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羲
生平
編輯早年
編輯鄭羲是曹魏將作大匠鄭渾的八世孫,曾祖鄭豁是後燕太常卿,父親鄭曄沒有做官,娶長樂潘氏為妻,生有六子,粗野有心志氣力。鄭羲是鄭曄的第六子,文學才能出色,和平年間,被舉薦為秀才,尚書李孝伯把女兒嫁給他,魏文成帝拓跋濬末年,鄭羲出任中書博士[1][2]。
平定淮北
編輯天安元年(466年)九月,劉宋司州刺史常珍奇佔據汝南投降北魏,魏獻文帝拓跋弘詔令殿中尚書西河公拓跋石擔任都將前往納降,同時撫慰淮汝地區,派遣鄭羲擔任拓跋石的參軍事。到達上蔡後,常珍奇率領文武官屬三百人前來迎接,雙方相見後,商議將北魏援軍駐紮於汝水北面,沒有立即進城。鄭羲對拓跋石說:「軍機大事貴在速決,現今常珍奇雖到,他的意圖不可估量,不如直接入城,奪取城門鑰匙,佔據官府倉庫,雖然這樣做並非我們的初衷,關鍵是以完全控制局面為上。」拓跋石聽從了鄭羲的話,於是策馬直入汝南城[3]。城中還有常珍奇親兵數百人,在常珍奇的住宅中。拓跋石佔據城池後,思想日益傲慢懈怠,設酒宴嬉戲,沒有警戒防衛的準備。鄭羲對拓跋石說:「我看常珍奇有非常不滿的神色,應整肅軍隊設防,防備突發事件。」當天晚上,常珍奇果然派人燒官府的廂房,想趁着救火時的混亂發難,因為拓跋石有準備才停止。第二天早晨,鄭羲帶着白虎幡去安撫城中居民,民眾的心才安定下來[4][5][6]。
天安二年春季(467年)二月,北魏軍隊向東進攻汝陰,劉宋汝陰郡太守張超堅守不出,拓跋石率領精銳進攻,未能攻克,便退兵至陳城、項城,商議撤兵回長社,等到秋天再攻擊。將領們心中樂於早早回兵,都稱讚是好主意。鄭羲說:「如今張超驅趕市人,背負百斤的糧食,如同螞蟻聚集在窮苦的城中,性命不能延續一個月,應當安心困守。張超糧食已耗盡,不投降就會逃走,可以抬起腳來等着他們成為囊中之物。如果放棄敵人撤回長社,路途遙遠,張超必定會修整城池加深城壕,聚集糧草,將來恐怕難以謀取。」拓跋石不聽,撤回長社[7]。到冬天,拓跋石又去進攻張超,張超果然已經設好防備,拓跋石無功而返。過了一年,張超死去,楊文長代替他防守汝陰郡,糧食耗盡城防崩潰,北魏才攻克,最終如同鄭羲謀劃時所預計。淮北平定後,鄭羲升任中書侍郎[8][9]。
安撫河南
編輯延興五年(475年),年僅十五歲的陽武人田智度妖言蠱惑煽動民眾,擾亂京索,北魏朝廷認為鄭羲為黃河以南地區眾人所仰望,被州郡百姓信任,就派遣鄭羲乘驛車前往撫慰勸諭。鄭羲到達後,宣告禍福利害,增加招募賞金,一旬之中,民眾都分散歸家。田智度逃到潁川,不久就被擒獲斬首。鄭羲因為功勞獲賜平昌男,加號鷹揚將軍[10][11]。
晚年任職
編輯魏孝文帝初年,鄭羲兼任員外散騎常侍,署理寧朔將軍、陽武子,太和二年冬十月壬辰(478年11月28日),鄭羲奉詔出使劉宋[12][13][14],劉宋主客郎孔道均在客館中設置宴會招待鄭羲,喝酒奏樂之後,孔道均對鄭羲說:「音樂如何?」鄭羲回答說:「悲傷淒楚有餘,典雅方正不足,太過細微,怎麼能持久?」宴會上的人都一笑了之,次年蕭氏就滅了劉宋[15]。中山王王叡當時非常受到寵信,太和四年(480年)設置王府官吏,鄭羲擔任中山王王傅[16][17][18]。鄭羲此後多年沒有升官,資產也匱乏,因而請假回歸故鄉,逗留家中不回朝。等到李沖顯貴受寵時,李沖與鄭羲結為姻親,朝廷遣使前往鄭羲家中徵召他擔任中書令。文明太后為父親燕宣王馮朗在長安建立廟宇,廟宇建成後,命令鄭羲兼任太常卿,署理滎陽侯,配備官屬,前往長安祭拜新廟,刊刻石碑立於廟前。回朝後,因為出使有功,就賜予鄭羲滎陽侯,加給事中,外任安東將軍、兗州刺史,署理南陽公。鄭羲多有受賄行為,辦事以受賄數量而定,他的個性又嗇吝,百姓送來禮物的,連一杯酒一塊肉的犒勞都不給,西門接受送來的羊和酒,隨即就拿到東門去賣。因為鄭羲是李沖的姻親,法官也不糾察檢舉。酸棗縣縣令鄭伯孫、鄄城縣縣令童騰、別駕賈德、治中申靈度,都任職清廉正直廉貞,愛護撫恤百姓,鄭羲都上表稱道推薦,當時的輿論褒揚他。文明太后為魏孝文帝元宏娶鄭羲的女兒鄭穆姬為嬪,徵召他擔任秘書監[19][20][21]。
去世議諡
編輯太和十六年(492年),鄭羲去世,虛歲六十七,朝廷賜予布帛五百匹。尚書奏報諡號為宣,魏孝文帝詔令說:「蓋上棺材確定諡號,先前典章制度已有條例,懲惡揚善,所以何曾幼年孝順,賢良的史官不改他『繆丑』的諡號;賈充在晉朝受寵,正直的士大夫還是確定了『荒公』的稱呼。鄭羲雖然久有文事的功勞,但處理政務缺乏清廉。研習古史的效果,未能使朝廷的政策生光;貪昧錢財的議論,已傳揚在民眾之間。給以美善的諡號,很違背諡號的初衷。而且他前年的選任,並非由於具備才行而得到舉薦,自擔任職責時,勳勞也沒有彰顯。尚書何故遺棄公正的情懷,違反明確的典章制度?根據諡法,博聞多見稱『文』,不見賢思齊放任本性稱『靈』。可以贈給鄭羲原有官職,加諡號文靈。」[22][23][24],以太牢祭祀[15],太和十七年四月廿四日(493年5月25日),鄭羲歸葬於滎陽郡石門東南十三里,三皇山南面[25]。故吏主簿東郡人程天賜等六十人為傳揚鄭羲的德行,於永平四年(511年)刻碑石銘記[15]。
家庭
編輯高祖
編輯曾祖
編輯祖父
編輯父母
編輯兄弟姐妹
編輯夫人
編輯子女
編輯延伸閱讀
編輯[編]
參考資料
編輯- ^ 《魏書·卷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四》:鄭羲,字幼驎,滎陽開封人,魏將作大匠渾之八世孫也。曾祖豁,慕容垂太常卿。父曄,不仕,娶於長樂潘氏,生六子,粗有志氣,而羲第六,文學為優。弱冠舉秀才,尚書李孝伯以女妻之。高宗末,拜中書博士。
- ^ 《北史·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三》:鄭羲字幼麟,滎陽開封人,魏將作大匠渾之八世孫也。曾祖豁,慕容垂太常卿。父曄,不仕。娶長樂潘氏,生六子,粗有志氣,而羲第六,文學為優。弱冠舉秀才,尚書李孝伯以女妻之。文成末,拜中書博士。
- ^ 《魏書·卷六十一·列傳第四十九》:常珍奇者,汝南人也。為劉駿司州刺史,亦與薛安都等推立劉子勛。子勛敗,遣使馳告長社鎮請降,顯祖遣殿中尚書元石為都將,率眾赴之,中書博士鄭羲參右軍事。進至上蔡,珍奇率文武來迎,羲說石令逕入城,語在《羲傳》。
- ^ 《魏書·卷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四》:天安初,劉彧司州刺史常珍奇據汝南來降,顯祖詔殿中尚書元石為都將赴之,並招慰淮汝,遣羲參石軍事。到上蔡,珍奇率文武三百人來迎,既相見,議欲頓軍於汝北,未即入城。羲謂石曰:「機事尚速,今珍奇雖來,意未可量,不如直入其城,奪其管籥,據有府庫,雖出其非意,要以全制為勝。」石從羲言,遂策馬逕入其城。城中尚有珍奇親兵數百人,在珍奇宅內。石既克城,意益驕怠,置酒嬉戲,無警防之虞。羲謂石曰:「觀珍奇甚有不平之色,可嚴兵設備,以待非常。」其夜,珍奇果使人燒府廂屋,欲因救火作難,以石有備,乃止。明旦,羲齎白虎幡慰郭邑,眾心乃定。
- ^ 《北史·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三》:天安初,宋司州刺史常珍奇據汝南來降,獻文詔殿中尚書元石為都將赴之,遣羲參石軍事。到上蔡,珍奇率文武三百人來迎。既相見,議欲頓軍汝北,未即入城。羲謂石曰:「機事尚速,今珍奇雖來,意未可量。不如直入其城,奪其管籥,據有府庫。雖出珍奇非意,要以全制為勝。」石從羲言,遂策馬逕入其城。城中尚有珍奇親兵數百人,在珍奇宅內。石既克城,意益憍怠,置酒嬉戲,無警防之虞。羲勸嚴兵設備,以待非常。其夜,珍奇果使人燒府,欲因救火作難,以石有備,乃止。明旦,羲齎白武幡安慰郭邑,眾心乃定。
-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十一·宋紀十三》:西河公石至上蔡,常珍奇帥文武出迎。石欲頓軍汝,北即入城,中書博士鄭羲曰:「今珍奇雖來,意未可量。不如直入其城,奪其管籥,據有府庫,制其腹心,策之全者也。」石遂策馬入城,因置酒嬉戲。羲曰:「觀珍奇之色甚不平,不可不為之力求。」乃嚴兵設備。其夕,珍奇使人燒府屋,欲為變,以石有備而止。羲,豁之曾孫也。
-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十二·宋紀十四》:二月,魏西河公石自懸瓠引兵攻汝陰太守張超,不克;退屯陳項,議還長社,待秋擊之。鄭羲曰:「張超蟻聚窮命,糧食已盡,不降當走,可翹足而待也。今棄之遠去,超修城浚隍,積薪儲谷,更來恐難圖矣。」石不從,遂還長社。
- ^ 《魏書·卷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四》:明年春,又引軍東討汝陰。劉彧汝陰太守張超城守不下,石率精銳攻之,不克,遂退至陳項,議欲還軍長社,待秋擊之。諸將心樂早還,咸稱善計。羲曰:「今張超驅市人,負擔石,蟻聚窮城,命不延月,宜安心守之。超食已盡,不降當走,可翹足而待,成擒物也。而欲棄還長社,道塗懸遠,超必修城深塹,多積薪穀,將來恐難圖矣。」石不納,遂旋師長社。至冬,復往攻超,超果設備,無功而還。歷年,超死,楊文長代戍,食盡城潰,乃克之,竟如羲策。淮北平,遷中書侍郎。
- ^ 《北史·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三》:明年,又引軍東討汝陰。宋汝陰太守張超城守不下,石攻之不克,議欲還軍長社,待秋擊之。羲曰:「今超驅市人,命不延月,宜安心守之。超食已盡,不降當走。而欲棄還長社,超必修城深塹,多積薪穀,將來恐難圖矣。」石不納,遂旋師長社。至冬,復往攻超,超果設備,無功而還。歷年,超死,楊文長代戍,食盡城潰,乃克之,竟如羲策。淮北平,遷中書侍郎。
- ^ 《魏書·卷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四》:延興初,陽武人田智度,年十五,妖惑動眾,擾亂京索。以羲河南民望,為州郡所信,遣羲乘傳慰諭。羲到,宣示禍福,重加募賞,旬日之間,眾皆歸散。智度奔潁川,尋見擒斬。以功賜爵平昌男,加鷹揚將軍。
- ^ 《北史·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三》:延興初,陽武人田智度年十五,妖惑動眾,擾亂京索。以羲河南人望,為州郡所信,遣乘傳慰喻。羲到,宣示禍福,眾皆散,智度尋見禽斬。以功賜爵泰昌男。
- ^ 《魏書·卷七上·帝紀第七》:冬十月壬辰,詔員外散騎常侍鄭羲使於劉准。
- ^ 《北史·卷三·魏本紀第三》:冬十月壬辰,詔員外散騎常侍鄭羲使於宋。
-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十四·宋紀十六》:魏員外散騎常侍鄭羲來聘。
- ^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全後魏文·卷五十八·魏故中書令秘書監使持節督兗州諸軍事安東將軍兗州刺史南陽文公鄭君之碑草》:公諱羲,字幼驎,司州滎陽開封人也。肇洪源於有周,胙母弟以命氏。桓以親賢司徒,武以善職並歌。《緇衣》之作,誦乎奕世。逮鄭君當時,播節讓以振高風;大夫司農,創解詁以開經義。揚州淵謀,以「十策」匡時;豫州司空,以勛德著稱。高祖略,恢亮儒素,味道居真。趙石之興,徵給事黃門侍郎,遷侍中、尚書,贈揚州刺史。曾祖豁,以明哲佐世,後燕中山尹、太常卿、濟南貞公。祖溫,道協儲端,燕太子瞻事。父曄,仁結義徒,績著寧邊。拜建威將軍、汝陰太守,綿榮修載,聯光千世。公稟三靈之純氣,應五百之恆期。乘和載誕,文明冠世。篤信樂道,據德依仁。孝弟端雅,寡言愍行。六籍孔精,百氏備究。陰陽律歷,尤所留心。常慕平仲、子產之為人也,蘊斯文于衡泌,延德聲乎州閭。舉秀才,答策高第,擢補中書博士。任清務簡,遂乘閒述作,注諸經論,撰《話林》及諸文賦詔策,辭清雅博。遷中書侍郎,假員外散騎常侍,南使宋國,宋主客郎孔道均就邸設會,酒行樂作,均謂公曰:「樂其何如?」公答曰:「哀楚有餘而雅正不足,其細已甚,而能久乎?」均嘿然而罷,移年而蕭氏滅宋。雖延陵之觀昔詩,鄭公之聽宋樂,其若神明矣。朝廷以公使協皇華,原隰斯光,遷給事中、中書令。總司文史,敷奏惟允,國之律令,是所議定。公長子懿,邕容和令,器望兼資。早綜銓衡,能聲徽著。敦詩悅禮,尤精易理。季子道昭,博學經書,才冠秘穎。研注圖史,文侍紫幄。每在朝堂,公行於前,吏部、秘書隨其後,凡厥庶寮,莫不欽其人也。於時有識,比之三陳。後年不盈紀,懿:給事黃門侍郎、太常卿、使持節平東將軍、齊州刺史;道昭:中書侍郎、國子祭酒、通直散騎常侍、秘書監、司州大中正、使持節平東將軍、光州刺史。父官子寵,才德相承,海內敬其榮也。太和初,除公使持節安東將軍、兗州刺史、南陽公。德政寬明,化先仁惠。不嚴之治,穆如清風。太和中,徵秘書監。春秋年六十有七,寢疾薨乎位。凡百君子莫不悲國秀之永沉,哀道宗之長沒。皇上振悼,痛百常往,遣使贈襚,策贈有加,諡曰文,祭以大牢,以太和十七年四月廿四日歸葬乎熒陽石門東南十三里三皇山之陽。於是故吏主簿、東郡程天賜等六十人,仰道墳之緬邈,悲鴻休之未刊,乃相與欽述景行,銘之玄石,以揚非世之美,而作頌曰: 爰鑒往紀,稽覽前徽,有賢有聖,靡弗應時。繇實契姒,旦亦協姬,於穆鄭公,誕應期。伊昔桓武,並美司徒;恭維我君,世監秘書。三墳克闡,五典允敷,文為辭首,學實宗儒。德秀時哲,望高世族。灼灼獨明,亭亭孤 。式胄三雍,鄒風再燭。作岳河兗,澤移草木。慶靈長發,繼葉傳光。君既挺發,胤亦含章。文義襲軌,朱紱相望。刊石銘德,與日永揚。 魏永平四年,歲在辛卯刊。
- ^ 《魏書·卷九十三·列傳恩幸第八十一》:四年,遷尚書令,封爵中山王,加鎮東大將軍。置王官二十二人,中書侍郎鄭羲為傅,郎中令以下皆當時名士。
- ^ 《北史·卷九十二·列傳第八十》:四年,遷尚書令,進爵中山王,加鎮東大將軍,置王官二十二人,中書侍郎鄭羲為傅,郎中令以下,皆當時名士。
-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十五·齊紀一》:是歲,魏尚書令王睿進爵中山王,加鎮東大將軍;置王官二十二人,以中書侍郎鄭羲為傅,郎中令以下皆當時名士。
- ^ 《魏書·卷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四》:高祖初,兼員外散騎常侍,假寧朔將軍、陽武子,使於劉准。中山王叡,寵幸當世,並置王官,羲為其傅。是後歷年不轉,資產亦乏,因請假歸,遂磐桓不返。及李沖貴寵,與羲姻好,乃就家徵為中書令。文明太后為父燕宣王立廟於長安,初成,以羲兼太常卿,假滎陽侯,具官屬,詣長安拜廟,刊石建碑於廟門。還,以使功,仍賜侯爵,加給事中。出為安東將軍、西兗州刺史,假南陽公。羲多所受納,政以賄成。性又嗇吝,民有禮餉者,皆不與杯酒臠肉,西門受羊酒,東門酤賣之。以李沖之親,法官不之糾也。酸棗令鄭伯孫、鄄城令童騰、別駕賈德、治中申靈度,並在任廉貞,勤恤百姓,羲皆申表稱薦,時論多之。文明太后為高祖納其女為嬪,徵為祕書監。
- ^ 《北史·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三》:孝文初,兼員外散騎常侍、寧朔將軍、陽武子,使於宋。中山王叡寵幸當世,並置王官,羲為其傅。是後歷年不轉,資產亦乏,因請假歸,遂盤桓不返。及李沖貴寵,與羲昏姻,乃就家徵為中書令。文明太后為父燕宣王立廟於長安,初成,以羲兼太常卿,假滎陽侯,具官屬,詣長安拜廟,建碑於廟門。還,以使功,仍賜侯爵。
- ^ 《北史·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三》:出為西兗州刺史,假南陽公。羲多所受納,政以賄成。性又嗇吝,人有禮餉者,不與杯酒臠肉,而西門受羊酒,東門沽賣之。以李沖之親,法官不之糾也。酸棗令鄭伯孫、鄄城令董騰、別駕賈懷德、中從事申靈度並在任廉貞,勤恤百姓,羲皆申表稱薦,時論多之。文明太后為孝文納其女為嬪,徵為祕書監。
- ^ 《魏書·卷五十六·列傳第四十四》:太和十六年卒,贈帛五百匹。尚書奏諡曰宣,詔曰:「蓋棺定諡,先典成式,激揚清濁,治道明範。故何曾幼孝,良史不改『繆丑』之名;賈充寵晉,直士猶立『荒公』之稱。羲雖宿有文業,而治闕廉清。稽古之效,未光於朝策;昧貨之談,已形於民聽。諡以善問,殊乖其衷。又前歲之選,匪由備行充舉,自荷後任,勳績未昭。尚書何乃情遺至公,愆違明典!依諡法:博聞多見曰『文』,不勤成名曰『靈』。可贈以本官,加諡文靈。」
- ^ 《北史·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三》:太和十六年卒,尚書奏諡曰宣。詔曰:「蓋棺定諡,先典成式;激揚清濁,政道明範。羲雖宿有文業,而政闕廉清。尚書何乃情遺至公,愆違明典?依諡法,博聞多見曰文,不勤成名曰靈,可贈以本官,加諡文靈。」
-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十七·齊紀三》:魏南陽公鄭羲與李沖婚姻,沖引為中書令。出為西兗州刺史,在州貪鄙。文明太后為魏主納其女為嬪,征為秘書監。及卒,尚書奏諡曰宣。詔曰:「蓋棺定諡,激揚清濁。故何曾雖孝,良史載其繆丑;賈充有勞,直士謂之荒公。羲雖宿有文業,而治闕廉清。尚書何乃情遺至公,愆違明典!依《諡法》:『博聞多見曰文,不勤成名曰靈。』可贈以本官,加諡文靈。」
- ^ 《金石錄·卷二十一》:右《後魏鄭羲碑》。《魏史·列傳》與此《碑》皆云:「羲,滎陽開封人。」《碑》又云:「歸葬於滎陽石門東十三里三皇山之陽。」而碑乃在今萊州南山上,磨崖刻之。蓋道昭嘗為光州刺史,即今萊州也。故刻其父碑於茲山。余守是州,嘗與僚屬登山,徘徊碑下久之。《傳》云:「羲卒,尚書奏諡曰宣。詔以羲雖宿有文業,而治闕廉清,改諡為文靈。」今碑首題雲「滎陽鄭文公之碑」,其末又雲「加諡曰文」。《傳》載賜諡詔書甚詳,不應差誤,而碑當時所立,必不敢諱其一字,皆莫可知也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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