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炮
步兵炮(Infantry support guns or battalion guns),英文直譯為「步兵支援炮」,或是「營炮」,是用來增強步兵單位火力的一種大砲。營砲直接傳達了它的運用概念,步兵炮為最基礎的戰術指揮單位(營級)指揮官所能指揮的支援武器。步兵炮夠在步兵分隊指揮官的命令下提供火力支援,但實務上不只有營級,團級也會配備步兵炮。它們通常會比野戰炮更為緊緻,以便使用人力搬運,也更易於藏匿。
歷史
編輯步兵炮大約在17世紀後開始逐漸進入歐洲國家步兵部隊編制,英國國王詹姆斯二世在1686年為英國陸軍訂購了一批步兵炮,駐紮海德公園的7個步兵團,團下屬的步兵營編制有2門3磅砲。由於英國當時的道路品質不佳,馬匹品質也良莠不齊,因此配備給部隊輕砲也有較為務實的因素,倘若道路狀況惡劣時,步兵單位必須協助挽馬移動火炮。至18世紀,3磅砲更換為同樣可投射3磅砲彈的蚱蜢砲,每個營會有1名軍官與34名士兵接受英國皇家砲兵的訓練並授予軍銜,他們會操作2門3磅砲或2門6磅砲。
18世紀,普魯士腓特烈大帝的軍制改革中,確立了普魯士軍隊將使用霰彈的大砲配發到步兵團的設計,大砲最近射程為100碼(91.44公尺),此射程與當時線列步兵的燧發槍相同,因此可以強化步兵對射時的投射火力,並在步兵衝鋒時提供有效的推進火力。大砲要投入共同參與步兵攻擊則是腓特烈所堅持的戰術概念,這個概念對七年戰爭期間成為普魯士軍隊勝利的基礎之一。
腓特烈的戰術概念,以及普魯士軍隊的勝利為影響了西方砲兵戰術理論,歐洲其它國家的陸軍也借鑑此概念發展本國自用的步兵炮。
在18世紀,法國在1732年將陸軍火炮規格統一簡化成5款型號,其中最輕盈版本為瓦利埃4磅砲。但是對步兵炮來說,瓦利埃4磅砲仍然太重,法國雖然有開發侯斯登1磅砲試圖克服重量問題,但是並沒有普遍換發。在敗於普魯士後,法國砲兵大量借鑒了普魯士軍隊的炮兵戰術思維,並以這些思維重組法國砲兵部隊。其中步兵炮領域部分,雖然法國仍維持4磅砲彈的最低規格,但換用18倍徑砲管,並且大幅改善砲車機動性,法國軍官設計了可以裝在火炮工具與彈藥的4輪前車,搭配火炮,並且以4匹挽馬弋引砲組,這個砲組架構非常成功,並且持續使用到20世紀以後。
步兵炮的發展在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達到頂點,在機關槍普遍配發給步兵後,除了對抗步兵方陣外,摧毀敵方重機槍火力點、以及在塹壕戰時破壞障礙物等,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步兵炮需求與編制大量增加,其中又以法國37毫米1916年式TRP步兵炮最為知名。但是在戰車與迫擊炮出現後,運用步兵炮的概念受到很大挑戰。迫擊炮提供了軍隊指揮官更輕盈低價的曲射支援火力,而戰車的防禦力則厚重到無法用短砲管的火炮擊穿,營級步兵炮開始被反坦克炮所替換,而團級步兵炮則朝更大口徑的火炮演化,最後與山炮概念合流。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因為無後座力炮、火箭彈發射器、反戰車飛彈等武器的普及,步兵支援火力不再僅限制在火炮範疇,步兵炮也就從軍隊編制中消失。
型號
編輯比利時
編輯法國
編輯德國
編輯意大利
編輯日本
編輯腳註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Chandler, David G. The Campaigns of Napoleon, Volume 1 Simon and Schuster, 1966
- The Corps of Royal Engineers, Aide-mémoire to the Military Sciences: Framed from Contributions of Officers of the Different Services, Volume II, Lockwood & Co., London, 1860
- Deane, John, Deanes' Manual of the History and Science of Fire-arms ..., Longman, Brown, Green, Longmans & Roberts, London, 1858
- Haythornthwaite, Philip J. & Fosten, Bryan Wellington's Specialist Troops Osprey Publishing, 24/11/1988
- Hicks, James Ernest & Jandot, Andre (illustrator), What the Citizen Should Know about Our Arms and Weapons, W. W. Norton & Company, Inc., 1941
- Rogers, H.C.B., Col, Artillery through the ages, Seeley, Service & Co., Ltd, London, 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