的事,是管理方必須要做的,普通用戶做不了。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1年7月12日 (二) 01:55 (UTC)回覆
  • 我想說的是:投票有威力,程序上肯定也不完美,有改善的空間。但各方要敬畏此終極手段,不要懼怕,不能因噎費食。在用戶方同管理方,必須要有一手段制衡。投票激發的碰撞,也可讓人們更多關注管理上的不足,同時,SHIZHAO的七次被提罷不成功,以及投票來源及用戶統計也能說明相當的問題。不足可以修改,漏洞可以填補。可以提高提罷門檻,也可以限制馬夾投票,以防濫用此手段,這都是很容易做到的。同時,我再次提出,這裡的管理人員在條目上的關注很讓人敬佩,但在維基管理程序上的推動,是讓人很失望的。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1年7月12日 (二) 01:49 (UTC)回覆
  • 為什麼投票黨可以聰明的利用現有規則,合法發動一次又一次罷免投票,而一名資深行政員卻只能被動應付,一次次陷入尷尬境地?管理人員卻不知利用自己的資源,修改並嚴肅規則,卻指責對方造成困擾等等……難道管理層真的在下很大一盤棋?欲擒故縱?藉機取消投票?或者這裡的管理人員們根本就沒有把維基的發展和修進放在應當優先關注的部分?資深行政員也不能凝聚部分管理員達到這個目的?或者是根本沒人重視這個問題,沒有共識,一盤散沙?這也是我不明白的,要想知道的。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1年7月12日 (二) 02:22 (UTC)回覆

日語維基的慘案可能在中文維基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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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維基活動超過四年的話,應該對四年前日語維基用戶Aphaia事件有記憶吧,這件事情因為她犯了一件小錯誤,該小錯是不應該永久封禁,卻因為不願道歉而被日語維基社群永久封禁,結果她參選2007年理事會時被日語維基人騎劫。我是擔心Shizhao沒有管理員後,然後有人申請將Shizaho永久停權,亦即是所謂的封禁投票。如果真的發生這樣事情的話,這才是維基社群的大劫。--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7月15日 (五) 02:08 (UTC)回覆

雖然我認為將其他用戶的真實身份公開是非常嚴重的過錯(3個月也算是合理的封禁長度),但「拒絕道歉」我認為不是一個合理的延長封禁的理由,特別是當事人已經表示與「受害人」私下解決了分歧,我認為這件事不應該被社群無限放大。--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15日 (五) 05:51 (UTC)回覆
被騎劫?!這是什麼回事?-- 喵虎 Tiger動員令 歡迎你 2011年7月15日 (五) 05:58 (UTC)回覆
給不懂日語維基人說個簡介,在2007年某日Aphaia向一名用戶以真名稱呼,但是這樣就犯了日語維基的用戶隱私的問題,接著就因為這樣進行封禁投票,第一次投票給果後,3個月緩刑,其後是否再執行永久封禁。在第二次投票中正值申請元維基的監管員選舉(最後退選),結果絕大多數活躍於日語維基百科的維基人投了反對票,而她因為不願作出道歉而遭到永久封禁。--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7月15日 (五) 07:47 (UTC)回覆
有些小題大作,雖然呼真名有些嚴重,但才一次就要永久封禁,不道歉也不需要封禁這麼久  囧rz……。-- 喵虎 Tiger動員令 歡迎你 2011年7月15日 (五) 08:15 (UTC)回覆
我引用此案例是希望社群引以為鑑,不要因為一時的不小心錯殺良民,否則的話中文維基很有可能被一群暴力投票者所把持,不是嗎?幸好中文維基還沒有封禁投票。否則每個維基人都是陪審員。--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7月16日 (六) 00:53 (UTC)回覆

給蘋果派和粉絲們的建議

編輯

目前中文維基的爭議已從書生解任發展到對創始人的反感

作為創始人應是對維基百科精神的最高栓釋

如果僅為對管理員可能是其自身不足所致

今各位反對創始人則是對維基管理理念的不認同

觀百度百科縱使管理混亂仍自立於大陸之內

為何

因其有自身理念支持

基督與阿拉伯世界對陣多年仍未能征服

為何

因理念不同

朋友列舉數項反對建議書生仍獲支持

為何

因為各位其實並不適合維基

各位的人文理念與維基精神大相徑庭

表面上知識共享實質意識形態有別

不能適應者不如離去

觀投票者支持有六十名以上

自當有能力組織網站

網絡無疆土數千一年即可開站

維基程序開源內容共享

君大可將全站內容遵守協議下任意遷移

如此一來大家高興

我不是建議大陸香港維基分家

反對者中不乏港澳台人士

維基也從未向民主內容關上大門

即使日後諸君成為「開國功臣」相互亦可往來

此為最後的建議

如諸君覺得並無可能

請諸君自重

以上--Shagohod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5:00 (UTC)回覆

PS.維基百科的精神是中立和共識,而不是民主。-Shagohod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6:25 (UTC)回覆

因理念不同另立門戶的事不是沒有,前有無政府主義的安那其百科,後有共同創始人拉里·桑格的精英主義大眾百科。互聯網是自由的,有你們實踐絕對民主自由的土壤:[17]。--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7月1日 (五) 17:06 (UTC)回覆

但就我來看,我沒看到有人要求「實踐絕對民主自由」。許多人要求的只是管理員依照方針與共識行事。--百楽兎 2011年7月2日 (六) 03:09 (UTC)回覆
到今天你還看不清他們的真正意圖,你想得簡單了。--Shagohod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3:25 (UTC)回覆
方針只是管理員的出發點,管理員真正目標是維持秩序,但當這個秩序受到動搖但又缺乏方針授權執法,管理員必須按自己的判斷去行動,這已經不是ignore all rules的範疇,因為它指的是已存規則對必要行動的制抓。蘋果一直以來的論調其實是「因為沒有這個規條所以管理員不能執法」,這就是根本上的擾亂,對常識的無視。按照維基以外的討論區的標準,以前CP的言論不出幾個帖就會被管理員封禁了,根本不會像中文WP版等到討論頁資源被嚴重佔用、事情發展到壞狀態後才封禁。--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3:27 (UTC)回覆
(:)回應「因為沒有這個規條所以管理員不能執法」這有錯嗎?要記得「管理員沒有任何高於其他用戶的特權,唯能實現社群討論所得的共識。」而社區的方針乃是具有普遍共識的。不要和別的討論區比,這裡是維基百科,您如果更喜歡別的討論區,可以去那裡隨便封禁人。--蘋果派.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15:46 (UTC)回覆
在封禁CP前已經給予了他比其他討論區非常充分的寬容了,只是有人以為在網絡世界真的有WP:言論自由才會為其挑戰下限的言行辯護。方針以外處事需要的是常識,而不是方針沒有允許的就不去做,如果你依然不承認常識高於方針,那麼人神之間的解封是白費了,因為你根本沒有反思過自己的判斷而只會去質疑/批判別人的。--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16:24 (UTC)回覆
所謂的「常識」有共通、有不同,因人而異。你要用你的常識處理,我要用我的常識處理,他要用他的常識處理,結果就是標準不一、時有扞格、衝突無解。另同意蘋果派的意見,不要和別的討論區比,否則你會逐漸混淆管理員在維基百科上的身分角色。根據這幾次的討論,我不時發現你的意見裡有「想當然耳」的成份,這恐怕已是一種具現。--百楽兎 2011年7月5日 (二) 03:15 (UTC)回覆
  • To Shagohod「管理員真正目標是維持秩序」這一斷言是你原創的,在維基百科:管理員中沒有這一定義。請不要用基於你自己原創的觀點來做任何進一步的推論。
  • To Shagohod: 請不要隨便用原創性的或非中立性的詞語如「粉絲們」、「對創始人的反感」、「民主」來扣帽子,把你想像出來的概念說成是別人的。也請不要借自創的問題自問自答來批評他人。中文WIKI中的核心方針是「中立、「可供查證」與「非原創」,請自覺遵守。--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05:13 (UTC)回覆

吉米看書生解任案V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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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米老大對書生解任案VII的意見,中文意思大致如下:

我全力支持Shizhao。中文維基百科正在經歷這些麻煩,實屬不幸。應該指出的是,在維基百科之外出現反Shizhao運動已有一段時間,許多反對他的票來自基本上不活躍的帳戶,而這些帳戶(可能是傀儡)是響應在維基百科之外的宣傳而來。在上一次的投票,編輯次數超過10,000的人中,有90%是支持Shizhao的。我相信Wing,他友善和深思熟慮,亦是維基媒體基金會主席,他也大力支持Shizhao。我不確定我能做些什麼來幫助,但我同意你的看法,中文維基百科要想辦法,以防止受進一步的騷擾。
Jimbo Wales (talk) 06:31, 30 June 2011 (UTC)

以上是吉米老大回應User:Sameboat的留言。--Gakmo (留言) 2011年6月30日 (四) 10:52 (UTC)回覆

(~)補充 - 關於那個「90%」,見User:AT/第四次書生罷免案統計,如果不計中立票,是 56 / 60 = 93.3% ,如果計入中立票則為 56 / 66 = 84.8% 。--Mewaqua 2011年6月30日 (四) 10:58 (UTC)回覆
狠狠的一巴掌。--Shagohod (留言) 2011年6月30日 (四) 16:04 (UTC)回覆
(!)意見,做為管理員,理應以身作則,既然認為條目應以質量為重,則應主動首先保證自己工作的質量。對於部分老用戶來說,Shizhao是熟悉的朋友,多年來信得過的夥伴。然而,一味袒護,只會害了朋友,使朋友離大家的信任與期望越來越遠,有建設性的提醒和正確及時的建議,勸阻不當行為,才能使朋友獲得更多人的信任,才是對朋友最好的支持與愛護
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過者,受上賞;上書諫寡人者,受中賞;能謗譏於市朝,聞寡人之耳者,受下賞。」
--鄒忌諷齊王納諫
古代君王尚且如此。對於對自己信任的用戶之反對意見,應充分對照其自身,並忠告其自我改善,萬不可一概而論歸為騷擾,並進行排除--盡管陌生用戶的意見可能看起來顯得並不親切甚至粗魯。做為一個在現實世界中認識Shizhao,在上次罷免案中選擇反對罷免而日後後悔的用戶,我仍然相信多數參與者具有獨立的明確判斷能力。Codename Amnesty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3:09 (UTC)回覆
很明顯你要失望了。多少人參與罷免是把他當五毛不是當濫權。--Zhxy 519 (留言) 2011年7月1日 (五) 17:03 (UTC)回覆
請問Zhxy 519是如何得出這一結論的?--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09:34 (UTC)回覆

行政員叫其他用戶為暴民,是否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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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7次中,行政員User:R.O.C在討論議題"關於暴民統治、管理員性質、和請求解任制度"中,叫其他用戶為暴民,是否合適?是否善意?是否尊重其他用戶?--Upright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16:12 (UTC)回覆

看來User:愛學習的飯桶和User:Ktsquare是不同意我的意見了。--Upright (留言) 2011年7月3日 (日) 17:30 (UTC)回覆
「民主制度並不複雜,將現在的管理員上任投票和解任投票擴展到任期制就可以了」,呵呵,讓你想得這麼簡單,非洲就不會這麼亂了。-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2:45 (UTC)回覆
R.O.C所說的「暴民統治」是一個純粹的政治術語而已。這完全不涉及善意與惡意。另外,我與蘋果派的矛盾我認為更多的是對方針解讀上的不同理解造成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7月4日 (一) 03:26 (UTC)回覆
「法西斯」也純粹是個政治術語而已,那麼下次爭吵時可以隨便用來形容閣下﹖--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4:06 (UTC)回覆
我很想知道在一個討論中,是不是行政員跟該用戶的發言有啥關係?他的發言是牽涉到行政員的職權,還是只是用一個用戶的身份在發表意見?如果是後者,為何要在這裡特別強調「行政員叫其他用戶為暴民,是否合適」?在這裡質疑該用戶的發言是否是善意,難道質疑者本身的發言就是有善意的嗎?基於以上種種的疑問,我覺得此處的問題根本是雞蛋裡挑骨頭,還是回歸討論的本題,不要老在這些字裡行間拿著放大鏡找碴好麼?—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7月4日 (一) 04:19 (UTC)回覆
不出奇,支持罷免投票中不乏將一般用戶權限和管理員權限混餚的理據。而且提刪配音員條目一事又是莫須有的怪罪在書生上。--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4:26 (UTC)回覆
各位哥哥還是默摒吧。--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4:49 (UTC)回覆
(!)意見,將所有陌生用戶歸為做惡者的這種究極的差別對待行為,及付諸法律威脅等,令人不解,不宜支持。隨意把他人稱為暴民,顯然亦非文明人應有之所為。希望以善意推定為原則,盡量進行溝通。114.48.138.230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7:47 (UTC)回覆
(:)回應:請指出哪位使用者將所有陌生用戶視為惡者且以法律途徑威脅,否則您這留言沒啥意義。-TW-mmm333k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8:29 (UTC)回覆
(:)回應,仁者見仁,智者見智。114.48.138.230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09:17 (UTC)回覆

多得方潤到Jimbo老大那邊申訴,連老大都忍不住要用「mob rule」(暴民統治)來形容這種罷免案的不合理性[18]。而且管理員的罷免從來都應該是從有沒有嚴重濫權作為出發點,而方潤你卻再三對老大表示書生的刪除主義趕走新手,但實情是刪除主義在收錄標準的前提下並不是一個禍害,同樣地保留主義對一個網絡百科而言亦不一定是有益,這亦是為什麼老大不認同你的主因,因為你將什麼該作為罷免理由什麼不是都混餚不清,只是從保留主義角度認為必須將書生趕下台。--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5日 (二) 11:35 (UTC)回覆

I don't speak Chinese, so unfortunately I can't study the situation directly. My main point is that mob rule - random votes to desysop - has led to more trouble than good in every wiki that I know of, when it reaches a substantial size. You need some thoughtful institutions, with respectful users, and broad community support for norms. I recommend the creation of an Arbitration Committee. -- Jimbo Wales (talk) 07:56, 5 July 2011 (UTC)

將同舟提供的Jimbo老大留言原句翻譯:「我不說漢語,所以不幸地我不能直接研究該情形。我的主要觀點是「mob rule」(同舟譯作「暴民統治」),也就是隨機的投票去解任管理員(sysop);在我所知道的每個wiki裏,當wiki到達substantial(充足、重大)的大小時,「mob rule」都一直導致問題多於好處。你(方潤)需要一些包括有尊重的用戶(懂得尊重的用戶)參與,而有思考的( thoughtful )設置,與規範受到廣泛社群支持。我建議一個仲裁委員會的設立。 -- Cybercavalier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0:04 (UTC)回覆

(!)意見:偶像崇拜,還是外國月亮比較圓呢,做人要有主見,要懂得講理,更要懂得謙卑,找個所謂的大佬就為了證明一些政客的思維是無比正確的?即使這麼將人家的雞毛當令箭,人家建議的仲裁委員會,倒不見得你如此興奮。天地一沙鷗,人間任我行 (留言) 2011年7月8日 (五) 17:48 (UTC)回覆
差不多意思了,如果不是代指社會制度形態,mob的直譯可以說是頗為「粗鄙」(當然不是最極端那種):(1)肆無忌彈的人群;(2)動物群體如馬群或牛群;(3)黑幫、犯罪組織。另外補充我上面留言最後一句:保留主義對抗刪除主義往往可以帶起不少不熟識WP收錄標準的新人推翻管理員的決定或權限,這是非常有張力的理據,但不代表它就是合理,特別是在WP中。--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1:48 (UTC)回覆
這些是暴民政治﹖只是你們自以為是哲王。Fine,那麼把新手(尤其是香港的)都趕走吧,如果Jimbo老大和這裡的老大們都認為這樣是好事的話。我說了很多次,這種正正就是維基管理層的傲慢,只是沒想到連創辦人也一樣。還有,我完全反對「只是從保留主義角度認為必須將書生趕下台」這說法。我在很早之前(第四次罷免案﹖)已建議書生在工作程序上作些小改變就可以消除爭議,根本沒說過書生不可提刪或任何編輯都必須保留。但他的回應很明顯是認為不需要尊重新手或不熟悉者的貢獻,亦不認為提刪不熟悉的東西需要先請教別人。我反對的是這種傲慢的態度,我認為由這種人繼續擔任管理員對維基沒有好處。--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4:06 (UTC)回覆
從來沒有說要趕走新手(不過印象中老大的確是有提及過「希望」趕走違反可靠來源守則的用戶,特別是濫用「請求來源」模板一事),只是不應該縱容新手無視WP規則的行為,或者在你的觀點也算是一種傲慢吧。--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04:18 (UTC)回覆
想請問方潤兄你認為shizhao在第四次罷免之後有做了什麼違反方針的不當的提刪嗎?第四次罷免時支持罷免方提出了幾十項(雖然有些也並不合理),但現在第五-七次,目前我看到的事證(也就是近一年來相關的事)就是上面那五條,中間還有很多問題,也並不包括「提刪」的事證,我認為很明顯shizhao在這一年是有進步的。ffaarr (talk) 2011年7月6日 (三) 04:23 (UTC)回覆
我從來沒有說要趕走新手,但是維基百科有自己的條目品質要求和社群規範,像破壞者這樣的新手完全沒必要歡迎他們。至於說到「提刪不熟悉的東西需要先請教別人」,我的理解與您不一樣,最近又看了一遍中國大百科全書的總編金常政老先生的《百科全書的故事》,其中有一篇短文叫做「外行的優勢」,講到百科條目的編輯在審核作者寫的條目時,最好以一種完全外行的眼光來看這個條目,反而更容易發現他的問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7月6日 (三) 07:34 (UTC)回覆
(:)回應,「以外行的眼光看條目」,我非常同意你的說法,但希望你實際也能依此原則去做。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12:54 (UTC)回覆
「外行的優勢」一文應該是指如果一個條目寫的無法讓外行理解其定義及所描述事物之價值等資訊,那麼就失去作為百科全書條目的意義了吧。因為有的人在寫條目時會不自覺地使用自己熟悉的術語及概念,如果沒有考慮到外行的閱讀者可能無法理解這些東西的話,就會造成該條目只有少數人才能讀懂的現象。所以才應該以完全外行的角度來審視條目,以求該條目能讓所有的讀者都能讀懂。--122.121.206.167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4:58 (UTC)回覆
剛才發覺同舟提議了一個仲裁委員會的一種結構,與及發表「mob vote」作爲對很多票數一種錯誤解釋的意見。Jimbo老大覺得很有趣。我建議同舟在這裡用中文解釋和描述他在老大說過的留言。-- Cybercavalier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3:39 (UTC)回覆
那個只是將Reke在WP:互助客棧/方針#分段:仲裁人機制提議挑選臨時仲裁人的想法翻譯給老大知道而已。--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4:57 (UTC)回覆
  • (!)意見:不合適。行政員違背了維基百科:不要人身攻擊這一正式方針。mob rule是一種行為,是對事件而言的。可以指責某個群體不要用mob rule,這是對事; 但擅自從中截取mob一詞給他人冠名是直接針對人的侮辱,該行政員是否勝任這一職位值得商榷。--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17:45 (UTC)
  • 補充一下:Jimbo Wales說的是「My main point is that mob rule - random votes to desysop- has led to more trouble than good in every wiki that I know of, when it reaches a substantial size. 」, 在《merriam-webster》字典上,mob一詞指的是多數群體、犯罪團伙以及大眾等含義,mob rule 似乎出自Thomas Jefferson:「A democracy is nothing more than mob rule, where fifty-one percent of the people may take away the rights of the other forty-nine.」, 可見mob rule指的是「以眾欺寡」、「以多壓少」。由於該詞是貶義,但或許是因某些地域提倡的「少數服從多數」,為避免無知群眾混淆,因而確有將詞冠翻譯為「暴民統治」的譯法。不過這個"暴民"的帽子可扣大了。同時注意Jimbo在這裡特指random vote,即沒有規章可循的隨機投票,而且這一概念是出於「I don't speak Chinese, so unfortunately I can't study the situation directly.」,在之前的討論他還提到(「I trust Wing, as I know him to be a kind and thoughtful person, the chair of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and he also strongly supports Shizhao.」 )。原文可參考[[19]]。
  • 事實上,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7次是依照WIKI方針的規定按程序進行的投票,不屬於random votes。此處Jimbo應該是有誤解而說出此言。 --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10:26 (UTC)
不知道他看到被翻譯的投票會是什麼表情。-魔法少女饅頭卡★無力(饅頭卡住喉嚨.......)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10:32 (UTC)回覆
他人的表情是很難推測的。但如果翻譯的足夠準確,估計有可能會對shizhao、Wing以及現有的管理員們的貢獻和水平有了全新的認識吧。--chehw 2011年7月7日 (四) 10:46 (UTC)
我倒有興趣想知道老大看到你的留言後是什麼表情導致和為什麼他不想回覆你。-- 同舟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22:44 (UTC)回覆
  • 因為從我給他的留言上,他應該知道他的留言己經被別人利用過此一次了。君子不遷怒、不二過,不能再犯同樣的錯誤,在未能全面了解情況的時候不宜做評論。正因他不回復,所以我對Jimbo Wales先生愈加敬重。我想,換作我遇到到這一場合,我也是不會做任何回復的,除非我有足夠的時間去了解詳情。--chehw 2011年7月8日 (五) 14:29 (UTC)
  • 至於他的表情這一問題,呵呵,我可沒那麼八卦。--chehw 2011年7月8日 (五) 14:29 (UTC)
    • To cobrachen,在WIKI,我們應當是提出中立性觀點來反駁另一種觀點。雖然該觀點不正確,但指出錯誤之處就可以了,不應對人進行攻擊。沒有人能保證自己的觀點永遠是正確呢,通過友好的討論可以使雙方開闊思路、增進認識。不糾結於勝負,注重認識上的提高,這樣對雙方都會有所助益。 --chehw 2011年7月8日 (五) 14:47 (UTC)回覆
我認同某程度上現在的中文維基的確存在着mob rules,不過我想從另外一個方向解讀。現在的解任制度只有投票一種方式,要罷免一個管理員,則一定要有50%的支持票。換個角度,只要一個管理員獲得50%的支持,他就可以一直當下去。這合理嗎?一個只獲得50%支持的管理員,適合繼續當管理員嗎?獲得社群的大多數認可,本來是管理員的基本要求,但是現在的投票制度使管理員只要掌握51%的支持,就能漠視那49%的意見。這其實不利於社群達致共識。從這個角度來看,的確是一種mob rules。--121.33.190.167 (留言) 2011年7月12日 (二) 12:27 (UTC)-huangqinfeifei回覆
拿投票率來看是否mob rules,那有不少採相對多數決的國家其總統選舉都有問題了。例如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時,雙方得票率剛好差不多就是你提的50%比49%,更別提2000年美國總統選舉時實際得票率為48.38%的高爾輸給才47.87%的布希了。--114.47.163.174 (留言) 2011年7月12日 (二) 13:0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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