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灝 (1926年)
李灝(1926年12月—),男,漢族,廣東電白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廣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中共深圳市委書記、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長。
李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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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深圳市委員會書記 | |
任期 1981年3月—1993年5月 | |
前任 | 梁湘 |
繼任 | 厲有為 |
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長 | |
任期 1985年8月12日—1990年5月23日 | |
前任 | 梁湘 |
繼任 | 鄭良玉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926年12月(97歲) |
籍貫 | 廣東電白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黨 | 中國共產黨 |
生平
編輯民國時期
編輯李灝是廣東電白坡心鎮高圳車村人。在中學讀書期間,接受抗日救國民主進步思想薰陶,李灝與中共地下黨開始有接觸。1941年秋,李家成為茂電信地下黨的重要活動據點。1943年高中畢業後,從事教育工作,先後在當地鄉村小學任校長,利用自己特殊的身份,掩護中共電白縣委負責人嚴子剛等人。1946年考入中山大學讀書;1947年,參加地下學聯;1949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不久身份暴露,奉命撤回粵桂邊區;期間成功策動廣東保三師少將副師長兼保九團團長陳賡桃率部起義,任粵桂邊縱暫二團一營教導員[1]。
共和國初期
編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0年初,因建政和支前工作需要,調回地方工作;先後任中共電白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秘書兼民政科長,二區,五區土改工作隊隊長、五區代理區委書記[2]。1953年,根據國家技術幹部歸隊的命令,調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他分配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委員會工作,參加中國第一個五年計劃的農業部分的調研與起草工作。1956年國家計委職能調整,他分配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工作,任經委農業局綜合組組長。兩年後,調整到工業交通上。1965年3月,調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工作[3]。文化大革命期間受到衝擊,1969年恢復工作,參與中國第四個五年計劃第一稿起草;後回到國家建委工作[4]。
改革開放時期
編輯1978年,中國派出國務院副總理谷牧率領的中國政府高級代表團,考察法國、丹麥、西德、瑞士、比利時五國,李灝參加了此次訪問[5]。回國後谷牧制定王全國、王維澄、李灝三人整理《西歐考察報告》,是當時國務院務虛會議主要文件之一[6]。1979年,他參加由谷牧主持的廣東、福建兩省會議,並參與文件起草。不久,中央批准兩省報告,即中央(79)50號文件,落實中央對廣東、福建兩省對外活動中實行特殊政策與靈活措施,包括首次提出試辦「出口特區」[7]。同年8月,中國成立進出口管理委員會和外國投資管理委員會,他擔任兩委的副秘書長,專職對外經濟工作。1980年,兩省會議在廣州召開制定出台中央(80)41號文件,由時任國家進出口委副主任江澤民主持,李灝負責起草工作。會議成果,將出口特區改為經濟特區,增加特區功能與任務[8]。1981年,兩省會議與經濟特區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周建南、江澤民協助谷牧主持,制定中央(81)27號文件,全面規劃經濟特區,他亦參與到會議起草。1982年,調整任新組建的國家經委委員、秘書長。1983年春季,他陪同時任總書記的胡耀邦調查廣東、海南、湖南、湖北等地,並陪同胡耀邦視察深圳特區。同年5月,他從國家經委秘書長,調任國務院副秘書長、機關黨委副書記,分管協調經濟方面工作。此外,代表國務院辦公廳,列席中央書記處會議。1984年,他參加國務院與中央書記處聯合召開的部分沿海城市座談會,會議確定沿海地區開放政策,並決定開放天津、大連、青島、上海、寧波、福州、廣州、湛江、北海等十四個沿海城市[4]。
主政深圳
編輯1985年8月,返回廣東,擔任廣東省副省長、深圳市市長,主政深圳特區[9]。他上任後,深圳建設仍然興旺,但基建規模過大、投資結構不合理,導致銀行貸款壓力巨大,深圳市政府的貸款已經相當於一年半的財政收支。這些問題招致以陳文鴻為首的香港媒體攻擊,《信報》更發佈十二評,全盤否定深圳建設[10]。他上任後,首先調查處理深圳外匯黑市問題;並去蛇口訪問袁庚,加強深圳與蛇口的溝通合作;之後還去廣州拜訪任仲夷、劉田夫,北上北京,尋求中央內地的支持,並重啟停頓兩年的內聯工作,並在國務院特區辦支持下,轉移十四家機械製造工業。1986年5月,升任中共深圳市委書記、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長,全權負責深圳建設。1986年,深圳再次率先於全國推行《國營企業股份化試點暫行規定》,首次提出國企股份制改革,並成功改制深圳發展銀行[4]。1987年,深圳出台《關於鼓勵科技人員興辦民間科技企業的暫行規定》,指出除資金外,商標、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均可入股辦企業;此法案激發了深圳的民營企業創業發展,其中包括華為等企業紛紛在深圳紮根[11]。1987年12月,他在李鐵映、周建南、劉鴻儒的支持下,深圳會堂上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次土地拍賣,使得改革進入禁區,改變之前僵固的土地使用制度[12][4]。1988年,深圳率先進行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即雙規三模式,由政府提供福利房、由市場提供商品房、由國企提供微利房。1988年,在國企股份制改革後,深圳成立資本市場(後改證券市場)領導小組,聘請香港新鴻基證券公司為顧問,籌建證券交易所。1990年12月1日,深交所開始試營業,1991年7月,補辦開業儀式,由李灝主持發言。李灝任內最費時改革是推行社會保障制度,從1987年醞釀,直至1992年出台方案,此事改變了此前中國長期的單位承擔社保供給的體制,而由政府負責[13]。同年鄧小平南巡亦幫助深圳解除了被指責「姓社還是姓資」的責難[14];同年全國人大授予深圳立法權,使深圳具備改革的重要條件[15]。
1993年,升任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委員會第一副主任。此外他還擔任中共十三大代表,第七屆全國人大代表。2004年退休[4]。
參考文獻
編輯- ^ 中共茂名市委黨史辦公室編. 粤桂边纵队第五支队史. : 78.
- ^ 電白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 电白县志 1979-2000. 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13.12: 1078. ISBN 978-7-218-09294-2.
- ^ 嚴宏偉,邱然主訪人. 习仲勋与群众路线 上. 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2015.05: 15. ISBN 7-5035-5602-1.
- ^ 4.0 4.1 4.2 4.3 4.4 洪遠 (編). 特区人物志 深圳卷 3. 廣州: 廣東人民出版社. 2011: 1–14. ISBN 978-7-218-07308-8.
- ^ 張根生著. 中国农村改革六十年. 深圳:海天出版社. 2004.04: 238. ISBN 7-80697-161-0.
- ^ 《作家文摘》編. 决策内幕. 北京:現代出版社. 2014.05: 239–240. ISBN 978-7-5143-2678-9.
- ^ 黃玲主編. 深圳市党史资料丛书 李灏深圳特区讲话集. 深圳報業集團出版社. 2015.07: 389. ISBN 978-7-80709-674-0.
- ^ 陳夕主編. 中国共产党与经济特区.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2014.11: 503. ISBN 978-7-5098-2507-5.
- ^ 田炳信主筆. 历史不止一只耳朵 广东改革开放口述实录1. 廣州:廣州出版社. 2004.08: 51. ISBN 7-80655-747-4.
- ^ 樊綱,許永發主編. “十三五”规划与中国经济长期发展 13TH FIVE-YEAR PLAN AND LONG-TERM ECONOMIC GROWTH OF CHINA. 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 2016.02: 276–277. ISBN 978-7-5136-3999-6.
- ^ 深圳市史志辦公室編. 李灏深圳特区访谈录. 深圳:海天出版社. 2010.06: 133. ISBN 978-7-80747-892-8.
- ^ 劉正山著. 当代中国土地制度史 下. 瀋陽: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 2015.10: 90. ISBN 978-7-5654-1994-2.
- ^ 深圳市史志辦公室編. 中国经济特区的建立与发展 深圳卷.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1997.05: 422. ISBN 7-80136-105-9.
- ^ 趙智奎著. 邓小平领导艺术全书 第1卷. 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 2004.06: 130. ISBN 7-80109-904-4.
- ^ 袁寶華,翟泰豐主編. 中国改革大辞典 公元前21世纪-1992年5月. 海口:海南出版社. 1992.12: 2056. ISBN 7-80590-275-5.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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