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用乂
蔡用乂(1509年—?),字行甫,號淡塘,錦衣衛旗籍,浙江海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蔡用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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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甘肅行太僕寺卿 | |
籍貫 | 浙江海寧縣 錦衣衛旗籍 |
字號 | 字行甫 |
出生 | 正德四年(1509年)四月初五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王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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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順天府鄉試第一百二十五名舉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七名,登第二甲第二十九名進士[1][2]。都察院觀政,授南京刑部主事,升郎中,出為辰州府知府。歷陝西、貴州副使,官至甘肅行太僕寺卿[3]。
家族
編輯曾祖蔡雨;祖父蔡晟;父蔡禎。嫡母夏氏;嫡母王氏;生母馬氏。永感下。兄蔡麒。弟蔡俊乂、惟乂、時乂[4]。子文訓、文諒、文試。
參考文獻
編輯-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四庫全書本《畿輔通志》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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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徐楚 |
明朝辰州府知府 1554年-1559年 |
繼任: 張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